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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

        時間:2023-10-01 07:03:35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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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歡迎大家分享。

        【經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1

          1.目的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職業危害的防治工作.

          3.職責

          3.1辦公室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3.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職業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3辦公室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組織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3.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職業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工作程序

          4.1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照職業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4.2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組織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4.3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組織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作業相關的健康損害人員,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同時要妥善安置;離崗時也要按規定組織健康檢查.每次的檢查結果要告知作業人員.

          4.4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與整治

          按照確定的職業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組織對危害因素進行檢測,粉塵、噪音、有毒有害物質等每年檢測一次.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危害告知

          職業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檢測結果要如實地告知員工,公司采用廣播、簡報、宣傳欄、有毒有害物質周知欄、安全教育培訓、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多種有效形式,對員工進行宣傳,使員工了解所從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

          4.6安全防護

          具有職業危害因素的部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預防控制,做好安全防護:

          1)采用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場所安裝通風機、通風帽、有毒有害氣體泄漏報警儀,通風廚、隔離操作室等.

          2)加強防護、減少職業傷害,公司為消除或降低職業危害因素所安裝的.設施、配備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按規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規定使用.

          3)加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在作業時處于上風側,工作完畢講究個人衛生,洗浴換衣,盡可能不在通風不暢的場所作業,必要時應開啟強制通風設施,在有危害的場所不得飲水進食.

          4)加強管理,規范作業行為,在作業時應認真遵守公司的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職業衛生規程,各部門要嚴格檢查,嚴肅查處.

          4.7防護用品和設施管理

          公司按計劃購進合格的安全防護器材、用具;各部門要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志、報警設施、沖洗設施和應急撤離通道,配置防護裝置,配備必要的現場急救用品,并對防護用品、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和定期檢測,保證其正常運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8急性職業病事故的處理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各部門要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情況,采取正確的處理措施,迅速組織救援人員進行搶救,同時以最快的速度送醫院治療.

          4.9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

          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按照該法規定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職業病防治水平和員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2

          加強衛生管理工作,改善員工勞動條件,保護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是企業安全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必須重視這項工作,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并同企業的文明生產結合起來,堅持綜合治理,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減少以至消除傳染和疾病的發生,達到保護勞動力,促進生產的目的。

          1、職業安全衛生和衛生防疫工作由擔任工業衛生及職業病專業委員會主任的公司級管理人員領導。

          2、安全技術、工會、生產、設計、技術、工藝、計劃、財務、人事勞資、機械動力和技改等部門都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職業安全衛生和衛生防疫工作職責。

          3、職業安全衛生和衛生防疫管理機構應努力做好基礎管理工作,清查和掌握全公司(工地)職業危害和疾病危害因素的基本情況和污染源的分布情況,員工人數及體檢情況。

          4、對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必須加強管理和控制,并指定專人負責,防止發生中毒事故。

          5、掌握本企業的職業危害因素,對塵、毒、噪聲、振動、輻射等污染危害點的治理制定長遠規劃和近期工作計劃,并積極責成專人負責組織實施。

          6、對接觸塵、毒、噪聲、振動、輻射等有害作業人員健康檢查,建立、健全職業安全衛生檔案、職工個人健康檔案及有關的臺賬資料。

          7、新員工應按規定要求做好就業前體檢,體檢合格者才能進入公司工作。

          8、生產作業現場應落實各級環境衛生責任制,由一名安全負責人分管衛生工作,綜合員負責日常管理。

          9、生產作業現場做到無積水、泥漿;落地灰要及時清理,主要通道、樓梯間保持通暢;雜物、垃圾按規定區域堆放,并定期清理。工地排水暢通。

          10、生產作業與生活區分開;生產材料分區域堆放整齊,砂石分類隔離堆放;機具設備要保持清潔。

          11、設立衛生包干區,按辦公室、會議室、宿舍、飯堂、廁所(浴室)、大門口、道路、材料堆放場地等劃分包干范圍,輪值清掃。

          12、廁所、浴室要有專人打掃、保持清潔衛生,做到無積水、無污垢、無尿積、無臭味。

          13、做好施工工地除四害工作,做到無鼠、無蠅、無蟑螂、無蚊等滋生地。

          14、

         、攀程脧N房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穿著統一工作服。在工作時不準戴手飾、不準搽指甲油;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

         、撇毁徺I、不出售變質食物,菜蔬要浸泡,嚴防農藥中毒。生熟食品要分開存放,熟食品要加紗蓋;賣飯間要有防蠅措施;賣飯間無雜物。

          ⑶加工生熟食物要分生熟砧板、刀具、冷藏柜生熟食品要分層存放。每月清洗冷藏柜一次。各種盛裝熟食容器、餐具等每次使用前要洗干凈及高溫消毒。廚房內應無鼠跡、無蟑螂。

         、仍铑^、門窗、賣飯臺、地面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每天打掃不少于三次,確保廚房內外衛生清潔。

          15、生產現場宿舍應與生產區域分開。每間宿舍任命一名安全、治安、衛生、計生責任人為室長,負責日常安全、治安、衛生、計生等管理工作。

          16室長安排室內人員每日輪值打掃衛生,做到室內無雜物、無積水、室內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床鋪整潔干凈。遵守衛生管理制度。

          17、員工如發生疾病應及時到醫院進行治療,防止病情加重。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3

          關于職業衛生與職業病的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職工衛生和職業病的管理,加強對塵毒危害點的控制,保護員工自身體健康與安全,特制定的本規定。

          一、基本原則

          1、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堅持、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文明生產,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少有害因素,為職工創造良好作業環境。

          2、單位主要領導對本單位的職業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堅持管生產必須管職業衛生的原則。

          二、管理與監督

          1、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改善有毒有害勞動條件的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有毒有害作業職工的保健津沾發放工作。

          2、建立專門機構或設置專人負責對職業衛生工作的管理,其職責是:

         。1)貫切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職業衛生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標準。

         。2)制定單位職業衛生工作長遠計劃和年度計劃。

          (3)掌握單位有害作業點的工分布情況,并按規定進行監測。

         。4)由人事部門進行配合,對新從事有毒有害的工作人員進行體檢。發現有職業禁忌者,不得從事有害有毒作業。

          (5)對長期進行有害有毒的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建設健全接觸有害因素員工的健康檔案。

         。6)參加新、改、擴建生產性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3、單位應根據職業病的診斷機構的意見安排有職業病的員工進行醫療或療養。

          4、在醫治和療養后被確認為不能從事有害作業的,應在被確認之日起兩個月內調離崗位,確診為職業病的員工,調離原工作崗位后仍享受原工種保健待遇。

          5、從事有害作業的員工,應按規定接受職業病檢查,所占用的生產工作時間按正常出勤處理。如職業病防治機構認為需要住院的作進一步檢查時,不論其最后診斷為職業病否,在此期間享受職業病待遇。

          三、防護措施

          1、新、改、擴建生產性工程項目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必須執行“三同時”規定,使作業場所的有毒有害的濃度(強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2、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從根本上改善勞動條件。在原材料選用時應首先采用無毒或低毒代替有毒有害或高毒,改進操作技術和生產設備及工藝,減少環境污染。

          3、生產單位要加強通風排塵,改善生產環境?刂啤岸螇m毒源”,杜絕散落毒物再次散發。

          4、設備部門應加強對防塵防毒設備的管理,使用單位要加強維護保養,提高設備完好率。

          5、加強個人防護措施,注意個人衛生。對接觸毒物的生產工作,要根椐工作性質和需要,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具。

          6、不得安排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參加有職業危害的生產勞動。

          7、貫砌執行國家有關女工保健的規定,做好職工“五期”保健工作。未生育能力的有毒作業。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4

          1、目的

          1.1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2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貴航特鋼有限公司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

          3、術語

          3.1職業危害因素: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職業。褐赣萌藛挝坏膭趧诱咴诼殬I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名單的疾病。

          3.3有害作業崗位:是指員工在生產勞動或者其它職業活動中,接觸到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

          3.4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的健康檢查。

          3.5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檢測:監測是指用人單位通過運用一定的方法或手段對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因素是否影響勞動者健康及其動態變化予以測定;檢測是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等進行的測定,并出具職業病危害檢測報告,作為行政執法的事實依據。

          4、機構設置

          公司成立職業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公司經理任組長,主管職業健康安全副經理任副組長,各分公司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組員;生產安環部為職業衛生的日常管理機構。

          5、職責

          5.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職責:

          5.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并將此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5.1.2審定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并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系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

          5.2生產安環部職責:

          5.2.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監督實施。

          5.2.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負責組織開展對作業場所及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測、檢測與評價工作,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5.2.3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公司職業衛生檔案的建立工作;

          5.2.4負責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2.5負責組織對公司新、改、擴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在初步設計階段對職業衛生專篇進行審查。

          5.2.6負責在職員工職業病檔案的管理工作。

          5.2.7負責對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材料的審核、確認工作。

          5.2.8負責組織開展對粉塵、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超標嚴重的作業場所及崗位治理方案的調研和治理工作。

          5.3綜合辦職責

          5.3.1負責對新入廠員工上崗前的健康體檢和員工離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工作。

          5.3.2負責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

          5.3.3負責組織每兩年一次的職工健康體檢和接害職工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5.4設備技術部

          5.4.1負責組織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相關的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

          5.4.2配合生產安環部開展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等工作。

          5.5各單位職責

          5.5.1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工作。

          5.5.2協助生產安環部做好職業健康檔案的歸檔工作。

          6、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6.1生產安環部根據公司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或者因建設項目、改變生產工藝或原材料等可能產生新的職業危害因素,及時如實地向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申報,接受監督。

          6.2申報的主要內容有:公司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7、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職工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7.1.1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權力;

          7.1.2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權力;

          7.1.3了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的權力;

          7.1.4要求公司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的`權力;

          7.1.5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力;

          7.1.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的權力;

          7.1.7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權力。

          7.2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

          7.2.1預防措施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主管部門負責其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并確保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產使用。

          生產安環部組織并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總廠新、改、擴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以及評審工作。

          要根據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塵、防毒、防噪規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逐步消除塵、毒、噪危害。

          進入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必須事先進行防毒知識教育,掌握有毒物質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識、防護器材的使用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7.2.2生產過程中的控制

          對作業場所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若改變產品原材料或工藝流程,可能使塵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預防性措施,按照變更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防塵防毒設施,必須加強維修管理,確保完好和有效運轉。

          對塵毒危害嚴重、測定超過國家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當及時給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并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防噪聲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噪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為接觸塵、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員工配備適宜有效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使用。

          在具有酸、堿等腐蝕性物質或化學燒傷危險的場所應設沖洗設施。

          7.2.3職業衛生管理

          必須貫徹執行有關保護婦女的勞動法規,安排工作要充分考慮婦女的生理特點。

          接害作業崗位的職工應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職業衛生知識培訓。

          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及職業衛生防護知識培訓的員工、職業禁忌癥者,從事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作業。

          對工作場所存在的各種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定期監測和檢測,工作場所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必須及時進行公布。根據要求對崗位粉塵、噪聲、高溫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每年監測一次。

          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需要上報職防機構診治的,由生產安環部和綜合辦提供職業接觸史和現場職業衛生情況,到具有職業病診療資格的職防部門進行檢查、診斷。

          對接觸塵毒噪等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醫學監護,包括上崗前的健康檢查、在崗時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及退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結束后相關管理人員要將檢查結果與所在崗位的職業危害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一并存入職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工作場所發生危害員工健康的緊急情況,責任單位應立即組織該場所的員工進行應急職業性健康檢查,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并同時立即上報公司安全保衛處。

          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要制定出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專兼職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嚴格監督崗位操作人員按章操作。

          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醒目位置應設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崗位名稱、有毒有害因素名稱、國家規定的最高允許濃度、監測結果、預防措施等。

          除按要求對國家規定的職業病進行報告外,發生急性中毒事故應立即向上級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寫出書面現場調查報告書,報告書內應有分析、有結論、有改進措施。

          8、職業病診斷與上報

          8.1生產安環部將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材料備齊后交政府安監部門。

          8.2其余事項按國家《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9檢查與考核

          生產安環部負責對各單位的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5

          1、目的與依據

          1.1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潛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加強管理,改善工作環境,降低危害,保護職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標準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有限公司《職業衛生管理標準》和《職業病防治管理標準》等有關規章制度,結合××熱電廠的實際生產特點編寫的。

          2、定義和術語

          2.1職業衛生:是制為控制和消除勞動過程中和勞動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對職工健康的危害而采取的防范措施,其目的在于預防職業病和職業傷害的發生。

          2.2職業。菏侵钙髽I、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高溫、噪聲、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3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其主要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2.4職業禁忌: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以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2.5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3、職業健康監護

          3.1.綜合辦公室要積極聯系集團公司后勤部門(衛生)組織接觸有毒、有害因素的職工進行上崗、在崗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與職業病防治,并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3.2.職業健康檢查必須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

          3.3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職工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填寫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表》。

          3.4電廠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3.5電廠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3.6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應立即上報集團公司,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經健康檢查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職工,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或醫學觀察。

          3.7發現職業病患者,應按照集團公司有關制度認真執行。

          3.8電廠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并按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工如果查閱或復印本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時,電廠應如實、無償提供,并辦理相關手續。

          4、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

          4.1生產性粉塵的控制措施:

          4.1.1加強生產作業中的通風,有通風、吸塵等設備設施場所,工作中必須將其全部投入。

          4.1.2運行人員加強通風、吸塵等設備設施的定期檢查和試驗,發現缺陷要立即上報,生產設備處要及時進行處理。

          4.1.3電廠要及時聯系集團公司購置相應的防塵用具并下發,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佩帶防塵用品。

          4.2工業毒物的控制措施:

          4.2.1工作中使用的毒物(如酸、堿、氨)要采用密閉化、自動化。

          4.2.2有毒物的生產場所要有通風設備、洗盥設施及防毒用品等。

          4.2.3加強通風設備、洗盥設施及防毒用品的檢查,發現缺陷要立即上報,生產設備處要及時進行處理。禁止介質為毒物的.設備帶病運行。

          4.3噪聲的控制措施:

          4.3.1對產生噪聲的設備要加防噪設施,并經常檢查,保證完好。

          4.3.2對接觸噪聲的職工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如耳塞、耳罩等,并監督使用。

          4.4防暑降溫措施:

          4.4.1對產生各種熱的設備加裝隔熱材料,運行人員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缺陷,要立即上報,生產設備處要及時進行處理。

          4.4.2對產生熱的場所要加強通風,并要保證通風設備的完好。

          4.4.3在高溫高壓的場所工作時,工作人員要佩帶防燙用品。

          4.4.4根據集團公司的安排及時發放防暑降溫用品。

          5、監測

          5.1每年夏季,電廠安全監察要聯系有資質的監測單位對電廠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告知職工。

          5.2對檢測的超標項,電廠應采取相應的措施或上報集團公司整改。

          6、檢查與考核

          6.1工作人員未按操作規程要求檢查、使用職業防護用品或設備的,電廠將按照情節嚴重程度考核20~100元。

          6.2沒有及時處理職業衛生防護設備、設施的處室或人員,電廠將按照情節嚴重嚴重考核50~100元。

          6.3電廠安全生產委員會有權對任何違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制度的行為進行考核。

          7、附則

          7.1本制度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定,并負責解釋。如果與上級規定沖突,以上級規定為準。

          7.2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生產設備處進行監督檢查落實。

          7.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4本制度編寫人:××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6

          1、單位各級領導和崗位職工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范圍內職業病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

          2、單位要督促和安排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加職業衛生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習,或參加學習講座,以提高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3、單位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法規教育和基礎知識培訓與考核.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國家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單位有關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職業衛生防護設備設施和防護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訓記錄.

          4、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并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5、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職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合方可上崗操作.

          6、單位要做好生產檢維修前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結合檢維修過程中會產生的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點掌握自我防護要點和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7、做好各類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檔案管理工作.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7

          為了適應公司的進一步的發展,加強經銷商的管理,特制定此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兩部分內容:經銷商等級評價、經銷商管理辦法。

         第一部分:經銷商等級評定

          公司依據經銷商的業績、合作情況等內容,對經銷商進行等級評定,按照以下各標準將經銷商分為四個等級,公司將對不同等級的經銷商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及政策。

          一、評價標準:

          按《經銷商等級評定表》(附在后面)進行評價。

          二、評價方法

          評價對象:霸王公司各省市代理商。

          評價部門:銷售部(部分資料需各地區經理協助提供)。

          評分標準:按《經銷商等級評定表》中各項指標進行打分評價。

          經銷商等級評定方法:得分在90分以上者為戰略經銷商,80分以上為主要經銷商,60分以上為一般經銷商,60分以下為末位經銷商。

          霸王公司每季度會進行經銷商評定,年終按評定結果綜合排名,確定各經銷商級別。

         第二部分:各級經銷商支持方案

          一、戰略經銷商(A級)支持方案

          目標:

          建立戰略聯盟,和經銷商進行緊密的合作,提供7大支持,促進銷售增長,實現雙贏。

          支持方案:

          1、個性化促銷方案

          戰略經銷商可提前享用公司促銷方案,公司也將定期組織策劃部人員與一級經銷商溝通制定專門的促銷活動方案,最大提升當地的銷量,使經銷商利益最大化。

          2、人員支持

          公司將派最優秀的業務員與戰略經銷商合作。業務員每周進行一次生意回顧,了解經銷商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

          3、返利政策

          年回款完成合同規定回款任務100%的,除合同規定0.5%的返利外,將額外加返0.3%?傆嫹道麨0.8%(按實際回款額核算)。

          年回款完成合同規定回款任務120%的,除合同規定0.5%的返利及上述0.3%額外返利外,將再加返0.2%,總計返利為1%(按實際回款額核算)。

          4、專業培訓

          霸王公司將定期舉辦由萬總主持一系列的培訓講座,同時也會邀請國內知名的管理專家舉辦經銷商經營管理方面的培訓講座,戰略經銷商可以免費參加培訓。

          5、新品代理權

          擁有新品的優先代理權。霸王公司即將推出本草護膚系列、九味飲料系列。戰略經銷商將擁有公司新品的優先代理權。

          6、綠色通道

         。1)公司將成立專門的戰略經銷商服務專員,對于戰略經銷商遇到的.問題,公)司將在三個工作日內給予解決。

         。2)節假日期間可獲得優先的發貨權。

          (3)可提前享用公司促銷方案。

          7、年終大獎

          霸王公司將在每年的4月初舉行經銷商年度大會,戰略經銷商將有資格領取驚喜獎,并參加公司組織的旅游活動。

          二、主要經銷商(B級)支持方案

          目標:

          建立緊密合作關系,促進銷售增長并改進其經營管理方法,幫助其轉變為戰略經銷商。

          支持方案:

          1、享受公司最新的促銷活動方案。

          2、業務員每兩周進行一次生意回顧,了解經銷商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

          3、擁有新品的優先代理權。霸王公司即將推出本草護膚系列、九味飲料系列。戰略經銷商將擁有公司新品的優先代理權。

          4、專業培訓

          霸王公司將定期舉辦由萬總主持一系列的培訓講座,同時也會邀請國內知名的管理專家舉辦經銷商經營管理方面的培訓講座,戰略經銷商可以免費參加培訓。

          三、一般經銷商(C級)支持方案

          目標:

          根據經銷商的潛力、與公司的合作情況,發現其不足之處,有針對性的進行營銷方面的培訓輔導,增加其銷量,幫助其向主要經銷商轉變。

          支持方案:

          1、享受公司一般促銷活動方案。

          2、公司總部派專員定期了解經銷商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必要時對其進行經營管理方面的培訓。

          四、末位經銷商(D級)管理辦法

          管理方法:業務員充分了解經銷商情況,并向總部匯報其改進的潛力、對公司合作的態度等問題,按經銷商評價指標定期進行評價(注:部分指標不能按月度評分的按照前一季度評分計算),連續三個月不能達到公司標準的向總部提請取消其經銷商資格,并開發新經銷商。

          本程序的解釋權歸公司銷售部。

          本制度原則上每年修訂一次。如制度規定與實際情況發生重大不符,本制度需及時修訂。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8

          1.前期預防

          工作場所應符合《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要求.

          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預評價報告應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和勞動者健康的影響作出評價,確定危害類別和職業病防護措施.

          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凡有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項目,及時、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接受監督.

          2.防護與管理

          采取下列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從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

          3.個體防護用品

          根據接觸毒物的種類、濃度和作業性質、勞動強度,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和器具,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每次校驗后應記錄或鉛封,主管人員應經常檢查.

          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管理臺帳,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凡不按規定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者不得上崗作業.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優秀9

          職業健康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應當是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是消除或降低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作業人員健康造成影響的管理手段和技術保障措施。目前,很多企業雖然建立了職業健康管理制度,但可操作性差,有的企業的管理制度只是為了應付監管部門檢查而設立的一紙空文,甚至有的企業完全沒有建立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十一條規定: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制定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一)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二)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三)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

          (四)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五)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六)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七)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九)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

          (十)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

          (十一)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

          (十二)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治制度

          一、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是指用人單位內部從事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的實體職能部門或專設機構,而職業衛生管理組織則是由用人單位有關部門的人員組成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的組織,如職業衛生管理委員會、管理領導小組等。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設置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職業衛生管理組織,也可以指定某些職能機構或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職業衛生專業人員是指取得職業資格的公共衛生醫師或注冊安全工程師或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等,用人單位可以向社會聘任或聘用。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八條規定: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其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勞動者超過100人的,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勞動者在1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

          相關負責人的職責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或最高管理者

          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職業衛生的第一責任人,對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工作全面負責:

          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衛生責任制;

          組織制定本單位職業衛生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保證本單位職業衛生投入的有效實施;

          督促檢查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組織領導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治理和消除;

          組織制訂實施本單位職業衛生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及時、如實報告職業衛生事故。

          2、用人單位其它負責人

          用人單位其它負責人的職責是協助主要負責人搞好職業衛生工作。不同負責人分管的工作不同,應根據其分管的工作,對其在職業衛生方面應該承擔的具體職責作出規定。

          3、用人單位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

          各職能部門都會涉及職業衛生職責,需根據各部門職責分工作出具體規定。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職責是按照本部門的職業衛生職責,組織有關人員做好本部門職業衛生責任制的落實,并對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工作負責;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則是在本人職責范圍內做好職業衛生工作,并對自己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工作負責;

          4、車間主任和班組長

          車間主任和班組長是搞好企業職業衛生工作的關鍵。車間主任和班組長全面負責本車間和班組的職業衛生工作,是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直接執行者。車間主任和班組長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本單位對職業衛生的規定和要求,督促車間和班組的職工遵守有關職業衛生的規章制度的操作規程,帶領職工切實做到遵章守紀。

          企業實施職業衛生責任制存在的問題:

          1、企業沒有建立職業衛生責任制。

          一些企業對職業衛生工作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對職業衛生管理、宣傳、治理等工作沒有落實到相應的部門和人員,職業衛生管理工作還是一片空白。將職業衛生工作作為臨時性任務指派給部門去完成。這樣就造成工作不夠系統,沒有連續性、沒有針對性,達不到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目的。

          2、規定了主管部門的管理職責,但規定不夠全面,沒有層層分解,工作存在死角。如,有的企業答為只在給職工做了健康體檢就是職業衛生了,只要求某個部門聯系、組織體檢工作,沒有將體檢后續的如職業病統計、職業禁忌癥的調離及工程控制措施等工作落實下去,使得企業職業衛生工作只停留在表面,沒有全面展開。

          3、只規定了職能部門的職責,忽略了全員參與――勞動者的民主管理、意見建議、勞動者在職業衛生管理中的權利和義務未得到體現。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的目的、依據。

          明確將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納入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目標管理責任制中。

          明確職業病危害防治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責任制度應具體包括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管理人員以及勞動者等各類人員的職業病防治職責和義務,還應包括職業衛生領導機構、職業衛生管理部門以及用人單位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在職業衛生管理方面的職責和要求。

          二、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單位通過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公告、培訓等方式,使勞動者知曉工作場所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防護措施、對健康的影響以及健康檢查結果等的行為。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是指在工作場所中設置的可以提醒勞動者對職業病危害產生警覺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圖形標識、警示線、警示語句和文字說明以及組合使用的標識等。

          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工作是職業衛生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對于提高勞動者的自我防護意識、提升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為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印發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xx〕111號第四條用人單位應將工作場所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如實告知勞動者,在醒目位置設置職業病防治公告欄,并在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以及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材料、貯存場所等設置警示標識。第五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開展職業衛生培訓,使勞動者了解警示標識的含義,并針對警示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職業病危害告知

          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職業健康檢查和相關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工作過程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崗位津貼、工傷保險等)等內容。同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派遣人員

          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規范第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用人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使勞動者知悉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掌握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措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方法及相關警示標識的含義,并經書面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公告欄,公布本單位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等內容。

          設置在辦公區域的公告欄,主要公布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設置在工作場所的公告欄,主要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書面告知文件要留檔備查。

          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用人單位應在產生或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作業崗位、設備、材料(產品)包裝、貯存場所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一)產生粉塵的工作場所設置“注意防塵”、“戴防塵口罩”、“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對皮膚有刺激性或經皮膚吸收的粉塵工作場所還應設置“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戴防護眼鏡”,產生含有有毒物質的混合性粉(煙)塵的工作場所應設置“戴防塵毒口罩”;

          (二)放射工作場所設置“當心電離輻射”等警示標識,在開放性同位素工作場所設置“當心裂變物質”;

          (三)有毒物品工作場所設置“禁止入內”、“當心中毒”、“當心有毒氣體”、“必須洗手”、“穿防護服”、“戴防毒面具”、“戴防護手套”、“戴防護眼鏡”、“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并標明“緊急出口”、“救援電話”等警示標識;

          (四)能引起職業性灼傷或腐蝕的化學品工作場所,設置“當心腐蝕”、“腐蝕性”、“遇濕具有腐蝕性”、“當心灼傷”、“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戴防護眼鏡”、“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標識;

          (五)產生噪聲的工作場所設置“噪聲有害”、“戴護耳器”等警示標識;

          (六)高溫工作場所設置“當心中暑”、“注意高溫”、“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

          (七)能引起電光性眼炎的工作場所設置“當心弧光”、“戴防護鏡”等警示標識;

          (八)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的工作場所設置“當心感染”等警示標識;

          (九)存在低溫作業的工作場所設置“注意低溫”、“當心凍傷”等警示標識;

          (十)密閉空間作業場所出入口設置“密閉空間作業危險”、“進入需許可”等警示標識;

          (十一)產生手傳振動的工作場所設置“振動有害”、“使用設備時必須戴防振手套”等警示標識;

          (十二)能引起其他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設置“注意XX危害”等警示標識。

          生產、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場所應當設置黃色區域警示線。生產、使用高毒、劇毒物品工作場所應當設置紅色區域警示線。警示線設在生產、使用有毒物品的車間周圍外緣不少于30cm處,警示線寬度不少于10cm。

          開放性放射工作場所監督區設置黃色區域警示線,控制區設置紅色區域警示線;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場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貯存場所應設置相應警示線。

          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除按本規范第十三條的要求設置警示標識外,還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職業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簡稱告知卡,示例見附件2)。

          告知卡應當標明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觸限值、防護措施、應急處理及急救電話、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及檢測時間等。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為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

          1.存在矽塵或石棉粉塵的作業崗位;

          2.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質或者可能導致急性職業性中毒的作業崗位;

          3.放射性危害作業崗位。

          使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必須在使用崗位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示例見附件3),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貯存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材料的場所,應當在入口處和存放處設置“當心中毒”、“當心電離輻射”、“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等警示標識。

          使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的,除設置警示標識外,還應當在設備醒目位置設置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為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或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應當依法在設備或者材料的包裝上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高毒、劇毒物品工作場所應急撤離通道設置“緊急出口”,泄險區啟用時應設置“禁止入內”、“禁止停留”等警示標識。

          維護和檢修裝置時產生或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相應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公告欄與警示標識的設置

          公告欄應設置在用人單位辦公區域、工作場所入口處等方便勞動者觀看的醒目位置。告知卡應設置在產生或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附近的醒目位置。

          公告欄和告知卡應使用堅固材料制成,尺寸大小應滿足內容需要,高度應適合勞動者閱讀,內容應字跡清楚、顏色醒目。

          用人單位多處場所都涉及同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應在各工作場所入口處均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工作場所內存在多個產生相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崗位的,臨近的作業崗位可以共用警示標識、中文警示說明和告知卡。

          警示標識(不包括警示線)采用堅固耐用、不易變形變質、阻燃的材料制作。有觸電危險的工作場所使用絕緣材料。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及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產品)包裝上,可直接粘貼、印刷或者噴涂警示標識。

          警示標識設置的位置應具有良好的照明條件。井下警示標識應用反光材料制作。

          公告欄、告知卡和警示標識不應設在門窗或可移動的物體上,其前面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多個警示標識在一起設置時,應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警示標識的規格要求等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 158)執行。

          公告欄與警示標識的維護更換公告欄中公告內容發生變動后應及時更新,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應在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7日內更新。

          生產工藝發生變更時,應在工藝變更完成后7日內補充完善相應的公告內容與警示標識。

          告知卡和警示標識應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發現有破損、變形、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影響使用的問題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xx〕171號)的要求,完善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檔案材料,并將其存放于本單位的職業衛生檔案。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的目的、依據。

          明確對從業人員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的范圍。

          明確對從業人員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的形式及要求。

          明確職業病危害如實告知的內容(包括: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待遇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衛生檢查結果等)。

          三、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

          做好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申報工作,既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職業病危害的狀況,又能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有的放矢,為安全監管部門實施有效監督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用人單位(煤礦除外)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因素的,應當及時、如實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危害項目,并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實行屬地分級管理的原則,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同時采取電子數據和紙質文本兩種方式。用人單位應當首先通過“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系統”進行電子數據申報,同時將《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加蓋公章并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連同有關文件、資料一并上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制度中明確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每年申報一次,還應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職業病危害項目內容:

          (一)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建設項目的,自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

          (二)因技術、工藝、設備或者材料等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三)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四)經過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發現原申報內容發生變化的,自收到有關檢測、評價結果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的目的、依據。

          確定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詳細編寫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具體內容:(職業病危害的場所、人員、使用原材料、工藝流程、可能產生或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等)。

          明確申報的部門、時段、時間及備檔有關要求。

          四、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對于提高企業負責人和職工的職業衛生水平、職業病危害防治意識和能力、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也是維護職工職業衛生知情權的有效途徑!豆ぷ鲌鏊殬I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知識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

          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二)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識;

          (三)職業衛生管理相關知識;

          (四)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操作規程。

          用人單位應當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崗位的勞動者,進行專門的職業衛生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因變更工藝、技術、設備、材料,或者崗位調整導致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的,用人單位應當重新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

          一、職業健康教育培訓的分類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大體分為以下幾類:

          (1)全體員工職業健康的基本知識培訓

          (2)新入廠員工三級職業健康知識教育培訓

          (3)轉崗、復工人員職業健康知識教育培訓

          (4)各級管理負責人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

          (5)職業健康知識專業管理人員培訓

          (6)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

          (7)外來人員的職業健康知識教育培訓

          (8)嚴重違章人員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

          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內容和形式

          1、全體員工職業健康基本知識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標準;

          (2)公司職業健康規章制度;

          (3)職業健康管理基礎及專業技術知識;

          (4)本公司和本車間(裝置)生產特點、物料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

          (6)安全、衛生、環保、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知識;

          (7)典型事故案例、預防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8)衛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職業病預防常識。

          2、新入廠員工三級職業健康知識教育培訓內容

          (1)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標準;

          (2)公司職業健康規章制度;

          (3)職業健康管理基礎及專業技術知識及本車間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產特點、物料特性、主要危害因素;

          (5)本公司車間生產概況,本崗位(裝置)生產流程及職業健康注意事項,本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職業衛生健康設施和防護器材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知識;

          (7)典型事故案例、預防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8)衛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職業病預防常識。

          新入廠員工必須經過三級職業衛生,培訓并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須重新進行培訓考察。

          3、各級管理負責人和職業健康專業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內容

          企業管理負責人應該統一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職業衛生健康管理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去的相應的資質。各級管理人員培訓內容包括: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知識

          (2)職業衛生管理知識

          (3)職業危害防護基本知識

          (4)職業危害事故

          4、特種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主要培訓內容

          按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5、外來人員的職業健康主要培訓內容

          (1)國家和地方有關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本公司有關職業健康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2)本公司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單位(裝置、部位)的生產特征、物料特性、主要危險危害因素、易發生泄漏、跑冒、著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產裝置消防報警設施和防護、救護設施的擺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針對施工區域特性和施工特點提出的施工安全衛生要求;

          (4)施工中必須遵守的職業健康規定;

          (5)典型事故案例、預防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6、違章違紀人員、嚴重違章人員

          應培訓的內容應重新進行職業健康教育,并加強職業危害事故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后重新取得上崗資質。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目的、依據。

          確定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明確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明確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人員范圍、教育培訓時間、全年教育培訓累計時間。

          明確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不合格人員再培訓要求。

          確定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檔案的內容及保存備檔期限。

          五、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職業病防護設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預防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或者影響,保護勞動者健康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筑物等的總稱。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和保養,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管理制度目的、依據。

          確定職業病防護設施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名稱、所在場所及部位。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專職維護檢修人員。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檢修注意事項。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檢修周期。

          明確職業病防護設施發生故障的臨時措施和上報有關事項。

          六、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生產作業活動中存在許多風險因素,除采取有效的衛生工程防護措施外,仍然有一些殘余風險存在,需要采取適當的職業病防護用品進行有效的防護,減少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與危害。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并督促、指導勞動者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使用,不得發放錢物替代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

          用人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依據。

          確定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按照職業病危害場所、本崗及工序,明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種類、規格、型號。

          明確職業病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期限。

          明確購買職業病防護用品的單位。

          明確職業病防護用品購買后的驗收標準、儲存標準、發放標準、領用標準、使用標準和日常穿戴檢查、處理標準。

          七、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相應要求:

          第十九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除遵守前款規定外,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布。

          第二十一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一)初次申請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或者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申請換證的;

          (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

          (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應當落實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建議和措施,并將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結果及整改情況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在日常的職業病危害監測或者定期檢測、現狀評價過程中,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應當立即采取相應治理措施,確保其符合職業衛生環境和條件的要求;仍然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必須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后,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業。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病危害日常檢測及評價管理制度的目的、依據。

          確定職業病危害日常檢測及評價管理負責部門、責任人。

          明確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人員、檢測場所、檢測周期、檢測標準和依據、檢測內容、檢測設備、檢測方法和檢測要求、上報要求、備檔要求。

          明確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后的評價分析、評價結果、預防和整改和治理措施、上報內容及時限。

          明確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公布地點及事宜。

          八、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加強和規范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布《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51號令:

          建設項目: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項目

          第十條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第十六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第二十六條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編制要點

          明確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目的、依據。

          明確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的內容。

          明確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實行分類監督管理。

          九、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

          為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第49號令。

          健康監護,是指勞動者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

          按規定組織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檢查勞動合同和上崗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按規定組織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體檢項目與體檢周期滿足《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標準要求。

          禁止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調離并妥善安置有職業健康損害的勞動者;

          如實、無償為勞動者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

          對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給予適當崗位補貼

          編制要點:

          明確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管理制度目的、依據。

          明確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明確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的文件、資料及有關記錄。

          按照規定明確勞動者職業衛生監護檔案妥善留檔保存期限。

          明確勞動者離開生產經營單位時,索取本人職業衛生監護檔案的有關規定。

          十、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

          目的:及時有效地控制、處置和報告各類職業病危害事故

          編制要點

          明確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目的、依據。

          明確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明確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流程。

          明確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的文件、資料及有關記錄。

          十一、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

          建立健全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針對存在急性中毒風險的用人單位,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責任人、組織機構、事故發生后的疏散線路、技術方案、救援設施的維護和啟動、救護方案等(包括特殊應急救援藥品的準備、沒有救援條件的單位是否與最近有救援條件的醫療單位簽訂救援協議等)

          定期維護應急救援設施,并保證其完好

          定期演練—演練記錄

          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應及時向所在地安監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

          十二、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編制要點

          明確崗位及性質:

          明確各崗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場所的危害因素、產生原因、防護措施、應急處置措施、本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維護注意事項。

          編寫時參考以下資料:

          1、單位購買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中,應有中文說明書,在醒目位置設置有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警示說明應載明設備性能、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維護注意事項、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等內容。

          2、單位購買的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等材料中,應有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危害防護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等材料的產品包裝應有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涉及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均應編制相關操作規程)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治制度

          編制要點

          1、符合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要求;

          2、應在整個規章制度體系下的其他制度內容協調一致;

          3、符合用人單位的現狀,具有可操作性;

          4、定期復審各項規章制度,確定其有效合法。

          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

          目的:提高用人單位(煤礦除外)的職業衛生管理水平,規范職業衛生檔案管理。

          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是指用人單位在職業病危害防治和職業衛生管理活動中形成的,能夠準確、完整反映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全過程的文字、圖紙、照片、報表、音像資料、電子文檔等文件材料。

          職業衛生檔案的主要內容:

          (一)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見附件1);

          (二)職業衛生管理檔案(見附件2);

          (三)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檔案(見附件3);

          (四)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檢測評價檔案(見附件4);

          (五)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見附件5);

          (六)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見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要求的其他資料文件。

          職業衛生檔案的保管:

          1、職業衛生檔案中某項檔案材料較多或者與其他檔案交叉的,可在檔案中注明其保存地點。

          2、用人單位應設立檔案室或指定專門的區域存放職業衛生檔案,并指定專門機構和專(兼)職人員負責管理。

          3、用人單位應做好職業衛生檔案的歸檔工作,按年度或建設項目進行案卷歸檔,及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職業衛生檔案的管理:

          1、用人單位要嚴格職業衛生檔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現遺失。

          2、職業衛生監管部門查閱或者復制職業衛生檔案材料時,用人單位必須如實提供。

          3、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用人單位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4、勞動者在申請職業病診斷、鑒定時,用人單位應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的勞動者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

          其它情況:

          1、本規范印發前用人單位已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的,應當按本規范要求進行完善,分類歸檔。

          2、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并、解散、破產等情形的,職業衛生檔案應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移交保管。

          3、各地區可以根據工作實際,對本規范的要求進行適當調整。

          4、職業衛生檔案管理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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