《國風·邶風.北門》的原文注釋翻譯及賞析
【原文】
國風·邶風.北門
出自北門,憂心殷殷⑴。終窶且貧⑵,莫知我艱。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⑶!
王事適我⑷,政事一埤益我⑸。我入自外,室人交徧謫我⑹。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王事敦我⑺,政事一埤遺我⑻。我入自外,室人交徧摧我⑼。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注釋】
、乓笠螅汉軕n傷的樣子。
、平K:王引之《經(jīng)義述聞》引王念孫說:“終,猶既也。”窶(jù巨):貧寒,艱窘。
、侵^:猶奈也,即奈何不得之意。
⑷王事:周王的事。適(zhì擲):擲。適我,扔給我。
、烧拢汗业氖。一:都。埤(pí皮)益:增加。
、蕪蹋和椤Wy(zhé哲):譴責,責難。
、硕兀罕破取
、踢z:增加。埤遺,猶“埤益”。
⑼摧:挫也,譏刺。
【譯文】
我從北門出 ,憂心深重重。生活貧且窘,無人知我辛。唉,老天此安排,讓人怎么說!
王爺差遣重,公府事更多。忙完家中去,家人多斥呵。唉,老天此安排,讓人怎么說!
王事做不完,府上差役重。做完家中去,家人斥責多。唉,老天此安排,讓人怎么說。
鑒賞
《毛詩序》云:“《北門》,刺仕不得志也。言衛(wèi)之忠臣不得其志爾!编嵭{曰:“不得其志者,君不知己志,而遇困苦!比以姛o異義。朱熹《詩集傳》申論云:“衛(wèi)之賢者處亂世,事暗君,不得其志,故因出北門而賦以自比。又嘆其貧窶,人莫知之,而歸之于天也。”但方玉潤《詩經(jīng)原始》則說:“《北門》,賢者安于貧仕也!爆F(xiàn)代學者(如高亨《詩經(jīng)今注》、程俊英《詩經(jīng)譯注)等)一般都認為這是一首小官吏不堪其苦而向人怨訴的詩。從詩的語言看,并沒有“忠臣不得其志”或“安于貧仕”之意,舊說未免令人感到迂曲,今人的“怨訴”說則解釋較為圓滿。詩中的小官吏公事繁重苛細,雖辛勤應(yīng)付,但生活依然清貧。上司非但不體諒他的艱辛,反而一味給他分派任務(wù),使他不堪重負。辛辛苦苦而位卑祿薄,使他牢騷滿腹,家人的責備更使他難堪,他深感仕路崎嶇,人情澆薄,所以長吁短嘆,痛苦難禁,悲憤之余,只好歸之于天,安之若命。
這首詩的主人公雖然是一名官吏,但全詩并非無病呻吟,的確體現(xiàn)了《詩經(jīng)》“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的.現(xiàn)實主義精神。對詩中連用“我”字而蘊含的感情色彩,昔人評曰:“三章共八‘我’字,無所控訴,一腔熱血!保ㄠ囅琛对娊(jīng)繹參》)全詩純用賦法,不假比興,然而每章末尾“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三句重復使用,大大增強了語氣,深有一唱三嘆之效,牛運震《詩志》認為這些句段與《古詩十九首》中“棄捐勿復道,努力加餐飯”等一樣,“皆極悲憤語,勿認作安命曠達”,這是很有見地的。
關(guān)于《北門》一詩的歷史背景及其本事,明代何楷《詩經(jīng)世本古義》根據(jù)《邶風·柏舟》推斷此詩作于衛(wèi)頃公之時,清代姜炳璋《詩序補義》猜測此詩作于“西周之世夷厲之時,衛(wèi)未并邶之日”,但這兩種說法均與史實、詩事不符。今人翟相君《北門臆斷》一文,首先根據(jù)《詩經(jīng)》用詞慣例,考釋“王”特指周王,“事”專指戰(zhàn)爭,然后根據(jù)《左傳·桓公五年》記載,考定詩中所謂“王事”,是指公元前707年(衛(wèi)宣公十二年)秋天衛(wèi)人幫助周桓王伐鄭而戰(zhàn)敗一事。他認為詩中主人公參與了這次戰(zhàn)爭,歸來后受到同僚的埋怨,作這首詩抒憤;或是衛(wèi)人借這位官吏之口,作詩表達對這次戰(zhàn)爭的不滿。姑錄其說以存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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