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
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管理,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做到有計劃地安排車輛維修,減少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為保障維修質量,節(jié)約資金,堵塞漏洞,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須在指定的修理廠實施,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guī)模和較高檔的正規(guī)修理廠。
二、汽車維修定點企業(yè)的確認工作由后勤服務中心領導、運輸服務中心主任、車輛保養(yǎng)維修工作小組成員共同確認。
三、駕駛員必須精心維護保養(yǎng)車輛,刻苦鉆研業(yè)務技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定,勤潤滑,勤清洗,注重車輛出場前、執(zhí)行任務途中和回場后的檢查,隨時保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按規(guī)定里程及時例保,確保車況良好。
四、車輛需維修時應由駕駛員申報修理項目,車輛保養(yǎng)維修小組根據申報項目進行車輛檢驗,然后擬定修理項目,開具車輛定點修理單,駕駛員憑車輛修理單到指定的特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保養(yǎng)。維修所需更換的.材料清單必須由駕駛員簽字確認,更換大配件必須將舊配件帶回交辦公室(車隊)審驗。
五、車輛在維修過程中,車管人員、駕駛員應加強監(jiān)督,如實際維修項目和車輛送修單不相符時,應到修理廠核實,車輛修復后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確認維修質量后在修理結算單簽名。駕駛員在修理過程中不得故意多報修車項目,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
六、車輛長途在外發(fā)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向運輸服務中心主任匯報,經領導同意后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決定修理地點,更換配件帶回方可報銷。
七、平時車輛日常自行保養(yǎng),所需購買的機油及確需更換的常用小配件,必須經運輸服務中心主任批準后方可購買,凡個人自作主張隨意購買的不予報銷。
八、車輛送廠維修保養(yǎng)費用一律憑車輛維修單,由運輸服務中心統(tǒng)一與修理廠結算,并報后勤服務中心負責人審批。
九、車輛例行保養(yǎng)由車輛保養(yǎng)維修工作小組確認后實施;修理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維修項目由后勤服務中心批準。
十、本辦法由運輸服務中心負責修訂、解釋。
十一、本辦法由后勤服務中心批準后執(zhí)行。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2
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管理,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做到有計劃的.安排車輛維修,減小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規(guī)定。
1、實行定人、定車、定保養(yǎng)制度。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yǎng),隨時保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
2、車輛必須保持清潔。平時按車輛情況自行清洗,每月按車號輪轉每臺車有四個車輛保養(yǎng)日。在不誤工作的情況下進行例保,例保內容:發(fā)動機及各種油液及各部件的固定情況。查看發(fā)動機各結合面有沒有漏油、漏水情況。檢查調整皮帶緊度,查看各部位的管路和導航固定情況,檢查補充機油、檢查補充冷卻液、檢查補充電解液、檢查補充動力轉向機油,清潔散熱器外表、巡視全車燈光、輪胎、吹空濾、打黃油,調整制動并檢查蹄片磨損情況等。
3、做到不超保、不脫保。車輛每行駛10000—13000公里進行一次保養(yǎng),更換機油及機油濾清、燃油濾清、油水分離內放水、儲氣筒排氣。
4、車輛維修。原則上要求在車隊進行,的卻在車隊無法維修,需要外出修理的。必須經公司同意,方可外出維修。
5、每天維修和保養(yǎng)車輛。安全檢查要做好記錄,經同意領用配件。材料要辦理出入庫手續(xù),實行誰用料誰簽領的管理規(guī)定。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3
為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yǎng)及時、經濟、特制訂本制度。
一、總則
1、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實行統(tǒng)一管理,定點維修。定點廠家選擇兩家。
2、行政部負責公司全部車輛登記、保養(yǎng)、維修。車輛日常管理由責任監(jiān)管人管理。
二、車輛監(jiān)管人職責:
1、日常檢查、保養(yǎng)、維護,確保車輛安全行駛;
2、每周五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3、車輛需要維修保養(yǎng),必須提出維修與保養(yǎng)業(yè)務報告。
4、負責車輛年檢;
5、協(xié)助行政部對公司全部車輛實施統(tǒng)一管理;
6、對需要維修與保養(yǎng)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yǎng)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yǎng)項目
7、負責與組織維修車輛的出廠驗收。
三、行政部部長職責:
1、組織車輛車輛監(jiān)管人每年確定維修與保養(yǎng)廠家;
2、負責車輛維修費用初審與登記;
3、車輛的使用登記管理,衛(wèi)生、安全檢查;
4、會同車輛監(jiān)管人對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部門審批。
四、維修與保養(yǎng):
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按照“先申請批準后維修”原則進行,未批準同意,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yǎng)。
五、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程序:
1、駕駛員在駕駛中發(fā)現(xiàn)問題,報告給車輛監(jiān)管人;
2、車輛監(jiān)管人對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項目進行現(xiàn)場核實,填寫《車輛維修業(yè)務報告》,并簽署意見;
3、行政部長會同車輛監(jiān)管人一道對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項目詢價,按照質優(yōu)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yǎng)廠家與維修金額的初步建議;
4、詢價以后,行政部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后交財務備案;
5、行政部、車輛監(jiān)管人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yǎng);
6、車輛在維修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業(yè)務報告》確定的維修范圍的`,駕駛員就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yǎng)程序的規(guī)定辦理報修手續(xù)
7、車輛維修或保養(yǎng)完畢,行政部、車輛監(jiān)管人、駕駛員對所用材料、工時費和更換下的舊件等檢查后,在維修單上予以簽字確認;
8、車輛有外出途中或異在發(fā)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要維修或更換零部件的,應及時通知車輛監(jiān)管人、行政部,都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公司后,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xù)。
六、費用報銷:
1、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A、未申請或申請未獲批準同意,對車輛維修保養(yǎng);
B、超出《車輛維修業(yè)務報告》確定的維修范圍的。
C、未請示批準在外修車(非定點單位)
2、在車輛維修與保養(yǎng)費用報銷時,行政部長要認真核對《車輛維修業(yè)務報告》與維修清單的維修項目。核對無誤后,按照財務管理規(guī)定進行報銷。
3、駕駛員違反安全文明駕駛規(guī)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4
為保證在對車輛實施修理和一、二級保養(yǎng)工作中的安全,確保修質量安全運行,避免各類機械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車輛進車間進行各類修理和保養(yǎng),其修理質量和安全工作有修理車間負責,安全科負責監(jiān)督、檢查、考核;
2、在實施車輛保修過程中,全體修理人員均應嚴格落實修理工各種“安全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車間安全防火責任制”,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凡由于違章造成各類事故,將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和車間責任;
3、車輛總件大修(發(fā)動機)和二級保養(yǎng)后行駛30000公里以內,一級保養(yǎng)行駛1500公里以內,以及平時小修,由于確系修理質量問題,造成1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機械事故(指返修費用)或由于修理質量引發(fā)的行車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承修人負責賠償以上損失的20%:
4、凡因修理人員操作錯誤或違章操作造成造成機件損壞,承修人負責賠償經濟損失的30%;
5、車輛保修中拆下的零部件,承擔人員負責妥善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善發(fā)生零部件丟失或滅失事件,承修人負責照價賠償;
6、對機械事故和車輛零部件事件的調查,確認和處理,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根據調查事實寫出調查報告和處理意見,報公司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5
為確保公車服務中心公務用車能夠安全、正常的運行,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實現(xiàn)“勤儉節(jié)約、安全守紀、保障有力”的目標,現(xiàn)制定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如下:
一、中心綜合部負責公務用車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的管理工作,嚴格按規(guī)定建立車輛管理檔案,包括車輛的各種證書、保險資料和維修記錄檔案等內容。把車輛每次維修保養(yǎng)的詳細記錄存檔,作為車輛日常維修保養(yǎng)的重要參考。
二、中心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當車輛需要維修時,由車輛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項目審批單》,報中心綜合部審核,經中心主任和車輛維保負責人審核并經辦公室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維修。車輛維修時,駕駛員和平臺維保人員必須在維修現(xiàn)場檢查維修內容和換件情況,嚴禁弄虛作假。維修完畢后,要認真檢查和試車,合格后,方可在維修廠的修車單上簽字確認,并在車輛管理檔案中詳細記錄每次維修情況。
三、車輛維修費用審核、報銷方式按照花山區(qū)財政局財務制度執(zhí)行,要求嚴格控制所有車輛的年維修總費用。未經申請而私自維修的車輛,一律不予報銷;車輛所更換的零部件與技術檔案不符合的,將不予報銷,并按照中心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因駕駛員責任心不強、維護保養(yǎng)不力、駕駛操作不當造成主要零部件的.非正常損壞,由駕駛員承擔相關維修費用,并追究其責任。
五、車輛在出車途中出現(xiàn)故障,需回中心或者當場進行車輛維修的,要先報告中心主任和維保負責人批準,所更換的零部件應當隨車帶回,維修票據要經過用車單位人員簽字證明方可報銷。
六、車輛保養(yǎng)管理。駕駛員應嚴格按照車輛保養(yǎng)要求,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yǎng),杜絕車輛超時保養(yǎng)。為保證出車服務質量,必須做到每次出車前對車輛進行一次內外清潔,出車任務保障完畢,返回到中心停車場后,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做到停放整齊、車容整潔、車況良好,確保公務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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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廠車輛負責運送本公司原材料及產成品。
2、工作時間只可做與工作有關的運輸任務,不得辦理私事,不得捎人帶貨,每發(fā)現(xiàn)捎貨一次扣司機50元。
3、下班收車后,車輛一律到公司院內停放。
4、駕駛車輛時,須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違章行駛。
5、非專職駕駛員,未經同意嚴禁駕駛車輛。
6、飲酒后或身體嚴重不適,嚴禁駕車。
7、車輛在發(fā)車前,收車后須認真檢查機油、水箱、燈光、喇叭、剎車等是否正常,行駛時須隨時注意車輛狀況,有異常時停車檢查。
8、車輛停車時,須拔下車鑰匙,并上窗鎖門,不可將車交給任何未經領導同意的人駕駛。
9、車輛發(fā)生故障后,經主管領導查看確認后,到指定汽修廠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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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機關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實行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jié)儉開支,規(guī)范車輛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領導和局機關各科室工作人員用車需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范圍給與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yǎng)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yǎng),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guī)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要禮貌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fā)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車輛要嚴格按規(guī)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fā)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lián)系。
七、對不執(zhí)行本規(guī)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職責人要按規(guī)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范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yè)調查、協(xié)調工作,并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xiàn)金;
3.去市區(qū)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fā)事件;
4.參加市區(qū)兩級黨委、政府會議(駕駛員將參會人員送到會場后,立即回到局機關待命);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由辦公室統(tǒng)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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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本辦機動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優(yōu)質服務”的原則,經主任辦公會討論,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車輛管理
1、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yǎng)、加油等統(tǒng)一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和辦公室人秘科進行管理,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負責安排調度。
2、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駕駛人妥善保管。涉及車輛的養(yǎng)路費、年審、保險等事務由司機掌握辦理時間,報人秘科或分管車輛調度領導批準同意后,由司機負責具體辦理,人秘科協(xié)助辦理。
3、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所有車輛停放在側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4、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外單位向我辦借車的,須經主任批準。
5、對所有車輛分別進行加油登記,由人秘科負責登記,每月由人秘科將各臺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shù)情況進行審核公布。
6、逢節(jié)假日,一般情況下輪流安排一輛值班車。其他車輛一律歸庫停放。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值班領導與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第二條、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正職后副職,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xiāng)鎮(zhèn)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需要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提出申請,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統(tǒng)一進行安排、調度。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人秘科負責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未經分管領導批準或人秘科通知,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分管領導或人秘科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辦公室各工作人員遇如以下情況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人秘科提出申請,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分管領導負責安排。
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
②遇天災人禍突發(fā)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第三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2、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3、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4、車輛在公務途中遇有突發(fā)事件或交通事故,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立即向交警、保險部門報案,同時還應向辦公室報告。
第四條、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xiàn)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yǎng),搞好清潔衛(wèi)生,出車前必須檢查燈光、水箱、電瓶、制動、各項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及時添加機油、電瓶液等,保證車況運行良好。
3、車輛需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先認真檢查發(fā)生的故障,初步判斷故障發(fā)生部位,并如實向人秘科報告,由人秘科向分管領導報批同意后,方可修車。修理時由人秘科派人一起前往,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驗收。一次性修理費在100元(含)以內的由人秘科長決定;100元以上至200元(含)的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決定;200元以上的由主任審批。車輛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經隨車領導和干部同意后報主任批準后,由司機和隨車人員會同前往修理,修理報銷憑證需隨車人員簽字證明,送分管車輛調度領導審批后,方準報銷。
4、車輛必須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修車時間由人秘科向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報告后,由分管領導安排好修理時間。
6、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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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學生出行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學校要對本學校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三、學校每天安排值班教師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常與學校保持聯(lián)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四、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超載、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五、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yè)道德水平,對經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六、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路段的監(jiān)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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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目前公司門禁出入及貨物放行的運行狀況,為了更規(guī)范地達到有效的管制,經研討決定現(xiàn)特作以下規(guī)定。
一、公司出貨時,營業(yè)部應填寫《送貨單》至倉庫處,由倉庫倉管按照業(yè)務《送貨單》點清貨物品名、數(shù)量出貨。
二、出貨時必須有保安在場監(jiān)督,點清貨物是否與《送貨單》一致,經倉庫、營業(yè)部、保安同時簽名確認后方可放行出廠,如《送貨單》與實際數(shù)量不符的,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三、公司人員攜帶公司貨物外出時,必須有部門主管(或以上人員)、人事行政部簽批的`《出廠通行單》且須注明攜帶之物品,保安檢查后予以放行。發(fā)現(xiàn)可疑者保安有權進行檢查扣留。
四、外來車輛與公司車輛出公司大門時,必須有相關負責人簽字的放行條,保安要詳細詢問事由并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五、對于出廠車輛、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安有權不予放行出廠。
1、人員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
2、所裝貨物與《送貨單》不符合者。
3、貨物出廠無貨物放行條。
4、雖有貨物放行條,但未經部門主管(或以上人員)、人事行政部核準者。
六、供應商送貨車輛送貨至我司,必須在指定位置卸貨,未經批準嚴禁在車間內行走。
七、所有外出公干人員,需使用公司車輛時必須執(zhí)有人事行政部開具的《出車通知單》并須寫明用車人員及事由,方能使用車輛(節(jié)假日、特殊情況須經值班經理或經理人員簽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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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公司辦公用車及駕駛員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主任審批,專人駕駛,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調度,由專人負責手續(xù)、維修、保養(yǎng)等。
二、用車原則:采購用車首先必須保證公司采購之用;辦公用車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
三、用車范圍:
1、接送關系企業(yè)主管或重要賓客;
2、財務人員辦理銀行、稅務等業(yè)務;
3、辦公室接待政府職能部門用車等;
4、各部門用車,必須符合:a)所去之處無公共交通工具可乘達;b)時間緊迫、乘公共交通工具影響工作的完成;
5、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用車須知:
1、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寫《用車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經辦公室批準后安排派車。
2、駕駛員出車前要做好證照、車況的全面檢查。
3、嚴禁無照駕車、酒后駕車、帶病駕車等。對酒后駕車肇事者,由駕車者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4、駕駛員對所駕駛車輛應負保管之職,經證明有故意或過失之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壞或被盜等后果,應負相應責任。
5、駕駛員要詳細記錄每次加油的情況及車輛往返的里程數(shù)。每個月底將加油情況、行駛里程匯總上報,以便作使用情況分析。
6、公務車發(fā)生的費用,先由車輛使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再由總經理簽字后,財務部方可報銷。
7、車輛在下班后或節(jié)假日必須停放公司指定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五、燃油管理:
1、辦公室根據車型、季節(jié)核定車輛的耗油量。具體辦法:以車輛說明書規(guī)定的.百公里耗油量為基數(shù),另加損耗2公升;車輛總里程每10萬公里加1公升;市內低速行駛加1公升;平均每月加1公升空調消耗。
2、根據出車記錄和里程表,對車輛行駛公里數(shù)進行測算,并據此確定應耗油量,實際耗油量每節(jié)約一公升油料獎勵2元,超支部分由駕駛員自理。
六、保養(yǎng)與維修: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由辦公室憑維修廠家維修的項目清單,報總經理批準。
2、凡更換之零配件,應將原件交回公司辦公室,驗證后作報廢處理。
3、車輛設備、零配件、工具、消耗品等物品之申請、采購、領用由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
七、其他規(guī)定:
1、鑰匙管理:車輛鑰匙由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決不允許私自外借。司機私自外借車輛,一經發(fā)現(xiàn),罰款200元。
2、個人用私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交回時要注意做好檢查。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等各項手續(xù),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八、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規(guī)則,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2、事故發(fā)生后,應先保持現(xiàn)場完整并急救傷員,向附近交通事故報案點報案,并立即與公司聯(lián)絡,通知保險公司,以利車險索賠。
3、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害、其他財產損失等,除保險公司賠償?shù)牟糠滞,差額部份根據交警部門處理結果,公司根據事故的主次責任確定駕駛員與公司的分擔標準。
4、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執(zhí)行。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2
1.目的
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yǎng)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訂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和行政用車。
3.職責
3.1行政辦主任負責對維修服務提供方進行評定和選擇,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3.2車隊負責人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3.2維修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3.3駕駛員負責及時發(fā)現(xiàn)、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yǎng)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4.工作流程
4.1日常檢查、保養(yǎng)、維護
4.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4.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4.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fā)現(xiàn)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4.1.4駕駛員每周一進行檢查保養(yǎng)。
4.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4.1.7車隊負責人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4.1.8定期保養(yǎng)內容
4.1.8.1行駛5000公里,檢查調整制動片間隙,更換機油濾芯、柴油濾芯、機油,緊固各部件連接螺栓,檢查、保養(yǎng)電路系統(tǒng)。
4.8.1.2行駛20000公里,更換空氣濾芯。
4.2具體實施
4.2.1保養(yǎng)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4.2.2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shù)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車隊負責人安排車輛保養(yǎng)時間。
4.2.3一般情況:由駕駛員將所需修理的項目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行政辦主任檢查---審批---對審批后的項目進維修---維修過程中如需增加維修項目,由行政辦主任確認維修---憑審批后的《車輛維修申請單》(項目、金額)支付費用----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當實際維修與申報內容存在較大差異時,必須重新填寫報批。
4.2.4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現(xiàn)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發(fā)生修理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口頭向主管進行維修申請(陳述例外性)---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
4.2.5保養(yǎng)、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車隊負責人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出廠。
4.2.6行駛途中發(fā)生的修理,修理工時費、材料費必須有正式發(fā)票方可報賬。
4.2.7維修費用預估超過3000元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4.3建立車輛檔案,所有車輛的事故、故障和相應的保養(yǎng)維修必須進行記錄并進行存檔。
4.4易損件和易耗品的采購和領用
4.4.1公司負責統(tǒng)一購買車輛維修的易損件。
4.4.2易損件和易耗品的領取需填寫領料單,經上級批準后方可領用。未經批準不允許在外自行補購。
4.4.3隨車工具由駕駛員領用,定期清點;如報廢必須經主管同意后,以舊換新,遺失全額賠償;
4.5 油料的補充
4.5.1 燃油的補給應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需請示行政辦主任。
4.5.2 每天行車回來后應將油箱加滿,并記錄加油量和加油時的公里數(shù)。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3
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管理,確保車輛車況良好,做到有計劃地安排車輛維修,減少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車輛維修、保養(yǎng)實行民主管理、民主監(jiān)督,運輸服務中心成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由運輸服務中心員工民主選舉產生,工作小組對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實施全面管理、監(jiān)督。
2、為保障維修質量,節(jié)約資金,堵塞漏洞,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須在指定的修理廠實施,定點修理廠應該是具備專業(yè)資質、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具有一定規(guī)模的正規(guī)修理廠。汽車維修定點企業(yè)的確認工作由后勤服務中心領導、運輸服務中心主任、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小組成員共同確認。
3、駕駛員必須精心維護保養(yǎng)車輛,刻苦鉆研業(yè)務技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清潔,勤緊定,勤潤滑。注重車輛出場前、執(zhí)行任務途中和回場后的檢查,隨時保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并按規(guī)定里程及時例保,確保車況良好。
4、車輛需維修時應由駕駛員申報修理項目,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小組根據申報項目檢驗車輛,擬定修理項目,開具車輛定點維修單,駕駛員憑車輛維修單到指定的'特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保養(yǎng)。維修所需更換的材料清單必須由駕駛員簽字確認,更換大配件必須將舊配件帶回交辦公室(車隊)審驗。
5、車輛在維修過程中,車管人員、駕駛員應加強監(jiān)督,如實際維修項目和車輛送修單不相符時,應到修理廠核實,車輛修復后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確認維修質量后在修理結算單簽名。駕駛員在修理過程中不得故意多報維修項目,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xiàn)嚴肅處理。
6、車輛長途在外發(fā)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向運輸服務中心主任及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小組匯報,經領導同意后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大小,決定修理地點,更換配件須帶回方可報銷。
7、平時車輛日常自行保養(yǎng),所需購買的機油及確需更換的常用小配件等應由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小組統(tǒng)一采購,凡個人自作主張隨意購買的不予報銷。
8、車輛送廠維修保養(yǎng)費用一律憑車輛維修單、駕駛員簽字認可的修理結算單由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小組確認后統(tǒng)一與修理廠結算。
9、車輛例行保養(yǎng)由車輛保養(yǎng)維修工作小組確認后實施;修理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維修項目由后勤服務中心批準。
10、本制度由運輸服務中心負責修訂、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4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tǒng)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最大限度的節(jié)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的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fā)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yǎng)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yǎng)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部門的所有車輛。
二、車輛使用管理
1、職責
1.1公司經理負責辦公室車輛派遣及使用,并對各部門用車進行審批、協(xié)調、安排,保證辦公室車輛的有效使用。
1.2運營車輛由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調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車輛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車輛。
2、辦公車輛使用管理
2.1辦公車輛使用管理
辦公用車除財務外原則上是各部門經理,因公使用公車的須填寫《辦公車輛使用申請表》,必須由總經理批準,車管人員備案。
2.2辦公車輛使用安排
2.2.2客服部對審批通過的用車申請,填制《車輛派遣表》,將每次外出的時間、地點、公里數(shù)記入并有申請外出人簽字認可。
2.2.3辦公車輛駕駛人員在收到《車輛派遣表》時,應提前檢查車輛狀況及油量情況,按照派遣表上的時間按時出車,并填寫好派遣表的相關數(shù)據。
2.2.4辦公車輛申請人員在辦理公司事宜時,應嚴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規(guī)定的時間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無法及時返回公司,應提前向車管說明原因,獲得批準后方可延時返回公司。
2.2.5辦公車輛駕駛人員辦完事后應及時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公司的`,應提前向行政部說明原因,獲得批準。
2.2.6辦公車輛駕駛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將填好的派遣表及時上交車管審核,審核無誤后存檔。
公司辦公車駕駛人不得擅自將車開回家。辦完公事必須將車輛停放在規(guī)定的地點。不得因私使用車輛。
2.3運營車輛使用管理
2.3.1公司營運貨車出車、送貨應由客服人員統(tǒng)一調度,公司任何人員不得私自調度車輛,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車輛。
2.3.2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公司總體的運營要求,對車輛的出車及保養(yǎng)進行合理安排,駕駛員應服從車輛管理人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員。
2.3.3公司車輛駕駛人員須有駕駛證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關法規(guī)和上海市路況、路名。
2.3.4公司車輛不得對外出租和出借。
2.3.5公司所有車輛鑰匙應有客服人員統(tǒng)一保存、管理,出車時連同《車輛出車安排表》一起交給需要出車的駕駛人員,駕駛人員應在《車輛出車登記表》上簽字,表示鑰匙已收到。
2.3.6公司所有駕駛人員每天下班前須將公司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將車輛鑰匙交由客服人員保管。如遇特殊情況車輛當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3.7客服人員根據公司運營需要,及時安排車輛出車,對需要出車的車輛應填制《車輛出車安排表》。
2.3.8駕駛人員在接到《車輛出車登記表》時,在規(guī)定的時間應到達指定的地點,完成配送任務后應及時返回,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公司的,應及時向客服調度人員說明情況,獲得批準后方可。
2.3.9當車輛返回時,駕駛員應及時在《車輛出車登記表》填寫返回公里數(shù),并確認簽字。對出車異常的車輛應詢問其原因,情況嚴重的應上報公司。
2.3.10駕駛人員在車輛送貨過程中的停車,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在允許停車的區(qū)域停放車輛,防止因此罰款。
三、車輛用油管理
1、職責
1.1車管人員負責對辦公車輛的用油進行監(jiān)督、控制,財務部輔助配合監(jiān)控管理。
1.2各部門駕駛員應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jié)約用油開支,使車輛均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車車輛統(tǒng)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車輛禁止現(xiàn)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xiàn)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xiàn)金加油,須經部門經理、財務經理批準,并報車輛管理人員備案。
2.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輛管理人員,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車輛間互換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車輛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況,應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
2.5車輛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需要辦理備用油卡,在車輛所配油卡金額不足時備用,車輛在使用備用油卡時應做好備用卡使用記錄,便于月底數(shù)據統(tǒng)計。
2.6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連續(xù)性,月底按順序粘貼在《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上。
2.7一車一卡,一車一表,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應將每輛車的《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上報財務審核。
2.8車輛在使用備用卡加油時,應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車輛車牌號,交給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對每張備用卡須填《備用卡加油統(tǒng)計表》,連同《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一齊上報財務審核。
2.9特別注意事項:《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中的現(xiàn)金加油與備用卡加油應詳細記錄日期與備用卡號。
3、充值申請流程
3.1車輛管理人員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規(guī)定的最低使用限額時,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3.2車輛管理人員在申請充值時,須做好《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工作,并保證將《車輛用油統(tǒng)計表》及時上報財務,財務在對油卡充值審核時要對上次充值的用油情況進行審核。
3.3車輛油卡充值申請審核通過后,財務部將以支票或本票轉交車輛管理人員,車輛管理人員應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并指定專人領取,及時充值。
3.4車輛油卡充值要求開具增值稅票,車輛管理人員應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內將充值增值稅票帶回公司財務部。
3.5車輛管理人員給油卡充值后,應將各車輛充值明細連同增值稅票一齊帶回公司財務部。
四、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
1、職責1.1對維修服務公司需有經理和部門經理及車輛管理人員共同考評和選擇,使用哪家維修廠,車輛管理人員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
1.2車輛管理人員負責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并保存相關的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1.3駕駛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并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1.4駕駛員負責及時發(fā)現(xiàn)、檢查故障;并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確認保養(yǎng)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進行及時反饋。
2、工作流程
2.1日常檢查、保養(yǎng)、維護
2.1.1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2.1.2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2.1.3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fā)現(xiàn)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2.1.4駕駛員每月底進行檢查保養(yǎng)。
2.1.5每月由駕駛人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駕駛人員檢查車輛消防設施。
2.1.7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抽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事故及影響運輸任務。
2.1.8車輛日常補胎及小零件更換必須在指定的修理單位進行,取得正規(guī)發(fā)票,不允許抵票報銷。
2.2定期保養(yǎng)
2.2.1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yǎng)相關規(guī)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車輛公里與保養(yǎng)項目標準見《保養(yǎng)標準表》。
2.2.2保養(yǎng)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2.2.3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里程數(shù)填寫運行記錄,經車輛管理人員核實后,由部門經理安排車輛保養(yǎng)時間。
2.2.4駕駛員須辦理完審批手續(xù)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yǎng)、修理,不允許先斬后奏。
2.2.5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現(xiàn)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
2.2.6如駕駛員無法排除故障,須估算費用并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對故障嚴重程度及發(fā)生故障的原因應及時匯報,請示處理方案。
2.2.7發(fā)生修理后必須將更換的部件交回公司驗審。車輛管理人員對車輛突發(fā)修理原因進行鑒定、審核。
2.2.8突發(fā)修理的操作流程:口頭向領導進行維修申請---獲批準后進行維修(不能到指定處修理時,選擇就近的修理廠)---補填《車輛維修申請單》---對維修質量進行反饋和記錄-----車輛管理人員鑒定、審核----部門經理簽字----走報帳中心報銷。
2.2.9保養(yǎng)、維修后的車輛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運輸。
3、特別事項
3.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專門車輛保養(yǎng)、修理點,便于修理、維修,可指定兩至三個點。
3.2公司為避免修理點配件價格過高,應根據修理點單獨指定汽車配件供應點。
3.3公司應根據修理點提供的保養(yǎng)及維修清單去指定的配件供應點購買所需配件,杜絕在同一個點既買配件又做維修。
3.4車輛保養(yǎng)、維理不允許駕駛員用現(xiàn)金交易,駕駛員應在指定維修點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統(tǒng)一支付。
3.5新車在5000公里時都有一次免費保養(yǎng),各新車駕駛員注意利用。
五、車輛罰款及理賠管理
1、車輛罰款管理
1.1客運車載貨罰款
1.1.1此類罰款為公司計劃內罰款,駕駛員應在送貨過程中有意識的避免此類罰款的發(fā)生。當發(fā)生時,駕駛員態(tài)度應良好,爭取少罰款或不罰款。
1.1.2駕駛員應妥善保管開具的罰款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可用其它發(fā)票沖抵報銷。
1.2車輛停車罰款
1.2.1駕駛員應熟知交通停車相關規(guī)定,將車輛停放在允許停車的地方。
1.2.2該類罰款公司不允許發(fā)生,如有發(fā)生,應詳細了解罰款原因,屬于駕駛員出于個人利益而發(fā)生的亂停車罰款,公司不予報銷。該類罰款在報銷時應特別注意審核。
2、車輛事故理賠管理
2.1車輛事故理賠是基于車輛保險的意外保證,駕駛人員應在提高自身駕駛技能的同時,認真遵守交通法規(guī),鑒于公司車輛之多,理賠業(yè)務之多,特制定此辦法。
2.2車輛在發(fā)生交通事故時應及時聯(lián)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
2.3駕駛員應及時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點將車輛盡早修好,不要耽誤正常工作,修理費先由駕駛員墊支或憑保險公司的事故受理單向公司借款支付。
2.4駕駛人員應將正確無誤的公司名稱及銀行帳號告知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受理事故后應跟蹤保險公司及時將理賠款匯之公司帳號。
2.5當公司已確定收到該筆理賠金額時,駕駛人員應憑載有理賠號的受理單或理賠號來財務部領款或辦理沖賬手續(xù)。
2.6財務部應根據所報理賠號與銀行到賬憑證載明的號碼與車牌號對應,確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沖賬,否則不予辦理。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5
為確保公司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保證運輸業(yè)務的.需要,維修人員及駕駛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制定的維修保養(yǎng)制度:
一、本車駕駛員應做到出車前三檢(油、水、氣)及傳動軸、輪胎螺栓是否有松動,當班維修人員應積極協(xié)助駕駛員搞好出車前檢查工作。
二、維修人員必須保證每月對車輛各聯(lián)動部位加注黃油一次,同時全面檢查連接部位的情況。
三、維修人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小修作業(yè)應及時當場解決,對不能當場解決的毛病,應及時上報部門主管安排進廠修理。嚴禁車輛帶病上路。
四、進廠修理車輛(含年審、二保)駕駛員必須按上下班時間到場,按作業(yè)項目監(jiān)督維修過程及換件工作。完工后駕駛員在維修單上簽名認可。
五、公司車輛根據具體運行情況,每兩個月對底盤部份進行一次強制二保,該項工作各單車駕駛員應積極主動配合,并做好安全愉快行駛,為公司的發(fā)展開好車。
車輛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 16
1.設立專門的維修管理部門,負責維修工作的組織與協(xié)調。
2.制定詳細的`配件清單,明確各類配件的維修周期、標準和程序。
3.實施維修人員培訓計劃,定期進行技能考核,提升維修技能。
4.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統(tǒng),實現(xiàn)配件庫存、維修記錄的電子化管理,便于數(shù)據分析。
5.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確保維修工具和設備符合安全標準。
6.建立維修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持續(xù)優(yōu)化維修流程。
7.在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快速響應,減少損失。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配件維修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有助于企業(yè)提高設備運行效率,降低運營成本,保障生產安全,促進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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