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基《飲泉亭記》原文及譯文
飲泉亭記
【明】 劉基
昔司馬氏①有廉臣焉,曰吳君隱之,出刺廣州,過貪泉而飲之,賦詩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杯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逼浜,隱之卒以廉終其身,而后世之稱廉者,亦必曰“吳刺史”焉。有元憲副吳君為廣西時,名其亭曰“飲泉”,慕刺史也,而憲副之廉,卒與刺史相先后。
至正十四年,憲副之孫以時,以故征士②京兆杜君伯原所書“飲泉亭”三字,征予言。予舊見昔人論刺史飲泉事,或病其為矯心,甚不以為然。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說,正人心,揚公論,皆當見而為之,又何可病而譏之哉?
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爭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人心之貪與廉,自我作之,豈外物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飲之者死,我乃奮其不畏之氣,冒而飲之,死非我能奪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強飲焉,是矯也,是無益而沽名也,則君子病而不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禮以立之,驅(qū)之以刀劍而不為不義屈,臨之以湯火而不為不義動,夫豈一勺之水所能幻移哉?
人之好利與好名,皆蠱于物者也,有一焉,則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若刺史,吾知其決非矯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篤也,故飲之以示人,使人知貪廉之由乎內(nèi),而不假乎外,使外好名而內(nèi)貪濁者,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夫是之謂植正道,遏邪說,正人心,揚公論,真足以啟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齊下矣。
番禺在嶺嶠外,去天子最遠,故吏于其地者,得以逞其貪。貪相承習為故,民無所歸咎,而以泉當之,怨而激者之云也。刺史此行,非惟嶠外之民始獲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夫民,天民也,泉,天物也,一刺史得其人,而民與物皆受其賜。嗚呼,偉哉!以時尚氣節(jié),敢直言,見貪夫疾之如仇,故凡有祿位者,多不與相得。予甚敬其有祖風也,是為記。 (《誠意伯文集》卷六)
【注】①司馬氏:代指西晉。②征士:不就朝廷征聘之士。
9.對下列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卒與刺史相先后 卒:最終
B.夫豈一勺之水所能幻而移哉 幻:惑亂
C.貪相承習為故 故:緣故
D.多不與相得 得:投合
10.下列各組句子中,全都屬于贊揚吳刺史的一組是 (3分)
、 其后,隱之卒以廉終其身
、 而容有死之理而強飲焉
③ 明而自信,篤也
、 有一焉,則其守不固
、 非惟嶠外之民始獲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
、 敢直言,見貪夫疾之如仇
A. ①③⑤B. ②④⑤C. ②④⑥ D.①③⑥
11.下列對原文有關(guān)內(nèi)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確的一項是 ( 3 分)
A.首段概述吳刺史飲貪泉、賦詩,廉潔終老,憲副吳君用“飲泉”給亭命名等事情,為下文議論張本。
B.第②段中作者批評一些人對吳刺史飲貪泉事的非議;認為君子樹立廉潔的榜樣,有利于匡正世風。
C.第③段中作者認為吳刺史冒死飲泉,具有無所畏懼的勇氣,是大丈夫之所為,值得世人學習。
D.末段指出以“貪”命名泉的原因,表達了百姓對污吏的憎恨,并點明寫這篇記的緣由。
12.請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畫線的語句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9分)
(1)或病其為矯心,甚不以為然。(3分)
(2)人心之貪與廉,自我作之,豈外物所能易哉?(3分)
。3)番禺在嶺嶠外,去天子最遠,故吏于其地者,得以逞其貪。(3分)
參考答案:
9.C(故:慣例、老例)
10.A (②與吳刺史無關(guān);④是作者對于“人之好名與好利”的議論;⑥是對吳以時品行的贊揚)
11.C (“吳刺史冒死飲泉”這一說法于原文無據(jù))
12.(1)(3分)有人指責他矯情(或譯為“故作姿態(tài)”、“掩飾真心”等也可),很不認為他的行為是對的。(得分點:“或”、“病”、“然”各l 分)
(2) (3分)人心的貪婪與清廉,是從自己(內(nèi)心)產(chǎn)生的,難道是身外之物(或外在的事物)所能改變的嗎?(得分點:“自我”l 分,“易”1 分,反問句式l 分。)
(3) (3分)番禺在嶺嶠之外,距離天子最遠,所以在那個地方做官的人,能夠放縱貪婪之心。(“去”、“吏”的活用為動詞各1分,大意對1分)
【參考譯文】
從前西晉有一個廉潔的官員,名叫吳隱之,出任廣州刺史,經(jīng)過貪泉飲水,賦詩說:“古人說此水,飲一杯值千金。如果讓伯夷、叔齊來飲,應(yīng)當是始終不變心的!焙髞韰请[之最終以其廉潔自律而終其一生。后人稱道廉潔之士時,也一定會稱(他)為“吳刺史”。元代憲副吳君任職廣西時,把(貪泉邊)的亭子命名為“飲泉”,是欽慕吳刺史的(緣故);而憲副的廉潔,最終可與吳刺史相提并論。
至正十四年,憲副的孫子吳以時,拿著以前的征士京兆杜伯原所寫的“飲泉亭”三個字,來征求我的.意見(向我求取文章)。我過去看過前人談?wù)搮谴淌凤嬋氖,有人指責他矯情(或 “故作姿態(tài)”, “掩飾真心”),很不認為他的行為是對的。君子用自身的行為來樹立榜樣,能用來培植正道,遏制邪說,匡正人心,弘揚公道的,(大家)都應(yīng)當看到并且學習,又怎么可以指責并譏諷他呢?
一個人的壽命長短是上天決定的,不可以憑借人力爭取就能得到的。然而做惡事或善事,卻是由自己決定的。人心的貪婪與清廉,是從自己內(nèi)心產(chǎn)生的,難道是身外之物(或“外在的事物”)所能改變的嗎?假如那里有(一口)泉水,說是喝了的人會死,我卻奮發(fā)那種無所畏懼的勇氣,冒死飲用,死亡不是我能決定的,而懷抱必死的念頭而勉強飲用,這就是矯情,這是沒有好處而是沽名釣譽,那么君子就會指責并且不去做這樣的事。大丈夫的心胸,要用仁義充實,要用禮儀確立,用刀劍逼迫卻不被不義之行所屈服,面對如湯似火一樣的險境而不被不義之行所撼動,那難道是一勺水所能惑亂和改變的嗎?
人們喜好名利,都是被外物所蠱惑,(好名與好利)只要有一樣,那么(他)的操守就不能穩(wěn)固,因而外物就能夠改變他了。像吳刺史這樣的人,我知道他決不是矯情來沽名釣譽的人,只因為他深知道義,明智而自信,忠心實意,所以(他)飲了泉水來昭示世人,讓人知道貪婪與廉潔都是發(fā)自內(nèi)心的,而不是借助外物的(力量)的,讓那些表面上追求名聲然而內(nèi)心貪婪污濁的人,不能用借口來減輕自己的罪過,這就是所說的扶植正道,遏制邪說,匡正人心,弘揚公道,真的是能夠使愚頑的人開啟心智,使懦弱的人變得自立,他的功績不在伯夷、叔齊之下啊。
番禺在嶺嶠之外,距離天子最遠,所以在那個地方做官的人,能夠放縱貪婪之心。貪婪互相沿襲,成為慣例,百姓沒有可以歸罪的對象,于是讓泉水承擔(這個罪名),(喝了貪泉之水的人會變貪)這是怨恨激憤的人的說法。吳刺史這種行為,不只是使嶺外之民開始蒙受天子的恩惠,而且也讓泉水得以洗清它的冤屈。百姓,是上天的子民;泉水,是蒼天的賜物。一個刺史的職位如果能有合適的人(來擔任),那么百姓與萬物都蒙受恩賜。啊,真是偉大啊!吳以時崇尚高尚的氣節(jié),敢于直言,看見貪婪之人嫉恨如仇人,所以凡是有俸祿爵位的人,大多不能與他相互投合。我很是敬重他有祖輩的風范,因此寫了這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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