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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1
一、必須自覺遵守幼兒園的規(guī)章制度,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廉潔奉公;必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多想辦法,積極完成采購任務。購買物品做到價廉物美,嚴禁購買腐爛變質物品。
二、必須充分掌握市場信息,收集市場物資情況,預測市場供應變化,經常與保健員配合,共同制定每周食譜(周三下午),多想辦法改進伙食,為幼兒園物資采購提出合理化建議。
三、幼兒園物資購、管、用實行登記制,由幼兒園指派專人負責登記工作,一期一匯總,一期一兌現。嚴把質量關,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
四、嚴格遵守財經制度和驗收制度,做到精打細算。對不履行購、管、用程序和手續(xù)者,幼兒園不予報銷,對弄虛作假、虛報物資數量和單價者,按原價二倍扣罰。采購的`物資要適用,避免盲目采購造成積壓浪費。
五、嚴格按采購計劃辦事,執(zhí)行物資預算,遵守財經紀律和驗收制度,做到精打細算。
六、兼任本園的水電、木工、安全等職責,每月抄報水、電表。
七、幼兒園物資購、管、用程序和要求:
1、做到計劃采購,不營私舞弊。擬定計劃和購物清單,必須由主管領導同意。
2、若須經過市采購辦的,必須先送報告并與市采購辦共同簽定協(xié)議,取得銷售方所有合格證件,方才履行協(xié)議。
3、購物時必須在園財務室履行借支手續(xù),經園長批準方可借用資金。嚴格按照現金和轉帳等手續(xù)辦理購物手續(xù)。
4、各項購物發(fā)票必須附合同(協(xié)議)和清單方能履行報帳手續(xù)。簽訂合同(協(xié)議),必須注明供貨品種、規(guī)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交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否則,造成的損失由采購人員負責。
5、購物后要及時到倉庫進行入庫登記,包括購物時間、名稱、地點、用途、價格、數量、購買人,核實簽字后園長方可簽字報帳。做到購貨迅速,減少運輸中轉環(huán)節(jié),降低庫存量。
6、物資購回后指定專人保管,使用者在領(借)用時必須履行簽字手續(xù)。
7、對于教學用的儀器、設備等物資要報上級領導同意,按計劃定購。對于使用的教材,一定要從正規(guī)渠道采購。
8、外加工訂貨,要對生產廠家及物資的性能、規(guī)格、型號等進行考察,將結果與使用部門協(xié)商,擇優(yōu)訂貨。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2
為建設“資源節(jié)約型,環(huán)境友好型”校園,進一步開源節(jié)流,規(guī)范辦公用品管理,特做如下規(guī)定:
1、各班所需購買物品先填寫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統(tǒng)一提交園長簽字,確認是否需要采購。園長審核,批準后進行采購、入庫。
2、幼兒園新到教師的辦公用品,后勤處根據需要為其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以保證正常工作。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日常辦公用品的,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須經園長批準方可領用。
4、采購人員要以做到辦公用品齊全、質優(yōu)價廉、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為原則。
5、辦公人員要做到使用好,保管好,辦公用品,在使用中,做到勤檢、勤修,如個別不能修理,及時上報到管理部門進行維修。
6、公共財物,任何人不得轉借,轉給他人。
7、開學初,一次配齊辦公用品,指定專人領取。辦公用品按指標配備,嚴格控制超支。
8、領取各種物品,不得隨意入庫內,遵守管理制度。
9、管理人員帳、物、票相符,日清、月結、采購貨物不壓支票,當日取出,當日返回,做到不拖,不欠。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事業(yè)發(fā)展,根據財政部發(fā)《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財政部、國家教育部發(fā)《學校財務制度》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規(guī)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yè)資金;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jié)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jiān)督。
第二章學校財務管理體制和會計人員
第四條學校實行“統(tǒng)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在統(tǒng)一財經政策、統(tǒng)一預算管理、統(tǒng)一財務規(guī)章制度、統(tǒng)一資源調配、統(tǒng)一財會業(yè)務領導的前提下,根據事權與財權相結合的原則,學校在校內部分單位設立二級財務機構。
第五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分管副校長協(xié)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
第六條校財務處作為學校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的領導下,統(tǒng)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財務處的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全校統(tǒng)一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管理辦法,擬定校內財經政策,參與學校經濟方面的決策。
2.負責組織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對預算執(zhí)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負責完成決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配置學校資源。
4.負責全校的財務收支和收費管理,負責事業(yè)性支出的校內價格的制定和審批。
5.負責全校的國有資產管理和清產核資工作。
6.負責對二級財會機構的業(yè)務領導和監(jiān)管工作。
7.積極開展會計核算,提高會計工作質量。嚴格控制各項開支,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8.負責校內的財務監(jiān)督檢查工作,規(guī)范校內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財經紀律。
9.負責全校各單位的會計人員的業(yè)務管理工作。
10.其他財務與會計工作。
第七條學校根據綜合管理和財會業(yè)務的需要,在校內相應單位和部門設立二級財務機構。二級財務機構為校財務處的派駐機構,其財會人員由財務處委派,其財會業(yè)務受財務處的統(tǒng)一領導、指導和監(jiān)管。二級財務機構的設立由校財務處提出,經分管人事和財務的副校長會商同意后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批。
第八條學校按照《會計法》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在校財務處和二級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會人員。學校財務處正職的任免應事先征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副職的任免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學校的財會人員歸口財務處統(tǒng)一管理。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考評、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評聘由校財務處會同人事處辦理。全校財會人員的業(yè)務培訓、業(yè)務考核、獎懲、繼續(xù)教育等統(tǒng)一由校財務處組織實施。
第九條全校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不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專職或兼職財務會計工作。
學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yè)知識和專業(yè)技能,熟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職業(yè)道德,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遵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學校財會人員應當定期參加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會計理論水平、業(yè)務素質和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
學校財會隊伍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在規(guī)定期限內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xù)。
第十條學校財會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的程序、要求進行財會工作。對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出現的違法行為,應當依照《會計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學校財務處、二級財務機構、?萍籍a業(yè)(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離職時必須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校內財會人員的聘任實行回避制度。各單位責任人、財會主管人員的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和出納工作,同一單位內的會計和出納也不得是親屬。需要回避的親屬為: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系。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財務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yè)發(fā)展計劃和任務而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總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wěn)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tǒng)籌兼顧,保證重點、注重效益、勤儉節(jié)約等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學校預算內、外一切財務收支均須納入預算范圍,由學校統(tǒng)一核算,統(tǒng)一管理。預算外資金必須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預算由校財務處根據學校年度計劃和各單位收支計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的情況,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后,報江蘇省財政廳審核批復后執(zhí)行。預算一經批準,即對學校財務收支活動具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為了維護學校預算方案的嚴肅性,經批準的預算方案不得隨意變更。確因情況發(fā)生變化需要進行調整的,區(qū)別情況進行辦理。其中:調減預算由財務處直接辦理;需要追加預算的,金額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由主管財務的副校長審批;金額在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含20萬元)由校長審批;金額在20萬元以上需報經學校黨委常委會審議決定。財務處根據審批報告或決議辦理預算的調整。
第四章學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五條學校的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
1、財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事業(yè)收入。包括: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縱向)、其他經費撥款(房改經費、醫(yī)療經費等)。
2、事業(yè)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的收入,含學生學費、住宿費、培養(yǎng)費、各種辦班收入、實驗教學服務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項目、開展科研協(xié)作、轉讓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經營收入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其開展的社會服務取得的收入。
4、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學校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如:附屬中小學獨立核算單位上繳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學校在上述規(guī)定范圍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企業(yè)利潤等。
第十六條校內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入交由財務處納入學校預算,統(tǒng)一管理和核算,校內各單位不得截留、隱瞞、挪用、私分學校收入。學校各項收入必須按規(guī)定及時足額上繳校財務處,嚴禁各單位私設“小金庫”。
第十七條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由校財務處審核報經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合法票據。其他任何單位不得自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
學校的發(fā)票、收據歸口校財務處統(tǒng)一管理。財務處按照國家規(guī)定領購、登記、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據,并根據學校實際需要統(tǒng)一印制或監(jiān)制校內結算、管理票據。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領購、印制、買賣、代開、轉借和銷毀票據。
學校校辦企業(yè)其生產經營應使用稅務發(fā)票,其發(fā)票的購買、使用按照稅務部門規(guī)定辦理,按規(guī)定可使用行政事業(yè)收據和校內收據的除外。
第五章學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條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fā)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九條學校支出包括事業(yè)支出、經營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等。
1、事業(yè)支出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輔助活動發(fā)生的支出,事業(yè)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支出、助學金、公務費、業(yè)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yè)務招待費和其他費用。
2、經營支出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經營支出與經營收入應相互配比。
3、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是指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資金安排基本建設所發(fā)生的支出。學校應在保證事業(yè)支出的需要、保持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統(tǒng)籌安排自籌基本建設支出,隨年度預算報上級主管部門核批,列入基本建設計劃。自籌基本建設資金與國家撥給的基建投資統(tǒng)一納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按項目進行核算。自籌基本建設資金單獨列支。
4、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進行補助所發(fā)生的支出。
第二十條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和非獨立核算的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fā)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二十一條學校在有關部門取得的指定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按要求單獨核算,并定期報告資金的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二條學校應建立健全財務支出審批制度,按不同的經費支出類別和金額大小分級審批。
學校的各類開支應嚴格按照預算數控制。校各級財務部門和單位應根據預算確定的項目、范圍、支出的額度安排各項開支。對超出預算和無預算的支出,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校內各單位的財務支出審批,應指定一名單位負責人簽字,實行專人負責。
第二十三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樹立勤儉辦學的觀念,嚴格控制支出,杜絕浪費現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fā)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實際發(fā)生數。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guī)章制度中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對涉及教職工工資、津貼、補貼和福利等方面的開支,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發(fā)放標準。
第二十四條學校二級單位財務部門應嚴格維護財經紀律,執(zhí)行國家財經制度以及學校的財務規(guī)章制度,對違反規(guī)定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向校財務處報告。
第六章結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條結余指學校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第二十六條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經營收支結余可以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二十七條學校結余除專項資金結余按照國家規(guī)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xù)使用外,可以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全部轉入事業(yè)基金用于彌補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額。
第七章專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條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照規(guī)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專用基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學生獎貸基金、勤工助學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
第二十九條修購基金可按事業(yè)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轉入,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
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可轉入修購基金,專門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第三十條職工福利基金可按事業(yè)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規(guī)定提取,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和集體福利待遇等支出。
第三十一條學生獎貸基金和勤工助學基金是按照規(guī)定從教育事業(yè)費和事業(yè)收入中提取轉入,用于支付學生獎學金、學生貸學金、生活困難補助、學生開展勤工儉學活動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住房基金是由學校按照國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用于建設職工住宅、住房補貼及其他支出。
第三十三條學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根據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立其他專用基金。
第三十四條專用基金的使用應遵循“先提后用、量入為出”、“專設帳戶、單獨核算”、“區(qū)別性質、?顚S谩钡脑瓌t。專用基金統(tǒng)一歸口財務部門管理和核算,并按照規(guī)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圍使用,不得擠占和挪用。
第八章學校資產管理
第三十五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一節(jié)流動資產
第三十六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
第三十七條貨幣資金的管理
1、現金是指學校及二級核算單位的庫存現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開支,庫存現金數額不得超過銀行核準的限額,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頒發(fā)的《現金管理暫行條理》的規(guī)定,在規(guī)定的開支范圍內使用。
2、銀行存款是指學校及各二級核算單位必須按照《銀行帳戶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開立銀行帳戶,學校銀行帳戶歸口財務部門管理。對獨立核算和領取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的校辦企業(yè),經校財務處審核批準,可在金融機構開設銀行帳戶。銀行帳戶的變動或撤消須報經校財務處批準。
學校及校內各二級單位的`銀行存款戶應按不同帳號設立銀行帳,必須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銀行結算,及時、定期逐筆核對相符,每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列明未達帳項。
校內各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錢、帳分管制度,不得坐支現金。
第三十八條應收及暫付款是指學校應收未收或暫時墊付,預付給有關單位或個人而形成的停滯在結算過程中的資產,體現為學校對有關單位或個人的一種債權。
學校應加強對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必須及時、定期對應收及暫付款進行清理、結算,促使應收及暫付款及時收回和報銷,不得長期掛帳。對校內單位和個人無正當理由占用應收及暫付款,如差旅費借款返校超過半個月,匯出款項超過兩個月未辦理結算手續(xù)的,財務部門在催還無效的情況下可在個人工資和單位預算指標中扣還。特別要加強對離校人員的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以免給學校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學校應對應收及暫付款項建立壞帳核銷制度,對于確實無法回收的款項,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若屬個人原因應追究個人的責任,若屬非個人原因,應按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辦理核銷手續(xù)。未經審核批準,財會人員不得私自核銷壞帳損失。
第三十九條借出款項是學校借給校內附屬單位(獨立核算單位和校辦產業(yè))的各類周轉金性質的款項,一般借出期限為一年以內。
借款單位應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歸還學校借款。對逾期不還學校借款的單位,在催還無效的情況下學校將對單位領導人給予行政處罰并從其相關經費中予以扣還。
第四十條存貨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務過程中而購置的各種器材物資,包括專用材料和物資、低值易耗品、文具辦公用品等。學校為了保證教學、科研等活動正常進行,必須加強對材料的管理,物資管理部門和有關單位應建立健全材料采購、驗收、保管、領發(fā)和使用等環(huán)節(jié)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確保學校材料物資的安全完整。
各單位應當對存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并上報校財務處。
第二節(jié)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一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二條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各類固定資產明細目錄由學校財務部門會同有關分管部門制訂。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學校擁有占有權和使用權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科研用房、校辦產業(yè)用房、庫房、學生宿舍用房、職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橋梁、運動場、停車場(庫)、紀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圍墻等;附屬設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通水、通氣、通油管道、通訊、有線電視線路、輸電線路、電梯、衛(wèi)生設備等。
專用設備是指根據學校教學、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購置的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用途的設備,如電教設備、實驗室儀器設備、醫(yī)療、體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一般設備是指學校的各種通用性設備。如辦公用家具、計算機、空氣調節(jié)器、一般文體設備等。
文物及陳列品是指學校擁有和接受捐贈的供教學、科研或收藏、展覽、陳列用的各種文物、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圖書是指學校圖書館及院系、單位、科研課題組儲藏的、統(tǒng)一管理使用的各類書籍、期刊和雜志。通過光盤、磁盤存儲的電子出版物亦作為圖書管理。
其他固定資產是指沒有包含在以上五類中的固定資產。
第四十三條學校財務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資產分管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置審批制度。學校固定資產的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yōu)化配置,要經過有效的論證和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復購置而造成資源的浪費。
第四十四條學校對成批量或價值較高的固定資產的購置,應實行集中采購制度和進行招投標制度,以降低購置成本,減少浪費,防止學校權益受損。
第四十五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經單位申請,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設備室與設備管理處等有關部門鑒定后經相關校領導審批后報財務處、設備處核銷固定資產帳。對單臺價值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儀器設備的報廢、轉讓,需上報國防科工委批準,20萬元以上的需報財政部批準。
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納入校財務處統(tǒng)一管理和核算,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費用后全部轉入學校修購基金?顚S。
第四十六條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報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及時處理。
第三節(jié)無形資產管理
第四十七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tài)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第四十八條學校無形資產在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統(tǒng)籌管理下由有關分管部門歸口管理。學校及各分管部門應建立無形資產管理制度,加強無形資產管理,充分發(fā)揮無形資產的效益,保證無形資產的完整,防止無形資產流失。
學校各單位和個人應維護學校的利益,保護學校的無形資產。
第四十九條學校無形資產的計價原則,外購的無形資產應以實際支付的費用計價;自研的無形資產須經過法定程序認定后按實際發(fā)生的有關費用計價;接受捐贈取得的無形資產,可按捐贈方提供的反映其價值的資料入帳,若無資料可參照同類無形資產的市價入帳。
第五十條學校無形資產的轉讓和投資應當嚴格審批程序,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計入事業(yè)收入。學校為取得無形資產而發(fā)生的支出,計入事業(yè)支出。
第四節(jié)學校對外投資管理
第五十一條學校對外投資是指利用貨幣資金、實物和無形資產等向校辦企業(yè)或其他單位的投資。
第五十二條按照投資方式的不同,學校對外投資主要分為經營投資和債券投資兩種。經營投資是指學校出資興辦的校辦企業(yè)或與其他企業(yè)聯辦的合資、合作企業(yè);債券投資是指學校通過購買債券方式進行的投資,包括購買國庫券和其他各類債券。
第五十三條對外投資的原則,以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等工作為前提,不得用國家財政撥款和規(guī)定不得用于對外投資的其他資產進行對外投資。
第五十四條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資產評估。法定評估機構由校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代表學校委托和聘請。
第五十五條學校所有的對外投資項目都必須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學校重大對外投資行為(含對校內投資)應當經過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或備案。對外投資屬于將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的,應按國家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辦理資產的劃轉手續(xù)。學校二級單位不得自行決定本單位的對外投資,確需對外投資的,應先將方案報校財經領導小組會議初審,認為確有必要或可行的,再報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研究決定。
第五十六條學校必須明確自身與被投資企業(yè)或單位的產權關系和經濟關系,確保學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學校各單位及被投資企業(yè)和單位不得使用學校的資產從事期貨、股票等高風險投資。
學校對經營性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和投資回報制度。
學校對校內各單位使用的教學、科研、行政用資產超出學校核定的部分實行有償使用。
第九章學校負債管理
第五十七條負債是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第五十八條借入款是指學校因借貸行為而形成的負債,指學校向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其他部門借入的資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設項目、科技開發(fā)、校辦產業(yè)周轉等。
第五十九條學校因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借入款項時,應堅持謹慎原則,嚴格控制借款規(guī)模,事先制訂詳細的借款計劃和還款計劃,必須經過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研究決定。同時要加強對借入款項的管理,確保其按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證借入款在規(guī)定期限內歸還。
學校任何單位未經學校批準不得向金融機構和外單位借款,不得向社會公眾集資,不得給所屬企業(yè)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經濟擔保,不得將銀行帳戶或營業(yè)執(zhí)照轉借他人或變相轉借他人。
第六十條應付及暫存款項是指學校因未及時與對方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而形成的一種負債。
學校各單位應加強對應付及暫存款項的管理,指定專人管理,保證及時清理和結算。
第六十一條應繳款項是指學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財政、稅務及主管部門的各類款項。
學校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足額上繳各類應繳學校的款項,不得無故拖欠。
第六十二條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代管款項主要內容包括黨費、團費、工會會費、掛靠學校管理的各類專業(yè)協(xié)會、會議費等。代管款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不屬于學校,但應將有關經費管理辦法報財務處備案,并作為核算的依據。學校財務因履行管理工作,征得委托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費。
第十章學校內部財務清算
第六十三條學校內部機構經學校批準發(fā)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內部財務清算。
內部機構進行財務清算時,學校應成立清算工作小組,對被清算單位的財務、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理。核實各項財產、債權和債務帳目,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方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等工作,并妥善處理好各項遺留問題。
第六十四條被劃轉、撤并的內部機構財務清算結束后,經校財務處和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審查后呈報校長審批,分別按照下列辦法進行處理。
1、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內部機構,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事業(yè)經費指標。
2、撤消的內部機構,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上,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和設備處共同研究處理辦法。債權的追索原則上由原機構負責人和經辦人負責。
3、合并的內部機構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國有資產由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財務處和設備處按規(guī)定進行調配。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六十五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六十六條學校財務部門按規(guī)定向主管部門報送年度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六十七條學校應建立健全二級核算單位財務報告制度。對實行二級核算的單位應按照行業(yè)會計制度規(guī)定和校財務處的要求,定期向學校財務處和審計法規(guī)處報送財務報告,并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財務、審計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其真實性進行檢查,以保證真實、完整地反映各單位的財務狀況和事業(yè)發(fā)展情況。
第六十八條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內容包括學校事業(yè)發(fā)展的預算執(zhí)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財務狀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專用基金變動的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fā)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九條財務分析指標包括經費自給率,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經費支出與公用經費支出占事業(yè)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生均費用支出增減率等。
學校二級財務機構的財務分析指標體系,由校財務處統(tǒng)一設置和修訂,以便于分析、考核校內各單位的財務管理狀況。
第十二章學校內部財務監(jiān)督
第七十條財務監(jiān)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guī)以及學校財務規(guī)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學校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jiān)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jiān)督制度。全校各單位必須接受學校財務處和審計法規(guī)處的財務監(jiān)督。
第七十一條學校的財務監(jiān)督包括事前監(jiān)督、事中監(jiān)督和事后監(jiān)督三種形式,具體要求:
建立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對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實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對二級會計機構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審計。
建立健全校各財務機構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稽核制度。
對學校二級會計機構和學校投資控股企業(yè)實行會計委派制。
對重要的財務會計崗位實行定期輪崗制度。
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向金融機構借貸和其他重要經濟業(yè)務事項的決策均應經學校黨委常委會或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
根據校務公開的原則,定期在有關會議上通報學校財務狀況和預、決算情況。
對會計資料不定期進行內部審計。
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提供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
支持財會人員依法履行其職責和依法行使財務監(jiān)督權,維護其正當權益。
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責任人追究其領導責任。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局政府采購內部控制,規(guī)范采購與付款行為,防范采購與付款過程中的差錯與舞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guī)范——采購與付款(試行)》等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各科室。對已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采購與付款業(yè)務,還要執(zhí)行政府采購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三條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以及采購與付款業(yè)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章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四條建立采購與付款業(yè)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采購與付款業(yè)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jiān)督。
(一)成立財政局采購小組:分管領導任組長,局辦公室主任和局紀檢監(jiān)察室主任任副組長,采購需求科室的負責人、采購需求科室的其他人員1人為組員,財監(jiān)人員為監(jiān)督人員。采購小組負責制訂采購文件、擬定供應商備選名單、會審(簽)采購合同條款。
(二)請購與審批:由采購需求科室根據批準的預算和實際需要及時提出采購申請和計劃采購的標的物清單,報分管領導核準,單位負責人審批后方可辦理。
(三)采購合同的'訂立與審計:大宗商品須依照《合同法》簽定供貨合同,并由業(yè)務部門審查質量技術指標,財務部門審查結算金額和付款方式,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后才能訂立。
(四)采購與驗收:購入的商品須由采購人員之外的專人負責驗收,并登記相關驗收入庫記錄,再由申請人辦理領用手續(xù)。
(五)采購、驗收與相關會計記錄:采購記錄(包括合同)由辦公室保管,驗收記錄由驗收部門保管。
(六)付款審批與付款執(zhí)行:采購及驗收過程完成后,由業(yè)務部門提出付款申請,財務部門對所有的憑證、票據審核無誤,單位負責人審批后,予以辦理付款。
第五條審批人應當根據采購與付款業(yè)務授權批準制度的規(guī)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權限。
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采購與付款業(yè)務。對于審核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采購與付款業(yè)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第六條單位對于重要和技術性較強的采購業(yè)務,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集體決策,防止出現決策失誤而造成嚴重損失。
第三章請購與審批控制
第七條屬于政府采購范圍內的商品采購,由業(yè)務部門牽頭、財務部門配合,按第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請購與審批后,由采購小組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規(guī)定要求進行辦理。
第八條加強采購業(yè)務的預算管理。每年度嚴格按照政府采購預算進行采購。建立采購與驗收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制度,對采購方式確定、供應商選擇、驗收程序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確保采購過程的透明化。
第四章采購與驗收控制
第九條根據規(guī)定的驗收制度和經批準的訂單、合同等采購文件,由獨立的驗收部門或指定專人對所購物品或勞務等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出具驗收證明。
對驗收過程發(fā)現的異常情況,負責驗收的部門或人員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五章付款控制
第十條單位財務部門在辦理付款業(yè)務時,要對采購發(fā)票、結算憑證、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規(guī)范性進行嚴格審核。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負責定期與供應商核對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付賬款等往來款項。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第六章監(jiān)督檢查
第十二條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不定期檢查采購與付款業(yè)務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項規(guī)定是否得到有效執(zhí)行。
第十三條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監(jiān)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采購與付款業(yè)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采購與付款業(yè)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采購與付款業(yè)務授權批準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重點檢查大宗采購與付款業(yè)務的授權批準手續(xù)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的行為。
(三)有關單據、憑證和文件的使用和保管情況。重點審查憑證的登記、領用、傳遞、保管、注銷手續(xù)是否健全,使用和保管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第十四條對監(jiān)督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采購與付款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應當采取措施,及時加以糾正和完善。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所稱的采購,包括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財政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集團行政采購行為,加強對采購過程的管理和監(jiān)控,本著“保證質量、節(jié)約開支、堵塞漏洞、避免損失、提高效益”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維護公共利益,保證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采購應當符合節(jié)能和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優(yōu)先采購低能耗低污染的貨物和工程。
三、行政部作為采購工作的管理和執(zhí)行部門,須詳細進行采購物資的成本核算,有權根據各部門的具體使用情況選擇產品的品牌、檔次及供貨渠道,從而控制產品價位,降低物資成本。
四、在物資采購過程中要做到采購經手人員、保管人員、審批人員分離制衡。
第三條適用范圍
一、本辦法適用集團及直屬全資子公司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辦公家具及工程的采購管理(不包括生產材料及生產設備的采購),集團控股公司參照執(zhí)行。
二、集團行政采購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兩種形式。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原則上實行集中采購:
1、單價在1萬元,批量在2萬元以上的辦公設備、辦公用品和家具;
2、合同價值5萬元以上公共工程按工程招標、投標辦法執(zhí)行。
3、合同價值5萬元以上的服務項目。
第二章采購方式
第四條集中采購原則上統(tǒng)一到集團指定的采購定點單位實施采購;如果沒有集中的采購定點單位,則由各企業(yè)行政部與使用單位共同確定專人組成不少于3人的采購小組,按采購規(guī)定及程序實施采購,分散采購由各企業(yè)行政部根據本企業(yè)情況組織采購。
第五條行政采購以競爭性談判采購、詢價采購為主,同時,可根據實際,采取公開招標采購、邀請招標采購和直接采購等方法。
一、公開招標采購指招標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組織參與投標。
二、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zhí)囟ǖ姆ㄈ嘶蛘咂渌M織投標。
三、競爭性談判采購是直接邀請三家以上的供應商就采購事宜進行談判的采購。
四、詢價采購是對三家以上的供應商提供的報價進行比較,以確保競爭性價格的采購。
五、直接采購是指采購人向供應商(廠家)直接購買的方式。
第六條實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的項目,應當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確定采購談判小組成員、談判程序、談判內容、定標準等。
二、談判人擬定合同條款,提出邀請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名單。
三、參加談判的所有供應商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最后報價及有關承諾,談判人據此確定中標供應商。
第七條實行詢價采購的項目,應當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定詢價小組成員、價格構成、定標準等。
二、詢價人擬定合同條款,提出報價供應商名單。
三、詢價活動必須公平進行,詢價人應要求供應商書面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詢價人確定的中標人是符合采購要求且報價最低的供應商。
第八條采購員對于小額物品的采購,應盡量去正規(guī)商場采購,并做到貨比三家,嚴格控制采購物品的質量價格及售后服務。
第三章采購程序
第九條采購計劃與申請
一、屬行政采購項目,申請部門須擬訂本部門年度采購計劃,并附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估計價值、供貨時間等有關材料,報行政部審核。
二、行政部對申請部門上報的年度采購計劃進行審核后,制定公司年度采購計劃預案。
三、公司年度采購計劃須經總裁批準方可實施。
四、根據采購計劃制作的采購預算表,分別需經行政部負責人、主管領導、總裁按權限簽批核準。
五、屬于臨時采購項目,申請部門須提供按權限簽批核準的申購單,并附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規(guī)格、質量、性能、供貨時間等有關資料,報行政部辦理。
第十條采購實施
一、采購員收到被批復后的請購單或采購計劃,立刻開展多方詢價、比價、議價,按照貨比三家的原則,詢價人員將三家以上候選供應商的品種、規(guī)格型號、報價、數量、性能指標等情況整理填寫<報價審批表>報行政負責
人,行政部負責人填寫采購意見報財務部及主管領導審批。
二、對大宗、貴重、批量性的采購可采取公開競價、招標、產品訂貨會等方式進行采購。盡量提高每次采購批量,獲得批量折扣,降低采購成本。
三、報價審批獲準后,如需簽定合同,采購員即與供應商洽談買賣合同條款。合同文本經法律室審核后須經行政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主管領導及總裁按權限簽批核準。
四、采購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生效后的采購合同交財務部備案,行政部留復印件。采購員按合同付款進度,向財務部申請借款,支付給供應方。
五、采購員按合同交貨進度,及時催促供應方按時發(fā)貨。
六、采購員對所有采購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單位名稱地址辦公電話傳真聯系人手機號碼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及資信情況等)應建立一個完整的供應商檔案,報行政部備案。
七、采購員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市場辦公用品的價格行情進行調查了解,掌握市場信息,善于收集相關資料,及時采購到質好價廉的物品,建立各類辦公用品價格數據庫,做為核價的依據。
第十一條驗收與結算
一、貨到,采購員會同使用部門進行驗收,清點貨物品種、質量、數量或重量,相符后簽收并填寫驗收報告。
二、如發(fā)現貨物品種、數量或重量與合同不符,質量經檢測與合同約定標準不符,采購員將貨物退回供應方,并與供貨方就退貨、經濟補償、賠償和罰款事宜進行談判。
三、采購員對缺貨、供貨延遲、驗收不合格、貨款詐騙等問題,應及時上報主管領導處置。
四、驗收合格的貨物及時運抵倉庫,辦理移交入庫手續(xù),行政部做好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的登記建賬工作。
五、采購員持請購單、入庫單及有關發(fā)票到財務部銷帳;財務部作好資產登記入帳工作。
六、實施大額(壹仟元或以上)物品采購原則上以支票形式支付。臨時采購或以支票形式支付不便時,需將情況予以說明并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實施采購。
第四章采購監(jiān)督
第十二條財務部結合采購付款、報銷及年度盤點實施監(jiān)督;審計部結合財務審計或專項內部審計實施監(jiān)督。
第十三條被檢查的人必須如實提供檢查所必需的材料和情況,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觸犯刑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一、采購活動中拒絕監(jiān)督,或招標采取走過場,明招暗送,泄露標底的;
二、與投標者相互串通,阻撓、排擠其他投標者公平競爭或干擾招標活動,使招投標不能正常進行的;
三、與供貨單位相互溝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貨款的;
四、采購過程中,接受供貨方的吃請、娛樂和旅游等,私自參與供貨方組織的活動的;
五、接受供貨方的回扣或有價證券等各種好處而不上交的;
六、揮霍浪費或挪用、貪污、私分采購款的;
七、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購進的貨物為以次充好、價高貨次、假冒偽劣產品的;
八、利用各種理由把采購款和采購物品化整為零進行采購,逃避上述條款約束的。
第十五條行政采購接受各部門的監(jiān)督。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對采購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控告和檢舉。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集團行政部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6
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以下內部控制制度:
一、崗位工作責任制
政府采購中心的工作主要包括負責人、采購受理、采購操作、履約驗收四個崗位。
1.負責人崗位的主要工作是:人員管理,制度建設,崗位培訓,業(yè)績考核,簽批對外文書,審核報告。
2.采購受理崗位主要工作是:接受采購人委托、審核項目資料、根據項目的特點、類別、合理確定項目負責人、協(xié)調采購會議時間安排、采購文件審核、發(fā)送中標通知書等。
3.采購操作崗位主要工作是:溝通采購人、發(fā)布采購信息、制作并發(fā)售采購文件、組織評標活動、整理已辦結項目檔案等。
4.履約驗收崗位主要工作是:督促、指導和服務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對重大的集中采購項目,與采購人共同組織有關技術專家進行驗收、制作驗收報告;一般項目由采購人驗收并填制合同履行情況表作為驗收報告;受理質疑和投訴。
工作崗位相互分離,各負其責,互相制約與制衡。即采購受理崗位不負責采購操作和檔案管理;采購操作崗位不負責履約驗收和檔案管理,履約驗收崗位不經辦采購受理和檔案管理。
二、回避和輪崗制度
1.建立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包括招標采購中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競爭性談判中談判小組的組成人員、詢價采購中詢價小組的組成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必須回避;
2.建立輪崗制度。采購中心受理業(yè)務后,對中心人員工作分配要全面,工程、貨物和服務類都要經手,大、小項目盡量平均,促進全體人員都能掌握采購操作的全流程業(yè)務。
三、文明辦公制度
1.實行政治和業(yè)務學習制度。每周除參加區(qū)政府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的政治學習外,每月還安排兩個下午,組織全體人員進行業(yè)務學習,特別是學習與政府采購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政策業(yè)務水平。
2.提倡文明用語,對來電來訪者,應做到熱情、大方、得體,一律使用文明語言,樹立良好服務觀念。
3.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全體人員應遵守作息時間,堅守崗位,做到不無故遲到、早退和曠工,請假須按規(guī)定辦理。工作期間一律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比如上網淘寶、炒股、打游戲、看電視劇等等。
4.注意安全和保密。平時注意保管文件、資料和辦公用品,重要文件及時歸檔,對涉及國家機密、工作秘密、供應商的商業(yè)秘密,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5.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杜絕一切不必要的開支,自覺愛護公共財物,努力減低采購成本。
四、印章管理制度
1.日常工作所需,比如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需啟用印章,經辦人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簽字并填寫清楚文件材料名稱、份數、時間和需要說明的事項,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文件、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3.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由單位負責人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4.外單位需采購中心出具證明等之類情況,需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
5.單位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財務印章由財務人員負責管理,未經單位負責人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凡是出現未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蓋章的情況,責任由公章管理人員自行承擔。
五、檔案管理制度
1.文書檔案和專業(yè)檔案應按照檔案資料的內容進行收集整理,編寫歸檔目錄,交由檔案室登記裝訂保存。文書檔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歸檔工作,專業(yè)檔案一般在項目完成后一周內歸檔。聲像檔案隨時歸檔。
2.檔案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檔案的查借閱制度,任何單位或個人借閱、復印檔案資料,均需填寫《檔案查詢申請表》,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方可查閱,借出的檔案要及時歸檔、核實。
3.檔案人員要增強保密觀念,經常檢查設施安全保密情況;離開檔案室時,必須鎖好文件資料柜,關好門窗。
4.銷毀檔案要登記造冊,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能進行,銷毀時要有監(jiān)銷人,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5.檔案人員熟悉檔案庫藏情況,完善檔案檢索工具,對庫藏檔案和資料的保管情況定期進行檢查核對,切實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塵、防高溫、防強光、衛(wèi)生等工作,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六、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報銷程序
①.報銷人需把報銷的票據整理完整。
、.報銷票據上應由承辦人用鋼筆或碳素筆簽字,標明經手人。
、.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審核原始票據的合法性,大小金額是否一致,戳記是否清晰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辦理,并向單位負責人說明情況。
、.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財務印章及報銷金額,據實予以報銷。
⑤.聘請的專家在參加政府采購中,如需申請工作用餐、去現場勘察或制定技術參數所發(fā)生的'費用,必須如實的填報審批單、報銷單,由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經主任審批后,財務人員方可報銷。
⑥.所有報銷票據、財政受權支付票據、報銷審批單,均需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加蓋財務公章及法人私章,方可生效使用。
2.收取、退付保證金工作程序
、.投標及履約保證金的收取
供應商前來交納保證金時,要核實繳款人公司名稱及辦理人員身份證明、開具湖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進行收款、蓋章,并將票據交給交款人。不接受以個人名義和現金形式交納的保證金。
、.投標及履約保證金的退付
根據申請退款人提交的領款單,核實項目負責人、檔案管理人員簽字及退款信息(注意核實退款信息必須與繳款人一致,否則有權拒絕辦理),且核實并完善相關手續(xù)后辦理退款事宜。一律以轉賬方式退還,不退付現金。
七、廉政管理制度
嚴格實行工作人員廉政八不準:
1、不準違反工作程序,違規(guī)操作;
2、不準濫用權利、謀私、玩忽職守、假公濟私;
3、不準在工作中扯皮、推諉或無故拖延;
4、不準在政府采購過程中替供應商向招標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評標人員說情、打招呼。
5、不準將招標保密事宜透露給他人;
6、不準利用職務之便接受采購人和供應商的財物或其他好處;
7、不準與采購人或供應商串通進行損害第三方利益的活動;
8、不準從事有損于政府采購形象的一切活動。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7
為規(guī)范政府采購業(yè)務,防范采購風險,減少采購成本,防止差錯和舞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結合行政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采購業(yè)務的界定
政府采購業(yè)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貨物是指各種形態(tài)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建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服務是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
為加強內部控制管理,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外和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工程和服務,應當比照政府采購業(yè)務控制程序執(zhí)行。
二、政府采購業(yè)務管理制度與機構
1、按內部牽制制度要求,單位設立政府采購管理、政府采購執(zhí)行和政府采購監(jiān)督機構。一般情況下,政府采購管理機構由單位負責人(即一把手,下同)和班子成員組成。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構由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沒有專設的由辦公室兼任)、政府采購業(yè)務承辦部門、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凡文中涉及以上部門時,均由單位細化)的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單位紀檢、內審部門(凡文中涉及以上部門時,均由單位細化)對政府采購業(yè)務實行全程監(jiān)控。
2、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業(yè)務承辦部門,負責擬定政府采購預算計劃管理制度、政府采購活動管理制度、政府采購驗收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
三、政府采購業(yè)務預算與計劃控制
1、單位業(yè)務承辦、財務部門,根據實際需求和相關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按照已批復的預算安排政府采購計劃,實現預算控制計劃,計劃控制采購,采購控制支付。
2、年初收支預算時,單位業(yè)務承辦部門應將涉及政府采購項目的有關內容,根據政府采購目錄規(guī)定,細化到具體貨物、工程和服務,財務部門按批準的收支預算單獨編制年度采購預算。
3、單位業(yè)務承辦部門應在政府采購預算指標批準范圍內分季提交本部門的政府采購計劃,送財務部門匯總。由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經市政府采購辦審批后,財政局歸口業(yè)務股室下達。
4、政府采購計劃一經下達,原則上不作調整。計劃執(zhí)行過程中確需變更調整的,應當重新履行審核和審批程序。因重大項目需要追加政府采購計劃的,單位要先落實資金,專題報告政府采購辦批準,增加金額較大的(具體金額由單位細化),須報分管市長同意。
四、政府采購活動的'控制
1、政府采購活動由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政府采購、資產管理、財會、紀檢、內審等部門崗位相互協(xié)調、相互制約的聯動機制。
2、采購項目申請。單位業(yè)務承辦部門根據批準的采購計劃提出政府采購申請,申請中應填明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金額、資金來源、需求部門、需求登記日期、采購項目分類等要素。
3、采購項目審核。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對業(yè)務承辦部門申請的采購事項應進行合理性審核。包括采購事項是否已列入預算,是否與資產配置標準相符。專業(yè)性設備是否附相關部門的審核意見。
4、采購項目審批。對政府采購目錄以內、采購限額以上的工程、貨物、服務經單位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批準后(金額批準權限單位細化),由單位政府歸口管理部門報政府采購辦審批。屬于招投標項目的,按招投標規(guī)定辦理。采購進口產品、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等事項必須按程序報批。對政府采購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零星貨物和小額服務(工程除外),屬政府采購預算計劃內的,由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報政府采購辦備案。
5、采購方式選擇。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購文件,1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50萬元以上的單項或者批量貨物、30萬元以上的單項或者批量服務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除此之外,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分別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等方式。對暫未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貨物和服務,單位業(yè)務承辦部門可按內部管理規(guī)定自行采購,也可比照政府采購程序辦理。
6、對經過批準的政府采購項目,單位業(yè)務承辦部門應按規(guī)定選擇代理機構或確定供應商,按《合同業(yè)務內部控制制度》規(guī)定與之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7、按照規(guī)定需要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單位業(yè)務承辦部門應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上向社會公開,提高政府采購活動的透明度。向社會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主要有:公開招標公告、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中標公告等。
8、審核和審批過程中要重點控制:隨意改變采購方式,規(guī)避公開招標的事項;人為化整為零,逃避政府采購的行為。
五、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控制
1、單位對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控制包括:組建驗收小組,確定驗收方式,出具驗收證明。
2、組建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由單位歸口管理部門、財會、內審、紀檢、代理機構和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驗收小組應根據政府采購合同協(xié)議、供應商發(fā)貨單等文件,對所采購貨物、服務或工程的品種、規(guī)格、數量、質量、技術要求及其它內容進行驗收。
3、確定驗收方式。依法自行組織采購的,單位按照采購合同約定自行組織驗收;委托代理機構組織采購的,由單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按照采購合同約定組織驗收;大型或者復雜的采購項目,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與驗收。
4、出具驗收證明。驗收結束后,參與驗收工作的相關人員應在驗收證明上簽署驗收意見,驗收單位加蓋公章,落實驗收責任。
六、政府采購業(yè)務的記錄控制
1、單位財會部門按預算計劃指標和政府采購合同規(guī)定支付價款,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政府采購業(yè)務核算。定期與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業(yè)務承辦部門、資產管理等部門核對信息,分類統(tǒng)計,綜合分析。
2、單位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做好采購業(yè)務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政府采購業(yè)務檔案。將業(yè)務承辦、資產、財務等部門報送的資料定期移送單位檔案管理部門,防止資料遺失、泄露。政府采購業(yè)務檔案主要包括: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復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等。
七、政府采購業(yè)務質疑投訴與答復
政府采購業(yè)務質疑投訴答復工作由單位政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牽頭,提出政府采購需求的業(yè)務承辦部門、支付款項的財會部門、實行監(jiān)督的內部審計和紀檢監(jiān)查等部門參加,按照國家法律有關規(guī)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做好政府采購業(yè)務質疑投訴答復工作,對答復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文件由政府采購歸口管理部門進行整理歸檔,定期移送單位檔案管理部門。
八、政府采購項目安全的控制
對于涉密的政府采購項目,單位業(yè)務承辦部門應當與供應商或采購中介機構簽訂保密協(xié)議或者在合同中設定保密條款,強化供應商或采購中介機構的保密責任,保證涉密政府采購項目的安全。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8
一、為規(guī)范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jiān)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亂收費,我園決定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是幼兒院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便于社會監(jiān)督學校嚴格執(zhí)行國家教育收費政策,保護幼兒及其家長自身合法權益的制度。
三、凡上級規(guī)定的教育收費,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都應進行公示。
四、幼兒園在園內通過公示欄,公示牌等方式,向學生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幼兒園在開學時或學期結束后,向孩子家長報告本學期學校收費情況,讓幼兒家長了解幼兒園的實際收費與規(guī)定的收費是否一致。
五、在園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要盡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guī)范。遇有損壞或字跡不清的',要及時更換,維修或刷新。
六、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縣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核,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范圍等,禁止將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亂收費行為通過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幼兒園要及時更新公示的有關內容,幼兒園要主動,及時向財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教育收費政策信息的溝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的更新維護工作。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9
1、入園檢查。幼兒入園前必須在指定的婦幼保健院進行全面健康檢查,經體檢、化驗等項目檢查,確無傳染性疾病,且最近二個月內無傳染病接觸史者方可入園。對離園一個月以上或去外地(離開本市)返回時,須重新體檢方可回園。
2、定期體檢。每半年為幼兒測身高、體重、視力一次,每年5月份為幼兒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按WHO體格發(fā)育評價標準對幼兒身高、體重進行評價。體檢中發(fā)現有異常情況要采取相應措施,對于一般性疾病給予及時處理;有Ⅱ0以上營養(yǎng)不良、中度以上貧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僂病等的幼兒應轉入體弱兒管理或建專案管理;發(fā)現缺點兒進行登記管理,及時給予矯治。
3、晨間檢查及全日觀察。認真做好一摸,有否發(fā)燒;二看:咽部、皮膚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
4、工作人員體格檢查。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到指定的醫(yī)療保健單位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由檢查單位簽發(fā)健康證明書后方可上崗工作。對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滴蟲性霉菌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肢體殘缺者,不得從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員工作。在工作中發(fā)現患急、傳染病、病原攜帶者以及有礙于幼兒身體健康的.疾病,要及時隔離與調離。
工作人員每年全面體檢一次,發(fā)現以上疾病應離職治療或調離。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幼兒園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門衛(wèi)保安制度:
1、幼兒園門衛(wèi)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安必須持證上崗。
2、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制度,克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個人私事。
3、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和驗證。來訪人員進校園必須先征詢被訪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掛牌后方可入內。參觀來訪人員須出示介紹信或有關證件。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出幼兒園,更不準以任何借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幼兒園教學秩序人員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幼兒園,應到規(guī)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口擺攤叫賣。
6、本園家長接送幼兒,需憑幼兒園發(fā)放的接送卡進出幼兒園,不在正常時間段接幼兒同時需做好接領幼兒登記,嚴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兒的'時間段開啟幼兒園大門,其余時間關閉幼兒園大門。
8、負責園內及周邊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兒園的早中晚巡視工作,發(fā)現各種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幼兒園安全
9、熟悉火警,急救等緊急措施,發(fā)生事故及時報告。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加強財務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益,確保資金運用,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購買教育材料,必須由教師制訂計劃、由年級組長填好購物清單交園辦。凡購買辦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等,先報總務,由總務統(tǒng)一填寫購貨清單,經園領導批準后方可購買,必須由專人驗收,統(tǒng)一保管并建帳,辦理領用手續(xù)。
二、各種原始憑證的.報銷,必須由經辦人簽字,然后由園長、財務審核或驗證人簽字后,方可報銷。
三、對于報銷的原始憑證,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審核,發(fā)票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大寫與小寫金額是否一致。
四、100元以下使用現金,超過100元必須使用轉帳支票,使用前由經辦人填寫付款申請單,寫明對方單位全稱,購物名稱,金額數,經園長同意后才可領取轉帳支票或匯票。
五、教職工因公出差的差旅費,按有關規(guī)定限額。出差人員填制好報銷單憑證,由財務人員審核,經園長審批后方可報銷。
六、經常核對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帳簿記錄,根據業(yè)務發(fā)生需要,不定期地進行核對,發(fā)現差錯,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七、印簽章分人保管,下班前認真仔細檢查箱門是否關好,必須上鎖加密碼。
八、現金收入必須及時送存銀行,做到不坐支,不得設立“小金庫”。
九、?匚锲罚蠄笾鞴懿块T,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采購。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12
1、保證班級房屋、場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體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專人檢修,避免摔傷、燙傷、走失、觸電、中毒等事故的發(fā)生。
2、定期向家長及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定期檢查班內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要經;獙踩逃凉B透到教育活動中去。
3、藥物必須妥善保管,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吃藥時必須認真核對,并放置在幼兒不易接觸的地方。藥物一定要由保育老師負責。
4、稀粥、菜湯、開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進行降溫處理后方能給幼兒飲用。
5、幼兒廁所、盥洗間地面保持清潔干燥,洗手水或洗滌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熱水,防止出現燙傷。
6、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滅火器要定期檢查、更換。
7、放園后應有專人檢查門窗、水管、電燈、電視、影碟機,拉電閘。要鎖門,防止意外事故。
8、不準私自帶幼兒去鍋爐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9、帶班教師要把好大門,工作時間不能脫崗或干其它事務。
10、對班內出現的事故,要進行分析研究,做好記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根據情節(jié)大小進行相應處罰。
11、工作人員要保證幼兒的行為安全,出現情況應及時匯報,不得延誤。
12、如果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視情節(jié)輕重按相關制度處理。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13
1、教師早晨來園要用抹布把桌、椅、窗等地方擦干凈,物品擺放整齊。周一和節(jié)假日要提前來園打掃衛(wèi)生。同時要對門前、院內、樓梯和廁所的衛(wèi)生分包負責打掃。
2、注意幼兒的精神狀態(tài),生病要立即送(辦公室)醫(yī)院或通知家長。
3、家長帶藥要求寫清兒童姓名、藥品名稱、劑量、服藥時間,教師應按時給幼兒服藥。
4、要培養(yǎng)孩子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指導孩子正確地洗手方法,養(yǎng)成飯前、便后洗手的良好習慣。
6、組織幼兒午餐時,教室要保持安靜,教育幼兒不挑食,不掉飯粒。
7、幼兒午睡時教師不得臥床午休,注意幼兒的`午睡姿勢,口中、手中不得有物品,蓋好 被子,午睡時保持安靜,保證時間,按時起床 ,指導和幫助幼兒穿好衣服。
8、注意保護幼兒視力,調換座位,正常教學時間不能看電視。
9、被褥要經常攤開晾曬,保持清潔干凈,有污染時要及時更換。 定時清洗玩具,打掃屋頂和墻角的蜘蛛網。
10、室內要經常通風換氣,每天定時用消毒水消毒,毛巾和杯子每天清洗并消毒。
11、夏季注意滅蚊蠅,掃把、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潔工具要保持清潔,不亂放。
12、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領取 物品書刊等需有園長及本人簽字,按時歸還。
幼兒園采購內控的管理制度 篇14
1、加強電源管理,經常檢查電視機、VCD、音箱等接電部位是否良好,所屬部位嚴加管理,用后一定切斷電源;對插座部位要十分重視,教育幼兒不亂摸亂捅,嚴防觸電事故發(fā)生。
2 、 熱水、熱粥、熱湯等物溫度適宜再端入班中,并放在安全地方,分發(fā)飯、湯時不要越過幼兒頭頂,要從體側送到幼兒面前;嚴禁幼兒進入廚房,靠經火爐。
3、教育幼兒不打鬧,更不能拿著玩具、樹枝、磚石塊等投擲、搶打,學會保護自己,同時不傷害他人。
4、教育幼兒不拿小刀、扣子、玻璃球、片等危險物品;每日晨、午檢查時,注意幼兒衣袋內有無不安全物品,避免外傷。加強安全意識,嚴防幼兒往嘴鼻塞異物。
5、要注意房屋、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種事故的發(fā)生。
6、冬春兩季天氣變化異常,應適時提醒幼兒增、減衣物,以防受涼感冒。
7、冬季要經常檢查幼兒的面部,耳、手、腳等易凍部位,并與家長密切配合,嚴防凍傷。
8、藥物必須妥善保存,給幼兒服藥要看清姓名、藥量。
9、注意隨時關好大門,防止幼兒在來園、離園時走失。
10、幼兒外出活動時老師要隨時清點人數,教師在交接班時要清點幼兒人數。
11、教師下班必須在幼兒全部離園后。
12、交接家長時,要求家長必須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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