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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宋史·列傳第九十二》練習(xí)題

        時間:2021-06-15 15:59:48 試題 我要投稿

        《宋史·列傳第九十二》練習(xí)題

          文言文閱讀(19分),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7題。

          余良肱字康臣,洪州分寧人。第進(jìn)士,調(diào)荊南司理參軍。屬縣捕得殺人者,既自誣服,良肱視驗尸與刃,疑之日:“豈有刃盈尺而傷不及寸乎?”白府請自捕逮,未幾,果獲真殺人者。民有失財物逾十萬,逮平民數(shù)十人,方暑,榜掠號呼聞于外;或有附吏耳語,良肱陰知其為盜,亟捕詰之,贓盡得。

          改大理寺丞,出知湘陰縣?h逋米數(shù)千石,歲責(zé)里胥代輸,良肱論列之,遂蠲其籍。通判杭州,江湖善溢,漂官民廬舍,良肱累石堤二十里障之,潮不為害。時王陶為屬官,常以氣犯府帥,吏或訴陶,帥挾憾欲按之,良肱不可日:“使陶以罪去,是以直不容也。”帥遂已。后陶官于朝,果以直聞。知虔州,士大夫死嶺外者,喪車自虔出,多弱子寡婦。良肱悉力振護(hù),孤女無所依者,出俸錢嫁之。以母老,得知南康軍。丁母憂,服除,為三司使判官。

          方關(guān)、陜用兵,朝議貸在京民錢,良肱力爭之,會大臣亦以為言,議遂格。內(nèi)府出腐幣售三司,三司吏將受之,良肱獨日:“若賦諸軍,軍且怨;不則貨諸民,民且病。請付文思院!

          改知明州。朝廷方治汴渠,留提舉汴河司。汴水淀淤,流且緩,執(zhí)政主狹河議。良肱謂:“善治水者不與水爭地。方冬水涸,宜自京左浚治,以及畿右,三年,可使水復(fù)行地中!备ヂ。又議伐汴堤木以資狹河。良肱言:“自泗至京千余里,江、淮漕卒接踵,暑行多病喝,藉蔭以休。又其根盤錯,與堤為固,伐之不便!睂覡幉荒艿,乃請不與其事。執(zhí)政雖怒,竟不為屈。改太常少卿、知潤州,遷光祿卿、知宣州,治為江東最。請老,提舉洪州玉隆觀,卒,年八十一。

         。ü(jié)選自《宋史·列傳第九十二》)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縣逋米數(shù)千石 逋:拖欠。 B.歲責(zé)里胥代輸 輸:運送。

          C.后陶官于朝,果以直聞 聞:聞名。 D.不則貨諸民,民且病 。豪Э。

          5.以下各組句子中,全都表明余良肱執(zhí)政為民的一組是(3分)( )

         、侔赘堊圆洞 ②良肱論列之,遂蠲其籍

         、哿茧爬凼潭镎现 ④帥挾憾欲按之,良肱不可

         、莩h貸在京民錢,良肱力爭之 ⑥議伐汴堤木以資狹河

          A.①②④ B.③⑤⑥ C.①④⑥ D.②③⑤

          6.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余良肱擅長斷案。雖然被屬縣捉到的殺人疑兇已經(jīng)認(rèn)罪,但余良肱通過查驗尸體和刀刃懷疑另有真兇,于是要求親捕兇手,不久,果然捕獲真兇。

          B.余良肱為人正直,堅持正義。屬官王陶常常因為耿直觸犯府帥,府帥趁有人控告王陶的機(jī)會,想要挾私恨查辦他,余良肱反對這樣做,使得府帥不再追究。

          C.余良肱體恤弱小。在任虔州知州期間,對于護(hù)送士大夫喪車經(jīng)過虔州的弱子寡婦,他盡力救濟(jì),還拿出俸錢幫沒有依靠的孤女出嫁。

          D.余良肱敢于直言。在朝廷治理汴渠時,作為提舉汴河司,他多次對執(zhí)政大臣的主張?zhí)岢霎愖h,執(zhí)政大臣雖然生氣,卻始終不能使他屈服,最后只好采納了他的意見。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或有附吏耳語,良肱陰知其為盜,亟捕詰之,贓盡得。

          (2)朝議貸在京民錢,良肱力爭之,會大臣亦以為言,議遂格。

          參考答案:

          二、古代詩文閱讀(36分)

          (一)文言文閱讀(19分)

          4.B(輸:繳納。)

          5.D

          6.D(理解有誤,執(zhí)政大臣并沒有采納余良肱的意見)

          7.(1)有人附著(靠近)府吏的.耳朵說話,余良肱暗中知道他是盜賊,/馬上逮捕審問他,贓物全部搜獲。譯出大意給2分(“/”前后各1分);“或”(有人,有的)、“陰”(暗中,暗地里)、“詰”(追問,審問)三處,譯對一處給1分。

         。2)朝庭商議借在京百姓的錢,余良肱竭力反對這件事,/正好大臣們也認(rèn)為他言之有理,這項提議就被擱置。 譯出大意給2分(“/”前后各1分);“貸”(借)、“會”(正好,恰逢)、“遂”(于是,就)三處,譯對一處給1分。注意:1.關(guān)鍵詞與“大意”不重復(fù)扣分;2.關(guān)鍵詞譯成近義詞也可。

          附:文言文參考譯文

          余良肱字康臣,洪州分寧人。進(jìn)士及第,調(diào)任荊南司理參軍。屬縣捉到一個殺人疑兇,他自己已經(jīng)認(rèn)罪,余良肱查驗尸體和刀刃,懷疑說:“哪里有刀刃滿一尺而傷口不到一寸長的?”向府署報告請求讓自己去抓捕兇手,不久,果然捕獲了真正的殺人兇手。百姓有人丟失財物超過十萬,逮捕了幾十個平民,正逢暑天,拷打號叫的聲音在外邊也可聽到;有人附著府吏的耳朵說話,余良肱暗中知道他是盜賊,馬上逮捕審問他,贓物全部搜獲。

          改任大理寺丞,又出任湘陰知縣。縣里拖欠稅米幾千石,每年責(zé)令里胥代為繳納,余良肱上書陳述這件事,于是免除了簿籍上的這筆欠款。又改任杭州通判,江中潮水容易泛濫,沖毀官員和百姓的房屋,余良肱累石堤二十里以阻擋潮水,潮水不再為害。當(dāng)時王陶為屬官,常常因為耿直冒犯府帥,府吏中有人控告王陶,府帥挾私恨想查辦王陶,余良肱不同意說:“假使王陶得罪離職,這是因為他耿直而不被容納!备畮浘筒辉僮肪。后來王陶在朝廷做官,果然以耿直聞名。后任虔州知州,士大夫死在嶺外的,喪車大多經(jīng)過虔州,多是弱小的子女和守寡的婦女扶喪。余良肱盡力救濟(jì)保護(hù),沒有依靠的孤女,他拿出俸錢來幫她出嫁。后因母親年老,余良肱求得南康軍知軍。服母喪,期滿,改任三司使判官。

          正值關(guān)、陜用兵,朝庭商議借在京百姓的錢,余良肱竭力反對這件事,正好大臣們也認(rèn)為他言之有理,這項提議就被擱置。內(nèi)府中拿出銹蝕的貨幣推銷給三司,三司的官吏將要接受,只有余良肱說:“如果發(fā)給各路軍隊,軍人會怨恨;如果不發(fā)給軍隊,就要用它購買百姓的貨物,百姓就會因此困苦。請求交付文思院(重鑄)!

          改任明州知州。朝廷正要治理汴渠,留他掌管汴河司。汴水淤積,水流很慢,執(zhí)政大臣持使河道狹窄的意見。余良肱認(rèn)為:“善于治水的人不和水爭地。當(dāng)冬天水干涸時,應(yīng)當(dāng)從京城東邊疏通治理,并治理到京城的西邊,經(jīng)過三年,可以使水重新在河道中流淌! 執(zhí)政大臣不聽。執(zhí)政大臣又提議砍伐汴河堤岸上的樹木來建立木岸使河道變得狹而深。余良肱說:“從泗州到京城一千多里,從江、淮來的漕運兵卒接連不斷,暑天行路都以熱渴為苦,靠樹蔭來休息。再者那些樹木的根盤纏交錯在堤中,使堤岸堅固,砍伐不利! 余良肱多次反對不能獲準(zhǔn),于是請求不參與治理汴河的事。執(zhí)政大臣雖然生氣,卻始終不能使他屈服。改任太常少卿、潤州知州,又升任光祿卿、宣州知州,政績?yōu)榻瓥|第一。請求告老還鄉(xiāng),掌管洪州玉隆觀,去世,享年八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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