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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教職工請假制度

        時間:2022-11-05 11:26:51 請假制度 我要投稿

        教職工請假制度(集合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職工請假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職工請假制度(集合15篇)

        教職工請假制度1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教職工的請假行為,保證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補充規(guī)定。

          一、審批權限

         。ㄒ唬┙處熣埣。請假一天,由年級主任審批;請假兩天至三天,由分管年級的副校級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ǘ┞殕T工人請假。請假一在,由處室主任審批;請假兩天至三天,由分管處室的副校級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二、請假程序

         。ㄒ唬┙處熣埣。教師請假一天,由年級主任審批后,請假教師把請假條交到各年級的教務員處進行登記;教師請假兩天至三天,先由年級主任審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級領導審批,最后請假教師把請假條交到各年級的教務員處進行登記;教師請假三天以上,先由年級主任審批然后由校長審批,最后請假教師把請假條交到各年級的教務員處進行登記。

         。ǘ┞殕T工人請假。職員工人請假一天,由處室主任審批,請假人把請假條交給相應處室主任;職員工人請假兩天至三天,先由處室主任審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級領導審批,最后請假人把請假條交給相應的處室主任;職員工人請假三天以上,先由處室主任審批然后由校長審批,最后請假人把請假條交給相應的處室主任。

         。ㄈ┱埣贄l歸檔。在每月月底,教師的請假條由各年級的教務員統一上交行政辦公室,職員工人的請假條由各處室上交行政辦公室。

          三、請假期間工作量的計算

         。ㄒ唬┕伲豢壅n時津貼。

          (二)私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等。以學月為單位,請假一天到兩天,不扣課時津貼;請假三天及三天以上,按學校規(guī)定扣課時津貼。

          四、補充說明

          本補充規(guī)定從20xx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教職工請假制度2

          為嚴肅工作紀律,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制度。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全校教職工各類假事。

          第二條:病假: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養(yǎng)的,方可請病假。

          (一)病假須鎮(zhèn)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且病歷奇全。

         。ǘ┎〖僭2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fā);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9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的,基本工資照發(fā);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計發(fā)。

          第三條:事假:凡因私事必須本人辦理的,方可請事假。

          (一)請事假必須經校、處(室)領導批準。

         。ǘ┊斈晔录倮塾嬙20天及以下的,基本工資照發(fā);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發(fā)本人日基本工資的50%(日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天,以下同);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從第30天起,停發(fā)本人基本工資。

          第四條:婚假:工作人員本人結婚,可請婚假。

         。ㄒ唬┗榧贋3天。晚婚(女滿23周歲、男滿24周歲以上初婚)婚假7天。

         。ǘ┗榧倨陂g享受全部工資待遇。

          (三)婚假必須一次休完。假期中遇公休、法定節(jié)假日連續(xù)計算。

         。ㄋ模┲毕底优幕槭聹视2天假期。

         。ㄎ澹┰谝(guī)定假期內,事先調好功課,不影響月勤獎;超過假期按事假處理。

          第五條:喪假:工作人員配偶、直系親屬(包括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請喪假。

         。ㄒ唬﹩始贋3天。

         。ǘ﹩始倨陂g享受全額工資待遇。

          第六條:產假:

         。ㄒ唬┡搪毠は硎墚a假90天,哺乳假六個月。產假期間如遇寒暑假,產假自動順延。哺乳假期間如遇寒暑假,假期不再順延。

         。ǘ┊a假基本工資照發(fā)。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職工在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女職工產假期間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經本人申請,學?山o予6個月的哺乳假,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哺乳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計發(fā)。

          2、女職工產后申請1年假期(含法產假),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基本工資照發(fā)。

          第七條:曠課:

         。ㄒ唬┯邢铝星闆r之一者,按曠課處理:

          1.無正當理由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離職守者;

          2.請假期滿未申請續(xù)假或未準續(xù)假而不上班者;

          3.經查明請假理由確屬欺騙性質,編造假情況或假證明者;

         。ǘ⿻缯n期間扣發(fā)全部工資(含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并取消各種福利待遇。

          (三)經常曠課,由學校視其情節(jié)報請上級部門給予行政處分。連續(xù)曠課10天或累計15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連續(xù)曠工(職)15天或3個月內累計超過30天者,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處理。

          第八條:學習、培訓:

          (一)外出學習、培訓、開會,須憑有關文件通知,經學校教導處審批并填寫《事假調課報告單》。

         。ǘ┙泴W校批準的外出學習、培訓、開會請假不計缺勤但不能前伸后延,規(guī)定假期外的時間按事假處理。

          (三)本人自愿在校外進修,學習,但未經學校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九條:批假權限:

         。ㄒ唬┓舱埣伲ǔ〖偻猓2天以內(含),由教導(或總務)主任審批;3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二)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ㄈ┱埣俦仨毷虑疤顚憽妒录僬{課報告單》,在教導處備案。

          第十條:準假原則

         。ㄒ唬┙搪毠こ硎車曳ǘü(jié)假外,凡要請假的必須在安排好功課或工作(包括班主任工作)的前提下,才予以批準辦理請假手續(xù),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擅自調課者,均曠課處理。

         。ǘ┓彩鞘录伲R時電話通知,一般不予批準(特殊情況除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按曠課處理。

         。ㄈ┱埣倨跐M要及時到相應科室銷假。

        教職工請假制度3

          為了規(guī)范學校管理,保證我校教育教學及各項工作高效運轉,根據上級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必須事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xù)。因不可預料的原因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者,應及時和相關領導電話請假,回校后應在當天補辦請假手續(xù),超過一天未補辦請假手續(xù),按曠工處理。請假時需安排好本職工作。凡未辦理手續(xù)且未得到批準而不到校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全校教職工大會者,必須事先向校長請假。大型檢查、學校重大活動、質量檢測、監(jiān)考、閱卷等活動期間,請假必須由負責此項活動的領導批準再由校長審批后方可生效。

          三、請假的審批權限

          1.請假半天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并簽字后報副校長室審批。

          2.請假一天以上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并簽字后報校長審批。

          3.請假七天以上按規(guī)定報上級審批。

          4.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5.中層干部外出辦公事必須事先向校長報告。

          四、請假的程序

          先到分管領導處領取并填寫請假條,由請假期間課務(或其他工作)委托人簽字并報分管領導審核、簽字,然后由有審批權限的領導簽字,最后將請假條交至校務辦公室備存。

          五、因公外出、教研活動等仍需正常履行請假手續(xù),按出差處理。

          六、凡未按規(guī)定請假而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的,由請假人負責。

          七、超假未歸且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者按曠工(課)處理。

        教職工請假制度4

          為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證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行,使教職工請假做到規(guī)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類型

          1、病假。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者,需憑公費醫(yī)療規(guī)定的就診醫(yī)院的病假證明,向學校領導請假。

          2、事假。教職工因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學?梢越o予一定的假期。

          3、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由當事人提出婚假要求,學校均按法定假期給假。符合法定婚齡,婚假為3天,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以上),婚假為15天。

          4、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死亡),給假1—3天,赴外地奔喪,酌情給路程假,因故延長必須請事假。

          5、產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者,女職工的法定產假為90天,難產和剖腹產根據醫(yī)院證明適當增加產假天數(15天以內)。25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小孩為晚育,可增加產假14天。小產假,根據醫(yī)院休假證明而定。寒暑假可以順延。

          6、公假(出差)。參加上級會議和外出培訓、學習人員,應按文件或通知時間,按時出差按時返校,不得超時,違者作曠工論處。 對各類假期,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若有調整,則作相應調整。

          二、請假手續(xù):

          1、教職工凡要請假都必須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經學校領導審批后,教師報教務處安排好課務、后勤人員報所屬處室主任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崗。如因急事或急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先電話請假,但必須在上班前通知校領導,事后補辦手續(xù)。

          2、病假(1天憑疾病診斷書、2天以上憑病假證明)和產假必須憑醫(yī)院證明請假,請假時注明返崗上班時間。

          3、假期滿后,確需繼續(xù)請假的,則要持相關證明或有充足的理由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4、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xù)假逾期不歸,影響正常工作的均以曠工論處。

          三、審批權限

          1、教職工請假1-2天直接向主管年級校級領導請假,3天以上的必須向校長請假,中層以上干部一律向校長請假。

          2、教職工請假一個月以上由學校行政會同意報縣教育局審批。

          3、 校長、書記請假,一天以內向同級領導說明,一天以上向縣教育局請假。

          四、教職工在病休期間,必須專心治病、養(yǎng)病,不得從事以獲取利潤和報酬為目的的第二職業(yè)。

          每月必須定期向單位匯報疾病治療情況,凡有借治病休養(yǎng)為名從事第二職業(yè)者,可按曠工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病假超半年者,當年不予考核。

        教職工請假制度5

          根據縣教育局關于中學教師隊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為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如下制度。

          1、全校教職工應以事業(yè)為重,堅守崗位,盡職盡責,盡心盡力,力爭出滿勤,以主人翁的姿態(tài)對待學校分配的各項工作。

          2、教職工因事或其他特殊情況在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可以請假,但必須事先辦好請假手續(xù),請假一天以內由科室的負責人批準,請假兩天以內分管領導批準,請假三天或三天以上由校長室批準。

          3、教職員工有下列情況作曠工處理:

          第一、不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不服從組織調動安排,不按時報到上班;

          第三、未經批準的停課、調課、換課,每2節(jié)記曠工一天;

          第四、未經批準私自請人代課;

          第五、每缺必備課教案5節(jié)記曠工一天。

          4、教職工請病假(不含因公負傷)需有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并由本人寫出請假報告,經校長室批準后方可計算請假期(特殊情況除外)。

          5、教職工婚、喪、產、探親假均按國務院規(guī)定給假,但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需要續(xù)假者,應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并報請校長室批準,其續(xù)假時間按事假處理。探親假原則上安排在寒暑假。

          6、一學期內,曠工累計超過3天,或事假累計超過12天,或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年終教師不得評先、評優(yōu)。評為市級以上先進工作者必須出滿勤(有特殊貢獻者可作特殊處理)。

          7、教職員工出勤請假情況,各科、室、組應認真登記,違反出勤請假制度和超假情況,應及進報告校長室。

          8、未經學校批準,連續(xù)脫離學校工作崗位60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學校停發(fā)其工資。

        教職工請假制度6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的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遲到一次扣2元,早退或中途離崗一次扣3元。

          二、凡因病、事不能工作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xù)。因病請假 5天以內須持區(qū)醫(yī)院的“疾病診斷書”,向負責考勤的校領導請假;因病請假5天以上的,須向學校校長請假,并由校長會議研究。因事請假2天向分管校長請假;因事請假2天以上的須向學校校長請假,并由校長會議研究。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情不能到校請假,可用電話請假或請人代為請假。

          三、教職工請假,須先到教務處調整好課務,再待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批準請假時間已到仍不能回校上班的,應及時續(xù)假,重新辦理請假手續(xù)后方可繼續(xù)休假。凡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擅自休假的,或休假假期結束仍未到到上放的,按曠工處理。

          四、請病假一天扣6元,請事假一天扣10元。曠課一節(jié)扣10元,曠工一天扣50元。

          五、符合法定婚齡的職工可請婚假3天,實行晚婚的可請假15天。

          六、符合晚育要求的女職工法定產假為3個月,剖腹產者產假增加15天。產前可請假15天,按產假計算;凡產前超前請假或產假結束后繼續(xù)請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產假如逢節(jié)假日,不再延長假期。請產假必須出具醫(yī)院關于小孩的出生證明,按小孩出生時間計算產假。

          七、懷孕流產的要出具區(qū)醫(yī)院證明。三個月內流產的給假15天,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內的給假一個月,六個月以上流產的,給假期一個半月。

          八、教職工直系親屬病故的給假4天,奔喪去外地的可視實際情況適當放寬。非直系親屬病故,原則上不給假。

          九、凡因公出差、開會、培訓等人員,同樣按上述有關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

        教職工請假制度7

          一、請假手續(xù)

          1、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來校工作(包括各類活動),都必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xù)。

          2、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條,病假除出具醫(yī)院醫(yī)師的建議病休證明外,同時還需填寫請假條,請假條由本人交教務處,教務處下達到教研組長考勤。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寫請假條的,須電話請假,事后二天內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程序及權限

          1、任課教師外出或請假半天以內(不影響上課)由教研組長簽條,一天以內(不影響上課)由教務主任審批,二天或二天以上由分管教學校長審批,教務主任請假一律由分管教學校長審批。

          2、行政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簽條,半天以上由校長審批,其他行政中層干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3、假期超過三天以上者必須在請假前二天向有關職能部門打招呼,便于妥善安排好代課、代工、代職,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

          三、假條管理

          假條一律由各教研組妥善收藏,一月后上交總務處工資員統計。

          四、關于續(xù)假

          請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應以一定方式(如電話、電報、委托親友代辦等)提出續(xù)假申請,返校后兩天內補填請假條。

          五、銷假

          職工假期滿后,回校上班必須先向有關職能部門銷假,各職能部門轉達給教研組。

        教職工請假制度8

          一、在學校規(guī)定的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必須請假

          1、半小時以內的短假教師口頭向年級組長請假,行政人員口頭向辦公室主任請假,后勤人員口頭向總務主任請假,作記錄備查不記考勤;半小時以上但不足兩小時的短假,由年級組長填寫《教職工請假記錄》;短假原則上不能影響課務。如突發(fā)緊急事件需要影響課務時,一般應由教師本人自行調課解決,并由年級組長告知教務處,由請假者承擔代課費。短假累計三次或累計時間達2小時算半天事假。

          2、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必須由本人事先寫好請假條,因病請假除急診外必須附上醫(yī)院診斷書或病假證明。急診憑單位領導簽字和急診診斷證明在3—5天內辦理補假手續(xù)。

          請假批準后,持請假條到教務處或總務處備案,由教務處統一安排課務。除特殊情況(如突然身體不適、發(fā)生意外情況)外,凡用電話請假、請人代辦請假以及事后請假一律無效,也不得私自請人代課或代班而擅離職守,否則作曠工處理。

          每學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及“五一”、“十一”長假前后、學校重大集體活動期間原則上不批準事假。

          3、請假期滿必須立即銷假,按時上班,如果需要續(xù)假,必須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4、婚假、產假、喪假等均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公傷假要有市級醫(yī)院的公傷證明,并也都要辦理請假手續(xù)。

          5、教師在上班時間要離校參加函授進修、學習培訓與考試等,必須事先憑學習、考試通知單在學校請假,待批準后方可參加,不算事假,但本人有課需別人代上的,本人要承擔相應的代課費。主管部門和學校統一安排的學習、培訓除外。

          6、批準假期權限:

          年級組:兩小時以內的短假。

          教務處、總務處:事假1天,病假3天。

          分管校長:事假2天,病假5天。

          校長: 事假3天—7天,病假6天—2個月。

          事假7天以上,病假2個月以上需經市教育局研究批準。

          病假6個月以上需經市人事局研究批準。

          學校中層以上領導請假,由校長批準;校長、書記請假,一天以內向校級領導說明,一天以上向市教育局請假。

          教務處、總務處負責將員工請假情況在學校公告欄中予以公示,行政值日依據公示如實記載并有義務有權利到教務處、總務處查證核實。年級組長批準的短假務必及時記錄在冊,否則學校不予認可,全部責任由年級組長自負。請短假出校園者務必在門衛(wèi)室詳細登記(時間一欄由門衛(wèi)填寫),否則按制度追究請假者和門衛(wèi)責任。

          附:有關各種假期的規(guī)定。

         。1)國家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國際勞動節(jié)、國慶節(jié)、春節(jié)等。

         。2)寒暑假(限教師享受)(3)結婚假三天。晚婚假(男25周歲,女23周歲)十五天。

          (考慮到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教師享有寒暑假,教師的婚假、探親假應盡量安排在寒暑假,以保證教學秩序的正常)(4)產假3個月,難產假3個半月,晚育兼難產假4個月。因醫(yī)院節(jié)育手術事故造成的計劃外孕流作公假,計20天。

         。5)喪假:喪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假期3~5天;婿、媳、兄弟姐妹及配偶兄弟姐妹假期1~2天。

          7、教職工一學期事假累計不得超過七天,其中工作年限不到五年的,假期不得超過4天。

          二、關于遲到、早退、缺席、中離、曠工的規(guī)定:

          1、上班時間已到而無故未到崗(10分鐘內)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無故提前離校(10分鐘內)即為早退;在上班時間內未請假而中途離校(10分鐘內)即為中離。

          2、凡遲到、早退或中離超過10分鐘不足一小時則算一次缺席;事先未經學校同意而無故不上班達 1 小時以上即為曠工;兩次缺席算曠工半天。

          三、開會出勤:

          教職工政治學習、開會等集體活動以事先通知的時間為準,除因公和事先請假以外,點名時未到現場即為遲到,10分鐘后才到算缺席,整個集會一直未到算曠工半天,提前離會算早退,提前離會時間超過10分鐘算缺席。

          四、上課出勤:

          上課鈴聲已響時,該上課的教師未到課堂即算遲到;上課10分鐘后才到堂算曠課;中途無故離開課堂算中離,超過10分鐘算曠課;未到下課時間提前下課算早退,超過10分鐘算曠課。

          五、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辦法:

          1、每月月底統計一次出勤情況:年級組匯總后(含出勤統計、請假條及相關證明)報教務處,教務處、總務處分別報學校辦公室,經辦公室審查后(凡不符合請假程序、手續(xù)不完整的一律無效視為曠工,并對批假者進行批評)送財務室一份,并張榜公示。

          2、期末量化考核時按全期出勤情況進行累計:事假、病假、遲到、早退、中離、缺席、曠課、曠工均要按相關規(guī)定扣除相應考核分。

        教職工請假制度9

          1、教職工因私人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須在上班前提出請假并在請假條上填寫詳細原因,如事發(fā)突然無法及時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先經主管領導同意,假后1天內再補辦請假手續(xù),不按時履行補假手續(xù)作曠工處理;因公出差,須辦理請假手續(xù),但不計入請假天數。

          2、請假1天以內(含1天)的科任教師到年級組填寫請假條后經年級主任批準再報教務處及辦公室備案;請假1天以上的科任教師經年級組長、主管副校長批準后報教務處及辦公室備案;請假7天以上(含7天)的需經校長批準后報教務處及辦公室備案。(2天之內課務自行調節(jié),報年級組備案)

          3、教職工因病請假(除國家規(guī)定的婚、喪、產假外),兩天以內(含兩天),向分管校長請假,兩天以上兩周以內(含十四天)向校長室請假;十五天以上(含續(xù)假者)須報教育局審批。病假兩天以內(含兩天)由學校校醫(yī)室出具醫(yī)務證明,兩天以上須由縣人民醫(yī)院出具醫(yī)務證明,并向請假審批領導呈交書面請假條(突發(fā)性疾病例外,但需事后做好補辦手續(xù))。未提供醫(yī)務證明的,視作事假處理。

          4、請假期間經濟待遇按上級有關文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對于未經同意擅自告假又不補辦請假手續(xù),以及無正當理由未辦續(xù)假手續(xù)而超假的,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處理。

        教職工請假制度10

          一、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先履行請假手續(xù)。因病請假須持指定就診醫(yī)院的診斷證明書及病歷卡,事假須有書面請假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離崗。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二、符合晚婚年齡結婚的可請婚假一周,但學期中途結婚的,具體婚假時間的安排需經校方同意。

          三、女職工產假及懷孕流產請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但已生育婦女未實行計劃生育措施造成流產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四、本人直系親屬死亡,給予喪假叁天,外省市籍教工,可適當給予路程假。

          五、請假半天經分管處室同意,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校長批準,三天以上由校長批準,中層以上干部請假一律由校長批準。請假獲準后,需先告知所在教研組,年級組或部門負責人。

          六、請假期滿,應及時向批準部門銷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崗者,應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未經請假,擅自離崗者或逾期不歸未辦續(xù)假手續(xù)者,以曠工論處。

          七、遲到、早退一節(jié)課以上時間以曠課論處,到校后無故缺課,以曠課論處。每曠一節(jié)課在當月全勤獎中扣10元,曠工一天取消當月全勤獎,并另以15元/天扣除崗位獎。

          八、事假以每天5元扣除當月全勤獎,病假以每天3元扣除當月全勤獎。

          九、婚假、產假、喪假期間享受崗位獎,不享受全勤獎、課時費。

          十、函授期間享受全勤獎、崗位獎,但不享受課時費。

          十一、病、事假期間課時津貼扣發(fā)辦法:事假三天以內,病假六天以內,以一學期每天平均數×病、事假天數,事假三天以上,病假六天以上按每天1/5學期課時費扣發(fā)。

          十二、病、事假期間崗位獎扣發(fā)辦法:一學期事假累計一周至十天,病假累計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扣除半年崗位獎的25%,事假累計十天至一個月,病假一個半月至二個月,扣除半年崗位獎的50%,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病假超過二個月扣除半年崗位獎的80%。

        教職工請假制度11

          為加強教師管理,保障教師合法權益、保證正常良好的教學秩序,制定以下請假制度。

          一、請假原則

          1、實事求是,不得虛假。

          2、遵循請假制度,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

          二、請假規(guī)定

          1、病假

          (1)非住院病假

         、俪挚h級以上醫(yī)院建議休息證明與病歷;

         、诩倨谝粚W期累計不超過3天;

         、壅埣倨陂g自行安排課務。

         。2)住院病假

          ①持縣級以上醫(yī)院住院證明、病歷、縣醫(yī)保辦證明;

         、诩倨诓粷M一個月,報校長辦公會研究定奪后,由校長批準;

         、奂倨诔^一個月,經校長簽署意見,請假者持醫(yī)院證明、病歷、縣醫(yī)保辦證明,報縣教育局分管領導批準;

         。3)病假一年內累計超過120天,當年不得晉升職稱,不能享受學校福利待遇,不得參加當年年度考核;

         。4)長期病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教師,由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對其進行診斷并出具相關證明,經縣教育局與縣人民保障局核實后,按規(guī)定辦理病退手續(xù);

          2、事假

          ①一學期累計不超過7天;

          ②不滿7天,報校長辦公會定奪后,由校長批準;

          ③超過7天,經校長簽署意見,報縣教育局分管領導批準,超過30天不準假;

          ④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不得享受學校福利待遇,不得晉升職稱,不得參加當年年度考核。

          3、公假

         、俦仨氁娪嘘P文件通知或學校通知;

          ②時間以通知要求為準;

         、壅埣倨陂g自行安排課務。

          4、婚假

         、侔磭矣嘘P規(guī)定;

         、诎催B續(xù)的天數計假期(節(jié)假日、雙休日、包括在內)

          5、喪假

          ①必須是直系親屬;

          ②假期不超過3天;

          6、產假和人工流產

         、侔磭矣嘘P規(guī)定;

         、谝姟杜毠ぎa假制度》。

          7、函授培訓假

         、俦仨毘鍪居嘘P文件通知;

         、诩倨诓怀^文件通知上的要求;

         、壅n務自行安排好。

          8、不經請假離崗者,按曠工論處。

          9、連續(xù)曠課15節(jié),不得參加評職或職聘。

          10、凡有借請假之名從事獲取利潤或報酬工作的人員,扣回假期所有工資,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給予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課務安排

          1、以上各類請假,除住院病假,婚假、產假由學校統一安排課務外,其他均由請假人自行安排。若請假人沒有安排,由學校安排,則扣20元/節(jié);

          2、若請假人已安排好他人代課,并在教導處備了案,而代課老師沒有到位,則按考勤紀律處罰代課老師。

          四、請假手續(xù)

          1、請假人到教導處寫好請假條,填好代課表;

          2、請假條經教導主任,分管校長,校長簽字后生效;

          3、最后請假條交回教導處備案;

          4、假滿后返校到教導處銷假;

          5、超過學校請假權限的按有關規(guī)定到上級部門批準;

          6、杜絕電話、他人代為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處;

          本制度解釋權歸校長室,如遇特殊情況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教職工請假制度12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要求與范圍

          1、請假要求

         。1)全體教職工都應自覺執(zhí)行學校考勤制度,除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外,凡事假、病假、公假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到校工作的教職員工,都必須請假,否則以曠課(工)論處。

         。2)請假至少要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xù),以便學校安排工作;因急事、急病等來不及請假的,應及時電話通知有關部門(教師至少應在需請假的課前30分鐘通知,職員最遲應在上班前30分鐘通知自己的主管部門)。請假沒有獲得批準而離崗的,一律按曠課(工)論處。

         。3)假滿返校要及時到有關部門履行銷假手續(xù)。

          2、請假范圍

         。1)病假:

          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須由本人或家屬持校醫(yī)或醫(y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履行請假手續(xù),經批準方可休息。

          凡探親、事假、出差等在外地因急病就診的教職工,當時先電話通告學校,事后由家屬或本人持當地醫(yī)院出具的證明、病歷到學校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不予報銷醫(yī)藥費。

          (2)事假:

          教職工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的,可給予事假。事假假期一學期內一般不超過7天。參加非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下屬業(yè)務部門,全國、本省、本市本學科學術機構組織的會議活動等,按事假處理,并且這類事假一般每人每學期只限一次,特殊情況下為兩次。

         。3)婚假、生育假(產假)執(zhí)行寧教人[20xx]10號文件《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隊伍常規(guī)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

          (4)喪假:

          教職工的親屬(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由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準予喪假。喪假假期一般為三天,親屬(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和子女)在外地死亡時,路程所需時間不計在喪假之內。在批準的喪假期間,教職工的工資照發(fā),途中的車船費,全部由本人自理。

         。5)公假:

          參加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召集的會議,需要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或書面通知到有關部門辦理請假手續(xù)。

          參加上級黨派組織召集的會議,需要憑上級黨派組織的文件或書面通知到有關部門辦理請假手續(xù)。

          參加上級行政部門的下屬業(yè)務部門組織的.進修、培訓或參加學校同意參加的學歷教育活動的,憑分管校級領導的簽字到有關部門辦理請假手續(xù)。

          參加上級行政部門的下屬業(yè)務部門(或全國、省、市教育學會)組織的課堂教學評比等活動的,憑分管校級領導的簽字到有關部門辦理請假手續(xù)。

          參加全國、省的學科競賽,體育比賽和科技活動競賽的領隊、教練,參加有關學科集訓活動的指導教師,憑上級文件等經分管校級領導簽字后到有關部門辦理請假手續(xù)。

          參加全國、本省、本市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屬業(yè)務部門組織的編寫教材、教學參考資料或命題活動,持會議通知,經分管校級領導簽字后辦理請假手續(xù)。這類公假一般每人每學期限一次,特殊情況下為兩次。

          因學校工作需要而出差的,憑分管校級領導的書面通知到有關部門辦理請假手續(xù)。

          如有突發(fā)情況,需要請假者請與校務辦公室電話辦理臨時請假手續(xù)(最多一天,大型集會不予受理),然后校務辦公室通知教管處為其辦理臨時調課。一天后須補辦相關手續(xù)。如不履行或不按時履行上述手續(xù)者視為私自離崗,將按照曠課(工)處理。

          二、請假手續(xù)及審批權限

          1、請假手續(xù)

         。1)教職工請假應事先填寫《京南師大附中教職員工請假單》,獲得批準后,將請假單交校務辦公室。

          (2)請公假時,必須要在請假單后面附上有關的文件或書面通知;若文件遺失或口頭電話通知,則需要分管校級領導簽署意見。

         。3)請病假時,必須要在請假條后附醫(yī)院證明或急診證明。

          (4)其他假根據需要附有關證明。

         。5)校務辦公室將審批后的請假條等副本及時送達有關部門。

          2、審批權限

         。1)教師請假一天以內由教務處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一周以內,由分管教學的校級領導批準,是班主任的還需分管德育的校級領導批準(考試期間另行規(guī)定)。

          (2)職工請假一天以內由本處室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一周以內,由分管校級領導批準(考試期間另行規(guī)定)。

          (3)校內部門召開的會議需請假,由召開會議的部門負責人批準,全校性的集會活動需請假,由校長或校長委派的校級領導批準。

          (4)教職工請假一周(產假、護理假和婚假另行規(guī)定)以上由校長批準。

         。5)教職工的產假、護理假和婚假由分管校級領導批準。

          (6)教職工一個學期內第二次請事假或公假,由校長批準。

          (7)在學校組織的校級考試期間請假,一天以內的,由教育服務處主任批準,一天以上,由分管校級領導批準;在學校組織的升學考試和學校承擔的大型考試期間請假,由校長批準。

          (8)中層副職請假半天以內由本部門中層正職批準,半天以上、兩天以內由分管校級領導批準,兩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或校長委派的校級領導批準。

         。9)中層正職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校級領導批準,兩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或校長委派的校級領導批準,并向有關分管校級領導通報。

         。10)校級領導請假由校長或校長委派的校級領導批準,并向其他校級領導與有關部門通報。

         。11)校長請假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向其他校級領導通報。

          三、請假后福利待遇的處理

          根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附則

          學校在每月底公布教職工請假情況。教職工請假,曠課(工),遲到等,由相關部門記錄,并記入本人的業(yè)務檔案。

        教職工請假制度13

          1、有事要請假,請假時間超過一天者,要向校長請假;請假時間若在一天以內,前勤教師要向教務主任請假,后勤教師要向總務主任請假,職員一律向校長請假。

          2、請假并經批準的,要到教務處和級部主任處填寫請假記錄和調課通知單后方可離校;貋頃r要辦好銷假手續(xù),非特殊情況不準電話請假、捎假和事后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3、每學期事假不超過5天。事假3天以內不扣分,超過3天,每8節(jié)扣考核分20分,請假超過一周出勤不得分,并每超1節(jié)扣款5元處理。特殊情況下請假(如期中、期末考試、重大檢查、集會等)加倍計算。請假未滿3天的,獎勵相應出勤分數。

          4、有住院證明方為病假,病假超過兩周,出勤不得分,病假超過一個月的按規(guī)定辦理病休手續(xù)。

          5、婚假7天,產假3個月,晚婚者產假5個月;喪事直系親屬3天,超過規(guī)定時間辦理請假手續(xù)。

          6、校集會時間,除特殊情況外不準請假。

          7、請假要填寫調課通知單,并提前1小時通知替課教師,將通知單交級部,否則作空堂處理。

          8、接送孩子上幼兒園每次準假15分鐘,作事假處理。哺乳孩子的教師每天上、下午各半小時哺乳時間(孩子一周歲內)。

          9、函授學習,要有主管部門的正式通知,否則不予準假。對未取得大專或大本學歷的函授學習時間不作事假處理,其它學歷的學習作事假處理

        教職工請假制度14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請病須持掛鉤醫(yī)療單位的病假證明。于當日向校辦請假。患急病來不及開具證明的須電話或托人口頭通知校辦,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作曠課曠工處理。

          2.教職工請事假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校辦,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吝則作曠課曠工處理。

          3.教職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到校辦填寫有關請假安排通知書,經批準后請假通知書送達有關處室,備案調整工作。

          4.教職工結婚、產假、探親、喪事假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假,但必須向學校辦理有關請假手續(xù)。以上假期工資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辦理。

          5.教職工因公外出訪問、學習,出席會議,參加活動等要請公假的,必須持教育行政部門的正式文件或通知。經分管領導批準方能請假。一律不得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作曠課曠工處理,且一切費用自負。

          6.請假期滿要及時到校辦銷假,否則繼續(xù)計假。

          二、考勤制度

          1.行政人員及職員考勤工作由校辦負責。教師考勤工作由教務處負責,班主任考勤工作由政教處負責。

          2.教師要嚴格按照學校作休時間表,課程表上課,不得遲到或提早下課,隨意調課。如有急事調課須經教務主任同意,同教務雖安排調課并作好記錄。未經同意擅自調課代課的,一經查實作曠課處理。

          3.職員必須按作息時間表準時上下班(部分職員按規(guī)定時間;準時上下班)。行政領導與全體職員要實行上班簽到制度,中途不得隨意離校。有關處室人員按規(guī)定時間外出采購辦事,有急事,臨時外出必須經處室主任同意才能離崗。未經同意擅自離崗.一經查實作曠工處理。

          4.教工大會(包括全校性重要活動)由校辦負責考勤.缺席、遲到、早退均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

          5.行政人員及職員簽到考勤每月結算一次,每遲到一次扣結構工資分1分,無故不簽到作曠工處理。每學期累計遲到或早退10次以上,取消評先評優(yōu)資格,每學期無故不簽到三次以上,考核等級下,降一等。

          6.上述請假考勤制度的處理依據參照校內結構工資方案中有關條例。

        教職工請假制度15

          為規(guī)范教育教學行為,落實教工教學、服務常規(guī),根據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現制定教工請假、調課的制度如下:

          一、全體教職工應當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持出滿勤。全體行政干部、職員和年級組長、班主任實行坐班制,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職、曠工;其他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凡已事先通知開會或參加活動的教工,若不能及時出席,將視為曠工)。

          二、行政職員上午上班時間為7:55,下班時間為11:55;下午上班時間冬季為2:10,夏季為2:30,下班時間冬季為5:30,夏季為5:40(因工作需要,職工有接受適當推遲下班時間的義務)。

          三、教工因病因事需要請假,必須履行請假、調課手續(xù),具體要求如下:

          1、教職工因病因事需請假半天,由本部門負責人批準。教師請假由教務處做好調課,其他人員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做好臨時工作調整。

          2、教職工因病因事需請假1天以內,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教師由教務處調好課;職員由本部門做好工作調整),報辦公室批準、備案。

          3、教職工請假1天以上5天以內,應提前一天到辦公室領取請假登記表,按程序填好有關內容,由分管副校長批準;5天以上由校長批準;行政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校長批準。病假都應有市級醫(yī)院病假證明單(突發(fā)病先無證明,但必須迅速補辦請假手續(xù))。因公需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請假人上班之時,必須及時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xù)。請假登記表交辦公室備查。

          4、教師需請假調課的,經校長(5天以上)或主管副校長(1~5天)或教務處值班主任(1天以內)批準后,到教務處由值班主任簽發(fā)調課通知,送教務處課表室負責老師作出課務調整并通知到班級和老師;在緊急情況下下年級行政干部或年級組長可臨時調課,但要及時向教務處通報備案。

          5、課表室應將調課情況予以登記,并及時報給教學常規(guī)檢查老師。凡未按上述要求履行請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未按要求履行調課手續(xù)的按私自條課處理。

          四、考勤與工資、課時津貼掛鉤:

          1、教師曠課1節(jié),扣當月績效工資100元;上課遲到1次,扣當月績效工資30元;私自調課一次,扣兩名當事人當月績效工資各100元;

          2、職員上班遲到或早退1次,扣當月績效工資30元;每曠工1 天,扣當月績效工資100元。

          3、事假:請假每天扣月標準績效工資的二十分之一,累計超過5天部分每天扣當月標準績效工資的十分之一。

          病假:請假1天扣當月標準績效工資的四十分之一,累計超過20天(不含雙休日)不享受當月標準績效工資。

          4、當月有1次遲到、早退、曠課、曠職、病假、事假現象,影響當月全勤獎。

          5、病假超過15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一半;超過20天(累計),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超過5天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一半,事假15天(含15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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