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和完善財會制度會議紀要范文
9月12日上午8時,在政府三樓會議室召開了加強和完善財會制度工作會議。會議由的一個地方黨委書記主持。副長、紀檢委員、黨委秘書付、財政所長、財政現金、土地所長、經管站長、文化站長、林業(yè)站長、農業(yè)站長、防保站長、水利站長、農機站長云、敬老院院長出席了會議。
財政所長劉成紅首先傳達了遼中政辦39號《轉發(fā)某地財政局關于加強全某地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遼中政辦發(fā)40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全某地各單位內部財會管理制度的通知》,并指出了我的一個地方各站所財會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財會人員不健全,無財會內控制度,新老會計賬交接不清,現金結余過大,收費無明細。紀檢委員XX就前段審計結果指出,我的一個地方部分站所收費項目無依據無標準,有的只有一個人管理賬目,沒有做到一人一事一票,招待費、車費數額過大,沒有按照標準執(zhí)行,條子審批手續(xù)不健全,審批過程不嚴格。
會議分析了我的一個地方各基層站所在財會管理上存在問題的原因,并對今后如何加強和完善的一個地方屬各站所財會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內容如下:
1、各站所在財務交接工作中,賬目要銜接好,無賬的站所要從新建立賬目;
2、要設立財會人員,實行銀行存款印鑒分離,嚴格執(zhí)行財經制度,完善內部工作崗位職責;
3、各站所財務制度健全、管理完善,即可設立銀行存款賬號;
4、經管站要管理好十個村的統(tǒng)籌賬,各村賬目必須銜接好,要嚴格把關,堅決按照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和的'一個地方政府下發(fā)的文件執(zhí)行;
5、嚴格執(zhí)行財務審批程序,要有經手人、站所長審核,后報主管副的一個地方長審批;財政所、經管站必須經的一個地方長審批,否則不準核銷;
6、各站所每月必須向主管副的一個地方長、的一個地方長報資金平衡表;
7、十月末由的一個地方紀委牽頭再度審查,主管的一個地方長要跟蹤監(jiān)督好所負責站所財會工作,月末聽取匯報;
8、各站所財務由的一個地方財政所負責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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