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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余良肱傳原文及翻譯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錄于《四庫全書》史部正史類。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宋史余良肱傳原文及翻譯,歡迎閱讀參考。
宋史·余良肱傳
原文:
余良肱,字康臣,洪州分寧人。第進士,調(diào)荊南司理參軍。屬縣捕得殺人者,既自誣服,良肱視驗尸與刃,疑之曰:“豈有刃盈尺而傷不及寸乎?”白府請自捕逮,未幾,果獲真殺人者。民有失財物逾十萬,逮平民數(shù)十人,方暑,榜掠號呼聞于外;或有附吏耳語,良肱陰知其為盜,亟捕話之,贓盡得。
改大理寺丞,出知湘陰縣。縣逋米數(shù)千石。歲責里胥代輸,良肱論列之,遂蠲其籍。通判杭州,江湖善溢,漂官民廬舍,良肱累石堤二十里障之,潮不為害。時王陶為屬官,常以氣犯府帥,吏或訴陶,帥挾憾欲按之,良肱不可曰:“使陶以罪去,是以直不容也!睅浰煲选:筇展儆诔,果以直聞。知虔州,士大夫死嶺外者,喪車自虔出,多弱子寡婦。良肱悉力振護,孤女無所依者,出俸錢嫁之。以母老,得知南康軍。丁母憂,服除,為三司使判官。
方關、陜用兵,朝議貨在京民錢,良肱力爭之,會大臣亦以為言,議遞格。內(nèi)府出腐幣售三司,三司吏將受之,良肱獨曰:“若賦諸軍,軍且怨;不則貨諸民,民且病。請付文思院!
改知明州。朝廷方治汴渠,留提舉汴河司。汴水淀淤,流且緩,執(zhí)政主狹河議。良肱謂:“善治水者不與水爭地。方冬水涸,宜自京左浚治,以及畿右,三年,可使水復行地中。”弗聽。又議伐汴提木以資狹河。良肱言自泗至京千余里江淮漕卒接踵暑行多病喝【注】藉蔭以休又其盤根錯與提為固伐之不便屢爭不能得,乃請不與其事。執(zhí)政雖怒,競不為屈。改太常少卿、知潤州,遷光祿卿、知宣州,治為江東最。請老,提舉洪州玉隆觀,卒,年八十一。
。ㄟx自《宋史·列傳第九十二》)
【注】喝:yè,因暑、汗、煩而聲昔嘶啞噎塞。
譯文:
余良肱,字康臣,是洪州分寧人。進士及第,調(diào)任荊南司理參軍。屬縣捉到一個殺人疑兇,他自己已經(jīng)無辜服罪,余良肱查驗尸體和刀刃,(余良肱)懷疑說:“哪里有刀刃滿一尺而傷口不到一寸的呢?(向)府署稟告請求讓自己去抓捕(兇手),不久,果然捕獲了真正的殺人兇手。百姓有人丟失財物超過十萬貫,逮捕了幾十個平民,正逢暑天,拷打號叫的聲音在外邊也可聽到;有人附著府吏的耳朵說話,余良肱暗中查知他是盜賊,馬上逮捕審問他,贓物全部搜獲。
改任大理寺丞,又出任湘陰知縣?h里拖欠幾千石稅米,每年責令鄉(xiāng)里公差代為繳納,余良肱上書陳述這件事,于是免除了簿籍上(的這筆稅米)。擔任杭州通判,江湖常常泛濫,沖毀官員百姓房屋,余良肱堆筑二十里石堤以阻擋湖水,湖水不再造成禍害。當時王陶做屬官,常常因為耿直之氣冒犯府帥,府吏中有人控告王陶,府帥挾私恨想查辦王陶,余良肱不同意說:“假使王陶因為得罪離職,這是因為(他)耿直而不被容納!备畮浘屯V梗ù耸拢。后來王陶在朝廷做官,果然因為耿直聞名。后任虔州知州,士大夫死在嶺外的,喪車經(jīng)過虔州,大多是弱小的子女和守寡的婦女(扶喪)。余良肱全力賑濟呵護,無依無靠的孤女,(他)拿出俸錢來幫她出嫁。因母親年老,得以擔任南康軍知軍。遭逢母親去世,守喪期滿,擔任三司使判官。
正值關、陜發(fā)生戰(zhàn)事,朝廷商議借貸在京百姓的錢,余良肱竭力爭執(zhí),正好大臣們也拿(此事)進言,這項提議就被擱置。內(nèi)府拿銹蝕的錢幣推銷給三司,三司的官吏準備接受,只有余良肱說:“如果發(fā)給各路軍隊,軍隊將會怨恨;如果不(發(fā)給軍隊)就會(拿銹蝕的錢幣)向百姓購買貨物,百姓又將困苦。請求交付文思院(重鑄)。”
改任明州知州。朝廷正要治理汴渠,留任(他)管理汴河司。汴水淤積,水流又慢,執(zhí)政主持使河道狹窄的商議。余良肱認為:“善于治水的人不和水爭地。正值冬大水干涸,應當從京城東邊疏通治理,進而治理到京城西邊,經(jīng)過三年,可以使水又在河地中流淌。”(執(zhí)政)不聽。執(zhí)政又提議砍伐汴河堤岸上的樹木(建立木岸)來助河道變窄。余良肱說:“從泗州到京城一千多里,從江、淮來的漕運兵卒接連不斷,暑天行路大多以燥熱而聲音嘶啞噎塞為痛苦,靠樹蔭來休息。再者那些樹木盤根錯節(jié),與堤岸共為堅固,砍伐這些樹木不利。余良肱屢次爭執(zhí)不能獲準,于是請求不參與治理汴河的事。執(zhí)政雖然生氣,
(余良肱)始終不向(他)屈服。改任太常少卿、潤州知州,又調(diào)任光祿卿、宣州知州,政績?yōu)榻瓥|第一。請求告老還鄉(xiāng),掌管洪州玉隆觀,去世,享年八十一歲。
《宋史》簡介
《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錄于《四庫全書》史部正史類。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脫脫和阿魯圖先后主持修撰!端问贰肥嵌氖分衅铋L的一部書。它和《金史》《遼史》一樣,也是早就擬定編修,也準備了較為充足的資料,但由于“正統(tǒng)之爭”而始終未能進行,直到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年),才開始編修,于元順帝至正五年(1345年)編修完成,歷時兩年半。
全書共496卷,包括本紀47卷、志162卷、表32卷、列傳255卷。書中所載,起于宋太祖建隆元年(公元960年),終于南宋趙曷祥興二年(1279年),共計320年的歷史。這部史書,包含北宋和南宋的全部歷史。
《宋史》篇幅浩繁,但成書時間很短,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宋朝政府十分重視對歷史的編修,當時宋政府設立的編寫史書的機構也非常完善,因此保留到元朝時的史料極其豐富!端问贰吩诰幮捱^程中,很多資料都是從宋朝的史料中原文摘取的!端问贰芬驗槌蓵鴷r間短,因此顯得比較粗糙,再加上文字水平較差,歷來受到很多非議。但它對我們研究宋王朝的整個歷史有著極其重要的史料價值。
作者介紹
蔑里乞脫脫
脫脫(1314年-1355年),亦作托克托,亦作脫脫帖木兒,蔑里乞氏,字大用,蒙古族蔑兒乞人。脫脫幼養(yǎng)于伯顏家,從浦江吳直方學。元朝元統(tǒng)二年(1334年),脫脫任同知宣政院事,遷中政使、同知樞密院事、御史大夫、中書右丞相。當時伯顏為中書右丞相,權傾朝野,向為元順帝所忌,脫脫恐受其累,與順帝密謀逼退伯顏。
至正元年(1341年)脫脫為相,大改伯顏舊政,復科舉取士。至正三年(1343年),脫脫主編《遼史》、《宋史》、《金史》,任都總裁官。至正四年(1344年),脫脫因病辭職,到至正九年(1349年)復出為相,發(fā)行新鈔票“至正交鈔”,并派賈魯治理黃河,成績斐然卓著,贏得水患災民的民心,上賜號答剌罕(意謂:自在),被贊譽為“賢相”。
至正十二年(1352年)九月,脫脫親率大軍鎮(zhèn)壓鎮(zhèn)壓徐州芝麻李紅巾軍起義,執(zhí)意屠城,軍事成就卓著,功封太師。至正十四年(1354年),脫脫被派往討伐高郵(今屬江蘇)張士誠起義軍,正酣戰(zhàn)即將攻陷士誠之際,為朝中彈劾,功虧一簣。事因皇太子不滿“未授冊寶之禮”,而支持康里人哈麻彈劾脫脫,致使脫脫于至正十五年(1355年),革職流放云南,后被中書平章政事哈麻假傳元順帝詔令自盡。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昭雪復官。脫脫的死使得他殫精竭慮修補元王朝統(tǒng)治的堤壩付諸東流,也成為元王朝走向崩潰滅亡的轉折點。
阿爾拉·阿魯圖
阿爾拉·阿魯圖,(生卒年待考),蒙古族,蒙古阿兒剌部人。元朝末期重臣。
元順帝(元惠宗)孛兒只斤·妥歡貼睦爾執(zhí)政時期,中書右丞相蔑里乞·脫脫于元至正四年(公元1344年)農(nóng)歷5月因病辭職,由阿爾拉·阿魯圖繼任中書右丞相。
阿爾拉·阿魯圖繼脫脫之后,主持了纂修遼、金、宋三史,頒《至正條格》等工作,特別是三史中的《宋史》部分,是由阿爾拉·阿魯圖主持的。
雖然在參與修纂《宋史》的人之中,阿爾拉·阿魯圖名為都總裁,但他素不識漢字,因而并沒有參與實際編修,但他在財政、管理、史料提供上給予了莫大支持,因此在元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三史皆修成,中書右丞相阿魯圖奏進。《宋史》在三史中雖然是最后完成,但只歷時兩年半。
阿爾拉·阿魯圖主持《宋史》的修撰,在時間上是相當倉促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存在許多問題和缺陷,盡管如此,《宋史》仍為極其重要的史書,為二十四史之一,仍然發(fā)揮著不可取代的作用。在這一方面,阿爾拉·阿魯圖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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