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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反擔保合同

        時間:2022-03-14 08:26:42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推薦】反擔保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反擔保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反擔保合同

        反擔保合同1

          特別提示: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擔保債權人及專業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擔保債權人(甲方): 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債務人(乙方):

          通訊地: 聯系電話:

          反擔保人(丙方)(共 方):

          、

          、

          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擔保債權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 銀行 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 □《借款合同》□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協議)(編號: )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合同(協議)項下的借款或銀行承兌匯票提供保證擔保,為保障擔保債權人的權益及保證合同的履行,現丙方自愿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得全部財產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擔保金額為債務人借款本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的 %,即金額為人民幣 ¥ 元整(大寫: )。期限自 年 月 1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貸款期限以銀行借據為準;銀行承兌匯票的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

          債務人先行向擔保債權人繳存風險保證金為借款金額的 %,擔保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直接扣收該保證金,不足部分繼續向擔保人和反擔保人追償。擔保費率為 ,在銀行貸款資金或銀行承兌匯票簽發到位后,由擔保債權人一次性向債務人收取。

          反擔保人為多人反擔保的,擔保債權人有權向反擔保人同時或任何一人或多人行使全部追償權。

          為減少擔保債權人的擔保風險,債務人愿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

         。ㄟx擇一項或兩項):

          □ 以其自身擁有所有權的實物為擔保債權人的上述擔保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形式 (□抵押 □質押);

          □ 提供反擔保人為保證人,反擔保形式為共同連帶責任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物權法、擔保法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債務人或反擔保人或乙丙兩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3、本合同所稱擔保財產指對抵押物、質押物及質押權利的通稱。

          第三條 擔保物狀況

          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或質押物情況如下:

          1、債務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債務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2、反擔保人所有的 ,價值 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詳見《反擔保人提供擔保物清單》。

          第四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如由反擔保人提供保證,則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兩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票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債務人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擔保債權人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擔保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五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擔保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擔保債權人凡因履行保證擔保及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擔保債權人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六條 擔保財產的占有、保管、使用及處分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財產依所有權歸屬由反擔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正本應由擔保債權人保管。反擔保人同意隨時接受擔保債權人對擔保財產的檢查、評估。

          2、債務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擔保財產,確保擔保財產的安全、完整、有效并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3、擔保期間,反擔保人對擔保財產不享有獨立處分權。未經擔保債權人書面同意,反擔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擔保財產。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換、轉移、轉讓、拋棄、隱匿、發包、贈予、再擔保、重復擔保、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合作、入股等處分方式。

          4、擔保期間,不論是否出現不可抗力,如發生擔保物價值減少或面臨減少、毀損、滅失時,反擔保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擔保債權人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負責盡可能恢復擔保財產價值。如在30日內無法恢復足擔保財產價值,反擔保人需另行提供、補足與減少及滅失價值相當的擔保財產,并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

          5、擔保的效力及于擔保財產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6、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擔保債權人有權單方面以拍賣、協議折價、變賣擔保財產等方式處分擔保財產:

          債務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償付借款本息而使擔保債權人承擔或面臨承擔擔保責任;

          反擔保人自接到擔保債權人通知履行擔保責任屆滿之日起仍無代償行動;

          反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規定;

          反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面臨解體、停業風險,諸如出現嚴重虧損、企業解散、關閉、歇業、破產、查封、扣押、拍賣、沒收及面臨重大訴訟、行政處罰等;

          反擔保人非法使用擔保財產或擅自改變擔保財產正常用途。

          擔保債權人處分擔保財產時,可視情況通知或不通知反擔保人。如決定通知反擔保人,反擔保人需按通知要求無條件配合擔保債權人辦理處分擔保財產的過戶、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七條 擔保登記及費用承擔

          1、依法應當辦理擔保登記的,在擔保債權人配合下由反擔保人負責辦妥擔保登記手續并將獲得的相關登記文件交由擔保債權人收執。

          2、反擔保人應確保在擔保期間擔保登記持續有效。

          3、如應擔保登記機關要求需另行簽署申請書、合同等相關文件,若該等文件與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為準。

          4、有關本合同所涉及公證費、擔保登記費、維持費、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稅收等費用,概由反擔保人負擔并支付。如反擔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導致擔保債權人墊付時,反擔保人應及時向擔保債權人清償。

          第八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議)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議)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或銀行承兌匯合同(協議)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擔保債權人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擔保債權人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擔保債權人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擔保債權人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聲明:

          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擔保債權人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權人;

          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擔保債權人保證:

          擔保債權人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擔保債權人書面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擔保債權人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債務人若同時面臨還本付息及擔保債權人追償時,應優先償付擔保債權人追償金額;

          反擔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注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擔保債權人并將變更登記后的副本或注銷結果向擔保債權人報備;

          反擔保人保證對擔保財產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權。如涉及其他共有權人時,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書面同意;

          擔保財產未涉及任何權屬爭議、法律糾紛,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權利限制或影響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現該等情形,由反擔保人自擔費用出面理順;

          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擔保財產不存在未為擔保債權人所明確了解、接受的明顯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擔保債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擔保債權人行使權利的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不履行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二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擔保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

          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擔保登記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如涉及擔保登記則自擔保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執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聲明:擔保人已提請債務人和反擔保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債務人和反擔保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各方已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和內容逐一協商,達成一致。

          擔保債權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債 務 人(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反擔保人(丙方):

          1、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2、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3、(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4、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5、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

          公司地址:

          郵 編:

          年 月 日

          自然人(簽): 自然人(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配偶(簽): 配偶(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自然人(簽): 自然人(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配偶(簽): 配偶(簽):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2

          合同編號: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為其向銀行,貸款金額為元,期限為月的借款提供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元,為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有的,坐落于的,產權證編號為,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的房產作為乙方為甲方擔保的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反擔保的擔保范圍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傤~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為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抵押權、質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擔保責任、抵押權、質押權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在保證、抵押、質押期限內,如任何第三人對丙方出質或用于抵押的財產主張任何權利,由丙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果由此引起乙方被追索,乙方所支出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以及產生的損失,全部由丙方負責承擔。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后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七、本合同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3

        _________銀行:

          甲方_________(名稱)與乙方_________(名稱)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項目簽訂之____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第_____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____萬_________的第_____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_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五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貴行執_________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發人(簽字):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4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甲方就工程項目與乙方簽訂了編號為的《委托保證合同》甲方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為《委托保證合同》的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條反擔保保證金

          1。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簽定后3日內以交付保證金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反擔保,保證金按保函擔保金額的5%交存,共計人民幣元(¥)。

          2。該保證金在甲方履行完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編號為,下稱主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且乙方保函責任解除前由乙方監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支配或退還該筆款項。(那我保證金按這句話就是不能退了嗎?)

          3。若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乙方無需經過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將保證金用于履行保證責任、支付保函受益人提出的損失賠償、違約金或賠償乙方損失、實現債權的費用、違約金,甲方對此不提出異議。

          在乙方使用保證金承擔保證責任及支付有關費用后,保證金達不到本條第1項規定比例的,乙方向甲方發出《補足保證金通知書》,甲方應于收到通知后三日內補足保證金。逾期補足保證金,逾期每日按保證金總額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如上述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本項第1款賠償及費用,乙方將向甲方發出《追償通知書》,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內應將不足部分款項付至乙方指定賬戶,并補足保證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項及保證金,逾期每日按應支付款項及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金的返還

          1。在保證期間,甲方如實履行完畢主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以及保函規定的義務,未引起索賠的,則在乙方保證責任解除且甲方將保函原件退還乙方并提交齊全退保資料之日后七個工作日內,乙方將反擔保保證金退還甲方。保證金在乙方存放期間,不計收利息。

          2。若甲方行為導致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并且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后反擔保保證金尚有余額的,保證期限屆滿,保函失效后,乙方按以上程序將保證金余額退還甲方。

          3。甲方退還保函時須提交以下資料:(1)保函原件;(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3)甲方開給乙方的保證金資金往來的財務憑證原件。

          第三條其他反擔保措施

          甲方除向乙方交存保證金外,向乙方提供以下第1項反但保。

          1。由項目負責人為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及反擔保合同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出具《第三人反擔保書》(附后)。

          2。由第三方法人單位為甲方在委托保證合同及反擔保合同下的合同義務承擔連帶保證擔保,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擔保書》(附后)。

          3。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質押反擔保,雙方另行簽訂抵押或質押反擔保合同。

          4、甲方若出現重大違約違法或財務惡化情形,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調高擔保費率,并可要求甲方增加反擔保保證金或提供其它新的反擔保,甲方應予提供。

          第四條陳述與保證

          1、甲方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并無任何虛假陳述;甲方承諾其已按公司章程規定經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議同意出具本項反擔保。

          2、在乙方保證責任未解除前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甲方應當在事件發生后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其他經濟合同項下發生的甲方違約事項;

         。2)發生與甲方或甲方的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現場施工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或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惡化情形;

         。3)在乙方保證責任未解除之前,甲方出現股權轉讓、法定代表人變更、章程變更、合并、分立、破產、清算、改制、公章廢止或啟用、重要資產轉讓或向第三人提供保證、抵押、質押擔保等情形的;

          (4)甲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仲裁或被采取訴訟保全、執行措施;(5)其他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3、甲方承諾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信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聯系人等均為有效聯系方式,乙方依據上述聯系方式郵寄、傳真出的文件,均應視為有效送達。上述聯系方式如有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后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時通知,乙方依據原聯系方式發出的郵件、傳真應視為有效送達。

          第五條保后監管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將本項目施工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項目部組成人員名單、主要進場施工機械、設備等施工資料提供一套原件給乙方,以備乙方保后監管之用;

          2、甲方在開工后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進度報表、已完工程量及下個月施工計劃報送給乙方;施工中出現重大設計變更、工程量增加、工期順延、工期延誤、停工、質量問題、安全事故、不可抗力情形、被業主或行政部門處罰、通報、責令整改等事項,均應在事項發生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出現工程款被拖欠、索賠及反索賠、工期順延、簽證困難等情形,甲方同意乙方委派的專業人員協助處理。

          3、在乙方保證責任未終止前,為預防和控制風險,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及項目部任何職員和現場人員了解工程施工情況及財務情況,甲方負責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均應給予支持和配合,真實陳述相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4、乙方有權參與或采取以下監管措施,甲方同意予以支持和協助,并無異議:

         。1)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的工程例會、圖紙會審、監理會議等工程會議,可參與或旁站中間驗收、隱蔽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工程結算等重要事項。

          (2)乙方有權向本項目項目經理部成員及施工負責人、現場人員了解工程情況,調閱、復制有關書面資料、取樣檢測;乙方有權了解甲方公司運營及財務情況,有權調閱、復制公司及項目部的財務報表、有關財務憑證、工資花名冊、材料供應支付情況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及項目部應給予協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致使本項目施工出現重大困難、財務虧損、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施工負責人脫逃、拖欠農民工工資或材料款、被有關部門責令停工、調查等重大事項,甲方應在事件發生后三日內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項目、派駐技術人員、更換施工隊伍等措施以避免事態及損失擴大。

          5、本工程如有轉包、分包(含勞務分包)、內部承包、與第三人合作施工、班組承包等情形,甲方應在上述施工關系確定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并將有關書面合同文件復制一份送乙方備案。本工程如有變更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施工負責人、與業主補充施工協議等重大事項,均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備案相關文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逾期繳付《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費和本合同約定的反擔保保證金,逾期每日按欠付款項(保費或保證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每發生一次違約行為,均應按出具保函擔保金額的2%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1、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3、本合同生效后,未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撤銷或解除合同。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所指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代償、追償時所發生的費用、乙方人員的交通差旅費、查檔費、公告費、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鑒定費、律師代理費、拍賣傭金、有關中介費等各項費用。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5

          合同編號:

          質權人: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簽訂的榮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縣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農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萬元[(__)農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為佰拾 萬元 (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ㄒ唬┯邢铝星樾沃徽,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ǘ┘追綇拇鷥敽蟮拇卧缕穑òㄙJ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為,應在事后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驗樽陨砘虻谌藗鶆赵O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系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6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經營周轉需要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但又提供不了銀行要求的相應抵押物,請求甲方將其所有的位于____區路號面積為平方米的房屋(房產證號)為其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雙方經協商,就此達成如下協議:

          一、抵押物:

          ____區路號面積為平方米的房屋(房產證號)。

          二、借款擔保:

          1、借款:乙方用甲方房屋向銀行提出的抵押借款應單獨作為一筆借款,單獨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不得超過甲方房屋現行市場價(或按銀行要求進行評估的評估價),如超出,超出部分甲方不在房屋價值外承擔任何擔保責任,借款時間不得超過年,在此時間內,如乙方還清借款后又需再次借款,未經甲方另行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本協議房屋擅自做抵押。

          2、甲方同意為乙方的前款借款以本協議第一條房屋提供抵押擔保,并協助乙方及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三、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

          1、作為借款抵押物的房屋其所有權、使用權等均屬甲方,乙方不得以本協議為依據對房屋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2、乙方應確保所借款項用于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協議中約定的用途,如改變借款用途,一經發現,按本協議其向銀行所借款項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借款到期后,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即時向銀行歸還借款及其利

          息,如逾期還款,按應還借款及其利息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銀行如因乙方未按約定還清借款及其利息而行使抵押權,如由此導致甲方對抵押房屋所有權的喪失,乙方應按甲方喪失房屋所有權時抵押房屋的市場價(不扣除折舊和土地使用年限)和裝飾的價值(不扣除折舊)總額的120%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按其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借款及其利息,同時應主動或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登記的注銷,并由甲方收回全部房屋所有權憑證,如有違反,乙方按本協議其向銀行所借款項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其他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簽字(蓋X)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7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蛞匀魏斡锌赡芪<捌鋼D芰Φ姆绞教幹觅Y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甲乙雙方簽章后,該合同即時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8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電話: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電話:

          鑒于乙方為借款人_________向出借人______借款______萬元(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 )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

          (1)抵押房產狀況:房產座落于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______,房產權利人:______共有權人:______,抵押房產價值:______。

          (2)抵押土地狀況:土地位于______,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______,土地產權人:______,共有權人:______,抵押土地價值:______。

          第三條

          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范圍: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

          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為乙方為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1、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為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5、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并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

          9、抵押物權存續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范圍的,甲方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作為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的,須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

          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解壓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托人(簽字):授權委托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擔保合同9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

          乙方(抵押權人): ***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電話:

          鑒于乙方為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萬元(借款合同編號為:** )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 (1)抵押房產狀況: 房產座落于**建筑面積**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房產權利人:**共有權人:**,抵押房產價值:**.

          (2)抵押土地狀況:土地位于**,土地面積**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土地產權人:**,共有權人:**,抵押土地價值:**.

          第三條 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范圍: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 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為乙方為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為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四、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五、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并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七、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八、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

          九、抵押物權存續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范圍的,甲方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作為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一十、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的,須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 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解壓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托人(簽字): 授權委托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10

          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_____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_____萬元(小寫_____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并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機動車牌:

          4.機動車登記證書編號:

          5.車輛識別代號:

          6.其他:機動車所有人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系指甲方擁有并提供用于為乙方設定反擔保抵押的財產,以及該財產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抵押物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該等價值金額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并不作為乙方或其他有權方依據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對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物被甲方處分,則乙方抵押權自動及于甲方同類同價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反擔保范圍為《委托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并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于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抵押物的評估費用、保險費用、委托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手續的費用等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主債權起始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限僅供抵押登記之用,實際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貸款銀行簽訂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期限為準。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并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采取查封、凍結、拍賣或采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6)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7)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8)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9)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并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等紙質媒體、網絡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布并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后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公證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對強制執行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確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愿向公證機關申請辦理本合同公證并申

          請賦予其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費用由丙方負責。

          2.甲方確認: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義務,若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甲方保證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反擔保還款義務,否則,甲方將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3.丙方確認:如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而導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證合同》的規定為其發生代償,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并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4.甲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甲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甲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5.丙方保證:如住所、通訊地址等發生變更時,將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不論丙方是否收悉乙方發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況下,均可視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棄對乙方所負通知義務的抗辯權。

          6.甲、乙、丙三方關于強制執行的約定優先于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條款。

          (二)、執行證書的申請

          根據本第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乙方有權向公證機關申請簽發執行證書。并持有該證書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財產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序。

          第十六條、文本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陸份,甲、乙、丙、公證處四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簽訂。

          甲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乙方: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丙方:

          代表人/受權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11

          甲方(借款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聯系地址:

          丙方(反擔保人): 身份證號: 電話:

          工作單位及電話: 聯系地址: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自愿簽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為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 申請 萬元的借款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丙方反擔保責任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及該筆貸款所發生的罰息(從代償之日起至還清上述款項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三、乙方借款到期且未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的,由丙方 代為償還借款本金、罰息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丙方承諾在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后兩個月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丙方如逾期不履行連帶法律責任,則按照本合同以及公證書的約定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五、丙方保證責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之日后兩年止。如甲乙雙方就還款時間達成延期協議的,丙方的反擔保責任期限順延至到期后兩年

          六、丙方授權其所在單位,可以扣收丙方工資用以歸還乙方沒有歸還的貸款本金、罰息、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七、甲方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履約情況調查函的地址,以本合同中各自簽定的聯系地址為準。如乙方和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經營地址、聯系地址、電話、工作單位變更,必須在____日內親自到甲方辦公場所,以書面形式履行告知義務。如未告知,則乙方和丙方不得以聯系地址變更沒有收到履約情況調查函為由提出抗辯。

          八、甲、乙、丙三方如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核保人: 經辦人:

          乙方(借款人簽名、指紋):

          丙方(反擔保人簽名、指紋):

          丙方單位意見(加蓋公章、蓋章人簽名):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1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戶: 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詳見及財產有效證書);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佰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一、抵押財產中的` 代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二、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一、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一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二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由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四、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五、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六、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意識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ㄊ校 市 縣(區)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抵押合同使用說明

          一、使用范圍:本合同是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擔保借款合同債務的履行,以一定的財物為抵押而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抵押人”即提供抵押財產的當事人,可以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也可以是其它第三人,“抵押權人”即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

          三、第一條中的“財產有效證書”,只有公證機關等出具的證明抵押財產真實、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四、第二條中的“抵押率”,指抵押貸款額與抵押財產作價限額的比率。

          五、第三條中的空格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六、第十三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它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在第十四條中約定。

          八、第十六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它任何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13

          甲方(質權人):xx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出質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電話:

          鑒于甲方為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向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人民幣伍佰萬元(¥500萬元)貸款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保障甲方擔保權利的實現,乙方自愿以自己所持有的xx有限公司92.32 %(¥846.3944萬元)的股權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質物

          1.1質物是:乙方在xx有限公司所擁有的 92.32%(¥846.3944萬元)股權及其派生的所有權益。

          1.2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所收益。

          第二條 主債權和反擔保范圍

          2.1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xx有限公司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伍佰萬元整(¥500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為12個月,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以借款借據記載的日期準)。

          2.2質物反擔保范圍:甲方代償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甲方墊付的費用以及甲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及應納稅金等)。

          第三條 質權的存續期間

          3.1質權的存續期:自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第四條 出質人聲明及保證

          4.1乙方的質押行為已經過XX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一致同意。

          4.2乙方保證在簽署本質押合同之前,從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第三方或被查封,并保證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證對質物享有合法的、充分的、無爭議的處分權,簽約時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甲方的他項權利、租賃、托管或共有等情況。

          4.3乙方保證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它任何原因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有損甲方質押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書。

          4.4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作刪節、修改或補充時,乙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任何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4.5乙方保證XX市文彩藝術品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東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不對公司章程做任何修改,若因特殊原因必須修改,則乙方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認可后方可修改。

          4.6乙方有義務在本合同簽署后,配合甲方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質押合同的股權質押登記手續。

          第五條 質物的處理

          5.1乙方同意在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本付息義務而造成甲方代償時,甲方可依法通過協商、拍賣或變賣的方式處置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直至清償本金、利息、復利(含孳息)、展期保費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告費、通知費、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提存費等相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6.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 其 他

          7.1乙方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保證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質押登記部門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需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質權人)(公章): 乙方 (出質人)(簽字和指模):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14

          甲方:(公司)

          乙方:

          1、 (個人),身份證號:

          2、 (個人),身份證號:

          3、 (個人),身份證號:

          根據甲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 ]第( )號《委托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反擔保范圍

          1、甲方代借款方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3、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聲明與保證

          1、乙方向甲方聲明: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有效。

          (2)乙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項: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乙方向甲方保證:

          (1)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全額及應付費用;

          (2)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利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

          (3)乙方在遇到償還債務風險的各種情況均應書面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乙方已將購買的坐落于的房產作為反擔保保證,與該房產的所有共有人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當乙方違約且無法履行償債義務時,甲方有權對該房產進行處臵(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司法途徑申請查封、拍賣等)。

          五、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15

          合同編號:質押字第__號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榮銀橋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榮銀橋___年保證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向貸款人借款 萬元[( )農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數額為人民幣 佰 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后)載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ㄒ唬┘追酱鸀橐曳角鍍數娜總鶆眨ū窘、利息、復息、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ǘ┪泻贤屑s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ㄈ┘追綖閷崿F質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質物及出質的權利憑證于 年 月 日移交給甲方占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質押財產保管費` 元。

          六、其他特約事項:

         。ㄒ唬┮曳匠袚k理反擔保合同公證和質物評估、登記、鑒定、保險、保養、保管等涉及的費用,其相關產權證書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ǘ┰诒竞贤炗喼,乙方應辦理質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甲方,投保期限要長于擔保期限六個月。質物保險的相關單據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物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將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帳戶;

          2、如乙方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將保險賠償金全部歸還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后,保險賠償金用于乙方向甲方清償債務。

          若甲方認為所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擔保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ㄈ┵|物移交甲方保管后,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應于接達書面通知后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四)甲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在本合同終止后15日內由甲方按市價賠償乙方。

         。ㄎ澹┮曳讲坏秒[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物及權利質押財產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齲

         。ㄆ撸┊敿追酱鷥敽蠖吹玫角鍍敃r,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質押財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將按乙方的授權對質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交付乙方。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后三日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15日內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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