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詔追赴都二月至灞亭上》抒情詩原文賞析
詔追赴都二月至灞亭上
唐代:柳宗元
十一年前南渡客,四千里外北歸人。
詔書許逐陽和至,驛路開花處處新。
「譯文 」于永貞元年九月詩人被貶永州,如今北歸走了四千里,從永州回到了長安。
朝廷下詔許可在暖和的春天返回京城,在回途的官道上兩旁處處開放了新花。
「注釋 」1.灞(ba壩)亭:灞水邊上的驛亭。灞水在長安城東二十里,驛亭是古代供行旅途中休息的地方。
2.十一年前:指公元八前。五年詩人被貶離開長安的時間。南渡:指被貶到永州。
3.四千里外:永州北距長安約四千里。四千里:《舊唐書·地理志》:“江南西道永州,在京師南三千二百七十心里。”這里說“四千”,是舉其成數(shù)。
4.許:許可。
5.逐:跟隨。
6.陽和:暖和的春天。
7.驛路:官道,古時供傳車、驛馬通行,沿途設(shè)有驛站。
鑒賞
頭兩句是說,11年前被貶于4000里外的永州,此時終于回來了,語含喜悅,也有感慨。后兩句借用景物來描寫回京路上的歡快心情。春光,鮮花,是實景,但也是作者心理狀態(tài)的反映。這樣借景抒情比直接敘述更加生動,真切。末句“處處新”三字用得精當(dāng),值得好好體味。
“十一年前南渡客,四千里外北歸人”。這里看來是對事實的描述,其實精煉地概括了詩人復(fù)雜和激動的情感。其中包含著他對當(dāng)年遭受貶斥的憤懣,對長期放逐生活的回憶,以及重回長安時的激動心情。交集的百感凝聚在詩句的樸素描繪之中,增強(qiáng)了抒情力量。
“詔書”使他伴隨著溫暖的春天一同回到長安來,路上的.景物明媚喜人!霸t書許逐陽和至,驛路開花處處新”,朝廷詔返京城,又是紅這陽春季節(jié),驛路上花開簇簇,既清新又溫暖,此時面對此景,再有一步就可邁入長安東城門的詩人不能不深感激動、喜悅,激動、喜悅而不明說,僅用“處處新”三字來見意,便勝過了萬語千言。因此“驛路開花處處新”,這是詩人自己精神狀態(tài)的寫照,反映出詩人的愉快心情和愿望。這是寫花,更是寫人,是將人的情意寄托于花,又由花來表人之情意,含蓄蘊(yùn)藉而不失自然流轉(zhuǎn),堪稱得體。
然而儒法兩條路線的斗爭是不可調(diào)和的,事實上,頑固保守勢力并沒有放松對他的打擊,他回到長安后所得到的卻是再一次貶逐。所以,詩篇在抒發(fā)他的戰(zhàn)斗理想的同時,也表現(xiàn)出他對大地主頑固派的反動本質(zhì)缺乏認(rèn)識,對頑固派頭子唐憲宗始終存有幻想,反映出詩人自己的階級局限性。
寫作背景
柳宗元在公元八一五年初被唐憲宗從永州召回。進(jìn)入長安前,他在灞亭上寫了這首詩,表達(dá)了他渴望能重新得到重用、實現(xiàn)革新理想的政治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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