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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子傳》原文和翻譯
蘇軾生性放達,為人率真,深得道家風(fēng)范。其文章也非常優(yōu)秀,被后世所推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方山子傳》原文和翻譯,歡迎大家分享。
原文:
方山子,光、黃間隱人也。少時慕朱家、郭解為人,閭里之俠皆宗之。稍壯,折節(jié)讀書,欲以此馳騁當(dāng)世,然終不遇。晚乃遁于光、黃間,曰岐亭。庵居蔬食,不與世相聞。棄車馬,毀冠服,徒步往來山中,人莫識也。見其所著帽,方屋而高,曰:“此豈古方山冠之遺像乎?”因謂之方山子。
余謫居于黃,過岐亭,適見焉,曰:“嗚呼!此吾故人陳慥季常也,何為而在此?”方山子亦矍然問余所以至此者。余告之故,俯而不答,仰而笑,呼余宿其家。環(huán)堵蕭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
余既聳然異之,獨念方山子少時,使酒好劍,用財如糞土。前十有九年,余在岐下,見方山子從兩騎,挾二矢,游西山,鵲起于前,使騎逐而射之,不獲。方山子怒馬獨出,一發(fā)得之。因與余馬上論用兵及古今成敗,自謂一世豪士。今幾日耳,精悍之色,猶見于眉間,而豈山中之人哉!
然方山子世有勛閥,當(dāng)?shù)霉,使從事于其間,今已顯聞。而其家在洛陽,園宅壯麗,與公侯等。河北有田,歲得帛千匹,亦足以富樂。皆棄不取,獨來窮山中,此豈無得而然哉!
余聞光、黃間多異人,往往陽狂垢污,不可得而見,方山子儻見之與!
注釋:
1、光、黃:即光州和黃州。光州和黃州鄰接,宋時同屬淮南西路。
2、朱家、郭解:二人都是西漢時的游俠,喜替人排憂解難。
3、閭里:鄉(xiāng)里。
4、宗:尊奉。
5、折節(jié):改變以往的志向行為。
6、方山冠:漢代祭祀宗廟時樂舞者所戴的一種帽子。唐宋時,隱者常喜戴之。
7、矍然:驚奇注視的樣子。
8、謫:降職。蘇軾是在元豐三年(1080年)貶到黃州的。黃:今湖北黃岡。
9、使酒:酗酒任性。
10、前十有九年:即嘉祐八年(1063),作者任鳳翔府簽判。
11、怒馬:使馬怒,即縱馬向前。
12、歧山:地名,指鳳翔。
13、方山子:即宋陳慥,字季常。晚年隱居在光州、黃州一帶名叫岐下,蘇軾在任鳳翔簽判時,與其相識。
14、岐下:地名,指鳳翔。
15、岐亭:鎮(zhèn)名,在今湖北麻城。
16、屋:帽頂。
17、精悍:精明強干。
18、世有勛閥:世代有功勛,屬世襲門閥。
19、等:等同,相類似。
20、陽狂:假裝瘋癲。陽,通“佯”,假裝。
21遁:隱居
譯文:
方山子,是光州、黃州一帶的隱士。年輕時,仰慕漢代游俠朱家、郭解的為人,鄉(xiāng)里的游俠之士都尊奉他。年歲稍長,就改變志趣,發(fā)奮讀書,想以此來馳名當(dāng)代,但是一直沒有交上好運。到了晚年才隱居在光州、黃州一帶名叫岐亭的地方。住茅屋,吃素食,不與社會各界來往。放棄坐車騎馬,毀壞書生衣帽,徒步來往于山里,沒有人認(rèn)識他。人們見他戴的帽子上面方方的且又很高,就說:“這不就是古代樂師戴的方山冠遺留下來的樣子嗎?”因此就稱他為“方山子”。
我因貶官居住在黃州,有一次經(jīng)過岐亭時,正巧碰見了他。我說:“啊喲,這是我的老朋友陳慥陳季常呀,怎么會住在這里的呢?”方山子也驚訝地問我到這里來的原因。我把原因告訴了他,他低頭不語,繼而仰天大笑,請我住到他家去。他的家里四壁蕭條,然而他的妻兒奴仆都顯出怡然自樂的樣子。
我對此感到十分驚異,就回想起方山子年輕的時候,曾是個嗜酒弄劍,揮金如土的游俠之士。十九年前,我在岐下,見到方山子帶著兩名騎馬隨從,身藏兩箭,在西山游獵。只見前方一鵲飛起,他便叫隨從追趕射鵲,未能射中。方山子拉緊韁繩,獨自躍馬向前,一箭射中飛鵲。他就在馬上與我談?wù)撈鹩帽兰肮沤癯蓴≈,自認(rèn)為是一代豪杰。至今又過了多少日子了,但是一股英氣勃勃的神色,依然在眉宇間顯現(xiàn),這怎么會是一位蟄居山中的人呢?
方山子出身于世代功勛之家,例應(yīng)有官做,假如他能廁身官場,到現(xiàn)在已得高官榮名了。他原有家在洛陽,園林宅舍雄偉富麗,可與公侯之家相比。在河北地方還有田地,每年可得上千匹的絲帛收入,這些也足以使生活富裕安樂了。然而他都拋開了,偏要來到窮僻的山溝里,這難道不是因為他獨有會心之處才會如此的嗎?
我聽說光州、黃州一帶有很多奇人逸士,常常假裝瘋顛、衣衫破舊,但是無法見到他們。方山子或許能遇見他們吧。
賞析:
重點寫隱居時的生活和思想態(tài)度(隨物賦形)。主旨:說明方山子為棄顯聞富樂,獨來窮山中的異人。文體:形式為應(yīng)用文(傳記:他傳);內(nèi)容為記敘文。用字準(zhǔn)確而含蓄,字里行間飽受感情。寫出作者想見已久而又不期而遇的喜悅之情。渲染了隱士的特征。
棄榮利功名而自甘淡薄貧賤,借他人之酒解自己胸中之不快。方山子實乃自悲不遇(暗示手法)。有志于用世,卻不得賞識任用,仕進無門,退隱以明志。藉此流露出同為“懷才不遇”的感慨。
方山子棄榮利功名而自甘淡泊貧賤的行動,作者結(jié)合自己當(dāng)時被貶黃州的處境,于文字之外,又寓有自己之情,是借他人之酒澆自己胸中之塊壘。寫方山子未嘗不是自悲不遇,本文可以說是作者在黃州心態(tài)的一種形象的折射。
作者簡介: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市)人,中國北宋文豪,“三蘇”家族成員之一,“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詩,詞,賦,散文,均成就極高,且善書法和繪畫,是中國文學(xué)藝術(shù)史上罕見的全才,也是中國數(shù)千年歷史上被公認(rèn)文學(xué)藝術(shù)造詣最杰出的大家之一。其散文與歐陽修并稱歐蘇;詩與黃庭堅并稱蘇黃,又與陸游并稱蘇陸;詞與辛棄疾并稱蘇辛;其畫則開創(chuàng)了湖州畫派,F(xiàn)存詩3900余首,代表作品有《水調(diào)歌頭·明月幾時有》、《念奴嬌·赤壁懷古》、《赤壁賦》等。
創(chuàng)作背景
嘉祐六年(1061年),蘇軾出仕,任風(fēng)翔簽判。嘉佑八年(1063年)陳慥之父陳希亮來任府尹。陳希亮素以威嚴(yán)著稱,僚屬和他見面多不敢仰視,而蘇軾年少氣盛,常與爭議,甚至形于顏色。這年,蘇軾和陳慥初遇,二人一見如故,抒懷言志,頗為投合。自鳳翔返京后,蘇軾妻死父逝,宦海升沉,身經(jīng)烏臺詩案的文字之獄,貶往黃州;陳慥也父死無祿,心志不得伸,以平民之身隱于異鄉(xiāng)。元豐三年(1080年),陳慥聽說蘇軾被放逐而相迎于途中,以后過往頻繁。據(jù)蘇軾自己統(tǒng)計,在黃州四年,他“三往見季常,季常七來見余,蓋相從百余日也”(詳《岐亭五首》)。兩人情至深,故蘇軾于元豐四年(1081年)寫下了這篇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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