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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反擔保合同

        時間:2022-04-22 13:14:30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反擔保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guī)范。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反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反擔保合同精選15篇

        反擔保合同1

          接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chǎn)作抵押。甲方經(jīng)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chǎn)抵押。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元整(小寫元整)

          2、抵押物: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為抵押的車輛為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將汽車行駛證、車輛登記證等原始憑證、單據(jù)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布解散、破產(chǎn),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chǎn)。

          5、乙方如出現(xiàn)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chǎn)。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為乙方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fā)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于乙方及擔保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xié)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xù)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年月

          接 受 方(簽字蓋章): 電話:抵 押 方(簽字蓋章): 電話: 連帶擔保人(簽字蓋章): 電話: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2

          甲方:XX有限公司

          地址:聯(lián)系電話:

          乙方:

          地址:聯(lián)系電話: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擔保時適用)

          地址:聯(lián)系電話:

          各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反擔保依據(jù)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廈門市銀行已于年月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甲方依據(jù)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萬元人民幣。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ㄟx擇一項或兩項):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甲方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H限抵押或質押);

          □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反擔保形式為(抵押、質押或保證)。

          第二條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規(guī)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guī)所稱的擔保人,根據(jù)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xù)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chǎn)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乙方所有的,價值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2、丙方所有的,價值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丙方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丙方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xiàn)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xiàn)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六條擔保財產(chǎn)的占有、保管、使用及處分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chǎn)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chǎn)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甲方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甲方對擔保財產(chǎn)的檢查、評估。

          2、乙方應妥善保管、保養(yǎng)和維護好擔保財產(chǎn),確保擔保財產(chǎn)的安全、完整、有效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chǎn)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chǎn)。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fā)包、贈予、再擔保、重復擔保、托管、以實物形式聯(lián)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xiàn)不可抗力,如發(fā)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負責盡可能恢復擔保財產(chǎn)價值。如在30日內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chǎn)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shù)膿X敭a(chǎn),并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xù)。

          5、擔保的效力及于擔保財產(chǎn)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xié)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chǎn)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chǎn):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guī)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yè)風險,諸如出現(xiàn)嚴重虧損、企業(yè)解散、關閉、歇業(yè)、破產(chǎn)、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5)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chǎn)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chǎn)正常用途。

          甲方處分擔保財產(chǎn)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甲方辦理處分擔保財產(chǎn)的過戶、變更登記等手續(xù)。

          第七條擔保登記及費用承擔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xù)并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文件交由甲方收執(zhí)。

          2、反擔保人應確保在擔保期間擔保登記持續(xù)有效。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文件,若該等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稅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并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甲方墊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甲方清償。

          第八條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九條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A、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B、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C、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chǎn)其他共有權人;

          F、其他業(yè)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yōu)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對擔保財產(chǎn)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如涉及其他共有權人時,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E、擔保財產(chǎn)未涉及任何權屬爭議、法律糾紛,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權利限制或影響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現(xiàn)該等情形,由反擔保人自擔費用出面理順;

          F、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G、擔保財產(chǎn)不存在未為甲方所明確了解、接受的明顯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H、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chǎn);

          I、保證不出現(xiàn)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chǎn)價值及甲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第十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shù)1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xù)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lián)系方法發(fā)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lián)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fā)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他

          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擔保登記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如涉及擔保登記則自擔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各方執(zhí)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反擔保合同3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yè)執(zhí)照號/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yè)執(zhí)照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jù) (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與乙方簽署的編號為_ 的《委托擔保協(xié)(以下簡稱債權人/受益人)的 貸款 (貸款/履約/其他)提供擔保,現(xiàn)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財產(chǎn)抵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訂立以下抵押條款。

          第一條、本協(xié)議項下反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人/受托人于 年 月 日向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 金額為 人民幣 (幣種)議書》(以下簡稱協(xié)議)中的規(guī)定,因乙方為 (以下簡稱借款人/委托人)向元的 貸款 (貸款/履約/其他)。

          第二條、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名稱: 。 產(chǎn)權證書編號/車輛登記證書編號: 車駕號: 。 面積/數(shù)量: 。 抵押物評估值: 。 所有權人: 。 所在地: 。

          第三條、本協(xié)議下的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中的(幣種)人民幣(金額)${projectHtDVO. signSum }萬元和其產(chǎn)生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以及乙方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或仲裁費、財產(chǎn)保全或證據(jù)保全費、強制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如本協(xié)議下抵押物的最終變現(xiàn)價值大于前述反擔保的金額時, 甲方承諾在抵押物實際變現(xiàn)價值的范圍內對反擔保的主債權承擔責任。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國家法律規(guī)定擁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該抵押物在本協(xié)議達成之前未設定抵押,在抵押給乙方的期間內亦不再設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權證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該抵押物所有權證書原件甲方保證于本協(xié)議簽訂之時交于乙方。

          第六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保證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爭議、被監(jiān)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況。同時,甲方保證抵押物上也未設立任何抵押權或質押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條、抵押物總值為(幣種)人民幣(金額) 萬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暫作抵押反擔保價值人民幣(幣種) 萬元。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八條、在抵押期內,甲方應對抵押物辦理財產(chǎn)保險。抵押期內,該筆保險的唯一受益人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應長于乙方開具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個月,并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條、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承擔代償責任的,乙方有權依據(jù)本協(xié)議二十一條規(guī)定之方式折價、變賣、拍賣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并從所得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

          第十條、在抵押物發(fā)生滅失、毀損、被征用或者其他損害的情況下,乙方(即抵押權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者其他款項優(yōu)先受償。如果上述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或其他款項不足以擔保乙方債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與不足部分價值相當?shù)膿N铩?/p>

          第十一條、本抵押協(xié)議書及有關資料,乙方認為有必要的,應經(jīng)公證機關對其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公證。本協(xié)議書項下的抵押物依法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日內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條、抵押物的咨詢、公證、見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三條、凡屬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負責保管。在抵押期內甲方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拆遷、出租、出售、互易、轉讓、贈與、清償、出資、重復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如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應將其取得的全部價款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轉入乙方賬戶。處分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甲方必須提供相應的反擔保,否則無效。

          第十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損耗,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在抵押期間,抵押物如有損壞、損失或變質或其他影響抵押物價值變化的情況,由甲方負責處理,并限在5日內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經(jīng)乙方認可的等值的財產(chǎn)(凈現(xiàn)值相等)作為抵押物。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有權提前實現(xiàn)抵押權。

          第十六條、在抵押期間,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據(jù)本協(xié)議第二十一條之規(guī)定立即行使抵押權: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定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與乙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協(xié)議書》履行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協(xié)議書的約定或發(fā)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業(yè)、歇業(yè)、申請破產(chǎn)、被宣告破產(chǎn)、解散、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的;

          5、委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權人債權登記的情形;

          6、委托人/借款人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將無法償還主合同債務; 7、委托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變更住所致使乙方無法向其主張權利的; 8、甲方無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狀態(tài)的;

          9、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發(fā)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七條、處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在內)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從處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擔保債權的價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繼續(xù)追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xié)議,均應賠償守約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守約方因處理該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損失在內的一切損失。

          第十九條、甲方發(fā)生合并、分立時,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協(xié)議所規(guī)定的義務。

          第二十條、本抵押協(xié)議不因主合同和《委托擔保協(xié)議書》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抵押協(xié)議不受主合同效力影響,本抵押協(xié)議始終有效。若有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協(xié)議,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雙方,在達成新的協(xié)議之前,本協(xié)議仍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甲方同意乙方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實現(xiàn)抵押權:

          1、以抵押物折價方式實現(xiàn)抵押權。乙方可與甲方協(xié)議,按協(xié)議價格受償,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應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價格受償。甲方對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和該機構作出的評估價格不提出反對或異議。

          2、以變賣抵押物方式實現(xiàn)抵押權。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機構找買主,也可標售抵押物。變賣價格的確定,適用本條前款的約定。

          3、以拍賣方式實現(xiàn)抵押權。乙方有權委托在中國境內注冊的、具備相應資格的拍賣企業(yè)拍賣抵押物,甲方對乙方選定的拍賣企業(yè)不提出反對或異議。乙方可按屆時未清償?shù)闹骱贤膫鶆湛傤~或不低于該數(shù)額 %的比率提出拍賣保留價,也可不提出拍賣保留價。凡依此進行和成交的拍賣,甲方同意接受。如拍賣未成交 ,乙方有權委托該拍賣企業(yè)或其他拍賣企業(yè)再行拍賣。

          第二十二條、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抵押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反擔保抵押物在本協(xié)議書簽訂前或簽訂之后有重復抵押、再抵押、轉讓、轉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甲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協(xié)議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1 項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抵押協(xié)議按以下約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公章后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協(xié)議一式份,甲方執(zhí)份,乙方執(zhí)本按需制備。

          第二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特別提示:乙方已將本協(xié)議書的全部條款向甲方做了提示,并應甲方的要

          求在本協(xié)議中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協(xié)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對本協(xié)議各條款已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協(xié)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個人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地址: 地址:

          聯(lián)系人/電話: 聯(lián)系人/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yè),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jù)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F(xiàn)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xiàn),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chǎn)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jù)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jù)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chǎn)

          乙方以下述財產(chǎn)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chǎn)為依據(jù)《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chǎn),且上述財產(chǎn)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chǎn)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chǎn)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jù)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shù),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xié)商以上述抵押財產(chǎn)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協(xié)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chǎn)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chǎn)的現(xiàn)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蛞笠曳揭云滢D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shù)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yè)秘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shù)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chǎn)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chǎn)上不存在為《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jīng)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不得在未經(jīng)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chǎn);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chǎn)現(xiàn)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fā)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jù)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fā)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jīng)]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guī)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chǎn)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zhí)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zhí)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fā)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xù)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xù)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xiàn)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擔保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

          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擔保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本擔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鑒于: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建筑工程業(yè)主支付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_________(下稱承包商)簽署合同編號為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號建筑合同項下乙方支付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擔保經(jīng)營權愿意為乙方向業(yè)主提供保證責任。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在對建筑合同的條款已做明確了解的情況下,愿意按合同的擔保條款為乙方與承包商簽訂的建筑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甲方在為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前,乙方必須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項或數(shù)項反擔保:

          (1)經(jīng)甲方認可的企業(yè)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簽發(fā)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

         。2)以財產(chǎn)抵押(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債務的擔保。雙方另訂“抵(質)押合同”。其中抵(質)押物的有關內容見合同附件。

         。3)經(jīng)甲方認可的其他方式反擔保措施。

          2.同意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證責任的債務,甲方有權處分以上抵(質)押物。

          第四條當承包商按保證責任規(guī)定向甲方索賠,且甲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jù)或證明符合保證責任規(guī)定,甲方出于履行擔保義務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時,甲方對乙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乙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條甲方有權自代償乙方收費外,還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償之日起,按代償金額的_______‰天(______‰)乘以實際代償天數(shù)的補償金。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追債通知后的____日內,無條件地向甲方償清全部款項、費用及應付補償金。

          第六條擔保條款的修改 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擔保函內容時,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XX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乙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甲方的保障,否則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修改申請。

          第七條擔保費用 甲方在與乙方簽署擔保合同時,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相關費用(具體見收費通知單):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shù),按年率______%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其它費用: 甲方因開具擔保函而發(fā)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甲方在對乙方進行檢查所發(fā)生的費用等),由乙方支付。

          3.履約保證金: 部分委托人在申請甲方為其擔保前,需要向合作XX存入一定數(shù)額的履約保證金,該筆保證金主要用于債務到期后,乙方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而產(chǎn)生的履約費用,保證金以現(xiàn)金形式提供,數(shù)額為提供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當乙方如期履行合同后,由甲方通知XX直接將本息劃回乙方賬戶。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合同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應承擔罰款_________元給乙方。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未履行義務,則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甲方。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十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___份,承包商與建筑主管部門各執(zhí)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x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6

          抵押人: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地: 抵押權人: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住所地:

          年 月 日 (以下稱主合同借款人)向 (以下稱主合同貸款人)申請辦理了人民幣 萬元的 貸款業(yè)務,期限為 個月!督杩詈贤(以下稱主合同)編號為 。 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的該項借款向主合同貸款人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 。為了確保乙方權益不受侵害,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chǎn)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依據(jù)《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抵押反擔保的主合同債權種類、數(shù)額、貸款期限:

          二、抵押財產(chǎn)的名稱、數(shù)量、狀況等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位于 ;Q、數(shù)量、價值詳見抵押物清單。(該抵押物清單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抵押物價值的確認及抵押率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經(jīng)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或經(jīng)乙方所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在本合同簽字之日的評估價值為 。抵押率為 %,雙方暫確認的權利價值為 ,但最終的權利價值以抵押實現(xiàn)時抵押物的實際價值為準。若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特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若甲方拒絕,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

          1、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shù)娜靠铐,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乙方與主合同借款人簽訂的《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評審費、違約金、賠償金等;

          3、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產(chǎn)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執(zhí)行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4、從乙方代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全部抵押反擔保義務之日止甲方應付的違約金及其他應付費用。

          五、抵押反擔保期間

          本合同所確定的抵押權與其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其抵押權也一并消滅。

          六、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1、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借款的情況,了解本合同中抵押人的責任,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本合同項上意思表示真實。

          2、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特擁有完全、有效與合法的財產(chǎn)權利。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物做出過任何嫠及事實上的處分。特別是未在抵押物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讓與第三人。

          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特做出任何法律及事實上的處分。特別是未在抵押特上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讓與第三人。

          本合同簽訂前抵押物不存在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不利于乙方抵押權實現(xiàn)的任何情況。

          3、本合同簽訂前,如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特已出租,甲方應將租賃合同交乙方驗證并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特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人的,其出租、出借或轉讓行為不得對抗乙方的抵押權。

          七、抵押相關事宜的約定

          1、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項下抵押特的全部有效法律證明文件及有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抵押特的權利憑證或權屬證明文件的原件交付乙方。

          2、甲方應嚴格按法律的規(guī)定和本合同中的約定,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

          內到抵押權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權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特的他項權證書或抵押權登記憑證交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如甲方違反本約定造成抵押特登記記載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并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若甲方示按照前述約定在三日內到抵押權登記部門辦理登記的。乙方可請求甲方賠償損失或者請求其繼續(xù)履行辦理抵押登記的義務。

          3、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特,負責抵押特的維修、保養(yǎng),保持抵押特完好無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有權要求甲方避免抵押特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抵押期間,因抵押特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如倉儲、維修、保養(yǎng)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在抵押期間,若抵押特發(fā)生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甲方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在事發(fā)后兩日內將此情況書面通知乙方,并協(xié)助乙方辦理該抵押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的申領手續(xù)。若甲方違反此規(guī)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外重新廟宇或增加抵押物,以確實保障乙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2)因抵押特的價值減少、匯率變化或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率高于本合同約定。

          3)抵押特遭受損失。

          若甲方拒絕,乙方有權通知主合同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若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7、抵押權存續(xù)期間,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等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處分抵押特所得價款,應優(yōu)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在承擔保證責任,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后,有權處分抵押物,并從處分抵押特所得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

          1、主合同貸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2、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已到,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約歸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九、抵押權的實現(xiàn)

          主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fā)生甲方雙方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在乙方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乙方代償?shù)?0日內協(xié)商將抵押物折價處理或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甲方授權乙方對抵押物予以拍賣、變賣處理,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對抵押財產(chǎn)折價價款或拍賣、變賣抵押財產(chǎn)所得價款乙方享有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補償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所代償?shù)娜拷痤~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償,在補償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

          十、抵押物的保險

          如乙方需要,甲方應到乙方指定或認可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全額保險手續(xù),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期限至少且必須長于乙方與主合同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中的保證期限。在保險有效期內,乙方為該抵押物財產(chǎn)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甲方應將保險單據(jù)交由乙方保管。抵押財產(chǎn)如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受償。

          十一、清償順序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依次分配:

          1、甲方尚未支付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執(zhí)行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咨詢費、差旅費、拍賣費、變賣費用、運輸費、勞務費等:

          2、乙方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shù)馁J款本自及乙方代償?shù)钠渌铐?

          3、甲方及主合同借款人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除本條前兩款規(guī)定外甲方在其抵押反擔保范圍內應付的其他費用;

          4、清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十二、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因所作保證與承諾不實而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xiàn),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主合同借款人至期未能償還主合同下的借款或發(fā)生甲乙雙方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為主合同借款人代償后,乙方依法成為甲方的債權人,并有權依法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代償后兩日內按照約定履行抵押反擔保義務。若甲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履行抵押反擔保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第二日起,每天按乙方向銀行代償?shù)娜總鶆战痤~的余額的萬分之五計收。

          4、甲方?jīng)]有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物的保險,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xiàn),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約定,影響乙方抵押權的實現(xiàn),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在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內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對未履行完畢的本合同義務仍須繼續(xù)履行。

          十三、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甲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項下的所有權益。

          十四、無論主合同及擔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方仍在抵押反擔保范圍內對乙方因履行前述《保證合同》而產(chǎn)生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五、生效條款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所指向的抵押權是否生效與本合同的效力無關。若因本合同中約定的抵押物存在權利瑕疵而未能辦理抵押登記的,在其事由消除后,乙方依然得向甲方主張辦理抵押權登記之權利。同時,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亦不因抵押物未能辦理抵押權利登記而歸于無效。對以上約定,雙方當事人均無異議。

          十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十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補充說明條款

          本合同中所指的《借款合同》包括所有與銀行貸款業(yè)務相關的,能夠確定借貸法律關系的合同;本合同中的《保證合同》則指所有與前述借款合同配套使用,能夠確定保證法律關系的合同或合同條款。

          十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簽字蓋章:

          抵押人(蓋章): 抵押權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7

          合同編號: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xiàn)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chǎn)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jīng)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有的,坐落于的,產(chǎn)權證編號為,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的房產(chǎn)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xiàn)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xiàn)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權、質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擔保責任、抵押權、質押權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在保證、抵押、質押期限內,如任何第三人對丙方出質或用于抵押的財產(chǎn)主張任何權利,由丙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果由此引起乙方被追索,乙方所支出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以及產(chǎn)生的損失,全部由丙方負責承擔。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jīng)甲、乙、丙三方協(xié)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fā)生爭議、糾紛,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七、本合同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8

          合同編號:[ ]反保字第 號

          甲方(抵押權人): 新野縣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xiàn)就該反擔保事宜,經(jīng)平等、友好協(xié)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xiàn)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jù)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xù),甲方對此予以協(xié)助,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xù)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xù)。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xiàn)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shù)乇kU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shù)乇kU機構續(xù)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 險 費 由 乙 方 承 擔。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shù),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p>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xù)(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間,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xù)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jīng)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chǎn)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shù),甲方可依照法律?guī)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shù)模追接袡嗑筒蛔悴糠窒蛞曳嚼^續(xù)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xù)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fā)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fā)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fā)送,發(fā)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fā)送傳真或發(fā)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fā)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產(chǎn)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xié)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年 月 日

          附件: 年 月 日,抵押物清單。

        反擔保合同9

          編號: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jù)丙方與甲方簽訂的 號《委托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 銀行 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xiàn)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xiàn)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chǎn)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jù)《保證合同》和《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jù)《保證合同》以及《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范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xiàn)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xiàn)后尚不能清償?shù)膫鶛喾秶鷥瘸袚WC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xù)性,不因乙方發(fā)生人身或財產(chǎn)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jīng)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chǎn)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并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jīng)濟狀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并給予協(xié)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xiàn)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xiàn)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fā)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xiàn)或即將出現(xiàn)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jīng)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chǎn)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蛞匀魏斡锌赡芪<捌鋼D芰Φ姆绞教幹觅Y產(chǎn)。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yōu)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fā)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guī)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fā)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xiàn)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采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xiàn)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fā)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fā)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乙方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簽章,該合同仍即時對其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乙方:

         。ê炞郑;

          (簽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日期:

        反擔保合同10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一、甲方與乙方于年月款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圓整。)

          二、應乙方要求,丙方自愿為以上借款合同共計小寫: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圓整)同意出具反擔保,特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證事項: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義務;

         。2)、對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項上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chǎn)生的借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計算利息)以及違約滯納金(注:未還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計算收取違約滯納金)丙方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規(guī)定支付義務,乙方即有權直接向本擔保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乙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乙方所欠款項,以借款抵押合同規(guī)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乙方,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jù),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jīng)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扣押保證人名下資產(chǎn)(包括房產(chǎn)、汽車、公司股份、廠內所有機械設備、貨物等全部財產(chǎn))作為償還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項擔保,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五、如果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shù)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擔保書規(guī)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xù)有效。本擔保書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jīng)驗范圍、企業(yè)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銷或破產(chǎn)等;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盡量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乙方執(zhí)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反擔保合同11

          甲方(質權人):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出質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電話:

          鑒于甲方為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向廣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人民幣伍佰萬元(¥500萬元)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保障甲方擔保權利的實現(xiàn),乙方自愿以自己所持有的xx有限公司92.32 %(¥846.3944萬元)的股權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 質物

          1.1質物是:乙方在xx有限公司所擁有的 92.32%(¥846.3944萬元)股權及其派生的所有權益。

          1.2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所收益。

          第二條 主債權和反擔保范圍

          2.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xx有限公司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guī)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伍佰萬元整(¥500萬元整,以借款借據(jù)為準),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為12個月,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以借款借據(jù)記載的日期準)。

          2.2質物反擔保范圍:甲方代償?shù)馁J款本金、利息、罰息、甲方墊付的費用以及甲方實現(xiàn)債權和質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wǎng)費用、通知費用、財產(chǎn)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及應納稅金等)。

          第三條 質權的存續(xù)期間

          3.1質權的存續(xù)期: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第四條 出質人聲明及保證

          4.1乙方的質押行為已經(jīng)過XX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一致同意。

          4.2乙方保證在簽署本質押合同之前,從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第三方或被查封,并保證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證對質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無爭議的處分權,簽約時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項權利、租賃、托管或共有等情況。

          4.3乙方保證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它任何原因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損甲方質押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xié)議書。

          4.4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作刪節(jié)、修改或補充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任何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4.5乙方保證XX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東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對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殊原因必須修改,則乙方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認可后方可修改。

          4.6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簽署后,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質押合同的股權質押登記手續(xù)。

          第五條 質物的處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還本付息義務而造成甲方代償時,甲方可依法通過協(xié)商、拍賣或變賣的方式處置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直至清償本金、利息、復利(含孳息)、展期保費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wǎng)費用、通知費用、財產(chǎn)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 其 他

          7.1乙方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另行協(xié)商補充,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zhí)一份,乙方執(zhí)一份,質押登記部門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各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質權人)(公章): 乙方 (出質人)(簽字和指模):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2

          特別提示: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擔保債權人及專業(yè)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jīng)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擔保債權人(甲方): 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債務人(乙方):

          通訊地: 聯(lián)系電話:

          反擔保人(丙方)(共 方):

          、

          、

          各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特就擔保債權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jù)

          根據(jù)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 銀行 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 □《借款合同》□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協(xié)議)(編號: )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協(xié)議)項下的借款或銀行承兌匯票提供保證擔保,為保障擔保債權人的權益及保證合同的履行,現(xiàn)丙方自愿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xiàn)在所有的及將來所得全部財產(chǎn)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丙三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訂立本合同。

          擔保金額為債務人借款本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的 %,即金額為人民幣 ¥ 元整(大寫: )。期限自 年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貸款期限以銀行借據(jù)為準;銀行承兌匯票的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

          債務人先行向擔保債權人繳存風險保證金為借款金額的 %,擔保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直接扣收該保證金,不足部分繼續(xù)向擔保人和反擔保人追償。擔保費率為 ,在銀行貸款資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簽發(fā)到位后,由擔保債權人一次性向債務人收取。

          反擔保人為多人反擔保的,擔保債權人有權向反擔保人同時或任何一人或多人行使全部追償權。

          為減少擔保債權人的擔保風險,債務人愿依據(jù)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選擇一項或兩項):

          □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擔保債權人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抵押 □質押);

          □ 提供反擔保人為保證人,反擔保形式為共同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物權法、擔保法的法律規(guī)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guī)所稱的擔保人,根據(jù)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債務人或反擔保人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xù)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chǎn)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 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債務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債務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2、反擔保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反擔保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反擔保人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兩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票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債務人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擔保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擔保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擔保債權人凡因履行保證擔保及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實現(xiàn)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擔保債權人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及實現(xiàn)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六條 擔保財產(chǎn)的占有、保管、使用及處分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chǎn)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chǎn)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擔保債權人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擔保債權人對擔保財產(chǎn)的檢查、評估。

          2、債務人應妥善保管、保養(yǎng)和維護好擔保財產(chǎn),確保擔保財產(chǎn)的安全、完整、有效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tài)。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chǎn)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jīng)擔保債權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chǎn)。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fā)包、贈予、再擔保、重復擔保、托管、以實物形式聯(lián)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xiàn)不可抗力,如發(fā)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債權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負責盡可能恢復擔保財產(chǎn)價值。如在30日內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chǎn)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shù)膿X敭a(chǎn),并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xù)。

          5、擔保的效力及于擔保財產(chǎn)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者,擔保債權人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xié)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chǎn)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chǎn):

          債務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擔保債權人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反擔保人自接到擔保債權人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guī)定;

          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yè)風險,諸如出現(xiàn)嚴重虧損、企業(yè)解散、關閉、歇業(yè)、破產(chǎn)、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chǎn)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chǎn)正常用途。

          擔保債權人處分擔保財產(chǎn)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擔保債權人辦理處分擔保財產(chǎn)的過戶、變更登記等手續(xù)。

          第七條 擔保登記及費用承擔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擔保債權人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xù)并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文件交由擔保債權人收執(zhí)。

          2、反擔保人應確保在擔保期間擔保登記持續(xù)有效。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文件,若該等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稅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并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lián)鶛嗳藟|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擔保債權人清償。

          第八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xié)議)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xié)議)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xié)議)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擔保債權人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擔保債權人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擔保債權人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擔保債權人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聲明:

          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jīng)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擔保債權人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chǎn)其他共有權人;

          其他業(yè)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保證:

          擔保債權人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擔保債權人書面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擔保債權人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債務人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擔保債權人追償時,應優(yōu)先償付擔保債權人追償金額;

          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擔保債權人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擔保債權人報備;

          反擔保人保證對擔保財產(chǎn)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如涉及其他共有權人時,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擔保財產(chǎn)未涉及任何權屬爭議、法律糾紛,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權利限制或影響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現(xiàn)該等情形,由反擔保人自擔費用出面理順;

          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擔保財產(chǎn)不存在未為擔保債權人所明確了解、接受的明顯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擔保債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chǎn);

          保證不出現(xiàn)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chǎn)價值及擔保債權人行使權利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shù)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xù)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lián)系方法發(fā)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lián)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fā)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擔保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

          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擔保登記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如涉及擔保登記則自擔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執(zhí)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聲明:擔保人已提請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各方已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和內容逐一協(xié)商,達成一致。

          擔保債權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債 務 人(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反擔保人(丙方):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2、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3、(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4、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5、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自然人(簽): 自然人(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配偶(簽): 配偶(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自然人(簽): 自然人(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配偶(簽): 配偶(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jù)甲方與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號《委托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____(債權人)借款____萬元提供了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同意將自己合法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張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shù)額:即借款人與____(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數(shù)額為____萬元(¥____)。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上述借款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四、質押反擔保范圍:

         。ㄒ唬┘追綖榻杩钊舜磺鍍?shù)娜總鶆眨òǖ幌抻冢罕窘稹⒗、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xiàn)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shù)娜總鶆諡橛嬎慊鶖?shù),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____倍計算。

         。ǘ段斜WC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五、反擔保權利憑證:銀行承兌匯票____張。(若多張見本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

          六、權利憑證交付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違約責任:

          若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所約定期限歸還上述借款,甲乙雙方約定可按下列任一方式進行處理:

          1、造成甲方代償,甲方有權立即按照《擔保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行使質權;

          2、甲方可直接對所質押票據(jù)進行處置,用以償還上述借款。乙方承諾不會提出任何異議,并放棄抗辯權。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應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且權利憑證交付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號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共____張

          金額合計:

        反擔保合同14

          根據(jù)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 ]第( )號《委托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xiàn),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jù)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反擔保范圍:

          1、甲方代借款方向貸款人清償?shù)娜總鶆,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3、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而產(chǎn)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規(guī)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5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jù),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jīng)營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lián)營、合并、分立、破產(chǎn)、歇業(yè)、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jīng)濟糾紛訴訟;

          3、被行政機關執(zhí)行重大的行政處罰;

          4、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jīng)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登記事宜發(fā)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至4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四、如果乙方未能按前條規(guī)定期限履行保證責任,由此造成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就其違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數(shù)額為借款方應付甲方款項的5%,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仍應支付賠償金。

          五、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xié)商解決,經(jīng)協(xié)商未能解決時,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反擔保合同15

          甲方:XX有限公司

          地址:XX XXX電話:XX

          乙方:XXXX

          地址:XXXXXX, 電話:XXXX

          丙方: XXX

          地址:XXXXXX 電話:XXXXX

          各方經(jīng)自愿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jù)及反擔保人

          乙方與 XXXXX銀行 已于 XX 年 X 月X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XX),甲方依據(jù)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的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XX萬元人民幣,F(xiàn)乙方申請展期壹年(編號: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第二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1.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2年。

          2.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三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xiàn)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律師費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xiàn)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四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jīng)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B.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yōu)先償付甲方追償金額;

          C.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甲方報備;

          D.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

          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4.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六條 甲方擔保權利的提前實現(xiàn)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2.反擔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3.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guī)定;

          4.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yè)風險,諸如出現(xiàn)嚴重虧損、企業(yè)解散、關閉、歇業(yè)、破產(chǎn)、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shù)10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

          任。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xù)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三方應另行協(xié)商解決。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簽名及指模: 簽名及指模:

          二0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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