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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防護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23 17:58:43 制度 我要投稿

        防護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防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防護管理制度

        防護管理制度1

          建建(1998)164號

          【頒布單位】 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頒布日期】

          【實施日期】

          第一條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防止

          因不合格產品流入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從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線路管道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的企業和個人以及為其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指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指在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防護設施、電氣產品、架設機具和施工機械設備:

          (一)安全防護用具

          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繩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等;

          2、安全防護設施,包括各種“臨邊、洞口”的防護用具等;

          3、電氣產品,包括手持電動工具、木工機具、鋼筋機械、振動機具、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纜、電器開關、插座及電工元器件等;

          4、架設機具,包括用竹、木、鋼等材料組成的各類腳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設施、簡易起重吊裝機具等。

          (二)施工機械設備

          包括大中型起重機械、施工電梯、挖掘機、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等施工機械設備。

          第四條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實施監督管理。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的具體監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屬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或假冒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質量技術監督機關負責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中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質量違法行為。

          第五條 為施工現場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生產、銷售單位,必須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產品。

          第六條 向建筑施工企業或者施工現場銷售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單位,應當提供檢測合格證明及下列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第七條 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要對建筑施工企業或者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檢,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者技術指標和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產品,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現場。

          第八條 建筑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必須采購、使用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并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采購、使用、檢查、維修、保養的責任制。

          第九條 施工現場新安裝或者停工6個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龍門架(井字架)、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須組織由本企業的安全、施工等技術管理人員參加的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檢驗的,可以委托當地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第十條 建筑施工企業及其項目經理部必須對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第十一條 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可以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組織聯合檢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產品名錄。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交易市場,為生產、銷售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提供服務,并加強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對于違反本規定的生產、銷售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由建設、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依法作出處罰。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二年十二月二日

        防護管理制度2

          1目的

          本程序將建立個人防護用品有效管理方法,通過實施個人防護用品的選擇、采購、發放、使用、保管、檢查、維護保養及廢棄更新等管理工作,使員工在工作中免遭傷害。

          2使用范圍

          適用于眾誠連鎖-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以及為其提供服務的承包商。

          3應用領域

          應用于眾誠連鎖-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里所有需要個人防護用品的員工。

          4應用標準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1號令)、《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

          5術語和定義

          個人防護用品(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簡稱ppe):

          主要用于保護雇員免受由于接觸化學輻射、電動設備、人力設備、機械設備或在一些危險工作場所而引起的工傷或疾病。

          6職責

          6.1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負責組織本程序的編制與修定,并負責本程序執行情況的跟蹤和程序的更新。

          6.2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負責提供個人防護用品的規范要求,并組織各部門對個人防護用品管理狀態進行審核,保證所有的個人防護用品達到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

          6.3供應公司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和國家頒布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及有關規定負責采購勞動防護用品。

          6.4供應公司向安全質量環保部提供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和勞動防護安全標志、產品材料說明及檢測等書面文件,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符合要求,并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參見附錄1)

          6.5人力資源部負責崗位、工種作業人員數量組織本程序的培訓,直線組織負責實施本程序的受眾培訓。

          6.6特殊防護用品的配備依據生產實際由屬地單位提出,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由主管經理審批。

          7管理要求

          7.1原則

          1.公司應首先采用工程控制的措施來消除或盡量減低工藝上的危害因素。

          2.員工在工作中不應只依賴個人防護用品防止危害,應采用安全的工作方法(操作規程、工作安全分析、作業許可等安全管理工具),事先消除安全隱患,避免自己和周圍的人員受到傷害。

          3.員工在每次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前要進行完好性檢查,有缺陷或破損的個人防護用品不得使用。

          4.個人防護用品不能用于非工作目的的使用。

          7.2個人防護用品的分類

          1.個人保管的個人防護用品

          由個人進行保管、使用和維護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眼鏡、耳塞、防毒面罩、線、帆布、皮手套、工作服、防化圍裙、防化袖套、安全鞋等。

          2.非個人保管的個人防護用品

          除個人保管之外的勞動防護用品。非個人保管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部門主管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例如:防化用品、手套(乳膠,耐高壓)、防酸堿手套、全罩眼鏡、過濾式空氣呼吸器、正壓式呼吸器、防化服裝、救生索、攔繩、消防服、面罩、阻燃工服、安全腰帶、各類安全檢測儀器等。

          其中特種勞防用品參照附件2。

          7.3個人防護用品選擇的基本方法

          依據以下因素來選擇個人防護用品。

          危險物質的性質:氣體、蒸氣、液體。

          接觸后的`嚴重性:急性、慢性影響。

          接觸的頻率和時間:多少次,持續多久。

          接觸危險時的工作性質。

          環境條件。

          采用它所帶來的保護程度。

          使用的容易度。

          佩戴是否合體舒適。

          設備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是否容易采用,是否需要輔助設備

          是否可多次使用或者有多次使用的部件

          成本效益。

          7.4主要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要求

          7.4.1頭部保護

          1.適用場合

          1)所有人員進入生產區時。

          2)可能有墜落的物體或撞擊帶來傷害的工作場所,如高空作業、腳手架上的工作、上方有人操作的場合。

          3)在頭頂上方空間不足可能造成頭部傷害的區域。

          2.檢查與保養

          1)安全帽的所有部件,包括外殼、內襯、吸汗帶及所有零配件都應每日對其完好性進行目測檢查,如是否有缺損,破裂,穿透,或其它由于外來沖撞或使用不當導致的破壞等。

          2)安全帽不可放置在溫度過高或過低、過強紫外線、溶劑或腐蝕性液體的環境中。

          3)不得自行改裝安全帽。

          7.4.2眼與面部保護

          1.適用場合

          涉及有物體撞擊、腐蝕性或熱燙液體濺潑危險等作業環境。

          2.保護眼部的個人防護用品

          帶側翼的安全眼鏡、全覆蓋的眼罩、面罩、防酸頭罩、焊接護目罩等,應根據不同需要進行選用。

          1)安全眼鏡

          除特別規定外,凡在生產車間、維修車間、實驗室、貨倉、建筑工地及正在進行工作和有可能傷害眼的其他區域必須配戴帶側翼的安全眼鏡。

          2)面罩和眼罩

          當從事磨、削或處理熱液體,或有潑濺危險存在時,應配戴面罩或全覆蓋眼罩。當焊接時,應配戴焊接護目鏡或焊接用頭盔或焊接面罩。

          3.檢查與保養

          1)目視是否有破損。

          2)個人應負責妥善保管護目鏡,防止護目鏡摩擦、擠壓、變形。

          7.4.3足部保護

          1.適用場合

          1)進入工作崗位必須穿公司統一發放的安全鞋。

          2)在進行可能接觸到電流通過的工作時要穿絕緣安全鞋。

          2.檢查與保養

          目視是否有破損

          7.4.4呼吸保護用具

          1.適用場合

          從事的活動或所在區域有潛在的呼吸系統職業危害,如:粉塵、有害氣體、有機溶劑存在時。

          2.檢查與保養

          1)車間應保證呼吸保護用具適合工作環境,員工選擇大小合適的呼吸器,每次使用前檢查有無破損及是否過期。

          2)呼吸保護用具的清潔、維護:

          呼吸保護用具使用后,員工應清潔與皮膚接觸的部件,確保過濾、密封部件的清潔。不用時要用專用的塑料保護袋包好,扎緊袋口以免過濾器失效,存放在指定的柜子里。

          3)呼吸保護用具密合性測試:

          佩戴呼吸保護用具的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密合性測試,確定員工的呼吸保護用具的尺寸適合。

          4)呼吸保護用具佩戴者身體檢查:

          員工在上崗前和以后每年的體檢中檢查肺功能和呼吸系統,以確認其是否適合佩戴呼吸保護用具。

          5)呼吸保護用具佩戴的培訓:

          新員工上崗前或老員工每年進行有關呼吸保護用具的種類、保護原理、選擇、使用前檢查、使用方法、維護和其他有關事項的培訓。車間保存培訓記錄。

          具體規定參見“呼吸保護用具管理辦法”。

          7.4.5聽力保護

          1.適用場合

          噪音水平超過85分貝的工作區域。

          2.檢查及保養

          佩戴后聽到聲音的響度以及外觀的完整性。

          7.4.6手和臂部保護

          1.適用場合

          1)所有手工操作都必須戴手套,除非戴手套帶來安全上的危險或不能完成任務(如:車床加工、操作轉動設備等);

          2)某些操作可能引起手部受傷,需要選擇合適的勞保手套,如割傷、劃傷、磨破、燙傷及由皮膚接觸化學品而引起的皮膚病或傷害;

          3)進行一般的操作,如:搬弄有傷手危險的物件、使用手工工具、使用便攜式工具、離銳邊較近工作時,均需戴耐磨損手套;

          4)工作中如可能接觸高溫表面或物料,具燙傷危險,則必須配戴相應耐熱等級的防燙手套以保護手和臂部;

          5)若工作中切割受傷可能性大,如清潔刀具、工件中有銳利邊緣等情形,應戴防切割手套;

          6)在某些情況下,無法使用手套或使用手套不安全,則車間的操作規程應對手的保護加以說明。

          2.檢查及保養

          使用前后檢查外觀的完整性,必要時進行檢測以確定防護程度。

          7.4.7身體保護

          1.適用場合

          1)在存在跌落危險的2米以上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全身防護型安全帶。

          2)接觸化學品的操作根據化學品的危害性配有相應的工作服,如化學防護服,耐酸圍裙等。

          3)在有化學品閃爆的區域,所有進入的人員都需要穿戴阻燃防護服。

          2.檢查及保養

          目視及拉伸測試,對于有特殊要求的服裝,根據供應商建議的頻率和程序進行檢查和保養。

          3.化學防護的參考文件

          化學防護技術復雜,在選擇適當的保護用品時應參閱車間操作規程及物料安全數據說明書(msds)。另有軟件在線提供防護面料抵抗化學品滲透的信息和供應商產品信息。

          8復核、偏離、培訓和溝通

          8.1復核、更新與記錄

          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保留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記錄和修改明細。本程序應定期評審,必要時修定,最低頻次自上一次發布之日起不超過2年。

          8.2偏離管理

          對本程序的偏離必須經安全質量環保部授權。偏離必須文件化,內容必須包括支持偏離決定的相關事實。偏離授權必須每年定期更新一次。

          8.3培訓和溝通

          各屬地負責對有關員工進行本程序的培訓,培訓頻率為每年一次,保存培訓記錄。

        防護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減少職業中毒及職業病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辦法

          2.1本制度是根據企業生產過程高溫、高壓、腐蝕、潮濕,并有毒性、刺激性、粉塵等物質散發及地處溫度大、氣候炎熱地區的特點,并參考各有關行業的標準制定的。

          2.2有毒崗位按毒物性質發放相應的過濾式防毒面具,個人保管;崗位設公用防毒面具,存放在專用柜用鉛封封存備用,列入交接班內容,定期檢查各類防毒面具的可靠性,使之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專人負責管理,并檢查監督使用情況。有關崗位及個人,使用后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檢查發現問題維護修理或更換,使防毒面具絕對可靠,常備無患。

          2.3特殊工種及特殊作業搶修所需勞動保護用品,經審批后由總裁辦發放。

          2.4各類勞動保護用品是為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而采取的一種防護的輔助措施,主要用于工作時間內,不得作其它用途。勞保用品均供應實物。

          2.5凡發給職工個人的防護用品,應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更不能轉賣等。對不按規定穿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按有關考核辦法進行處理。對因違反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規定而致工傷者,應以嚴肅處理。

          2.6由于勞動條件或生產環境改變要求變更勞動保護用品的,經審批后執行。

          2.7新入廠的職工(包括外單位調入),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并考試合格,總裁辦核實工種,經辦理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手續。凡因工作需要在內部調動或變更工作的職工,應按其變動后的工種標準領取防護用品。

          2.8離廠職工應在離廠前將領取的勞保用品交回,然后攜帶個人勞保用品發放卡辦理離廠手續。

          2.9勞保用品使用期限的計算由發放月算起。

          3保健食品費管理辦法

          3.1保健食品制度,是為了解決從事有害健康作業工種的特殊營養需要,增強職工抵抗職業性毒害能力,由企業負責發給個人保健食品的一項勞動保護輔助措施。各級領導不得以此代替或忽視對勞動條件的積極改善,放松在工藝上、設備上采取防止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措施。

          3.2根據國家規定,享受保健食品的工種范圍如下:

          ——觸有毒物質的工種;

          ——觸硅塵作業的工種;

          ——接觸放射線的工種;

          ——潛水、沉箱作業的工種;

          ——高溫作業的工種。

          3.3保健食品的發放標準,以現金為計算基礎,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分甲、乙、丙、丁四個等級。

          3.4保健食品的費用按月發放,按天扣除。若遇如下情況時,可按日停發保健費:

          ——曠工、事假、離職學習;

          ——病假、產假、人工流產(按規定人工流產的休假除外)。

          ——到外地培訓人員不享受企業保健待遇。

          3.5享受保健費和保健食品的工種,如人數有變更或接觸毒物、環境有變化時,應填報有毒有害工種保健申請變更報表,經審批后方可執行。

          3.6從事兩個以上有害作業的人員,只領取其中高的一個標準的保健食品費,不得同時領取兩個以上的保健食品費。

          4清涼飲料發放管理辦法

          4.1防暑降溫是保障職工身體健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必要措施。企業除了盡量實現機械化、自動化,改進生產工藝過程和操作過程,改善工具設備,減少高溫散熱體、產品的暴露的時間和面積,避免高溫和熱輻射外,根據露天裝置在生產過程中產生高溫、有害氣體、蒸汽、煙、霧、塵等的特點,在勞動保護措施中對高溫作業者和夏季作業(5月1日~9月30日)供給足夠的合乎衛生要求的飲料、含鹽飲料。

          4.2清涼飲料的發放,以現金為標準,分一、二、三等三個等級。

          4.3清涼飲料等級標準的劃分:

          ——高溫、露天作業人員享受一等標準;

          ——現場生產操作和基建作業人員、廚房工作人員、倉庫送料人員、司機、重體力勞動人員、一線生產的工人和管理人員,生產、保衛、基建、質檢、設計等部門現場管理技職人員和現場施工項目負責人享受二等標準;

          ——其它人員享受三等標準。

          4.4凡享受清涼飲料的人員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病、事、產假、曠工等不發,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之日起發給。

        防護管理制度4

          1、編制要點

          (1)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依據。

          (2)確定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責任人。

          (3)按照職業危害場所、本崗及工序,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規格、型號。

          (4)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期限。

          (5)明確購買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的單位。

          (6)明確職業危害個人防護用品購買后的驗收標準、儲存標準、發放標準、領用標準、使用標準和日常穿戴檢查、處理標準。

          2、范例

          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為認真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及《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規范勞動者個體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切實維護勞動者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勞動防護用品是企業免費發給勞動者個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財物,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減輕職業危害的一種輔助措施,必須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主要依據《河南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標準》未列入的工種可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參照本單位同類工種相似條件發放。

          三、勞動防護用品中的服裝(含工作棉衣)結構及款式,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具備永久性安全標識,做到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一些特殊場合所穿著的服裝,不應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屬附件,便于連接和解脫,適應作業時的肢體活動。

          四、對于從事多種崗位作業的勞動者,應當按其主要作業工種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如果從事其他工種作業時,可由部門提出申請,借用其所需要的防護用品。

          五、凡員工工種有變動時,應及時辦理手續,變更現行工種的勞動防護用品(原工種的勞防用品發放使用時間相應延長)。

          六、員工因故離開原生產崗位不從事生產工作,在六個月以上,其防護用品應按實際離開時間相應延長使用期限或停發。

          七、對于生產中必須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防護用品、防毒面具、防塵(毒)口罩等特殊防護用品,必須建立定期品質檢查和保養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檢查,使用中要注意維護,使用后要注意保養。對受到過較大外力沖擊的安全帽,發現有磨損、疵點的安全帶及出現刺穿、破損的安全鞋等,應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時更換。不合格或失效的防護用品嚴禁使用。

          八、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應根據工作場所及崗位要求編制計劃,所采購的物品必須符合《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相關規定及相關產品標準的技術要求,必須具備國家安監總局的安全標志、標識,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所出具的產品檢驗報告。

          九、對于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人員,應當配備具有相應防護性能的阻燃服、酸堿類化學品防護服或防靜電服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十、企業的相關職能部門應對員工如何正確地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教育和培訓,并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十一、凡領用絕緣防護用品及工具的部門或個人,在重新更換領取時,必須實行以舊換新的制度,以保證人身安全。不屬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的部門或個人,需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防用品時,必須提出申請報有關部門批準。

        防護管理制度5

          c為了防止假冒、偽劣或存在質量缺陷的安全設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現場,規范采購行為,確保使用安全,特制訂本辦法。

          一、選擇合格供應商

          1.基層單位(項目部)應按照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對相關材料的供應單位進行評價,擇優選取,建立合格供應商臺帳。

          2.合格供應商必須具備:生產、經營許可證;技術和生產及質量保證能力;當地主管門頒發的準用證證明材料(法律、法規要求);市場信譽和履約能力;

          二、購置

          1.批量購置:施工項目部編制需求計劃,經分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后,由分公司同選定的合格供應商簽訂購貨合同。購貨合同中應約定:材料的品名、規格、型號、質量等級;生產制造規程和標準;驗收準則和方法;供應商應提供購置材料的相關資料。

          2.零星材料購置:由分公司材料員根據審批后的`需求計劃,到已選定的合格供應商處購置,索取相關資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準用證,批量檢測合格證明等)。

          三、驗收

          1.批量材料進場: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根據約定的要求進行分批次集中檢測;零星材料進場: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隨時進行檢查驗收,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送有關檢測部門復檢,安全員做好檢查驗收記錄。

          2.安全員負責收取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準用證,批量檢測合格證明等資料,建立登記臺帳。

          3.驗收方式:查質量合格證明材料、質量檢測報告;查外觀尺寸、規格和實物質量;按規定抽樣復試等。

          4.對未檢品、不合格品作好標識,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現場。

          四、保管

          1.對通過檢查驗收的材料,進入庫房妥然保管,并進行分類標識,建立登記臺帳。

          2.按實際需要發放,建立發放登記臺帳。

          3.對庫存滿一年的安全防護材料、用品,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進行復查,凡變質、受損傷的及時清理,不允許發放使用。

        防護管理制度6

          1、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標準和原則,根據不同的'工種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2、防護用品的發放,必須憑證建卡,填寫使用單,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由生產安全科審核、登記,憑證則到勞保室領取。

          3、新工人進廠,憑三級安全教育卡,老職工換工種,憑調令單到生產科,換卡后,發放勞動用品。

          4、各部門因特殊需要增加防護用品,需由車間提出申請,報生產科,經主管廠長批準后,辦理發放手續。

          5、調離工廠的職工,勞保用品使用期相應延長。

          6、一人從事多工種作業,按從事的主工種批準發放勞保用品。

          7、外包內作業,合同承包作業的勞保用品,原則上都自行解決。特殊情況自己無法解決的,經主管廠長批準可適當發給或折價代購。

          8、職工應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必須愛護、保管,不得任意改制,轉讓或出售。

          9、對不正確使用防護用品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扣罰或行政處分。

        防護管理制度7

          第一條統一由工區為班組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由各負責人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帶、使用。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條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第三條采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國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勞動防護用品生產條件資格認可證》和《安全鑒定證》的產品。工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協同材料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對新購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杜絕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

          第四條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內防護性能完好。

        防護管理制度8

          1、病房護士長負責護士的職業安全監管工作,在醫院現有條件下提供防護設備。

          2、護士在執業活動過程中,嚴格遵守管理規定、護理技術操作規程。

          3、嚴格按照化療藥物使用說明書配制藥物,配藥時帶手套。

          4、嚴格執行接觸放射線安全防護措施和操作規程。

          5、操作前后按“七步洗手法”認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氣管、粘膜或破損的皮膚時帶手套。當估計操作會有血液、體液可能濺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膚時,采用適當的保護用具(戴口、面罩、圍裙等)來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項操作,操作完后立即丟棄用過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污染,或每次摘下手套均對手進行徹底清洗。

          9、使用針具進行消毒時,帶手套,用過的'針具立即扔到廢物桶內,嚴格執行普及性預防措施:回套針帽(必要時用單手法)不擺弄針頭、不徒手分開針頭與注射器。

          10、用過的針具、刀片或其他銳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專用容器內。

          11、操作后及時料理污染場地,不留給他人料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觸開關、清潔區和清潔物品。

          12、受到(甲類傳染病中非典型肺炎,乙類傳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過的尖銳器械損傷后,立即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用肥皂水或清水沖洗被刺或損害的傷口。

          用清水沖洗被血液或體液濺到的鼻腔、口腔和皮膚。

          用清水、生理鹽水或其他特定清洗消毒液沖洗被血濺到的眼睛。

          13、報告程序和時限:一旦受到乙類傳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過的尖銳器械損傷后或帶傷接觸艾滋病病人的血液,立即逐級報告,當事人傷后立即向護士長報告,護士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向護理部、感染辦匯報。

          14、用過的污染物品或被傳染病源污染的物品,嚴格按照醫院醫療廢棄物管理的關規定處理。

          15、其他處理程序按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16、護士受到職業暴露后有義務接受醫院有關部門追蹤,對當事人做好保密工作。

        防護管理制度9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規范員工個體防護用品的配備、采購、發放、領用和使用,切實保護員工職業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個體防護用品是單位免費發給員工個人保管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減輕職業病危害的一種輔助措施,必須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單位應當確保配備個體防護用品所需的資金。配發給員工使用的個體防護用品必須由領用員工個人簽字記錄。

          二、單位應當《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工種和實際作業需要,編制《單位個體防護用品配備發放標準》作為個體防護用品配備、采購、發放、領用和督促正確佩戴使用的依據。未列入的工種可根據單位實際需要,參照本單位同類工種相似條件發放。

          三、單位必須采購符合國家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個體防護用品中的服裝(含工作棉衣)款式,必須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為主,做到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工作服的面料以全棉材料為主(特殊作業的例外)。

          四、對于從事多種作業的員工,應當按其主要作業工種發給個體防護用品,如果發給的防護用品在從事其他作業時不能適用的,由部門提出申請,可借用其所需要的防護用品。

          五、凡員工工種有變動時,應及時辦理手續改發現行工種的個體防護用品(原工種的個體防護用品發放使用時間相應延長)。

          六、員工因某種原因離開原生產崗位不從事生產工作,在六個月以上,其防護用品應按實際離開時間相應延長使用期限或停發。

          七、對于生產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防護用品、防毒面具、防塵(毒)口罩等特殊防護用品,必須建立定期品質檢查制度,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準使用。

          八、特殊防護用品的'購置,應根據實際需要編制計劃,購置的防護用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和行業標準中的相關規定以及具有合格檢驗證書。

          九、對于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人員,禁止發放使用化纖防護用品。

          十、凡領用絕緣防護用品及工具的部門或個人,在重新更換領取時,必須實行以舊換新的制度,以保證人身安全。不屬于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個體防護用品的部門或個人,需領用絕緣工用具和勞防用品時,必須提出申請報有關部門批準。

          十一、其他方面的員工個體防護用品的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個體防護用品采購審批、采購和驗收入庫登記應當安排專人負責,并簽字。采購審批、發票、驗收入庫登記、個人領用簽字記錄等應當歸檔保存。

        防護管理制度10

          一、安全帽

          建筑施工現場上,工人們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為了保護頭部不受到傷害。它可以在以下幾種情況下保護人的頭部不受傷害或降低頭部傷害的程度。

          (1)飛來或墜落下來的物體擊向頭部時;

          (2)當作業人員從2m及以上的高處墜落下來時;

          (3)當頭部有可能觸電時;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業,頭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銳、堅硬的物體時。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標準,使用要符合規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確,就起不到充分的防護作用。一般應注意下列事項:

          (1)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后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后將帽內彈性帶系牢。緩沖襯墊的松緊由帶子調節,人的頭頂和帽體內頂部的空間垂直距離一般在25~50mm之間,至少不要小于32mm為好。這樣才能保證當遭受到沖擊時,帽體有足夠的空間可供緩沖,平時也有利于頭和帽體間的通風。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腦后方。否則,會降低安全帽對于沖擊的防護作用。

          (3)安全帽的下領帶必須扣在頜下,并系牢,松緊要適度。這樣不致于被大風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礙物碰掉,或者由于頭的前后擺動,使安全帽脫落。

          (4)安全帽體頂部除了在帽體內部安裝了帽襯外,有的還開了小孔通風。但在使用時不要為了透氣而隨便再行開孔。因為這樣作將會便帽體的強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所以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

          (6)嚴禁使用只有下頜帶與帽殼連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內無緩沖層的安全帽。

          (7)施工人員在現場作業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壓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變蛻的性質。所以不易長時間地在陽光下曝曬。

          (9)新領的安全帽,首先檢查是否有勞動部門允許生產的證明及產品合格證,再看是否破損、薄厚不均,緩沖層及調整帶和彈性帶是否齊全有效。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立即調換。

          (10)在現場室內作業也要戴安全帽,特別是在室內帶電作業時,更要認真戴好安全帽,因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還能起到絕緣作用。

          (11)平時使用安全帽時應保持整潔,不能接觸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準當凳子坐,防止丟失。如果丟失或損壞,必須立即補發或更換。無安全帽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

          二、安全帶

          建筑施工現場上,高處作業,重疊交叉作業非常多。為了防止作業者在某個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現的墜落,作業者在登高和高處作業時,必須系掛好安全帶。安全帶的使用和維護有以下幾點要求:

          (1)思想上必須重視安全帶的作用。無數事例證明,安全帶是'救命帶'。可是有少數人覺得系安全帶麻煩,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別是一些小活、臨時活,認為“有扎安全帶的時間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發生就在一瞬間,所以高處作業必須按規定要求系好安全帶。

          (2)安全帶使用前應檢查繩帶有無變質、卡環是否有裂紋,卡簧彈跳性是否良好。

          (3)高處作業如安全帶無固定掛處,應采用適當強度的鋼絲繩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帶掛在移動或帶尖稅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掛低用。將安全帶掛在高處,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掛低用。這是一種比較安全合理的科學系掛方法。它可以使有墜落發生時的實際沖擊距離減小。與之相反的是低掛高用。就是安全帶拴掛在低處,而人在上面作業。這是一種很不安全的系掛方法,因為當墜落發生時,實際沖擊的距離會加大,人和繩都要受到較大的沖擊負荷。所以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杜絕低掛高用。

          (5)安全帶要拴掛在牢固的構件或物體上,要防止擺動或碰撞,繩子不能打結使用,鉤子要掛在連接環上。

          (6)安全帶繩保護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繩被磨損。若發現保護套損壞或脫落,必須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7)安全帶嚴禁擅自接長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長繩時必須要加緩沖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帶在使用前要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無損。安全帶在使用后,要注意維護和保管。要經常檢查安全帶縫制部分和掛鉤部分,必須詳細檢查捻線是否發生裂斷和殘損等。

          (9)安全帶不使用時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強堿或尖銳物體,不要存放在潮濕的倉庫中保管。

          (10)安全帶在使用兩年后應抽驗一次,頻繁使用應經常進行外觀檢查,發現異常必須立即更換。定期或抽樣試驗用過的安全帶,不準再繼續使用。

          三、防護服

          建筑施工現場上的作業人員應穿著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為白色,其他工種的工作服沒有顏色的限制。防護服有以下幾類:

          (1)全身防護型工作服;

          (2)防毒工作服;

          (3)耐酸工作服;

          (4)耐火工作服;

          (5)隔熱工作服;

          (6)通氣冷卻工作服;

          (7)通水冷卻工作服;

          (8)防射線工作服;

          (9)勞動防護雨衣;

          (10)普通工作服。

          建筑施工現場上對作業人員防護服的穿著要求是:

          (1)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穿著工作服;

          (2)操作轉動機械時,袖口必須扎緊;

          ⑶從事特殊作業的人員必須穿著特殊作業防護服;

          (4)焊工工作服應是白色帆布制作的。

          四、防護眼鏡

          物質的顆粒和碎屑、火花和熱流、耀眼的光線和煙霧都會對眼睛造成傷害。這樣,在時就必須根據防護對象的不同選擇和使用防護眼鏡。

          (1)防打擊的`護目眼鏡有三種:①硬質玻璃片護目鏡;②膠質粘合玻琉護目鏡(受沖擊、擊打破碎時呈龜裂狀,不飛濺);③鋼絲網護目鏡。它們能防止金屬碎片或屑、砂塵、石屑、混凝土屑等飛濺物對眼部的打擊。金屬切削作業、混凝土鑿毛作業、手提砂輪機作業等適合于佩戴這種平光護目鏡。

          (2)防紫外線和強光用的防紫外線護目鏡和防輻射面罩。焊接工作使用的防輻射線面罩應由不導電材料制作,觀察窗、濾光片、保護片尺寸吻合,無縫隙。護目鏡的顏色是混合色,以藍、綠、灰色的為好。

          (3)防有害液體的護目鏡簡易主要用于防止酸、堿等液體及其他危險注入體與化學藥品所引起對眼的傷害。一般鏡片用普通玻璃制作,鏡架用非金屬耐腐蝕材料制成。

          (4)在鏡片的玻璃中加入一定量的金屬鉛面制成的鉛制玻璃片的護目鏡,主要是為了防止*射線對眼部的傷害。

          (5)防灰塵、煙霧及各種有輕微毒性或刺激性較弱的有毒氣體的防護鏡必須密封、遮邊無通風孔,與面部接觸嚴密,鏡架要耐酸、耐堿。

          五、防護鞋

          防護鞋的種類比較多,如皮安全鞋、防靜電膠底鞋、膠面防砸安全鞋、絕緣皮鞋、低壓絕緣膠鞋、耐酸堿皮鞋、耐酸堿膠靴、耐酸堿塑料模壓靴、高溫防護鞋、防刺穿鞋、焊接防護鞋等。應根據作業場所和內容的不同選擇使用。

          建筑施工現場上常用的有絕緣靴(鞋)、焊接防護鞋、耐酸堿橡膠靴及皮安全鞋等。對絕緣鞋的要求有:

          (1)必須在規定的電壓范圍內使用;

          (2)絕緣鞋(靴)膠料部分無破損,且每半年作一次預防性試驗;

          (3)在浸水、油、酸、堿等條件上不得作為輔助安全用具使用。

          六、防護手套

          施工現場上人的一切作業,大部分都是由雙手操作完成的。這就決定了手經常處在危險之中。對手的安全防護主要靠手套。

          使用防護手套時,必須對工件、設備及作業情況分析之后,選擇適當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護作用。但是對于需要精細調節的作業。戴用防護手套就不便于操作,尤其對于使用鉆床、銑床和傳送機旁及具有夾擠危險的部位操作人員,若使用手套,則有被機械纏住或夾住的危險。所以從事這些作業的人員,嚴格禁止使用防護手套。

          建筑施工現場上常用的防護手套有下列幾種:(1)勞動保護手套。具有保護手和手臂的功能,作業人員工作時一般都使用這類手套。

          (2)帶電作業用絕緣手套。要根據電壓選擇適當的手套,檢查表面有無裂痕、發粘、發脆等缺陷,如有異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堿手套。主要用于接觸酸和堿時戴的手套。

          (4)橡膠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觸礦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種溶濟作業時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電、火焊工作業時戴的防護手套,應檢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無僵硬、薄檔、洞眼等殘缺現象,如有缺陷,不準使用。手套要有足夠的長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邊。

          七、常用安全護具的檢驗方法

          常用的安全護具必須認真進行檢查、試驗。安全網是否有雜物,是否被墜物損壞或被吊裝物撞壞。安全帽被物體擊打后,是否有裂紋等。經常對安全護具的檢查按要求進行(1)安全帽:3kg重的鋼球,從5m高處垂直自由墜落沖擊下不被破壞,試驗時應用木頭做一個半圓人頭模型,將試驗的安全帽內緩沖彈性帶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種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試驗都可用此方法。檢驗周期為每年一次。

          (2)安全帶:國家規定,出廠試驗是取荷重120kg的物體,從2~2.8m高架上沖擊安全帶,各部件無損傷即為合格。

          工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滿足試驗負荷重標準情況下,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切實可行的辦法。一些工地經常使用的方法是:采用麻袋,由裝木屑刨花等作填充物,再加鐵塊,以達到試驗負荷的重的標準。用專作實驗的架子,進行動、靜荷重試驗。

          錦綸安全帶配件極限拉力指標為:腰帶1200~1500kg,背帶700~1000kg,安全繩1500kg,掛鉤圓環1200kg,固定卡子60kg,腿帶700kg。

          安全帶的負荷試驗要求是:施工單位對安全帶應定期進行靜負荷試驗。試驗荷重為225kg,吊掛5min,檢查是否變形、破裂等情況,并做好記錄。

          安全帶的檢驗周期為:每次使用安全帶之前,必須進行認真的檢查。對新安全帶使用兩年后進行抽查試驗,舊安全帶每隔6個月進行一次抽檢。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過試驗的安全護具,不準再用。

          (3)個人防護用品的檢查還必須注意:

          1)產品是否有“生產許可證”單位生產的產品;2)產品是否有“產品合格證書”;3)產品是否滿足該產品的有關質量要求;4)產品的規格及技術性能是否與作業的防護要求吻合。

        防護管理制度11

          為建立、健全員工職業病防護用品發放、使用規定,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能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有效預防職業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1、負責指導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制定各類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規定,包括使用、保存、維護、更換周期等內容。

          2、負責制定個人防護用品采購計劃,確定各工作崗位配置的個人防護用品的種類、型號、使用人員名單,個人防護用品的防護參數應符合要求。

          3、對采購部門采購的個人防護用品進行驗收,保證采購的個人防護用品質量合格,有生產許可證“qs'標識和安全認證標志'la'標識。

          4、指導倉儲部門做好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登記,做好個人防護用品的出入庫記錄。

          5、定期對工作場所勞動者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好檢查結果記錄及存檔,發現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整改。

          (二)各類崗位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

          1、鋸、刨、銑、磨作業時,員工應佩戴防塵口罩、塞栓式耳塞或耳罩。鋸、刨、銑、鉆作業時,員工應佩戴防護眼鏡

          2、干式手工打磨作業時,勞動者應佩戴防塵口罩和護發帽;

          3、擦色、調漆、噴漆作業時,勞動者應穿著液態化學品防護服,佩戴防滲透手套、護發帽和防毒面具。

        防護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確保各類機械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正常使用,維護工人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和裝置。

          3、職責

          3.1設備科負責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調研、安裝、調試及維修,運營部負責購置。

          3.2各使用部門、車間負責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管理、維護。

          3.3生產部負責組織對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裝置的評審、驗收工作,并負責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4、控制內容

          4.1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是改善勞動條件、降低勞動強度、避免或減少職業危害和預防工傷事故的技術措施或裝備,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要認真管理、使用和保養。

          4.2各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要求。

          4.3生產部負責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資料和檔案,對有特殊要求的防護設施,必須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或管理辦法。

          4.4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備品、備件等,供應必須及時,并保證質量。

          4.5單機或與設備配套的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大修或更新,必須列入生產計劃,由工程部門提出并組織實施。

          4.6各部門、各車間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必須加強日常管理,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4.7各部門、各車間和職工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出現問題時,必須及時報告或處理。

          4.8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拆遷或停止使用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4.9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需要報廢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說明情況,報經動力處鑒定后,提出書面意見,報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廢。

        防護管理制度13

          建筑公司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由安全管理部統一管理和發放,各使用單位不得私自購置,特殊情況需報安全監察部同意后方能購置。

          2、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采購必須同時具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該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檢驗報告。

          3、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應按《規程》要求定期進行試驗,安全監察部提出試驗計劃,試驗標準,試驗方法,委托有關單位調試所進行試驗,試驗結果應有書面報告。

          4、工程開工前十天提出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類別、數量計劃,安監部可根據實際情況配足借用。5、使用部門可將借用的`用品用具采取押金租用形式交由個人保管或使用(辦法自定)。

          6、使用單位在工程竣工后一個月內將租用和配給的用品用具歸還安監部,無正當理由損壞或丟失按原值或酌價賠償。

          7、用品用具在使用前應做外觀檢查,不合格嚴禁使用。

          8、部分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和檢驗:

          a、安全帽:原則規定新品使用周期2年,帽殼破裂或缺件(帽襯、下鄂帶、后箍等)不允許再使用。使用時分色,參觀人員、中層及以上領導及安全員(白色)、管理人員(紅色)、施工人員(藍色)、勞務用工(黃色)。公司員工安全帽由個人保管,可以壞換新,遺失賠償后領取。

          b、安全網:平網和立網、密目網不允許互替代用,使用中每星期至少一次定期檢查。嚴重變形和磨損斷裂、霉變、連接部脫落應進行修理或更換。

          c、安全繩(帶):不得移作他用,使用時要做外觀檢查,發現異常斷股損傷或金屬配件變形銹蝕,斷裂不允許使用。

          d、驗電器:使用前應檢查絕緣桿有無破損是否缺件,指示燈不亮或無音響嚴禁使用,每年做一次試驗。

        防護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保障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減少勞動者在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使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精典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部門

          三、術語

          3.1.安全防護用品包括建筑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3.2.鋼結構屋面施工采取的一寶:安全繩

          四、防護用品的檢查

          4.1安全帽

          4.1.1耐沖擊——將安全帽在+50度及-10度的溫度下,或用水浸泡三種情況下處理后,然后將5㎏重的鋼錘自1m高處自由落下,沖擊安全帽,最大沖擊力不應超過500㎏,因為人體的頸椎只能承受500㎏沖擊力。

          4.1.2耐穿透——根據安全帽的不同材質可采用在+50度及-10度的溫度下,或用水浸泡三種情況下處理后,用3㎏中的剛錐,自安全帽的上方1米處自由落下,剛錐穿透安全帽,但不能碰到頭皮。這就要求在戴安全帽的情況下,帽襯頂端與帽殼內面的每一側面水平距離保持在5—20mm。

          4.1.3耐低溫性良好—當在-10度以下的氣溫中,帽的耐沖擊及耐穿透能不改變。

          4.1.4側向剛性能達到規范要求等。

          4.2安全帶

          4.2.1安全帶的抽查:安全帶在2年以后,安全員應對現場的安全帶進行批量抽查,選擇一定比例的數量,做一次抽檢,采用80kg的沙袋做自由墜落試驗,若未斷段可繼續使用,但抽檢的樣帶應更換,嚴禁繼續使用。試驗不合格的'對本批采購的嚴禁使用,就此報廢。

          4.3安全網

          4.3.1安全網的沖擊

          沖擊物:直徑500mm,質量100kg的鑄鐵空心鐵球或直徑550mm,高度在900mm,重量120kg的圓柱形沙包自由墜落。

          4.3.2安全網在使用時必須經常地檢查,并有跟蹤使用記錄,不符合要求的安全網應及時處理。安全網在不使用時,必須妥善的存放、保管,防止受潮發霉。若是舊網在使用前必須做試驗,并有試驗報告書或相關人員見證,試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4.4安全繩

          4.4.1安全繩必須使用必須使用∮8的,安全繩的兩頭搭接處采用鋼絲繩卡子進行固定,掛設處采用u型卡子連接,使用150斤的重物自由墜落,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五、安全防護用品的簡介

          5.1安全帽,必須做到以下四點:

          ①帽襯頂端與帽殼內頂,必須保持25~50cm的空間,有了這個空間,才能夠成為一個能量吸收系統,才能使沖擊分部在頭蓋骨的整個面積上,減輕對頭部的傷害;

          ②必須系好下頦帶,帶安全帽如果不系下頦帶,一旦發生高處墜落,安全帽將被甩掉離開頭部造成嚴重后果;

          ③安全帽必須戴正,戴穩,如果帽子歪戴著,一旦頭部受到打擊,就不能減輕對頭部的傷害。

          ④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要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如果發現開裂、下凹、老化、裂痕和磨損等情況,就要及時更換,確保使用安全。

          5.2.安全帶

          安全帶是高處作業工人預防墜落傷亡事故的個人防護用品,被廣大建筑工人譽為救命帶。安全帶是由帶子、繩子和金屬配件組成,總稱安全帶。

          安全帶的正確使用方法: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該高掛低用,注意防止擺動碰撞。若安全帶低掛高用,一旦發生墜落,將增加沖擊力,帶來危險。安全繩的長度限制在1.5~2.0m,使用3m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也不準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上用。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掉,使用2年以上應抽檢一次。頻繁使用的繩,要經常作外觀檢查,發現異常時,應提前報廢。新使用的安全帶必須有產品檢驗合格證,無證明不準使用。

          5.3.安全網

          安全網是用來防止人、物墜落,或用來避免。減輕墜落及物體打擊傷害的網具。安全網一般由網體、邊繩、系繩、筋繩、試驗繩等組成。網體是由纖維繩或線編結而成。邊繩是由圍繞網體的邊緣、決定安全網公稱尺寸的繩。系繩是把它全網固定在支撐物上的繩。筋繩是增加安全網強度的繩。試驗繩是供判斷安全網材料老化變質情況試驗用的繩。

          5.4安全繩

          安全繩是防止高處作業人員墜落的防護用品。因為墜落的高度愈大,受到的沖擊力愈大,因此,安全繩必須具備下面兩個基本條件:

          ①必須有足夠的強度來承受人體掉下時的沖擊力;

          ②可防止人體墜落到能致傷的某一限度(即它應在這一限度前就能撿佳人體,位之不再往下墜落)。該條件需要再解釋的是,人體由高處向下墜落時,如超過某一限度,即使把人用繩拉住,但因所受的沖擊力太大,也會使人體內臟損傷而死亡。為此,繩的長度不能太長、太松,要有一定的限度。

          六、防護用品的過程使用

          6.1墻面檁條安裝采取的措施

          6.1.1檁條安裝前拉設安全繩縱向2道,每8根柱子設一道,每到長度為50米,豎向安全繩2-4道,施工人員安全帶掛設在安全繩上,繩長限制在1.5米—2米。安全帶的實驗—使用年限在2年內必須進行全面的抽檢,以100kg重量作自由墜落試驗,若不破壞,該批安全帶可繼續使用。

          6.2屋面檁條安裝采取的措施

          6.2.1屋面檁條分裝前在鋼梁的下方拉設縱向安全繩2道,每100米設一道、中間加支撐減少安全繩下垂度,橫向安全繩4-8道,每兩道掛設安全網(安全網規格3*6米)每根梁下拉設安全網一道,待檁條安裝完后下滑到下一跨。

          6.2.2檁條垂直拉設中采取2中措施,①安裝人員安全帶掛設在檁托板上,每移動一次安全帶跟隨摘掛。②在鋼梁的上方拉設安全繩,安全繩縱向2道,每200米設一道,橫向安全繩4-8道,安裝人員安全帶掛設在橫向安全繩上,在移動過程中安全帶不用反復摘掛。

          6.2.3屋面拉條安裝采取二種方式:①安裝人員安全帶掛設在檁條處或跟隨移動的梯子上(跟隨移動物件必須保證結實度,確保能夠承受150—200斤的下垂重量)②在梁的下方采取縱向安全繩兩道,橫向安全繩2—4道,每兩道拉設安全網,安全網沖緊、拉緊,在安全繩上固定牢固,施工過程中對2塊網整個移動。

          6.3屋面洞口采取的措施

          6.3.1風機洞口及屋面洞口采取水平安全網進行掛設,安全網上設置安全掛鉤,每間距1米設置一個掛鉤,每側至少兩個掛鉤。掛設在檁條的側面。

          6.3.2安全網掛設可采用邊繩、系繩綁扎在洞口的邊檁上。

          6.4窗包件安裝采取的措施

          6.4.1上窗包件安裝中應拉設安全繩1道,安全繩固定在兩柱之間的系桿處,高空作業人員安全帶掛設在安全繩上(但是安全繩不要過于太松)。

          6.4.2下窗包件安裝,由施工隊焊接椅子式板凳,板凳插在1.2米處的女兒墻上,操作平臺外側30公分,施工人員站在操作平臺上。

          6.5屋面拖板、板固定、保溫棉安裝等采取的措施

          6.5.1在屋面施工前拉設縱向或橫向安全繩,屋面所有施工人員安全帶掛設在安全繩上,每人必須確保掛設一根安全繩。

          所有的安全繩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安全繩的鎖扣處要嚴格檢查,在施工前必須繩扣、繩索、接頭處無安全隱患的措施,繼續施工。

          七、考核

          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項目安全獎罰管理規定》考核數額翻倍考核,規定中未注明的每項500元/次。

          嚴格按照此防護措施執行,使用過程中根據現場與項目經理、安全員定。

          本辦法解釋權歸技術部質量安全科

        防護管理制度15

          1、認真貫徹、執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實行所長負責制,分級管理,所輻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本所的放射防護管理工作。所輻射安全管理責任到人,east射線裝置輻射安全責任人:xxx;加速器裝置輻射安全責任人:xxx;放射源輻射安全責任人:xxx。

          2、放射性同位素購買、使用與射線裝置的`建設、使用及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須經環境保護部門審批驗收,獲得《輻射安全許可證》后方可購買、使用、運行。

          3、放射工作、貯存場所必須設置放射性標志牌和必要的防護安全聯瑣、報警裝置。室外工作必須劃出安全防護區域,設置危險標志。

          4、放射工作人員須進行就業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接受個人劑量監測、防護知識培訓及法規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做到“個人劑量檔案、健康檔案、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檔案”三檔齊全。

          5、發生輻射事故,所輻射防護管理領導小組和使用部門立即采取救援措施,控制事故影響,所安全保衛部門保護事故現場,并立即向研究院于祥賀主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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