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詩經》中的周代婚姻習俗
畫面描述了《詩經·甫田之什·鴛鴦》中的“鴛鴦于飛,畢之羅之。君子萬年,福祿宜之。鴛鴦在梁,戢其左翼。君子萬年,宜其遐福。乘馬在廄,摧之秣之。君子萬年,福祿艾之。乘馬在廄,秣之摧之。君子萬年,福祿綏之。
《詩經》中的周代婚俗
畫面描述了《詩經·葛屨》中的場景!凹m糾葛屨,可以履霜。摻摻女手,可以縫裳。要之襋之,好人服之。好人提提,宛然左辟。佩其象揥,維是褊心。是以為刺!
《詩經》反映的是西周初年至春秋中葉的社會生活,其中,有大量詩篇反映了周代的婚姻觀念、婚姻形態(tài)和婚戀習俗,因此,通過對《詩經》的研讀,更有助于我們認識周代的婚俗原貌。
周代的婚姻形態(tài)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約束和兩情相悅、自由戀愛的并存
《詩經》時代的婚姻,都要有媒人的,《豳風·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币苑タ掠酶珌肀扔骰橐鲇妹!缎l(wèi)風·氓》:“匪我愆期,子無良媒!笨梢钥闯瞿信荒茏灾鳑Q定自己的婚姻,締結婚約是要媒人從中牽線的。
《齊風·南山》:“蓺麻如之何?衡從其畝。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曷又鞫止?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鄭風·將仲子》:“仲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說明了父母之命的重要。《鄘風·柏舟》“母也天只,不諒人只”,也從側面說明了父母對子女婚姻生活的干涉,父母之命在婚姻中的重要作用。
經歷了上古的群婚制、偶婚制,到了周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了婚姻成敗的關鍵。 《禮記·曲禮》說:“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敝芏Y的作用雖然是針對全社會的,但它的適用范圍主要是統(tǒng)治集團內部。換句話來說,禮是貴族成員嚴格遵守的道德倫理規(guī)范,而對民間的庶民百姓的要求就沒有那么嚴格。《周禮·地官·媒氏》載,“仲春之月,令會男女,于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泵康酱禾,官方就組織未婚青年男女相會的活動,在這個時候,即使沒有媒人,也可以自由結合,私奔都是允許的,不參加此項活動的未婚男女青年還要受到懲罰。周朝對民間的婚配給予了如此寬松的政策,其主要目的是從繁衍人口、增加生產力和國力的角度來制定庶民的婚配政策的,但客觀上也為民間的自由戀愛創(chuàng)造了條件。在《詩經》的很多詩篇中,隨處可以聽到那些歌唱至真至純情感的天籟之音,隨處可以見到帥哥美女自由約會和戀愛的情景。《鄭風·溱洧》:“……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勺藥。”描繪了青年男女的呢喃私語,俏皮調笑,自由定情的情景。《召南·野有死麕》:“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一位打獵的男子遇到一位如花似玉、情竇初開的女子,以小鹿為贈。
一夫一妻制和媵妾制相伴
據(jù)考證,現(xiàn)代實行的一夫一妻制最早是從父系氏族社會開始的。女子出嫁,離開自己的氏族從夫居住,所生子女由父系來計算世系。在《周南·桃夭》中就有“之子于歸,宜其室家”的句子,描繪的就是女子出嫁到男方家里!多嶏L·出其東門》:“出其東門,有女如云。雖則如云,匪我思存?c衣綦巾,聊樂我員! ”在眾多的美女中,堅持自己所愛的人,表明男子對愛情的忠貞不二;《邶風·擊鼓》“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zhí)子之手,與子偕老”,這些詩句所展現(xiàn)的和現(xiàn)代的愛情專一觀念不無二致;《衛(wèi)風·氓》中,“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閣極,二三其德”,“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從中可以看出對愛情的專一已是一種通行的道德觀念,這種觀念只有在父系社會一夫一妻制確立時才可能產生。由此說明,《詩經》時代一夫一妻制已經確立下來。
進入現(xiàn)代文明之前,一夫一妻制實質是只對婦女而言而不是對男子。在周代的社會生活中,由于經濟能力的差別,庶民或平民多實行一夫一妻制,而在周代的貴族男子中媵妾制更為流行。也就是說,周代的諸侯娶妻,多由妻子的妹妹或者侄女隨嫁,這些女子稱為“媵”。周代以后,媵制消亡,但妾制依然盛行。
婚姻禮俗
婚齡與婚時
周代指定周禮,因此在成婚的年齡、成婚的季節(jié)方面的禮儀也隨之產生了。男子在20歲,女子15歲舉行成年禮。舉行過成年禮,就意味著長大成人,有了談婚論嫁的資格。
關于成婚的年齡,也和統(tǒng)治者的人口政策有一定的關系。春秋時代戰(zhàn)亂頻仍,政府就鼓勵大量生產人口,因此男女結婚的年齡可能會大大提前!对娊洝窌r代的成婚年齡,我們可以認定是男子在20歲至30 歲之間,女子的成婚年齡在15歲至23歲之間。
關于結婚的時令,《荀子·大略》說道:“霜降逆女,冰伴殺內”?梢钥闯,嫁娶時間多半是在秋末至春初的季節(jié)。如《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背黾迺r桃花盛開,說明其時應該是仲春。班固《白虎通義·嫁娶》中,“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萬物始生,陰陽交接之時也!薄锻躏L·丘中有麻》每節(jié)的首句,都是“丘中有麻”、“丘中有麥”、“丘中有李”,“麻”、“麥”、“李”三物都是秋初的農作物,可知婚期應該在秋季。
在這一時段成婚不是無緣由的:周代的婚姻六禮,都是以雁為禮物,所以也限制了婚禮的季節(jié)。呂思勉先生分析說,周代是以農業(yè)經濟為主的社會,秋末至春初季節(jié)剛好是農閑時分,在這時成婚既不耽誤勞作,也有足夠的農作物收獲以籌備婚禮。古人冬則居邑,春則居野。在春、秋季節(jié)舉行婚禮,取其陰陽交合之意。
婚姻禮俗
據(jù)典籍記載,周代已經形成比較固定的婚姻“六禮”,即: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和親迎。自此,“六禮”被認為是婚姻程序中的規(guī)范儀式,也成為后代社會通行的婚禮程式。只是在上層社會的貴族階層嚴格按照婚禮程式進行,而下層平民則執(zhí)行得沒有那么嚴格。
殷商時代,崇拜上天、敬俸神靈的風俗一直延續(xù)到《詩經》時代,占卜習俗深入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后來經過逐漸演變,婚前占卜就演變成后世婚姻“六禮”中的“納吉”一禮。詩經時代就有采草占筮的婚姻民俗!缎l(wèi)風·氓》中女主人公就曾說過:“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边@兩句詩描繪的是氓這個青年用龜甲和蓍草來占卜,卦體上都是吉利的言辭,神靈暗示這樁婚姻是幸福美滿的,于是女子就迫不及待地讓男子拉走自己的嫁妝,他們的婚姻就是通過占卜決定的。
在《詩經》中,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在締結婚姻中,男方是要給女方聘禮的。聘禮,在“六禮”中屬于“納征”。由于地域不同,風俗各異,所送聘禮也不同,主要有鹿和雁等。
親迎,是婚禮的核心,也是婚禮中最重要的儀式,即新郎要親自到女方家里迎娶,也表示對女方的尊敬和重視!墩倌稀o巢》:“維鵲有巢,維鳩居之;之子于歸,百兩御之。維鵲有巢,維鳩方之;之子于歸,百兩將之。維鵲有巢,維鳩盈之;之子于歸,百兩成之。”描寫了周代貴族用百輛車子親迎的熱鬧壯觀場面。而下層平民的迎娶是比較簡單的,如在《衛(wèi)風·氓》中的棄婦回憶自己出嫁時的情景,“以爾車來,以我賄遷”,場面是較為簡單冷清的。
如同我們今天在新人的婚禮上,親朋好友都要對新郎新娘祝福一樣,詩經時代也有在親迎的時候,由賓客唱誦歌曲來祝賀新人的習俗。《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辟澝拦媚锏娜蓊伻缣一ò闫G麗,祝賀新娘擁有幸福美滿的家庭。同樣,在《周南·樛木》中,“樂只君子,福履綏之”、“樂只君子,福履將之”、“樂只君子,福履成之”,也表達了賓客對新郎婚后生活的無限祝福。
《詩經·木瓜》
投我以木瓜,
報之以瓊琚。
匪報也,
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桃,
報之以瓊瑤。
匪報也,
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李,
報之以瓊玖。
匪報也,
永以為好也!
《詩經·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清揚婉兮。
邂逅相遇,適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揚。
邂逅相遇,與子偕臧。
從《詩經》看周代的婚戀習俗
《詩經》所反映的婚戀習俗,分為婚姻習俗和戀愛習俗,我們通過對其中部分婚戀詩的解讀,分別來了解當時的婚姻習俗和戀愛習俗。
(一) 婚姻習俗
周人重視婚姻,以婚姻為人生之大本,因為它關系宗族的延續(xù)。周代是宗法社會,為保障私有財產繼承權和宗法秩序,實行嫡長子繼承制,因而必須確立婚姻關系,而且貴族社會的婚姻關系同時也是政治關系,通過婚姻關系在政治上相互依存。作為自然人,婚姻也關系到人生的幸福,關系整個人類的延續(xù)。在已經進化到擺脫群婚制和亞群婚制而肇始文明的周代,不同階層的人都重視婚姻。那么,當時的婚姻習俗究竟如何呢?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探討。
1.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周代中后期,封建時代的思想意識開始在人們頭腦中發(fā)生深刻的影響,因此,婚姻制度也隨著起了根本性的變化。《孟子·滕文公下》里講到:“丈夫生而愿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鉆穴隙相窺,逾墻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薄安黄涞蓝撸c鉆穴隙之類也。”《齊風·南山》中就有“蓺麻如之何?衡從其畝;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的詩句。這幾句話的意思是“要是種麻怎么辦?縱橫耕翻備好田。要是娶妻怎么辦?告訴父母必在先!边@首詩充分反映了在當時遵從父母之命成婚已成為一種道德規(guī)范,任何人不得違背,否則就會遭到所有人的唾棄!多嶏L·將仲子》中“將仲子兮,無踰我里,無折我樹杞。豈敢愛之?畏我父母。仲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就反映了這種道德規(guī)范對青年男女戀愛的影響。這句話的大意是:“請求小二哥哥呀,別跳進我們家宅院,別把杞樹枝折斷。怎敢吝惜我家樹?實在怕我爹和娘。小二哥哥招人想,我父母的那些話,真也叫人怕得慌。”鑒于這種壓力,姑娘不敢讓心上人跳墻來家中幽會,只好婉言相拒,所以坦誠地表達了她又愛又怕,戰(zhàn)戰(zhàn)兢兢的心情!多{風·柏舟》中“鬒彼兩鬢,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寫的是一位少女自己選中了意中人,但是受到家長的反對,因此她發(fā)出了呼天呼母的悲嘆,表達了對婚姻不自由的怨恨。《豳風·伐柯》唱道:“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笔钦f“砍斧柄怎么辦?不用斧子不行。娶妻子怎么辦?不用媒人不行。”這首詩寫娶妻要通過媒人的介紹,就如同做斧柄要用斧頭砍木頭一樣。遵從媒妁之言是古代婚姻的主要形式,后世稱請人做媒為“作伐”即來源于此?梢,在當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正統(tǒng)思想開始占據(jù)統(tǒng)治地位,這種婚姻制度成了束縛男女自由戀愛,自由結合的桎梏。
2. 結婚禮儀習俗
《禮記·昏義》記載:“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皆主人筵幾于廟而迎于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于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倍鴵(jù)《儀禮·士昏禮》的規(guī)定,男女婚姻必須遵守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由此可知,男家求婚必先請媒人,女家允諾后,用雁作為見面禮,使人納其采擇之意,故名為“納采”。女家接受見面禮后,就問姑娘的名字,即“問名”。得到女子名字后,即歸來進行占卜,如卜不祥,就此作罷;如卜得吉祥,再使人到女家相告,并定下婚姻之事,此是“納吉”。然后將鹿皮送至女家,作為訂婚依據(jù),這叫“納征”。隨之預選結婚日期,再等女家決定,女家則再三推諉,這樣就把自己選定的日期說明,此為“請期”。到了臨婚期,男子必受父命親往女家迎親,這叫“親迎”。這種禮俗在《衛(wèi)風·氓》里得到充分體現(xiàn)。該詩的第一、二章寫道:“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送子涉淇,至于頓丘。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乘彼垝垣,以望復關。不見復關,泣涕漣漣。即見復關,載笑載言。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薄白訜o良媒”就是姑娘提醒小伙子找個媒人來提親,即“納采”,“爾卜爾筮”是在“問名”之后再找一個占卜的巫士來合婚,以此來決定他們能否結合!耙誀栜噥,以我賄遷”則反映的是當時盛行的“親迎”之禮。
3. 賀婚習俗
《詩經》中有很多賀婚詩,表達了婚禮間的美好祝愿!蛾P雎》就是一首賀婚詩,詩中禮贊活潑美麗,勤勞賢惠的姑娘是小伙子的好伴侶,祝福他們生活得和睦快樂。另外,《桃夭》也是其中流傳比較廣泛的一首。陳子展《國風選譯·桃夭題解》寫道:“辛亥革命以后,我還見過鄉(xiāng)村人民舉行婚禮的時候,要歌《桃夭》三章,可見《桃夭》是一篇關于民間婚嫁的詩,從千百年來由人民批準了的!痹娙斯P下的形象多么鮮明:桃花嫩紅,燦爛耀眼;果實紅白相間,斑斕喜人;葉兒蔥茂,青翠欲滴,很容易引起遐想。這首詩,道出了人民的普遍心愿,因此得以廣泛流傳。方玉潤《詩經原始》說:“此(《桃夭》)亦詠新婚詩,與《關雎》同為房中樂,如后世催妝坐筵等詞。特《關雎》從男求女一面說,此從女歸男一面說,互為掩映,同為美俗!
4. 政治婚姻
周代存在著政治婚姻。貴族社會的婚姻關系同時也是政治關系,通過婚姻關系在政治上相互依存。如《大雅·大明》:“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于周,曰嬪于京。乃及王季,維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本蜕婕傲宋耐醺竿跫九c母任氏的婚事和文王的出生。周文王的婚事是統(tǒng)治這之間的政治聯(lián)姻。他的妻子是大國的子女,是殷王的妹妹,因而文王的婚禮更具有上層社會聘娶婚的典型特色!缎l(wèi)風·碩人》寫莊姜是“齊侯之子,衛(wèi)侯之妻,東宮之妹,邢侯之姨,譚公維私”,這幾句話說莊姜是齊莊公的女兒,衛(wèi)莊公的妻子,齊國太子的親妹妹,邢國國君的小姨,譚國國君是她的妹夫,說明了她的出身高貴。繼而寫莊姜出嫁時的容儀之美,車服之備,媵從之盛。莊姜是齊莊公的女兒,她從齊國嫁到衛(wèi)國,應當也是出于政治上的考慮。
5. 入贅
據(jù)《左傳》記載,魯文公七年(前620年),魯國大夫公孫穆伯到莒國會盟,見到美麗的莒女,頓生愛慕之心。但因魯國上層統(tǒng)治者的反對,穆伯沒娶到莒女,只好在第二年拋棄了魯大夫的政治地位,帶著錢財來到莒國,與莒女一起過著普通人的生活。魯文公十四年(前613年)穆伯已在莒生活了六年,并與莒女生了兩個孩子,他回到魯國,將自己家中的財產全部帶到了莒國,與莒女和兩個孩子共同度過了幸福美滿的一生。這說明,男從婦居的婚姻關系在當時能被人們接受,或者說是母系社會的殘余。
但是,男從婦居的婚姻關系的締結,大多由于男子家境貧寒,像穆伯這種情況畢竟屬于少數(shù)。因此,男子入贅后,便形同奴隸,不得不以勞動力來抵償。如《大雅·黃鳥》:“黃鳥黃鳥,無集于轂,無啄我粟。此邦之人,不我肯轂。言旋言歸,復我邦族。”這首詩就反映了這種極不牢靠的婚姻關系。詩中的男子,不再甘心忍受盤剝,渴望回到自己的故鄉(xiāng)。《小雅·我行其野》是一個被棄的男子在歸途中唱出的一首憤懣的歌:“我行其野,蔽芾其摴;枰鲋,言就爾居。爾不我畜,復我邦家。我行其野,言采其蓫;枰鲋,言就爾宿。爾不我畜。言歸斯復。我行其野,言采其葍。不思舊姻,求爾新特。成不以富,亦祉以異!迸c那些命運悲慘的棄婦一樣,男子也有被棄的悲慘結局。
6. 陪嫁媵妻
媵妻制是春秋時期發(fā)生在貴族中的一種婚姻制度或習俗,即正妻出嫁時要有其他同姓女子陪同正妻一塊出嫁,這個陪嫁的女子就叫“媵”。媵的家庭地位僅次于正妻,高于一般的姬妾。這種陪嫁媵妻的習俗,虞舜時期就有。古書記載,堯的兩個女兒娥皇、女英同時嫁給舜為妃,娥皇是舜的正妻,女英應是舜的媵妻。
這種陪嫁媵妻的制度,《詩經》中也有體現(xiàn)。《召南·江有汜》就體現(xiàn)了這種媵妻制度!对娦颉氛f:“《召南·江有汜》,美媵也。”《衛(wèi)風·碩人》最后兩句寫道:“庶姜蘗蘗,庶士有朅!边@里的庶姜指的就是陪嫁的姜姓女子。
【《詩經》中的周代婚姻習俗】相關文章:
《詩經》的婚戀詩與周代的婚姻制度05-26
淺析《詩經》中的婚姻愛情詩07-29
《詩經》中愛情婚姻詩縱橫談05-26
《詩經》中的愛情08-05
詩經中名句11-18
論《詩經》中的愛情12-09
《詩經》中女性形象12-08
《詩經》中的多彩女子11-08
詩經中的經典句子大全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