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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缺陷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06 21:48:56 曉麗 制度 我要投稿

        缺陷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缺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缺陷管理制度(精選20篇)

          缺陷管理制度 1

          1、在額定條件下運行或備用的設備上,發生了影響安全的異常現象或達不到一類設備條件的.問題,均叫做設備缺陷。設備缺陷可分為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設備缺陷嚴重威脅設備安全運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時處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設備缺陷不及時處理,尚能保持安全運行者。

          2、發現設備重大缺陷,當值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當班不能消除的缺陷,應由所長組織力量予以消除。所長無力消除的缺陷,應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匯報,上級領導應指定專人及時消除,并由值班人員監督執行。

          3、發現設備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維修計劃進行處理。

          4、設備缺陷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值班員記入設備缺陷記錄簿,并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5、值班人員在運行中應加強設備缺陷的監視,在交接班時應詳細進行交待。

          6、變電所所長應經常查閱設備缺陷記錄簿,了解設備缺陷內容和處理情況,對未消除者應盡快安排處理。

          7、消除重大設備缺陷遇有困難時,應及時同當地電業部門聯系,請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損失。

          缺陷管理制度 2

          為加強設備缺陷管理,明確缺陷處理程序,確保設備的健康水平能夠始終滿足為客戶安全供電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電設備缺陷的定義

          配電設備缺陷:是指配電線路及其附屬設備本身任何部件的損傷、絕緣不良或處于不正常運行狀態。

          二、設備缺陷分類

          設備缺陷分類:按嚴重程度一般分為如下三類

          1、危急設備缺陷:不立即處理將威脅人身及設備安全,或嚴重影響設備出力,使設備使用壽命縮短的設備缺陷。

          如:線路導、地線斷股,導線接頭接觸不良超過允許值,配電變壓器套管裂紋,桿塔拉線被盜,線路耐張金具變質損壞致使機械強度達不到規定的安全系數,配電變壓器嚴重過負荷,避雷器預試不合格,開關機構失靈等等。

          2、重大設備缺陷:對設備出力和使用壽命有影響或可能發展成為對人身與設備安全有威脅,但允許盡快安排處理的缺陷。

          如:線路桿塔鐵構件生銹嚴重,絕緣瓷件破損超過規程規定,拉線嚴重受力不均,桿塔、拉線基礎有被沖刷的可能或已沖刷300mm深,開關容量隨負荷的增加已不能滿足要求等等。

          3、一般缺陷:對人身設備安全無威脅,且不致在短期內發展成為重大或危急缺陷,對設備出力及經濟運行無影響的缺陷。

          除1、2中所列以外的設備缺陷均為一般缺陷,此類缺陷可以列入正常檢修工作計劃或隨設備的正常停運及在設備帶電情況下進行處理。

          三、各級人員的職責

          1、運行維護班組的職責:

          ①加強設備巡視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填寫設備缺陷記錄薄和設備缺陷單,并上報分公司。

          ②按發現缺陷的嚴重程度對缺陷進行分類,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③在設備大修前,提出消除缺陷的內容,并監督缺陷的消除情況和質量。

          ④將缺陷消除情況詳細記錄在缺陷記錄薄中,并匯總上報。

          ⑤對不需停電且能自行處理的設備缺陷,由維護班組自行按規定處理,并做好統計。

          2、檢修(或消缺)人員的職責:

          ①按分公司安排及時消除設備缺陷。

          ②提高檢修質量,保證“修必修好”,避免出現重復停電,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同時應做好檢修記錄和設備變更后的資料移交工作。

          ③及時全面掌握檢修設備所存在的缺陷,并不斷學習工藝規程,按要求施工,及時反饋缺陷消除情況。

          3、分公司的職責:

          ①對巡視人員上報的缺陷認真統計,必要時組織現場鑒定。

          ②及時組織人力、物資,消除設備缺陷,并對消缺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③對危急和重大設備缺陷,及時匯報分公司和用電處領導,采取積極措施安排處理。

          ④根據對一般缺陷的統計匯總,安排月度停電計劃,及時組織處理。并協助分公司主管領導定期組織分析,據以提出反事故措施計劃和年度大修計劃。在缺陷消除前對運行班組提出運行維護要求。

          ⑤提出對重大缺陷的處理方案,報分公司和用電處,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⑥按時統計上報缺陷的處理情況。

          4、用電處的職責:

          ①督促各分公司及時消除危急設備缺陷。

          ②指導及協助各分公司制定消除設備缺陷的有關技術措施。

          ③協助各分公司實施設備缺陷消除計劃。

          ④協助各分公司全面完成設備大修計劃,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⑤在設備大小修前提出(審核)消除缺陷的技術措施。

          ⑥按設備缺陷和運行情況及各分公司的'實際,及時調整生產檢修計劃,提出當前反事故技術措施及組織編寫下年度技措大修改進項目上報局領導,并據此提出檢修費用調整方案報批。

          四、設備缺陷管理

          按上述設備缺陷的分類,缺陷分為如下三級管理

          1、班組:運行維護和檢修等班組應掌握危急、重大、一般缺陷的全部內容。

          2、分公司:應掌握危急、重大設備缺陷。

          3、用電處:應掌握危急設備缺陷及分公司所不能解決的設備治理與改造問題,及時列入年度、季度或月度計劃,并安排相應的項目及資金,由相應分公司予以落實。

          4、按設備缺陷三級管理的要求,分級建立相應的設備缺陷記錄,由各級專責人員及時對缺陷進行登記。

          5、線路設備缺陷由巡視人員在現場做好詳細記錄,回局后及時填寫缺陷記錄薄和設備缺陷單,并提出處理意見,經班長審閱簽署意見后報分公司配電專責人,由分公司配電專責根據缺陷情況積極安排處理。

          6、生產班組在平時工作中應注意保持交通車輛的狀況良好,正確使用施工工器具,對不足和損壞的應及時匯報并補齊,確保在緊急處理缺陷或事故搶修情況下人、材、物能及時到位。同時應按所維護設備備足事故備品備件,并按要求確保備品備件的最低數量。

          7、積極開展帶電作業。凡能夠帶電處理的缺陷,一般不安排停電處理。

          五、線路設備缺陷處理的程序

          1、危急設備缺陷:巡視人員發現有可能發生設備和人身事故的危急缺陷時,應立即用電話向分公司詳細匯報,并提出處理缺陷所需要的人員、工器具和材料。分公司應根據情況匯報用電處,同時盡快組織力量進行處理。危急缺陷一般應立即安排消除,如不能立即消除,應經局長或總工程師同意,但應加強巡視,密切注意缺陷的發展情況。

          2、重大設備缺陷:由巡視人員填寫缺陷單,經班長審閱簽署意見后,在當日或次日上午交分公司配電專責人,分公司配電專責按設備缺陷情況向用電處匯報,根據用電處意見積極組織處理。

          3、一般設備缺陷:每月20日前由運行班長匯總整理,報分公司配電專責。分公司配電專責根據缺陷情況在填報下月停電計劃時予以安排,并負責將安排結果通知各相關班組。

          4、對需其他部門配合進行處理的設備缺陷,由設備維護單位配電專責匯總后,報用電處配電專責統一安排處理。

          六、設備缺陷分析與統計

          分公司配電專責在安排處缺以后,應及時了解缺陷的處理情況,定期召集運行分析會,并于每月25日前將本月發現缺陷數、消除缺陷數及重大缺陷處理計劃書面報告分公司主管領導和用電處,并自留一份備查。

          用電處配電專責應對重大、危急缺陷建立缺陷登記薄,逐項登記,每季分類統計一次全部設備缺陷數和重大設備缺陷消除率,上報主管生產的局領導,每半年組織一次配網運行分析會。

          缺陷管理制度 3

          1、設備缺陷分類

          ⑴緊急缺陷:指嚴重程度已使設備不能連續安全運行,隨時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此類缺陷必須盡快消除(安排臨時或事故搶修)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臨時處理。

          ⑵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較重大,但設備仍可維持短期運行。此類缺陷應在短期內消除,消除前應對該設備進行嚴密監視。

          ⑶一般缺陷:指缺陷范圍較小,對近期安全經濟運行影響不大,較容易解決,列入日常檢修計劃進行處理。

          2、管理程序

          ⑴凡運行人員發現的缺陷,及時設法消除,消除后,記錄在設備缺陷記錄本上。

          ⑵凡運行人員發現的,若無法消除時立即上報,同時記錄在設備缺陷登記本上。

          ⑶在消除缺陷時如需進行生產調整,及時向車間、公司生產調度匯報。

          ⑷記錄中應注明缺陷的設備名稱、部位寫清楚,并寫明時間,班次和發現人。

          ⑸運行人員應定期巡檢,了解設備狀況,主動消除缺陷。檢查出的缺陷上,并將查出的'缺陷記入《設備缺陷登記本》。

          ⑹缺陷消除后,應記錄消除時間、檢查驗收人,在缺陷登記本上詳細記錄。

          ⑺設備缺陷處理原則:基本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⑻消除缺陷時,運行人員要主動與檢修人員配合,創造條件,嚴禁扯皮。

          ⑼缺陷消除后,應由班長和有關運行人員進行檢查和驗收(包括衛生情況),認可后,班長在檢修工作票上簽字。簽字后如再發現有遺留問題,由運行人員負責。

          ⑽在運行中能夠及時發現并處理而未能得到處理的設備缺陷造成了嚴重后果,或發現缺陷后沒有及時匯報、記錄,要追究責任,嚴肅考核。

          缺陷管理制度 4

          1、運行中的變電設備及建筑物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設備缺陷。

          2、設備缺陷的分類和處理期限:

          2.1危急缺陷(ⅰ):直接威脅安全運行,若不及時處理,隨時會造成設備或建筑的損壞,發生人身事故及停電事故。危急缺陷處理不得超過24小時;

          2.1.1套管有嚴重破損和放電現象。

          2.1.2 sf6氣室嚴重漏氣發出操作閉鎖信號。

          2.1.3真空斷路器出現真空損壞的咝咝聲。

          2.1.4注油設備漏油,從油位指示器中看不到油位。

          2.1.5斷路器不能進行分、合閘操作。

          2.1.6隔離開關不能進行分、合閘操作以至于影響運行方式的。

          2.1.7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異常,開關不能正確動作跳、合閘。

          2.1.8變壓器聲響明顯增大,很不正常,內部有爆裂聲。

          2.1.9充油設備大量噴油,使油面下降到低于油位計的下限。

          2.1.10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失壓,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開路。

          2.1.11設備接頭灼熱、變色。

          2.1.12設備外絕緣嚴重放電、爬弧。

          2.1.13設備外瓷質部分裂紋達總長20%。

          2.1.14直流電源接地。

          2.1.15房屋漏雨、雪,水滴在運行的電氣設備上。

          2.1.16設備的主保護不能運行。

          2.1.17操作電源不可靠或能源不足以至于不能驅動操作設備。

          2.1.18與調度聯系的'通訊全部中斷。

          2.1.19設備的絕緣、溫升、強度等方面的運行參數超過極限值。

          2.1.20站用電全停。

          2.1.21其他嚴重影響設備運行、出力、安全的缺陷。

          2.2嚴重缺陷(ⅱ):嚴重威脅安全,不及時處理,暫時可以運行,但在一定時間內不消除,可能造成設備損壞和發展成危急缺陷。嚴重缺陷處理不得超過7天;

          2.2.1注油設備漏油,五分鐘內有油珠垂滴。

          2.2.2中央信號裝置不發信號或不正確發信號。

          2.2.3重要設備遙信、遙測量不準確,遙控、遙調失靈。

          2.2.4絕緣試驗超標準。

          2.2.5不能按銘牌出力運行且無批準手續。

          2.2.6接地電阻不合格。

          2.2.7工作、保護接地失效。

          2.2.8瓷質部分有明顯的破損者。

          2.2.9隔離刀閘不能進行正常分、合閘操作,但不影響運行方式的。

          2.2.10變電站事故照明不好用。

          2.2.11其他比較嚴重的設備缺陷。

          2.3一般缺陷(ⅲ):對運行雖有影響,但尚能較長時間堅持運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檢修計劃處理,年度消除率應在85%以上。

          3、設備缺陷的鑒定、登記及報告:

          3.1運行、檢修、試驗及各級管理人員發現缺陷,均由運行人員在“缺陷記錄簿”內進行登記;

          3.2運行人員發現的危急和嚴重缺陷,要經運維部經理(值長)鑒定定性,由發現人進行登記;

          3.3嚴重、危急性缺陷,應用電話立即通知部門經理及公司主管領導鑒定后,組織人員檢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報中填報。缺陷月報應在每月2日前報到公司;

          3.4對修試單位在試驗中發現的缺陷,也應由當值人員根據設備缺陷的分類和處理期限,進行登記和處理。

          4、設備缺陷處理后的驗收及注銷:

          4.1處理后的缺陷,應經當值值長驗收,確認缺陷消除后,在“設備缺陷記錄簿”驗收欄內簽注意見并簽名。

          4.2變電站缺陷應進行閉環管理:發現缺陷--缺陷記錄本--缺陷月報--工作票(操作票)--運行日志--設備檢修試驗記錄(保護及自動化裝置工作記錄)--消除缺陷-消除缺陷后的驗收。

          缺陷管理制度 5

          1、設備缺陷分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1)一般缺陷,指對安全經濟運行影響不大的設備缺陷。

          (2)重大缺陷,指已威脅安全經濟運行或將發展為影響安全經濟運行但不會立即造成事故和設備損壞的缺陷。

          (3)危急缺陷:指隨時可能發生設備事故或人身事故的缺陷。

          2、設備缺陷的發現:

          (1)及時發現設備缺陷是供電營業所員工極其重要的工作內容。通常通過以下方法尋找和發現設備的缺陷。

          ①工作人員巡視檢查設備,學習規程,通報及上報批示對照設備檢查。

          ②結合安全檢查,分析設備的'檢修、試驗、校驗和技術資料。

          ③上級部門檢查中指出的缺陷和修試中發現的缺陷。

          3、各供電營業所都要建立缺陷記錄本,內容包括發現的時間、缺陷內容,處理意見和處理結果,并注明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4、處理缺陷應由所長統一安排,明確負責人員,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

          缺陷管理制度 6

          1、為保證電網的安全運行,實現安全經濟供電,必須加強設備的運行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2、所有設備必須按照銘牌或制造廠家的規定參數運行,并嚴格執行有關的運行、檢修規程。

          3、對所有的電氣設備,一律實行車間主任領導下的“三種人”管理責任制。

          4、設備缺陷的分類

          ⅰ類缺陷:設備出現絕緣、強度、溫升等各方面超過運行參數極限值,嚴重危及安全運行,如不立即處理有造成斷線、停電和設備損壞的可能,以及嚴重影響設備使用壽命和穩定運行的缺陷。

          ⅱ類缺陷:雖未超過允許極限,但異常變化較大,在短期內發展將對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構成威協的缺陷。

          ⅲ類缺陷:一般性缺陷,對設備的安全及經濟運行無明顯障礙,缺陷在短期內也無繼續惡化的可能。

          5、設備缺陷的匯報、處理與注銷

          5.1

          ⅰ類設備缺陷隨發現立即匯報。

          ⅱ類缺陷按月集中匯報,匯報時間為每月20日。

          5.2運行設備發生缺陷,運行班長應直接向值長及車間值班領導匯報。

          5.3消缺責任單位應根據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時組織消缺。

          ⅰ類缺陷從提報到注銷不得超過24小時。對于ⅱ、ⅲ類缺陷的處理,消缺單位必須提報生產計劃和停電申請。ⅱ、ⅲ類缺陷的最長處理周期分別為1月和1季度。

          5.4缺陷處理結束后,應履行驗收制度,不經驗收,嚴禁恢復送電。

          5.5消缺及運行單位應嚴格執行缺陷注銷制度。缺陷處理后,應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長匯報消缺情況,無此匯報,將以未完成生產任務考核。

          6、各班組應按規程要求通過巡檢、檢修、試驗、分析等各種手段及時發現缺陷,按消缺傳遞程序匯報,并積極設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運行人員應按缺陷性質采取監督措施,保證缺陷不再繼續發展。

          7、凡屬人為因素延誤消缺致使缺陷擴大或造成事故,將以瀆職行為按廠有關規定自上到下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人為因素主要發生在缺陷提報環節、缺陷傳遞環節、缺陷處理環節。

          8、設備缺陷處理必須嚴格辦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缺陷管理制度 7

          一、配電室要按照培訓制度要求,有計劃的開展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值班人員應熟知安全工作規程、運行設備規程和主要設備參數、型號,并能達到:“三熟三能“。熟悉設備系統和基本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處理;熟悉本崗位的規程制度,能分析運行狀況;能及時發現故障和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的維修技能。

          二、配電室人員每周保證一定的'安全活動時間,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文件,學習事故通報和安全規程,要將安全活動、參加人員,如實記錄在安全工作記錄薄中。

          三、配電室做到:事故預想在改變運行方式后,訂出方案,做到步驟明確,值班人員熟知,技術問答考核每月至少一次。

          四、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業務培訓和考核成績合格后參能擔任工作。

          缺陷管理制度 8

          第一條運行中的`設備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為設備缺陷,缺陷可分三大類:

          (1)一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即將發生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原設備損壞、通訊中斷。

          (2)二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嚴重,雖尚可繼續運行,但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的需要,或短期內將可能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應當列入月的計劃,作缺陷消除處理。

          (3)三類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按去那運行影響不大,尚能堅持運行者。

          第二條有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后,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發現人員作好記錄,并向有關領導匯報。嚴重缺陷設備單位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他部門處理者,應及時上報并督促盡快辦理,對一般缺陷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

          第三條設備所在單位領導應經常檢查設備缺陷消除情況,對未消除者應盡快處理。

          第四條檢修人員消除缺陷后,應及時向有關人員交底,經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作好記錄,注明缺陷已消除。

          缺陷管理制度 9

          一、運用中的變電設備及建筑物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設備缺陷。

          二、設備缺陷的分類和處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脅安全運行,若不及時處理,隨時會造成設備或建筑的損壞,發生人身事故及停電事故。危急缺陷處理不得超過24小時。

          2.嚴重缺陷:嚴重威脅安全,不及時處理,暫時可以運行,但在一定時間內不消除,可能造成設備損壞和發展成危急缺陷。嚴重缺陷處理不得超過7天。

          3.一般缺陷:對運行雖有影響,但尚能較長時間堅持運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檢修計劃處理,年度消除率應在85%以上。

          三、設備缺陷的鑒定、登記及報表:

          1.運行、檢修、試驗及各級管理人員發現缺陷,均由運行人員在“缺陷記錄簿”內進行登記。

          2.運行人員發現的.危急和嚴重缺陷,要經站長(值長)鑒定定性,由發現人進行登記。

          3.嚴重、危急性缺陷,應用電話立即通知上級供電部門鑒定后,組織人員檢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報中填報。

          4.上級供電部門得到各類缺陷報告后,應記入“設備缺陷記錄簿”,并填寫“缺陷通知單(表)”交檢修、試驗等有關單位處理。

          5.修試單位在試驗中發現的缺陷,也應通知運行人員或填寫“缺陷通知單”交變電站和有關單位,由運行人員登記。

          四、處理后的缺陷,應經當值長驗收,確認缺陷消除后,在“設備缺陷記錄簿”驗收欄內簽注意見并簽名。各單位處理缺陷后,應將“通知單”的“回執”在規定時間內返回通知單位。

          五、變電站缺陷應進行閉環管理(附流程圖):

          發現缺陷—-缺陷記錄本—-缺陷月報—-工作票(操作票)—-運行記錄本—-設備檢修試驗記錄(報護及自動化裝置工作記錄)—-消除缺陷

          缺陷管理制度 10

          為了提高設備運行可靠性,規范設備缺陷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缺陷分類

          1、緊急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將發生人身傷亡、主設備損壞及大面積停電者。

          2、重要缺陷:性質重要,情況嚴重,尚能堅持運行,但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之需要,或短期內將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者。

          3、一般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處理

          1、緊急缺陷:應立即處理。如停電處理困難時,則采取轉移或限制負荷等措施,爭取盡快處理。

          2、重要缺陷:在發現后一般24小時內應對其進行處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內計劃處理。

          3、一般缺陷: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如有困難,可列入計劃處理。

          4、所有缺陷在未處理好前,均應加強監視,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發生或擴大事故。

          5、每周由生產部門組織人員對設備缺陷進行一次分析并提出處理計劃,然后向分管領導匯報。

          三、發現缺陷后的登記與匯報

          1、發現任何缺陷都應記入設備缺陷報告處理登記表。對當時已處理,如有重要參考價值的,也要作好記錄。

          2、發現主設備的'緊急、重要缺陷后,應立即向生產部門匯報。

          3、對于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需要的缺陷,應及時向電網公司調度室聯系。

          缺陷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發現設備缺陷,盡快根除隱患,確保設備在良好狀態下運行。要求生產系統各級人員積極主動地采取措施,認真執行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設備缺陷等級的劃分

          第二條處于運行或備用的生產設備,如:發電、變電、供電設備、防雷裝置、通信設備、配電裝置構架及房屋建筑,均屬設備缺陷管理范圍。

          第三條凡出現影響安全、經濟或文明生產的異常情況,統稱為設備缺陷。按發、供電設備影響安全生產的程度將設備缺陷劃分為五類。

          第一類:設備出現重大缺陷。有可能發生人身死亡、全廠對外停止供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事故等,此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停止運行,進行處理。

          第二類:設備雖有缺陷,但尚可繼續運行或已影響設備出力,但必須在6小時以內停止運行。

          第三類:一般設備缺陷。設備存在輕微異常,暫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延至6小時以后,但必須在72小時之內停運,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的缺陷。

          第四類:設備缺陷較輕微,可延至72小時以后停運,但必須在下次計劃停運以前進行處理的缺陷。

          第五類:設備帶缺陷運行可超過計劃停運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設備缺陷處理原則

          第四條運行值班人員發現設備缺陷立即報告值班長,并做好相關記錄。針對缺陷及系統運行情況做好事故預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設備健康狀況惡化造成事故擴大。

          第五條要求小缺陷隨時處理,重大缺陷連續處理。如:電網電壓大幅波動,風機全部跳閘或風機本身故障跳閘須到就地人為恢復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第六條發生第一類設備缺陷時,可根據當時設備及系統情況迅速處理,并報告值班長、風廠廠長、主管領導;當發生第二類設備缺陷時,應及時報告值班長和風廠廠長,值班長迅速組織人員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嚴防事故擴大(涉及電網缺陷要及時向調度匯報)。

          第七條在缺陷處理時,特別是安全措施復雜或有較高危險性的作業,必須經過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保衛部或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八條暫不能消除的重大設備缺陷,由生產技術部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對技術復雜、難以滿足安全條件的措施要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九條進行缺陷處理作業時,必須認真審查工作票中的各項工作內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險點、危險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關規程和規定。

          第十條對設備缺陷進行處理時,必須全部辦理工作票,嚴禁任何時候、任何人進行無票作業。需要進行電氣操作時,還應填寫操作票。

          第十一條運行人員在進行設備消缺驗收時,必須認真檢查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是:工作現場已清掃整理干凈,工作人員已撤離工作現場;設備具備啟運條件;安全防護裝置符合規程要求;檢修交代記錄齊全,其內容包括:已處理的問題、存在的問題,設備改造和試驗結果。

          第十二條設備缺陷處理結束后,按規定辦理工作票結束手續,值班人員做好設備檢修后的驗收工作,并由檢修人員填寫好設備檢修記錄,在設備缺陷通知單上注明缺陷消除時間及驗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記中記錄缺陷處理情況。運行人員在檢查驗收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有權拒絕辦理終結和竣工手續。

          第四章設備缺陷統計記錄

          第十三條設備缺陷通知單內容包括設備名稱和編號、缺陷主要情況、缺陷歸屬分類、發現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檢修人員姓名和時間、處理結果等。

          第十四條值班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后,要認真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值班長根據設備缺陷通知單通知檢修人員進行缺陷處理。各風廠要對設備缺陷建立臺帳,進行統計。

          第十五條設備缺陷記錄應保存完好定點存放,嚴禁任何人亂寫、亂畫,防止丟失,在進行交接班時作為一項交接內容進行交接。

          第十六條每月5日前將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統計一次存檔,同時上報缺陷月分析報告。

          第五章設備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條未及時發現一般性設備缺陷,每次考核50元。

          第十八條未及時發現重要設備缺陷,造成事故擴大或設備損壞的,視情節嚴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條及時發現重大設備缺陷,避免主要設備損壞或未釀成重大事故,由生產技術部審核、確認,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給予通報嘉獎。

          第二十條不填寫或不及時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設備缺陷通知單填寫時出現錯誤),一次對責任人給予50元罰款。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設備缺陷單由各風廠負責統計,每月5日前將統計結果報生產技術部,批準后實施考核。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相應制度作廢。

          附件一缺陷處理單

          缺陷管理制度 12

          1.在運行或備用的設備上發生了影響了安全運行的異常現象,即視為設備有缺陷,設備缺陷按其對安全運行的威脅程度可分為一類、二類、三類;

          2.一類設備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將會發生人身傷亡、主設備損壞或造成停電事故者;

          3.二類設備缺陷:性質較嚴重,對人身或設備有一定威脅,但可以堅持運行。列入星期、月計劃處理還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類設備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對運行影響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檢修或技改計劃,能堅持長期運行者;

          5.發現設備缺陷應立即報告生產科長,并根據生產科長評定的'缺陷類別采取措施;

          5.1對于一類設備缺陷,應立即根據生產科長的要求,積極采取措施,限制缺陷發展并將處理過程記入工作記錄;

          5.2對于二、三類設備缺陷應記入巡視檢查記錄、缺陷記錄和工作記錄,并根據生產科長的答復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設備缺陷消除后,由檢修人員和安全用電管理技術人員共同完成缺陷消除記錄,并由安全用電管理技術人員將觀察處理效果記入巡視檢查記錄;

          7.設備缺陷消除后,巡檢人員應在一個月內注意觀察處理效果,發現異常應立即上報;

          8.從上報缺陷之日起開始計算,對于檢修計劃到期仍未消除的設備缺陷,組長應再次上報生產科長并將生產科長的答復記入缺陷記錄備注欄內。

          缺陷管理制度 13

          1.目的

          為了妥善處理設備驗收、安裝和調試過程中出現的缺陷問題,保證設備的質量,避免由于設備的缺陷影響工程的質量和進度,特制訂本制度。

          2.原則

          2.1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必須符合國家、華電集團、華電國際及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

          2.2以“講誠信、守協議”的道德準則進行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

          2.3以有利于問題解決為出發點,明確有關各方責任,確定解決方案,并落實解決方案。

          3.釋義

          設備缺陷處理及索賠管理是指通過對缺陷處理工作的組織、鑒定設備缺陷和造成缺陷的責任方、確定解決方案以及缺陷處理結果的驗收、審核及落實處理費用等管理活動,保證設備質量和工程質量的管理過程。

          4.管理要求

          4.1缺陷的提出

          4.1.1物資代保管單位在接貨卸車過程中,對外觀、數量提出缺陷。

          4.1.2在設備開箱驗收時,由參與驗收的各單位技術人員提出設備缺陷,并由代保管單位統一形成書面材料(驗收程序參照《設備材料檢驗驗收管理制度》。

          4.1.3安裝和調試過程中的缺陷主要由安裝和調試單位提出,其它監督單位發現缺陷也有權利和義務提出。

          4.2對缺陷的鑒定與審批

          4.2.1監理單位組織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商、調試單位、代保管單位、供貨單位等相關單位進行設備材料缺陷及缺陷責任的鑒定,確定缺陷對工程的影響:影響接口性能、影響設備性能、影響設備壽命,可能達到的修復水平以及對工期的影響等,同時,填寫《現場物資缺陷及責任鑒定表》(附件一),并經總監確認,三期辦批準后,進行缺陷處理。必要時還可外請專家,如廠家無人參加,可傳真通知或確認。若屬于在開箱驗收時發現的缺陷(缺件),且責任明確,處理方案簡單,可在驗收時直接提出處理方案。

          4.2.2建設單位根據鑒定結果,確定是否繼續使用、修復或退貨、重新購買。

          4.3缺陷的處理及費用負擔

          4.3.1缺陷的處理原則上由責任單位自行解決。

          4.3.1設備材料的缺陷及責任鑒定明確后,由施工承包商提供《現場物資缺陷處理方案報審單》(附件二),責任單位出具處理方案,施工承包商審核,監理單位審批,三期辦批準后由監理轉責任單位處理并承擔所需費用。

          4.3.3如責任單位不能及時予以處理,為了確保工程進度,在征得責任單位的同意后,由三期辦以附件三的格式提出委托處理意見,設備物資組確認。如果責任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明確表態是否委托,也不自行處理,為了不影響工程進度,建設單位可先行委托處理。

          4.3.4設備材料現場消缺的'費用由缺陷處理單位提出《異常處理費用申請表》(附件四),責任單位確認,三期辦、設備物資組共同核實。責任單位可通過傳真確認,如責任單位遲遲不予確認,為不影響施工進度,則建設單位直接批準,費用在其合同款中扣除。

          4.3.5如需返廠,由責任單位具體辦理返廠事宜,物資代保管單位配合;若屬于供貨單位責任的,由物資代保管單位具體負責辦理。所有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4.4消缺設備的質量保證及驗收。

          4.4.1監理單位組織有關單位、人員跟蹤缺陷的處理過程,并對在安裝和調試過程中的消缺設備材料進行缺陷處理驗收,并組織審批由施工承包商填寫的《設備材料缺陷報驗表》(附件五)。

          4.4.2未出庫的設備材料消缺后,由物資代保管單位重新組織驗收,直至合格為止。

          4.5確因責任過大或缺陷處理過程中無法協調解決,需要進行索賠的由設備物資組負責組織協調進行索賠。

          4.5索賠過程原則上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法律手段進行解決。

          5.附則

          5.1本管理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實施。

          5.2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屬設備物資組。

          缺陷管理制度 14

          1、目的

          規范設備缺陷管理工作,提高熱工設備消缺質量,努力實現熱工設備零缺陷運行,保障蕪湖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蕪湖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熱工設備缺陷管理。本制度所指的設備缺陷指設備出現了性能、零部件或能耗偏離原設計標準或規定要求的狀態。

          3、規定和程序

          3.1規定

          3.1.1設備缺陷管理堅持“及時發現、及時響應、及時消除”的原則。

          3.1.2檢修專責人須認真執行設備管理制度,提高設備巡回檢查質量。及時在erp系統查閱設備缺陷通知單。設備缺陷消除工作須做到及時、正確、安全、優質。

          3.2程序

          3.2.1缺陷分類:

          3.2.1.1零類缺陷:即緊急缺陷,指危急主要設備安全運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時消除或采取應急措施,在短時間內將造成停機、停爐、甚至全廠停電或威脅人身安全的缺陷。

          3.2.1.2一類缺陷:指威脅安全生產或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影響機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參數運行,屬于技術難度較大,不能在短時間內消除,必須通過技術改造、更換重要部件或更新設備,通過機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2.1.3二類缺陷:指無備用設備,暫不影響機組運行,但對機組或設備安全經濟性有一定的損害,且需對系統進行隔離或需停機停爐后才能消除的缺陷。

          3.2.1.4三類缺陷:指熱工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一般性質的缺陷,在機組運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時不影響機組出力或負荷曲線,屬于可隨時消除的缺陷。

          3.2.1.5四類缺陷:即非生產設備缺陷,主要指主輔設備及其系統以外,對機組、設備的安全經濟穩定運行不會構成直接影響的建、構筑物等非生產設施的缺陷,包括:建、構筑物(門窗,給排水、屋頂、地面等)、設備標牌、保溫油漆等缺陷。

          3.2.2消缺時間限定

          3.2.2.1零類缺陷原則上在發現后6小時內或批準停役后開工,且須進行連續不間斷處理至合格。

          3.2.2.2一類缺陷原則上在發現后12小時內或批準停役后開工,且須進行連續不間斷處理至合格。

          3.2.2.3二類缺陷原則上在發現后24小時內或批準停役后開工,及時進行處理至合格。

          3.2.2.4三類缺陷不涉及停機的原則上不超過24小時安排處理至合格;需停機才能處理的缺陷,應在機組第一次停役時安排處理至合格。

          3.2.2.5四類缺陷如不涉及生產設備,應按照流程盡快處理,原則上不超過72小時,對涉及生產設備的缺陷,參照三類缺陷執行。

          3.2.2.6以上消缺時間計算公式為:缺陷的創建時間-消缺工單完成時間。消缺時間超過24小時的缺陷將根據具體環節的時間進行考核,具體如下:白天時間段缺陷,每個缺陷環節響應時間超過2小時的,考核責任部門;夜班時間段缺陷,響應時間從白天工作時間算,往后推兩小時,考核責任部門。

          3.2.3缺陷發現

          部門有關人員在日常設備巡回檢查中發現設備缺陷并核實無誤后,須及時在erp中辦理工單、工作票進行消缺。

          3.2.4缺陷的確認、設備停運及缺陷處理

          3.2.4.1各班組在收到缺陷確認通知時,應認真、仔細的查看缺陷內容,杜絕隨意退回、作廢缺陷;經現場確認不是設備缺陷的缺陷單應選擇“作廢”;缺陷描述不清楚或責任部門錯誤的缺陷應選擇退回。在退回、作廢設備缺陷時必須填寫原因,運行人員接班后要及時查看上班被“退回”的缺陷,并及時更改,重新提交。檢修人員與運行人員對缺陷責任部門有爭議的,由生產技術部專業專工進行仲裁。

          3.2.4.2各班組在缺陷確認后,要及時創建消缺工單,原則上現場任何消缺工作都必須有消缺工單和工作票;重大、緊急缺陷、夜間消缺視情況可先行消缺,后補工單。

          3.2.4.3消缺工作涉及到運行設備的,應在創建消缺工單時進行停復役工作的申請,只有在停復役申請批復后才可進行后續消缺工作。

          3.2.4.4對不能明顯判斷為設備缺陷時,應該確認后開工單、工作票進行缺陷的確認;對缺陷確認產生推諉的,由生技部專工進行仲裁,根據仲裁結果進行考核。

          3.2.4.5凡不具備處理條件的二、三、四類設備缺陷,部門須組織檢修力量做好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備品備件,在erp系統中注明暫時不能消除的.原因。

          3.2.4.8缺陷處理時間延長,匯報當值值長,由當值值長申請相關領導批準。

          3.2.5設備缺陷消除驗收和投運

          3.2.5.1三、四類缺陷一般可由運行人員組織驗收。

          3.2.5.2消缺工單的工作票終結后,聯系運行人員要及時對消缺工單進行驗收,驗收后,工單負責人要及時將工單完成。對運行部門驗收與檢修部門消缺產生分歧的,由生技部專業專工進行仲裁,根據仲裁結果將缺陷閉環并進行考核。

          3.2.5.4涉及到設備停復役的消缺工作,在消缺工作結束后,消缺工單負責人應在erp系統中填寫竣工信息,將停復役申請單閉環。

          3.2.6設備缺陷分析和統計

          3.2.6.1熱工專職是設備缺陷分析和統計的責任人。根據缺陷情況和缺陷消除率提出考核意見。對重復發生的缺陷,部門應組織專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對策并組織落實,對相關責任班組提出考核意見。

          3.2.6.2設備缺陷統計以月為單位,每月第一天的0:00作為上月設備缺陷統計截止時間。

          (a)對于已經在規定時限內消缺完畢,但由于非設備原因無法完成試運行的缺陷,在試運行合格后,不統計為消缺不及時,若試運行不合格則統計為消缺不及時。

          (b)屬于跨月試運行不合格的缺陷,在下個月進行統計,在分析上報時注明。

          (c)因缺少備品備件無法在規定時間處理完成的缺陷,經部門同意,報生產技術部認可,重新確定消缺完成時間。

          3.2.7因設備備件問題無法及時消除的缺陷,由班組提出計劃外備件申請,檢修部同意,報生產技術部主任審核,由生產副總經理批準后送物資供應部進行緊急采購。備件到貨后立即領取,安排缺陷處理。

          4、職責

          檢修部熱工專職是設備缺陷管理的責任人,負責組織缺陷的分析、統計和缺陷處理的考核。負責組織協調各班組間配合消缺。

          5考核與

          5.1記錄

          5.2.3對班組檢查考核下列內容:

          考核內容

          扣分(款)標準

          1、月末缺陷積存數

          有存積缺陷項目,考核責任班組20元/條

          2、消缺不及時,影響設備運行

          正常工作日不及時處理,月度考核班組100元/條;非工作時段,消缺人員無特殊情況15分鐘不能到達現場,考核班組100元/次;值班人員無故不及時處理,交接班必須對未處理缺陷進行說明,否則考核值班人員每人50元/次。

          3、同一設備缺陷當月重復發生

          檢修質量不過關,導致缺陷重復發生的,考核班組100元/條。

          4、缺陷未作處理登錄為“已消缺”

          正常工作日考核班組100元/條,值班考核值班人員每人50元/次。

          5、可處理的缺陷列入“待處理”

          無原因列入“待處理”的參照第2條按消缺不及時處理。

          6、已安排并有條件消除的缺陷未執行

          參照第2條按消缺不及時處理。

          7、待處理缺陷無整改計劃

          待處理缺陷的責任班組未及時制定整改計劃,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條

          8、工作中無扯皮、推諉、拖延、怠工等現象

          缺陷單所填設備的責任班組如不經現場核查就推卸責任,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條,其他考核責任班組200元/條

          9、按規程與作業指導書程序執行

          圖紙資料齊全,及時更新現場作業不攜帶作業指導書,考核工作負責人50元/次。執行不規范如漏填、填錯、無簽字、執行漏項、跳項等考核工作負責人20元/次。

          圖紙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更新,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班組技術員50/次

          10、備品修理有計劃、有實績,備品臺帳清楚,保管得當

          備品采購計劃由班組按照檢修計劃及備品庫存綜合考慮后上報并跟蹤。未及時跟蹤影響消缺考核班組100元/次。

          11、定期巡回檢查制度執行嚴格,且有記錄。檢查路線規范,無遺漏

          巡回檢查超周期、巡回檢查不到位,應該發現的隱患未發現,考核班組100/次,不巡回檢查,虛造記錄200元/次。

          12、有維護試驗周期表,定期試驗執行嚴格

          無特殊原因超周期,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檢驗報告管理不善,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班組技術員50/次。

          13、檢修厲行節約,用工合理,無返工浪費

          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

          14、設備臺帳、記錄簿按廠部規定設置,種類齊全,記錄完整、工整、及時、準確。

          每次檢查不合格,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

          15、班組上報有關工作材料不及時、落實工作安排不力

          考核責任班組200元/次。

          檢修人員發現重大設備缺陷,避免重要設備損壞及機組非計劃停機

          視情況給予獎勵

          設備缺陷在正常情況下不能處理,由檢修人員采取特殊技術手段給予處理8,避免機組非計劃停機

          視情況給予獎勵

          缺陷管理制度 15

          1、為保證電網的安全運行,實現安全經濟供電,必須加強設備的運行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2、所有設備必須按照銘牌或制造廠家的規定參數運行,并嚴格執行有關的運行、檢修規程。

          3、對所有的電氣設備,一律實行車間主任領導下的.“三種人”管理責任制。

          4、設備缺陷的分類

          ⅰ類缺陷:設備出現絕緣、強度、溫升等各方面超過運行參數極限值,嚴重危及安全運行,如不立即處理有造成斷線、停電和設備損壞的可能,以及嚴重影響設備使用壽命和穩定運行的缺陷。

          ⅱ類缺陷:雖未超過允許極限,但異常變化較大,在短期內發展將對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構成威協的缺陷。

          ⅲ類缺陷:一般性缺陷,對設備的安全及經濟運行無明顯障礙,缺陷在短期內也無繼續惡化的可能。

          5、設備缺陷的匯報、處理與注銷

          5.1

          ⅰ類設備缺陷隨發現立即匯報。

          ⅱ類缺陷按月集中匯報,匯報時間為每月20日。

          5.2運行設備發生缺陷,運行班長應直接向值長及車間值班領導匯報。

          5.3消缺責任單位應根據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時組織消缺。

          ⅰ類缺陷從提報到注銷不得超過24小時。對于ⅱ、ⅲ類缺陷的處理,消缺單位必須提報生產計劃和停電申請。ⅱ、ⅲ類缺陷的最長處理周期分別為1月和1季度。

          5.4缺陷處理結束后,應履行驗收制度,不經驗收,嚴禁恢復送電。

          5.5消缺及運行單位應嚴格執行缺陷注銷制度。缺陷處理后,應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長匯報消缺情況,無此匯報,將以未完成生產任務考核。

          6、各班組應按規程要求通過巡檢、檢修、試驗、分析等各種手段及時發現缺陷,按消缺傳遞程序匯報,并積極設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運行人員應按缺陷性質采取監督措施,保證缺陷不再繼續發展。

          7、凡屬人為因素延誤消缺致使缺陷擴大或造成事故,將以瀆職行為按廠有關規定自上到下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人為因素主要發生在缺陷提報環節、缺陷傳遞環節、缺陷處理環節。

          8、設備缺陷處理必須嚴格辦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缺陷管理制度 16

          一、變配電室值班人員須全面把握設備正常運行狀況,準時發覺設備缺陷,仔細分析缺陷產生緣由,實行樂觀措施盡快消退設備隱患。

          二、發覺缺陷,應依據詳細狀況,推斷缺陷類型。

          1、緊急缺陷:將可能導致人身傷亡、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因狀況危險,須馬上處理。

          2、重要缺陷:已影響設備效率,不能滿意系統正常運行的需要,或短期內將會發生事故威逼平安運行。因狀況緊急,必需準時處理。

          3、一般缺陷:對平安運行造成局部影響,使設備帶病工作,將會導致故障發生,必需盡快處理。

          三、發覺缺陷后的'匯報和處理要求。

          1、嚴峻缺陷:值班人員發覺嚴峻缺陷后,應馬上報告主管和部門經理,并由部門經理馬上組織搶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員發覺重要缺陷后,應馬上向主管和部門經理匯報,并在主管組織下準時搶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員準時向主管匯報,并在主管主持下盡快解決。

          四、嚴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復前,應加強監視并實行樂觀有效措施,掌握事態的進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負責記入缺陷記錄簿,作為重要技術資料存檔。

          缺陷管理制度 17

          一、運行中的'變(配)電設備發生異常,雖能繼續使用,但影響安全運行,均稱為設備缺陷。設備缺陷可分為三大類:

          1、危及缺陷:缺陷的嚴重程度已使設備不能安全運行,隨時可能導致發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須盡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臨時處理。

          2、嚴重缺陷:對人身和設備有嚴重威脅,不及時處理有可能造成事故。

          3、一般缺陷:對運行雖然影響但尚能堅持運行者。

          二、有關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后,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并向有關領導匯報,嚴重缺陷應及時消除或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事故,并上報主管部門,需其他部門處理時,應及時上報,并督促盡快處理,對一般缺陷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

          三、有關領導應定期。檢查設備缺陷消除情況,對未消除者應盡快處理。

          缺陷管理制度 18

          一、一般規定

          1、站領導、檢修技術人員、檢修班長是具體抓好設備管理負責人。

          2、凡是設備在運行備用中出現缺陷,運行人員有責任采取必要的運行措施,防止缺陷擴大,出現故障要通知有關人員及時消除。

          3、各運行、檢修班應將發現的設備缺陷及時記錄,以利于查閱和作出處理。

          4、設備缺陷消除后,消除者應在記錄簿上交代清楚。

          5、記錄簿應保持整潔,并存檔,以備查考。

          二、缺陷分級管理權限

          1、運行任務

          (1)巡視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并作好記錄和報告有關人員。

          (2)及時消除屬于運行維護工作范圍的設備缺陷,應及時采取必要運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擴大,并向有關人員匯報。

          (3)凡本班有權調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應通知檢修人員及早消除。

          (4)參加設備缺陷消除后的驗收。

          2、檢修班任務

          (1)負責從運行、試驗、檢驗方面及時了解所管轄設備的缺陷并作出記錄。

          (2)了解運行情況,查閱記錄簿,及時發現和主動消除設備缺陷,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3)在運行中無法消除缺陷,應記入本班的記錄簿內,在大小修或臨時予以消除。

          3、站領導的任務

          (1)領導督促各班認真搞好設備缺陷的消除工作,負責質量驗收的'組織工作。

          (2)定期巡視設備,掌握設備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4)擬定消除重大設備缺陷的技術組織、措施,結合小修計劃使其實現。

          缺陷管理制度 19

          全面把握設備健康狀況,準時發覺設備缺陷,仔細分析設備缺陷產生緣由,樂觀摸索設備運行規律,是妥當支配設備檢修、校驗和測試工作的主要依據。

          1 、設備缺陷是指:設備本體磨損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裝不當、外力影響等使設備運行發生擔心全狀態。

          2 、根據設備缺陷性質和危害程度分為以下三類:

          (1)危險缺陷:性質嚴峻,狀況危險,必需馬上處理,否則會隨時發生人身損害和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

          (2)嚴峻缺陷:性質嚴峻,狀況尚可,雖能連續運行,但短期內會發生事故,威逼平安運行。

          (3)一般缺陷:性質一般,狀況稍微,對平安運行影響不大,能堅持較長期限運行。

          3 、值班人員發覺設備缺陷的處理和匯報。

          (1)值班人員發覺設備危險缺陷應馬上報告上級領導,實行措施處理。對可能影響電力網平安的'缺陷應同時報告電力部門,在未處理前值班人員應加強監視或實行臨時措施。

          (2)值班人員發覺嚴峻設備缺陷,除做記錄外,應準時報告上級領導部門支配方案處理。

          (3)值班人員發覺一般缺陷,不論其是否影響平安,均應樂觀處理,如有困難,除做記錄外,可列入檢修方案處理,并按月向電氣負責人匯報。

          4 、危險和嚴峻設備缺陷未處理前應加強監視,實行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擴大或進展成事故。

          5 、任何設備缺陷均應記錄在缺陷記錄薄內,對于在操作、檢修、試驗等工作中發覺的缺陷而未處理的均應登記,缺陷消退后應在缺陷記錄內填寫清晰處理日期和結果。

          缺陷管理制度 20

          為了提高設備運行可靠性,規范設備缺陷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缺陷分類

          1、緊急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將發生人身傷亡、主設備損壞及大面積停電者。

          2、重要缺陷:性質重要,情況嚴重,尚能堅持運行,但已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之需要,或短期內將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者。

          3、一般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者。

          二、缺陷的分析處理

          1、緊急缺陷:應立即處理。如停電處理困難時,則采取轉移或限制負荷等措施,爭取盡快處理。

          2、重要缺陷:在發現后一般24小時內應對其進行處理,如不能也要安排在近期內計劃處理。

          3、一般缺陷: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如有困難,可列入計劃處理。

          4、所有缺陷在未處理好前,均應加強監視,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發生或擴大事故。

          5、每周由生產部門組織人員對設備缺陷進行一次分析并提出處理計劃,然后向分管領導匯報。

          三、發現缺陷后的登記與匯報

          1、發現任何缺陷都應記入設備缺陷報告處理登記表。對當時已處理,如有重要參考價值的.,也要作好記錄。

          2、發現主設備的緊急、重要缺陷后,應立即向生產部門匯報。

          3、對于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需要的缺陷,應及時向電網公司調度室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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