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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時間:2023-11-02 12:22:09 制度 我要投稿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依據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標準為依據。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和控制。

          3)以國際、國內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為依據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原則

          1)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2)主要負責人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3)系統性原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應按照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涵蓋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全員、全方位。

          4)規范和標準化原則:規章制度的建立應實現規范化和標準化管理,以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嚴密性、整體性、有序性。

          3、規章制度體系的建立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和總體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與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危險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及特種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規范;職業健康檢查制度;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定期巡查檢查制度;定期維護檢修制度;定期檢測、檢驗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4)環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標志管理制度;作業環境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4、規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據本單位生產責任制,負責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起草

          2)會簽或公開征求意見。起草規章制度,應通過正式途徑征得相關職能部門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以利于規章制度頒布后的貫徹落實。

          3)審核。規章制度簽發前,應進行審核。由負責法律事務的.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查;應邀請相關專業技術性專家進行審核。

          4)簽發。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性較強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一般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簽發;涉及全局性的綜合管理制度應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

          5)發布。生產敬仰單位的規章制度,應采用固定的方式進行發布,如紅頭文件形式、內部辦公網等;發布的范圍應涵蓋執行的部門、人員;有些特殊的制度還正式送達相關人員、并由接收人員簽字。

          6)培訓。新頒布的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組織進行培訓,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還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試。

          7)反饋。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或建立信息反饋此道,及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

          8)持續改進。單位應每年制定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計劃,并應公布現行有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單。對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除每年進行審查和修訂外,每3-5年應進行一次全面修訂,并重新發布,確保規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進行。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一、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為了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安全生產資金的供給,本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如下: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管理。

          2、每項新開工工程,在項目承包合同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程特點約定安全生產資金占總造價的百分比。

          3、每次甲方轉款后一周內,計財部按合同約定之比例將安全生產資金劃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

          4、項目部對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5、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總監批準,項目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該項目安全員批準。

          6、對安全生產違章者給予經濟處罰,罰款數額由公司安全總監核定,罰款的收入,應如數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統一調配使用。

          7、項目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在工程結束時的結余,因全額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不得挪用。

          8、公司對于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優異的項目部、班組、個人給予獎勵,獎勵資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總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全公司安全生產統一領導,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部,在分管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日常監督、管理業務。各分公司必須成立以經理為首,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并設安全科(科長必須報總公司批準),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2、各項目部必須配備1—2名思想好、懂業務的專職安全員。對配備的專職安全員要保持相對穩定。

          3、各級安全領導機構要建立例會制,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4、各項目部要成立以項目負責人為主,專職安全員及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

          5、所有生產班組均設兼職安全員,并在班組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6、總公司對所屬各分公司或項目部的安全生產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各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各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檢查,各班組每天作業前安全檢查。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公司每月、處(廠)每星期、班組(工地)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進行點名,點名和教育的內容要有記錄。

          2、教育要有真對性,切忌空對空。要抓住重點,講深講透。

          3、對新工作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變換工種的工人和特種工人要根據其特點,單獨進行教育,末參加者不許上崗作業。

          4、季節性、節假日教育要提前進行,內容要有針對性。

          5、開工前、施工中要分階段、因人地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6、公司每年利用冬閑時間,對特種工進行歷時3—5天的培訓,確保特種人員能熟知本工種的操作規程、規范,并能在施工作業中嚴格遵守。

          7、利用每年年初、年底的培訓和安全達標的檢查、驗收,對特種工人進行一次考核,不及格者要補考,補考不極格的要調離工作崗位。

          8、每年有計劃的安排一定數量的特種人員到市、區業務上級舉辦的各種學習班學習,做到一年一批,逐年訓遍。

          9、安全管理人員每年都要參加市、區業務上級舉辦的學習班對業務素質低、責任心不強的要調離工作崗位。

          10、利用長會、短班的形式,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系統的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各單位對生產中的安全工作,除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外,每年還應該定期進行二至四次群眾性的檢查,這種檢查包括普遍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和季節性檢查,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

          1、各單位安全生產檢查由安全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2、定期檢查時間:公司應每天進行日常檢查,每個月進行一次大檢查;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前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工具設備進行檢查,班中驗證考核,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3、專業性檢查:可突出專業的特點,如施工用電、機械設備模板支撐、腳手架搭設等組織性專項檢查。

          4、季節性檢查:可突出季節性的特點,如雨季安全檢查,應以防漏電、防觸電、防雷擊、防坍塌、防傾倒為重點的檢查;冬季安全檢查應以防火災、防觸電、防煤氣中毒為重點的檢查。

          (二)、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并且必須建立由企業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組織,以加臺領導,做好這項工作。安全檢查的內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領導、查違章、查隱患。

          (三)、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

          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放、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有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五、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為了保證對職工因傷亡事故及時、準確地進行報告、調查、處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與生產或工作有關的工傷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適用本制度。

          第一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條:職工傷亡事故,按事故嚴重程度,分為四類:

          1、輕傷事故:指職工負傷后休一個工作日以上,構不成重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仍按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執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重傷三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條: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用電話、電報或其他快速方法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主管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市建委、市勞動局、人民檢察院、市總工會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簡況,力求準確。對謊報工傷事故者,一經查出,要嚴肅處理。

          第四條: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對已經發生的事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嚴肅認真及時、準確的調查報告,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1、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調查,分公司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將登記表及時報到公司。

          2、重傷事故:由分公司負責人組織調查組(包括工會、質安、技術等負責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擬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10天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建筑安監站。

          3、死亡事故:公司會同市主管部門、勞動工會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組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拍照或者錄像。收集傷亡事故當事人和現場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證言,索取有關當事人、生產、技術和診斷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整改方案,提出處理意見。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20日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4、《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因故不能按期填報時,事故單位應申明理由,由公司報請市勞動局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延期填報。

          第五條: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負傷人員或為防止事故擴大而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領導和現場人員要共同負責弄清現場情況,做出標記,標明數據,并畫出事故的現場圖,對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者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條: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依照批準程序方可清理現場。

          1、輕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分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2、重傷事故現場清理,由分公司報經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3、死亡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報請市勞動局批準。

          第七條: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1、真實客觀的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

          第八條: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經濟處罰制度》的規定執行。

          2、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察看、開除。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壓、拖延執行“勞動安全指令書”、“安全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3、設計不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安全規定,致使設計本身有缺陷或工藝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5、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禁忌人員到禁止其作業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設備、設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8、因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條: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要同本人見面,要及時宣布,并歸入懲處者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如受懲者不服,有權向上級領導機關申述。

          第十二條:為了正確地記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狀況,掌握事故發展趨勢,判斷和確定問題范圍及探查事故原,更好得、有的放矢的做好事故預測、預防工作,各單位應準確、及時的將“事故統計報表”報公司。“事故統計報表”不能按時報出的',必須申明理由。

          第十三條:職工傷亡事故的處理,須按下列規定批準后方可結案。

          1、輕傷事故由分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公司批準結案。

          2、重傷事故由分公司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結案處理審批表”經司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結案。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不符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六、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法律、法規性的文件,促進工地安全文明建設。

          2、積極帶領職工學習防火知識,努力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3、工地專職防火員應以身作則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4、對于木工房等重點放火部位應經常性巡回檢查,發現有火種者有權制止,有不聽勸阻者送上級部門處理。

          5、焊工作業時,應進行防火知識教育。

          6、施工現場用電應規范,嚴格按用電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加強電源管理,以防止發生電起火。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域等。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方案審批制度: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克服“盲目的憑經驗操作,忽視科學的驗證分析”的弊病,加強確保安全的技術保障,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

          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各分公司或項目部對下列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臨時用電工程;

          (8)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于上述分部分項工程達到一定的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除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外,還必須附具安全驗算結果。

          (二)、專項施工方案審批、論證:

          各項目部項目經理負責組織項目部技術、質檢、安全等人員,根據承包工程的類型、特征、規模等因素,詳細、具體、認真編制相關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完成后,必須組織相關班組長和經驗豐富的老工人就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進行論證分析,并結合論證意見進行補充修改后報分公司技術科。

          各分公司必須及時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標準及地方有關規定,進行全面審核和驗證,必要時可組織其他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參加,對審核情況及時整理驗證結論,簽署審批意見后報總公司技術部。

          總公司技術部負責按照相關程序組織有關部門簽審后,報總工程師和分管經理審批后,由項目部按相關監理程序報項目監理機構,待總監理工程師簽批后認真執行。

          (三)、各級在審核、確定安全技術方案時,禁止選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和工藝,特別建設部《技術公告》明令限用和禁用技術

          七、安全技術措施學習貫徹(交底)制度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公司規章制度,及時對安全生產、工人職業健康進行有效預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創造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由安生部向維護部進行安全生產管理首次交底。

          交底內容:

          1、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2、設備維護的安全管理目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

          3、危險性較大的日常維護或技改項目、技改方案編制的指導、要求。

          4、設備維護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安生部對維護部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措施要求。

          第三條:維護部負責向專工或班長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設備維護的安全管理制度、辦法,注意事項、安全

          技術操作規程。

          2、技改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生產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確保施工安全。

          3、特殊工種的作業、大型設備的安拆與使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等,作業專業負責人均要對操作班組作安全技術交底

          4、兩個以上工種配合作業時,部門指定技術負責人,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

          第四條:班長要根據交底要求,對班組成員進行針對性的班前作業安全交底,班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交底內容:

          1、本工作安全操作規程。

          2、現場作業環境要求本工作的注意事項。

          3、本工作的危險點及個人防護措施等

          第五條安全技術交底要全面、有針對性,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內容要全面準確。

          第六條安全交底后,專業負責人、班長等要對安全交底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督促操作工人嚴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違章作業現象發生。

          八、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為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為了加強對勞保用品的管理,規范勞保用品的采購、保存、發放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原則

          (一)本公司根據各個崗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定時、定量地發放相關的勞保用品。

          (二)本管理辦法所指的勞保用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避免遭受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必要防護用品,不能強調平均或進行攀比。

          (三)本管理辦法所指的勞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勞保鞋、紗線手套、作業手套、圍裙、袖套、口罩、帽子、防護眼鏡、橡膠手套等。

          (四)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禁止擅自改變勞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將勞保用品挪做私用。

          (五)公司辦公室負責勞保用品的采購工作,倉庫負責勞保用品的各項管理(保存、發放)等工作。

          第三條管理細則

          (一)勞保用品發放

          1、發放標準:各崗位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及更換周期,請參閱附件《勞保用品標準表》,《勞保用品標準表》所規定的勞保用品標準,是指最大標準。

          2、因工作崗位調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當月所發放的勞保用品確實不敷使用時,經部門領導書面批準,可以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

          3、工作服、勞保鞋和安全帽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

          4、發放時間:每月30日發放次月的勞保用品,車間勞保用品保管人員到倉庫簽名領取相應標準數量的勞保用品,倉庫在每年年底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5、員工進入公司時,由車間勞保用品保管人員根據工作崗位發放相應的勞保用品。

          (二)依舊換新管理

          1、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到達更換期限的,由車間勞保用品保管人員送到倉庫,經倉庫發放人員確認后,辦理以舊換新。

          2、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的損壞,沒有到達更換期限但確實無法修補而影響使用的,交由倉庫保管人員確認,經倉庫主管同意后,可以辦理以舊換新。

          (三)其他

          1、遇節假日或員工有病休、事假、工傷、脫產學習等情況發生時,在發放勞保用品時,根據未出勤的日期長短,酌情減少發放數量體減少的數量,由倉庫發放人員與倉庫主管商議后執行,各部門應予以配合。

          2、回收的工作服、勞保鞋和手套,由倉庫負責統一保管,并定期做為廢品處理。

          第四條附則

          (一)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其它對勞保用品的各項規定,如有與本管理辦法沖突的,以本管理辦法為準。

          (二)公司的勞保用品標準,應當根據實際使用的情況,進行不斷修訂,堅持“既能保證員工工作需要,又不造成浪費”的原則。

          (三)有本管理辦法未規定之情況發生時,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四)本管理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的防護設置安全警示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能夠發揮積極作用,根據人機工程學的原理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的要求,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安全防護及危險部位和危險場所必需懸掛安全警示牌,為了確保安全警示牌設置的準確與合理,更根據建筑施工的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一)、安全標志牌的管理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要經常教育施工人員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二)、安全警示標志

          1、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2、安全色是指傳遞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包括紅、藍、黃色和綠色。

          1紅色:表示禁止

          2藍色:表示指令

          3黃色:表示提醒

          4綠色:表示允許

          3、對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襯色,包括黑、白兩種顏色。

          4、安全標志的分類: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四類。

          (三)、安全標志的使用

          1、在進入施工現場的大門入口,必須懸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等標志牌。

          2、具有火災危險物質的場所,必須懸掛禁止吸煙、等標志牌。

          3、高處作業場所、深基坑周邊等場所應懸掛當心墜落等標志牌。

          4、在各種需要動火、焊接的場所,必須懸掛當心火災等標志牌。

          5、在腳手架、高處平臺、地面的深坑等處,必須懸掛當心墜落等標志牌。

          6、旋轉的機械加工設備旁必須懸掛當心傷手等標志牌。

          7、設備、線路檢修、零部件更換,應在相應設施、設備、開關箱等附近懸掛禁止合閘等標志牌。

          8、有坍塌危險的建筑物、構筑物、腳手架、設備、物料提升機等場所,必須懸掛當心坍塌等標志牌

          9、有危險的作業區必須懸掛禁止通行等標志牌。

          10、專用的運輸車道、作業場所的溝、坎、洞等地方,必須懸掛禁止靠近等標志牌。

          11、在總配電房、總配電箱、各級開關箱等處必須懸掛當心觸電等標志牌。

          12、在通向緊急出口的通道、樓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須懸掛安全通道等標志牌。

          十、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工地管理人員要嚴格按公司制定的安全值班表履行安全值班職責,堅守崗位,不玩忽職守。

          2、值班人員要全天候,對整個施工現場安全負責,協助施工長和其他管理人員做好當日的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及時發現隱患,果斷處理,做好防火、防盜及其它工作。

          3、值班人員在值班中如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處理的及時上報公司,且要保護好現場。

          4、值班人員若在值班中玩忽職守,公司根據情節輕重酌情處理,該教育的教育,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且要罰值班人員100元—500元。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寶運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9日,注冊資金為30萬元,經營范圍是倉儲;普貨運;提供搬運裝卸服務;通訊器材、家用電器、五金交電、汽摩配件的銷售。法定代表人是劉玉政。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劉玉政職務總經理,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 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

          四、制定貨運駕駛人行車操作規程,貨運駕駛人行車操作規程的內容應至少包括:出車前的車輛技術狀況檢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車注意事項、惡劣天氣下的行車注意事項、夜間行車注意事項、應急駕駛操作程序注意事項等。

          五、制定車輛動態監控操作規程:包括衛星定位系統的車載終端、監控平臺設備的檢修和維護要求,監控信息采集、分析、處理規范和流程、違章處罰信息統計報送及處理要求及程序,監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當地公安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當地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事故單位負責人除向公安等有關部門報告外,應當于1小時內以《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表》(見附件)書面向市交通運輸委總值班室(電話:83168123、83168110,傳真:83165191)報告。

          三、道路貨運企業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分析,總結事故特點和原因,提出針對性的事故預防措施。

          四、建立安全事故責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五、建立應急救援制度。健全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并將應急演練方案、演練結果進行記錄存檔,定期報送給主管部門。

          第五章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和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一、企業按照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的1%的比例提取、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全生產經費專款專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及時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所需資金。跟蹤、監督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使用情況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主要用于: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2)購置、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等支出;

          (3)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4)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5)安全生產檢查支出;

          (6)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7)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二、企業應建立符合國家規定及適合業務情況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壞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三、企業應根據國家標準要求及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開展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購置、發放和管理工作,建立勞動用品發放記錄。

          第六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四、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五、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據《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糾工作、貨運企業對貨運車輛、貨運駕駛人、運營過程等安全生產各要素和環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登記和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隱患排查治理日期;隱患排查的具體部位或場所;發現事故隱患的數量、類別和具體情況;事故隱患治理意見;參加隱患排查治理的人員及其簽字;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復查情況、復查時間、復查人員及其簽字。企業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七章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企業建立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制度。普及安全知識,強化員工安全生產操作技能,提高員工安全生產能力。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例會,安全工作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

          一次,安全例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

          二、建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制度。定期對車輛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等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訓練、應急處置等教育培訓。道路貨運企業應當組織和督促本企業的駕駛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駕駛人員參加教育和培訓的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新入職駕駛員上崗前要經過至少24小時的安全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參加不少于8學時的再培訓。貨運駕駛員,每年至少進行8學時的安全教育培訓。貨運駕駛員接受教育與培訓后,企業應建立企業駕駛員安全培訓教育記錄檔案。

          三、企業配備和完善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設施和設備,定期更新宣傳、教育的內容。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應予以記錄并建檔保存,保存期限應至少為3年。

          第八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管理制度

          1.建立企業駕駛人聘用制度。按照《勞動合同法》要求,嚴格貨運駕駛員錄用條件,嚴格審查貨運駕駛人的駕駛證件、從業資格和駕駛經歷,符合條件的,簽訂聘用合同。

          2.嚴格落實駕駛員持證上崗制度,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定期檢查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確保證件及時有效,并備案到相關服務單位。

          3.建立駕駛員日常管理制度。貨運車輛每日運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直達超過800公里)的,按規定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24小時累計駕駛不超過8小時;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4.建立駕駛人檔案管理制度。企業駕駛員實行一人一檔,內容包括駕駛人基本信息、從業資質信息、安全行車記錄情況、獎懲情況、違章違紀情況、行車事故情況等。

          二、車輛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測和年度審驗制度。嚴格執行貨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逾期未年審、檢測或年審不合格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2.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對貨運車輛進行定期維護,確保貨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貨運車輛的維護作業項目和程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18344)等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執行。

          3.按照國家規定建立貨運車輛技術檔案,實行一車一檔,實現車輛從購置到退出市場的全過程管理。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4.對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準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貨運車輛,應當及時交回《道路運輸證》,不得繼續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5.車輛持有效的《道路運輸證》、《機動車行駛證》,配備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等安全設備,配足有效消防設備及器材。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生產發展,根據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及集團有關要求,結合國內建筑施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生產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從事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適合本規定。

          第二章安全組織機構

          第三條、公司在安全生產上實行三級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其安全組織機構由總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組成。

          (一)總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落實國家、行業和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指示與要求,指導、協調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總公司設專門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處),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并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二)分公司也設安全生產委員會,落實上級機關對安全生產的要求,協調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設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科),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能,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

          (三)項目經理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并設安全辦公室,負責本項目經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辦公室人員(安全員)協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抓好項目安全措施的落實、進行現場巡回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

          第四條、安全隊伍建設

          每個工地最少必須設置1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應設置2~3名專職安全員;工程規模在2014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機械、消防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安全工作。

          第五條、現場安全員要選擇責任心強,并有相應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并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安全員要按規范要求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做好檢查記錄。

          第六條、安全機構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并落到實處,安全管理機構不得隨意撤并,基層安全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企業內部應實行安全管理人員委派制,基層安全員的調動要得到上一級安全管理機關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企業在安全生產上實行黨政工團齊抓共管體制。企業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各級黨組織負責人要充分支持、協助行政部門做好工作。各級工會組織應對本單位、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條、公司經理、分公司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經常對各級領導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教育,注重提高全員安全意識,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本企業、部門存在的重大安全問題;

          (四)組織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落實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對下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獎懲。

          第九條、公司副經理、分公司副經理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主管領導責任,協助經理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制度;

          (二)領導編制和審核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體施工方案、工程生產建設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三)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交流會、現場會;

          (四)領導組織進行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五)負責并主持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十條、總工程師的安全職責

          (一)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特殊復雜工程的施工方案時,明確提出指導性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攻關活動,嚴格審查施工中各環節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新工藝時,必須組織有關施工人員進行性能、特點、安全技術等作業交底,指導主管職能或安全管理部門制訂相關操作方法或規程;

          (五)參與職工傷亡事故的技術性調查,并要求有關部門制訂技術防范措施。

          第十一條、安全科(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有關部門制訂、修改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制度、規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指導、督促基層企業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對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安全檢查,指導并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隱患進行整改。發現重大事故險情時有權停止作業,令職工撤離現場,并及時上報;

          (五)按照有關規定,根據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對基層單位和個人進行安全獎勵和處罰;

          (六)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勞逸結合,搞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七)做好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十二條、公司辦公室、工程部、技術部、科教室、物資供銷部、設備動力部和財務部等職能部門應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認真執行,對各自管轄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十三條、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一)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經營承包的重要指標;

          (二)組織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項目、班組安全保證體系;

          (三)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努力創造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四)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并予以解決;

          (五)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事故,對重傷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現場組織調查、并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

          (六)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要按通知書有關要求對隱患進行整改,并將整改完成情況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

          (七)支持安全員工作、積極發揮其作用,認真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條、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技術負責;

          (二)編制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要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資料,交工段長和安全員,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

          (三)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從技術上提出解決方案。

          第十六條、施工員和班組長的安全職責

          (一)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對本工段、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二)負責組織本工段、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督促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三)堅持開展班組安全活動,認真進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和冒險蠻干;

          (四)經常進行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第十七條、職工安全生產守則

          (一)認真執行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自覺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

          (三)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做到"三不傷害";

          (四)工作前對所用的設備和機具要進行認真檢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和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水上作業必須穿救生衣;

          (六)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設施、安全標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動。

          第四章安全生產教育

          第十八條、總公司應經常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科學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條、總公司根據工程需要不定期組織分公司主管生產領導、有關技

          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或培訓;每年組織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訓。

          第二十條、總公司要監督檢查各分公司對新參加工作職工及轉崗、復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情況,其培訓資料要齊全、完整,簽認記錄要由有關部門歸檔。

          第二十一條、總公司、分公司和項目部應利用各種形式對職工(包括臨時工、農民工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記錄備查。

          第五章施工現場安全技術管理

          第二十二條、現場綜合安全管理

          (一)確定工程后,項目經理部要根據工程現場環境,首先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區、辦公區和生活區進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現場要根據所承擔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設置“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體平面圖;

          (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消防、交通、環境保護等法規和相應技術規范,制定項目的有關規定并采取具體措施予以落實;

          (四)在市區主要路段、人車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莊施工時,現場應設圍擋,并對施工現場實施封閉式管理。

          (五)現場物料要按規定碼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間距,嚴禁靠近圍護墻及建筑墻壁堆放。大型模板應按施工平面圖指定位置分類存放;

          (六)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卸料平臺架等設施搭設完成后,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進行經常檢查維修,保證安全。并必須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并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后方可搭設;

          (七)高處作業的施工設備和防護設施要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和要求,作業人員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帶和防滑鞋等防護用品;

          (八)做好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持學習證上崗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第二十三條現場施工安全管理

          (一)開挖土方前,必須掌握地質和地下設施等情況,并由技術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在安全員監督下方可開挖施工,地下各種管線應采取相應保護措施,以防挖壞;

          (二)爆破、吊裝、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交底資料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

          (三)在進行拆除工程時,必須要制定操作規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圍大、危險程度高的要指派專人指揮和安全監護,并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告標志;

          (四)深槽和較深溝坑施工須進行專項設計和支護,坑槽周邊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機械,如施工機械確須在坑槽邊作業時,應對機械作業范圍內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條、現場運輸道路管理

          (一)機動車輛在施工現場內行駛、移動時要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和人員,減速慢行,確保安全;

          (二)嚴禁人貨混裝、裝運各種材料、物件要綁牢,自卸車斗內不準載人;

          (三)機動翻斗車在施工現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轉向、制動機構及燈光、信號等裝置應齊全、靈敏、可靠。行車時嚴禁載人。往溝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夠安全距離;

          (四)使用手推車、要保持安全距離、裝物要牢靠、適度。

          二十五條、機械設備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設備,如卷揚機、塔吊、外用電梯等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其安全裝置要齊全有效;

          (二)清洗、維修機具和設備時,要停車打掩,切斷電源,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并要設專人看管電閘;

          (三)使用蛤蟆夯、震搗器及其它電動工具設備,必須有防觸電措施或裝置。操作人員配戴防護用品;

          (四)使用卷場機、提升機操作前要檢查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錨是否牢固;

          (五)挖掘機、吊車等機械作業時,應設專人指揮,臂桿回轉半徑內和吊鉤下嚴禁站人;

          (六)圓盤鋸、木工平刨等設備必須設有安全防護裝置,否則一律不準使用;第二十六條、安全技術交底

          (一)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應按下列程序執行:由企業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門意見后,經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發后實施;

          (二)安全交底具體步驟: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項目部和班組各執1份。班組長組織全體參與該項施工的職工接受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的現場安全技術交底講解,并履行交底的'簽認手續。專職安全員應現(敬請期待制度大全推出更好文章:場監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過程中,經常檢查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做書面記錄備查。

          第二十七條、施工現場安全用電

          (一)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和電氣防火措施;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規定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三)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三相五線)接零保護系統。臨時線路的架設要符合有關要求。配電箱要按集團規定要求設置,用電設備要采用一機一閘,電氣開關、插頭、插座應完好,加箱上鎖,且有防雨、防漏電裝置。熔斷器按額定負荷裝設;

          (四)高壓輸電線與建筑物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安全用電規范要求。;

          (五)施工現場動力、照明線路的架設及使用的電器設備均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線路跨越道路時,應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護;

          (六)移動式電動機具,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配置防漏電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選用類手持電動工具并裝漏電保護器,初次使用手持電動工具者要在有經驗人員監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燈具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第六章安全檢查

          第二十八條、企業堅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并及時采取整改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第二十九條、企業每年組織2次由總公司主要領導帶隊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分公司在建項目部。

          第三十條、分公司應每季度由分管生產副經理組織安全科人員對分公司所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每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安全小組成員對工地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檢查覆蓋面要達到100%,并要有檢查記錄。

          第三十二條、作業班組應每旬自行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安全值日員應堅持每日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第三十三條、檢查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執行情況、基礎管理工作、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防護裝置的使用情況;個人防護用品穿戴情況;操作規程執行情況以及各種事故隱患等。

          第三十四條、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由檢查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有關責任人員在限期內完成整改。

          第七章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職工在從事用人單位指派的勞動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傷、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項目部、分公司、總公司應在24小時內逐級上報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站和其他相關部門,按規定填報"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報表",并做好事故善后處理。

          第三十六條、企業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對事故責任人要進行處理,對隱患進行整改,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第三十七條、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程序按國務院《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執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總公司會同企業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會、檢察等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第三十八條、總公司對分公司的職工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和結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與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或行業規定為準。

          第四十條、各分公司(項目部)可根據各自具體情況,制定貫徹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并報總公司備案。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總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5月4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1、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經理)安全生產職責、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經營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設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工會安全生產職責、班組(站)長安全生產職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安全員職責、職工安全生產職責等。

          3、安全經營目標責任書

          4、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5、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7、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8、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9、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0、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制度

          11、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5、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6、設施與設備維護、保養、檢測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8、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9、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20、應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

          21、承包經營、租賃場地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22、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包括作業區內“十四不準”、操作工“六嚴格”、動火“六大禁令”、進入容器和設備“八必須”、機動車輛“七大禁令”、起重作業“十不吊”、預防事故“十問”、安全生產現場自律準則“20條”、員工防火“三懂”、“三會”。

          23、其它必要的安全生產制度(視企業實際增加)

          24、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寫提綱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主要包括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獎懲附則等內容。

          25、生產經營單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編寫提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應急處置基本原則、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信息報告程序、應急處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等內容。

          26、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編寫提綱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主要包括事故特征、應急組織與職責、應急處置、注意事項等內容。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一、職業健康個體防護規章制度

          木粉塵、噪音、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有毒有害物質為主的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在木材加工行業并存的狀態,給勞動者職業健康造成巨大威脅,嚴重影響了職工身心健康和安全,因此,做好作業場所職業健康個體防護工作至關重要。本單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

          1、23號)以及有關標準、規范、制度為依據,切實履行用人單位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切實加強防護,做好以下防護措施:

          1、本單位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和國家頒發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以及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塵口罩、防護眼睛及耳塞等勞動防護用品,并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報廢及處罰等管理制度。

          2、本單位優先選用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健康和個體防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逐步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提高木材加工制造行業機械化、密閉化、自動化水平,提升職工個體防護能力。

          3、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工作服、手套、

          防毒防塵口罩、防護眼鏡及耳塞等勞動防護用品。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

          二、做好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規章制度

          (一)分類防治存在于木材加工制造作業場所的主要職業危害:

          1、木粉塵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業粉塵主要來源于木材機械加工,尤其是鋸切、刨銑和鏤銑加工,機械和手工拋光。主要的防塵措施有:除塵設施保持良好工作狀態;車間內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定期檢測作業場所粉塵濃度,應將木粉塵(SiO2 10%以下)的濃度控制在8 mg/m以下;加料、卸料、包裝等過程不得發生泄漏;督促所有接觸粉塵的操作人員配戴防塵面具或口罩。

          2、噪音危害防治。木材加工企業中使用的木工平刨、木工壓刨和帶鋸機等各種木工機械的噪聲值都高達90分貝以上。刨花板企業中使用的削片機、刨片機、裁邊機和砂磨機的噪聲值高達100分貝以上,遠遠高于《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規定的85分貝(A)限值。主要的防護措施有:加強個人防護,如戴護耳器等防護用品;按《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工作場所噪聲聲級應控制在85分貝的衛生限值以

          3下;定期檢測作業場所噪聲,了解噪聲分級;因作業場所范圍較大,不易采用隔音裝置防護,故采用耳塞進行有效的個人防護,以防止噪聲性耳聾的發生。

          (二)排查存在于木材加工和木質家具制造企業的各類事故隱患

          1、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木材加工企業的生產廠房和原材料、產品庫房屬火災危險性丙類,易發生火災事故。廠區圍墻與廠內建筑的間距、庫區的圍墻與庫區內建筑的間距均不宜小于5 m,且圍墻兩側建筑物之間、鍋爐和作業區之間應滿足防火間距要求;

          (2)嚴禁在生產場所吸煙。在生產場所進行明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可燃物品庫房不應設置鹵鎢燈等高溫照明器;

          (3)生產場所及庫房(含室外庫房)必須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有消防通道。生產場所應裝設防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測。對設備、管線要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保持完好狀態

          2、做設備安全工作。

          (1)機械設備安全。危險設備主體及轉動件應采用防護罩、防護屏、擋板等固定、半固定防護裝置,進、出料口等人機接觸部位應采用連鎖、半連鎖裝置,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電器設備安全。建立和健全電氣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筑結構、配電器裝置及線路要嚴格遵守有關電氣規程,嚴防電器事故的發生;

          (3)鍋爐等特種設備安全。對鍋爐實行定期檢查制度。嚴格遵守鍋爐操作規程,運行中做到“三不超”,即:不超負荷、不超壓、不超溫。“三穩定”,即:汽壓穩定、汽溫穩定、水位穩定。保證其參數在規定范圍內運行,防止鍋爐爆炸等事故的發生。

          3、做好各類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進一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制,嚴格隱患排查治理各項措施落實,嚴肅查處職工無證上崗、“三違”現象和各類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三、切實落實職業健康安全的制度保障措施

          木材加工制造企業要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置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機構和人員,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還要根據自身的行業特點,建立健全以下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職業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危害日常

          監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三同時”審查備案及職業健康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評價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預防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木材加工企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應進行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保證對生產安全方面的`技術改造的經費投入;及時增添安全設施和防護設備;勞動防護用品應按照標準配備,且配備齊全有效,不得以現金等其他形式代替勞動防護用品;作業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生產布局合理,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分開,作業場所不得住人;有與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相適應的有效防護設施;職業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3、建立、健全危險源監控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危險源臺帳;落實危險源監控責任人和監控措施;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且應急救援預案報有關部門備案。

          4、建立、健全培訓教育管理措施。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木材加工方面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電工、電焊工、鍋爐操作工、叉車駕駛員等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并獲得國家規定的證書后方可上崗;企業新進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專業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快遞管理,保障快遞安全,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快遞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江蘇省郵政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快遞業務以及相關保障、服務、安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快遞服務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完善快遞業發展政策,引導、扶持快遞業發展,提升快遞服務水平,促進產業聯動,滿足經濟社會需要。

          第四條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快遞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郵政管理部門可以托市(縣)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快遞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和、經濟和信息化、商務、國家安全、、工商、國土資源、建設、城鄉規劃、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交通運輸、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快遞業務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用現代信息、自動化、物聯網等技術,開展技術改造和創新,高效利用交通運輸資源,降低能源消耗,發展低碳快遞。

          第六條快遞行業協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規定,制定快遞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信息、培訓等服務,促進快遞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促進與保障

          第七條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快遞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快遞服務設施布局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保障快遞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編制快遞業發展規劃,并會同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編制包括快遞園區、快件處理場所、城鄉快遞服務網點等在內的快遞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快遞業發展規劃、快遞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八條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現代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應當為快遞業發展提供支持。

          第九條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快遞服務設施建設,統籌考慮快遞投資項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標。鼓勵將工業舊廠房、倉庫和存量土地資源用于快遞業發展,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用途改變的,經批準可以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第十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總部或者區域總部落戶本市;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本市總部經濟的相關政策。

          第十一條蘇南快遞產業園等快遞園區應當根據園區規劃,建立健全運行管理機制,完善園區功能,推動快遞產業集聚發展。

          第十二條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住宅區、商業區為設置快遞服務網點提供便利。鼓勵利用城市配送網絡、郵政網點、村郵站、城市社區工作站、農村服務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遞服務。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城鄉客運班車、客運場站等開展快遞下鄉便民服務。

          第十三條機場應當設置快件監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檢、配載、裝卸、交接、運輸通道,為快件快速通行、通關提供便利。

          第十四條新建住宅區應當設置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快遞服務場所。舊住宅區整治改造時具備條件的,應當將快遞服務場所設置納入提升性項目,滿足居民對快遞服務的需求。

          第十五條鼓勵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高等院校、車站、機場、住宅區、商業區等場所設置符合國家《智能快件箱》標準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條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在確保安全和不影響通行的前提下,為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利用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參照省有關規定制定快遞服務車輛管理辦法。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機動車,應當按照市郵政管理部門的要求統一標識。

          第十七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區、商業區、學校以及其他封閉管理的場所,應當為快遞服務提供通行、臨時停車、派送等便利。快遞收派員無法按址當面投交快件,經收件人同意交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單位收發室代收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單位收發室應當代收、代轉。

          第三章快遞服務

          第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推進服務質量體系建設,加強快遞服務質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快遞服務。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的快遞服務應當符合快遞服務國家標準,鼓勵提供高于國家標準的快遞服務。

          第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示服務種類、服務時限、服務價格、損失賠償、投訴處理等服務承諾事項;服務承諾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發布提示公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上門取件服務的,應當在承諾或者約定的時限內完成;不能按照約定時限上門取件的',應當及時告知用戶。

          第二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收寄快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指導寄件人如實填寫快遞運單;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選擇保價或者保險業務;

          (三)當場核對內件物品性質等運單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費標準、賠償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五)準確標注內件物品重量、資費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標準分揀快件,不得在露天場地堆放、分揀快件,不得野蠻分揀快件。

          第二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承諾的時限內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的,經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為簽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經兩次免費投遞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事先告知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應當對包裝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簽收。快件注明為易碎品以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要求當面開拆驗收。對內件短少、損毀或者與運單不符的快件,快遞收派員應當在快遞運單上注明情況,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遞收派員共同簽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絕簽字的,快遞收派員應當予以注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四條代收貨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付款;驗收時,可以檢查內件外觀,清點內件數量,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

          第二十五條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與運單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用戶對賠償事項未約定的,對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賠償。

          第二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于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快件,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ˇ理。

          第二十七條快遞收派員在收寄、投遞過程中,應當穿著具有企業統一標識的服裝,并佩戴工號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證件。

          第二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經營許可期內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遞服務。臨時停止或者暫停提供快遞服務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向市郵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妥善處理未投遞的快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妥善應對快遞業務高峰期,制定快遞業務應急預案,做好業務量監測,加強服務網絡統籌調度,避免造成快件積壓,并及時向社會發布服務提示,處理用戶投訴。

          第三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市郵政管理部門規定的'項目收集、統計、分析運營信息,確保有關數據的真實、完整,并按時向市郵政管理部門報送。

          第三十一條提供快件代收、代轉等快遞末端公共服務的,應當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場所、人員以及設備,并接受市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條郵政管理、國家安全、、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快遞安全保障機制,確保寄遞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生產安全。

          第三十四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和教育培訓制度,及時、準確、完整地保存從業人員個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保護用戶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確規定或者用戶書面同意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將用戶使用快遞業務的信息提供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

          第三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置快件處理場所,應當事先征詢市郵政管理部門以及有關部門意見,并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備、預留工作場地,其設計和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機關、海關依法履行職責的要求。

          第三十七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并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收寄快件時,對信件以外的快件,應當當面驗視內件,符合寄遞規定的,應當當場封裝并加蓋收寄驗視戳記;用戶拒絕驗視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條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遵守國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規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證明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依照國家規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關書面憑證的,應當要求其提供憑證原件,核對無誤后方可收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已出具安全證明的物品時,應當如實記錄收寄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收寄時間、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接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托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遵守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與托方簽訂安全保障協議。

          第四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收寄的快件中有國家禁止寄遞物品的,不得繼續轉發和投遞。對于依法應當沒收、銷毀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質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向郵政管理、、國家安全等部門報告,并配合處理。對已經收寄但不需要沒收、銷毀的禁止寄遞物品以及一同查處的禁止寄遞物品之外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與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第四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實物以及電子檔案管理制度,采取技術措施確保用戶信息安全。快遞運單的實物保存和電子檔案保存應當滿足快遞服務標準規定的檔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滿后,按照規定集中銷毀或者刪除。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行業信用評價體系,指導快遞行業協會實行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遞行業協會應當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建立完備的自律管理制度,強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服務質量、消費維權、誠信經營的評價機制。

          第四十四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服務質量社會監督網絡,聘請社會監督員對快遞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第四十五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快遞市場監管體系,規范和優化行政審批程序,加市場監管力度,提高行政監管效能。

          第四十六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可以采取下列監督檢查措施:

          (一)進入有關場所進行檢查;

          (二)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憑證;

          (三)約談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按照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序,查封與違法活動有關的場所,扣押用于違法活動的運輸工具以及相關物品;

          (五)經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對信件以外的涉嫌夾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快件開拆檢查。

          第四十七條市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予以保密。市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被檢查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第四十八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服務申訴制度,依法及時處理用戶提出的申訴,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答復。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違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露天場地堆放、分揀快件或者野蠻分揀快件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違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按照規定收集、統計、分析運營信息,報送有關數據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本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時,未加蓋收寄驗視戳記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本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收寄的快件中有國家禁止寄遞物品,繼續轉發和投遞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違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已規定處罰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五條市郵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快遞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資料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職責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景,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景;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景,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景,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職責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禮貌、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我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須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光、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臵;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

          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臵;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一、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營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于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并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并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創建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回監督檢查,隨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設備、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后,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項目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項目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項目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并監督落實。項目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五、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3、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4、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范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6、對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現事故險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評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12、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13、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后,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14、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項目及創建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1、總則

          為了規范調度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調度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運行提供調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調度運行

          2.1調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運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運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調度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運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運行。

          2.1.2值班調度員進行調度操作時(包括調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復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運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運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調度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并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調度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調度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調度員值班應按經批準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調度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后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系統及各變電站的運行方式,運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設備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事故、異常運行、設備缺陷情況;

          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交接班記錄;

          調度運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調度聯系匯報

          2.3.1值班調度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調度員的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范圍內設備異常故障時及時匯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設備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匯報省調。

          2.3.2值班調度員在其管轄范圍內的調度聯系對象為:各縣(配)調值班調度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系人,電力用戶指定的電氣聯系人,聯系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準或調度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調度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調度業務聯系和發布調度指令。

          2.3.4各級值班調度員及運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系、發布和接受調度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調度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復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運行人員發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調度員的業務權限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調度員的同意后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運行單位之間的調度電話是電網統一調度的重要手段,非調度業務不得占用,調度業務聯系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調度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匯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也應事先匯報所領導、調度班長。

          2.3.7發生重大設備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設備跳閘時應及時匯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調度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調度班長,設備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設備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用戶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調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調度操作均應使用調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調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復審、副值預發;新設備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復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審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復審。

          2.4.3調度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調度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調度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注明原因,并及時通知。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地區營林生產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營林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依照相關規定、標準,結合我區營林工作實際,制定《XX地區營林生產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XX地區轄區內從事營林生產作業的經營單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發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國家、省政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五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要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條件,確保營林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六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工會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  第七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二章營林生產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應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外聘作業人員必須簽訂用工合同,明確安全生產義務和權利。單位要為生產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并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營林生產單位必須配備安全員,安全員必須熟知安全生產知識,在一線檢查時候應有明顯的標識,如佩戴袖標等。

          第十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為從業人員發放符合國家標準、在使用期限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時認真填寫發放記錄,并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一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營林作業場所要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各作業組要有班組長跟班作業,隨時督促檢查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第十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發生緊急情況時要啟動應急預案,各小組要分工明確,妥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保護事故現場,要按照時限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的向當地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并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第十四條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穿長袖緊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蟲罩,扎緊袖口、領口和褲腳口以防止蜱蟲(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為作業人員注射森林腦炎疫苗,提前做好預防。

          第三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上道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配置安全設施,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保證行車安全;與客車會車時,必須先行避讓。

          第十六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要按規定檢驗機動車安全性能,定期維修、保養,保證車輛狀態完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使用。

          第十七條營林作業組建點、撤點時,要選擇駕駛經驗豐富,熟悉路況的駕駛員,嚴禁客貨混載、超員、超速。同時要有專人(管理人員)押車,控制安全車速,保證安全行駛。

          第十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使用或雇傭合法資質的車輛,并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規。

          第四章營林生產作業點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營林生產作業點搭建營地要選擇地勢平坦、背風、朝陽的地點(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電區,營地絕不能扎在高地上、高樹下或比較孤立的平地上。要將已經選擇好的帳篷區打掃干凈,清除石塊,矮灌木等各種不平整、帶刺、帶尖物的物品,并填平地面。

          第二十條營林生產作業人員在春秋兩季生產時,必須辦理野外作業證,經過防火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山作業。

          第二十一條營地周圍要打防火隔離帶,煙筒必須安裝防火罩。在防火期內應有二號工具、防火桶及細沙等滅火器具。

          第二十二條用火區應在下風處,距離帳篷區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火星燒破帳篷。爐筒和帳篷連接處要采取防火隔離措施。生產、生活用火要確定有專人管理。使用蠟燭時要與帳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嚴禁臥床吸煙和隨意丟棄煙頭。

          第二十三條機庫與員工帳篷不得連接搭建,機具、油料嚴禁放置于帳篷內。機庫與員工帳篷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0米。

          第二十四條營林生產作業點必須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張貼或懸掛安全標語、條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記錄等。

          第五章割灌機、油鋸、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割灌機操作人員、油鋸手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首次使用前要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第二十六條嚴禁酒后、疲勞、患病者操作割灌機、油鋸。

          第二十七條要穿緊身的`長袖上衣和長褲,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圍巾、領帶和工作衣進行作業。

          第二十八條按規定穿工作服和戴相應勞保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條添加油料時,油箱蓋和加油口四周必須在加油前清潔,以免有雜物進入油箱,割灌機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蓋朝上,加滿時不能外溢,加油后一定要用手擰緊油箱蓋。

          第三十條要經常檢查安全裝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絲和螺母是否松動,燃油是否漏出,特別是刀片的安裝螺絲及齒輪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條保養與維修時,關閉發動機,卸下火花塞高壓線。

          第三十二條割灌機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于20米,油鋸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于50米。

          第三十三條割灌機與撿枝丫人員之間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三十四條注意怠速的調整,應保證松開油門后鋸頭不能跟著轉。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使用機器時或在機器附近吸煙,防止產生火災。

          第三十六條如碰撞到石塊、鐵絲等硬物,或是鋸片受到撞擊時,應將發動機熄火。檢查鋸片是否損傷,如果有異常現象時,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條割灌機手、油鋸手在5級以上風或者降雪天氣禁止作業,以免風折木傷人或者視線不清傷人。

          第三十八條割灌機手不宜長時間作業,3-4小時應強制休息,同時檢查各個零部件是否松動,特別是鋸片部位。

          第三十九條機器運輸中應關閉發動機。搬運或存放機器時,鋸片上一定要有保護裝置,搬動時要使鋸片向前方。

          第四十條油鋸在清理風倒木、懸浮木、折斷木時不得單作業,應配備助手,使用支架,并截斷就地歸堆。

          第四十一條中幼林撫育人員必須正確使用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經過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酒后從事生產作業。

          第四十二條撫育后采伐木和藤條灌木不得高于5公分,伐區內高于40公分的.舊伐樁必須伐掉。

          第四十三條枝丫歸堆后必須橫山堆放,長不超過2米,寬不超過1.5米,高不超過1米,堆要整齊,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間,不得靠近活樹。

          第四十四條修理打枝時,要將低于1.7米的死枝清理干凈,確保樹干光滑。

          第六章采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條采種作業人員,要選擇技術熟練,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擔任,患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和不適合高空作業人員,禁止上樹采種。

          第四十六條上樹采種,必須使用爬樹器、安全帶、安全繩等設備,保證防護設備質量,堅固適用。采種作業人員每組不得少于3人。

          第四十七條在上樹采種時,必須站在不易折斷的枝丫上,并系好安全帶,嚴禁跨越樹采種。采用機械設備采種作業的',應注意機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遇有搭掛樹和掛枝的樹木,以及身畸形怪狀等易折易斷樹木和五級以上風、雨、雪天時,不準上樹采種。

          第四十九條地面撿運種子人員應佩戴好安全帽,嚴禁與采種人員交叉作業。

          第五十條采種人員上下樹時,地面上要有人監護以防蹬空墜落,不準單人作業。

          第七章割帶、整地、造林人員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割帶、整地等作業人員,在作業時必須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五十二條清理倒木、樹頭、枝丫時,要抬運,不準用肩扛,在坡度較和有滾動危險的地段清理倒木時,不準站在下坡作業。

          第五十三條割帶、刨穴、撫育等作業使用的工具,要經常檢查,安裝要牢固,并將刀、斧上套,鋸上夾。

          第五十四條刨穴時,首先清除障礙物,確保作業安全。

          第五十五條整地與造林同時進行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3米。

          第五十六條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時,要防止浮石滾落傷人。

          第五十七條造林設臨時假植棚、要搭牢固,經安全員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條作業人員要了解熟悉生產作業場所的環境,嚴禁單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由XX地區行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1、對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的'指示。組織編制、修改、補充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嚴格考核。

          3、主持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4、督促制訂和實施施工生產過程的安全生產措施。

          5、在布置、檢查生產的同時,布置、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6、主持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包括防汛防臺領導小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對重大安全問題組織討論。

          7、定期組織開展公司綜合安全大檢查和各種專業安全檢查,領導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的經驗。

          8、制定和保持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

          9、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10、組織編制勞動保護措施項目,并落實物資、經費等,保證實施。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景,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資料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職責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資料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景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職責管理與經濟職責制緊密掛勾。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 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資料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資料。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景及事故情景,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資料。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光。例會時光、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一、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領導公司各部門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并總體負責組織制定、實施公司各項制度和管理要求,建立公司長效安全管理機制。

          3、總體負責領導公司員工完成各項安全生產任務,組織制定貨物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

          4、領導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人員、車輛、設備設施。組織制定貨物運輸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5、組織制定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時處理貨物運輸事故并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領導單位各部門做好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6、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有關安全責任人員會議,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形勢及各項制度規章和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及時制定有效的應對措施。

          7、領導公司做好獎懲工作。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有效使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得到落實。

          8、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規范完善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經理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定期聽取匯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核。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以及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3、按照規定時間,督促召開安全生產會議,主持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及考核工作,完善各項會議資料。

          4、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跟蹤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對重大隱患及安全員上報的各類隱患整改不落實或弄虛作假的責任人做出具體處理意見。

          5、做好承上啟下、科室、車輛之間的互動工作,確保安全生產。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并確定應獎勵的先進崗位和個人。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責任人會議,聽取和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隱患。

          8、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和要求,規范完善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

          9、做好經理安排的其他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

          三、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職責:

          1、在安全副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和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車輛維護、檢測計劃的監督督促工作。定期檢查和維護車輛,督促駕駛員做好“一日三檢”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記錄、匯總,督促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實和相關情況匯總匯報工作。

          4、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寫出事故報告,制作事故報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術資料。

          5、負責公司及車輛、人員、停車場各勞動防護、現場急救、應急處理、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及其他各類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用具等的配備、發放工作。

          6、熟悉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一切違章作業和冒險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處理。

          7、負責培訓和教育、學習、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記錄和收集、整理學習材料工作。

          8、負責匯總、分析、報告和協調處理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各類情況,并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

          9、負責人員、車輛、設備、培訓、演練、車輛運行等安全檔案的規范管理工作。

          10、負責事故統計和報告及處理工作。

          11、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并負有與本職能相關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規范完善和培訓和教育學習材料提供的職能。

          12、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在安全科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認真開展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安全措施,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監督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和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車輛維護、檢測計劃的監督督促工作。定期檢查和維護車輛,督促駕駛員做好“一日三檢”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記錄、匯總,督促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到位落實和相關情況匯總匯報工作。

          4、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寫出事故報告,制作事故報表,收集保管好安全技術資料。

          5、負責公司相關部門行車手續的辦理。建立駕駛員檔案,負責駕駛員年審工作及車輛年檢工作。

          6、負責公司及車輛、人員、停車場各勞動防護、現場急救、應急處理、安全防護、消防及其他各類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用具等的配備、發放工作。

          7、熟悉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對一切違章作業和冒險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和處理。

          8、負責培訓和教育、學習、操作規程及應急預案演練的組織、記錄和收集、整理學習材料工作。

          9、負責匯總、分析、報告和協調處理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各類情況,并提出具體意見和要求。

          10、負責人員、車輛、設備、培訓、演練、車輛運行等公司和管理部門要求的企業各內業和安全檔案的規范檔案工作。

          11、負責事故統計和報告及處理工作。

          12、遵守、落實公司和各級管理部門各項管理制度、管理要求,并負有與本職能相關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要求規范完善和培訓和教育學習材料提供的職能。

          13、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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