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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事務所合伙協議書模板

        時間:2022-08-01 16:50:32 律師事務所合伙協議書模板 我要投稿

        律師事務所合伙協議書模板

          律師事務所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行職務進行業務活動的工作機構。律師事務所在組織上受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監督和管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律師事務所合伙協議書模板,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律師事務所合伙協議書模板1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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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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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立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共同設立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伙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所的組織形式: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

          第三條 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2、推選或者被推選為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3、提請修改合伙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4、監督合伙人會議決議的執行,監督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活動;

          5、依照合伙人協議的約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協議對本所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

          (二)合伙人承擔以下義務:

          1、依照合伙協議履行相關監督和管理職責;

          2、遵守合伙協議、律師事務所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

          3、執行合伙人會議決議;

          4、對本所聘用律師進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對其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5、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四條 合伙人會議是本所的最高議事決策機構。

          第五條 合伙人會議決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職權為:

          (一)制定本所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推選本所和管理機構的負責人;

          (三)制定本所的內部管理制度;

          (四)組織本所的年度考核(包括本所年度執業情況和律師執業情況);

          (五)審議本所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報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開支事項;

          (六)決定吸收新合伙人;

          (七)決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財產處置;

          (八)審議對本所律師的獎勵和處分;

          (九)修改合伙協議、本所章程;

          (十)決定本所的變更、終止;

          (十一)其他需要提交審議的重要事項。

          第六條 合伙人會議為每季度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季度終了后的十日內。經三分之二合伙人提議,可召開合伙人會議臨時會議,討論決定某一具體事項。

          合伙人會議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記錄,與會合伙人應當對議定事項內容進行認可并簽字,以備合伙人查閱。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審議、通過決議按以下規則進行:

          (一)第六條(六)、(九)、(十)項由與會全體合伙人及出具書面表決意見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六條所列(一)、(二)、(三)、(四)、(五)、(七)、(八)、(十一)由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超過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八條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從合伙人中產生。每次選舉得票最多的為本所負責人人選,第二至第三名為副主任。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負責對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活動和內部事務進行管理,對外代表本所,依法承擔對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的管理責任。

          第九條 本所設行政主任一名,全面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對外聯絡、廣告宣傳、財務管理、行政事務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會議決定聘用和辭退,對合伙人會議負責。行政主任的報酬由基本薪金和崗位津貼兩部分組成,基本薪金在決定聘任時確定,崗位津貼在年度終了時由管理合伙人根據行政主任的工作表現提出方案交合伙人會議審議,最高不超過全所全年業務收入的X%。

          第十條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業務學習培訓、財務管理、收益分配、統一收案收費、職業道德教育、服務質量監督、重大案件集體研究、利益沖突審查、年度考核、執業過錯責任追究、業務檔案歸檔等制度。

          第十一條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業務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實行收入提成制或者薪金制,具體標準為:

          第十二條 基金提取。

          本所設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業務收入的1%向事務所繳納該項基金,事務所帳戶產生的利息亦計入該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會議制定細則,交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該項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務所分立、解散時,作為事務所的財產,由全體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規定提取律師執業風險基金,并參加辦理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第十三條 可分配利潤。

          全所的總收入在支付成本、繳納稅收、提取各項基金之后,積余部分為可分配利潤。如當年度本所專職律師業務收入減去提成、稅收等直接費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時,全體合伙人按全年業務收入比例參加剩余利潤分配;如專職律師業務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則由全體合伙人按業務收入比例承擔或其他方式承擔。

          第十四條 虧損承擔

          如業務收入在業務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種成本時,則應從已提取的業務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還;業務提成全部退還尚不足彌補虧損的,由全體合伙人平均分攤。

          如本所的虧損是由某一合伙人過錯所致,則責任人首先應承擔這種虧損,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攤。分攤后的合伙人對有過錯合伙人享有追償權。如虧損系本所某一律師過錯所致,則先由律師事務所承擔支付責任,律師事務所對該過錯律師享有追償權。

          第十五條 合伙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 吸收新合伙人。

          根據本所的發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規定條件的專職律師為合伙人,其條件為:

          (一)依法取得專職律師執業證;

          (二)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

          (三)擔任合伙人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以上的行政處罰;

          (四)承認本所章程及相關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認并履行“合伙協議”及其規定的義務;

          (六)同意認繳入伙資本。

          符合上述條件并申請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會議討論決定,并與新合伙人簽訂書面協議,報市司法局批準,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七條 合伙人退伙。

          (一)退伙須提前三個月向合伙人會議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合伙人會議決議,并辦理變更登記。

          (二)合伙人退伙時應對合伙期間尚未了結的工作、占用的財物、債權債務及應說明的其他問題作詳細書面報告,并按合伙人會議的決議辦理移交和清償手續。

          (三)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原則和規定處理合伙財產:

          1、退伙時合伙人會議確認的其所占財產份額的85%進行結算,但在本所工作滿十年,或達到退休年齡的,按所占財產份額的100%結算;

          2、以人民幣現金形式進行支付;

          3、留置所退財產份額的15%,時間為兩年,并不考慮該款留置期間的利息;

          4、對應支付的部分應根據本所當時的財務情況進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退伙人應接受一個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參加當年度本所剩余利潤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會議的決議有關移交、清償手續的,則合伙人會議有權視情況扣留其相應的財產,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對。

          第十八條 對合伙人的處罰。

          (一)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會議通過和制定的各項決議和規章制度,嚴重影響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給本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的,合伙人會議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其作出譴責、勸其退伙直到除名的處罰。

          上述處罰并不影響其應承擔的有關經濟賠償責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品德操守惡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認為無法與其共事的,經3名以上合伙人提議、過半數合伙人附議,合伙人會議應當對該合伙人進行信任表決。除該合伙人以外的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如有超過90%及以上合伙人表決確定不信任該合伙人時,合伙人會議即作出勸其退伙的決議,合伙人會議無須對該合伙人的行為舉證,但在表決前允許該合伙人申辯。

          (三)當合伙人會議作出“勸其退伙”決議時,該合伙人應在15天內向合伙人會議提出退伙的書面申請,并按退伙的有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和獲取應得的財產。如超過15天不向合伙人會議提出退伙書面申請的,則合伙人會議有權對其作出除名的決定。報市司法局批準,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合伙人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合伙人會議應當將其除名。

          (四)經全體合伙人(除當事人外)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會議除名的,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和理由提出反對意見,并:

          1、按除名時合伙人會議所確認的其所占財產份額的70%進行核算;

          2、均以現金支付;

          3、應留置其可領取財產的'20%,時間為兩年,并不考慮該款留置期間的利息;如其行為可能對本所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合伙人會議有權增加該留置的比例和時間及扣留其相應的財產。

          4、對應支付的部分應根據本所當時的財務情況進行支付,如當時支付確有困難,應接受一個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十九條 事務所因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對合伙財產的分割等事項發生爭議的,首先應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通過市、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調解,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應尊重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調解意見或裁決,并自覺履行相關義務。

          第二十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承擔的責任(由合伙人商定,具體列入本協議)。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自本所批準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的解釋權歸全體合伙人會議,本協議的補充或修改須經合伙人會議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機關審核批準后生效。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事務所合伙協議書模板2

          甲方:

          乙方:

          丙方:

          以上合伙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充分協商,自愿合伙組成律師事務所,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律師事務所的名稱。

          本所名稱為:

          地址:

          第二條 律師事務所的性質。

          為“兩不四自”律師事務所。即:“不占國家編制、不要國家經費、自愿組合、自收自支、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自律性律師工作機構。

          第三條 合伙人。

          初始合伙人為訂立本協議的_____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據業務需要,依照本協議和章程規定和條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第四條 出資數額與比例。

          (一)合伙人每人認繳人民幣_____元整。

          (二)每個合伙人的出資比例分別占出資總額的______%。

         。ㄈ┖匣锶擞诒緟f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一次付清出資款______元整。

          第五條 合伙人的財產權利。

          (一)每個合伙人每年的業務收費,在支付效益工資扣除應攤公共費用。提取_____%公共積累,交納各項稅費后,其剩余部分作為事務所的財產積累,用于事務所發展,如購置交通工具等。創收合伙人對其積累的財產享有專有使用權。

         。ǘ┞蓭熓聞账磕甑墓操M用_____%由合伙人均攤,_____%按比例分攤。

         。ㄈ┟總合伙律師年業務收入提取_____%進入公共積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四)專、兼職律師年業務收入,在提取效益工資后,其余部分進入公共積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ㄎ澹┖匣锫蓭煹臉I務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共費用時,由專、兼職律師創收的積累部分沖銷;如果專、兼職律師創收的積累部分仍不足以支付律師事務所費用時,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律師均攤。

          (六)各合伙律師按其出資比例對事務所債務承擔義務,并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ㄆ撸┦聞账磕晔杖〉臉I務費,按照律師法的規定提取事業發展基金、執業風險基金、社會保障基金、培訓基金,具體比例由合伙人會議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確定。

         。ò耍┖匣锶藭h每年年初對上一年度的資產清理一次,確定每個合伙人在上一年度財產積累中所享有的財產數額。每個合伙人歷年享有財產數額之累計數即為該合伙人在本所擁有的財產總額。

          第六條 財務管理及分配制度。

          (一)本所建立健全人事、財務、業務、收費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具體內部管理制度另行制定,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

          (二)合伙人的共同財產由事務所統一管理使用,未經合伙人會議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用。

          (三)本所實行效益工資制或固定工資制,律師具體提成比例或工資金額由合伙人會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達到國家規定的納稅標準的,由本人負責完稅。

          第七條 入伙。

          (一)在本所從事律師工作三年以上,年收費額達到在去掉上一年度合伙律師最高和最低收入者后其他合伙律師的平均收費數額,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和貢獻者,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由兩名合伙人推薦,經合伙人會議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做出決議并與其簽訂合伙協議后可成為合伙人。

         。ǘ┬录尤氲暮匣锶税凑毡緟f議的規定投入相應資金作為合伙出資,按照本所章程享有財產及其他各種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八條 合伙人會議的組成和職責

         。ㄒ唬┖匣锶藭h由全體合伙律師組成,是本所的最高議事決策機構,決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

         。ǘ┖匣锶藭h行事以下權利:

          (1)制定和修改事務所章程;

         。2)決定合伙律師的加入;

         。3)選舉和罷免事務所主任、副主任;

         。4)討論決定本所的終止;

         。5)批準本所的發展規劃和業務計劃;

         。6)批準律師收入分配方案;

         。7)決定本所重大財務事項;

         。8)審核批準本所的年度財務預、決算;

         。9)制定和修改本所內部規章制度;

          (10)決定分支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11)其他重大事宜。

         。ㄈ┖匣锶藭h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組成,對于第(二)項所規定的第(1)、(4)項權利僅由初始合伙人享有。對于其他各項權利則由初始合伙人和再加入合伙人同等享有。再加入合伙人對初始合伙人的退出不享有表決權,但對其合伙人的加入與退出則享有表決權。

          (四)合伙人會議實行民主集體中制,堅持少數服從多數原則,合伙人會議做出決議除第(二)項第(1)、(2)、(4)、(7)、(10)項須經有表決權的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其他各項決議的做出均需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有表決權的合伙人同意,方為有效。

         。ㄎ澹┖匣飼h每半年舉行一次,舉行會議的時間為每年六月份和十二月份,經三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議可以召集臨時會議。合伙律師因故不能參加合伙人會議,可以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他人代理出席會議、行使權利。

          第九條 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會議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二年,可連選連任。

          主任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鞒直舅娜粘J聞招怨ぷ;

          (二)負責召集合伙人會議;

         。ㄈ┐肀舅鶎ν夂炗喐黜椇贤

         。ㄋ模┢溉魏徒馄父鞣植恐魅危

         。ㄎ澹┢溉魏徒馄讣媛毬蓭熀洼o助工作人員;

         。┡鷾室患壭载攧臻_支。

          第十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匣锶讼碛械臋嗬

         。1)參加合伙人會議,按照本所章程規定行使表決權;

          (2)擔任事務所及各分所、各分部負責人的推選權和被推選權;

          (3)提請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協議、規章制度;

         。4)監督事務所的財務、監督合伙人會議的執行情況;有權隨時查閱事務所的財務帳冊及資料;

          (5)監督事務所主任、事務所管委會的工作;

          (6)依照合伙協議的規定退出合伙;

         。7)依合伙協議對事務所的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

         。8)合伙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合伙人承擔的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政策,嚴格遵守本所章程,執行合伙人會議的決議;

         。2)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自覺維護本所及本所律師的聲譽;

         。3)合伙人對本所負有忠誠義務、合伙人之間應當互相尊重,不得相互詆毀;

          (4)嚴守事務所的業務秘密;

         。5)合伙人不得擅自以事務所名義對外簽訂借款擔保等經營性協議;

         。6)合伙人不得以本所的權益份額對外設定擔保;

         。7)遵守律師事務所的規章制度;

         。8)自覺接受主任和副主任的行政領導和管理,完成主任交辦的各項任務;

         。9)完成本所規定的創收指標;

         。10)專職從事律師業務,以全部時間投入工作、積極拓展業務領域;

         。11)按其出資比例對事務所的債務承擔責任;

         。12)依法承擔法律援助義務;

          (13)合伙人若退伙,從退出本所之日起兩年內不得與事務所其他律師成立新的律師事務所或共同到另一律師事務所執業;

          (14)合伙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退伙。

         。ㄒ唬┖匣锶丝梢砸勒蘸匣飬f議退出合伙,退伙時應提前三個月提出退伙的書面申請并說明理由,經合伙人會議決議后,方生產退伙的效力。

         。ǘ┖匣锶酥饕岢鐾嘶锏,對其在本所工作期間歷年積累的財產予以核實,固定資產按現值的_____%依法納稅后,以貨幣形式清退,貨幣部分完稅后全部清退,退伙律師對退伙之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ㄈ┖匣锶诉B續兩年不能完成合伙人創收指標,經合伙人會議決議予以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可以作為專職律師繼續在本所執業,退伙人若能連續兩年完成合伙創收指標,經合伙人會議決議可以恢復合伙。

         。ㄋ模┖匣锶擞邢铝行袨榈,經有表決權的合伙會議四分之三以上決議,予以除名,對其在本所工作期間歷年積累的財產予以核實,對其財產清退比例,固定資產按現值的_____%予以清退,貨幣部分完稅后全部清退。

         。1)律師資格被取消、律師執業證書被吊銷;

         。2)違反法規、執業紀律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

          (3)嚴重損害本所利益,給本所造成重大損失的;

         。4)故意敗壞本所形象和聲譽、制造分裂造成影響的;

         。5)未經合伙人會議同意挪用、侵占事務所資金、私自分割事務所財產的;

         。6)拒不執行合伙人會議決議或者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在本所人事律師業務的;

         。ㄎ澹┖匣镆蚩陀^原因(如從政、出國留學、脫產進修、生育、重大疾。┎荒軓氖侣蓭煒I務時,保留其合伙人資格,但不再享有其未執業期間律師事務所費用和承擔合伙人其他義務,待恢復執業后再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如本人自愿退伙,按本協議第十條第二項退伙。

          (六)合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負賠償責任。

          (1)嚴重敗壞本所形象和聲譽的;

          (2)給律師事務所造成經濟損失的。

          第十二條 合伙終止。

          本所因下列原因解散終止:

         。1)事務所合伙人不足三人,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齊;

          (2)事務所的財產不足10萬元,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足;

         。3)合伙人會議合體一致同意解散;

         。4)被依法撤銷或解散;

         。5)因嚴重虧損或其他原因,而無法繼續開展業務。

          本所經合伙人會議決議解散或因違反法律法規、執業紀律被吊銷執業證書的,應成立清算組,對事務所的財產進行清算。合伙人有權參加與清算有關的活動。

          在清算期間,本所所有執業律師停止執業、事務所的執業證書及律師執業證書合伙上交原登記機關。尚未辦結的法律事務,由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解決。

          事務所終止后,應清償所有債務,清償債務后的剩公共財產部分按合伙協議約定在合伙人之間均等分配。對于各合伙人積累的財產由創收合伙人享有,事務所的公共財產部分不足以償還債務時,合伙人依合伙協議約定的比例均等對剩余債務進行分攤。

          事務所終止后,財務帳簿、業務檔案,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司法行政機關保管,印章交回原登記的司法行政機關。

          第十三條 合伙協議的修改及其解釋

         。ㄒ唬┍竞匣飬f議的修改,須經合伙人會議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并報原批準機關備案。

         。ǘ┍竞匣飬f議,由合伙人會議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合伙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伙協議一式十份,合伙人每人各執一份,并報司法廳備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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