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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反擔保合同

        時間:2023-07-07 09:45:51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反擔保合同[必備]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guī)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反擔保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反擔保合同[必備]

        反擔保合同1

          反擔保人(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二交通銀行_______分行:

          年月日(以下簡稱甲方)與年月日(以下簡稱乙方)簽訂第號合同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合同和擔保的所有條款;我們保證甲方將如期履行本合同及擔保合同的所有義務;對于擔保合同項下甲方的所有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根據擔保條款向擔保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所有款項以及由此產生的預付款利息和費用(以下簡稱“應付款項”),我方保證承擔償還或/和賠償的連帶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義務,貴行有權直接向該擔保人索賠,無需先向甲方收回或/和處分抵押物,該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行第一份書面索賠通知后十日內,以擔保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無條件支付甲方欠貴行的款項,預付款利息金額計算至該擔保人實際付款之日。上述付款通知作為付款證明,對該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保證人未能在前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的,給貴行造成的延期支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由保證人承擔;同時,貴行有權從該擔保人的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欠款及延期利息,該擔保人承諾不提出任何異議或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貴行以貸款的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方保證無條件按貴行規(guī)定的格式為貸款單獨出具擔保。

          5.出現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無論是否提前通知保證人,本保函第1、2、3條規(guī)定的連帶責任完全不受影響,本保函繼續(xù)有效。

          (1)本保函項下各方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和企業(yè)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2)貴行延遲行使擔保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支付給予任何寬限;

          (3)擔保項下的`權利轉讓;

          (4)應雙方要求,延長保函有效期;

          (5)擔保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擔保金額發(fā)生變化的,本擔保的擔保責任不變,按照原擔保的最高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前,保證人不能行使因履行本保函義務而獲得的請求權。如甲方向保證人提供抵押物,未經貴行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行使抵押物項下的權利;如果貴行同意處分抵押物,則保證所有收益首先用于償還貴行上述“應付款項”。

          8.擔保人將按貴行要求定期提供相關財務報表,并及時通知貴行第五條第(一)項中擔保人的變更情況。

          9.本保函自簽發(fā)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合同項下的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后終止。

          10.本保函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可能通過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將向你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保函一式四份,貴行執(zhí)兩份,甲方和本擔保人各持一份。

          擔保人姓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簽發(fā)日期:_______

          開戶銀行和賬號:_______

        反擔保合同2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xù)性,不因乙方發(fā)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并給予協(xié)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fā)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

          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蛞匀魏斡锌赡芪<捌鋼D芰Φ姆绞教幹觅Y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yōu)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fā)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或

          第五條的規(guī)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fā)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fā)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fā)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甲乙雙方簽章后,該合同即時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3

          抵押權人:

          鄭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鑒于甲方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現自愿以自有房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guī)定,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簽訂本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乙方與C女士于x年x月簽訂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據其與乙方之約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載金額借款及后續(xù)可能發(fā)生的其他借款之擔保。為減少甲方擔保風險,現乙方以位于西安市高新區(qū)xx號的自有房產,為甲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 用于反擔保的房產狀況

          乙方用于向甲方抵押的房產坐落于西安市高新區(qū)xx號,房號6B,建筑面積xx平方米,用途為廠房。房產證號為:西安市房權證高新區(qū)字第xx號。該房產為甲方自有房產。

          第三條 反擔保所擔保的債權及擔保方式

          1、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系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為乙方向C女士連續(xù)提供擔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擔保債權。

          2、本合同所擔保債權范圍包括:

          A、甲方保證人義務范圍內應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應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B、實現借款合同債權和本合同抵押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拍賣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仲裁費、評估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等)。

          3、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抵押。

          第四條 反擔保最高數額

          甲乙雙方約定,反擔保的最高數額為人民幣xx萬元整(大寫人民幣xx萬元)。

          第五條 反擔保期間

          自乙方與C女士簽訂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與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簽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債務清結之日止。

          第六條 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效力獨立存在,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間保證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則乙方以抵押物對C女士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并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1、甲方履行了保證合同中的代償義務后未受乙方清償的;

          2、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期滿,乙方未及時還款導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況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開始實現抵押權;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4、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額外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第八條 抵押權實現方式

          1、當出現第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A、甲乙雙方達成協(xié)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B、依照法律規(guī)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第九條 抵押手續(xù)辦理及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必須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西安市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本合同項下反擔保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保證:乙方權利機關對于本合同的簽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經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內部手續(xù),且授權簽署本協(xié)議的人員確實具有簽署本協(xié)議之權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秉持最大誠信原則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協(xié)商解決可能發(fā)生的爭議。如協(xié)商無法解決爭議,合同任一方均可就爭議事項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關本合同的所有磋商、變更、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經有權人簽署的紙質介質、傳真、電子郵件。

          第十三條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抵押登記備案機關留存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xié)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并履行了法定登記備案手續(xù)后生效。

          甲方:鄭州A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反擔保合同4

         。撸撸撸咩y行:

          甲方(名稱)與乙方(名稱)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guī)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guī)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guī)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guī)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guī)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xù)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yè)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常:椣聶嗬蛔屌c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fā)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xié)商解決,經協(xié)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zhí)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擔保人名稱:

         。ǚㄈ斯拢

          簽發(fā)人:

          職務:

          簽發(fā)日期:

          擔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及賬號:

        反擔保合同5

          股權質押反擔保合同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根據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

          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當事人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為 %,有權簽訂本協(xié)議并履行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xié)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xié)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xié)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擔保 公司在本協(xié)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zhí)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xù)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xù)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xù)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xù),并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guī)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guī)定,經與甲方協(xié)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fā)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zhí)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

          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xié)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反擔保合同6

          XX銀行_____

          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下稱乙方)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就_____項目簽訂了第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

          應甲方要求,XX行與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第_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元整的第____號保函(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XX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們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XX行按保函規(guī)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契約規(guī)定履行支付義務,XX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XX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guī)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XX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XX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XX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XX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XX行規(guī)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5.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guī)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xù)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yè)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2)XX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而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如果保函金額發(fā)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以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義務而獲得的求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XX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XX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XX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8.本擔保人將按XX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5條第

          (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XX行。

          9.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XX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10.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盡量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將向XX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XX行執(zhí)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擔保人名稱:(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發(fā)日期:_____開戶行及帳號:_____

        反擔保合同7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一、甲方與乙方于年月款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圓整。)

          二、應乙方要求,丙方自愿為以上借款合同共計小寫: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圓整)同意出具反擔保,特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證事項: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義務;

         。2)、對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項上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借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計算利息)以及違約滯納金(注:未還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計算收取違約滯納金)丙方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規(guī)定支付義務,乙方即有權直接向本擔保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乙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乙方所欠款項,以借款抵押合同規(guī)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乙方,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扣押保證人名下資產(包括房產、汽車、公司股份、廠內所有機械設備、貨物等全部財產)作為償還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項擔保,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五、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擔保書規(guī)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xù)有效。本擔保書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驗范圍、企業(yè)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盡量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乙方執(zhí)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反擔保合同8

          甲方(借款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聯(lián)系地址:

          丙方(反擔保人): 身份證號: 電話:

          工作單位及電話: 聯(lián)系地址: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xié)商自愿簽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為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 申請 萬元的借款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丙方反擔保責任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及該筆貸款所發(fā)生的罰息(從代償之日起至還清上述款項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三、乙方借款到期且未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的,由丙方 代為償還借款本金、罰息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丙方承諾在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后兩個月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丙方如逾期不履行連帶法律責任,則按照本合同以及公證書的約定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

          五、丙方保證責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之日后兩年止。如甲乙雙方就還款時間達成延期協(xié)議的',丙方的反擔保責任期限順延至到期后兩年

          六、丙方授權其所在單位,可以扣收丙方工資用以歸還乙方沒有歸還的貸款本金、罰息、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七、甲方向乙方和丙方發(fā)出履約情況調查函的地址,以本合同中各自簽定的聯(lián)系地址為準。如乙方和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經營地址、聯(lián)系地址、電話、工作單位變更,必須在____日內親自到甲方辦公場所,以書面形式履行告知義務。如未告知,則乙方和丙方不得以聯(lián)系地址變更沒有收到履約情況調查函為由提出抗辯。

          八、甲、乙、丙三方如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核保人: 經辦人:

          乙方(借款人簽名、指紋):

          丙方(反擔保人簽名、指紋):

          丙方單位意見(加蓋公章、蓋章人簽名):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9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傤~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fā)生爭議、糾紛,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日期:篇2:借貸合同樣本:借款反擔保合同書借款反擔保合同書

          反擔保合同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而與債務人以及反擔保保證人簽訂的擔保合同。如銀行對借款人發(fā)放保證貸款時,保證人因要承擔風險,故要求借款人為自己再提供擔保,借款人為保證人所提供的擔保即屬反擔保。簽訂的合同即為反擔保合同。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二、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fā)生爭議、糾紛,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丙方:代表:代表:代表:日期:日期:日期:篇3:反擔保協(xié)議?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反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鑒于擔保人與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xié)議書》,合同編號:(以下簡稱“擔保協(xié)議”);

          鑒于擔保人與銀行分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保,(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并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愿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第一條反擔保人的陳述與保證

          1.1反擔保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反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于自愿,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反擔保人清楚地知道擔保人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等情況,并充分知曉擔保協(xié)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

          1.5反擔保人愿意以擁有的全部資產(不分區(qū)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6反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反擔保人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反擔保人違反企業(yè)章程和企業(yè)內部的其他規(guī)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反擔保人負責,反擔保人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二條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2.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2.11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幣種)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12擔保人依據擔保協(xié)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xié)議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對借款人應向擔保人支付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fā)生的其他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2在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范圍

          4.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xié)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fā)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保證期間

          5.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

          5.1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1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5.1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2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xié)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反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6.1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

          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向擔保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2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xié)議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擔保人通知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代借款人向擔保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3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6.4接受擔保人每半年對反擔保人進行的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反擔保人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并給予協(xié)助和配合。

          6.5對擔保人發(fā)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擔保人保證簽收并在簽收后3日內寄出回執(zhí),若反擔保人不回復,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6.6反擔保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人:6.6.1反擔保人發(fā)生隸屬關系的變更、主營業(yè)務范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6.6.2與反擔保人或反擔保人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6.6.3反擔保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fā)生惡化;6.6.4反擔保人出現或即將出現被解散、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擔保人為被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6.6.5其他可能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6.7反擔保人在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擔保人,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擔保人審查后認為不影響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并且書面同意之后,反擔保人才能付諸實施: 6.7.1反擔保人實行承包、租賃、聯(lián)營、托管;

          6.7.2反擔保人實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注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6.7.4反擔保人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yè);6.7.5反擔保人轉讓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6.7.6其他需要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事項。

          6.8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6.9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6.10在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后發(fā)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fā)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6.11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反擔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應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6.1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xù)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xù)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fā)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后果,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xié)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2若反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支付相當于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7.3若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xié)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反擔保人無擔保人主體資格或法律規(guī)定不允許反擔保人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7.3.2反擔保人的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guī)定,對外提供擔保;7.3.3其他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7.4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6.7項的規(guī)定,擔保人有權采取相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訴訟手段)制止反擔保人實施相關行為。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8.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經反擔保人及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xié)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8.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于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人仍應按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3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xù)有效,并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和深圳市地方法規(guī),若因本反擔保保證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擔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兩份,擔保人與反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反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10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以下簡稱《委托合同》)及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擔保合同》(以下簡稱《擔保合同》),甲方作為擔保人向貸款人向乙方借款人民幣1萬元,為保證甲方的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壹佰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從___年___月___日到___年___月___日。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后)中載明,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1)甲方代表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賠償基金占用費..賠償基金占用費以被賠償的全部債務為基礎計算,從賠償后的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計算。

          (2)委托合同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保證費。擔保費根據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金額、擔保率計算。

          (3)甲方為實現質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如律師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將質押及質押權利證書交甲方占有,甲方應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質押財產保管費元。

          六.其他特殊事項:

          (1)反擔保合同的公證、質押評估、登記、評估、保險、維護、保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其相關的產權證明及所有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在質押期內為質押辦理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保險期比保證期長六個月。質押保險的相關文件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押物在保險范圍內遭受損失,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以下原則處理獲得的保險賠償:

          1.甲方應存入指定賬戶;

          2.如果乙方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甲方將退還乙方全部保險賠償金;

          3.如果乙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本息,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將用于乙方清償對甲方的債務..

          如果甲方認為獲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保障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3)質押物移交甲方保管后,乙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但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或明顯貶值的除外。

          (4)甲方承諾妥善保管質押物。如因保管不善造成質押物丟失或損壞,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后15天內按市場價賠償乙方。

          (5)乙方不得隱瞞質押中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查封、扣押、質押權利等)。).

          (6)質押財產和權利的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取

          (7)甲方賠償后未能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賠償后10日內協(xié)商折價處理質押財產;如雙方未能在上述約定的`10日內協(xié)商,甲方將按乙方授權拍賣、出售質押財產,乙方應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實際價款,應當先向甲方清償(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所得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不足清償的,甲方依法向乙方另行追償不足部分;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額歸乙方所有,并在清償后15日內交付給乙方。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承包、租賃、合資、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變更、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停業(yè)、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所有權糾紛;

          4.停業(yè)整頓,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5.乙方因經營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受到處罰;

          6.公司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fā)生變化。

          第一種情況應提前七天通知甲方,第二至第六種情況應在三天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應在15日內將質押物及其產權證返還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10000元的_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還應當賠償。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某一條款,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一份給貸款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反擔保合同11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4、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5、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xù)性,不因乙方發(fā)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6、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7、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并給予協(xié)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8、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

          9、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10、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fā)生惡化;

          11、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12、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13、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4、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15、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16、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蛞匀魏斡锌赡芪<捌鋼D芰Φ姆绞教幹觅Y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yōu)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fā)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7、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18、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guī)定;

          19、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七、違約處理

          違約發(fā)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20、限期糾正違約;

          21、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22、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fā)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23、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4、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fā)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甲乙雙方簽章后,該合同即時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反擔保合同12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因 (被保證人)與質權人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質權人為被保證人與齊 (貸款人)簽訂的金額 萬元(人民幣),期限 個月《借款合同》(主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為確保被保證人切實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出質人愿意向質權人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當事人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質押標的

          1、出質人在被保證人處持有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并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股權份額詳見《股權質押清單》。

          2、被保證人注冊資本為 萬元,實收資本為 萬元(以工商登記信息為準)。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出質人質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擔保本金人民幣 (小寫:¥ )、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被保證人應當向質權人交納的評審費、擔保費、罰息,質權人實現上述債權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

          第三條 質押登記

          1、出質人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本合同的股權出質事項記載于被保證人的股東名冊,

          2、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第四條 質權的實現

          1、質權人代被保證人代償債務后,出質人無條件將本合同項下出質股權折價 元與質權人,并在質權人要求辦理股權轉讓登記之日起3日內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手續(xù)。出質人對股權折價不足以代償的部分仍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出質人及質權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出質股權的實現以此合同為準,不再另行協(xié)商。

          2、出質人應予配合質權人到有關部門辦理出質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xù)。

          第五條 出質人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1、出質人未在本合同項下擬質押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2、出質人自愿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zhí)行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財產保險、鑒定、登記、過戶、保管、公證、提存費用。

          3、在出質股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并協(xié)助質權人免受侵害。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承諾不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出售、轉移、質押或進行其他方式的處分,也不從事任何對被保證人的營運或財務狀況有損害的行為。

          5、質押期間質押股份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出質人須另行向質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6、出質人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并將轉讓

          7、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和相應的收入證明。

          8、出質人應積極行使股東權利以維持股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放棄股東權利和被保證人章程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9、如出質股權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六條 質權人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1、主合同履行期屆滿,被保證人未依主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權。

          2、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處分出質股權,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2.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解除主合同而發(fā)生質權人代償或造成質權人經濟損失。

          2.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yè)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3、有權要求出質人協(xié)助避免出質股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有權對出質人股權持有狀況進行監(jiān)督。

          5、有權對出質人影響被保證人經營狀況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并要求其糾正損害被保證人利益的行為。

          6、出質人未按本合同條款履行的,質權人有權與貸款方協(xié)商依照法律或約定采取措施保障債權并有權要求出質人賠償損失。

          第七條 違約及賠償

          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不充分地承擔本合同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應向質權人支付本合同約定反擔保范圍內全部金額每日5‰的違約金以及賠償由此給質權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如因本合同下的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

          第九條 合同生效、修改和文本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并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股權出質登記手續(xù)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被保證人應向質權人交納的評審費、擔保費、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3、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出質人仍承擔擔保責任;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4、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并由雙方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相關變更手續(xù)。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第十條 附件

          1《股權質押清單》,本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質人(蓋章):

          法人(簽字):

          質權人(蓋章):

          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3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

          乙方(抵押權人):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

          鑒于乙方為借款人___向出借人__借款__萬元(借款合同編號為:__ )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xié)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1)抵押房產狀況:房產座落于__建筑面積__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__,房產權利人:__共有權人:__,抵押房產價值:__。

          (2)抵押土地狀況:土地位于__,土地面積__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__,土地產權人:__,共有權人:__,抵押土地價值:__。

          第三條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范圍: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為乙方為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條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為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協(xié)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xié)議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四、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五、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并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七、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八、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xù)。

          九、抵押物權存續(xù)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范圍的,甲方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xù)作為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xié)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一十、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fā)生任何糾紛的,須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解壓手續(xù)。

          第十一條本協(xié)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托人(簽字):

          授權委托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14

          為了確保甲方與銀行簽訂的編號為的《授信協(xié)議》(以下簡稱主合同)和乙方與銀行簽訂的編號為的《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履行,甲方愿意為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提供專利權質押反擔保。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質物的設定

          第1條因乙方同意應甲方要求,按《委托保證合同》向甲方提供保證擔保,甲方自愿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第2條甲方自愿以所有權人的身份并以質押的形式將質物出質給乙方,作為甲方履行《委托保證合同》項下責任和義務的反擔保。

          第3條本合同項下質物為:9項實用新型專利權。(詳見權利質物清單)

          第4條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存續(xù)期間內所生的孽息及派生權益仍屬于本合同項下的質物。

          第二章質押反擔保的期限與范圍

          第5條質押反擔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之日止。

          第6條質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乙方實際向貸款方代為償還的資金總額、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其它乙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費用。

          第7條當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后,甲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三章質押登記及權利憑證的移交和保管

          第8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本合同的質押登記手續(xù)。

          第9條乙方在保管期間應妥善管理,以保持上述文件的安全、完好無損,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用途。

          第四章質物的提存

          第10條因質物有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機乙方權益,且甲方拒不提供相應擔保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11條乙方同意轉讓本合同質物的,甲方應將轉讓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五章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第12條甲方的保證

          12.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有權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并且在乙方保管上述證明文件期間,不得辦理相應的掛失手續(xù);

          12.2甲方是質物的唯一合法與實際所有權人,質物不存在專利權所屬方面的爭議。甲方有權將質物向乙方出質,并保證乙方對質物享有第一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

          12.3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出質行為不會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有關專利權的質押行為已經甲方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通過;(有關決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12.4甲方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作出過任何處分,該質物之上也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權利,且在解除本質押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對質物轉讓、贈與、放棄、質押、實施許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12.5甲方沒有也不進行任何有可能使乙方受到損失和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行為,不將該質物用于充抵與其他第三方之間之債務。

          12.6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完畢全部專利權質押登記手續(xù),并將《專利證書》原件、《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原件移交乙方保管。

          12.7甲方保證在質押期間內按時交納全部質押專利的專利年費。

          12.8甲方承諾在質押期間內維持全部質押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13條甲方的承諾

          13.1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公證、鑒定、估價、登記、過戶及保管等費用;

          13.2甲方按時交納為擁有和行使質押權利而應付的稅款、行政規(guī)費(例如:年費)及有關政府機構對其征收的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為繳付或延遲繳付上述任何一種款項而繳付的任何罰款或利息;

          13.3甲方按時采取所有必要和適當的措施,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各項規(guī)定,謹慎履行管理義務以保證其對質物的合法擁有權,并維護乙方根據本合同對質物的合法權益;為使乙方能順利的處置質物,甲方將按乙方的指示無條件采取一切措施與行動及簽署一切有關文件;

          13.4甲方在收到任何政府機構發(fā)出有關質物的任何通知或行政命令,或質物涉及任何訴訟、仲裁時立即通知乙方及提供有關詳情;

          13.5在質押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甲方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使乙方權利免受侵害;當質押期間出現專利糾紛時,甲方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相關糾紛,以使乙方之質押權利免受侵害;當質押期間出質之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甲方及時向乙方另行提供經乙方同意的補充擔保;

          13.6在主合同項下貸款未完全償還與支付前,甲方承諾在未經乙方同意前,不作出或允許發(fā)生任何可能導致乙方在質物上的權益遭受不利影響或妨礙乙方實現質權的行為;

          13.7主合同或《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合同的有效性時,甲方配合乙方修改、補充本合同,使其與主合同或《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規(guī)定要求相一致;

          13.8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jié)、修改或補充時,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

          第六章質押的性質

          第14條本合同中的質押具有連續(xù)性,連續(xù)性是指質押直至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止。甲方的分立、合并、破產、清算或解散均不會影響質押的有效性。

          第15條本合同中的質押具有獨立性,獨立性是指質押不受過去、現在和將來由甲方或第三方向乙方設立的其他擔保,或甲方和第三方對乙方的任何其他責任影響或替代。乙方在向甲方追償前,不需先向第三方追償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zhí)行。

          第七章質押的執(zhí)行

          第16條甲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6.1不履行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保證與承諾;

          16.2連續(xù)3個月或累計6個月不能按時結息;

          16.3違反主合同約定,主合同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而甲方未清償全部債務;

          16.4依主合同約定違約,主合同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而甲方未清償全部債務;

          16.5在擔保期間不遵守與乙方簽訂的《監(jiān)管協(xié)議》或提供虛假材料;

          16.6行為致使質物的價值減少,不足以為乙方擔保的債務提供抵押反擔保,乙方請求甲方提供補充擔保,沒有得到滿意的補充;

          16.7未經乙方同意擅自重復設定質押;

          16.8經評估證明甲方無法達到預期收益;

          16.9貸款期前2個月,已證明甲方沒有償還能力,也沒有切實可行的其他辦法;

          16.10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未得以清償完畢之前,甲方被宣告停業(yè)、清算、解散及破產,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繼續(xù)經營;

          16.11出現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17條在發(fā)生本合同第17條所述情況的任何時間(無論該情況是否延續(xù)),乙方有權行使下列一項或數項權力,甲方均放棄一切抗辯權:

          17.1要求甲方立刻償還與支付全部擔保債務;

          17.2依法處分質物,并從處分質物所得的款項中受償;

          17.3行使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

          第18條乙方有權按下列任何方式依法處分質物:

          18.1以質物折價抵償債務;

          18.2將質物拍賣或變賣,取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18.3依法律允許的任何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

          第19條乙方依據本合同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20條如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幣種與本合同項下質物處分所得價款幣種不同的,按處分所得之日國家公布的外匯牌價將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折算抵償。

          第21條在處分質押權力后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21.1支付處分質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及開支;

          21.2扣繳質物應繳納的稅項;

          21.3扣繳甲方根據主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

          21.4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直到債務完全清償與支付;

          21.5剩余金額(如有剩余)交還甲方。

          第八章乙方的權利

          第22條乙方可授權其代表在任何合理時間對質物狀況進行檢查。

          第23條乙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償。

          第24條乙方有權收取抵押物所生的孽息。

          第九章公證

          第25條自本合同鑒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在乙方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合同公證手續(xù)。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26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規(guī)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27條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質物的完備手續(xù)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糾紛、被撤銷、被宣告無效、已停止或已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28條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規(guī)定義務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擔?傤~的10%。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29條如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甲方無法依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于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十個法定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并提交當地公證部門出具的有關不可抗力發(fā)生的書面證明。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30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需要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xié)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中止

          第31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32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效力,不因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無效而無效。

          第33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四章附則

          第34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編號為:《權利質押清單》;

          第35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達成書面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6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及質押登記機關各執(zhí)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15

          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_____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xié)商,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并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機動車牌:

          4.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

          5.車輛識別代號:

          6.其他:機動車所有人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系指甲方擁有并提供用于為乙方設定反擔保抵押的財產,以及該財產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該等價值金額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并不作為乙方或其他有權方依據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對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物被甲方處分,則乙方抵押權自動及于甲方同類同價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反擔保范圍為《委托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并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于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yǎng)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xù)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xù),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抵押物的評估費用、保險費用、委托辦理抵押手續(xù)的費用和辦理抵押手續(xù)的費用等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主債權起始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限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實際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貸款銀行簽訂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準。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并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并以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xù)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采取查封、凍結、拍賣或采取其他強制執(zhí)行措施。

          (6)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7)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8)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9)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并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等紙質媒體、網絡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xié)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fā)生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yè)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xù)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yè)已公布并正在執(zhí)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xié)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xié)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后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公證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已經對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確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愿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本合同公證并申

          請賦予其強制執(zhí)行效力。公證的費用由丙方負責。

          2.甲方確認: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反擔保義務,若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guī)定為其發(fā)生代償,甲方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反擔保還款義務,否則,甲方將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

          3.丙方確認:如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guī)定為其發(fā)生代償,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

          4.甲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fā)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甲方是否收悉乙方發(fā)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甲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5.丙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fā)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丙方是否收悉乙方發(fā)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6.甲、乙、丙三方關于強制執(zhí)行的約定優(yōu)先于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條款。

          (二)、執(zhí)行證書的申請

          根據本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乙方有權向公證機關申請簽發(fā)執(zhí)行證書。并持有該證書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財產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序。

          第十六條、文本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陸份,甲、乙、丙、公證處四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簽訂。

          甲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乙方: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丙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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