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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盜鈴的原文及翻譯
掩耳盜鈴:原為掩耳盜鐘。掩:遮蓋;盜:偷。把耳朵捂住偷鈴鐺,以為自己聽不見別人也會聽不見,比喻自欺欺人。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掩耳盜鈴的原文及翻譯,一起來看一下吧。
掩耳盜鈴
作者:呂不韋
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鐘②者,欲負(fù)而走,則鐘大不可負(fù)③;以錘④毀之,鐘況然⑤有聲?秩寺勚鴬Z己也,遽⑥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7)也!
注釋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晉國的貴族,被其他四家貴族聯(lián)合打敗后,逃在齊國。
亡,逃亡。
(2)鐘:古代的打擊樂器。
(3)則:但是
(4)負(fù):用背馱東西。
(5)錘(chuí):槌子或棒子。
(6)況(huàng)然:形容鐘聲。
(7)遽(jù):立刻。
(8)悖(bèi):荒謬。 (8)惡(e):害怕。
譯文
范氏逃亡的時候,有個人趁機偷了一口鐘,想要背著它逃跑。但是,這口鐘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錘子砸碎以后再背。誰知,剛砸了一下,那口鐘就“咣”地發(fā)出了很大的`響聲。他生怕別人聽到鐘聲,來把鐘奪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兩只耳朵緊緊捂住繼續(xù)敲。害怕別人聽到鐘的聲音,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為別人也聽不到了,這就太荒謬了。
寓意
鐘的響聲是客觀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總是要響的。凡是要客觀存在的東西,都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為轉(zhuǎn)移。有的人對不喜歡的客觀存在,采取不承認(rèn)的態(tài)度,以為如此,客觀就不存在了,這和“掩耳盜鈴”一樣,都是極端的主觀唯心主義——唯我論的表現(xiàn)。
呂不韋
呂不韋(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呂氏,名不韋,衛(wèi)國濮陽(今河南省安陽市滑縣)人。[1-3] 戰(zhàn)國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官至秦國丞相。呂不韋主持編纂《呂氏春秋》(又名《呂覽》),有八覽、六論、十二紀(jì)共20余萬言,匯合了先秦各派學(xué)說,“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稱“雜家”。書成之日,懸于國門,聲稱能改動一字者賞千金。此為“一字千金”。后因嫪毐集團叛亂事受牽連,被免除相邦職務(wù),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復(fù)命讓其舉家遷蜀,呂不韋擔(dān)心被誅殺,于是飲鴆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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