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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立木取信的歷史典故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fù)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shù)。于是太子犯法。衛(wèi)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于公戰(zhàn),怯于私斗,鄉(xiāng)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衛(wèi)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于邊。其后民莫敢議令。
譯文
法令已詳細(xì)制訂但尚未公布,公孫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國都的集市南門立下一根長三丈的木桿,下令說有百姓能把木頭搬移到北門去就賞給十兩金子。百姓們感到此事很古怪,沒人敢動手去搬移(木頭)。公孫鞅又說:“能搬過去的賞五十兩金子。”于是有一個人半信半疑地搬著木桿到了北門,立刻獲得了五十兩金子的重賞。這時,公孫鞅才下令頒布變法法令。
變法令頒布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shù)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于上層人士帶頭違犯。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xiàn)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為國作戰(zhàn),不敢再行私斗,鄉(xiāng)野城鎮(zhèn)都治理得很好。這時,那些當(dāng)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nèi)框?qū)逐到邊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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