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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曾不堪家暴上公堂
古代也有女子在被丈夫無辜離婚時,不管“三綱五常”,以自己的勇氣和智慧反戈一擊,最終揚眉吐氣!逗鬂h書》就記載了這樣一位。漢朝有一女子叫夏侯,是黃允的結發(fā)妻子。
黃允是當時一位有名的才子。
一次,當地太守袁隗看過黃允的詩文后說道:“如我能有像黃允這樣的女婿,此生足矣。”黃允一聽覺得機會來了,回家后就給妻子夏侯寫了一紙“休書”。
突然接到“休書”的夏侯如五雷轟頂,在多次懇請無效后,她痛定思痛,決定離開時好好懲治一下這個負心郎,也讓自己走得風光。
這天,夏侯對婆婆說:“明兒個媳婦就要離開黃家了,心里還真有點舍不得,還是舉行個告別宴會吧。我也要當著客人的面,好好訴訴離情。”此時的婆婆也同情兒媳,見兒媳說得有情有義,便答應了。
那天風和日麗,四方客人一共來了兩百多位。正在大伙舉杯的當口,夏侯袖子一挽便走上前去,把黃允平日干的那些見不得人的丑事,當眾數落了一遍,并且大罵黃允無情無義、道德淪喪,說完便跨步登車揚長而去。
黃允被罵后不僅名譽掃地,太守礙于面子,決定不嫁女兒給他。這個崇尚權貴的負心郎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
古代女子中,李清照是主動離婚的。
李清照18歲時與太學生、丞相趙挺之子趙明誠結為連理。也許越是美好的開始,往往越會有著悲慘的結局。
1129年,趙明誠死于湖州,一段將近30年的美滿姻緣就此落幕。當時北宋滅亡、戰(zhàn)亂不斷,李清照行無定所,身心憔悴,不久又嫁給了一個叫張汝舟的人。
張汝舟之所以結婚,是因為看中李清照所攜帶的那些價值連城的文物,在李清照并不愿意將這些東西與他共享時,張汝舟馬上露出原形,不僅惱羞成怒,還對李清照拳腳相加。
于是,李清照決心和張汝舟離婚,并告發(fā)張汝舟的欺君之罪。
官司結果當然是李清照勝訴,張汝舟被發(fā)配到柳州。盡管李清照也要因此坐牢兩年,但在當地官員的關照下,僅僅坐了9天牢便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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