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丘員外歸山居》原文注釋及作者介紹
作品介紹
《送丘員外歸山居》的'作者是韋應(yīng)物,被選入《全唐詩》的第189卷。
原文
送丘員外歸山居
作者:唐·韋應(yīng)物
郡閣始嘉宴,青山憶舊居。
為君量革履,且愿住藍輿。
注釋
、偾鸬び写鹪姟斗畛觏f蘇州使君》。
、诳らw:郡齋的樓閣。舊居:指丘丹所隱之地,在臨平山。
、鄹锫:皮制鞋子。
、茏:停。藍輿:竹轎,同“籃輿”。
作者介紹
韋應(yīng)物(737—792),中國唐代詩人。京兆長安(今陜西西安)人。15歲起以三衛(wèi)郎為玄宗近侍,出入宮闈,扈從游幸。安史之亂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職,始立志讀書。代宗廣德至德宗貞元間,先后為洛陽丞、京兆府功曹參軍、鄂縣令、比部員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蘇州刺史。公元791年(貞元七年)退職。世稱韋江州、韋左司或韋蘇州。
韋應(yīng)物是山水田園詩派著名詩人,后人每以“王孟韋柳”并稱。其詩以寫田園風(fēng)物著名,詩風(fēng)恬淡高遠,以善于寫景和描寫隱逸生活著稱,涉及時政和民生疾苦之作,亦頗有佳篇。作其品今傳有10卷本《韋江州集》、兩卷本《韋蘇州詩集》、10卷本《韋蘇州集》。
繁體對照
卷189_60送丘員外歸山居韋應(yīng)物
郡閣始嘉宴,青山憶舊居。
為君量革履,且願住藍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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