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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時間:2022-04-23 16:05:32 轉讓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1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15篇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1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定程序參與競買,并經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成為競得人。為明確有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和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3、地號: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現狀: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戶)需回遷安置,回遷安置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遷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遷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應支付臨遷費、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費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況:_________

          第三條 公開交易情況和結果

          1、公開交易方式:公開掛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公開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確認書編號:_________

          4、轉讓份額:_________

          5、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完全認可公開交易情況和交易結果,甲方同意按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和轉讓份額將土地使用權(含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條 依照有關規定,全額轉讓的,由受讓方單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履行出讓合同;份額轉讓的,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共同履行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向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資料,辦理交易手續,向相關部門交納交易稅費后,由乙方直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證明書》,并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登記。

          第八條 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或法院判決(裁定)方式予以解決。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土地轉讓時回遷安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為受讓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簽訂后5天內一次付清。

          3、移交地塊及項目的相關資料:

          (1)《國有土使用證》

          (2)《建設用地批準書》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設計要點批文》

          (5)回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4、違約責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5日內不能備齊有關資料給乙方辦理交易過戶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和交易成功后,辦妥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機關查封等)需要終止交易或不能依法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在3天內全部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成交價款。 (1)(2)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并在5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給甲方,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

          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F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1.2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面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6.2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2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用地

          8.3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4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5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6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乙方必須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并須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乙方在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筑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衛、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9.4乙方依據本合同9.1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項目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9.5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6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7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準文件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后,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后,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4、11.5條處理)。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歷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1.2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于償付當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5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后余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6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為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超出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超出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著物。

          11.7違約事實發生后,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事先未經本合同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5.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

          16.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復印件)。

          16.5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16.7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于改變之日起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8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ǔ邪剑ㄊ茏尫剑

          地址:地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使用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使用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元/畝,(或實物___公斤/畝),合計___元(或實物___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嗬喊凑蘸贤幎ㄊ杖⊥恋亓鬓D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ㄒ唬嗬涸谑茏尩耐恋厣,具有生產經營權。

         。ǘ┝x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ㄒ唬┙洰斒氯穗p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ǘ┯喠⒑贤罁膰艺甙l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ㄎ澹┮虿豢煽沽κ购贤瑹o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ㄒ唬┘追椒欠ǜ深A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ǘ┮曳竭`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ㄈ┮曳接邢铝星闆r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ǘ┖贤、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ㄈ┍竞贤幢M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包含政府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項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內,一閃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付款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用于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即不得超過_________平方米。受讓人不得在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第十三條 受讓人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土地利用指標,應事先經規劃主管部門和出讓人同意,并按出讓人重新核定的數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上的總投資額(包括出讓金、廠房和配套水、電、路等輔助設施建設,設備購置及安裝等費用)不得低于_________萬元/畝(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讓人應在項目竣工之日起30日內,持有效的資金投入憑證(包括出讓金繳納憑證、工程款支付憑證、設備購置清單及付款憑證等)向出讓人申請履約檢查。

          第十五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無償移交給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產(受不可抗力影響者除外)。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八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出讓金總額全部付清),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_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九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和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二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和土地使用條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并按本合同約定投資開發建設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三)受讓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開發建設和建成投產的,應補足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六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九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三十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三十一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八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五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______‰向受讓人支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六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或已經動工開發的土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含出讓金)不足25%,且未經市、縣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中止建設連續滿一年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_________%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功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八條 受讓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投入足額資金進行建設,應向出讓人補足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基礎設施投入等財政貼價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最低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按照約定的條件繼續履行義務,受讓人不履行義務的,按違約處理。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四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四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項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簽訂。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5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1、甲方為轉讓土地使用權,委托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于 ,面積確定為 。(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復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托事項的完成

          乙方已為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托事項,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1、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的關聯方〔包括意向受讓方(買家)的授權代表、關聯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______元/㎡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后,甲方按以下計費方式與支付方式向乙方給付報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轉讓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ㄒ唬┯嬞M方式

          為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 %,即人民幣 。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戶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天內,甲方將余下 %即人民幣 支付完畢。

         。ㄈ┘追綉獙⒕娱g報酬以轉帳方式匯入以下指定帳戶: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乙方協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托期間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

          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支付給乙方,如發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 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

          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涉及的商業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與稅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6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建筑覆蓋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產權狀態: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并已被核準。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7

          出賣方: (簡稱:甲方)

          購買方: (簡稱:乙方)

          村民委員會: (簡稱:丙方)

          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反復協商,甲方自愿將本社土地 畝一次性賣給乙方所有,現達成買賣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本社土地 畝賣給乙方億有,每畝價額為 元(大寫: 萬元正)。

          二、付款辦法: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三、甲、丙方將土地出賣給乙方后,乙方在所買的土地上有自主經營權,甲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經營權。如甲、丙方阻止、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造成后果由甲、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的兩倍賠償對方。

          五、本合同經甲、乙、丙三雙自愿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政府批準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ㄗ灾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9

          甲方(轉讓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讓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擁有位于陜西省西安市周至縣環路與太白路什字東南角占地面積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使用權面積: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為:

          5、土地規劃用途:

          6、土地使用期限:

          7、土地現狀: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

          10、地號:

          第二條 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西安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向開發資質;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 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務債權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 文件的提供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 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審批證書(復印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 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計人民幣 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 支付方式

          1、 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 %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 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 %給甲方。

          (5)在乙方獲批開工后 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 賬號為: ;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賬號: 。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 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 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個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 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 轉讓的法律狀況

          1、 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 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 %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 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 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時間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利益。

          5、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 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乙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房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終止。

          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時間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者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安裝通常理解對

          本合同作出合同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做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方經協商,就甲方位于 的 平方米農村土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共(其中靠寬 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經營使用權永久轉讓給乙方。此塊土地的具體四界為以 。

          2、甲方保證此塊土在轉讓之前的經營使用權合法屬于甲方,且無任何糾紛及債務抵押,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一切損失。

          3、乙方的轉讓金支付按照每平米 萬元。甲方在支付轉讓金是,乙方應立即將該土地實際交付乙方,同時系于該土地的一切權利也一并移轉給甲方。在以后因國家政策等原因應續簽承包使用合同時,甲方必須就相關簽訂事宜協助配合乙方辦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協助辦理在該土地上建房等相關的事宜時,甲方均不得拒絕、推諉、拖延等,否則必須支付該轉讓金雙倍違約金給乙方,并且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甲方向乙方承諾,現轉讓的土地屬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雙倍支付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及賠償相關損失。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場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協議簽定后,乙方先支付萬元給甲方。余款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相關轉讓手續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檔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11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乙方(受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買賣國有土地使用權情況

          甲方將位于____市茂____區小區 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詳見《國有土地使用證》茂南國用( )第 號復印件。

          第二條 買賣該地使用權整體價格

          該土地使用權整體價格為人民幣伍XX(5

          4)萬元。

          第XX條 稅金及費用負擔

          辦理該土地使用權登記過戶所需繳納的各項稅金和各項費用一律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四條 登記過戶、付款及土地使用證交付辦法

          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XX天內乙方交付定金貳拾(20)萬元給甲方,甲方必須盡快向有關部門申請該土地登記過戶并在肆個月內辦妥登記過戶手續將新辦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給乙方。于甲方交付該《國有土地使用證》給乙方之日,乙方已交付的定金抵作該地產價款并將余下的應付地產價款叁拾肆(3

          4)萬元足額交付給甲方,每當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項時均如數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沒有任何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已經存在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而引起無法按期辦妥登記過戶發證的按本合同

          第六條第1款的規定論處,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如數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決定不賣或因甲方的原因逾期15天未能辦妥登記過戶手續或仍未將新辦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給乙方的,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自悔約之日起____日內必須雙倍返還定金(即肆拾萬元)給乙方。

          2、乙方中途決定不買或逾期15天未付清應付地產價款給甲方的,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 重復合同的效力限制

          辦理該地產登記過戶時,有關交易辦證部門要求甲、乙雙方按其統一印制的合同文本重復簽訂該地產買賣合同的,該重復合同只能作為辦理該地產登記過戶專用,不能對其他方面發生任何法律效力。重復合同之條款與本合同有抵觸的一律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從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附件

          《國有土地使用證》茂南國用( )第 號復印件。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轉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

          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

          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與項目開發權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

          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項目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本項目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開發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5、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

          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13

          轉讓方(甲方):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江蘇省土地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_______

          地號:土地證書號:_______

          宗地總面積:_______ m2轉讓面積:_______ m2

          使用權類型:_______終止日期:_______

          批準用途:_______實際用途:_______

          批準建設期限:_______實際投資比例:_______

          國有出讓土地轉讓時土地開發建設必須達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約定的條件,轉讓后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后的終止期限不變,仍為甲方原土地使用證所載明的終止期限。若國家建設需要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收購權。

          第四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及轉讓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____元(幣種:人民幣);轉讓總金額(大寫)_______ (幣種:人民幣)

         。2)付款方式:_______

          第五條 轉讓的地塊,乙方須按原規定用途使用,確需改變用途的,須按有關規定辦妥用途變更手續后方可轉讓。

          第六條 甲方須在__年_月_日前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條甲、乙雙方必須持有關手續到江陰市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共同簽署本合同,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到場簽署需委托他人簽訂的,必須出具有效書面委托書。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須提供打印件原件),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并經審核登記后生效,甲乙雙方及土地交易中心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地 址:地 址:

          電 話:電 話: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月_日

          審核單位(簽章):

          經辦人 (簽名) :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根據取得土地使用權,自愿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同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轉讓地塊的四至、面積和年限

          第四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系國()第號、位于永城市東方大道與文化路東南角,用途為用地。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

          該地面積為10畝,計6666.7平方米。

          四至: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如附圖所示。

          第五條本合同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年限自20xx年2月日至年月日為止,共年月。

          第七條同時轉讓地上的附屬物。

          附屬物名稱:,數量:。

          占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

          附屬物結構:,價款:元。

          有否典押:,是否出租:。

          第三章土地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元,總額為元,附屬物元。二項共計元,以人民幣計價。

          第九條除乙方負責土地出讓金及政府規費外,乙方給甲方的補償費用萬元。a、以乙方名義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乙方付甲方萬元。b,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完成后乙方付甲方萬元,c工程開工建筑建設完成后乙方付甲方萬元。

          第十條以上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轉讓費、契稅等辦理過戶的一切費用。土地出讓手續,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前的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包括辦理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費用由乙方負責,全部以乙方的名義辦理

          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后3日內甲方應將公司名下的有關土地資料和審批文件交給乙方。另外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3日內將有關變更文件報送土地主管部門,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6個月內辦理完土地過戶變更手續。

          第四章土地使用的再轉讓

          第十三條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規定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規定的地塊內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再轉讓。

          第十四條甲方在原土地使用權中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乙方在受讓年限內,如需改變甲方原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日支付總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如有損失的還應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十七條甲方由于過失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遷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賠。按本合同第十九條辦理。

          第六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

          第十九條除國家法律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變更時本合同無追溯力。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時,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生效與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正式形成的其他書面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送給等單位備查。

          其他約定:

          1、甲方所辦理的建筑規劃手續面積不低于7萬平米。

          2、乙方給甲方賠償的建筑面1XX平米。

          3、甲方負責拆遷及費用,負責協調周邊的一切關系及費用,直至工程完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15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xxxxxxx

          法定住址:xxxxxxxxxxxxxxx;郵政編號: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受 讓 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xxx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座落為,面積(號碼:XXXXXXXXXXXX)及界址圖劃定范圍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作商業用地。

          第三條 本合同轉讓的土地是在原XXXXXXXXXX出讓合同規定條件下的轉讓,該地塊使用期限約40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轉讓地價(評估地價)為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地價款總額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后十天內半地價款總額50%即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作履行合同定金,逾期不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減半返還。甲方收到全部款項后,將從《國有土地使用證》和轉讓地塊移交給乙方。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備查,送(市)縣地產交易所一份,余下送有關部門。

          第七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通訊和付款,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自行收到起生效。雙方的地址和銀行帳號應為: 。

          甲 方:

          乙 方:

          法定名稱:XXXXX有限公司 法定名稱:

          法定地址:

          電 話:

          郵政編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任何一方若變更以上通訊地址和帳號,在變更后3天內應將新的地址和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XXXXXX簽訂。

          甲方(章):

          甲方法定代表(簽字):

          乙方(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帳 號: 開戶銀行: 郵政編號: 電 話: 法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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