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文言文虛詞復習
初中語文文言文虛詞復習
一、復習“之”
(一)用作代詞,有以下兩種情況:
1. “之”可以代人、代物、代事。譯為“他”、“她”(他們)、“它”(它們)等。如:①愿陛下親之信之……事無大小,悉以咨之(代人,他們)(《出師表》)
、谔t(yī)以王命聚之……謹食之(代物,指蛇)(《捕蛇者說》)
、鄄偕咧衤勚(代事,這件事)(《愚公移山》)
、苋馐痴咧\之(代事,這件事)(《曹劌論戰(zhàn)》)
“之”代人時,多指代第三人稱,但是,有時“之”也作第一人稱,譯為“我”、“我們”。如:①君將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說》)①主人處處款之(《于園》)
2.“之”用作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如:
、儆辛继锩莱厣V裰畬佟(《桃花源記》)②曾不能損魁父之丘。(《曹劌論戰(zhàn)》)
(二)“之”用作助詞,有四種情況:
1.結構助詞,用于定語和中心語之間,譯為“的”。如:
、傺嗳赴仓欩]之志哉? (《陳涉世家》)②予嘗求古仁人之心。(《岳陽樓記》)
、坌〈笾z。(《曹劌論戰(zhàn)》)
2.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志,無實在意義,不譯。如:何陋之有?(《陋室銘》)
3.結構助詞,是定語后置的標志。如:①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岳陽樓記》)
4.“之”用作結構助詞,用在主謂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如: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 。(《愛蓮說》)
5. “之”用作音節(jié)助詞,用于湊足音節(jié),無實意,不譯。
如:久之,目似瞑。(《狼》)
(三)“之”用作動詞。譯為:“去”、“往”、“到……去”。如:至之市!多嵢速I履》
二、復習“其”
1.用作人稱代詞,代第三人稱,譯為“他(她)”“他(她)的”“他們”“他們的”“它”“它們”“它們的”。如:
、贀衿渖普叨鴱闹洳簧普叨闹(《<論語>八則》)
、陔m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口技》)
、弁来缶,恐前后受其敵 (《狼》)
2.“其”用作指示代詞,譯為“那”、“那個”、“那些”、“這”、“這種”等。如:
、倨淙艘暥巳菁牛袈牪杪暼(《核舟記》)②復前行,欲窮其林(《桃花源記》)
、蹖F淅酪(《捕蛇者說》)
也可譯作“其中的`”,后面多為數(shù)詞。如:其一犬坐于前(《狼》)
3、“其”用作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疑問、猜度、反問、愿望等語氣,常和放在句末的語氣詞配合,可譯為“大概”“或許”“恐怕”“難道”等,或不譯。如:
其真無馬邪?其真不知馬也。(前一個“其”可譯作“難道”,后一個“其”可譯為“恐怕”)(《馬說》)
4、連詞,表示假設,可譯為“如果”。如:其業(yè)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質之卑,則心不若余之專爾。(《送東陽馬生序》)
三、復習“而”
(一)“而”用作連詞,主要有以下五種情況:
1.表示并列關系,可譯為“又”、“也”等,也可不譯。如:
、儆乐葜爱a(chǎn)異蛇,黑質而白章。(《捕蛇者說》)
②中峨冠而多髯者為東坡。(《核舟記》)
2.表示承接關系,譯作“然后”“就” 。如:
、賹W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論語>八則》)
、 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涉世家》)
、 水落而石出(《醉翁亭記》) ④ 退而甘食其土之有(《捕蛇者說》)
3.表示轉折關系,譯作“但是”“然而”“卻”“可是”。如:
、偃瞬恢粦C,不亦君子乎? (《<論語>八則》)
、谟瑾殣凵徶鲇倌喽蝗,濯清漣而不妖……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愛蓮說》)
、矍Ю锺R常有,而伯樂不常有。(《馬說》)
④子子孫孫無窮匱也,而山不加增。(《愚公移山》)
4.表示遞進關系。譯作“而且”“并且”或不譯。如:
、倜舳脤W。(《<論語>八則》)
②飲少輒醉,而年又最高,故自號曰醉翁也。(《醉翁亭記》)
5.表示修飾關系,可譯為“地”“著”或不譯。如:
、俸忧芹判Χ怪(《愚公移山》) ②吾恂恂而起,視其缶(《捕蛇者說》)
、畚跷醵鴺(《捕蛇者說》) ④呼爾而與之/蹴爾而與之(《魚我所欲也)
、莩憾鴼w(《醉翁亭記》)
(二)用作副詞。常依附在表示時間的詞語后面,無實意,一般不譯。如:
、偌榷鴥盒,大啼(《口技》) ②俄而百千兒哭,百千犬吠(《口技》)。
四、復習“然”
1.“然”用作代詞,起指示作用,譯作“這樣”“如此”。如:
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也(《生于憂患,死于安樂》)
2.“然”用作連詞,表轉折關系,譯作“然而”“但是”等。如:
、偃蛔阆虏分砗(《陳涉世家》)
、谌皇绦l(wèi)之臣不懈于內 (《出師表》)
3.“然”用作形容詞,譯作“對的”、“正確的”。如: 吳廣以為然(《陳涉世家》)
4.“然”用作語氣助詞,分三種情況:
(1).用在形容詞之后,作為詞尾,譯作“……地”。如:雜然相許(《愚公移山》)
(2).用于詞尾,譯作“……的樣子”。如:望之蔚然而深秀者。(《醉翁亭記》)
(3).用于句尾,常與“如”“若”連用,構成“如…… 然”“若……然”格式,相當于“……的樣子”、“好像……似的”。如: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核舟記》)
五、復習“則”
(一)用作連詞,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1.表示承接關系。說明兩件事情在時間上、事理上的緊密聯(lián)系。可譯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jīng)是”。如: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論語>八則》)
2.表示假設關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設的情況,相當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設或推斷的結果,相當于“那么”“就”。如:
、偃雱t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生于憂患,死于安樂》)
②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 。(《捕蛇者說》)
3. 表示轉折、讓步關系?勺g為“可是”“卻”。如:
、 余則缊袍敝衣處其間。(《送東陽馬生序》)
、趩栔,則曰:“吾祖死于是……”(《捕蛇者說》)
、壑羷t無可用
(二)“則”用作副詞。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如:
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六、復習“乃”
(一)作副詞。有三種情況。
1.表示動作在時間上的承接,譯作“才”。如:斷其喉,盡其肉,乃去。(《狼》)
2.表示動作在時間上的承接,譯作“就”。如: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陳涉世家》)
3.表示出人意料,譯作“竟”“竟然”。如:問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漢,無論魏晉。(《桃花源記》)
4.用于判斷句中,相當于“是”“就是”。如:當立者乃公子扶蘇。(《陳涉世家》)
(二)作連詞,表示前后的銜接或轉折,可譯為“于是”。如:乃重修岳陽樓。(《岳陽樓記》)
(三)作代詞,譯為“你、你的”。如: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示兒》)
【初中文言文虛詞復習】相關文章:
文言文虛詞復習素材03-28
中考文言文虛詞復習03-28
常見文言文虛詞復習鞏固03-26
會考文言文虛詞復習教案03-26
語文文言文虛詞復習教案08-29
文言文復習中常見的文言虛詞03-29
語文文言文虛詞復習教案03-27
初中文言文虛詞的用法06-13
初中文言文常見虛詞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