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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jīng)·國風(fēng)·秦風(fēng)·黃鳥
原文:
交交黃鳥,止于棘。誰從穆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于桑。誰從穆公?子車仲行。維此仲行,百夫之防。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于楚。誰從穆公?子車鍼虎。維此鍼虎,百夫之御。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伊既耍∪緲墑曩猓?稅倨瀋懟?
注釋:
《左傳·文公六年》云:“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可見這是一首挽歌。三章分挽三良。每章末四句是詩人的哀呼,見出秦人對于三良的惋惜,也見出秦人對于暴君的憎恨。
1、交交:讀為“咬咬”,鳥聲。黃鳥:見《周南·葛覃》篇注。
2、穆公:春秋時秦國之君,名任好。卒于周襄王三十一年(公元前六二一),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從:謂從死,就是殉葬。
3、子車奄息:子車是氏,奄息是名。一說字奄名息。
4、夫:男子之稱。特:匹。這句是說奄息的才能可以為百男的匹敵。
5、穴:指墓壙。
6、惴惴:恐懼貌。慄:“栗” 的異體字,恐懼戰(zhàn)栗。以上二句是說奄息身臨墓穴時的恐怖。
7、殲(尖jiān):滅盡。良人:善人。詩人以子車氏三子為本國的良士,所以稱為“我良人”。這里合三子而言,所以說“殲”。
8、人:言每人。百其身:謂百倍其身。以上二句是說:如允許旁人代死以贖取三子的生命,對于每一人都值得以百人之身來代替。“百夫之特”和“人百其身”兩“百”字相應(yīng)。
9、仲行:一作“中行”,人名,或上字下名。
10、防:當(dāng),比。百夫之防:猶“百夫之特”。
11、鍼(鉗qián)虎:人名,或上字下名。(鍼:又音針,是“針”的異體字。)
12、御:猶“防”。
譯文:
交交黃鳥鳴聲哀,棗樹枝上停下來。是誰殉葬從穆公?子車奄息命運(yùn)乖。誰不贊許好奄息,百夫之中一俊才。眾人悼殉臨墓穴,膽戰(zhàn)心驚痛活埋。蒼天在上請開眼,坑殺好人該不該!如若可贖代他死,百人甘愿赴泉臺。
交交黃鳥鳴聲哀,桑樹枝上歇下來。是誰殉葬伴穆公?子車仲行遭禍災(zāi)。誰不稱美好仲行,百夫之中一干才。眾人悼殉臨墓穴,膽戰(zhàn)心驚痛活埋。蒼天在上請開眼,坑殺好人該不該!如若可贖代他死,百人甘愿化塵埃。
交交黃鳥鳴聲哀,荊樹枝上落下來。是誰殉葬陪穆公?子車針虎遭殘害。誰不夸獎好針虎,百夫之中輔弼才。眾人悼殉臨墓穴,膽戰(zhàn)心驚痛活埋。蒼天在上請開眼,坑殺好人該不該!如若可贖代他死,百人甘愿葬蒿萊。
詩經(jīng)故事:
當(dāng)秦穆公采用由余的計謀攻打下西戎,開辟方圓千里疆土,增加十二個附國后,國力強(qiáng)盛到了一個前所未有巔峰,就連周天子也派人送來了金鼓祝賀;興奮之余,穆公覺得累了,想好好歇一歇了;就常常坐在花園的魚池邊,靜靜的看魚;所有的往事便一一的浮現(xiàn)在眼前。
秦在文公手上立國,文公在位五十年,而他的兒子竫公卻早他兩年而去,只好立了竫公的長子為王,那就是寧公,可憐寧公十歲登基,二十二歲便去世,除了生了三個兒子外,國家的大事就沒管過多少,都是由大庶長弗忌、威壘和三父們處理的;寧公去世后,本來應(yīng)該由長子武公繼位的,而那幾個人卻廢了武公,立了五歲的出子,出子十一歲時因一言不慎,便招來了殺身之禍,幾位大庶長派人暗殺了出子。
國不可一日無君,殺了出子的大庶長們無奈之下只好又立了武公,可現(xiàn)在的武公已不是六年前他們說廢就廢了時的武公了,他清楚的知道在都城里,是斗不過大庶長們的,登位后就借口攻打彭戲氏,領(lǐng)兵遠(yuǎn)征,到達(dá)華山腳下的封宮,一住就是三年。
到大庶長們在都城待不住了,全國上下都要求國王回都時,武公動手了,一下就夷滅了大庶長們的三族。武公在位二十年,死時并沒有立他自已的兒子,而是讓位給了他的弟弟德公,并且還拉扯上六十六人陪葬。
德公三十三歲繼位,當(dāng)了兩年就死了;他的大兒子宣公繼位,在位十二年,死時讓弟弟成公繼位;成公也只當(dāng)了四年,死后就是穆公任好繼位了。
穆公繼位時,正年富力強(qiáng),太陽正午之時,他聯(lián)姻強(qiáng)晉,收攬百里傒、蹇叔,重用孟明視、丕豹、公孫支,間得由余,終于東破強(qiáng)晉,西滅戎王,開疆?dāng)U土,成一代霸業(yè)。
可春陽下的穆公卻老想過去的事了,想著想著,他猛地一驚:這在以前是從沒有過的事啊!以前他可是從來不想過去了的事,就連孟明視遠(yuǎn)征鄭國,只落得三人潛回,他也是在想以后怎樣干的事,從沒有把失敗老掛在心上的,現(xiàn)在他懷舊了。懷舊了就是老了。老了,老了,就得想一想身后的事了。
現(xiàn)在朝中,可真的是人才笈笈,百里傒、蹇叔雖說是老了,可子輿氏的三個兒子奄息、仲行、鍼虎也能接上了,這三個常年跟隨在穆公身邊,經(jīng)常奉穆公之命接觸百姓,辦更大國家大事,很受百姓的喜愛;孟明視、丕豹、公孫支正當(dāng)盛年,由余的腦子也很活泛的;但太子罃卻是好文不好武的,整天鉆在詩啊曲啊里。
得給這幫臣子一個選擇的機(jī)會了!在暖暖的太陽下,在一遍鮮花的簇?fù)碇,在那個魚池邊,秦穆公想著想著就睡著了。
是夜,秦穆公大宴群臣,大伙兒奉命去了君臣約束,盡情的吃、喝、唱、跳,孟明視醉后竟然脫光了上衣,和歪豹賭上酒來了;秦穆公也多喝了幾杯,趁著酒興,他端起一大杯酒站起來,笑瞇瞇的說:“哈哈哈哈,人生得意,莫過今晚,你我眾人相遇,干得一番事業(yè),真是大慰平生啊。”“萬歲!”喝醉了由余高聲的喊了起來,可他那尖尖的聲音卻引得眾人一番大笑,“唉,人哪可能萬歲的哦?!”秦穆公嘆了一聲,接著說:“你我群臣緣份,真乃況古難逢啊,我真的舍不得和大伙兒分開半步,若有一天,上天招我回去,我一定帶著大伙兒一塊上路,好不好?”被酒燒昏了頭的子輿三兄弟想也沒想,就答道:“好啊!好啊!跟著大王是我們的福份,都去!都去!”可公孫支和由余嘴里打著喏喏,心里卻是一緊;那孟明視嚇得酒醒了一半,背上的冷汗把褲子都浸濕了。
沒多久,百里傒和蹇叔告老病退了,孟明視早早的和太子交上了朋友,公孫支和有余也忙迭迭跟了上去,只有子輿三兄弟還在盡心盡力的跟著穆公辦事。
秦穆公三十九年,穆公去世,太子罃成了秦康公,他奉穆公的遺命,讓子輿三兄弟等共一百七十七人,倍著秦穆公去了。
秦國的百姓是舍不得子輿三兄弟的,后世的有識之士也說是秦穆公此舉很荒唐,把他改名叫了個秦繆公,并預(yù)料到秦國這種無德作法會得罪百姓,傷害天理,秦國不會再發(fā)展了,再也不會打過黃河?xùn)|去。
百姓們哀嘆子輿兄弟,黃鳥的歌子飛遍了秦國大地,可有誰能想到,秦穆公此舉,也許免去了多少人的生死災(zāi)劫呢。
交交黃鳥,止于棘。誰從穆公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臨其穴,惴惴其栗。彼蒼天者,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于桑。誰從穆公葬?子車仲行。維此仲行,百夫之防。臨其穴,惴惴其栗。彼蒼天者,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于楚。誰從穆公葬?子車鍼虎。維此鍼虎,百夫之御。臨其穴,惴惴其栗。彼蒼天者,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鑒賞:
《黃鳥》是諷刺秦穆公以人殉葬,痛悼“三良”的挽詩。
《左傳·文公六年》載:“秦伯任好卒(卒于公元前621年,即周襄王三十一年),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針虎為殉,皆秦之良也。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據(jù)此,不僅詩的本事有信史可征,作詩年代亦有據(jù)可考。《史記·秦本紀(jì)》亦載其事:“繆(穆)公卒,從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輿(車)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針虎,亦在從死之中。秦人哀之,為作歌《黃鳥》之詩。”殉葬,是奴隸社會的一種惡習(xí),被殉的不僅是奴隸,還有統(tǒng)治者生前最親近的人,秦穆公以“三良”從死,就是一例!饵S鳥》一詩只哀悼“三良”之死而不及其余,由此可知,那174人均為奴隸。
詩分三章。第一章悼惜奄息,分為三層來寫。首二句用“交交黃鳥,止于棘”起興,以黃鳥的悲鳴興起子車奄息被殉之事。據(jù)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的解釋,“棘”之言“急”,是語音相諧的雙關(guān)語,給此詩渲染出一種緊迫、悲哀、凄苦的氛圍,為全詩的主旨定下了哀傷的基調(diào)。中間四句,點(diǎn)明要以子車奄息殉葬穆公之事,并指出當(dāng)權(quán)者所殉的是一位才智超群的“百夫之特”,從而表現(xiàn)秦人對奄息遭殉的無比悼惜。詩的后六句為第三層,寫秦人為奄息臨穴送殉的悲慘惶恐的情狀。“惴惴其栗”一語,就充分描寫了秦人目睹活埋慘象的惶恐情景。這慘絕人寰的景象,滅絕人性的行為,使目睹者發(fā)出憤怒的呼號,質(zhì)問蒼天為什么要“殲我良人”。這是對當(dāng)權(quán)者的譴責(zé),也是對時代的質(zhì)詢。如果可以贖回奄息的性命,即使用百人相代也是甘心情愿的啊!由此可見,秦人對“百夫之特”的奄息的悼惜之情了。第二章悼惜仲行,第三章悼惜針虎,重章疊句,結(jié)構(gòu)與首章一樣,只是更改數(shù)字而已。
此詩在藝術(shù)上的主要特點(diǎn)是雙關(guān)語的運(yùn)用,增強(qiáng)了凄慘悲涼氣氛,渲染了以人為殉的慘象,從而控訴了人殉制的罪惡。清陳繼揆《讀詩臆補(bǔ)》評之為“惻愴悲號,哀辭之祖”,誠然。
秦穆公用殉177人,而作者只痛悼“三良”,那174個奴隸之死卻只字未提,則此詩作者的身分地位不言而喻。殉葬的惡習(xí),春秋時代各國都有,相沿成習(xí),不以為非!赌·節(jié)葬》篇即云:“天子殺殉,眾者數(shù)百,寡者數(shù)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shù)十,寡者數(shù)人。”不過到了秦穆公的時代,人們已清醒地認(rèn)識到人殉制度是一種極不人道的殘暴行為,《黃鳥》一詩,就是一個證據(jù)。盡管此詩作者僅為“三良”遭遇大鳴不平,但仍然是歷史的一大進(jìn)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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