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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家長委員會章程

        時間:2024-08-23 15:50:48 章程 我要投稿

        (合集)家長委員會章程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xiàn)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章程,章程是書面寫定的組織規(guī)程或辦事條例。章程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家長委員會章程,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集)家長委員會章程15篇

        家長委員會章程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密切家庭和學校的溝通協(xié)作,體現(xiàn)家長充分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構建和完善學校、家庭和社會有機結合的教育體系,特設立學校家長委員會,并根據(jù)《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家長委員會設置與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全稱為:“xx學校家長委員會”。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是由本校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代表全體家長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監(jiān)督學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是學校聯(lián)系廣大學生家長的橋梁和紐帶。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宗旨是:堅持家校溝通與合作,讓家長充分參與學校管理,有效體現(xiàn)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知情權、評議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營造良好的教育環(huán)境;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fā)展。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設立家長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下設級部家長委員會、班級家長委員會。家長代表大會由各班家長代表組成,各班家長代表在班主任協(xié)助下經(jīng)家長推選產(chǎn)生;學校家長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由家長代表大會推選產(chǎn)生;常務委員會推選出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秘書長、副秘書長等人選;級部家長委員會在級部校長協(xié)助下由本級部各班家長代表產(chǎn)生,中學部8人,小學部30人;班級家長委員會在各班主任協(xié)助下召開全班家長會議經(jīng)家長推選產(chǎn)生,每班7人。

          新生入學后2周內,召開第一次全班家長會議,由班主任協(xié)助家長推選出本班家長代表及班級家長委員會,同時成立級部家長委員會。

          第六條 學校家長代表大會由76人組成(每班推選4人);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21人組成(每年級3人),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2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1名;級部家長委員會由本級部各班家長代表組成(每班推選2人),設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書長1名;班級家長委員會由7人組成,設立主任1名、秘書長1名,家長委員會代表5名。

          第七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分設7個部:財務部、組織培訓部、宣傳部、聯(lián)絡部、安全部、活動策劃部、教學督導部。每部3 人,每部設部長1人,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參加一個部的工作。

          各部的職責任務:(1)財務部: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在財力、物力上支持學校,為委員會籌集活動基金,并嚴格管理財務;負責監(jiān)督指導各種活動計劃及預算活動經(jīng)費。

          (2)組織培訓部:協(xié)助領導籌備組織各種類型會議的召開,落實活動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并主持現(xiàn)場活動。發(fā)揮家長資源,挖掘具有專長的家長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衛(wèi)生保健、法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民族精神、習慣養(yǎng)成、自主自立等多種形式的專題報告會,每學期不少于2次;引導和監(jiān)督學生落實學校文明禮儀好習慣,搞好社區(qū)和家庭的監(jiān)督,促進學生良好習慣的形成。根據(jù)學生表現(xiàn),不定期的組織各項專項教育或專項治理活動,避免學生不良習慣的形成。 調研家庭教育情況,總結交流家教經(jīng)驗,協(xié)調學校、家長讓孩子主動觀看相關專題教育內容,形成基本技能。依托學校網(wǎng)站、校報和電視臺廣播站,開辟相關家庭教育專欄,及時進行家長培訓和教育方法的引導。

          (3)宣傳部:積極配合家委會常務委員會做好日常工作,對家委會一切活動進行監(jiān)督、宣傳和推廣,力爭辦出水平、形成特色。利用多種渠道向社會宣傳新的教育理念和家長委員會的工作和成果,對家庭教育、家委會工作進行積極的探索,形成較為前沿研究成果。對于家委會活動方案進行起草、審核,對于活動內容、活動方式進行監(jiān)督,關注過程,宣傳成果。適當時機發(fā)動家長委員會構建家校溝通平臺,可以采用博客、校報、網(wǎng)絡等形式積極參與。協(xié)助學校宣傳教師的先進事跡,宣傳學生家長典型事跡,參與優(yōu)秀學生優(yōu)秀家長的評選,提升實驗小學的社會美譽度和知名度。及時了解學校工作情況,搜集反映社會、家長的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向學校反饋,定期向學校提出教育改革的`信息。

          (4)聯(lián)絡部:在常務委員會指導下展開工作,負責具體時間、活動的通知和點名。傳達家委會工作活動方案,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實施。負責家委會的組織及活動人員落實情況。對學校工作及各項處理意見向家委會進行傳達。建立家長資源庫,努力挖掘并充分運用家長資源,為實驗小學的可持續(xù)發(fā)展盡職盡責。收集其他家長意見和建議,促進家校之間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家委會常務委員會和學校反映,并及時向相關人員反饋處理意見。

          (5)安全部:協(xié)助學校搞好校園周邊環(huán)境的治理,督查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對相關安全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建立學校督察制度,每周安排專人住校辦公半天,全面督查學校工作。監(jiān)督孩子上放學路隊、校園衛(wèi)生、學生紀律,排查校園安全隱患。在自己孩子班級自愿聽1-2節(jié)課,可與任課教師交流研討上課情況,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監(jiān)督學校教職工工作秩序,對學校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對學校硬件設施和辦學設施提出整改提高維修意見和建議,可協(xié)調學校解決。了解學;厩闆r,積極的宣傳學校,樹立家長、學生、教職工“校榮我榮,校衰我恥”的觀念。對學校大型活動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參與學校的日常管理,寫出一日督察報告,一式兩份家委會和學校各留存一份,作為下周督查整改的重要依據(jù)。

          (6)活動策劃部:利用社會資源開展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及社會實踐與考察活動,讓學生走進社會,認識社會,更好的促進學生知識、能力的形成。幫助學校發(fā)展校外社會實踐、國防教育和勞動教育基地,開辟第二課堂,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每學期組織1—2次有針對性的參觀活動,讓學生進行一些必要的參觀、訪問、調查活動,并寫出調查報告進行評選。每學期組織1—2次社會實踐活動,制定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寫出社會實踐報告并進行評選。利用節(jié)假日、星期天開展專題調查和民俗調研,寫出相關我縣境內的相關風俗人情,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校本教材。負責家委會各機構的建立和家委會的換屆選舉工作,對于因事缺編的家委會成員進行選舉和遞補。組織每學期一次的全體家長會和家長委員會,制定相關議程,設計相關內容。

          (7)教學督導部:對學校教學進行調研,廣泛聽取學生家長對學校教學工作的意見,不斷對學校教學工作提合理化建議,積極參與對學校各年級的教學督導工作,教學督導委員會成員可以隨機聽課,并將聽課的建議和意見反饋給學校,協(xié)助學校對教師教學進行管理。不定期召開委員會會議,對督導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教育、教學及管理問題,進行深入研究,為學校提供教學改革的重要參考根據(jù)。向學校家長委員會匯報督導工作情況并提出相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評教活動和家委會成員參與優(yōu)秀學生及優(yōu)秀家長的評選活動。督導安排其他分部按時完成計劃中的工作。與學校教導處保持聯(lián)系,加強與學校的交流溝通。

          第八條 家長代表、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為三年,每學年新學期開學后第1個月內進行改選,可連選連任。學生畢業(yè)、轉學等離校的學生家長,其家長代表、委員會委員身份自動取消;主任委員子女在其任期內離校時,需提前兩周提出辭呈,由常務委員會推選一名副主任委員代任,主持常務工作。

          第九條 家長代表、家長委員會成員應熱心學校教育、有較強組織能力和社會影響力。

          第三章 職責

          第十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及下設各級家長委員會職責:

          一、定期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聽取學校關于發(fā)展規(guī)劃、辦學目標、教育教學工作計劃等方面的情況介紹,就學校發(fā)展和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進行研究,為學校的發(fā)展獻計獻策。

          二、建立家長委員會和學校定期溝通協(xié)調的議事制度,就學生家長、學生、社會等反映的有關問題及時與學校進行溝通協(xié)商。

          三、為學校發(fā)展創(chuàng)設有利環(huán)境。各級家長委員會要發(fā)揮全體家長的優(yōu)勢和特長,與學校緊密協(xié)作,在依法治校、學校管理、改善辦學條件、校園文化建設、學校周邊環(huán)境治理、開展校外教育實踐等方面,積極為學校和學生辦實事、辦好事,切實幫助學校解決辦學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困難,為學校的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外部環(huán)境。

          四、幫助開展家庭教育工作。積極向家長和社會宣傳解釋學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協(xié)助學校、班級開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動員所有家長,積極學習教育知識;動員和組織家長參加家長學校的課程學習和培訓,增進家長對學校、班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進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協(xié)調一致。在學校領導和班主任協(xié)助下,以班級為單位,每學期組織家長不少于兩次的家庭教育課程培訓。

          五、選派家長委員列席學校校務、教務等會議,與學校一起組織家長聽課、家長接待日,參與對學生和教師的評價,幫助學校改進和完善教育教學工作。

          六、尊重教師勞動,在精神上關心、鼓勵、支持教師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職責,大力宣傳教師教書育人的先進事跡,宣傳學生家長尊師重教典型事例,宣傳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和先進班集體。

          七、促進社會教育,支持和幫助學生的校外實踐活動,為學校和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提供方便。

          八、家長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其常務委員會代行其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及下設各級家長委員會委員職責:

          一、學習、宣傳黨的教育方針,關心、愛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二、了解學校、級部和班級教育教學工作現(xiàn)狀,對學校、級部和班級的教育教學工作提出積極意見和建議。

          三、密切聯(lián)系本班所有學生家長,與他們充分交流意見、形成共識并向學校反映和溝通。積極協(xié)調家長之間、社會部門與學校班級之間的關系,加強家庭與學校的聯(lián)系。

          四、積極參加家長學校的課程培訓,學習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學知識及方法,針對子女的年齡特征、個性特點實施教育。

          五、舉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環(huán)境較好。能夠關心、愛護、嚴格要求,但不溺愛、不縱容、不打罵、不歧視自己的子女,善于理解寬容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

          六、協(xié)助學校每年定期組織家長代表大會、家長會、家長接待日,舉辦家長學校,開展家庭教育咨詢,開辦家庭教育論壇、教育沙龍等活動。幫助學校發(fā)展社會實踐、國防教育和勞動教育基地,開辟第二課堂,提高學生的社會實踐活動能力,培養(yǎng)熱愛祖國、熱愛勞動的優(yōu)秀品質。

          七、積極參加家長委員會的活動,認真參加會議,不無故缺席,為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可持續(xù)發(fā)展等方面積極獻言獻策。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家長代表大會及各級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一、獲知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劃、辦學目標和工作計劃的權利。

          二、有權對學校的教育發(fā)展、教育教學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三、有權作為其他家長的代言人,對學校工作及教職員工給予監(jiān)督和評議的權利。

          第十三條 家長代表大會及各級家長委員會的義務:

          一、有收集其他家長意見和建議,促進家校之間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學校反饋的義務;

          二、有義務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活動,主動支持學校的建設和事業(yè)發(fā)展。

          三、有幫助其他家長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義務。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四條 每學期初學校家長委員會及下設各級家長委員會要緊密圍繞學校、級部和班級工作,研究工作思路,制定委員會的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落實;各部研究落實各級部的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

          第十五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原則上每學年1屆。家長代表大會每學期舉行1次,于每學年開學后第三周周六召開,各班推選的家長代表參加,學校領導及教師代表列席。聽取學校工作報告,就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聽取委員會工作報告,研究確定委員會各項工作。參加會議的家長代表應達到會員代表總人數(shù)的80%。

          在學校協(xié)助下,由家長代表大會推選出家長委員會及常務委員會成員,選出主任和副主任、秘書長、副秘書長等人選。

          第十六條 家長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二次全體委員會議,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遇有重大事項經(jīng)學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 家長委員會開會時,校長、處室主任及教師代表可列席。

          第十八條 家長委員會每學期結束前要對本學期開展的工作和效果進行總結。每學年配合學校開展評選優(yōu)秀家長的表彰活動。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家長委員會于每屆家長代表大會開會后三十日內,應將組織章程、選舉辦法、財務處理辦法、組織運作辦法等、會議紀錄及會務人員名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家長委員會為辦理日常業(yè)務需要工作人員,由委員會主任提名經(jīng)家長委員會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后聘任。

          第二十一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家長委員會應加強指導和管理。家長委員會違反教育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視其情節(jié)輕重,責令糾正。

          第二十二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辦公活動地點設在學校綜合樓三樓。為加強家長與學校的聯(lián)系,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聯(lián)絡處,設在學校政教處,為家長委員會提供必要的服務,由學校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長具體負責聯(lián)絡工作。

          聯(lián)系電話:

          校園網(wǎng)址:

          第二十條:為便于征求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特設“家長信箱”,印制征求“建議表”。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家長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施行。在實施過程中根據(jù)實際情況經(jīng)家長代表大會討論進行修改和補充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家長委員會負責解釋。

        家長委員會章程2

          家長委員會是聯(lián)系家庭與學校的橋梁。為了協(xié)調班級、年級、學校家長委員會工作,充分發(fā)揮家長對學校教育的參謀和監(jiān)督作用,進一步增強學校、家庭、社區(qū)共建力度,建設和諧校園,根據(jù)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宗旨

          學校家長委員會的宗旨是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充分發(fā)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活動和管理的參謀、監(jiān)督作用,為家長、社區(qū)支持、參與學校管理提供搭建平臺,辦人民滿意的學校。

          第二章 家長委員會工作原則

          家長委員會工作堅持的原則:有利于密切學校與家長的'聯(lián)系;有利于家長了解并配合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有利于學校與家庭的合作,使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為補充,形成合力。

          第三章 家長委員會組織

          家長委員會是在校長室指導下由政教處牽頭、由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通過加強家庭和學校之間、學生家長之間良性互動以促進學習型家庭的創(chuàng)建和學生健康成長的家長組織。

          家長委員會由責任心強、熱心教育事業(yè)、懂得一定的教育規(guī)律,且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愿意為學校教育獻計獻策的家長組成,由班主任和學校推薦,學校德育領導小組批準,并由學校統(tǒng)一發(fā)給聘書。原則上一學年作一次調整。

          學校成立學校家長委員會,由校長室聘任。

          第四章 家長委員會職責

          各級家長委員會要發(fā)揮以下作用:

          1.加強學校和家庭的溝通,密切保持學校和家庭、社區(qū)的聯(lián)系,促進學校、家庭、社區(qū)教育一體化的形成。

          2.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支持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督促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

          3.配合學校共同研討教育、教學的相關問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切實提高教育質量。

          4.保障家長對于學校教育的知情權、選擇權、監(jiān)督權、評價權和參與決策權。

          第五章 家長委員會權利與義務

          家長委員會有如下權利:

          1.有權獲知學校的辦學目標、工作計劃和辦學情況,有權提出自己的相應意見。

          2.有權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3.有權作為其他家長代言人,對學校工作及教職員工給予監(jiān)督和評議,向學校反饋家長的意見和要求。

          4.有權對委員會工作進行監(jiān)督。

          家長委員會成員要履行以下義務:

          1.了解學校的發(fā)展規(guī)劃、工作計劃的制定與實施情況,聽取學校工作情況通報,并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2.積極參與、配合學校舉行的重大教育活動,協(xié)助學校加強科學管理。

          3.通過各種途徑了解學校教育教學、學生課外活動指導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況,協(xié)同校方做好學生及其家長工作。

          4.傾聽和收集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并及時反饋給學校領導或有關教師,發(fā)揮橋梁、紐帶作用。

          5.參與組織家長學校工作,宣傳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強家庭教育指導,促進家長更有效地擔負起教育子女的責任。

          6.貫徹落實教育局關于“關愛學生”活動的有關精神,加強與社會溝通,共同關心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

          7.充分整合社會資源,積極向社會、家庭宣傳學校改革和發(fā)展的成果,讓社會進一步了解學校、支持學校,共同打造和諧校園。

          8.參加學校的評教評學活動,每學期組織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服務滿意度進行測評。

        家長委員會章程3

          一、家長委員會宗旨

          團結全校學生家長,密切學校與家庭的聯(lián)系,充分發(fā)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jiān)督作用,成為為學校發(fā)展的智囊團與后盾。宣傳國家的有關教育政策法規(guī),加強學校的管理,把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家長教育子女的水平,促進學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的提高。

          二、家長委員會的產(chǎn)生

          1、家長委員會成員由關心孩子成長,熱心教育,熱情支持學;虬嗉壒ぷ鞯奈倚T谛W生的家長組成。

          2、家長委員會成員的.組成必須能代表各個層面家長,由學;虬嘀魅瓮扑]候選人,經(jīng)學校行政研究,征求個人意見后確定,并由學校發(fā)給聘書

          3、班級家長委員會成員由班主任老師、任課老師和學生家長推舉產(chǎn)生,由3到5名家長組成。

          4、年級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年級長、各班班主任老師和學生家長推舉產(chǎn)生,由5到10名家長組成。

          5、學校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學校提出建議,從各年級家長委員會中推舉五名成員產(chǎn)生。

          6、學校家長委員會選出主任一名,秘書長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學校(班、年級)負責各委員之間、委員會與學校之間的聯(lián)絡組織工作。

          三、家長委員會成員條件

          1、了解和關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規(guī)律,具有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關心學校,能為學校的教育教學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2、具有良好的行為表率形象,有比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jīng)驗和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熱心聽取并向學校積極反映家長們所關注的問題。

          4、能主動為學校事業(yè)的發(fā)展和改善辦學條件提供一定的支持與幫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長,能為學校開辟課外教育渠道提供幫助。

          四、家長委員會職責

          1、廣泛搜集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和要求,協(xié)助班級、年級和學校定期召開家長會議,交流家庭教育的情況和經(jīng)驗。

          2、通過參與學校的重大活動或組織聽課等,關心、了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方向、教育質量、教師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做出適當?shù)脑u價,實行必要的監(jiān)督。

          3、大力支持學校工作,對學校開展的重大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可能的幫助,做好學校與家長的協(xié)調工作。

          4、配合學校用正確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響家長、影響社會、使家庭教育、社會教育與學校教育相一致。協(xié)調學校與社會、家庭的關系,增強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協(xié)助學校解決辦學中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爭取支持,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6、每學期召開兩次以上的工作會議,提出并研究學期工作計劃,期末做出總結。

          五、附則

          1、家長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支部活動室。

          2、家長委員直接與各班主任、各年級組長、學生處主任、校長聯(lián)系工作。

          3、家長委員每年為一屆,可連任,學生畢業(yè)離校后卸任。

        家長委員會章程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家長委員會的性質:家長委員會是學校的參謀和咨詢機構,是溝通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橋梁,是廣大家長的代表,是家長中的群眾性組織。

          第二條 家長委員會的宗旨:團結全校學生家長,充分發(fā)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jiān)督作用,把學校、家庭、社會教育協(xié)調起來,構建由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網(wǎng)絡,為小學生的身心健康發(fā)展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促進學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條件:

          1、作風正派,威信較高,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文化素養(yǎng)。

          2、懂得一定的教育規(guī)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經(jīng)驗。

          3、熱心家長委員會工作,能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章 任務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要發(fā)揮以下功能:

          1、橋梁作用:溝通學校和家庭、社會的聯(lián)系,促進學校、家庭、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形成。

          2、教育作用:指導家長認真擔負起教育子女的作用,幫助學校拓展德育教育的深度和廣度。

          3、管理作用:參與學校管理及對學校的重大決策提出意見、建議。

          4、研究作用:積極探討家庭教育的規(guī)律,總結家長的成功教育經(jīng)驗,不斷地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5、評估作用:協(xié)助學校積極做好各方面的工作評估。

          第三章 組織

          第五條 家長委員會由各班主任根據(jù)條件推薦,一般每班2人,經(jīng)學校行政研究,征求個人意見后確定,并由學校發(fā)給聘書。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負責各委員之間,委員會與學校之間的聯(lián)絡組織工作。每學年集中二至三次。

          第七條 家長委員會原則上任期一年,期間可根據(jù)情況進行增減委員。因學生畢業(yè)或轉出,聘任關系自動終止。也可連任。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權利

          1、知情權。有了解學校重大決定,發(fā)展規(guī)劃的權利。

          2、咨詢權。有向校長咨詢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權利。

          3、參與權。有參加學校各種重大教育、教學活動的權利。

          4、建議權。有對學校工作提出建議、意見的權利。

          5、監(jiān)督權。有對學校和教師工作進行評價的'權利。

          第九條 義務

          1、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發(fā)展目標和培養(yǎng)目標,與學校同心協(xié)力培養(yǎng)孩子。

          2、聽取家長對學校工作的反映,接受他們的咨詢和求助,協(xié)調家校聯(lián)系,促進家校間相互了解和交流。

          3、為學校的公益建設和事業(yè)發(fā)展提供幫助和支持,聯(lián)絡家長共同解決辦學中的困難。

          4、每逢家長會期間,家長委員會成員應協(xié)助班主任做好家長接待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十條 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家長委員會可根據(jù)實際情況作必要的修改。

          鎮(zhèn)東小學

        家長委員會章程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jù)《中學德育大綱》和《中小學德育工作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為加強學校與學生家庭之間的溝通與了解,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學生整體教育網(wǎng)絡,促進學生成長為新世紀的高素質人才,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xx鎮(zhèn)中學學生家長委員會是以家長為主人,協(xié)助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促進教育質量的全面提高,實行社區(qū)教育的群眾性組織。

          第三條 本會宗旨是: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把握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參與學校德育工作。支持學校教育改革,營造良好的學校內部環(huán)境,努力促進本社區(qū)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

          第二章 任務

          第四條 本會的任務是:

          1、與學校緊密協(xié)作,發(fā)動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各項教育工作,以形成良好的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結合的育人環(huán)境。

          2、促進社區(qū)教育,做好學生的保護工作,關心學生的課余生活,熱心支持學生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會實踐,為學校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提供方便。

          3、指導學生家長開展家庭教育,協(xié)助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動員所有家長,積極學習教育知識,參與學校組織的家長活動和家長培訓。

          4、參與研討學校發(fā)展中重點問題,協(xié)同學校提高、改善辦學質量,從物質和精神上積極支持學校改善辦學條件,為促進教育改革,提高社會聲譽而努力。

          5、分析、歸納家長們所反映的問題,將有關意見、建議及時提供給學校。

          6、定期聽取學校工作的.介紹,發(fā)揮對學校工作的檢查、督促和協(xié)調作用,定期聽取學校工作計劃和總結介紹,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7、協(xié)助學校宣傳和表彰教職工中教書育人的先進事跡,宣傳表彰學生家長中尊師重教,積極幫助辦學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宣傳和表彰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和先進班級集體。

          8、與學校一起組織家長會、家長接待日、舉辦家長學校、開展家庭教育咨詢,指導家庭教育,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使家長了解并配合學校貫徹實施德育大綱,改進家庭教育的方法。

          第三章 組織形式

          第五條 xx鎮(zhèn)中學學生家長委員會分班級、年級、學校三級家長委員會。

          第六條 班級家長委員會委員為xx鎮(zhèn)中學在校就讀生的家長,熱心學校教育或有積極的社會影響或對子女教育有較大成績、有時間精力保證,經(jīng)班主任老師、任課老師和學生家長推舉產(chǎn)生,由三名委員組成。

          第七條 班級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根據(jù)班級變動情況而定,班級重組或學生畢業(yè),委員資格自動失效。

          第八條 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在本年級的班級家長委員會中產(chǎn)生,有一定組織能力、關心學校發(fā)展和建設、對下一代教育有一定見解,經(jīng)年級組長、班級家長委員會主任委員推舉產(chǎn)生,由一名主任、二名委員共三人組成。

          第九條 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三年,學生畢業(yè),委員資格自動失效。

          第十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在年級家長委員會中產(chǎn)生,有較強組織能力、關心學校發(fā)展和建設、對教育問題有見解,經(jīng)年級組長、政教主任、校長、年級家長委員會主任委員推舉產(chǎn)生,每年級三名,共九名。

          第十一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委員六名。主任、副主任由學校建議、學校家長委員會委員推舉產(chǎn)生,各聯(lián)系一個年級家長委員會。

          第十二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三年,學生畢業(yè),委員資格自動失效。主任、副主任委員任期一年,可連任。

          第十三條 班級、年級、學校三級家長委員會,在班級、年級、學校三級范圍內落實第二章第四條規(guī)定的任務,積極開展工作,上級家長委員會指導、協(xié)調下級家長委員會工作。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家長委員會委員的權利:

          1、有權了解學校的辦學目標和工作計劃。

          2、有權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3、有權對委員會工作進行監(jiān)督。

          第十五條 家長委員會委員的義務:

          1、應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政治上要求進步,有良好的行為表率形象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

          2、有義務聽取和反映家長們所關注的問題。

          3、有義務完成委員會布置的工作,有義務參加學校組織的有關活動。

          4、主動為學校的公益建設和事業(yè)發(fā)展提供精神或物力上的幫助和支持。

          第十六條 家長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制定工作計劃,組織活動。副主任委員協(xié)助主任委員的各項工作。家長委員會工作計劃須由各委員和學校相應單位共同討論通過。

          第十七條 學校家長委員會可以委托學校校長主持日常工作和制定學期工作計劃草案,提交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學校討論通過并執(zhí)行。

          第十八條 家長委員會原則上每學期舉行會議不少于1次,討論、落實、總結委員會各項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經(jīng)由學校家長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學校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xx鎮(zhèn)中學負責解釋。

        家長委員會章程6

          第一章 家長委員會的性質

          第一條 家長委員會是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對學校工作給予支持、保障的組織形式。

          第二章 家長委員會的宗旨

          第二條 發(fā)揮家長作用,反映家長要求,爭取社會各界支持。協(xié)助學校落實“以人為本、面向全體、教學相長、師生學校共同發(fā)展”的辦學理念,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盡快實現(xiàn)“讓師生成長、讓家長放心、讓社會滿意,爭創(chuàng)校園美、現(xiàn)代化、質量高的'一流學!薄3浞终{動家長、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關心與促進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

          第三章 家長委員會成員的條件及產(chǎn)生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的成員是由支持教育事業(yè),關心學校發(fā)展,熱心青少年工作又具備一定能力的家長代表組成。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各班教師和班主任協(xié)商、推薦,經(jīng)學校了解并征得本人意見后確定。

          第四章 家長委員會的組織機構

          第五條 家長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1名,秘書長1名,委員若干。

          第六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每學年進行一次調整。

          第七條 家長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八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任期隨子女轉學或畢業(yè),其成員資格將自行終止,缺額由所在班級或新增班級增補。

          第九條 學校德育處負責與家長委員會的協(xié)調工作。

          第五章 家長委員會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定期聽取學校的工作報告,了解學校辦學情況,為學校發(fā)展獻計獻策。

          第十一條 收集家長的意見,反映家長的要求,協(xié)助學校改進工作。

          第十二條 理解學校辦學理念,溝通學校與家長的聯(lián)系,協(xié)助做好對家長的教育宣傳工作。

          第十三條 代表學校家長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反映家長呼聲和學校困難,爭取上級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支持。

          第十四條 協(xié)助學校開展尊師愛校的活動。

          第十五條 參與家長學校的工作及家長學校的活動。

          第六章 家長委員會的工作制度

          第十六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參加的,事先應向家長委員會提出,經(jīng)同意后可臨時調整,以保證家長委員會成員滿額。

          第十七條 因學校管理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集會議,但需在三天前通知各位家長委員。

          第十八條 家長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相關工作,出席人數(shù)應超過三分之二,表決決議時以超過半數(shù)為有效。

        家長委員會章程7

          第一章、前言

          1、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學校和學生家長的聯(lián)系、溝通,更好地培養(yǎng)祖國建設人才,根據(jù)當前教育、教學改革的發(fā)展方向,特成立橋長中學家長委員會。

          2、家長委員會的宗旨:

          家長委員會是學校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組織,是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工作、了解學生的思想、學習情況,并及時向學校反饋的組織,是與學校共同研究學生發(fā)展、教育發(fā)展的組織,也是學校加強與家長溝通,加強實施家長學校建設的重要渠道。

          第二章、組織

          1、家長委員會由家長推選和學校特邀的有教育經(jīng)驗、關心學校工作的家長代表組成。

          2、學校設立校級、年級兩級家長委員會組織。

          (1)校級家長委員會由7名家長代表組成,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員5名。

         。2)年級家長委員會由12位家長代表組成,設組長1名,副組長1名,組員10名。

          3、家委會由橋長中學德育室負責聯(lián)絡。由家委會主任、副主任負責活動。

          4、以后歷任主任、副主任、委員由家委會選舉產(chǎn)生。

          5、家委會實行主任負責制,每學期召開二次會議,如有必要,可臨時召開。會議由家委會主任召集,由家委會成員參加,會議有專人記錄。

          6、家委會由學校負責主持日常事務工作,如制定有關工作計劃,提交委員討論通過并執(zhí)行。

          第三章、職責

          1、宣傳“科教興國”的戰(zhàn)略方針、“尊師重教”的思想。形成良好的支教助教的社會氛圍和環(huán)境。

          2、積極參與學校的素質教育,發(fā)揮檢查、督促、協(xié)調的作用,聽取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計劃和總結,對學校的`各項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幫助家長了解學校教育教學情況,廣泛聽取家長對學;虬嗉壒ぷ鞯囊庖,及時與學校領導和班主任交換意見。

          4、參加學校和年級、班級重要活動,到校聽課、評課,參與對教師師德和教育教學的評議,發(fā)揮家長在學校教育中的教育作用。

          5、負責溝通家校,聽取學生、家長、社會各方的意見,并向學校反饋獲取的信息。

          6、發(fā)動家長挖掘教育資源,從精神上、組織上積極支持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幫助學;虬嗉壗M織學生的教育教學活動,促進學校的素質教育。

          7、搞好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活動,支持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為學校、社會實踐活動提供條件和方便,關心學生課余生活和假期生活,協(xié)助學校抓好綜合治理工作,預防和控制學生違法犯罪,做好青少年保護工作。

          8、積極參加家教指導活動,參與組織和領導學校的家長學校,指導和提高廣大家長的家教水平,協(xié)助學;虬嗉夐_好家長會。

          9、宣傳和表彰教師中教書育人、嚴謹治學、為人師表的先進思想和先進實際,宣傳和表彰家長中尊師重教、支教助教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協(xié)助學校組織交流家教好經(jīng)驗,開展好家長評選活動。

          10、開展其他家委會認為有利于提高學校教育質量和學生健康發(fā)展的工作,有利于提高家長自身素質和家庭教育水平的活動。

          第四章、附則

          1、本章程由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會議通過后即生效,修改和解釋權屬校家委會。

        家長委員會章程8

          第一條家長委員會是學校及家長學校的參謀和咨詢機構,是家長會議的常設機構,也是民主辦學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委員應具備條件:

          1、了解和關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規(guī)律,關心學校,能為學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見。

          2、具有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jīng)驗,并有良好的教育效果。

          3、能為學校工作和改善辦學條件提供一定的幫助。

          4、具有某方面特長,能為學校開辟課外教育渠道提供幫助。

          第三條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1、聽取學校教育工作報告,審議學校教育工作計劃,有權對學校各項工作提出咨詢,并隨時可提出辦學意見和建議。

          2、召開家長或家長代表會議,研討有關事宜,并作出相應的決議。

          3、運用各種形式總結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經(jīng)驗,評選和表彰優(yōu)秀家長。

          4、對學校工作人員進行監(jiān)督,提出批評或表揚意見。

          5、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或向家長提出有關要求。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的義務:

          1、以各種可能形式協(xié)調或幫助學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2、想方設法征集家長對學校教育的要求、意見,宣傳學校教育成果,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

          3、協(xié)調社會各界在財力和物力上支持學校改善辦學條件。

          4、每一學年向家長報告本委員會的工作。

          5、主動參與學校與家庭,教師與家長,學生與學生之間的溝通。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的`產(chǎn)生:

          家長委員會委員,在本校各班學生家長中推薦人選,每班至少一名,經(jīng)學校了解后確定名單,使其更有代表性、權威性。

          委員實行“一年一調整”的交替任期制,學生畢業(yè)或中途轉學離校,其家長的委員資格隨之消去,同時按程序補充新人選。

          第六條家長委員會的領導設置:

          為方便開展工作,家長委員會設常委會,由學校領導、家長代表組成。常務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書長一人。一般情況下每個年級至少有2名常務委員。根據(jù)家長委員會的職能,各常委可有適當分工。

          在特殊情況下,常務委員會行使家長委員會的權力。

          第七條家長委員會每學期定期召開會議,必要時可以年級為單位召開本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會議,以總結檢查學校工作。家長委員會的工作凡與學校教育有關的、則與學校教育工作有機配合同步進行。

          第八條家長委員會在本校設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xxxxxxxxxxx)

          第九條本章程由家長委員會委員全體會議通過。

          第十條在工作過程中,家長委員會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對本章程進行必要的修訂。

        家長委員會章程9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條:為充分發(fā)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jiān)督作用,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校提高教育質量,幫助學生全面發(fā)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人員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各班主任根據(jù)條件推薦,學校行政研究,征求家長個人意見后由學校發(fā)給聘書認定。

          第三條:學校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秘書長1名(由學校分管政教校長兼任)。班級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成員2名。班級家長委員會主任為校級家長委員會成員。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每二年為一屆,期間可根據(jù)情況進行增減委員。因學生畢業(yè)或轉出,聘任關系自動終止。新生班級家長委員會主任自動成為校家長委員會成員。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代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作風正派,威信較高,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文化素養(yǎng)。

          2、懂得一定的教育規(guī)律,具有一定的家庭教育工作經(jīng)驗。

          3、熱心家長委員會工作,能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 權利

          第六條:家長委員會成員享有對學校工作的監(jiān)督權、參與權和建議權。具體權利有:

          1、定期到學校各部門了解管理情況,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反映問題。

          2、查看學校教學設施、到教室聽課和檢查學生作業(yè)。

          3、收集匯總廣大家長意見,向學校提出建議;對事關學生重大利益的問題向學校提出質詢。

          第四章 義務

          第七條:家長委員會應關心學校發(fā)展,站在全局高度,做學校主人。具體義務有:

          1、廣泛收集家長對學校、教師的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將這些意見及建議反饋給學校。

          2、關心、了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理念、教育質量、教師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做出適當?shù)脑u價,實行必要的監(jiān)督。

          3、大力支持學校工作,為學校的重大教育、教學活動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4、 協(xié)助學校調節(jié)學校與家庭之間的關系。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八條:家長委員會每學年固定召開一次全會,會議地點在學校。會議期間,校領導向委員介紹學校教育教學和改革發(fā)展情況;委員向學校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學校工作出謀劃策。會議旨在溝通信息,密切聯(lián)系,增加感情,推動學校發(fā)展。會議期間,學校還可以用組織聽課,參觀教學和生活設施,觀摩學校成果展覽或文藝演出等。

          第六章 機構

          家長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設在校政教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一名。秘書長由學校分管德育副校長擔任,副秘書長分別由校少先隊負責人擔任。職責是:保證家長委員會委員與學校的日常聯(lián)系;落實權利和義務;籌備家長委員會全會。

          第七章 經(jīng)費

          家長委員會會議經(jīng)費由學校承擔,其他活動經(jīng)費由委員會共同協(xié)商解決。

        家長委員會章程10

          根據(jù)《中小學德育工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為團結全校學生家長,進一步加強學校與學生家庭之間的溝通與合作,讓家長更好地支持和參與學校部分管理工作,構建“家庭與學!、“家長與老師”之間的“立交橋”,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學生整體教育網(wǎng)絡,使學校的持續(xù)發(fā)展注入更廣泛的動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家長委員會是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組成的群眾性組織,是學生家長直接參與學校教育的一種組織形式,是學校教育有益的補充和發(fā)展,是學校爭取更多的社會力量辦好教育的重要途徑。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的宗旨是團結全校學生家長,密切學校與家庭的聯(lián)系,充分發(fā)揮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監(jiān)督作用;宣傳國家的有關教育政策法規(guī),加強學校的管理;把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有機結合起來,提高家長教育子女的水平,促進學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

          第三條:家長委員會的作用是溝通協(xié)調學校和家庭、社會的關系,促進學校、家庭、社會教育一體化的形成;指導家長履行教育子女的義務,幫助學校拓展德育工作的深度和廣度,全面提高學生素質;積極研討家庭教育的規(guī)律,總結家庭教育的成功經(jīng)驗,不斷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參與學校管理評價工作,為學校工作提供意見和建議,發(fā)揮學校和社會之間的橋梁作用。

          第二章 組織結構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成員由班主任提名推薦,征求個人意見后確定,并由學校發(fā)給聘書,填寫相關登記表。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分設兩級:一級為班級家長委員會,由5名家長組成;二級為學校家長委員會,每班推薦1名家長組成。

          第六條:班級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員3名,由班級推薦產(chǎn)生;校級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員11名,由學校黨支部、校委會推薦產(chǎn)生。

          第七條:家長委員會的組成必須兼顧社會各個階層,其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了解和關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規(guī)律,熱心學校工作,能為學校工作獻計獻策。

          2、具有比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jīng)驗,并有較好的教育效果。

          3、具有一定的組織、溝通、協(xié)調能力。

          第八條:家長委員會實行常任制。一般情況下連任至學生畢業(yè)。如有特殊原因空缺,委員權利自行終止,由班主任提名增補。

          第九條:家長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至兩次會議;遇有重大事項,經(jīng)學校提議可臨時召開會議。

          第十條:家長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性工作由學校分管校長安排專人負責。

          第三章 職責和義務

          第十一條:家長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

          1.有權獲知學校的辦學目標、工作計劃和辦學情況,有權提出自己的相應意見。

          2.有權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3.有權作為其他家長代言人,對學校工作及教職員工給予監(jiān)督和評議,向學校反饋家長的'意見和要求。

          第十二條:家長委員會成員有如下義務:

          1、傾聽家長對學校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并及時向學;蛳嚓P教師反饋,促進學校改進工作;

          2、與學校保持密切聯(lián)系,可利用書面或口頭形式向學校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

          3、關心愛護學生,對學生的行為規(guī)范作正確的引導。密切配合學校有關部門、班主任協(xié)助家長做好子女的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教水平;

          4、在家、校聯(lián)系上,積極起到雙向互動紐帶作用。對家長的意見可及時向學校反饋。部分家長對學校的一些合理措施沒能理解時,有義務主動配合學校做解釋、說服工作;

          5、執(zhí)行本委員會的決議,維護整體利益,完成本委員會交派的任務。

          6、充分整合社會資源,積極向社會、家庭宣傳學校改革和發(fā)展的成果,讓社會進一步了解學校、支持學校,共同打造平安和諧校園。

          7、參加學校的評教評學活動,組織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服務滿意度進行測評。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本章程由崔家壩鎮(zhèn)民族中學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jù)實際情況作必要的修改。

        家長委員會章程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家校合作,開放辦學,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參與學校管理,形成學校、社會、家庭三位一體教育合力,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合格人才,不斷提高學校辦學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家長委員會是經(jīng)學校理請,由學生家長中的社會各界人士代表組成,協(xié)助學校搞好教育教學管理的群眾性組織。

          第三條家長委員會的宗旨:團結全校學生家長,充分發(fā)揮其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參謀、推動及督促作用,把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結合起來,促進學校教育改革,努力提升學生綜合素質,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章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家長委員會的權利如下。

         。ㄒ唬﹨⒓訉W生家長代表大會,討論和表決某些事項決定。

          (二)聽取相關年級學期工作計劃及工作情況的通報并對此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

         。ㄈ┮蟪N瘯匍_臨時家長代表大會。

         。ㄋ模┰谀昙壊康慕y(tǒng)一安排下聽、查班主任召開的班會。

          (五)在年級部的統(tǒng)一安排下聽、查某一科任教師的授。

         。﹨⑴c學校對任課教師的'評價,向學校提出對某教師的表揚與批評的建議。

          第五條家長委員會的義務如下。

         。ㄒ唬釔蹖W校,尊重教師,關心學生。

         。ǘ┐罅χС謱W校工作,為學校發(fā)展創(chuàng)建有力的社會環(huán)境,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ㄈ╆P心了解學校工作,對學校的辦學目標、辦學質量、教師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ㄋ模┎粩嗵剿鲗W校教育與家庭教育更好結合的新思路,提高學生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

          (五)廣泛收集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向學校反饋,幫助學校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辦學水平。

          (六)配合學校有效地對孩子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集體主義教育、革命傳統(tǒng)教育、成人成才教育、責任誠信教育文明行為習慣養(yǎng)成教育,使孩子活潑、健康地全面發(fā)展。

         。ㄒ唬┝私夂完P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規(guī)律,關心學校,能熱心為學校工作出主意、想辦法。

          (二)具有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jīng)驗,并有較好的教育效。

         。ㄈ閷W校工作和改善辦學條件做出貢獻。

         。ㄋ模閷W校開辟課外教育渠道提供幫助,為學生進行社會實踐提供方便。

          第七條家長委員會委員由各班主任根據(jù)條件推薦、級部研究、學校審查,征求本人同意后確定,由學校頒發(fā)聘書。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至本屆學生畢業(yè),中途變更由年級部提出申請,報學校決定。

          第八條某某中學學生家長委員會按年級設置。通常情況下,學生家長委員會以年級為單位進行活動。

          第九條各年級家長委員會的常設機構為常務委員會(7人組成),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秘書長一名。常務委員會委員、正副主任、秘書長的產(chǎn)生,均由級部提名推薦,學校審查批準。常務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至本屆學生畢業(yè),中途變更由級部提出申請,報學校決定。

          第十條常務委員會一般每3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常務委員會主任召集;學生家長委員會一般每學期開一次會議,由常務委員會召集。

        家長委員會章程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幼兒園家長委員會是由各班家長代表組成的群眾性組織。家委會在幼兒園園長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家委會的主要任務是:幫助家長了解幼兒園的工作計劃和要求,協(xié)助幼兒園工作,及時反映家長對幼兒園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協(xié)助幼兒園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的經(jīng)驗。

          第三條家委會的具體工作是:

          1.協(xié)助幼兒園順利完成保教任務;

          2.參與教學管理的重大問題;

          3.注重提高全體家長的家教水平,動員家長們積極學習科學的育兒知識,并與老師配合,共同提高對幼兒的保教質量。

          4.聽取、聯(lián)系、反映全園家長所關注的問題,如教師師德、保教水平、教育質量、幼兒發(fā)展水平等問題,采取口頭匯報,書面建議等多種形式,對有關信息進行歸納、分析,把急需解決的意見,建議提供給園領導或老師,促進幼兒園各項工作的'改進與提高。

          5.以達到更好的幼教效果為目的,熱情地為全體家長服務。

          6.積極組織好家長經(jīng)驗交流活動。

          7.指導各班家長小組開展各項工作。

          第二章機構組成及其職責

          第四條家委會

          1.家委會成員由各班老師和家長推薦,選舉產(chǎn)生(一般為每班二人),家委會成員應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具有較高的文化修養(yǎng)和素質;

          (2)熱愛幼教事業(yè)

          (3)熱心為群眾服務;

          (4)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群眾基礎;

          (5)具有積極參與,努力工作的奉獻精神。

          2.家委會選舉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組成主任委員會,原則上每年級選出一名家長代表組成。其主要職責如下:

          (1)及時與幼兒園園長溝通工作信息,共同研究解決每學期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以便使家長與幼兒園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

          (2)與園方共同召集家委會委員會議,每學期至少一次。

          (3)在幼兒園領導和家委會主任的指導下,主持好家委會的日常工作。

          3.家委會下設以下幾個部門:宣傳部、文體部、后勤部,各部門分別由三個主任負責,其職責如下:

          (1)宣傳部:組織家長經(jīng)驗交流,辦好家長園地,管理好家長信箱,做好各項活動中的宣傳工作及其他日常宣傳工作。

          (2)文體部:配合園方舉辦全園性的各項大型文體活動,代表家委會組織好家委會主辦的家園(或與社會)聯(lián)歡的相關活動。

          (3)后勤部:做好一切與家委會活動有關的家園活動及與家長活動有關的后勤保障供給工作,并代行財務部職責。

          第五條班級家長小組,一般由5—8名家長代表組成。家長小組由家長自薦或由老師及家長推薦選舉的辦法產(chǎn)生。家長小組在家委會及各班老師的指導下工作。各班的家園及家長集體活動,應及時通知家委會。

          第六條家委會每年換屆一次,換屆時間一般在每年十月中上旬。家長小組可視情況隨時進行人員調整。

          第三章評比表彰先進

          第七條家委會積極參與、密切配合幼兒園各項活動,對家長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級及家長,在十月隆重表彰,予以鼓勵。

          第八條家長工作先進班級的評比條件:

          1.班內家長交流活動搞得比較突出。

          2.家長與老師在保教及各項活動等方面配合默契。

          3.積極參與全園的各項大型活動(包括家長學校),工作開展出色,積極向幼兒園交流平臺投稿。

          4.其他各方面的表現(xiàn)均較優(yōu)異。

          第九條先進家長、優(yōu)秀家長的評比:一般先由各班家長小組與老師共同討論推薦,報幼兒園,并在家委會會議討論通過。

          優(yōu)秀家長評選條件:

          1.熱心為大家服務

          2.在配合老師教學,組織家長及家園活動等具體工作中表現(xiàn)好,成績突出。

          3.有勇于犧牲自己時間的奉獻精神。

          4 .熱愛幼教事業(yè)。

          5.教育孩子有一定的經(jīng)驗。

          先進家長要求在以上各方面中做得更為突出。

          第四章有關經(jīng)費問題

          第十條家長小組視本班的活動情況及全園家委會的需要,可按當時所需數(shù)額向本班家長平均收取一定的費用,也可預收一定活動經(jīng)費,以便有效地開展班內的各項活動及支持家委會的工作。無論何種收費方式,都應向家長解釋清楚,講明用途及使用計劃。收費及費用開支需由專人專辦、專人專管,必要時向家長公布,并將開支明細存檔保留三年。

          第十一條由家委會組織的各項聯(lián)誼、競賽評比等社會性活動,其費用由各班家委會委員通過家長小組收繳解決,其收費及費用管理結合實際情況,由后勤部參照第十條的方法辦理。

          第十二條家委會或家長小組在開展各項活動中,都要求做到少花錢多辦事,提倡勤儉節(jié)約,反對浪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章程自家委會會議通過之日起執(zhí)行。

          第十四條本章程可視情況由家委會會議進行修補補充。

          第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在家委會。

        家長委員會章程13

          第一章 目的

          為了加強學校與家庭在學生教育工作中的溝通與配合,便于家長對學校工作的了解和配合,家校攜手促進學生全面和諧的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校工作的透明度,確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特成立本委員會。

          第二章 宗旨

          委員會的宗旨是促進學生成長,使之成為新世紀的高素質有用人才。遵循教育規(guī)律,通過學校與家長、家長與家長、家長與社會各界間的橫向聯(lián)系,營造一個良好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學生整體教育網(wǎng)絡,拓展育人的多種渠道,建立多元教育體系。

          第三章 委員會委員條件

          1、關心孩子成長、熱心于教育事業(yè),并熱情支持學校的工作。

          2、思想品德高尚,從集體利益出發(fā),勇于奉獻,開拓進取。

          3、對學校教育有一定了解,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長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響。

          4、有組織協(xié)調能力、有號召力,能保障參與活動的時間。

          5、學校家長委員會成員由學校提出建議,經(jīng)班主任、級部主任推舉產(chǎn)生,由學校發(fā)聘書聘任。

          第四章 組織結構

          1、家長委員會設定:班級家長委員會、級部家長委員會、學校家長委員會三級組織。

          2、班級家長委員會按班級學生的多少由班主任選出五至六名家長組成班級家長會成員,并由班主任組織協(xié)調加強對班級學生的教育教學管理;級部家長委員會由級部班級推薦一至兩名家長組成,由級部主任組織協(xié)調開展工作;學校家長委員會由各級部家長委會推舉三名家長組成,在校長協(xié)調下,由學生處、教務處和總務處協(xié)調處理學校的學生管理、教育教學以及學生生活問題。

          3、根據(jù)學生變動情況,每年對家長委員會進行調整、增補。

          4、每學期各級家長委員會至少召開一次全體委員會議。

          第五章 權利與義務

          家長委員會全體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獲知學校的辦學目標和工作計劃,并有權對此提出自己的相應意見。

          2、有權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

          3、有權作為其它家長的`代言人,對學校工作及教職員工給予監(jiān)督和評議,向學校反饋家長的意見和要求。

          4、在本家長委員會換屆時,有推舉權和被推舉權。

          5、有權對委員會工作進行監(jiān)督。

          家長委員會全體委員需盡以下義務:

          1、理解學校的辦學理念、發(fā)展目標和培養(yǎng)目標,與學校同心協(xié)力培養(yǎng)孩子。

          2、結合實際為學校的發(fā)展出謀劃策,幫助學校實現(xiàn)辦學目標。

          3、積極參與、配合學校舉行的各種教育活動,協(xié)助學校加強對學生的科學管理。

          4、有義務聽取和反映家長們所關注的問題。協(xié)調家校聯(lián)系,促進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

          5、有義務完成委員會布置的工作。

          常務辦公室設在學生處,聯(lián)系電話:xx

          未盡事宜,由學校與家長委員會協(xié)商更改補充。

        家長委員會章程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小學家長委員會是小學學生家長自由組織和參加的群眾組織。

          第二條 小學家長委員會負責全體學生家長的學習、交流、協(xié)商工作,加強“三結合”教育家庭力量。

          第三條 小學家長委員會加強與學校的聯(lián)系、溝通,關心學校事情,提出建設性意見,協(xié)助學校解決問題,推動學校全面發(fā)展。

          第四條 一般情況下,家長委員會任期為一年,任屆期滿后進行換屆選舉。

          第五條 小學家長委員會在五分之四委員出席委員會議的情況下,選舉產(chǎn)生家長委員會主任委員。如果需要,主任委員提名副主任委員人選,委員會議投票,得票等于或超過三分之二委員數(shù)當選。

          第二章 委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員在全校家長中選舉產(chǎn)生。

          第七條 凡關心小學發(fā)展和熱心家長委員會工作的學生家長,均可參選委員。

          第八條 一般情況下,委員任期為一年,任期屆滿可以競選連任。

          第九條 委員擁有家長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十條 委員須經(jīng)常關心學校情況,并向家長委員會提出建設性意見。

          第十一條 委員應參加家長委員會開展的各項活動,有特殊原因應提前向家長委員會主任委員說明不能參加原因。

          第十二條 若因特別原因不再履行委員職責,應向家長委員會委員會儀提出書面申請,獲得批準后退出家長委員會。

          第十三條 發(fā)揮自己的'優(yōu)勢,為家長委員會貢獻力量。

          第三章 組織架構及職責

          第十四條 人員組成

          1、小學家長委員會由校級、年級、班級家長委員會三級組成。

          2、校級家長委員會由17至25人組成。

          3、校級家長委員會委員從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中產(chǎn)生。

          4、年級家長委員會由11至15人組成。

          5、年級家長委員會委員從班級家長委員會委員中產(chǎn)生。

          6、班級家長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

          7、班級家長委員會委員從班級家長中產(chǎn)生。

          第十五條 委員會議

          1、委員會議為家長委員會決策機構。

          2、家長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在委員會議產(chǎn)生。

          3、委員會議制訂家長委員會工作計劃。

          4、委員會議每月召開一次,遇有特別情況,可以順延推遲。

          5、委員會議修改家長委員會章程,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主任委員職責

          1、加強和學校主要負責人溝通。

          2、加強和區(qū)屬職能部門溝通。

          3、召集委員會議,落實會務各項工作。

          4、在委員會議提出相關動議。

          5、委托委員草擬年度工作計劃。

          6、落實委員分工,推進各項工作。

          7、委托委員開展年度工作總結,提出改進意見。

          第十七條 副主任委員職責

          1、參加主任委員會議。

          2、響應主任委員的動議。

          3、完成主任委員交付的工作。

          4、創(chuàng)造性開展工作。

          5、加強和學校領導的聯(lián)系。

          6、加強和主任委員的溝通。

          7、協(xié)助主任委員開展工作。

          8、協(xié)助主任委員起草議案、決議。

          第十八條 委員職責

          1、參加委員會議。

          2、響應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動議。

          3、完成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交付的工作。

          4、創(chuàng)造性開展工作。

          5、加強和學校領導的聯(lián)系。

          6、加強和副主任委員的溝通。

          第四章 活動場所和經(jīng)費

          第十九條 委員會議協(xié)商確定

          第二十條 主任提出建議。

          第二十一條 委員自愿資助。

          第二十二條 自主創(chuàng)造。

          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章程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密切家庭和學校的溝通協(xié)作,體現(xiàn)家長充分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構建和完善學校、家庭和社會有機結合的教育體系,特設立學校家長委員會,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會全稱為:“xx中學x級家長委員會”。

          第三條 家長委員會是由本校學生家長代表組成,代表全體家長參與學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監(jiān)督學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是學校聯(lián)系廣大學生家長的橋梁和紐帶。

          第四條 家長委員會宗旨是:堅持家校溝通與合作,讓家長充分參與學校管理,有效體現(xiàn)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知情權、評議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體系,營造良好的教育環(huán)境;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全面發(fā)展。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五條 凡熱心于孩子教育事業(yè),經(jīng)級長、班主任老師推薦或自愿申請加入本會,履行申請登記手續(xù),經(jīng)本會批準,即為本會成員。

          第六條 家委會成員隨學生畢業(yè)即自動離會。 每個班級推選1至2名家長代表,與學校領導共同組成學校x級家長委員會。各班由3至5名家長組成班級家長委員會,為家長委員會的下屬機構。每級家長委員會委員任期三年,經(jīng)評選可連任,中途因故退出的'人員缺口須及時補充。

          家長委員會代表必須具備條件:

          1、具有很強的溝通能力;

          2、具備科學的育人理念;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與協(xié)調能力;

          5、具備參與家長委員會工作的時間和精力;

           6、具有一定的出謀劃策、參政議政的領導能力。

          第三章 權利

          第七條 家長委員會成員享有對學校工作的監(jiān)督權、參與權和建議權。

          1.不定期到學校各部門了解管理情況,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反映問題。

          2.隨時查看學校教學設施、到教室聽課和檢查學生作業(yè)。

          3.收集匯總廣大家長意見,向學校提出建議;對事關學生重大利益的問題向學校提出建議。

          第四章 義務

          第八條 家長委員會應關心學校發(fā)展,站在全局高度,為學校出力。

          1.幫助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根據(jù)特長承擔業(yè)余教育活動。

          2.承擔學校對家長、學生的部分溝通工作。

          3.宣傳學校良好的辦學條件和教育理念及辦學成果。

          4.協(xié)助解決學校教學過程中的其他困難。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九條 家長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地點在學校。

          會議期間,校領導向委員介紹學校教育教學和改革發(fā)展情況;委員向學校提出意見和建議,為學校工作出謀劃策。會議旨在溝通信息,密切聯(lián)系,增加感情,推動學校發(fā)展。會議期間,學校還可以用專家講座、組織聽課,參觀教學和生活設施,觀摩學校成果展覽或文藝演出等,主動為會議提供了解學生學習、生活的情況。

          第六章 工作條例

          第十條 建立年級家長委員會,構建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緊密結合育人機制,組織和協(xié)調本地區(qū)各方面力量,關心支持學校教育,搞好綜合治理,制止流生,轉化差生,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創(chuàng)造有利于廣大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huán)境。

          第十一條、積極參與和管理家長學校工作,檢查學校工作計劃、教學內容,了解家長對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學校反映,幫助學校改進工作,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

          第十二條 支持學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tǒng)教育,法制教育等德育教育活動,提高學生的思想政治的素質。支持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改進教學方法。

          第十三條 幫助學校建立校外教育實踐基地,支持學校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拓展運動、社會活動(假日實踐、實習活動、創(chuàng)新活動、福利院活動),使學生拓寬視野,豐富知識,增長才干,奉獻愛心,提高生存自理能力與團隊凝聚力。 第十四條 幫助學校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推進教育現(xiàn)代化和教育信息化進程。

          第七章 機構

          第十五條 家長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聯(lián)絡組長1名,家長教育兼專題講座4名,骨干成員10—12名,委員若干名。

          職責是:保證家長委員會委員與學校的日常聯(lián)系;落實權利和義務;籌備每期家長委員會,參與管理校內校外學生集體活動。

          第八章 場地、經(jīng)費

          第十六條 家長委員會會議場地由學校解決,其他活動經(jīng)費由委員會共同協(xié)商承擔。

          第九章 附 則 第十八條、學校家長委員會辦公活動地點設在學校教學樓二樓。為加強家長與學校的聯(lián)系,學校為家長委員會提供必要的服務,由學校初一級年級長楊級長主管具體事務。楊級長聯(lián)系電話:

          第十七條 本章程自家長委員會代表在家委會微群討論通過之日起施行。在實施過程中根據(jù)實際情況經(jīng)家長代表大會討論進行修改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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