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茅盾與節(jié)本《紅樓夢》為題的紅學論文
茅盾與節(jié)本《紅樓夢》
●古耜
在很多時候,特別是在文學高手的筆下,“瑣屑的故事”往往就充注著寫實精神與社會意義,前者是后者的載體,刪掉了前者,后者也就不復存在。
茅盾先生并非專門的紅學家,但在紅學發(fā)展的歷史上,他卻做了一件連專門的紅學家都不曾考慮和嘗試,因而很值得關注和研究的事情,這就是:親自動手對《紅樓夢》進行刪削和壓縮,從而完成了節(jié)本《紅樓夢》的敘訂。
茅盾敘訂節(jié)本《紅樓夢》是在1934年的春天。當時他居于上海,正與魯迅、瞿秋白等一起,聚集于“左聯(lián)”的旗幟下,積極從事多種形式的文學活動。而他自己的筆墨生涯也處在一個新的高潮之中:以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中國社會整體場景為表現(xiàn)對象的系列小說次第展開,繼長篇《子夜》之后,又發(fā)表了《春蠶》《秋收》《殘冬》《林家鋪子》等一系列短篇作品,以及大量的散文、雜文、隨筆和速寫;文學編輯和文學批評事業(yè)碩果不斷,著名的《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一集》選編完成并出版,廣有影響的“作家論”等理論評論文章頻頻問世。在如此繁忙的情況下,茅盾為什么還要擠出時間和精力,從事節(jié)本《紅樓夢》的敘訂?已知的直接緣由是因為開明書店老板張錫琛,向茅盾提出了這方面的邀約,而張與茅盾都是浙籍文人,一向多有交情,故茅盾無法拒絕。至于張錫琛之所以選中茅盾承擔節(jié)本《紅樓夢》的敘訂,除了因為茅盾是著名作家和學者,具有非凡的藝術鑒賞力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這就是,他深知茅盾極為熟悉《紅樓夢》。據(jù)錢君勻回憶,1926年的一天,張錫琛曾親口對他和鄭振鐸講過茅盾能夠背誦《紅樓夢》的事情。當時,鄭振鐸表示不信,為此,張與鄭以酒席相賭。他們在開明書店專搞了一次酒敘,請茅盾、徐調孚、錢君匐、夏丐尊、周予同等人參加,趁著酒興,由鄭振鐸點《紅樓夢》的回目,茅盾背誦,結果茅盾競滔滔不絕,大致不錯地背了出來,以致讓在場的眾人十分驚訝,當然也由衷欽佩。(見《書衣集》)
當年的開明書店以出版青少年讀物著稱。該書店于1932年推出的由葉圣陶撰文、豐子愷插圖,供初等小學用的國語課本,曾受到教育界人士的普遍贊譽,且影響廣泛,迄今仍在吸引讀者和出版家,前些時,還被多家主流媒體高調宣傳和推薦。(范文網(wǎng) )張錫琛誠邀茅盾敘訂節(jié)本《紅樓夢》,或許就是參照“國語讀本”名家擔綱為學子的經(jīng)驗與思路,所作的進一步的實驗和拓展,其主要目的無疑在于向青少年普及文學經(jīng)典和文學寫作技巧。關于這點,茅盾《節(jié)本紅樓夢導言》(以下簡稱《導言》)自有交代。該文寫道:“研究《紅樓夢》的人很可以去讀原書,但是中學生諸君倘使想從《紅樓夢》學一點文學的技巧,則此部節(jié)本雖然未能盡善,或許還有點用處!
不過,張錫琛畢竟是書店老板,他積極策劃出版節(jié)本《紅樓夢》,似乎也不是全無商業(yè)考慮。史料證明,1930年代中期的上海出版界,銷路尚好的圖書主要有兩類:一是教科書及輔助讀物;二是標點翻印的古籍,劉大杰選編的《明人小品集》,施蟄存選編的《晚明二十家小品》,以及出版史上反響較大的“中國文學珍本叢書”,大都出現(xiàn)于這一時段。而節(jié)本《紅樓夢》正好橫跨這兩類圖書,或者說恰是這兩類圖書的交織物,它應當承載了出版者的市場期待和銷售苦心。大約正是出于擴大發(fā)行的目的,《節(jié)本紅樓夢》正式出版時,留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瑕疵或破綻:書名所使用的意在區(qū)別于原本《紅樓夢》的標識性前綴,不是兩度出現(xiàn)于茅盾《導言》的名副其實的“節(jié)本”,而是頗有些莫名其妙的“潔本”。出版者做如此修飾,大約是為了告知市場:“這一部”《紅樓夢》雖然描寫了愛情,但文字是干凈的,并沒有“少年不宜”的內容,完全適合中學生閱讀。殊不知熟悉中國古典小說的內行人都知道,《紅樓夢》不是《金瓶梅》,它的文字清新典雅,凝練規(guī)范、詩性盎然,原本就不需要做什么清潔工作。這樣一來,所謂“潔本”不僅顯得無的放矢,弄巧成拙,而且變成了畫蛇添足乃至故弄玄虛。
現(xiàn)在,我們具體來看茅盾是怎樣敘訂節(jié)本《紅樓夢》的。還是在那篇《導言》中,茅盾很隨意地寫道:
陳獨秀先生曾說:“我嘗以為如有名手將《石頭記》瑣屑的故事盡量刪削,單留下善寫人情的部分,可以算中國近代語的文學作品中代表著作!保ㄒ妬問|版《紅樓夢》陳序)在下何敢僭稱“名手”,但對于陳先生這個提議,卻感到興味,不免大著膽子,唐突那《紅樓夢》一遭兒。
乍一看來,這段話仿佛告訴人們,在如何敘訂節(jié)本《紅樓夢》的問題上,茅盾不僅受到陳獨秀觀點的啟發(fā),而且同意陳獨秀提出的刪節(jié)原則,即“將《石頭記》瑣屑的故事盡量刪削,單留下善寫人情的部分”。那么,哪些才是《紅樓夢》中的“瑣屑故事”?茅盾未作進一步詮釋,我們還是來看陳獨秀當年的原話。
1921年4月,時在廣州執(zhí)掌教政的陳獨秀,應亞東圖書館汪原放之邀,為初版《紅樓夢》寫了一篇序言:《紅樓夢(我以為用《石頭記》好些)新敘》。在這篇不長的文章里,陳獨秀首先對中國和西方小說進行了一番比較,認為:古代的中國和西方小說同樣善述故事,那時小說和歷史沒有區(qū)別,中國和西方的小說也沒有太大的差異。但是,近代以來,西方小說受實證科學的影響,發(fā)展了善寫人情的一面,同時將善述故事的一面交給了歷史;而中國小說雖然也發(fā)展了善寫人情的一面,但卻仍然承擔著傳布歷史的責任,結果是“以小說而兼任歷史的作用,一方面減少小說底趣味,一方面又減少歷史底正確性”。因此,陳獨秀明言:“我們一方面希望有許多留心社會狀況的純粹歷史家出來,專任歷史底工作;一方面希望有許多留心社會心理的純粹小說家出來,專任小說底工作;分工進行,才是學術界底好現(xiàn)象!苯酉聛,陳獨秀指出:
拿這個理論來看《石頭記》,便可以看出作者善述故事和善寫人情兩種本領都有;但是他那種善述故事的本領,不但不能得到讀者人人之歡迎,并且還有人覺得瑣屑可厭;因為我們到底是把他當作小說讀的人多,把他當作史料研究的人少。
《石頭記》雖然有許多瑣屑可厭的地方,這不是因為作者沒本領,乃是因為歷史與小說未曾分工底緣故;這種瑣屑可厭,不但《石頭記》如此.他脫胎底《水滸》、《金瓶梅》,也都犯了同樣的毛病。
今后我們應當覺悟,我們領略《石頭記》應該領略他的善寫人情,不應該領略他的善述故事;今后我們更應該覺悟,我們做小說的人,只應該做善寫人情的小說,不應該做善述故事的小說。
平心而論,陳獨秀將如此這般的評價,置之于《紅樓夢》,其客觀性和準確性是很可懷疑和挑剔的,至少它并不符合大多數(shù)人閱讀《紅樓夢》的感受和研究《紅樓夢》的結果。事實上,一部《紅樓夢》因為“干紅一窟”、“大旨談情”,也因為并“無大忠大賢,理朝政,治風俗的善政”,加之又無“朝代年紀可考”,所以很難說它善述歷史故事。在這一維度上,我們即使以極寬泛的涉及大觀園之外的社會和朝政作為劃分標準,大約也只能舉出“可卿喪事”、“元妃省親”、“賈政外放”、賈雨村、北靜王,以及“冷子興演說榮國府”等數(shù)量不多的文字,何嘗有“許多瑣屑可厭”的地方?而從序言的意脈看,陳獨秀之所以挑剔《紅樓夢》文史不分,故事可厭,在很大程度上似乎是針對當時紅學界流行的在書中找“本事”和“深義”的索隱之風。用論者自己的話說就是:“考證《石頭記》是指何代何人底事跡,這也是把《石頭記》當作善述故事的歷史,不是把他當作善寫人情的小說。”觀點雖然不無道理,但卻明顯忽略了個中差異:研究者在《紅樓夢》中找歷史,并不等于《紅樓夢》本身確實填充了史實與史料。當然,在陳獨秀筆下,有一點是非常明確的,這就是,所謂“瑣屑的故事”,指的是《紅樓夢》中有關歷史的描寫。
此點即明,有一個問題隨即值得我們關注和回味:茅盾的《導言》雖然表示認同陳獨秀有關刪削《紅樓夢》的“提議”和原則,甚至將其說成是自己敘訂節(jié)本《紅樓夢》的一種由頭和動力,但是,一旦進入實際的操作過程,他并沒有依照陳獨秀的設想,刪掉寫歷史的元素,留下寫人情的部分,而是不聲不響地做了另外的選擇。關于這點,《導言》同樣有具體的表述,即闡明了屬于茅盾自己的“盡量刪削”的三個標準:
第一,“靈通寶玉”、“木石姻緣”、“金玉姻緣”、“警幻仙境”等等神話,無非是曹雪芹的煙幕彈,而“太虛幻境”里的“金陵十二釵”正副冊以及“紅樓夢新曲”十二支等等“宿命論”,又是曹雪芹的逋逃藪,放在“寫實精神”頗見濃厚的全書中,很不調和,論文章亦未見精彩,在下就大膽將它全部割去。
第二,大觀園眾姊妹結社吟詩,新年打燈謎,諸如此類“風雅”的故事,在全書中算得最乏味的章回……這一部分風雅勝事,現(xiàn)在也全部刪去。
第三,賈寶玉挨打,是一大段文字,“王熙鳳毒設相思局,賈天祥正照風月鑒”,又是一大段文字,賈政放外任,門子舞弊,也是一大段文字,可是這幾段文字其實平平,割去了也和全書故事的發(fā)展沒有關系,現(xiàn)在就“盡量刪削”了去。
總計前后刪削,約占全書五分之二。既然刪削過了,章回分解就不能依照原樣,所以再一次大膽,重訂章回,并改題了“回目”。
仔細分析和品味以上的“夫子白道”,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茅盾所列出的關于節(jié)本《紅樓夢》刪削原文的三個標準,其實體現(xiàn)了一種基本的、核心的向度,這就是:在保持全著構架完整的前提下,去除那些虛幻的、賣弄的成分,而突出其寫實精神與社會意義。顯然,這與陳獨秀所主張的將“瑣屑的故事盡量刪削”,實際上是兩個思路,因而也多有齟齬——在很多時候,特別是在文學高手的筆下,“瑣屑的故事”往往就充注著寫實精神與社會意義,前者是后者的載體,刪掉了前者,后者也就不復存在。
應當看到,茅盾這樣敘訂節(jié)本《紅樓夢》,是清晰地打上了個人的精神印記的.。它很容易讓人想起茅盾由來已久的現(xiàn)實主義文學主張和審美觀念,甚至想起他后來在《回憶錄》里談到的自己的創(chuàng)作經(jīng)驗,“我嚴格地按照生活的真實來寫,我相信,只要真實地反映了現(xiàn)實,就能打動讀者的心,使讀者認清真與偽,善與惡,美與丑。”庶幾可以這樣說,茅盾是以自己的眼光來打量、解讀和刪節(jié)《紅樓夢》的;在某種意義上,他敘訂節(jié)本《紅樓夢》的過程,就是闡揚自己所主張的文學寫實精神和社會意義的過程。記得曾有學界人士指出,在《紅樓夢》的現(xiàn)代接受史上,有一股著力彰顯其現(xiàn)實主義的特色與價值的潮流。倘若果真如此,那么,茅盾及其節(jié)本《紅樓夢》,無疑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毋庸諱言,時至今日,我們越來越清晰地意識到,《紅樓夢》作為中國古典小說的巔峰之作,原本是一個豐富多彩、復雜多元的存在,它的全部精神內涵和審美價值,是難以用單一的現(xiàn)實主義文學范式來把握和概括的。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我們不再可以通過現(xiàn)實主義視角走進《紅樓夢》的世界,因為一部《紅樓夢》畢竟包含了異常豐富的人情世態(tài)和前所未有的寫實精神。從這一意義講,茅盾的節(jié)本《紅樓夢》終究是一個有特點、有個性的版本。而事實上,這個版本也確實有其生命力。節(jié)本《紅樓夢》于1935年7月正式出版,到1948年10月,已印到第四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70年代的香港偉青書店和1980年代的大陸寶文堂書店,均曾再版此書。其絕對的發(fā)行量盡管一時難以統(tǒng)計,但想來不會太少。
行文至此,或許有人會問:在節(jié)本《紅樓夢》如何刪削原文的問題上,茅盾既然并不真正認同陳獨秀提出的原則,那么,他為何又要在《導言》中引用陳獨秀的觀點,以示呼應?在我看來,其中的原因恐怕還要從《紅樓夢》自身來找。早在清代乾嘉年間,《紅樓夢》已是“人家案頭必有一本”,以致有“開談不說《紅樓夢》,讀盡詩書是枉然”之說!拔逅摹边\動中,雖然傳統(tǒng)文化頗受沖擊,但《紅樓夢》憑借流暢的
白話文和自身的反封建傾向,依然贏得普遍的贊譽,被視為新文學的“先聲”。至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經(jīng)胡適的考證和魯迅的評薦,《紅樓夢》的經(jīng)典和高峰地位已是不庸置疑。在這種情況下,茅盾要對《紅樓夢》進行“刪削”,是要承擔一定的輿論壓力的。關于這點,我們只要想想對于茅盾敘訂節(jié)本《紅樓夢》的訾議,迄今不絕如縷,即可見一斑。正因為如此,茅盾在敘訂《紅樓夢》時,很自然地想找一點理論上的依據(jù)和觀點上的同盟軍,于是,他拉來了老朋友陳獨秀和他的《紅樓夢新敘》。不過即便這樣,茅盾內心的矛盾和不安,似乎仍然沒有完全消弭,那一句“不免大著膽子,唐突那《紅樓夢》一遭兒”,實在耐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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