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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

        時間:2022-11-16 15:11:34 制度 我要投稿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21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21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21篇)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

          一、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貨營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三、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善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好級維護,關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

          四、車輛必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五、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六、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庫、生活區亂停亂放。

          八、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

          1、嚴禁無駕照、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車;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回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7、嚴禁車未停穩時上下乘客;

          8、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9、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10、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1、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2

          為了加強駕駛員管理,提高駕駛員隊伍的工作積極性,使其充分認識所從事工作的重要性,啟發其愛崗敬業的自覺性,更好地服務于公司的經營活動,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理條例>、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安全行車并嚴格遵守本公司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二、駕駛員必須與公司簽定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能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道路從業資格證書和三年以上駕駛經驗。

          4、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用人單位進行理論和機械常識、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和教育:

          1、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逐步培養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客戶提供安全、及時、便捷、優質的服務。

          2、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地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操作規程等的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3、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機件,每月必須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狀況良好,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5、出車提貨前和回來后要認真填寫<出車提貨登記表>,按指定路線行車。禁止公車私用或隨意改變行車方向。公司機關、分公司非提貨用車,須向運營部申請,經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運營部同意出車的,視為私自出車,發現一次處罰司機50元;未經運營部同意私自改變行車路線的,罰款30元;發生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

          6、司機在提貨的過程中要認真細心,不能出現貨損、貨差的現象,出現的由提貨的司機負責賠償損失。

          7、注意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包括車體、車廂、輪胎、駕駛室的清潔,經檢查或抽查發現車容車貌過臟的,發現一次罰款10元。

          8、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事實上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全部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主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同等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定的8%;次要責任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9、連續半年無責任事故,服務態度好、車況良好、維修費用低、出車次數多、油耗低,車容車貌好、無丟少貨、結合歷次檢查情況,由運營部公布歷次統計資料和分公司上報的情況后,集體評議出的優秀個人,公司半年總結時獎勵300元;全年表現好的,另行獎勵。

          四、凡是公司聘用的駕駛員,必須無條件遵守本公司<安全行車8條禁令>,違反者視情節輕重,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聘。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3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4

          1.目的

          1.1為了進一步規范租用車的標準及駕駛員的管理,不斷完善用車、派車、租車及維修、安全、保養、報賬等的管理。

          2.范圍

          2.1凡公司小車及其駕駛員(包括外租車及駕駛員)的管理等均涵蓋之。

          3.權責

          3.1公司辦為本辦法的管理單位,本辦法經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實施,公司辦負責解釋和監督執行。

          4.名詞定義

          4.1用車包括公司所有的小轎車、商務用車、貨車等(叉車、采購專用車、運輸專用車等除外);租車包括公司對外所有租用車輛。

          5.作業內容

          5.1組織與職責

          5.1.1車隊駕駛員分三種崗位:1、行政駕駛員,負責公司層面的行車任務;2、特種車駕駛員,負責某一特種(特定)車的行車任務;3、廠區駕駛員,負責某一廠區的行車任務。

          5.1.2車隊隸屬公司辦。公司辦副經理監督跟進。

          5.1.3公司辦對租用車輛及駕駛員的各項管理(包括派車、租車的確認權;維修、保養、報帳的審核權;安全、6S管理、紀律、文明形象的監督權…),公司辦副經理監督跟進。

          5.2油費補貼

          5.2.1按公司規定因公出差辦事的私車在溫嶺范圍內的每月補貼450元的油一壺(不計里程)。

          5.3用車與派車

          5.3.1公務車輛實行統一調配使用制度。

          5.3.2車輛調度實行《用車申請單》及《租車申請單》制度。

          5.3.3《用車申請單》必須寫清用車事由,起止地點及用車時間;由用車申請人填寫,部門經理簽字批準后交公司辦安排駕駛員出車;用車申請人必須提前半個小時將《用車申請單》送公司辦(特殊情況除外)。

          5.3.4接到經批準的《用車申請單》的駕駛員,必須按出車時間準時出車,出車前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行車安全;開出廠門時,主動向保安出示《用車申請單》,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數據,并記錄在《出車登記表》上,返回時同樣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數據,并記錄在《出車登記表》上并交《用車申請單》,以便核計行車公里數。

          5.3.5駕駛員必須憑《用車申請單》出車,公司董事出車可由駕駛員駕車后補填《用車申請單》;凡未持審批后的《用車申請單》(公司董事隨車除外),保安一律不予放行,且所行駛的公里數不計入補貼。

          5.3.6駕駛員要做好《駕駛員隨車登記表》填寫。

          5.3.7在外車輛注意保持公司形象,禁止車輛用于非公務活動(經公司領導批準借用的除外)。

          5.3.8公司員工因私申請用車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在車隊車輛剩余的情況下,原則上給予安排用車,但相關費用由申請人支付。

          5.3.9各駕駛員的行車公里數,由公司辦每天根據值班保安登記的《用車申請單》、《出車登記表》進行電腦輸入,月底將各《隨車登記表》收回,由公司辦核對,公司辦副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核計工資。

          5.3.10用車、派車、記賬流程

          5.4租車

          5.4.1非公司車輛的租用統一由公司辦負責,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租用(自己支付費用除外)。

          5.4.2所有車輛的租用,由公司辦負責聯系,并即時登記輸入電腦,以便月底統計上報。

          5.4.3公司辦人員憑審批后的《用車申請單》,在公司常用車輛外出或駕駛員全部外出的情況下,方可外租車輛(緊急情況除外)。

          5.4.4公司辦憑《租車單》安排租車,及時登記外租車輛的車主,聯系號碼,起止時間及公里數,其租車費用由公司辦審核,公司辦副經理審定,月底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核計租車費用。

          5.4.5外租車駕駛員每月20號來公司,與公司辦文員核對上月租車費用,無誤后公司辦文員填寫《領款收據》,公司辦副經理、審定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支付租車費用。

          5.4.6外租車駕駛員由公司辦組織適時進行禮儀及安全培訓,嚴格按照公司駕駛員的管理規定辦事,否則不予租用其車輛。

          5.4.7所有外租車駕駛員必須憑審批后的《租車單》方可行車,否則不予核銷其行車費用。

          5.5維修與保養

          5.5.1各駕駛員要主動對各自負責車輛進行保養與維修。

          5.5.2正常情況下,按車輛保養與維修要求實施。

          5.5.3所有維護、修理、更換零部件、易損件都須經公司辦副經理審定同意后方可實施(超過1000元的需經總經理批準)。

          5.5.4駕駛員須當月辦理車輛及駕駛證年審事務。

          5.5.5駕駛員因違規及其它自身原因而發生車輛損壞修理或賠償的,則駕駛員個人承擔30%的費用(如保險公司賠付的,按差額計)。

          5.5.6車輛保養及車輛6S管理分工由公司辦安排,駕駛員要負責各自車輛的保養與6S管理工作。

          5.6安全規則及相關規定

          5.6.1當駕駛員遠離車子時,必須使用安全鎖及報警器。

          5.6.2公司辦設定好車輛保險品種、金額及保險單位,報公司辦副經理審定、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并且及時處理保險及續保事務。

          5.6.3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特別在道口、無人行防護欄道路、雨雪天、上下坡、車輛交匯等場合要減速行駛。

          5.6.4有重要客人或國外客戶乘座時,要注意控制車速。

          5.6.5不得酒后駕車,不得疲勞駕車,不得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未經總經理批準,駕駛員不得隨帶非公司員工同行。

          5.6.6車輛行駛如違返道路交通安全法而被處罰的,超速等罰款駕駛員承擔50%費用,闖紅燈、不按車道行駛等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5.6.7有緊急出車任務,經相關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簽字,駕駛員可適當提速,如被超速罰款,費用由公司承擔。

          5.6.8公司辦必須在次月的10日前負責處理完畢前一月車輛違規罰單,并匯總逐級上報審批(如在臺州外的罰單可在第二次用車前往的時間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5.6.9車輛未出車時,必須停在公司指定點。如有特殊情況,經公司辦副經理批準后,嚴格按出車流程出車并停在指定位置,如因私的其公里數不計入個人補貼。

          5.7車輛相關費用報銷

          5.7.1做好賬務報(核)銷,無特殊原因在三天內貼好發票,由部門經理核準、總經理處簽字報財務與原借條核銷(具體操作由財務部規定執行)。

          5.7.2停車費、過路(橋)費、修車費等的費用票據填單后,按5.7.1報銷。

          5.7.3車輛具體費用報銷按財務報銷制度執行。

          5.8駕駛員文明紀律守則

          5.8.1不得將車輛開到家里。

          5.8.2按《用車申請單》路線行車,不得自行改道;若有改道,須經公司辦副經理同意。

          5.8.3服從領導的指令,不得違背。

          5.8.4賬務報銷要及時、準確。

          5.8.5講話文明,態度和善,不得有怨言。

          5.8.6經常擦洗車子,保持車內、車外整潔、空氣清新無味,保持車內物品擺放整齊。

          5.8.7保持音響完好,音樂多樣;保持空調裝備的良好狀態。

          5.8.8駕駛員要備用常去城市的交通路線圖。

          5.8.9保證車內擺放公司最新樣本及有關宣傳資料。

          5.8.10每到一個地方停車時,要將車調好頭停放,以便及時按既定方向行駛。

          5.8.11駕駛員無特殊情況手機需24小時開機,而且在未出車時,保持手機信號在服務區內。

          5.9駕駛員值班守則

          5.9.1車隊必須保證每日至少有一名駕駛員值班(時間:夏季18:10~21:10,冬季17:40~21:10)。(廠區駕駛員、特種車駕駛員不安排值班,但如有駕車任務必須服從安排,原則上在10分鐘內到達)

          5.9.2值班駕駛員要堅守崗位(接到通知,在3分鐘內到達大廳),不準擅離職守,不準找人頂替(經公司辦審批除外)、不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等。

          5.9.3值班期內(包括上班時間),如業務繁多,必須堅持先內部調度再委外雇車原則。

          5.9.4值班駕駛員由公司辦副經理負責調排(原則上輪流進行)。

          5.10附則

          5.10.1相關部門、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此規定,具體獎懲按《人事管理制度》執行。

          5.10.2如有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5

          第一條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局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駕駛員應愛惜所駕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駕駛員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管科,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把車輛停在車庫或校內。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駕駛員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并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第十條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對于旁人包括領導的指令,駕駛員認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異議,請求變更指令。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能適用快速處理的,應采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當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則而發生事故的,駕駛員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第十一條駕駛員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單位不予報銷,由駕駛員自行承擔。違章造成事故的由當事駕駛員承擔責任和后果。

          第十二條單位用車時,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出車后,按要求作好行車記錄,詳細記錄行車時間、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簽字確認(如僅有單位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員簽字確認)。

          第十三條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司機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科室負責人或其他同事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科室報到。

          第十四條駕駛員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上級領導反映。

          第十五條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負責人,并說明原因。

          第十六條任何時候,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手機。對領導或有關人員的呼叫,應立即應答。情況特殊確實不能應答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當月三次以上通訊聯系不上,取消該月手機補貼。

          第十七條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其他人駕駛;如領導批準同意將車交給其他駕駛員駕駛,當事司機應負責檢查借車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駕駛資格(包括駕照有效期、車型及駕照真實性);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或練習開車;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學開車。

          第十八條費用報銷:司機所有因公費用(停車費、過路費、加油、修理等等)必須以正式有效憑證作為報銷憑證,由駕駛員整理粘貼報銷憑證后交負責人審核簽字,再交處長簽字,方可報銷。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6

          一、為了促使車管中心駕駛員、押運員在行車中遵守交通法規和押運制度,認真謹慎駕駛押運,把交通和危險品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公司所有車輛在發生交通事故、危險品事故后,除馬上著手處理善后工作外,應立即通向交警部門報案和中心備案,并向該車所投保的保險中心備案,一般事故應在一周內以書面形式報中心安全科,重大或特大事故則在兩天內以書面形式報中心安全科,其處理結果應在中心存檔。交通事故發生后,絕不允許任何知情不報或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

          三、安全科在接到交通事故的通知后,必須立即根據事故的輕重程度及事故車輛所在部門的意見,決定是否派人前往協助處理并及時上報中心領導。事故處理完畢后,安全科應將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發至各相關部門及個人,并將相關材料整理存檔。

          四、運輸事故對肇事者的處罰:

          1.事故性質的分類:

          輕微事故,損失金額20XX元以下。

          一般事故,損失金額4000~30000元。

          重大事故,損失金額30000~60000元。

          特大事故,損失金額60000元以上。

          2.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3.押運事故責任:因押運員本身工作過失,發生的危險品事故,由押運員承擔責任,事故責任處罰參照交通事故全部責任處罰。

          4.發生運輸事故后,不負事故責任者,不予處罰。發生運輸事故按事故性質和責任大小,分別進行經濟處罰,按照處理機關裁決的賠償基數為準,按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分別處以4%、3%、2%、1%的罰款,發生死亡事故按1000、800、600、400元罰款。

          五、駕駛員、押運員發生重大事故全部責任或特大事故主要以上責任者,給予規定的處罰,此外根據情節、事故大小、責任大小及當時情況給予警告、停止運營處理。

          六、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7

          為加強危險品運輸安全管理,形成制度化管理、規范化運作程序,有效杜絕火災爆炸事故,特制定《危險品運輸安全操作規程》如下:

          一、從事運輸危險品的駕駛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牢固樹立對國家企業人民生命財產負責的責任性。

          二、從事危險品運輸的駕駛員必須持有公安消防部門核發在有效期內的“危險運輸證”。

          三、運輸化學、危險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貨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對包裝容器、工具和防護設備要認真檢查,嚴禁危險品漏、散和車輛帶病運行。

          四、在運輸、?课kU區域時,不準吸煙和使用明火。

          五、駕駛員要根據承載危險品的特性和車輛各部件安全技術狀況,停車自檢自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排除。自身無法排除的,要立即向本單位求助,禁止車輛帶故障行駛,禁止所承載貨物帶隱患行駛。

          六、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應符合《鋼制壓力容器》(GB150)、《汽車運輸液體危險貨物常壓容器(罐體)通用技術條件》(GB18564)等標準規定的技術條件。放油開關必須安裝在罐體底部。罐式專用車輛應當在罐體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內承運危險貨物。

          七、凡危險品的盛裝容器,發現有滲漏、破損等現象,在為經改裝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現象,應立即采取自救,向領導、廠方、當地消防部門報告,盡快妥善處理解決。

          八、易燃危險品在炎熱的季節應在上午10時前,下午3時后運輸。

          九、嚴禁將有抵觸性能的危險物品混裝在一起運輸,各種機動車進入危險品庫區、場地時,應在消聲器上裝卸阻火器后,方能進入。

          十、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停在人員稠密、集鎮、交通要道、居住區等地主,不準將載有危險品的車輛停放在本公司停車場內。如確因裝卸不及、停車或過夜修理等,應向領導或負責值班人員報告,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十一、危險物品運輸的車輛,應及時進行清洗、消毒處理,在清洗、消毒時,應注意危險物品的性質,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識,防止污染、交叉反應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十二、凡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指定的路線行駛。

          十三、裝運危險物品的車輛,應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藥品,黃色三角旗或危險品運輸車輛標志等。

          十四、危險品運輸駕駛員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規程之外,還需遵守汽車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程。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8

          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

         。ㄒ唬┢髽I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規定。

          1.企業要建立健全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制度和檔案,并認真貫徹執行。

          2.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屬特種作業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對他們專門培訓、考核,領取駕駛證后方可駕駛車輛。

          3.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調離本企業,尚須從事本職業時,須持新接受單位證明信件到所在市勞動行政部門手續。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不得從事駕駛工作6個月至1年者,再從事駕駛工作時,應經所在市勞動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單位復試;1年以上者,應重新考核;已過退休年齡者,不得從事車輛駕駛工作。

          5.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應按規定時間接受審驗、復試。

          6.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應遵守國家法紀和《企業內道路交通管理規則》,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的規定。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車執照。

          2.行車時,應關好車門、車廂,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機件失靈或違章裝載的車輛。

          3.不準駕駛與準駕車類不相符的車輛。

          4.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攀談或做其它妨礙行車安全的活動,嚴禁酒后駕駛車輛。

          5.不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病、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情況下駕駛車輛,不準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6.嚴格遵守各項規定,試車時應懸掛試車牌照,不得在非指定段試車。

          7.自覺接受企業安全技術部門、車輛管理部門及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指揮和違章處理。

          8.機動車輛駕駛員負有監督裝卸的責任。

         。ㄈ⿲叹殕T、學習駕駛員和實習駕駛員的規定。

          1.教練員應具有3年以上安全行車經歷。執教時,學習駕駛員若違反本規則,發生交通事故,教練員應負有主要或全部責任。

          2.學習駕駛員應與教練員并坐學習駕駛,車上不準乘坐與教練員無關人員。

          3.學習駕駛員須經理論考試合格后,持核發的學習執照,方可進行準駕車類的實習駕駛。

          4.實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執行任務的、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平板拖車、起重機及載運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

          5.實習駕駛員可按學駕車類單獨駕車,但駕駛帶掛車汽車、大型礦車和大型輪式裝載機械,則須由正式駕駛員并坐監督駕駛2個月。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9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道路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特為本公司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

          1、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各級人民政府、運輸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嚴格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聽從調派。

          2、積極參加公司、車隊組織的安全學習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法制意識和職業道德素質,認真學習公司發放的各種安全宣傳資料,不斷提高安全意識。積累安全行車經驗,掌握事故預防知識,確保安全行車。(在公司內行車,行駛速度應遵守公司內的安全警示牌,確保行駛速度在15公里以內,尊重路邊行人,下雨天稀泥四賤、晴天灰塵四起)

          3、行車時必須攜帶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等有關證件,嚴禁無證開車、酒后開車、疲勞開車、賭氣車、英雄車和開帶病車,嚴禁將車交給無證人駕駛和其他人員駕駛或練習,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擔。

          4、堅決杜絕車內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等上車,否則,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駕駛員全部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5、公司采用車輛承包制,執行“定人,定車、定位”的“三定”,平時檢查、使用、維修等由責任人負責,執行長途任務配副駕的,其責任劃分界定為誰開誰負責。雙方交接時一定要檢查車輛外觀、里程、油量、車輛性能等。

          6、駕駛員在出車前要嚴格檢查車況,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并做到定期做好車輛維護,要保持車輛外觀整潔,確保車輛性能狀況完好。(雨中行車,駕駛員視線受阻,看不清周圍行車情況,容易判斷失誤而引發潛在危險。因此,駕駛員的視野是否開闊清晰顯得尤為重要,出行前仔細檢查雨刷是否能正常工作非常必要,大家要時刻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涉水,小心發動機熄火、放慢車速,轉彎防側滑、保持車距,謹防追尾、倒車時更要確保視野清晰。不少車主倒車時常常忘記打開后雨刷,造成向后視線受阻,非常危險。另外,陰雨天側窗容易起霧,大家要注意及時除霧,必要時打開空調內循環,讓空氣流動起來,達到消除霧氣的效果。

          7、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及時報警并通知公司接受指示;

          8、以上所述內容,駕駛員必須自覺遵守、圓滿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企業規定,視情節給以警告、記過、經濟處罰、經濟賠償、開除直至報請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的處理。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0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提高駕駛服務工作效能,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局機關專職從事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錄用。因工作需要招聘駕駛員,經局領導同意后,面向社會擇優招錄。新錄用駕駛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表現較好的,簽定聘用合同,聘用期為一年。合同一式三份,駕駛員個人、局辦公室各持一份,存檔一份。

          第四條續聘。駕駛員合同期滿,視工作表現(出勤情況、安全行車情況、工作效能情況)確定是否繼續聘用,如繼續聘用,需重新簽定聘用合同,并履行相關手續,合同期限仍為一年。

          第五條解聘。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駕駛員聘用合同予以解除:

          1.因車輛報廢、拍賣等原因不再需用駕駛員的;

          2.駕駛員在聘用期間表現較差、違反工作紀律、不能勝任駕駛工作;

          3.由于個人責任和原因,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的;5.違反市、局有關工作制度,造成惡劣影響的;6.違反本辦法有關條款,應予解聘的。

          第六條工資福利待遇。駕駛員試用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和出車補貼;試用期滿并簽定聘用合同后,根據工齡和技術熟練程度,按企業標準核定工資,并交納養老保險。其他福利待遇與正式職工相同。

          第七條駕駛員應服從局辦公室的統一管理、考核和調配。對不服從管理和調配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違反工作紀律,被通報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第八條嚴格執行車輛定點、按時停放制度。除局領導接待用車或公務用車等特殊原因,并向局辦公室履行請假手續的,工作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午上班前以及節假日全天,局屬所有車輛須統一停放入庫。

          第九條嚴格執行車輛油耗標準及加油卡定點加油制度。局辦公室將根據不同車況,核定百公里油耗標準,油耗超標部分,一律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市內用車,駕駛員應憑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市內使用現金加油的,費用不予報銷。嚴禁加油卡私用,一經發現,除追回私用油料款外,駕駛員一律解聘。

          第十條嚴格執行車輛維修制度。修理車輛,必須先提出申請,報經局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及時辦理車輛年檢、保險、養路費等手續。因駕駛員個人原因遲辦相關手續被有關部門罰款或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無出車任務的駕駛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待命。節假日安排值班的駕駛員必須按時到達指定值班地點。不得遲到、早退、缺崗。每月遲到、早退、缺崗累計三次以上的',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駕駛員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車輛保養,嚴禁帶故障行車。每年底,辦公室對駕駛員進行民主測評打分,并結合日常工作效能(安全、出勤、里程、油耗、費用)情況評出一名“優秀駕駛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駕駛員因違反交通規則被有關部門罰款的,所有罰款由駕駛員承擔。凡因駕駛員原因(如酒后駕車、違規駕車、開英雄車、開情緒車等)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的,除要求駕駛員賠償經濟損失外,并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條駕駛員私自將車輛交給本單位工作人員或借給外單位人員駕駛的,一律予以解聘;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所有涉車費用,必須經局辦公室審核登記,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第十六條局辦公室具體負責駕駛人員的考核工作,并于每月底前對駕駛人員當月的出勤、里程、油耗、安全、費用等情況進行統計。統計結果作為年底評先選優的依據。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1

          為進一步規范駕駛員管理,力求安全、節約、高效,更好地為局機關工作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自覺參加安全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時時、事事、處處注意行駛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二、駕駛員要愛崗敬業,熱情服務。做到出車準點、禮貌待人。要愛車、護車,及時檢查、清洗、保養和修理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三、駕駛員行車時,要集中精力開車,無特殊情況不得使用手機。要保持車上備用胎、維修工具等必備用品的良好使用,長途出差時,要配備好急用藥品、飲用水等相應物品,確保行車順利。

          四、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駕駛員應自覺服從辦公室的統一調度。出車須持有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或經辦公室相關人員通知,出車時應及時做好《出車登記》。對無派車單出車或擅自改變派車單指令、繞道、變更地點、推遲返回等行為,均視為私自出車。發現違規私自出車者,除批評教育外,還要視情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特殊情況用車,可以先口頭請示,經辦公室同意后出車,事后補辦派車單。

          五、駕駛員無出車任務時,不得隨意串崗、離崗。要根據辦公室的安排協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證手機、小靈通正常開通,及時回復辦公室呼叫,貽誤工作的要追究責任。

          六、駕駛員因違章而發生的罰款,一律不予報銷。因違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記分的,要相應扣去平時考核分。

          七、加強對駕駛員車輛油耗的考核。駕駛員按月如實、準確填報行駛里程及油耗量,辦公室綜合季節、路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輛車的百公里耗油標準,以此作為駕駛員月度考核評優的依據,并對節油效果明顯的駕駛員給予相應獎勵。

          八、加強監督考核。對違反制度者,按局機關工作人員平時考核辦法作扣分處理,并視情節及認識情況給予待崗、下崗培訓乃至開除等行政處理。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2

          為了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增強業務理論知識,并認真學習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認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指示,確保廣大人民乘客財產安全,特制定以下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制度。

          由車隊組織領導,分管責任人和安管員聯合實施,考核為每季度進行一次。

          一、駕駛員從業行為考核要求

          1、駕駛員要把安全行車管理、職業道德、安全意識教育和運輸法規、業務知識等熟練運用到實際中,按照可控標準,以四項安全指標進行考核。

          2、駕駛員應在日常安全學習活動中總結交流安全行車的經驗,并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針對行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防范措施,并確保安全可行。

          3、實行安全學習簽到制度,駕駛員應積極參加公司定期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活動。

          4、應了解掌握客運駕駛人的違法駕駛情況、交通事故情況、服務質量、安全運營情況、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參加教育與培訓情況以及客運駕駛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狀況等,以便對其進行從業行為考核。不合格的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5、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個月。客運駕駛人從業行為定期考核的結果應與企業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掛鉤。

          二、考核事項及內容

         。ㄒ唬、對駕駛員的工作態度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熱誠服務、樹立優質服務意識。

          2、是否服從統一領導、管理、調度,做到隨叫隨到。

          3、是否認真填寫派車單,每日能否自覺接受安檢人員檢查。

          4、駕駛員在工作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出車時,必須無條件服從調派。

          5、是否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和提高駕駛技能。

          (二)、對駕駛員的行車安全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應做到不違章行車。

          2、是否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確保不發生交通事故。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以交警部門的責任裁定分類型作為考核依據。

          (三)、對駕駛員的車輛維護保養情況進行考核。

          1、是否經常清潔車輛,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2、是否按時定期保養,定點維修。

          3、是否按時完成車輛年度檢審和檢測工作。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3

          一、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并嚴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與交通安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出行。若因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門處罰的,后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公司將對當事司機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對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的司機,處以1000元以上的罰款并可直接將其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機管理制度》的規定安全出行并從未發生過交通事故或交通違章的司機,在年終考核時,公司將給予300以下的獎金以示鼓勵。

          二、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每天必須利用空閑時間對公司的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及對零部件的檢查),以保證車輛的正常出行。若發現空閑司機未對公司車輛進行清潔、整理、檢查而造成車輛臟、亂的,將視情節輕重,對該司機處以口頭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

          三、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所駕車輛出現故障時應立即告知車輛管理人員進行維修,并提出具體的、合理的維修建議(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費用等)。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進行維修。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予報銷。對發現車輛故障而未及時上報車輛管理部門,堅持駕駛故障車輛出行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并對當事司機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并予以辭退。

          四、司機在接到工作任務時,應立刻做好工作準備并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得到派車人批準后,方可出行。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將《用車申請表》交予派車人手中,未按規定填寫《用車申請表》或未征得派車人許可擅自駕車出行的,將處以200元罰款,在此期間,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車輛故障,一切后果均由當事司機本人承擔。

          五、出車任務結束后,應檢查車內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車任務時再去加油(特殊情況,因跑長途或馬上接到下一個出車任務的例外)。

          六、出車在外或出車回來停放車輛時,應注意選擇最佳停放地點和位置,嚴禁在禁止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否則,因在禁止停車或危險地段停車而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同時,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司機200元—500元的罰款。必要時,可追究當事司機的連帶責任。

          七、司機在離開車輛時,必須鎖好車門、車窗,并開啟安全防盜裝置,防止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因個人行為,未及時鎖好車門、車窗或未開啟安全防盜裝置而造成車輛或車內物品丟失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承擔。情節嚴重的,可將當事司機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八、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應保證證件齊全。發現證件缺少、已過期或即將過期的,應立刻上報管理部門。以便得到及時的處理。因證件不齊全或已過期未及時上報管理部門而被交管部門罰款的,所罰款項費用不予報銷。

          九、下班或公休期間,沒有接到工作任務的司機必須注意休息,保證合理的睡眠,嚴禁疲勞駕駛。因個人行為疲勞駕車而引發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

          十、司機在車內禁止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制止無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務后,應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說明情況原因;非本公司人員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應直接予以制止。對在車內吸煙的司機,每發現一次,將對該司機處以50元罰款,以示警戒。

          十一、司機在接待乘車人時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注意文明用語,主動為乘車人開啟、關閉車門?腿嗽谡勗挄r,除非客人主動詢問,否則不準隨便插嘴。嚴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機密。若發現有泄露公司機密行為的,將立即辭退。

          十二、接到出車任務的司機,必須準時出車并選擇最佳路線行駛,不得延誤用車人的時間,若遇到臨時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準時到達任務地點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到用車人和車輛管理部門,以便及時作出調整。對因故意拖延時間或中途辦理與出車任務無關事宜的司機,每次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對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司機,將直接辭退。

          十三、上班時間內司機無出車任務的,應隨時在辦公室等候。不得隨意外出。有事確需離開辦公室時,應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外出回來后,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否則,將按照曠工處理。

          十四、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或建議的,可向車輛管理人員或直接向總經理反映,以便及時得到解決。對拒不服從管理、故意拖延出車時間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務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并處以1000元罰款。

          十五、司機出車在外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設法及時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否則,將按照第四條擅自駕車出行處理。

          十六、不論什么時間,司機必須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盡量縮短病、事假的時間,以便及時安排工作。對經常不使用通訊工具或經常請病、事假而造成工作無法及時開展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十七、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車地點(公司地下車庫),不準私自用車。若有特殊情況需將車輛停放在其它地方過夜的,必須上報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在外過夜。未經批準而私自在外過夜的,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十八、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損失將由當事司機全部承擔,并處以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公司將予以辭退,必要時,可追究當事人的事故連帶責任。

          十九、行政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成績作為年終發放績效獎金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4

          一、熱愛郵政事業、熱愛本職工作,增強紀律觀念,自覺遵守職工紀律。

          二、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的十三條職業紀律。

          1、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

          2、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3、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4、不準駕駛與駕駛證不相符合的車輛。

          5、未按規定審驗或審不合格的,不準駕駛車輛。

          6、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7、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8、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9、不準拉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

          10、不準客貨混載。

          11、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

          12、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13、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三、過鐵路交叉路口時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過。

          四、服從局領導分配,聽從指揮,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1、按時上班,不準遲到,不準早退,上班時不準喝酒,酒后上班扣獎金50元,酒后駕車調離駕駛員崗位,上班時間不準有娛樂活動,如發現罰款50元。

          2、請病、事假到辦公室填寫請假單,經局領導批準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里統一安排串休。

          3、大車司機出車前不準請假,確實需要請假的,無論什么原因一律按事假處理。并用本人的工資雇其它司機或社會司機出車回來后,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車不夠用時,可調動其它車輛補充取送款,駕駛員必須服從分配。

          5、出車回班后,要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不準耽誤下一班工作。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5

          第一條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對鎮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駕駛服務。

          第二條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單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第三條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第四條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即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安全、準確、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五條每周四上午為鎮政府安全日,在冊駕駛員必須準時參加安全日活動,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第六條交通違章罰款不予報銷,對交管部門下發交通違章通知書者,每次扣除住勤費、交通費總額的10%。

          第七條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事故的性質分別處以扣減住勤費、交通費和罰款的處罰。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XX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8%處罰。

          2、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XX~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6%處罰。

          3、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4%處罰。

          4、機件責任事故:按經濟損失金額10%處罰。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6

          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學校穩定,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乘車學生的接送,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學生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學生身心安全;

          2、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3、遵守交通法規,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

          4、在學生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官員做好安全工作;

          5、除做好本職工作外,接受學校的其他臨時性工作安排。

          二、獎懲考核

          (一)懲罰制度

          1、嚴禁遲到或早退,違者罰款30元/次,一年中累計10次或一個月累計達到3次違規者,學校予以解聘;

          2、嚴禁曠工,違者罰款100元/次。一年中累計3次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2次者,學校予以解聘;

          3、駕駛員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有違規造成交通處罰或引發事故者,由駕駛員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駕駛員須及時提醒或告知學校車倆的保養及年檢信息并及時予以保養或檢驗,若由未提醒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交通處罰,由駕駛員負責;

          5、嚴禁疲勞駕駛,若有投訴在開車過程中打瞌睡或沒有精神的,視情節嚴重處以50-20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酒后駕駛,若有發現或有投訴的,學校予以直接解聘;

          7、禁止駕駛員開快車,如果有同車成員或有投訴車速過快的,視情節嚴重處以20-100元/次的罰款。

          8、駕駛員應保持車內的衛生整潔,不在車內吸煙,如有投訴或經檢查不符合衛生標準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

          9、為保證行車安全,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禁止撥打或接聽手機、禁止收發短信,如有投訴,處以50元/次的罰款。

          10、因駕駛員原因造成的其他重大事故,將予以解聘處理并扣發所有剩余工資,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所有不良后果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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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一學年考核中無交通事故!敖煌ㄊ鹿省卑ㄐ鑼W校承擔經濟責任的事故。

          2、按規定給予全部資金,發放時間為每學年結束后。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7

          為了規范駕駛員的行為,以便駕駛員更好地為公司服務,公司先就制定該制度,供駕駛員遵照執行。

          第一章、宗旨

          一、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駕駛員的管理,本制度未涉及事項按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章、工作要求

          二、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三、端正駕駛作風,遵循職業道德。所有駕駛員必須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

          四、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五、上班時間不出車時,駕駛員必須在辦公室等候,若臨時有事離開必須向人事部請假。

          六、有駕駛任務的駕駛員,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七、駕駛員請事假,必須經人事部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專車駕駛員須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

          八、開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專車的駕駛員,相關人員公事外出或外地學習開會期間,駕駛員工作由車管員負責安排。

          九、所有駕駛員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駕駛員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十、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十一、實行“誰駕駛誰負責保管的原則”。

          十二、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駕駛員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十三、駕駛員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十四、駕駛員應經常檢查自己所開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一定要保證證件齊全。

          十五、公務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六、嚴禁在車內賭博播放帶和,一經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十七、駕駛員下班后,需回庫(不配駕駛員的高層管理人員除外)。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并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附件一切損失均由駕駛員負責,如失竊,駕駛員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十八、離開時,駕駛員應注意以下兩件事項。

          1、駕駛員需要離開時,必須關好車窗鎖死車門。

          2、車中放有物品或文件資料,駕駛員又必須離開時,應將它們放于后行李廂內并加鎖。

          十九、出發前,駕駛員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后,做好相關工作。在出發前,應確認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二十、所開必須經綜合部及相關領導同意并辦理手續后,才能進行大修理。修理完后,應認真做好確認工作。

          二十一、出現事故時,駕駛員應能迅速報警,并向綜合部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范

          二十二、駕駛員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要遵照規定規范駕駛。

          二十三、駕駛員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

          1、駕駛員應執行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

          3、當乘車人上車后,駕駛員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駕駛員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地形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準遠離,不得翻閱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駕駛員應予以幫助。

          二十四、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腿藛栐,應禮貌回答。

          二十五、駕駛員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者講話的內容,違者給予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二十六、接送公司的客人時,駕駛員應主動向客人打招呼,及時開啟車門,關車門時要注意乘客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二十七、行車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聽音樂應征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四章、保護規范

          二十八、駕駛員應愛惜公司,平時要注意的保養,經常檢查的主要機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進行檢修,確保正常行駛。

          二十九、駕駛員每天抽一定的時間擦洗自己所開,打蠟擦亮,做到晴天停車后無灰塵,雨雪停車后無泥點。前后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土。

          三十、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駕駛員離開時,要鎖好鎖。防止被盜。

          三十一、出車前,注意車容車貌,車外要抹洗干凈,打蠟擦亮,也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三十二、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汽車處于良好安全狀態。

          三十三、出車前,要例行檢查的燃料滑潤油料電液、冷卻、液制動器和離合器總泵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及輪胎堅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路單票證是否齊全,檢查隨車工具是否齊備。

          三十四、按照技術規程啟動引擎,聽聲音是否正常,查看引擎裝置堅固情況,查看有無漏油漏水漏氣。如有故障應予排除并報車管部門。

          三十五、出車前嚴禁喝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抽煙談笑及做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三十六、行車過程中,密切注意道路上的車行人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通過十字路口繁雜地段轉彎拐角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遇到對方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三十七、違反交通規則,因駕駛員故意或本人重大過失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由當事人承擔。

          三十八、在執行公務過程中,除認定是駕駛員故意或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傷害時,如屬公司損害范圍,當事人可免除賠償責任。但在范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金額差額的二分之一。

          3、當公司交通違章次數超出安全委員會限定的指標時,對公司的罰款由當事人負擔。

          三十九、酒后開車損壞者,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四十、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駕駛員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迅速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的駕駛證號和車牌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

          5、盡量取得對方的名片,以便事后聯系相關事宜。

          6、牢記對方損壞的部位與程度條件許可時,可利用手機照相機拍下現場實景。

          7、記錄事故現場目擊者的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六章、考核與獎懲

          四十一、駕駛員考核依綜合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四十二、對于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處理。

          第七章、其他

          四十三、駕駛員入職時要提供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并履行報告義務。單位在駕駛員入職后的一個月內要與駕駛簽訂勞動合同;駕駛員辭職的,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

          四十四、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并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余均由綜合管理處統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隨車攜帶資料一并移交。

          第五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準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并于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康。

          第三章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二條車輛的維修、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審核批準后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后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匯報并請求批示。事后再補辦申請手續。

          第四章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所發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系。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七條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行為所發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說明并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五章駕駛員行為規范

          第二十條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二十六條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19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提高駕駛服務工作效能,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局機關專職從事車輛駕駛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錄用。因工作需要招聘駕駛員,經局領導同意后,面向社會擇優招錄。新錄用駕駛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表現較好的,簽定聘用合同,聘用期為一年。合同一式三份,駕駛員個人、局辦公室各持一份,存檔一份。

          第四條續聘。駕駛員合同期滿,視工作表現(出勤情況、安全行車情況、工作效能情況)確定是否繼續聘用,如繼續聘用,需重新簽定聘用合同,并履行相關手續,合同期限仍為一年。

          第五條解聘。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駕駛員聘用合同予以解除:

          1.因車輛報廢、拍賣等原因不再需用駕駛員的;

          2.駕駛員在聘用期間表現較差、違反工作紀律、不能勝任駕駛工作;

          3.由于個人責任和原因,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違反市、局有關工作制度,造成惡劣影響的;

          6.違反本辦法有關條款,應予解聘的。

          第六條工資福利待遇。駕駛員試用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和出車補貼;試用期滿并簽定聘用合同后,根據工齡和技術熟練程度,按企業標準核定工資,并交納養老保險。其他福利待遇與正式職工相同。

          第七條駕駛員應服從局辦公室的統一管理、考核和調配。對不服從管理和調配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違反工作紀律,被通報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第八條嚴格執行車輛定點、按時停放制度。除局領導接待用車或公務用車等特殊原因,并向局辦公室履行請假手續的,工作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午上班前以及節假日全天,局屬所有車輛須統一停放入庫。

          第九條嚴格執行車輛油耗標準及加油卡定點加油制度。局辦公室將根據不同車況,核定百公里油耗標準,油耗超標部分,一律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市內用車,駕駛員應憑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市內使用現金加油的,費用不予報銷。嚴禁加油卡私用,一經發現,除追回私用油料款外,駕駛員一律解聘。

          第十條嚴格執行車輛維修制度。修理車輛,必須先提出申請,報經局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及時辦理車輛年檢、保險、養路費等手續。因駕駛員個人原因遲辦相關手續被有關部門罰款或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無出車任務的駕駛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待命。節假日安排值班的駕駛員必須按時到達指定值班地點。不得遲到、早退、缺崗。每月遲到、早退、缺崗累計三次以上的,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駕駛員應加強安全知識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車輛保養,嚴禁帶故障行車。每年底,辦公室對駕駛員進行民主測評打分,并結合日常工作效能(安全、出勤、里程、油耗、費用)情況評出一名“優秀駕駛員”,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駕駛員因違反交通規則被有關部門罰款的,所有罰款由駕駛員承擔。凡因駕駛員原因(如酒后駕車、違規駕車、開英雄車、開情緒車等)造成交通事故或經濟損失的,除要求駕駛員賠償經濟損失外,并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條駕駛員私自將車輛交給本單位工作人員或借給外單位人員駕駛的,一律予以解聘;造成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所有涉車費用,必須經局辦公室審核登記,否則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第十六條局辦公室具體負責駕駛人員的考核工作,并于每月底前對駕駛人員當月的出勤、里程、油耗、安全、費用等情況進行統計。統計結果作為年底評先選優的依據。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20

          1、駕駛員出車前、出車后應對車輛進行檢查,不準帶病車出路,平時要注意保養,保持車況整潔良好。

          2、駕駛員嚴禁酒后駕駛、不準穿拖鞋駕駛、不準疲勞駕駛、不準把車輛借給無證人員駕駛或非指定駕駛員駕駛。

          3、駕駛員要對車輛的整潔負責,該清洗時及時去指定地進行清洗,疏通車、淤泥車等特殊車輛,作業一次清洗一次,保持車輛整潔。

          4、由于駕駛員的無知,對車輛缺水燒油等人為因素造成車輛部件損壞的,修理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5、駕駛員必須服從領導分配,安全、及時地完成出車任務。

          6、駕駛員不得公車私用或利用公車謀私利,如出現交通事故,一切費用及責任駕駛員自負。

          7、無故不準遲到早退,必須按時上下班。

          8、自覺遵守各項交通法律法規及單位規章制度。

          9、講團結,講正氣,講禮貌,講奉獻,維護單位榮譽。

          10、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減少車輛的費用開支。

          11、駕駛員擅自將車輛的油料私用或倒賣,發現一次即作辭退處理,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行承擔,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

          12、車輛修理應及時向領導匯報,不得擅自將車輛開到非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

          13、車輛要停放在單位指定的停車點,遇特殊情況時必須向領導報告同意后才能使用。

          14、駕駛員闖紅燈、逆向行駛、超速、亂停車等違法行為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15、不準參加地方上的民眾糾紛、尋滋鬧事。

          16、辭職時,必須提早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領導匯報。

          17、注意各種突發事件,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領導匯報。

          18、其它管理制度,參照《編外人員管理制度》執行。

          小車駕駛員管理的規章制度21

          1、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定,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定期更換機油及易損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的車輛進行保養,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建立車輛維修保養的檔案和行車檔案,交車輛管理部門。

          3、負責定時定點洗車,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避免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進行檢查處理,并報告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維修申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嚴禁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出車歸來車輛須在指定地點停放,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因駕駛員失職造成車輛被盜、受損視情況承擔70%損失。

          7、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期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晚間駕駛員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駛。

          9、駕駛員駕車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謹慎駕駛。不準危險駕車,違章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因違章駕駛造成事故或因駕駛失誤造成損傷車輛視情況予以罰款或承擔維修費用的90%。

          10、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造成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自理。

          11、車內嚴禁吸煙,如有客戶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駕駛員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要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并不得將車內談話外傳。

          13、駕駛員出車必須聽從管理人員調度,做好出車記錄,記錄本每項必須真實填寫,發現一次扣2分,不準私自出車。一旦發現私自用車,除路橋、汽油費由當事人支付外,駕駛員處以50分以下的扣罰。

          14、上班時間內駕駛員未被派出車時,應隨時在指定地點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管理部門或領導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外出回來后,應立即到管理部門報到。

          15、駕駛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通知辦公室,并說明原因。

          16、駕駛員全天必須攜帶手機,上班時間手機必須開機。連續30分鐘關機扣1分,連續50分鐘關機,扣罰10分。

          17、駕駛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當事人嚴肅處理,駕駛員予以立即辭退。

          18、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和違章違規的,給予獎勵50分。

          19、車輛管理部門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核,將考核等級作為每月發放工資浮動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在月尾或年終給予獎勵,對于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扣分或予以辭退。

          20、駕駛員在接到送貨提貨單時,要與公司倉管部門核實提貨,上下貨物要輕拿輕放,貨物因上下貨物損壞、漏提、錯提等有駕駛員負責賠償和承擔損失,每次扣罰不低于10分。

          21、在宣傳時駕駛員必須認真負責,并協助宣傳隊伍和服從管理人員安排,完成公司下達的宣傳任務。

          22、駕駛員必須保障出車安全、車輛安全、車內車外衛生干凈和停車整齊。每日出車前有運輸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記錄。發現有違規行為扣2分。

          23、駕駛員有義務參加公司其他類型用人需要,并服從管理。

          24、駕駛員必須每日認真填寫隨車日志,發現錯填、漏填等,扣1分。

          25、駕駛員辭職必須在確認有無違章和違規等。在未處理清楚前駕駛員不得結算工資,在駕駛員自行承擔費用處理后方可結算工資,對應發工資小于違規違章罰款時,在辭職前必須繳納余款,否則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

          26、駕駛員外出超過3天的,有公司車輛管理人員統一檢查車輛使用情況,回車必須驗收,發現有問題需要修理的駕駛員承擔費用10%,剩下90%屬于自然磨損。

          27、車輛管理人員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清潔等相關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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