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筆小學作文
那么毛筆究竟是誰發(fā)明的呢?
古時候,秦國有個大將軍叫蒙恬,他帶領兵馬與另外一個國家楚國打仗,這場戰(zhàn)爭打得非常激烈,為了讓秦國的國王及時能了解到打仗的情況,蒙恬將軍不得不定期寫戰(zhàn)況報告,派軍士騎上快馬送秦王的手上。
那時候,人們用竹簽蘸著墨水將字寫在絲做的絹布上,這種“筆”稱作“聿”。蒙恬每次用聿寫文章,寫戰(zhàn)況中報告的時候,總是是覺得不順手,“聿”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寫不了幾個字就得停下來再蘸上墨水,但墨水蘸多了,會直往下滴墨水,把貴重的絹弄臟了。這樣一來,令他十分煩惱。于是,他想怎樣才能使“聿”變得方便好用呢?
在不打仗的時候,蒙恬喜歡到野外打獵去。有一次他打了幾只野兔子,拎在手里沉甸甸的,其中一只兔子的尾巴拖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扭扭跡。蒙恬見了,心中突然一動:如果用兔子尾巴來代替聿蘸墨寫字,不是更好的方法嗎?
回到軍營后,他剪下了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吸不上墨水,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xù)續(xù)的,不像個樣子,好端端的一塊絹也浪費掉了。蒙恬生氣地把“兔毛聿”扔進了門前的一個山石坑里,把它置之度外,不理它啦!
過了幾天,蒙恬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材料。有一天,他走出了營房,想透透新鮮的空氣。在無意之中,他發(fā)現(xiàn)了山石坑里那枝被自己扔掉的“兔毛聿”,蒙恬將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覺得兔毛濕漉漉的,顏色也變白了。他馬上跑回營房,將它蘸上墨汁,這時兔尾變得非常的“聽話”,吸足了墨汁,寫起字來,非常流暢,字體也變得圓潤飽滿了。
這到底是為什么呢?原來山石坑的`水含有石灰,經過堿性水的浸泡,兔毛變得柔順起來了。
從此以后,人們就開始用這種方法制造毛筆了。
同學們,現(xiàn)在你知道的毛筆的到來的吧!這位武將以他的聰明才智給人們用上的一種很好的學習工具——毛筆。那我們現(xiàn)在明白了“多點注意身邊的事物,讓我們多點發(fā)現(xiàn)科學就在我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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