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卷十四·贈典輕重的原文及翻譯
卷十四·贈典輕重
作者:洪邁
國朝未改官制以前,從官丞、郎、直學士以降,身沒太抵無贈典,唯尚書、學士有之,然亦甚薄。余襄公、王素自工書得刑書,蔡君謨自端明、禮侍得吏侍耳。元豐以后,待制以上皆有四官之恩,后遂以為常典,而致仕又遷一秩。梁揚祖終寶文學士、宣奉大夫,既以致仕轉(zhuǎn)光祿,遂贈特進、龍圖學士,蓋以為銀青、金紫、特進只三官,故增其職,是從左丞得仆射也。節(jié)度使舊制贈侍中或太尉,官制行,多贈開府。秦檜創(chuàng)立檢校少保之例,以贈王德、葉夢得、張澄,近歲王彥遂用之,實無所益也。元祐中,王巖叟終于朝奉郎、端明殿學士,以嘗簽書樞密院,故超贈正議大夫。楊愿終于朝奉郎、資政殿學士,但贈朝請大夫,以執(zhí)政而贈郎秩,輕重為不侔,皆掌故之失也。
譯文
作者:佚名
宋朝元豐年間改革官制以前,從官丞、郎、直學士以下,死亡一般沒有贈典,只尚書、學士有,不過也很微薄。余襄公,王素只不過從工部尚書得到刑部尚書,蔡君謹從端明殿學士、禮部侍郎得到吏部侍郎罷了。元豐以后.待制以上的官員都可得到升四級官階的恩惠,后來就把它作為定規(guī),而退休辭官又升遷一級。梁揚祖最終官做到寶文閣學士、宣奉大夫,辭官之后轉(zhuǎn)為光祿大夫,于是贈給特進、龍圖閣學士,因為銀青光祿大夫、金紫光祿大夫、持進只三個官階,所以增一級官職,這就是從左丞得到仆射了。節(jié)度使按舊規(guī)定贈給侍中或太尉,元豐官制實行后,大多贈給開府儀同三司。秦檜創(chuàng)立檢校少保的例規(guī),把它贈給王德、葉夢得、張澄,近年來王彥就采用它,實際上沒有什么益處。元祐年間,王巖叟官做到朝奉郎、端明點學士,因為曾任樞密院簽書,所以超級贈給正議大夫。楊愿官做到朝奉郎、資政殿學士,只贈給朝請大夫,因為執(zhí)政而贈給郎官級別,輕重不同等,都屬于舊制的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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