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司馬光傳》的閱讀答案與原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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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字君實,陜州夏縣人也。父池,天章閣待制。光生七歲,凜然如成人,聞講《左氏春秋》,愛之,退為家人講,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釋書。仁宗寶元初,中進士甲科,年甫冠。性不喜華靡,聞喜宴獨不戴花,同列語之曰:“君賜不可違!蹦唆⒁恢。從龐籍辟,通判并州。麟州屈野河西多良田,夏人蠶食其地,為河?xùn)|患。籍命光按視,光建:“筑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眾則糴賤,亦可漸紓河?xùn)|貴糴遠輸之憂。”籍從其策。而麟將郭恩勇且狂,引兵夜渡河,不設(shè)備,沒于敵,籍得罪去。光三上書自引咎,不報。籍沒,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撫其子如昆弟,時人賢之。改直秘閣、開封府推官。交趾貢異獸,謂之麟,光言:“真?zhèn)尾豢芍,使其真,非自至不足為瑞,愿還其獻!庇肿噘x以風。修起居注,判禮部。有司奏日當食,故事食不滿分,或京師不見,皆表賀。光言:“四方見,京師不見,此人君為陰邪所蔽;天下皆知而朝廷獨不知,其為災(zāi)當益甚,不當賀。”從之。仁宗始不豫,國嗣未立,天下寒心而莫敢言。諫官范鎮(zhèn)首發(fā)其議,光在并州聞而繼之,且貽書勸鎮(zhèn)以死爭。至是,復(fù)面言:“臣昔通判并州,所上三章,愿陛下果斷力行。”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選宗室為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但人不敢及耳!惫庠唬骸俺佳源,自謂必死,不意陛下開納!钡墼唬骸按撕魏,古今皆有之!惫馔宋绰劽瑥(fù)上疏曰:“臣向者進說,意謂即行,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為不祥之事?小人無遠慮,特欲倉卒之際,援立其所厚善者耳!ú邍稀T生天子’之禍,可勝言哉?”帝大感動曰:“送中書。”光見韓琦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禁中夜半出寸紙,以某人為嗣,則天下莫敢違!辩裙笆衷唬骸案也槐M力。”未幾,詔英宗判宗正,辭不就,遂立為皇子,又稱疾不入。光言:“皇子辭不貲之富,至于旬月,其賢于人遠矣。然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愿以臣子大義責皇子,宜必入!庇⒆谒焓苊。
(節(jié)選自《宋史·司馬光傳》)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籍命光按視
按:巡查
B.光三上書自引咎,不報
報:批復(fù)
C.又奏賦以風
風:使……知道
D.不貲之富
貲:計算,估量
5.下列對文中相關(guān)內(nèi)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左氏春秋》,簡稱《左傳》,相傳為魯國史官左丘明所著,是我國現(xiàn)存最早的敘事詳備的編年體史書。
B.“甫冠”指剛剛20歲。古代男子20歲行成年禮,束發(fā)戴冠,表示已成年。古代表示年齡的詞語還有“總角”“豆蔻”“耄耋”等。
C.“昆弟”指兄弟,這里是指司馬光撫養(yǎng)龐籍的兒子就像自己的兄弟一樣。成語“義結(jié)金蘭”“琴瑟和鳴”就特指兄弟情深。
D.“故事”有多種含義,文中的意思是先例,用以表示舊日的典章制度,F(xiàn)多指一種敘述類的文學體裁。
6.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司馬光性情不喜華靡,稟賦迥異。七歲時,就能說出《左氏春秋》的大意;“聞喜宴”獨不戴花,體現(xiàn)了他與眾不同的膽識和品性。
B.司馬光做事堅持原則,見解獨到。在異獸和日食事件中,他設(shè)譬引喻,據(jù)理勸諫,朝廷最終聽從了他的意見。
C.司馬光為人忠厚篤誠,重情重義。在龐籍因事受牽連后,他能連續(xù)上書承擔罪責,龐籍死后又能善待其家人。
D.司馬光為臣鞠躬盡瘁,盡忠盡職。在關(guān)乎國嗣的問題上,他與范鎮(zhèn)等人一起勸說天子為國家長遠考慮,早立儲君。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10分)
(1)筑二堡以制夏人,募民耕之,耕者眾則糴賤,亦可漸紓河?xùn)|貴糴遠輸之憂。(5分)
(2)臣向者進說,意謂即行,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為不祥之事?(5分)
參考答案
4.C (風:諷諫。)
5.C (“琴瑟和鳴”特指夫妻感情。)
6.B (“設(shè)譬引喻”錯;異獸事件并沒有提到“聽從他的意見”。)
7.(10分)
(1)修筑兩個城堡來抵御西夏人,招募老百姓去耕種土地。耕種的人多,買入糧食價格就低,也就可以慢慢緩和河?xùn)|糧食價格昂貴而依賴遠處供給的憂慮。
(“制”“糴”“紓”各1分,大意2分,共5分。)
(2)我先前所說,心想立即就會施行,現(xiàn)在卻沒聽到什么,這中間一定有小人說陛下正當壯年,怎么立即做不吉祥的事呢?
(“向”“春秋鼎盛”“遽”各1分,大意2分,共5分。)
【參考譯文】
司馬光,字君實,是陜州夏縣人。他的父親司馬池,曾任天章閣待制。司馬光七歲的時候,嚴肅如同成年人,聽別人講《左氏春秋》,他特別喜愛,回家后將所聽到的講給家人,竟能說出其中的大意。此后,他整天手不釋卷。宋仁宗寶元初年,司馬光考中進士,這年他剛二十歲。他不喜歡華麗,“聞喜宴”唯獨司馬光不戴花,一位同中進士的人告訴他說:“君王賞賜的花,不可違背!庇谑撬抉R光才戴上一枝。司馬光跟隨龐籍,擔任并州判官。麟州屈野河西良田頗多,西夏人蠶食這一帶土地,已成為河?xùn)|的禍患。龐籍命令司馬光去巡視,司馬光建議說:“修筑兩個城堡來抵御西夏人,招募老百姓去耕種土地。耕種的人多,買入糧食的價格就低,也就可以慢慢緩和河?xùn)|糧食價格昂貴而依賴遠處供給的憂慮。”龐籍聽從了他的計策。麟州將領(lǐng)郭恩勇敢卻有點狂妄,率兵在夜間渡河,不設(shè)防備,被敵方消滅,龐籍因此獲罪,離開了麟州。司馬光三次上書陳述郭恩覆滅是自己的過失,但沒有得到答復(fù)。龐籍死后,司馬光上堂拜見他的妻子,
待她像母親一樣,撫養(yǎng)他的兒子就像自己的兄弟一樣,當時的人都很稱贊他。后來,司馬光改任直秘閣、開封府推官。這時,交趾貢納一種奇怪的野獸,說是麟,司馬光說:“真假不得而知,即使是真的,不是自己來的也不能說明是祥瑞之兆,希望送還他們的所獻之物。”他又寫了一篇賦進行諷諫。他又修撰起居注,供職禮部。有關(guān)部門說有日食,按慣例,日食不滿度數(shù),或京師看不見,都應(yīng)當上表祝賀。司馬光說:“四方都看得見,京師看不見,這說明君王被陰險邪惡的小人所蒙蔽;天下的人都知道,唯獨朝廷不知道,它所帶來的災(zāi)害會更厲害,不應(yīng)當慶賀!背⒙爮牧怂囊庖。仁宗身體不好,可國家的`繼承人還沒有確定,天下的人都很憂慮卻不敢說話。諫官范鎮(zhèn)首先發(fā)表自己的看法,司馬光在并州聽說后,也發(fā)表意見,并且贈送書信給范鎮(zhèn),勸他以死抗爭。到這時,司馬光又對皇上當面說:“我過去在并州作通判,所上的文書三章,希望陛下果斷篤行!被实凵钏剂撕镁茫缓笳f:“莫非想要挑選宗室后代作為繼承人嗎?這的確是忠臣說的話,只是別人不敢說罷了!彼抉R光說:“我說這個,自己認為一定會招來死罪,沒想到皇上如此開明,竟然接受了。”皇上說:“這有什么不好,古今都有這類事!彼抉R光退朝后沒有聽說有詔令,就又上書說:“我前面所說,心想立即就會施行,現(xiàn)在卻沒聽到什么,這中間一定有小人說陛下正當壯年,怎么立即(就)做不吉祥的事?那些小人沒有長遠的考慮,只是想在倉猝之間,拉攏他們所著重的和友善的!ú邍稀、‘門生天子’之禍,能說得完嗎?”皇帝大為感動,說:“將司馬光的上書送到中書省。”司馬光見到韓琦等說:“諸公趁早商定,他日宮中半夜傳出寸紙,把某人作為繼承人,全國的人不敢違背。”韓琦等雙手作揖說:“不敢不盡力!辈痪,下詔讓英宗負責宗正事務(wù),英宗一再推辭,不肯答應(yīng),于是被立為皇子。英宗又說自己有病,不肯入宮。司馬光說:“皇子推辭富貴,已經(jīng)快一個月了,可見他比一般人賢惠得多。然而,對父親的召喚不答應(yīng),君王征召,卻不肯應(yīng)征,希望以臣下的道義來責備皇子,想必他一定會入宮!庇⒆诠唤邮芰苏髡。
作者簡介
司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字君實,號迂叟。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死于宋哲宗元佑元年,享年68歲。陜州夏縣(現(xiàn)在屬山西省夏縣)涑水鄉(xiāng)人,世稱涑水先生。出生于河南光山縣。
人物生平
早年經(jīng)歷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日,司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此時其父司馬池任光山縣令,所以給他起名光;六歲時,司馬池就教司馬光讀書,七歲時,不僅能背誦《左氏春秋》,還能講明白書的要意;并且做出了“砸缸救友”這一件震動京洛的事。
天圣九年(1031年) ,司馬光隨父親司馬池從東京出發(fā),一路經(jīng)洛陽、潼關(guān)、寶雞,過秦嶺,前往四川廣元,出任利州轉(zhuǎn)運使,在棧道上遇著巨蟒,他沉著冷靜地手持利劍,扎進巨蟒的尾巴上,使巨蟒疼痛得一震,滾下了深不可測的棧道下邊。
司馬光的博學來自多方面,一方面他好學強識,另一方面他的父親也著意培養(yǎng)。他既誠實聰明,又十分懂事,深得父親喜愛。同時,每逢出游或和同僚密友交談,司馬池總好把他帶在身邊。耳濡目染,使司馬光不論在知識方面,還是見識方面,都“凜然如成人”。好多當時的大臣、名士,都很賞識司馬光。 尚書張存主動提出將女兒許配給司馬光。擔任過副宰相的龐籍在司馬池死后,把司馬光當成自己兒子一樣培養(yǎng)、教育。司馬池輾轉(zhuǎn)河南、陜西、四川各地為官,始終把司馬光帶在身邊。所以,司馬光在十五歲以前就跟隨父親走過好多地方,在這些地方訪古探奇,賦詩題壁,領(lǐng)略風土人情,極大地豐富了司馬光的社會知識。
步入官場
寶元元年(1038年),司馬光二十歲,他參加了會試,一舉高中進士甲科,從此步入仕林,初任華州(今陜西華縣(判官。此時司馬池正任同州(今陜西大荔)知州,兩地相距較近,司馬光經(jīng)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結(jié)識了同科進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當推官,雖比司馬光大二十多歲,但兩人很談得來,經(jīng)常在一起交流學問,談古訪今,成為忘年之交。同年,他和張存的女兒結(jié)婚。
寶元二年(1039年),因父親調(diào)往杭州任職,司馬光辭掉華州判官,改任蘇州判官。正當他懷著遠大的抱負,在仕途上步步上進時,他的母親病逝了。按照封建禮教,他必須辭官回家服喪三年。在此期間,北方黨項族人元昊稱帝,建立了西夏國,西夏為了擺脫對宋朝的臣屬地位,同宋朝發(fā)生了戰(zhàn)爭,宋朝連連失敗。宋仁宗為了加強軍事防御力量,要求兩浙添置弓手,增設(shè)指揮使等官職。司馬父子認為這樣做,并沒有什么好處。于是由司馬光代父草擬《論兩浙不宜添置弓手狀》,從各方面闡述添置弓手增設(shè)武官。
慶歷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馬池病死在晉州,司馬光和兄長司馬旦扶著父親的靈柩回到了故鄉(xiāng)夏縣。雙親的相繼去世,使司馬光悲痛萬分,他嘆息“平生念此心先亂”。但他在居喪期間,把悲哀化作發(fā)奮讀書作文的動力,以排遣無盡的悲傷和寂寞。在此期間,他讀了大量的書,寫了許多有價值的文章,如《十哲論》、《四豪論》、《賈生論》,對一些古人古事,根據(jù)自己的見解和感受,提出見解。
在居喪三年的時間里,他了解了許多下層社會生活的情況。慶歷四年(1044年),二十六歲的司馬光服喪結(jié)束,簽書武成軍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將作監(jiān)主簿,權(quán)知豐城縣事。在短短的時間里,就取得“政聲赫然,民稱之”的政績。
在工作之余,他大量閱讀典籍,寫下不少論文,如《機權(quán)論》、《才德論》、《廉頗論》、《應(yīng)侯罷武安君兵》、《項羽誅韓生》、《漢高祖斬丁公》、《甘羅》、《范睢》、《秦坑趙軍》等幾十篇。
慶歷六年(1046年),司馬光接到詔旨。調(diào)他擔任大理評事、國子直講。赴京之日,僚友們空府出動,置酒為他餞行。司馬光為大家的熱情所感動,即席賦詩:“不辭爛醉樽前倒,明日此歡重得無?追隨不忍輕言別,回首城樓沒晚煙!”這時司馬光意氣風發(fā),雖然宦海茫茫,風云莫測,但仍懷著激動的心情來到京都。
慶歷七年(1047年),司馬光二十九歲,貝州農(nóng)民王則起義,攻占貝州城,號稱“東平郡王”。這時司馬光父親好友龐籍在朝為樞密副使,掌管全國軍事要務(wù)。司馬光寫了《上龐樞密論貝州事宜書》,為盡快平息起義給龐籍獻計獻策。具體建議“以計破”,威脅利誘并用,進行分化瓦解,只誅“首惡”,余皆不問。實際上起義軍只堅持66天,首領(lǐng)王則被殺,其余盡皆焚死。
皇祐元年(1049年),龐籍升任樞密使,舉薦司馬光任館閣?,但沒有得到皇帝的許可。皇祐三年(1051年),司馬光三十三歲,由宰相龐籍推薦任館閣?保6Y院。他在任職期間對《古文孝經(jīng)》進行了系統(tǒng)的研究,并撰寫了《古文孝經(jīng)指解》一文。皇祐五年(1053年),司馬光任殿中丞,除史館檢討,修日歷,改集賢校理,專任史官。從此,司馬光開始了對歷史的研究。正在司馬光潛心研究歷史時,龐籍被罷宰相職,降為戶部侍郎,出任鄆州(今山東鄆城境內(nèi))知州。龐籍舉薦司馬光為鄆州典學。
治理地方
至和元年(1054年),司馬光離開志趣相投的王安石、石楊休、包拯等人,去往鄆州。不久,提任為通判,負責考察全州官吏。
至和二年(1055年),因龐籍出知并州,為河?xùn)|路經(jīng)略安撫使,司馬光改任并州通判。
嘉祐元年(1056年),他連寫三封《請建儲副或進用宗室》(第一、二、三狀),建議仁宗皇帝立儲君,而前后三狀沒有結(jié)果以后,又托范鎮(zhèn)在奏事時代為轉(zhuǎn)達,請仁宗有個明確答復(fù)。但這一切均未說服仁宗,司馬光選擇了沉默。
司馬光隨龐籍在河?xùn)|路任職期間,宋朝和西夏處于休戰(zhàn)時期,但他并沒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間聽取當?shù)厝艘庖。并州鄉(xiāng)貢進士劉邕對邊事很有研究,寫成《邊議》10卷,議論很有見地,司馬光便予以推薦。
司馬光認為絕市和修建堡壘的辦法有利于保護邊界地區(qū)安寧,于是一面禁絕邊民和西夏互市,一面決定修堡。正在這時,帶兵將軍郭恩,乘酒出擊西夏,結(jié)果大敗而歸,自己不得已而自殺。朝廷御史審理此案,龐籍一人承擔了責任,事后龐籍被解除了節(jié)度使之職,貶謫知青州事,司馬光向皇帝連奏三狀奏明龐籍是聽了他的意見才決定修堡的,說明龐籍完全是出于“欲為國家保固疆圉”的本心,“發(fā)于忠赤,不顧身謀”,因為“過聽臣言,以至于此”,應(yīng)當“獨臣罪,以至典刑”。而龐籍得知司馬光要為自己辯解時,就又上奏章,引咎自歸,請求免除司馬光之罪,使司馬光沒有受到任何責罰。
龐籍和司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愛護,難能可貴。龐籍死后,司馬光不忘龐籍對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親人。
重回中央
嘉祐三年(1058年)司馬光遷開封府推官,賜五品服;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司馬光堅決推辭,連上五狀,他認為自己“實非所長”,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
不久,仁宗下詔,遷司馬光為起居舍人,同知諫院。任職五年期間,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先后向仁宗上書“三言”、“五規(guī)”,多次上書仁宗解決繼嗣的問題,仁宗覺得司馬光真心為國家社稷考慮,遂將奏折轉(zhuǎn)至中書省。司馬光親自到中書省催辦,直到趙曙被立為皇太子。
司馬光四十四歲時,擢為知制誥,但司馬光不愿就職,他認為這是一個掌管起草詔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長。為此,他在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連上九《辭知制誥狀》,說明不適宜任此職務(wù);仁宗皇帝收回詔令,改授天章閣待制兼侍講,仍知諫院。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駕崩。四月趙曙即位,即英宗。兩宮矛盾加劇,司馬光看到這種情況,四月十三日進《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進《上皇帝疏》,力陳國家當務(wù)之急應(yīng)君民同心、內(nèi)外協(xié)力的道理。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兩宮疏》,指出:“金堤千里,潰于蟻穴;白璧之瑕,易離難合!被实蹧]有太后支持“無以君天下”,太后離開皇帝“無以安天下”。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寫了兩封章奏,一封給皇太后,一封給皇帝。在奏章中,講歷史,擺利害,曉明大義,從全局出發(fā),苦苦相勸,終于得到效驗。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轉(zhuǎn),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趨于緩和。
從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到治平元年(1064年)七月的一年多時間里。司馬光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間的矛盾,前后共上奏章17封。在五年的諫官生涯中,除了關(guān)注社會上層,幫助朝廷解決好皇位繼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領(lǐng)、治國政綱等關(guān)系國家命運的大事外,同時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層人民身上。他發(fā)出了關(guān)心人民疾苦,減輕人民負擔的呼聲。而且這個思想幾乎貫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他在《論財利疏》中指出:當今天下最苦的是農(nóng)民,因為“農(nóng)民苦身勞力,粗衣粗食,還要向政府交納各種賦稅,負擔各種勞役。收成好的年代,賣掉糧食以供官家盤剝,遇到兇年則流離失所,甚至凍餓而死”,建議切實采取一些利民措施。
司馬光反對宮中宴飲和賞賜之風,嘉祐六年(1061年),他上書《論宴飲狀》,懇請皇帝為民著想,悉罷飲宴。他上《言遺賜札子》,反對朝廷不顧國家實際,厚賞群臣。
留任諫職
仁宗死后,英宗將仁宗價值百余萬的遺物頒賜群臣,司馬光也獲得近千緡。但這些正確的諫言,因為朝廷腐朽,又觸犯一些既得利益者,當然不能被采納。司馬光只好從自己做起,將自己所得賞賜交給諫院為公使錢。
治平元年(1064年),司馬光上奏《乞罷陜西義勇札子》,他認為當時在邊防組織“義勇”使百姓“骨肉流離,田園蕩盡”,給百姓帶來無窮苦難,希望朝廷審察利害。特罷此事。當朝廷不予采納時,他又寫第二封札子,并親自上殿面見英宗,他說:要防邊必須從將帥軍政著手,一味拉夫湊數(shù),只能是“徒有驚擾,而實無所用”。英宗這次略有所動,并把上殿札子送中書省和樞密院商量,但一經(jīng)商量,方知此事擬議已久,難以更改。他又連上六疏,并和宰相韓琦進行辯論,韓琦雖然無言以對,但手中有權(quán),司馬光也拿他沒辦法。這次諫言失敗后,司馬光連上五狀,要求降黜。
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任司馬光龍圖閣直學士,仍留任諫職。司馬光因?qū)χG官徹底失望了,借機連上三狀,要求不當諫官,他在奏章上說:“臣從事諫職,首尾五年,自本朝以來,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臣資質(zhì)愚戇,惟知報國,竭盡樸忠,與人立敵,前后甚眾,四海之內(nèi),觸處相逢,常恐異日身及子孫無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英宗批準他免去諫職,仍進龍圖閣直學士。
治平三年(1066年),司馬光將《通志》(以《史記》為主,編成《周紀》5卷,《秦紀》3卷,共8卷)進呈英宗。這部書的時間是從烈王二十三年,韓、趙、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滅亡為止。英宗看后大為贊賞,并給司馬光二條明確指示,一是接續(xù)《通志》往下編修,二是決定設(shè)立書局,并由司馬光自擇官屬,作為自己的助手。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病死,神宗趙頊即位。參知政事歐陽修極力向神宗推薦,說司馬光“德性淳正,學術(shù)通明”,神宗任司馬光為翰林學士,不久,又任司馬光為御史中丞。
新舊黨政
神宗趙頊即位以后,年輕年盛,朝氣蓬勃,決心振興祖業(yè)。他在虛心下問、多方征求治國方略以后,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進、大膽的變革方案很符合自己的思想,于是在熙寧二年(1069年),起用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主持變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張開源,司馬光主張節(jié)流。司馬光和王安石因政見不同,在一些問題上進行激烈的爭辯,有時在皇帝主持的議政會議上也毫不相讓,但司馬光對王安石的變法也并不一概反對,尤其當變法還未顯露明顯弊病時,他也并未公開持反對意見。甚至有人要彈劾王安石時,他還進行勸解和說服。直到王安石頒發(fā)“青苗法”,司馬光才表示不同意見,他認為縣官靠權(quán)柄放錢收息,要比平民放貸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現(xiàn)了強烈不滿。
神宗希望司馬光能很好地發(fā)揮作用,輔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機,實現(xiàn)國家的振興。熙寧三年(1070年)二月十二日,擢司馬光樞密副使,可是司馬光以“不通財務(wù)”、“不習軍旅”為由,堅決推辭,從十五日到二十七日,連上五封札子,自請離京,后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現(xiàn)陜西省西安市)。
熙寧四年(1071年)四月九日,他看到他的好友范鎮(zhèn)因直言王安石“進拒諫之計”、“用殘民之術(shù)”,因而被罷官。司馬光憤然上疏為范鎮(zhèn)鳴不平,并請求任職西京留司御史臺,自己退居洛陽,絕口不論政事,以書局自隨,繼續(xù)編撰《通鑒》,時間長達15年。
元豐七年(1084年),司馬光已六十六歲,《資治通鑒》全部修完,是年七月十一日全書呈上,十一月,《通鑒》的最后部分《唐紀》和《五代紀》修成以后,司馬光連同《通鑒考異》、《通鑒目錄》一起奏進給神宗皇帝。神宗皇帝十分重視,將書的每編首尾都蓋上了皇帝的睿思殿圖章,以其書“有鑒于往事,以資于治道”,賜書名《資治通鑒》,并親為寫序。十二月初三日,神宗降詔獎諭司馬光,說他“博學多聞,貫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五代,成一家之書,褒貶去取,有所據(jù)依”。并賞與銀、絹、衣和馬,擢升司馬光資政殿學士,遷范祖禹為秘書省正字。
元豐八年(1085年),司馬光六十七歲。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僅10歲的趙煦繼位,是為哲宗。哲宗年幼,由祖母皇太后當政;侍笙蛩抉R光征詢治國方略,司馬光上《乞開言路札子》,建議“廣開言路”。司馬光又一次呼吁對貧苦農(nóng)民不能再加重負擔,而且主張新法必須廢除,要對農(nóng)民施以“仁政”,接著上第二份奏疏《修心治國之要札子》,重點談用人賞罰問題,提出保甲法、免役法和將兵法是“病民傷國,有害無益”。
皇太后下詔起用司馬光知陳州,不久,又下詔除授門下侍郎(即副宰相)。但司馬光上疏辭謝,以自己“齡發(fā)愈衰,精力愈耗”,請求只任知陳州。以后在周圍親友支持下還是到任就職了。司馬光向皇太后進言,為了實現(xiàn)廢除新法的政治主張,把因反對新法而被貶的劉摯、范純?nèi)、李常、蘇軾、蘇轍等人招回朝中任職,呂公著、文彥博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職。
司馬光廢除新法,上《請革弊札子》,又在《請更新新法札子》中,把新法比之為毒藥,請求立即采取措施,全部“更新”。廢除了保甲法,又廢除了方田均稅法、市易法、保馬法,帶病得知免役法、青苗法和將官法還未廢除,無限感傷地說:“吾死不瞑目矣!”他向呂公著說:“光自病以來,悉以身付醫(yī),家事付康(司馬康),國事未有所付。”切望呂公著能夠完成他的宿愿。同時,上表請求辭位。但皇太后對他很倚重,不但不準辭位,反下詔除授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正式拜為宰相。接著很快就廢除了免役法、青苗法。司馬光終于完成了自己廢除免役法的夙愿,實現(xiàn)了自己的政治主張。
暮年歲月
司馬光在第二次回朝為相期間,輯錄《國語》的精要,編成《徽言》一書。又將《歷年圖》和《百官公卿表》增補、總輯為《稽古錄》一書,形成一部“略存體要’’的簡明通史,又負責將《資治通鑒》進行了最后的校定。
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初一,司馬光因病逝世,享年六十八歲,獲贈太師、溫國公,謚號文正,宋哲宗賜碑名為“忠清粹德”。死后,哲宗將他葬於高陵。靈柩送往夏縣時,京城的人們罷市前往憑吊,有的人甚至賣掉衣物去參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聲超過了車水馬龍的聲音。等到安葬的時候,哭的人非常真誠,仿佛是在哭自己的親人。嶺南封州的父老們,也都紛紛祭奠司馬光,京城及全國各地都畫他的像來祭祀他,吃飯前一定要先祭祀他。
紹圣元年(1094年),章惇為相,議論司馬光更變熙豐法度,哲宗下詔削除司馬光的贈謚,毀壞所賜碑。
紹圣四年(1097年),再貶為清海軍節(jié)度副使,又追貶朱崖軍司戶參軍。元符三年(1102年),追復(fù)太子太保。崇寧二年(1103年),蔡京為相時,再次追降左光祿大夫,旋即除名,將司馬光等稱為“元祐黨人”,刻元祐黨人碑,禁止元祐學術(shù)。大觀年間,追復(fù)太子太保。靖康元年(1126年),贈太師,再次賜謚。宋高宗建炎年間,配享哲宗廟廷。
宋理宗寶慶二年(1226年),理宗圖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勛閣,司馬光位列其中。咸淳年間,從祀于孔廟。明嘉靖年間,從祀時稱“先儒司馬子”。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司馬光與歷代功臣四十人從祀歷代帝王廟。
學術(shù)成就
司馬光的主要成就反映在學術(shù)上。其中最大的貢獻,莫過于主持編寫《資治通鑒》。宋神宗熙寧年間,司馬光強烈反對王安石變法,上疏請求外任。熙寧四年(1071年),他判西京御史臺,自此居洛陽十五年,不問政事。這段悠游的歲月,司馬光主持編撰了294卷近400萬字的編年體史書《資治通鑒》。司馬光的獨樂園,既是他的寓所,也是《資治通鑒》書局所在地。這里環(huán)境幽美,格調(diào)簡素,反映了園主的情趣和追求。其書局在汴京時已奉詔成立,除了司馬光之外,當時的著名學者劉恕、劉攽和范祖禹都參與了書局的工作。其中,司馬光任主編,劉恕、劉攽、范祖禹為協(xié)修,司馬光的兒子司馬康擔任檢閱文字的工作。司馬光來洛陽后,便把《資治通鑒》書局由汴梁遷到洛陽。在獨樂園中常住的不僅有書局的工作人員,當時洛陽的名賢如二程、邵雍、文彥博等也常來此聚會,堪稱是一個學術(shù)中心。
他在《進資治通鑒表》中說:“臣今筋骨癯瘁,目視昏近,齒牙無幾,神識衰耗,旋踵而忘。臣之精力,盡于此書!彼抉R光為此書付出畢生精力,成書不到2年,他便積勞而逝!顿Y治通鑒》從發(fā)凡起例至刪削定稿,司馬光都親自動筆,不假他人之手。
《資治通鑒》是我國最大的一部編年史,全書共二百九十四卷,通貫古今,上起戰(zhàn)國初期韓、趙、魏三家分晉(公元前403年),下迄五代(后梁、后唐、后晉、后漢、后周)末年趙匡胤(宋太祖)滅后周以前(公元959年),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作者把這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實,依時代先后,以年月為經(jīng),以史實為緯,順序記寫;對于重大的歷史事件的前因后果,與各方面的關(guān)聯(lián)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使讀者對史實的發(fā)展能夠一目了然。宋元之際史學家胡三省說:“為人君而不知《通鑒》,則欲治而不知自治之源,惡亂而不知防亂之術(shù)。為人臣而不知《通鑒》,則上無以事君,下無以治民。乃如用兵行師,創(chuàng)法立制,而不知跡古人之所以得,鑒古人之所以失,則求勝而敗,圖利而害,此必然者也!保ā缎伦①Y治通鑒序》)王應(yīng)麟說:“自有書契以來,未有如《通鑒》者!鼻宕笫穼W家王鳴盛說:“此天地間必不可無之書,亦學者不可不讀之書”(《十七史商榷》卷1)。近代著名學者梁啟超評價《通鑒》時說:“司馬溫公《通鑒》,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結(jié)構(gòu)之宏偉,其取材之豐贍,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勢不能不據(jù)以為藍本,而至今卒未有能愈之者焉。溫公亦偉人哉!”
司馬光著述頗多。除了《資治通鑒》,還有《通鑒舉要歷》八十卷、《稽古錄》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學、經(jīng)學、哲學乃至醫(yī)學方面都進行過鉆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詩草》、《注古文學經(jīng)》、《易說》、《注太玄經(jīng)》、《注揚子》、《書儀》、《游山行記》、《續(xù)詩治》、《醫(yī)問》、《涑水紀聞》、《類篇》、《司馬文正公集》等。在歷史上,司馬光曾被奉為儒家三圣之一(其余兩人是孔子和孟子)!队(xùn)儉示康》收入高中語文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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