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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子疑鄰的原文及翻譯
智子疑鄰中,主人家看來,兒子是機警的,鄰人是值得懷疑的。通常拿來做交淺不能言深的世故教訓(xùn)。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智子疑鄰的原文及翻譯,歡迎閱讀。
原文
宋有富人,天雨墻壞。其子曰:“不筑,必將有盜!逼溧徣酥敢嘣。暮而果大亡其財,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鄰人之父。
翻譯
宋國有個富人,因下大雨,墻坍塌下來。他兒子說:“如果不(趕緊)修筑它,一定有盜賊進來!彼麄兏舯诘睦先艘策@么說。這天晚上果然丟失了大量財物,這家人很贊賞兒子聰明,卻懷疑偷盜是隔壁那個老人干的。
注釋
智其子:以為他的兒子很聰明,聰慧,機智。
宋:宋國。
雨:下雨(名詞作動詞)。
壞:毀壞,損壞。
筑:修補。
盜:偷盜。動詞活用作名詞。
富人:富裕的人。
亦云:也這樣說。云:說。亦:也。
暮:晚上。
而:無義。表示承接關(guān)系。
果:果然。
亡:丟失。
父:(fǚ,第3聲,譯為“老人”指鄰居家的老人)鄰居家的老人。
甚:很。
而(疑鄰人之父):表示轉(zhuǎn)折關(guān)系。
家:家里的人。
古今異義
1、亡古意:丟失 今意:死亡
2、其鄰人之父亦云古意:說 今意:常做“云朵”講,在空中懸浮的有水滴、冰晶凝聚形成的物體
一詞多義
1.暮:
夜晚(暮而果大亡其財)
年老(烈士暮年,壯心不已)
2.果:
果然(暮而果大亡其財)
結(jié)果( 未果, 尋病終)
3.亡:
丟失(暮而果大亡其財)
逃跑(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
通“無”沒有(河曲智叟亡以應(yīng))
4.其:
其子曰(代詞;代他的)
其家甚智其子(代詞;代這)
5.之:
他/她。(的//語氣助詞:不譯//去、到)
6.而:
暮而果大亡其財(表承接)
而疑鄰人之父(表轉(zhuǎn)折;卻)
告誡人們,如果不尊重事實,只用親疏和感情作為判斷是非的標準,就會主觀臆測,得出錯誤的結(jié)論。
賞析
從鄰人的老人說,好心沒好報,歸到交淺言深上,從此人情練達,沉默是金。這一層不說。這擺明了是批評主人家不對,同樣的意見因為親疏遠近而態(tài)度迥異,所謂“薄者見疑”。意即親疏厚薄是一種妨礙,妨礙了主人家對真相正誤的認識。
其實韓非本意倒非批評“智其子疑其鄰”的主人家,這則寓言見于《說難》篇,意思是勸說別人是何等的困難,因為每個人所處的位置不同。這是被韓非當做一個事實接受的,所以他的主要目標是研究那些能夠有助于讓別人聽取自己意見的注意事項。交淺不可言深就是注意事項之一,所以韓非這則寓言的本意是批評富人的做法——因兩人身份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
被韓非當做事實接受的“薄者見疑”,在今天有更加技術(shù)化的解釋。“每個人所處位置不同”的說法換成經(jīng)濟學(xué)語言,就是因信息的不對稱狀態(tài)而導(dǎo)致交易費用的迥異,從而影響每個人的判斷和行為選擇。韓非子在《說難》中的一切努力,就是今天信息經(jīng)濟學(xué)企圖解決的問題,即如何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讓對方說真話,讓對方相信自己的話,最終與對方達成契約。
其實除了上帝,沒人能夠批評失竊者的懷疑。因為上帝知道究竟是誰干的,我們都不知道,所以破案之前不能說三道四。而韓非子講故事很缺德,最后沒說案子破是沒破。這懷疑就一直都很合理!坝H疏”的差別這里有兩個意義,兩方面都構(gòu)成我們判價分析問題的重要進路,而非妨礙。其一是利益立場的分殊。之所以智其子而不疑其子,因為他兒子是財產(chǎn)權(quán)的共同受益人和繼承人,除非爺倆的關(guān)系另出問題,他兒子顯然缺乏盜竊的合理利益動機。其二則是信息的不對稱。交易費用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了解對方和建立信任機制的成本。“親”意味著這一成本很低,“疏”意味著成本的高昂。所以建立起現(xiàn)代法治秩序和信用體系之前,交易的半徑總不太可能超越“親疏”的圈子(差序格局),而延伸到陌生人環(huán)境中去。
兒子是什么樣的人老子自然很清楚,鄰人是怎么樣的人卻不了解。這是懷疑的合理基礎(chǔ)。一個重要細節(jié)是案發(fā)之前,主人對二人的建議并沒有因為親疏遠近而厚此薄彼。鄰人“見疑”是在案發(fā)之后。我們設(shè)想一番,墻壞和失竊之間,只有短短幾個小時。半天時間知道這一事實并利用這一事實的人很有限,古人地廣人稀,鄰里原本很少。人口流動性又差,外來人口會非常引人注目。這案子交給美利堅、不列顛、俄羅斯或者爪哇國哪一家警察局,根據(jù)已有線索,這位鄰人也必將是最重要的嫌疑人。
在一種非法治文化中,“被懷疑”是一種羞辱,甚至會直接導(dǎo)致司法的有罪推定或人際中的歧視。其實這才是“智子疑鄰”遭到批評的深層文化心理因素。在一種法治文化中,“懷疑”是一種合理的、大方得體的態(tài)度。不懷疑對方可能違約,就不用簽合同。不懷疑政府會濫用權(quán)力,就不需要憲政民主。而和自己爹媽做生意,也可以不簽合同,你不能沒來由的說人家法律意識差。因為不簽合同的成本可能更低。這和智子疑鄰是一個道理。
啟示:兩個人會因為身份和關(guān)系的不同,而遭到不同的對待。
作者簡介
韓非(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漢族,戰(zhàn)國時期的韓國都城新鄭(今河南鄭州新鄭市)人,戰(zhàn)國末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學(xué)家和散文家,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諸子百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將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shù)“和慎到的”勢“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將老子的辯證法和荀子的樸素唯物主義融為一體,同時重視吸收墨家思想,集儒道墨法四大思想流派的精華于一身。韓非的思想深邃而又超前,對后世影響深遠,是毛澤東最佩服的中國古代思想家。毛澤東曾經(jīng)說過:”中國古代有作為的政治家,基本都是法家!
韓非是韓王之子,荀子的學(xué)生,李斯的同門。著有《韓非子》一書,共五十五篇,十萬余字,在先秦諸子散文中獨樹一幟。韓非極為重視唯物主義與效益主義思想,積極倡導(dǎo)君主專制主義理論,目的是為專制君主提供富國強兵的思想。
韓非深愛自己的祖國韓國,但他的政治主張并不被韓王所重視,反而很受秦王政賞識。韓非藉此為存韓而勸諫秦王政,李斯卻主張滅韓。兩相沖突,后者終將韓非害死于秦。韓非的法家思想后來被秦王政所重用,幫助秦國富國強兵,最終統(tǒng)一六國。
《史記》載:秦王見《孤憤》、《五蠹》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可知當時秦王的重視!俄n非子》也是間接補遺史書對中國先秦時期[2]史料不足的參考重要來源之一,著作中許多當代民間傳說和寓言故事也成為成語典故的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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