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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考勤規(guī)章制度

        時間:2023-04-17 12:09:04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勤規(guī)章制度范本

          在當下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規(guī)章制度范本 ,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考勤規(guī)章制度范本

        公司考勤規(guī)章制度范本 1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員工養(yǎng)成自覺遵守紀律的好習慣,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guī)定上下班時間簽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員。

          2、因故請假的人員。

          3、臨時事務,事后以文字形式說明事由經主管簽字核準,將書面文件交予行政部存檔、備查(注:必須當天或次日補上書面說明)。

          第四條上下班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體公休時間以公司排班為準,(注:下屬機構工作時間以當?shù)貫闇?。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每日出勤規(guī)定打卡兩次,正常打卡時間要求為早08:30前(上班前)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屬分支機構以當?shù)貫闇?;第六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刷卡或簽字登記,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簽字),如有違反,代打卡人(代簽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簽字人)均給予罰款100元,如再次違反者予以違紀處罰并罰款AXXXX年出勤率累計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慮當年調資。

          第十二條員工曠工半天扣發(fā)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發(fā)兩日工資,連續(xù)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者應予解除勞動合同。

          請、休假管理制度員工請、休假,不如實反映情況,虛構請假理由,開虛假醫(yī)療診斷證明,有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請假程序:

          1)員工休假需事先經過部門負責人批準(批假人必須保證部門工作不受影響下批假),并到行政部辦理相關手續(xù),休假結束后應立即到行政部辦理銷假手續(xù);

          2)請假人必須將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請假有效程序為:請假人向逐級領導提交書面的《請假單》,經最終審批權限人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

          附:《請假單》第二條批假權限普通員工批準人部門主管分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上部門主管請假,需總經理審批后按批準意見執(zhí)行,并到行政部備案。

          批準人總經理(董事長)批準權限審批請假提前時間需提前5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批準假期的期限1天2天3天(包含3天)以需提前5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請假提前時間需提前2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需提前2天申請并報行政部備案第三條請假要求與相應的規(guī)定1)員工請假無論時間長短及假類形式,除急診病假及突發(fā)事件(必須在當日10點之前本人或家人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外,一律需按照請假提前時間要求事先提交書面的請假單,否則按曠工論處,病假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病假不得超過12天;事假每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每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12天;超過者公司予以勸退。

          2)員工假滿后應及時至行政部銷假,確有突發(fā)事件導致假滿仍不能及時上班者須及時報知批準人,可按事假處理。

          逾期不歸又無報告者按曠工處理;第四條病假1)員工因病請假屬病假。

          病假應及時告之本部門負責人。

          凡請病假者必須出具北京市三級以上醫(yī)院(私立醫(yī)院無效)的病假證明,無病假證明者按事假處理;2)員工病假經核實確屬嚴重需住院,連續(xù)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執(zhí)行,連續(xù)病假達到十天者,公司可考慮為該病假員工所在崗位聘用其它人員,并協(xié)商辭職、辭退事宜。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連續(xù)住院治療或休養(yǎng),不能繼續(xù)工作的,根據(jù)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guī)定,可享受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醫(yī)療期間,只發(fā)本市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額的生活費,公司給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補助,醫(yī)療期滿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辭退;病事假扣罰標準如下:1--3天扣除當日標準工資AXXXX年工作時間為275天。

          作息時間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午休:12:30-13:30如發(fā)生變動時,以公司下發(fā)的通知為準。

          6.1.2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計每日2次)。

          6.2

          考勤內容

          6.2.1

          全勤獎

          6.2.1.1

          當月遲到不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每月累計不超過30分鐘者;當月未打卡次數(shù)為0者;當月無事假者;當月病假不超過2天者(需出具區(qū)以上醫(yī)院證明);因工傷休息不超過6個工作日者;喪假、婚嫁期內的均享有全勤獎。

          6.2.1.2

          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6.2.1.3

          不服從安排怠工、擅自離崗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扣除本月全勤獎。

          6.2.1.4

          全勤獎獎金為50元。

          6.2.2

          遲到

          6.2.21

          員工未在規(guī)定上班時間內刷卡或雖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遲到。

          (如遇特殊天氣或特殊事件,人事行政部有權酌情處理)

          2遲到處罰:遲到10分鐘以上,每次扣10元,AXXXX年度累計曠工8天者,將取消全年一切福利待遇和獎金,同時公司將有權直接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6.2.5

          公出(因公外出)

          6.2.5.1

          員工臨時外出務工或出差應事前填寫《員工臨時外出單》或《員工出差申請單》作為出勤依據(jù),沒有刷卡的必須補簽《員工簽卡單》,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預計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xù),否則一律視為事假。

          6.2.5.2

          公出期間以正常出勤核發(fā)工資,計為全勤范疇。

          6.2.5.3

          申請臨時外出流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上級交代必須馬上辦理的事務。

          2.偶發(fā)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

          3.行政事務,必須馬上趕辦或計劃辦理。

          二、外出時間規(guī)定:視地點之遠近,事情之繁簡。

          三、外出前,應事先填妥臨時外出申請單,報本部門負責人核準。

          離開公司時,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前臺進行登記,返回后到前臺備案。

          四、臨時外出的核準權限如下: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準。

          2.部門經理:由總監(jiān)核準,部門未設總監(jiān)的,由總經理核準。

          五、外出注意事項:往返請注意交通安全,如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返回者,應先行與主管領導聯(lián)絡并重新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6.2.6

          事假6.2.6.1

          員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應請事假。

          6.2.6.2

          事假應事前一個工作日內辦妥請假手續(xù)并安排好代理人;若遇到臨時突發(fā)事件,不能事前請假的,須電話或讓他人代為請假,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并應在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事假手續(xù),否則視為曠工。

          6.2.6.3

          事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6.4

          員工在事假期間患病的,若持有符合規(guī)定的病歷證明,可轉成病假,否則按事假處理。

          6.2.6.5

          處罰規(guī)定:事假按整小時及整天計算,扣除對應小時及日工資。

          6.2.6.6

          請假權限:主管級以下級別的員工事假1日(含)內由所在部門主管批準,1日以上至5日以內(含)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5日以上由總經理核準;主管級別(含經理)及以上員工的事假1日(含)內由總經理批準,1日以上由執(zhí)行董事核準。

          6.2.6.7

          事假期間工資扣發(fā)基數(shù)按員工月工資本薪進行計算。

          6.2.7

          病假6.2.7.1

          員工因病而不能上班者,應請病假。

          6.2.7.2

          凡請病假者,必須提供市級正規(guī)醫(yī)院開具的病歷證明,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6.2.7.3

          員工請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辦妥請假手續(xù);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須及時電話向所在部門領導請假或讓他人代為請假,在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并應在假后的三工作日內補辦病假手續(xù),否則視為曠工。

          在工作時間內因病需外出就診或休息的,須持本部門領導簽字的《員工請假條》方可離開公司。

          6.2.7.4

          病假以小時和天為單位計算,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6.2.7.5

          員工因打架斗毆、酗酒等造成傷病的,3日(含)內按事假處理,3日以上按曠工處理

          6.2.8

          工傷假

          6.2.8.1

          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yè)病需治療、休息的,可請工傷假。

          6.2.8.2

          員工須憑相關部門出具的《職業(yè)病鑒定書》《工傷認定書》等材料,按本章的休假的一般規(guī)定及流、程申請工傷假;否則按病假處理。

          6.2.8.3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的醫(yī)療費、生活補助費、一次性傷亡補助金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2.8.4

          員工未能提供有效的工傷假證明或不符合休工傷假條件的,屬普通疾病的,按病假處理;病假、工傷假期滿不主動復工的,按曠工論處理。

          6.2.8.5

          工傷醫(yī)療期間工資按照其上一年度其本人平均工資發(fā)放,具體按《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2.9

          加班

          6.2.9.1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應嚴格控制節(jié)假日加班人數(shù)。如確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的,需履行加班申請手續(xù)。

          6.2.9.2

          員工如有加班可以安排調休,調休時間等同于加班時間。

          6.2.9.3

          調休批準權限:調休要履行調休手續(xù),一般情況下連續(xù)調休時間不得超過3天,3天內由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如有特殊情況需延長調休時間的,3至5天(含5天)需經所在總經理批準,調休5天以上者,需報執(zhí)行董事核準。

          6.2.9.4

          經理以上級別的員工因本身工作性質的不同,同時還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參與調休,公司可酌情安排不定期休假。

          6.2.8.5

          關于加班費的計算以周末加班制度為準。

          6.2.10

          婚假

          6.2.10.1

          按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AXXXX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結婚的員工,除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外,還可多享受10天的晚婚假期。

          6.2.10.2

          婚假期間工資按其本人休假天數(shù)內正常出勤發(fā)放。

          6.2.11

          產假

          6.2.11.1

          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凡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給予產假98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假15天,妊娠3個月(含)以上自然流產者,給假AXXXX年休假

          6.2.14.1

          所有員工從入職之日起,將享受法定年休假。

          職工累積工作已滿1年不滿3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3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8天,已滿10年不滿AXX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AXX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6.2.14.2

          年休假不可累加,須在當年內休完,過期不補。

          年休假的請假以0.5

          天為單位計算。

          6.2.14.3

          符合年休假者所休假時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超出時間按事假計算。

          6.2.14.4

          國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計入休年假的假期。

          6.3

          請假流程請假流程:

         、俦救颂顚憽秵T工請假條》或《員工臨時外出單/出差申請單》,在假別一列寫明請假類別。

          ②直屬主管或分管領導簽字。

          ③交人事專員。

          6.4

          請假單填寫規(guī)定

          6.4.1

          《員工請假條》及《員工臨時外出單/出差申請單》是員工考勤的重要依據(jù)之一,使用時應認真規(guī)范

          填寫。

          離開公司原因一般為:公出、婚假、喪假、事假、病假、工傷假、產假、調休、年假等。

          6.4.2

          請假單上各項內容都應對應、詳細填寫,并由具有給假權限者簽字,不得代簽。

          6.4.3

          請假單字跡要求填寫工整,如發(fā)現(xiàn)辨認不清的一律視為事假處理。

          6.4.4

          每張假條離崗日期與回崗日期必須在同一月份內,如遇跨月份休假或出差的應分開填寫。

          6.4.5

          如請假單不能清楚辨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6.5

          刷卡規(guī)定

          6.5.1

          員工早晚上下班均應到指定打卡機處刷卡,如因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刷卡或忘記打卡的,須及時補簽《員工簽卡單》,經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于人事專員,由人事專員給予補錄。

          6.5.2

          員工早上上班時要抓緊時間刷卡,避免晚刷卡;下班時不要提前刷卡,否則出現(xiàn)遲到、早退記錄按考勤規(guī)定處理。

          6.5.3

          加班時,員工要及時刷卡或由主管登記加班時間,否則無加班申請單及相應記錄者不計為加班。

          7.表

          格本制度中涉及到的表格見表單系統(tǒng)。

          8.附則

          8.1

          本考勤制度由人事部擬定,并負責制度的修訂、解釋、檢查、考核。

          8.2

          本考勤制度報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修改時亦同。

          8.3本規(guī)定于公布之日起實施,本規(guī)定的最終解釋權歸辦公室。

        公司考勤規(guī)章制度范本 2

          公司的員工考勤是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也是能正常運營的基本條件,所以規(guī)范的考勤管理制度是員工工作的開始。以下整理了公司考勤管理規(guī)章制度范本,可供參考。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yè)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fā)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節(jié)日值班由公司統(tǒng)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fā)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fā)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fā)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fā)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fā)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fā)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fā)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guī)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fā)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jié)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guī)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jiān)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guī)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guī)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yè)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xù)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fā)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jù)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shù)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shù)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jù)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fā),準假天數(shù)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xù)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guī)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xù)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xù)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tǒng)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fā)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tǒng)計,統(tǒng)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fā)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lián)絡!冻霾钌暾埍怼方恍姓總洳椤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tǒng)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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