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授予官職時,授臣一品至五品官稱誥,六品至九品官稱敕。在明清時期形成了非常完備的誥封制度,一至五品官員授以誥命,六至九品授以敕命,夫人從夫品級。
誥命夫人的品級區(qū)分
誥命夫人的封贈也有嚴(yán)格的品級制度,以下列舉宋朝的品級制度供同學(xué)們了解:
宋朝時期:
一等:封宰相、使相、三師、三公、王、侍中、中書令的妻子為國夫人。
二等:封光祿大夫、太子少保、節(jié)度使以上的母親或妻子為郡夫人。
三等:封尚書以上官未至執(zhí)政者的母親或妻子為淑人。
四等:大夫以上封碩人。
五等:太中大夫以上官員的妻子封令人。
六等:中散大夫以上至中大夫封恭人。
七等:朝奉大夫以上至朝議大夫的母親、妻子封宜人。
八等:朝奉郎以上至朝散大夫的妻子封為安人。
九等:通直郎以上的母親或妻子封為孺人。
而后明朝時期統(tǒng)治者對誥命夫人的品級制度又進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