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
實行對外開放政策以來,我國的進出口貿易有了很大的發(fā)展,與此同時,由于我國的一些外貿業(yè)務人員缺乏經驗、對國際貨物買賣的有關法律缺乏了解,以致合同的簽訂不嚴密,時常發(fā)生糾紛和索賠。這不僅影響了經濟效益,有時甚至還影響到我國的信譽。
由于國際貿易涉及到的當事人較多,法律關系復雜,還涉及到不同國家的法律適用等問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以及履行合同過程中應該特別謹慎,充分了解有關國際貨物買賣法的內容及適用范圍,如《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國際貨物買賣慣例以及貿易國當?shù)赜嘘P國際貨物買賣的有關規(guī)定。以下是我就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簽訂應該注意的法律問題提出的看法與建議。
(一)合同的形式不可忽視
隨著現(xiàn)代通訊技術的不斷發(fā)展,很多公司采用電子郵件與客戶進行商事交往,限于技術的原因,目前這種形式證據(jù)的證明效力還存在較大爭議,所以公司在發(fā)送正式文件時應謹慎使用。因為書面合同具有較強的確定性和較高的證據(jù)效力,所以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訂立過程中,建議當事人特別注意采用書面合同來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且最好保存書面合同的正本直至合同履行完畢后一定時間。對于合同的修改也應該以書面形式來進行,而不能以電話溝通了事。
(二) 簽約方名稱要準確,簽約日期地點要寫明
在合同的訂立過程中,合同的首部簽約雙方的名稱第一次出現(xiàn)時應當寫全稱,并且應當與商業(yè)登記文件上的企業(yè)名稱以及在合同上所加蓋的公司印章的內容一致,以免引起爭議。如果合同采用代表人簽字生效的方式,那么準確寫明簽約方名稱就更重要了,最好同時將簽約方的營業(yè)登記文件的復印件經蓋章確認后作為合同的'附件。此外,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意寫明簽約日期與地點,這些內容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法律適用、訴訟管轄等有很大的影響,尤其是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適用的法律和管轄地點的情況下,更是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
(三)品質條款的約定需謹慎
品質條款,是貨物買賣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它是當事人提出索賠的依據(jù),如果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與合同不符,買方有權拒收并可提出索賠。如果合同中品質條款不明確,或沒有約定品質條款,買方則可能失去索賠依據(jù)。實踐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關于貨物品質、規(guī)格問題發(fā)生爭議是比較常見的,所以在品質條款中對貨物規(guī)格、型號、顏色、材質等進行明確具體且操作性強的約定是非常重要的。 應該注意:
1. 根據(jù)商品的特性來確定表示品質的方法。表示品質的方法應視商品特性而定,凡可用一種方式表示的,就不要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方法,訂得過于繁瑣只會增加生產和交貨的困難。
2. 品質條款的訂立應科學,合理。在規(guī)定品質條款時,用詞須簡單,具體,明確,切忌使用"大約","左右","合理誤差"等含糊的字眼,避免引起糾紛。此外,要從生產實際出發(fā),防止把品質條款訂得過高或過低,給生產或交貨造成困難或影響銷售。
3. 品質條款應符合有關國家或相關國際組織的標準,以提高產品的競爭能力。 品質條款的制定應該注意科學性、嚴密性和準確性,并且應該便于執(zhí)行。一切空洞的詞語應該避免使用,如“上等材料”、“一流工藝”、“優(yōu)質產品”等均不宜使用,因為無法據(jù)以確定賣方所交貨物是否違反合同規(guī)定。對于憑樣品交貨的合同,一定要注意對樣品的選擇,不要一味為了達成合同而提供質量過高或過低的樣品,而且應該做好樣品的封存工作,并不是簡單的拿一個產品出來就可以作為貨品質量標準。
(四)仲裁機構應選定
仲裁是解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的一種比較經濟、快捷的方式。仲裁協(xié)議是合同當事人自愿將其爭議提交仲裁機構裁決的協(xié)議,它是當事人向仲裁機構提請仲裁的前提條件。仲裁協(xié)議需約定明確,如僅約定因合同履行發(fā)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裁決是不夠的,必須寫明具體由哪一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最好將仲裁適用的仲裁規(guī)則和法律也進行有效約定。
并不是約定本國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就一定有利。對于仲裁機構和適用法律的選擇,一定要結合合同雙方的實際交易情況,選擇對爭議解決和仲裁裁決執(zhí)行最有利的方式。在中國,涉外商事仲裁機構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其推薦的示范條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2
仲裁作為解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爭議的一種手段是當事人及代理律師要經常采用的,相對于一國之內的訴訟與仲裁,怎樣正確的處理這類問題,是比較復雜的。這幾年我們代理了一些國際貨物買賣爭議仲裁案件,下面通過幾個案例談一點體會,供同行商榷。
一、國際貿易中有關仲裁的約定及其效力問題
為什么很多人約定通過仲裁來解決國際貿易糾紛?簡單的說,就是用訴訟的方式會遇到很多程序上的障礙,并且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仲裁方式已為大多數(shù)國家和當事人所接受,成為一種比較好的解決爭議的方式,特別是在簽訂《承認及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亦稱1958年《紐約公約》)的成員國之間,可以說有了一定的法律保障。我國也是該《公約》的成員國之一,如果雙方所在國都是成員國,那么仲裁裁決將會得到承認和執(zhí)行,我們曾參與的陜西某進出口公司訴香港某公司貨款糾紛案,因為雙方所在國都是《公約》成員國(地區(qū)),勝訴方陜西某進出口公司就在香港申請承認及執(zhí)行,并得到了全部執(zhí)行。如果當事人所在國不是該《公約》成員國,那么仲裁裁決被承認及執(zhí)行就會變得困難,對方所在國法院很可能以不是該《公約》的成員國為理由,對該裁決不予承認與執(zhí)行。因此國際貨物買賣的當事人是否選擇仲裁方式,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就是所在國是否參加了該《公約》。
在確定選擇仲裁方式后,下一個要解決的問題就是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問題。仲裁協(xié)議的含混不清,不但會導致協(xié)議的無效,而且會造成該爭議投訴無門,形成訴累的情況。曾經有一個爭議案,就是因為仲裁協(xié)議不確定,導致法院不受理,仲裁又無門,最后只有走向法院申請裁定仲裁協(xié)議無效的路子。因此,在訂立仲裁協(xié)議時一定要注意仲裁協(xié)議的明確和有效。對我國的當事人來說,在簽訂合同時一般應明確確定仲裁地點、機構、程序和裁決的效力。
關于仲裁機構,應盡量爭取選擇在中國的仲裁機構仲裁,這樣可以節(jié)省許多費用,減少仲裁成本。如對方堅持選擇國外或其它的仲裁機構,那么我國的當事人可以考慮選擇較近的仲裁機構,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二、法律適用問題
如果雙方當事人營業(yè)地所在國(地區(qū))為《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亦稱《1980年維也納公約》的締約國,在雙方沒有明確表示不適用的情況下,則有關合同的訂立及權利義務須適用該《公約》。此外,當事人還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一般人都愿意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律,但大多數(shù)人并不了解其它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所以當事人盡可能爭取選擇自己國家的法律。我國的當事人在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時,也應盡量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適用中國法律。這樣就可以預測行為所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和仲裁所可能做出的裁決。
對于沒有選擇法律適用的情況,仲裁機構按照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確定所應適用的法律,正常情況下是指仲裁機構所在地、合同簽訂地、履行地、賣方當事人營業(yè)所所在地的法律等。我們代理的幾個案子,仲裁機構有的選擇了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有的選擇了賣方當事人營業(yè)所所在地法律。如韓國某公司訴我國某進出口公司貨物買賣糾紛仲裁案,我國的當事人不具有外貿經營權,是否導致該合同無效?就面臨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來解決的問題。最后,仲裁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就選擇了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即適用了中國的法律,裁決該合同無效。
三、申請仲裁的時效問題
時效問題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聯(lián)合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時效公約》規(guī)定,提起仲裁和訴訟的時效為四年。但參加這個《公約》的國家有限,我國亦沒有參加這個《公約》。對參加該《公約》國家的當事人而言時效當然為四年,但問題是如果有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所在國不是締約國月p么時效問題就要看沖突規(guī)范所指向的`準據(jù)法的規(guī)定。如某韓國公司在韓國商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被申請人是某中國公司。這家中國公司提出由于對方當事人未在四年的期間內主張過權利,所以該案已過時效。但韓國的仲裁機構則認為該爭議未過時效,原因是該爭議根據(jù)沖突規(guī)范應適用韓國實體法律,而韓國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為五年,最后該仲裁機構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并做出裁決。
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因此,我國的當事人要時刻注意時效問題,應當即時行駛自己申請仲裁的權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引起時效中斷的法律行為,也應注意保存證據(jù)。
四、仲裁裁決的承認及執(zhí)行問題
仲裁裁決得到承認及執(zhí)行才是申請仲裁的當事人最終追求的結果。但是執(zhí)行難是我們所常遇到的。國際貨物買賣爭議貿易仲裁裁決的承認及執(zhí)行因為涉及到外國的執(zhí)行機構,所以難上加難。難歸難,但井不是說沒有解決辦法。針對不同的情況要采取不同的對策。如果雙方當事人所在國都是《承認及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締約國,那么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就相對容易了,只需要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國的管轄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就可以了。在第一個問題中我們曾經提到的案例就是一個典型的被承認和執(zhí)行的案例。還有一個成功執(zhí)行的案例是韓國某公司訴中國陜西某進出口公司仲裁案,該案在韓國仲裁委員會仲裁后,韓國公司即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最后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承認及執(zhí)行的裁定,予以執(zhí)行。因為韓國和中國都參加了《承認及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如果被申請人所在國沒有參加該《公約》,那么承認及執(zhí)行就要根據(jù)兩國之間的司法協(xié)助條約或根據(jù)互惠原則,由當事人向被申請人所在國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最后如果是由我國仲裁機構做出的裁決,被申請人有住所或財產在我國境內,當事人可直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3
買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郵碼:_____電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郵碼:_____電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全套清潔提貨單;
。、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础⒀b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市用____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 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5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簽章) :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
買方(簽章): 地址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 總價: 總金額:
第二條. 原產國別和生產廠:
第三條. 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損失,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
第四條.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第五條:交貨條件:
FOB/CFR/CIF/ ,。 除非另有規(guī)定“FOB”,“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0)辦理。
第六條. 裝運日期:
第七條. 裝運港口:
第八條. 卸貨港口:
第九條. 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投保 險;附加險: 。
第十條.支付條件: (1) 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后,應在交貨日前天,由________ 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 天內有效。
該信用證適用UCP500/UCP600/的規(guī)定 (2)托收(D/P或D/A)支付:
A、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跟單匯票(D/P),連同裝運單據(jù),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B、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D/A),匯付款期限為 后 ,按即期承兌交單(D/A 日)方式,通過買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 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承兌,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裝運單據(jù),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3)匯付(T/T或M/T):
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條規(guī)定提交的裝運單據(jù)后 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4)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jù)后天內,以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單據(jù):
。1) 賣方按照以下不同運輸方式向買方提供相應單據(jù): A、海運:
全套清潔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B、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2)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于一個,發(fā)票需單獨開列),發(fā)票根據(jù)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3)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份。 (4)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 份。 (5)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shù)量保證書。 (6)原產地證明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第十二條. 裝運條件: (1)FOB條款:
A、a、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 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 ),負責
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B、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前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shù)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C、買方應在裝船期前 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lián)系。
D、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E、如果船只不能在賣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 日起發(fā)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和此期間的貨物保險費用。
F、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G、貨物越過船舷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后,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R和CIF條款:
賣方于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前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fā)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第十三條.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第十四條.賣方有權在 %數(shù)量內溢裝或短裝。
第十五條.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其質量、規(guī)格和工藝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標明商標的貨物包裝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保證期為自貨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制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
第十六條.檢驗:
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后,買方有權向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第十七條. 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天內,經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wèi)生條件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前條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所出具的商品檢驗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天內回復買方。
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和工藝問題而出現(xiàn)的損傷,買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前條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賣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天內回復買方。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zhàn)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事發(fā) 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fā)生所在地當局簽發(fā)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jù)。
(2)在此情況下,買賣雙方應當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合同是否能夠繼續(xù)履行以及賣方是否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3)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超過 天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十八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外,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如期交貨,應當提前 通知買方,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且可以同時相應減少議定的貨款支付金額,并通知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該減少的部分作為合同延期履行的違約金,但違約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且有權要求賣方如期支付上述違約金。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中國-西安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規(guī)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西安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具體承擔。
第二十一條.附加條款: (1)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fā)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為中國法人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guī)定外,適用《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兩種文本若有差異,以中文為準。
賣方: 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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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6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7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數(shù)量條款的基本內容
買賣合同中的數(shù)量條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數(shù)量和計量單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還需訂明計算重量的方法。
(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訂立數(shù)量條款應注意的問題外語
1.正確掌握成交數(shù)量
在洽商交易時,應正確掌握進出口商品成交數(shù)量,防止盲目成交。
(1)對出口商品數(shù)量的掌握。為了正確掌握出口商品的成交量,一般應當考慮下列因素:國外市場的供求狀況、國內貨源的供應情況;國際市場的價格動態(tài);國外客戶的資信狀況和經營能力。
(2)對進口商品數(shù)量的掌握。為了合理地確定進口商品的成交數(shù)量,一般應考慮下列因素:國內實際需要;企業(yè)支付能力;市場行情變化。
2.數(shù)量條款應當明確具體
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引起爭議,進出口合同中的數(shù)量條款應當明確具體,對按重量計算的商品,還應規(guī)定計算重量的具體方法,如“中國大米l 000公噸,麻袋裝,以毛作凈!贝送,進出口合同中的成交一般不宜采用“大約”、“近似”、“左右”(about,circa,approximate)等帶伸縮性的字眼來表示。
3.合理規(guī)定數(shù)量機動幅度
在糧食、礦砂、化肥和食糖等大宗商品的交易中,由于受商品特性、貨源變化、船艙容量、裝載技術和包裝等因素的影響,難以準確地按約定數(shù)量交貨。為了使交貨數(shù)量具有一定靈活性,可在合同中合理規(guī)定數(shù)量機動幅度。為了訂好數(shù)量機動幅度條款,即溢短裝條款(more or less clause),需要注意下列幾點:
(1)數(shù)量機動幅度的大小要適當。數(shù)量機動幅度的大小,通常都以百分比表示,如3%或5%不等,究竟百分比多大合適,應視商品特性、行業(yè)或貿易習慣和運輸方式等因素而定。
(2)機動幅度選擇權的`規(guī)定要合理。在合同規(guī)定有機動幅度的條件下,應明確機動幅度的選擇權。在實際業(yè)務中,通常由賣方決定,但在由買方安排運輸?shù)臈l件下,也可由買方或船方決定。
(3)溢短裝數(shù)量的計價方法要公平合理。溢短裝數(shù)量的計價方法,如無相反的規(guī)定,一般按合同價格計算。為了防止有權選擇多裝或少裝的一方當事人利用行情變化,有意多裝或少裝以獲取額外的好處,也可在合同中規(guī)定,多裝或少裝的部分,按裝船時或貨到時的市價計算。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8
編號:
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買方: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茲經買賣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買下列貨物:
1關于進口家具、油畫等貨物的具體信息:
品名
規(guī)格
質量
數(shù)量
金額
家具
油畫
1.原產地:意大利
2包裝:用結實的木箱包裝,應適宜長途(海上)運輸,。
3裝運期限:
4裝運口岸:
5目的口岸:
6保險:由賣方負責投保_____至_____為止的_____險,費用由____方承擔。
7運輸:由賣方負責訂船并將貨物裝船,貨物運至中國______港,賣方負責辦理相應的運輸手續(xù),費用由____方承擔。
8裝運條件: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船只、裝船日期及時通知買方。
9付款情況:買方已經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貨物貨款共計______(元)支付給賣方,買方已經先行履行了付款義務。
10單據(jù):在賣方將貨物裝船后,應將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原產地證明、檢驗檢疫證明等相關辦理報關手續(xù)的文件及時郵寄給買方。
11質量保證:貨物質保期為____年。
12品質與數(shù)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爭議解決: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guī)則進行仲載。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4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賣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訂立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9
買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guī)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標明貨號、毛重、凈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并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 數(shù)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shù)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shù)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2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guī)定的單據(jù)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jù):各項單據(jù)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fā)票: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shù)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shù)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shù)
寄送A B C D E F
送交方議付銀行3 4 3 1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1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2
E.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 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只,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shù)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并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guī)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guī)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并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只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shù)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lián)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只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后,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16天起發(fā)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只到達裝運口岸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并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jù)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只裝運。載貨船只在駛抵本合同規(guī)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qū)。
第九條 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后,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shù)、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 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fā)現(xiàn)貨物的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或發(fā)票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后90天內,根據(jù)____ 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并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yōu)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第十四條 仲裁:一切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經協(xié)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國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0
出口合同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
賣方:
地址:中國北京
電話:
傳真:
電傳:
買方:
地址:美國洛杉礬
電話:
傳真:
電傳: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
。2)數(shù)量:
。3)單價:
。4)總值:
。ㄉ鲜觯2)、(3)、(4)條合計)
(5)交貨條件:FOB/CFR/CIF
除非另有規(guī)定,“FOB”,“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辦理。
。6)貨物生產標準:
。7)包裝:
。8)噴頭:
。9)裝運期限;
。10)裝運港口:
。11)目的港口:
。12)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險;附加險 ;
(13)支付條款:
13.1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后 日,在銀行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 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托收(D/P或 D/A)支付
貨物發(fā)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貨物發(fā)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票付款期限為 后 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 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b)商業(yè)發(fā)票 份;
(c)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d)裝箱單一式 份;
。╡)品質證明書;
。╢)原產地證明書。
。15)裝運條件3
15.l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船期前 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shù)量、金額、箱數(shù)、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受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 日起發(fā)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15.2在 FOB,CFR和 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fā)出裝船通知。裝部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包裝尺碼、發(fā)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F(xiàn)號。
15.3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15.4賣方有權在 %數(shù)量內溢裝或短裝。
。16)質量/數(shù)量不符和索賠條款
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后,一旦發(fā)現(xiàn)貨物之質量、數(shù)量或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的不符,買方可以憑借雙方同意的檢驗組織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但是,應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負責的損失除外。有關質量不符的索賠應由買方在貨物到港后30天內提出;有關數(shù)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賠應在貨物到港后15天內提出。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3O天內回復買方。
。17)不可抗力
賣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zhàn)爭或其它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賣方應盡快地將所發(fā)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fā)生后幾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O天,雙方應協(xié)商合同繼續(xù)簡行或終止簡行的事宜。
。18)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jù)其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它合同條款應繼續(xù)執(zhí)行。
。19)特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賣方: 買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1
。保梗撸吣辏撸咴拢撸呷眨撸邽橘u方和__為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其條款如下:
。保贤浳铮海撸撸撸
2.產 地:____
。常當(shù) 量:____
5.合同價格:____fob____
。叮 裝:____
。罚犊顥l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福b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ǎ保┤浊鍧嵦嶝泦;
。ǎ玻┮皇剿姆萁浐炞值纳虡I(yè)發(fā)票;
。ǎ常┰a地證明書;
。ǎ矗┭b箱單;
。ǎ担槌隹冢撸撸撸咚璧钠渌饕獑螕(jù)。
。保保b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買方負擔。
。保常b船時間:當日13:00或次日8:00裝船。
。保矗b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立方噸。
。保担悠谫M/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____ 賣方:____
證人:____ 證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2
買方:
法定代表人:
賣方:
法定代表人: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xié)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規(guī)格: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jù)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說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說明商品質量。
a、憑規(guī)格買賣: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容量、長短、粗細等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b、憑等級買賣:通過同一類商品按規(guī)格上的差異,分為品質優(yōu)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級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c、憑標準買賣:通過由國家或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同業(yè)公會、交易所或國際性的工商組織規(guī)定標準作為說明和評定商品品質的依據(jù);
d、憑說明書買賣:以說明書并附以圖樣、照片、設計圖紙、分析表及各種數(shù)據(jù)來說明n商品的具體性能和結構特點,主要適用于機、電、儀等技術密集型產品;
e、憑品牌或_____買賣:只憑商品的_____或品牌進行買賣,而無須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zhí)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數(shù)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shù)量:_________。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jù)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shù)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____%的貨物數(shù)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毛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于低值商品。
。2)凈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于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濕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對某些按固定規(guī)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shù)推算出總量。
。5)法定重量:一些國家海關法規(guī)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征稅的法定重量。
3、交貨數(shù)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機場;
。3)收貨人;
。4)貨物名稱、規(guī)格;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fā)現(xiàn),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fā)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xiàn)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_____公司交涉,買方協(xié)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海洋運輸: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
a、租船運輸: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
b、班輪運輸:適合于運輸小批量的貨物。
(2)鐵路運輸:運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xù)性強。
(3)航空運輸:運送迅速;節(jié)省包裝、_____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適合于運輸易腐、鮮活、季節(jié)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
。4)XX運輸:簡便、快捷。
2、運輸單據(jù):
。1)海運提單:_____潔凈已裝船提單,做成空白抬頭,由發(fā)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買方。
。2)航空運單: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3)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jù)給買方。
(4)_________。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jié)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zhí)行。買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賣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買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賣方負擔。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____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guī)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xù),做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裝運
1、裝運時間: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5、裝運通知: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件數(shù),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_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_________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_________天起,在裝運港所發(fā)生的一切倉儲費和_____費由買方承擔。
(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_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_____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滯期和速遣費用: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第六條?_____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fā)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fā)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_。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計價貨幣:_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裝運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據(jù)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2)信用證-即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_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guī)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xù)至開證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shù)靥崾締螕?jù)。
3、有關單據(jù)。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jù):
。1)匯票。向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jù)(選擇如下之一):
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的_____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_________空白抬頭;_________空白背書,并注明_________運費已付或_________運費待付。
b、簽發(fā)給賣方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_________預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聯(lián)運單據(jù)
d、航空運輸單據(jù)(空運單據(jù)/空運貨單);
e、鐵路運輸單據(jù)
f、信使及郵遞收據(jù)
。3)其它單據(jù):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業(yè)發(fā)票
b、______________單______________憑證
c、由_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d、原產地證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e、裝箱單
f、重量單
g、_________發(fā)貨通知書_________裝船通知
(4)其它單據(jù)(如要需要)_________
第八條?檢驗
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1)在出口國檢驗:
a、在產地檢驗,即貨物離開生產地點(如工廠、農場或礦山)之前_________天內,由賣方或其委托的檢驗機構人員或買方的驗收人員對貨物進行檢驗或驗收。在貨物離開產地之前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b、在裝運港/地檢驗,即以離岸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為準。貨物在裝運港/地裝運前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檢驗機構對貨物檢驗后,貨物運抵目的港/地,買方如對貨物進行檢驗,即使發(fā)現(xiàn)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有問題,也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異議和索賠。
2、在進口國檢驗
a、在目的港/地檢驗,即以到岸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為準。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地卸貨后的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如果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并確屬賣方責任,賣方應予負責。
b、在買方營業(yè)處所或最終用戶所在地檢驗。對一些需要安裝調試進行檢驗的成套設備、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卸貨口岸開件檢驗后難以恢復原包裝的商品,雙方可約定將檢驗時間和地點延伸和推遲至貨物運抵買方營業(yè)所或最終用戶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天內進行,并以該地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的依據(jù)。
3、檢驗標準和方法
。1)根據(jù)《商檢法》規(guī)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guī)范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在國家技術規(guī)范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guī)定的質量、數(shù)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jù)。
。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第九條?索賠
2、索賠期限:
。1)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fā)現(xiàn)故障后_________周內。
第十條?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jù)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_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jù)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xiàn)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第十二條?終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一方進入_____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_____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
。7)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_____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_____裁定。
_____費用由敗方承擔。
_____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_____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但_____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xù)履行。
第十四條?通知
1、根據(jù)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jù)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lián)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3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1.全套清潔提貨單;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3.原產地證明書;4.裝箱單;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4
買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
第二條產地:
第三條數(shù)量:
第四條商標:
第五條價格:
第六條包裝:
第七條付款條件:買方于簽訂合同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 %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總金額%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 載重噸船來說,每天 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 市用 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賣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簽約日期: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5
摘 要:隨著世界政治、經濟一體化的發(fā)展,各國在經濟上相互依賴的程度日益加深。我國積極利用全球化這一趨勢,大力發(fā)展對外貿易。然而一部分企業(yè)在處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合同形式糾紛時,對法律適用感到無所適從,主要是因為我國在簽署《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時對合同形式所做的保留與新的統(tǒng)一《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guī)定不一致所引起的,就此一系列問題作一闡述,以供商榷
關鍵詞: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合同形式;保留;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對合同訂立的形式采取“不要式”原則。公約第11條規(guī)定:“銷售合同無須以書面訂立或書面證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條件限制。銷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證在內的任何方法證明!蔽覈枪s的締約國,在簽署《公約》時對該條款作了保留。但是1999年頒布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放棄了以前必須是書面形式的規(guī)定,采取了不要式原則或形式自由原則。由于《合同法》適用于國內、涉外合同,因此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也可以采用書面之外形式訂立,于是產生了如下幾個問題:
1 我國在《公約》中所作的保留與《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guī)定有無沖突?
這里所指的沖突是指與條約所引起的國際法上的義務是否矛盾,要搞清我國政府對《公約》所作的保留與《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guī)定是否沖突,首先要明確我國政府所作保留的性質!毒S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條第1款d項將條約的保留定義為“一國于簽署、批準、接受、贊同或加入條約時所作之片面聲明,不論托辭或名稱為其目的在摒除(exclude)或更改(modify)條約中若干規(guī)定對該國適用時之法律效果!边@一定義明確地闡明:條約保留的效果是排除或修改保留國對有關條款的義務,即保留是排除一項條約義務而不是承擔一項條約義務
從實質上講,保留所具有的排除意義就是“限制了保留國應承擔的整個條約義務的范圍,而同時相應增大了保留國的權利范圍”
明確了保留的性質,就容易理解《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的規(guī)定并不與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相矛盾。因為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形式要求方面,我國只是排除了承認非書面締結的合同為形式上有效成立的義務,卻沒有承擔非書面合同為形式上無效的義務。所以當國際貨物銷售合同的締結如能以非書面的方式證明,我國法院就應當依據(jù)《合同法》承認其在形式上為有效成立
2 非書面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
《公約》適用的原則是“對公約締約國的當事人來說,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公約》自動適用,對口頭形式作出保留的除外!睋(jù)此,口頭合同很明顯不適用《公約》,但當事人如希望適用公約,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規(guī)定,從而選擇適用合同。適用混亂的情形主要是口頭締結的,沒有對適用法律作出選擇的合同,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一方是我國當事人,另一方所屬國是《公約》另一締約國且該國亦對《公約》第11條提出保留,則根據(jù)“約定必須遵守”的原則,應適用《公約》的規(guī)定,從而排除國內法的適用,非書面締結的合同無效
。2)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一方是我國當事人,另一方所屬國是《公約》另一締約國,該國對《公約》第11條未提出保留,但也未對中國所作的保留提出反對,也應適用《公約》的規(guī)定。與此同時,根據(jù)《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1條的規(guī)定,該合同的形式應受我國所提出的保留的約束。此類合同也排除了國內法的適用
。3)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一方是我國當事人,另一方所屬國是《公約》另一締約國,該國對《公約》第11條未提出保留,但對中國所作的保留提出反對,則根據(jù)《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1條的'規(guī)定,在合同的形式方面不適用《公約》的規(guī)定,而應根據(jù)法院地或仲裁地的沖突法確定該合同形式的準據(jù)法。如果根據(jù)國際私法規(guī)則適用不承認口頭合同的國家的法律,合同就應符合該國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要求,即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口頭合同無效。反之,如果適用的是沒有作出保留的國家的法律,合同雖然是以非書面達成的,也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4)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一方是我國當事人,另一方所屬國不是《公約》締約國,則公約不予適用”。當事人可以選擇合同準據(jù)法。沒有選擇的,則根據(jù)法院地或仲裁地的沖突法確定該合同形式的準據(jù)法。此時,如果根據(jù)國際私法規(guī)則適用我國法律,在《合同法》生效后,如不存在對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提出書面要求的其它法律、法規(guī),合同可采用非書面形式
。5)如果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所屬國均非《公約》的締約國,則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合同準據(jù)法,沒有選擇的,則根據(jù)法院地或仲裁地的沖突法確定該合同形式的準據(jù)法
3 保留是否應撤回?
筆者認為我國應盡快撤回對《公約》的保留,盡管在合同形式的法律適用上不存在混亂,但無法回避在該問題上《合同法》的立法趨向與《公約》保留所產生的法律后果之間出現(xiàn)的矛盾與沖突。為此,應盡快撤回保留,理由如下:?
。1)我國提出保留的依據(jù)已失去,保留已無意義。依據(jù)《公約》第96條的規(guī)定,締約國依照第12條對第11條提出保留的條件是:其本國法律規(guī)定銷售合同必須以書面訂立或書面證明。在新的《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訂立合同的情況下,我國當時提出保留的依據(jù)顯然已不存在
。2)我國在法律上負有使國內立法與所參加的國際公約協(xié)調一致的責任。盡管國內法國際法分屬兩個不同的法律體系,“國內法的修改并不直接影響一國所參加的國際條約”
但根據(jù)國際法的一般原理,這兩個不同的法律體系之間存在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的關系,一國在制定國內法時必須考慮國際法的要求:在參與制定國際法時,也必須考慮國內法的既有規(guī)定。在目前我國《合同法》對合同形式的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的情況下,我國有必要消除國內立法與對《公約》所持的立場不協(xié)調之處
(3)我國撤回對《公約》的保留,符合當今國際社會以非要式合同代替要式合同的立法潮流。隨著現(xiàn)代科學技術的迅速發(fā)展,國際經濟貿易活動范圍的日益擴大發(fā)展及交通通訊工具的日趨發(fā)達,各國合同法對于合同形式的要求不斷放寬,不少國家在立法上采用非要式合同為主,要式合同為輔的原則,以適應現(xiàn)代經貿快捷、簡便的需要。表現(xiàn)在國際立法領域,繼1980年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后,1994年由羅馬統(tǒng)一私法協(xié)會通過的《國際商事合同通則》也規(guī)定合同形式不受限制,可采用包括人證在內的任何方式。毫無疑問,我國適時撤回對《公約》的保留,既保證了國內立法與有關國際條約的協(xié)調一致,又順應了在合同形式方面的國際立法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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