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擔保人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擔保人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所簽訂《非名單制中小企業(yè)集團用戶入網擔保函》,該擔保函目的是為了滿足甲方所涉及用戶與甲方所簽訂電信合同的規(guī)定用戶人數條件,即乙方所提供擔保用戶人數必須達到一定數量才可簽訂相應的集團用戶電信合同及辦理所涉集團業(yè)務,并非對乙方所簽訂的所有用戶做擔保,基于此雙方明知的事實,甲方與乙方經協(xié)商,就相關事宜訂立以下條款,雙方遵照執(zhí)行:
一、乙方對所簽訂《非名單制中小企業(yè)集團用戶入網擔保函》中部分用戶(后附“華誠公司擔保明細”表格,以加蓋公司公章與法人名章為我公司承認擔保用戶)所承諾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在這些用戶以外的其他用戶違反與甲方電信合同約定時,乙方不承擔該擔保函中任何條款所約定的保證責任。
二、甲方承諾在本協(xié)議約定的用戶以外甲方承諾在本協(xié)議約定的用戶以外的其他用戶違反與甲方的電信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向乙方主張承擔擔保責任。
三、如甲方違反本協(xié)議約定,向乙方主張擔保函約定的`擔保責任,應向乙方按照所涉及用戶的數量承擔每位用戶__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依法維權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查詢費、交通費、復印費、打印費等各項費用。
四、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合同2
甲方:
乙方:
經兩方協(xié)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 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愿意支付乙方家長一次性賠償費用 元整。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此事處理即告終結,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甲乙兩方之間不再有任何相關此事的權利、義務。甲乙兩方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學校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五、本協(xié)議為兩方平等、自愿協(xié)商之結果,是兩方真實意思表示。
六、本協(xié)議內容甲乙兩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兩方明白違反本協(xié)議所涉及后果,甲乙兩方對此協(xié)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xié)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xié)議,本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甲乙兩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見證方執(zhí)一份。經兩方簽字后生效,甲乙兩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xié)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擔保人合同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協(xié)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fā)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
第五條借款方如不按規(guī)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xù)。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擔保人合同4
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系電話:
反擔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鑒于擔保人與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xié)議書》,合同編號:(以下簡稱“擔保協(xié)議”);
鑒于擔保人與銀行分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保,(以下簡稱“保證合同”),擔保人為借款人與貸款人將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借,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擔保。
在此,反擔保人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并確認以反擔保保證人的身份自愿向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現與擔保人簽訂以擔保人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
第一條反擔保人的陳述與保證
1.1反擔保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反擔保人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反擔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于自愿,反擔保人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反擔保人清楚地知道擔保人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等情況,并充分知曉擔保協(xié)議、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及其相關附屬合同的條款。
1.5反擔保人愿意以擁有的全部資產(不分區(qū)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6反擔保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反擔保人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并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反擔保人違反企業(yè)章程和企業(yè)內部的其他規(guī)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反擔保人負責,反擔保人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二條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2.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
2.11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幣種)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為準。
2.12擔保人依據擔保協(xié)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包括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xié)議之約定為準。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對借款人應向擔保人支付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fā)生的其他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2在反擔保人承擔全額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反擔保人的,各反擔保人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范圍
4.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xié)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以及擔保人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所發(fā)生的其他費用。
第五條保證期間
5.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
5.1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1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5.1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2.12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xié)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反擔保人的權利和義務
6.1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
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擔保人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向擔保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2反擔保人同意并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xié)議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擔保人通知后五天內,反擔保人無條件代借款人向擔保人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為反擔保人對擔保人之欠款。
6.3根據擔保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6.4接受擔保人每半年對反擔保人進行的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反擔保人有關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并給予協(xié)助和配合。
6.5對擔保人發(fā)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擔保人保證簽收并在簽收后3日內寄出回執(zhí),若反擔保人不回復,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文件。
6.6反擔保人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人:
6.6.1反擔保人發(fā)生隸屬關系的變更、主營業(yè)務范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6.6.2與反擔保人或反擔保人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6.6.3反擔保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fā)生惡化;
6.6.4反擔保人出現或即將出現被解散、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擔保人為被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6.6.5其他可能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6.7反擔保人在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擔保人,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擔保人審查后認為不影響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并且書面同意之后,反擔保人才能付諸實施:
6.7.1反擔保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托管;
6.7.2反擔保人實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注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6.7.4反擔保人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yè);
6.7.5反擔保人轉讓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6.7.6其他需要擔保人書面同意的事項。
6.8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6.9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擔保人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6.10在擔保人與反擔保人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后發(fā)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fā)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反擔保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6.11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反擔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應征得擔保人的書面同意。
6.1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xù)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xù)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fā)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后果,給擔保人造成損失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xié)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2若反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反擔保人須向擔保人支付相當于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7.3若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反擔保人應向擔保人賠償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協(xié)議項下全部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反擔保人無擔保人主體資格或法律規(guī)定不允許反擔保人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
7.3.2反擔保人的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guī)定,對外提供擔保;
7.3.3其他因反擔保人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7.4若反擔保人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6.7項的規(guī)定,擔保人有權采取相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訴訟手段)制止反擔保人實施相關行為。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8.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經反擔保人及擔保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xié)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8.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于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反擔保人仍應按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3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xù)有效,并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和深圳市地方法規(guī),若因本反擔保保證合同引起糾紛,須向擔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兩份,擔保人與反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反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人合同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
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xié)商,就借款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具體約定:
。ㄒ唬┮曳浇杞o甲方人民幣(大寫)xx元整,即¥xxx元,于訂立本合同之同時,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ǘ┘追浇杩钣猛緸閤xx,乙方有權監(jiān)控甲方此筆借款的使用情況。
(三)甲方借款期限為個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ㄋ模┍竞贤杩钤吕蕿閤x‰,利息總額為xx元整,即¥xx元。
(五)借款到期當日,甲方須一次性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本息或有違約責任出現(見第三條違約責任),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即¥元。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
。ò耍┮曳娇梢栽诓煌ㄖ追降那闆r下,將本債權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ň牛┍竞贤院炗喨掌鹕В皇蕉,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ㄒ唬┍竞贤谋WC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人自愿為本借款提供擔保,自愿以現在和將來的私人財產及所有收益為此筆借款提供連帶借款償還責任保證。
。ǘ┍WC責任的發(fā)生:如果甲方在約定還款日未按約定向乙方進行清償,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乙方向保證人提出履行保證責任的要求,保證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辯和拒絕,并無條件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ㄈ┍WC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
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后兩年時止,擔保范圍及于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律師費、執(zhí)行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送達費、公告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因債務人,保證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等。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于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fā)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ㄎ澹┍竞贤椣卤WC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xù)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jiān)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6、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ǘ┌l(fā)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并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
2.要求連帶責任擔保人立即履行保證責任。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xx年xx月xx日
擔保人合同6
甲方:___
乙方:___
乙方于20__年__月__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幣X仟萬元,該筆借款于20__年__月__日到期。乙方未能于該日期歸還上述款項,因而對甲方形成債務。
現就乙方償還甲方X仟萬元債務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應于20__年__月__日前以現金形式償還甲方欠款X仟萬元。
二、如乙方未按本協(xié)議第一條約定如期如數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乙方應就未還款部分,每日按未還款金額的0.03%向甲方支付遲延付款違約金。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在乙方的歸屬地負責常年的一切業(yè)務的擔保工作,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合法公平、誠信信用的原則,特簽訂本協(xié)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辦理擔保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以后。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各項的擔保手續(xù),要達到屬地規(guī)定和要求的擔保所有事項,不做隱防哄騙的方式來哄騙甲方,一定要負責甲方在屬地的`一切工作質量。
三、甲方和乙方協(xié)商前后擔保費每年按30萬沙幣。依法按照屬地國家規(guī)定的要求及制度負責擔保工作。
四、擔保費每年工作始,甲方負責給乙方的擔保費情況。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人合同8
合同編號:142671
出借人xxx,住址xxx,公民身份號碼,聯系方式xxx。
借款人xxx,住址xxxx,公民身份號碼,聯系方式xxx。
保證人xxx,住址xxxx,公民身份號碼,聯系方式xxx。
借款人因x需要(比如購房、買車、生意周轉),今借到出借人xxx的人民幣大寫xx萬元整,(¥xx元),借期叁個月,年利率xxxx,x年x月x日到期日本息共xxx元一并還清。如到期沒有還清,以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計付違約金,所借款項借款人現金已實收(轉賬到借款人指定賬戶戶名:xxx賬號:xxx開戶行:xxx),立此為據。
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連帶擔保責任,擔保范圍為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保證期間至借款人償還完畢全部借款本金利息之日止。
借款人(簽字摁印):
連帶責任保證人(簽字摁印):
借款日期:
后附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身份證復件。
最后,建議在將借款交付給借款人時,最好采用銀行轉賬方式,并且是借款人本人的銀行卡號,并保留好收轉賬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擔保人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支行的到期未償還人民幣貸款事宜,共同確認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于20__年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支行簽訂《個人一手自用汽車貸款合同》申請貸款,貸款本金為人民幣16.5萬元;貸款期限自20__年2月24日至20__________年2月24日共計36個月。上述貸款由甲方和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另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保證。上述貸款到期后,貸款人_______________自20__年6月開始拒不履行償還責任,截至20__年9月,甲方代為償還上述貸款本息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20193.57元、15210.31元、15276.83元、15295.8元、15284.89元,合計81261.44元,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支行按照合同約定出具的計息清單為準。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還款協(xié)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乙方愿意向甲方履行反擔保責任。
履行反擔保責任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支行償還的.貸款本息,包括但不限于墊付資金占用費、違約金、其他損失共計人民幣10萬元(玖萬元)。
第二條乙方付款方案。
乙方于20__________年2月1日,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本協(xié)議第一條確認的款項人民幣9萬元(玖萬元)。
甲方指定銀行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
戶主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其他條款。
一、乙方付清上述10萬元后,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反擔保保證合同》解除,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再承擔任何反擔保義務,雙方再無糾葛。
二、乙方向甲方承諾:______________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支行《個人一手自用汽車貸款合同》項下未清償的部分人民幣2.5萬元,若借款人不及時償還,由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代為償還。
三、乙方保留向_______________追償的權利。
四、本協(xié)議若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由濟南市天橋區(qū)人民法院裁決。
五、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加蓋公章之日生效。
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由甲方、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人合同10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丙三方遵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及利率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借款期限為_________,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借款年利率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需要一筆資金。
第三條丙方保證責任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期限: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兩年。
保證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第四條借款交付
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后乙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將借款資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以銀行轉賬到甲方指定的賬戶的方式支付。
第五條借款的償還及利息
1、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2、乙方應于每付清一次利息,不得拖欠。
3、借款人償還的利息、本金等一律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匯入出借人的銀行卡: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按合同約定時間清償本金、利息;
3、乙方按照約定期限與金額向甲方提供借款;第七條違約責任甲方未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償還本息的,視為違約,甲方則就逾期部分的本息按每日計收違約金,直至全部本息還清為止,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和律師費等)。
第七條本合同自甲、乙、丙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第九條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三方可通過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擔保人合同11
編號:廊保字xx年第xx號
借款人:xxxxxxxxxxxxxxxx
貸款人:xxxxxxxxxxxxxxxx
擔保人:xxxxxxxx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各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款
第一條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xxxxxxxxxxxxxxxxxxxx。
1、2借款用途:xxxxxxxxxxxxxxxxxxxx。
1、3借款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1、4借款利率:
第二條先決條件
未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2、1擔保人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2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單據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2、3借款人、擔保人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劃款按照下列第種方式執(zhí)行
3、1現金
3、2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將上述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在xxxxxx的賬戶,賬號/銀行卡號為xx
第四條還款
4、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4、1、1按季結息到期一次還本,每季度末支付利息。
4、1、2按月結息到期一次還本,每月末支付利息。
4、1、3利隨本清方式歸還。
第五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5、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5、2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5、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文件、資料和單據。
5、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5出現影響還款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六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有權了解并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及擔保物情況。
6、2借款人出現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fā)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6、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擔保權的費用時,均由借款人負擔。
6、4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擔保人的違約行為進行公開披露。
6、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
擔保
第七條借款擔保
7、1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7、2擔保的范圍: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貸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2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貸款人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按計收違約金,直至本息清償為止。
8、3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內按合同約定借款執(zhí)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逾期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8、4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fā)放借款,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其他
第九條費用承擔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登記、評估、鑒定、見證、運輸、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條爭議解決
10、1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可協(xié)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10、2在訴訟或者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1、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11、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影響貸款人實現擔保權。
11、3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xx份,貸款人xx份,擔保人各xx份,共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簽章)貸款人(簽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擔保人合同12
仲裁的基石是當事人之間的合意,雙方當事人必須以仲裁協(xié)議的方式確定同意仲裁,這是仲裁的原則和出發(fā)點。我國仲裁法第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xié)議。沒有仲裁協(xié)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敝俨梅ǖ囊(guī)定要求仲裁協(xié)議必須是書面的,并且原則上將書面協(xié)議分為兩大類: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式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所以在存在擔保合同情況下,如果主合同中有仲裁條款,擔保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從仲裁協(xié)議書面形式要求的嚴格解釋來看,雖然擔保合同為債務主合同的從合同,但是由于合同主體的不同,如果擔保人沒有在主合同上簽署確認,在擔保合同中也沒有明確接受適用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則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不能約束擔保人。
但實踐中的另一個問題是,20xx年12月13日公布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主合同和擔保合同發(fā)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應當根據主合同確定合同管轄。”第二款規(guī)定:“主合同與擔保合同的選擇的管轄法院不一致的,應當根據主合同確定管轄!边@是在管轄權問題上貫徹主從合同的原則,即擔保合同的管轄隨主合同的協(xié)議管轄。在具體案件中,法院也嚴格適用該司法解釋裁定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應當約束擔保人。按照仲裁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當事人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币虼朔ㄔ涸诠茌爢栴}上所作的裁定是具有權威的。而上述主從合同原則顯然與仲裁法嚴格解釋仲裁協(xié)議“書面形式”要求的做法相沖突。
對主合同的仲裁條款能否約束擔保人的分析與思考
根據擔保法的規(guī)定,擔保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法定方式。其中留置和定金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發(fā)生的權利義務關系。而保證、抵押、質押可能涉及第三人,即保證人或者債務人以外的為主債務提供抵押、質押的擔保人。所以仲裁實務中在這三種情況下會出現主合同當事人依據主合同仲裁條款,向保證人或者向為主債務提供抵押、質押的`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情形。
在涉及主合同中有仲裁條款而擔保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時的處理時,不能一概以擔保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為由排除仲裁管轄,應該探究當事人各方的立約原意,區(qū)分具體情況作出判斷。
1、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能否約束保證擔保人
保證有連帶保證和一般保證之分,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即其享有先訴抗辯權;而連帶保證只要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保證人就有承擔履行的義務。
在連帶保證合同中,主合同有仲裁條款,保證合同沒有仲裁條款,該仲裁條款對保證合同的當事人應該有約束力。因為保證人愿意承擔連帶的保證責任,應視為知道或者理應知道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并且愿意受仲裁條款的約束。如果保證人不受主合同的仲裁條款的約束,則仲裁庭只能裁決主合同的債務人承擔責任,而不能越權裁決保證人承擔責任,所謂的連帶保證責任就會變成一句空話,這明顯違背當事人各方的立約原意。當然,如果保證合同明確選擇訴訟或者明確排除仲裁協(xié)議,則另當別論。但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主合同當事人是事后即在擔保合同之后沒有經過擔保人同意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那么即使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也不應受仲裁條款的約束,因為保證人不知道仲裁協(xié)議,也沒有受該仲裁協(xié)議約束的意愿。
在非連帶保證責任中,主合同有仲裁條款,保證合同沒有仲裁條款,一般應嚴格遵照合同當事各方的原意,在主合同糾紛未經仲裁,并就主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擔保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也不能強行被拉入仲裁。但寫明保證合同是主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或者寫明其解決爭議方式或未盡時宜依照主合同的規(guī)定的,則應該認為該仲裁條款對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因為保證合同已經通過援引主合同的仲裁條款的方式,使得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受合并而來的仲裁條款的約束。
2、主合同仲裁條款對抵押擔保人和質押擔保人的效力
前面部分分析了仲裁實務中較為經常出現的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能否約束保證人的相關問題,其實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也會涉及到債務人之外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問題,如果主合同有仲裁條款,第三人提供的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主合同仲裁條款是否必然約束提供抵押和質押的擔保人呢?
抵押和質押屬于物的擔保的范疇,都是以一定的財產權益為擔保,保障主債權的履行和實現為目的的,債務人不如期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依法對擔保財產折價變賣 (或權利質權轉讓)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所以當主合同當事人就主債務履行發(fā)
生糾紛,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必然會涉及到抵押權和質押權的問題,即通過對抵押物或質押物的處分以實現主債權。而作為抵押人或質押人在提供擔保時,應該對主合同內容給予應有的關注。
就是說,抵押人或質押人在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時有義務了解主合同的內容,包括應該知道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如果抵押人或質押人不希望通過按照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約束時,應該提出異議,否則就應該視為對主合同仲裁條款的默示接受。而且,如果提供抵押或質押的第三人不受主合同的仲裁條款的約束,則仲裁庭不能越權裁決抵押人或質押人承擔責任,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也就沒了意義,這也不符合同各方當時立約的原意。
提供抵押或質押的第三人受主合同仲裁條款的約束在理論分析上應該沒有問題,但為了減少爭議,需要在立法或司法上予以明確。
擔保人合同13
保證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債權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障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為乙方與債務人
所形成的一系列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被保證的債權
一、被保證的債權是指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因乙方向債務人連續(xù)發(fā)放貸款而形成的一系列債權,其中貸款本金余額不超過幣種 金額(大寫) 。
二、在上述期間內的任一時點, 只要乙方對債務人尚未收回的貸款本金余額不超過上述金額,乙方可以連續(xù)、循環(huán)地向債務人提供貸款。甲方對債務人在上述期間內向乙方申請貸款產生的、貸款本金余額未超過上述金額的債務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而不論貸款的次數和每次的金額,也不論債務人單筆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日是否超過上述期間。
甲方的保證范圍包括上述期間內發(fā)放的貸款本金,以及貸款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如甲方根據本合同履行保證義務的,按履行的金額對其應承擔的保證責任作相應遞減。
三、在第一款約定的期間內,乙方與債務人形成債權債務關系所簽訂的'一系列合同、協(xié)議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二條 保證方式
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如主合同項下單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務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均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乙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備用信用證等擔保方式),乙方均有權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按乙方對債務人每筆貸款分別計算,自每筆借款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二、乙方與債務人就各筆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xié)議的,保證期間至展期協(xié)議重新約定的該筆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展期無須再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需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若發(fā)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乙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至債務提前到期之日后兩年止。
第四條 被保證的主合同的簽訂與變更
有關借款的金額、期限、利率、用途等事項,由乙方與債務人在主合同中約定。
甲方確認,乙方與債務人簽訂主合同,乙方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均視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無須通知甲方,甲方保證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保證期間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而變更主合同利率的,也視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乙方無須通知甲方,甲方保證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五條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則甲方對于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保證能力
保證期間,甲方喪失或可能喪失保證能力,或作為保證人的法人、其他組織發(fā)生承包、租賃、合并、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被撤銷等情形,甲方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相應的保證能力,由甲方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提供為乙方所能接受的新擔保,并重新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保證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七條 對保證人的財務監(jiān)督
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jiān)督,甲方應如實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有關資料。
第八條 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期間,乙方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該提前到期日起 個銀行工作日內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按乙方要求承擔保證責任。
第九條 應付款項的劃收
對于甲方在保證范圍內的全部應付款項,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中國建設銀行系統(tǒng)開立的賬戶中予以劃收。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保證期間,債務人發(fā)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增減資本、合資、聯營、更名等情形的,甲方的保證責任不因此減少或免除;
二、保證人有義務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
三、甲方同意:債務人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申請并獲得的貸款可用于歸還其原所欠乙方的債務;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或加蓋公章(如甲方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須簽)及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
第十四條 聲明條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
二、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特別注意了本合同體加黑的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人合同14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萬元。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許范圍內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___%(百分之____)。利息每月結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計算利息(即計算復利)。
(四)、借款方保證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利息償還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計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六)、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抵押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zhí)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發(fā)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止。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fā)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xù)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jiān)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fā)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guī)定計收罰息和復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各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五條 其他條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附件或補充協(xié)議(若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人合同15
因為前段擔保協(xié)議時的疏忽,導致合同無效,甚至要承擔因為合同無效的賠償責任,那么無效合同的擔保人在承擔賠償責任后,能不能對于被擔保人享有追償權?
《擔保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七條、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了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而當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而是承擔因締約過失的賠償責任。為此,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后,是否享有追償權問題,在實踐中,有人認為,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后,不享有追償權,一是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作為特別法的《擔保法》對此也未作規(guī)定。二是在債務人無任何財產可供執(zhí)行時,才能執(zhí)行無效擔保人的賠償責任,此時,何談追償權。
我們認為,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在承擔了賠償責任后,享有追償權。理由是:
一是法律無禁止性規(guī)定,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因過錯對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是從維護債權人的角度出發(fā)。擔保人因擔保合同無效而承擔了賠償責任,為維護擔保人的合法權益,也應當享有追償權。
二是債務人無任何財產可供執(zhí)行時,執(zhí)行擔保人,無效合同的擔保人承擔責任后,這種追償權不能因債務人無財產而消滅,當債務人將來有財產時,擔保人可依法行使其追償權(也應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三是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原本屬于債務人的責任,債務人是終極責任人。
四是從責任性質上,雖然擔保人的責任屬于締約過失責任,擔保人的過錯是決定其在擔保無效時繼續(xù)承擔責任的根據,但這種根據只是確定一定的代償責任的根據,擔保人承擔的`責任仍有代償責任的性質。
因此,應對無效擔保合同的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追償權予以明確規(guī)定。《擔保法解釋》第九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即“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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