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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09 03:42:2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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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xiàn)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1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管理,保障學生乘車安全,避免錯接、 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學生乘車時隨車教師要按照乘車名冊,清點學生人數(shù),確認每個接送點上、下車的`學生,學生憑乘車卡乘車。如有學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車和下車地點、被家長接走或缺勤學生等特殊情況,隨車老師要及時跟蹤調(diào)查反饋,并做好記錄。

          二、隨車教師在接送學生結(jié)束時,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學生被遺留在車廂內(nèi),后方可按動校車巡視按鈕。

          三、隨車教師必須提醒司機要遵章守規(guī),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四、隨車教師必須在學生上車坐穩(wěn)后,確保沒有安全隱患,方可讓司機啟動車輛前行。

          五、隨車教師在學生上車后,迅速安排學生坐穩(wěn),不要大聲斥責和毆打?qū)W生,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六、發(fā)現(xiàn)駕駛員有飲酒現(xiàn)象、校車超載或更換駕駛?cè)说让黠@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要制止校車運行并立即向?qū)W校負責人報告。

          七、在車內(nèi)時刻注意學生的乘坐情況,教育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不要離開座位、不做危險動作等。

          八、要切實做好與家長或監(jiān)護人在接送點的交接工作,家長或監(jiān)護人憑乘接送卡接收學生,隨車教師要認真填寫學生乘車記錄,并做好對乘車記錄的保管與移交工作。

          九、遇有緊急情況,首先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區(qū)域,優(yōu)先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同時要迅速報警,并與學校、校車服務公司聯(lián)系處理后續(xù)事務。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2

          1、校長是所在學校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接送學生車輛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從事此項工作的教職員工為直接責任人。

          2、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的學生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

          3、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nèi),與班主任老師、隨車管理員、校車安全管理員、駕駛員等簽訂接送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管理責任狀。

          4、科學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細則。定車、定座安排到人,落實各處室、班主任老師、值班值勤老師、隨車管理員和駕駛員。在學校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開一次學生接送車輛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校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中心學校和上級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應有具體的文字和圖片記錄。

          6、學校在配備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都要達到校車使用標準。并將相關資料遞交給教育局存檔備案。

          7、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人數(shù)。要根據(jù)接送車輛核載人數(shù)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接送車的乘載人數(shù),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xiàn)象。

          9、學校配合中心學校對駕駛員、隨車管理人員每學期進行一次行車安全教育,認真總結(jié)經(jīng)驗,提出整改意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萬無一失。教育培訓應有文字記載。

          10、學生接送車因發(fā)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學校應及時協(xié)調(diào)設法調(diào)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放)學不受影響。

          11、嚴把駕駛員資質(zhì)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擔任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學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輛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駛、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要協(xié)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2、學校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車輛隨車管理員護送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至兩名責任心強的老師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并跟車全程護送。跟車護送記錄必須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務親筆簽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銜接,一張不缺。

          13、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接送學生的車輛車況、車輛行駛狀況、學生乘車情況、接送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隨車管理員、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記錄。

          14,學校應向駕駛員提供場地開闊、路面平坦堅固、進出方便、標志鮮明的學生接送車輛專用停車場所,并明確每一輛接送車相對固定的停車地。

          15、學校一旦發(fā)現(xiàn)有拼裝車、報廢車、農(nóng)用車、電瓶車、手扶拖拉機、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備接送學生資質(zhì)的車輛運載學生,要勸誡學生拒乘并立即報告中心學校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取締。

          16、認真制定突發(fā)事故應急預案。學校要針對學生接送途中可能發(fā)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fā)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里最有效地組織搶救并進行善后處理。在第一時間內(nèi)向當?shù)卣、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職能部門根據(jù)實情來應對突發(fā)事件,保持社會穩(wěn)定。

          17、學校每學期要組織對學生乘車管理人員進行考核考評。凡因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和給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帶來消極影響的要給予適當?shù)慕?jīng)濟、行政處罰,造成交通傷亡事故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紀進行責任追究。

          18、突遇惡劣天氣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車危險,校車停運。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3

          1、各地成立校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校車安全聯(lián)席會議機制,定期不定期開展校車聯(lián)席會議,研判安全形勢,明確安全責任,采取得力措施,維護校車安全運行秩序。校車公司和學校、幼兒園成立相應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專班,校車公司經(jīng)理或自購校車的校(園)長是校車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校車的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校車安全管理,是具體責任人;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員為校車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2、學校和幼兒園使用的校車和校車駕駛員必須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并嚴格按照規(guī)定定期進行保養(yǎng)維護。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的車輛一律不準用作校車,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駕駛?cè)艘宦刹坏闷笧樾\囻{駛員。

          3、學校和幼兒園租用車輛作為校車的,學校和幼兒園必須與校車提供者或校車服務公司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校車提供者或校車服務公司要與乘車學生家長簽訂《學生接送安全協(xié)議書》,并與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簽訂責任書,明確學校(幼兒園)、學生、家長或監(jiān)護人、校車駕駛員、校車提供者或校車服務公司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做到“環(huán)環(huán)相扣,無縫監(jiān)管”。

          4、校車公司要制訂校車乘車“實名制”管理辦法。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定時間、定座位、定隨車照管員、定制度、定標識、定配置、定站點(不在國道邊、省道邊等交通繁忙的地方設置站點)的要求,積極配合學校(幼兒園)組織學生(幼兒)有序乘車,并做好運行臺帳記錄。

          5、學校和幼兒園要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fā)現(xiàn)超載、超速或者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予以制止。在運載學生時,校車要配備一名以上隨車照管人員,負責車內(nèi)學生乘車秩序和上下車時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對設立上下學站點的村鎮(zhèn),要將乘車地點和時間告知每位學生和家長,并實行路隊長管理,保障學生按時乘車和路途安全。

          6、學校和幼兒園對固定接送學生的校車,要根據(jù)承載人數(shù)編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發(fā)給每位乘車學生及家長,以便接受監(jiān)督;校車司乘人員要對照座位表進行安全管理,嚴禁超載、超速、不系安全帶等違規(guī)行為,并與學校(幼兒園)和學生家長做到乘車學生交接工作,履行好交接手續(xù)。

          7、學校和幼兒園租用校車時,要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嚴格把好車輛質(zhì)量關和校車駕駛?cè)说馁Y格關,建立完善的車輛運行情況、安全技術狀態(tài)、保險情況、駕駛員和隨車照管人員信息等資料檔案,做到“一車一檔”,及時更新檔案資料,實行嚴格的'監(jiān)督管理。

          8、實現(xiàn)校車管控智能化。按照《湖北省校車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校車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安裝校車實時監(jiān)控平臺,配備GPS監(jiān)控網(wǎng)絡和實時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安排專人對校車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jiān)控,掌握運行動態(tài),記錄運行情況,及時糾正和處理運行過程中的各種不安全運行行為。

          9、校車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幼兒園每月必須召開一次校車駕駛員安全會議,總結(jié)當月校車安全運行情況,通報違規(guī)處罰結(jié)果,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知識、交通事故案例和安全防范、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強化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的安全意識。校車公司要配合學校、幼兒園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季度開展一次乘車學生逃生演練活動,提高學生乘車安全知識水平和逃生技能。

          10、校車在運送學生時除隨車照管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任何人員。學校和幼兒園配備的專用校車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客貨運輸,更不得租給他人。學校和幼兒園租用的校車在非服務于本學校、幼兒園的時間內(nèi)必須將校車使用的專用證牌收回。

          11、學校和幼兒園要建立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管理制度。重點內(nèi)容是實行人車分流,具體內(nèi)容包括:明確車輛出入口與人出入口,并在實際地點做警示標志;車輛在校內(nèi)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并畫出行駛線路和停車位;制定上、放學時段校內(nèi)和校門維持交通秩序值班表。

          12、校車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車安全應急預案。針對交通事故發(fā)生的季節(jié)性特點,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和預警制度,防范大雨、大霧、降雪及路面結(jié)冰對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必要時,學校和幼兒園可采取停運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或調(diào)整上課、入園時間等安全措施。同時,利用短信平臺、QQ群、電話、網(wǎng)絡等渠道做好信息共享和極端天氣預警工作,健全職能部門、公司、學校(幼兒園)、校車駕駛員的協(xié)同配合和應急聯(lián)動機制,確保安全工作處置到位。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4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chǎn)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各部門主任為組員。

          2、建立教師隨車制度。學校每一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務必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guī)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jīng)常學習交通法規(guī)。

         。6)持續(xù)車況良好,經(jīng)常檢查車輛運載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nèi)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狀況下,違反交通規(guī)則或發(fā)生事故,由駕駛?cè)素摀,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jīng)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guī)則,其罰款由駕駛?cè)素摀?/p>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狀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jīng)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cè)伺c學校各負擔一半。

          5、汽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資料,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持續(xù)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zhuǎn)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務必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狀況下,進廠修理(特殊狀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yǎng)時,應提前報告主管人,由主管報告總務主任,經(jīng)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主管記錄公里數(shù),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務必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6、司機接送學生規(guī)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能夠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jīng)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guī)定

         。1)除經(jīng)常洗車輛,持續(xù)車廂內(nèi)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nèi)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務必持有主管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后果自負。

          (3)除學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guī)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務必即時呈交案發(fā)報告,由總務處按狀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務必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jīng)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一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持續(xù)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diào)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fā)現(xiàn)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jù)先由主管簽名,然后由總務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fā)現(xiàn)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主管,主管報總務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jīng)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jīng)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務必睡覺(特殊狀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必須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禮貌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5

          為確保校車的安全運行,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按照市綜治辦、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教育局、市交委、市公安局交管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的通知》(武綜辦發(fā)[xx]3號)要求,制定本制度:

          1、成立學校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各部門主任為組員。負責領導、督促、檢查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每月進行一次校車運行情況檢查,并作好記載。

          2、簽訂校車租賃合同。聘用校車駕駛員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經(jīng)交管部門進行資質(zhì)審核合格。校車行車時間、路線和?空军c,經(jīng)交管部門審核確認后執(zhí)行。

          3、建立校車檔案,并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4、建立教師跟車管理制度。派專人每日跟車,負責清點乘車人數(shù)、維護乘車秩序與安全。制止超員、無證駕駛和酒后駕駛。跟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安全日志。

          5、定期對學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乘坐校車的相關規(guī)定。每學期不少于四次。

          6、經(jīng)常督促駕駛員檢查車輛安全狀況,保障行車安全。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培訓,增強駕駛員安全責任感。每學期不少于兩次。

          7、建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制。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6

          威格幼兒教育中心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為規(guī)范我園校車管理,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職責及安全行車規(guī)定

          1、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

          2、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3、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車內(nèi)不準吸煙。

          5、保持車況良好,經(jīng)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6、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7、接送學生前20分鐘,司機應提前做好準備,隨時等候出車。

          8、司機要服從園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9、司機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學校。

          10、司機未經(jīng)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1、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fā)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主管聯(lián)絡協(xié)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再向管理部門報告。

          二、汽車例行保養(yǎng)修理規(guī)定

          1、車輛例行保養(yǎng)是各級保養(yǎng)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yè),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nèi)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zhuǎn)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主管、另安排檢修。

          三、隨車照管員安全工作職責

          1、隨車照管員須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識。

          2、隨車照管員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幼兒名單,確認核實無誤后,方可上車。確保乘車幼兒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cè)藛有\嚒?/p>

          3、隨車照管員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zhì)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xié)調(diào)一致,對家長、幼兒態(tài)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3、隨車照管員在開車前后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nèi)空氣流通,并根據(jù)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隨車照管員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打開的過大。

          4、隨車照管員保證各班聯(lián)系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fā)給家長;并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并簽字,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5、隨車照管員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并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于家長。

          6、隨車照管員根據(jù)各車接送名單,接送幼兒的往返乘車并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xiàn)。

          7、車到園后,幼兒下車,隨車照管員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shù)。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隨車照管員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隨車照管員要先下車后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后不要奔跑,等車走后再走。

          8、家長應到站點接送幼兒,嚴禁讓幼兒獨自過公路,否則后果自負。隨車照管員應將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方可離開。

          9、跟車老師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幼兒缺席要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

          10、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接、送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隨車照管員必須在當日跟車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11、跟車老師在在跟車結(jié)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幼兒已經(jīng)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行政后勤主管簽名,每月底交行政后勤處備案。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7

          xx中學學生乘車(校車)管理制度為了切實保障我校老師和學生的生命安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加強對學生乘坐校車的管理,特制定《xx中學學生乘車(校車)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制定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2、每天學校都安排車輛管理人員,隨車維護學生的乘車秩序與安全。

          3、學生必須聽從車輛管理人員安排,每輛車上定員定坐,任何學生不準私自串坐、串車,學校將不定期抽查,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給與通報批評,通知家長至取消乘車資格,由家長負責接送。

          4、學生放學后必須按指定車次乘車回家,如有其他原因不乘坐校車,必須告知家長、班主任老師和車輛管理人員,如果不請假私自不乘車,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5、學生必須文明乘車,系好安全帶,在車上不喧嘩,不亂扔垃圾,不損壞車上物品,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后有學生本人負責修理或賠償。

          6、車輛在行駛過程中不起立、不走動。不把身體的.某個部分探出車外。

          7、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飲酒、不違章、不疲勞駕駛,不超速,按指定路線按時接送學生,同時對車輛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車況完好。

          8、如果學生不聽從車輛管理人員安排,頂撞管理,將取消乘坐校車資格,由家長接送。

          9、本規(guī)定從頒布之日起施行。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8

          一、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及其駕駛?cè)税踩芾碇贫,確定一名負責人分管校車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應當每周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cè)诉M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記錄,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二、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需包車的,應當向?qū)I(yè)客運單位承租,及時審查相關車輛和駕駛?cè)说那闆r,并報當?shù)亟逃姓鞴懿块T和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三、幼兒園使用校車應當向當?shù)亟煌ü芾聿块T報告校車行經(jīng)的`路線和停靠的站點,經(jīng)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執(zhí)行。校車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應當經(jīng)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四、3歲以下幼兒不得乘坐接送校車;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幼兒;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shù)載客,嚴禁超載。幼兒園應當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fā)現(xiàn)超載、準駕不符、飲酒后駕駛或明顯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應當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車運行過程中幼兒園要指定專門人員隨車進行看護,防止車輛運行時車內(nèi)危險的發(fā)生,并及時制止校車駕駛?cè)说慕煌ò踩`法行為。

          六、校車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并將校車駕駛?cè)私煌ò踩`法情況抄送幼兒園,幼兒園應當加強對違法駕駛?cè)说慕煌ò踩逃?/p>

          七、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cè)撕炗啺踩熊囏熑螘,租用車輛的幼兒園要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八、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對幼兒園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兩次以上的監(jiān)督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校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9

          為了加強學校校車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師生身心健康,積極預防和減少學生傷害事故,特制定學校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簽訂責任書,明確責任,共同做好校車安全工作。

          一、責任對象:

          校車司機、跟車老師

          二、責任要求:

          1、每次車輛出發(fā)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后方可出發(fā)。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2、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園長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3、跟車老師在跟車結(jié)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跟車老師在跟車結(jié)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行政主管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4、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浚瑹o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5、嚴格執(zhí)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及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孩子,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帶走, 而應帶孩子返校,以便家長及時聯(lián)系孩子。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園長或相應負責老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6、車內(nèi)加強孩子的安全教育,看好孩子不能將手指或頭伸出車窗外,或在車內(nèi)打鬧。

          7、幼兒園做校車的孩子當日沒有出勤,該班班任老師必須與負責接送的老師及時了解孩子沒來原因,并再次和家長電話確認。

          三、責任追究:

          在上述安全管理工作中,如果簽約責任人在導致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中有失職、瀆職情況或應當履行職責而沒有履行,對事故的主要責任人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相應處罰。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10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學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學生校,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學生,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jié)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學生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jié)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主任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浚瑹o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學生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學生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家長接送學生必須出示接送卡。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校車接送制度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并遵守接送時間。早上接孩子時要做好晨檢工作。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打開窗口、門或打架。

          三、態(tài)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向各班班主任交接。

          四、接送學生時,填好學生接送點名表;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手中。督促家長配合學生校接送制度的實施;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生校的通知或資料單據(jù),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zhuǎn)交家長手里,不能由學生轉(zhuǎn)交。

          六、接送老師有對家長宣傳學生校各項活動和興趣班等的義務和責任。

          七、如校車接送時間有變化,接送老師須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

          八、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shù),并保持車干凈。

          九、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學生。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并做好登記,并要求家長簽名。如有鄰居、同事等代接情況,接送老師憑卡送孩子情況下,必須與孩子家長電話確認。

          十、出現(xiàn)漏接情況。當天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十一、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超過50公里/小時)、不酒后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二、如發(fā)現(xiàn)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及時向校長匯報

          校車出車、收車檢查登記制度

          一、校車出車前的檢査:每天執(zhí)行車輛“三檢”制度,檢查內(nèi)容:機油、助力轉(zhuǎn)向油、燃油、水、電壓、制動氣壓、輪胎氣壓是否充足;皮帶、螺栓、螺母不松、不缺;全車燈光、喇叭、校車標志燈和停車車指示標志、逃生門正常有效;車內(nèi)滅火器、安全錘、急救藥品等齊全有效。

          二、校車行車中的檢査:隨時注意檢查發(fā)動機的異響、異味;隨時觀察各儀表的工作情況。

          三、校車收車后的檢查:清潔車輛,加注燃油;按運行里程,認真做到保養(yǎng)作業(yè),如清潔、緊固和調(diào)整;扭轉(zhuǎn)粗濾器手柄2-3圈,放出貯氣筒積水;檢查各部技術狀況,并排除故障;冬季無暖庫的汽車必須放凈冷卻水。

          校車駕駛員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我校正常教育秩序。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特制定我校校車司機安全工作制度。

          一、司機要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樹立“一切為了孩子”的思想。

          一、服從交通安全管理小組的領導,做好安全駕駛工作。

          二、做好每年的車輛安全檢驗制度。

          三、駕駛員做到“人有病不駕車,車有病不上路!

          四、不酒后駕車,不超速、超載、闖紅燈。

          五、定期維修檢查車輛,以保證安全行駛。

          六、發(fā)生安全事故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安全小組。

          七、對違章開車或工作失職所導致發(fā)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

          校車跟車教師崗位職責

          一、隨車老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學生入座上車維持秩序,做好安全乘校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隨車老師清點學生人數(shù),讓學生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學生不能上車。接學生來校時隨車老師要下車接學生上車,安排好學生的座位。車到校后,學生下車,隨車老師與本班老師交接,清點校車上各班的學生人數(shù)。

          二、要求坐車學生家長準時接送,并選擇固定人員接送學生,如換人接送學生,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請與家長電話聯(lián)系,才能讓人接走學生,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學生自己回家,必要時學生隨車返校。

          三、隨車老師要提高服務意識,要與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xié)調(diào)一致,對家長、學生態(tài)度和藹,細心周到,熱情服務。

          四、隨車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隨時留意學生動向,一律不允許學生在車上打、鬧、跑、站、側(cè)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五、學生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學生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學生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六、隨車老師在學生離校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shù),不要出現(xiàn)漏送的現(xiàn)象。

          七、每次學生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遺留。(千萬不能把學生滯留在車上)。

          八、隨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xiàn)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xiàn)金時要看清,點清。

          九、要時刻提醒司機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學生下車時,需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學生,不得開車。車未停穩(wěn),不得讓學生上下車。

          十、隨車老師應守在車門處,守護好乘車的學生,杜絕一切不安全的因素及其他事故,防止衣帽、書包和其他東西丟失,圓滿安全將學生送交家長。

          學生校校車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二)發(fā)現(xiàn)駕駛?cè)藷o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應制止開行并向主管領導報告;

          (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shù),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才能示意駕駛?cè)藛有\?

          (四)在車上向?qū)W生宣講乘車安全注意事項,提醒和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各種危險行為;

          (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shù),確認乘車學生全部離車后,跟車人員方可離開。

          校車安全學習制度

          一、加強司機和跟車員的思想政治培訓,提高職業(yè)道德素質(zhì),具備良好的服務水平,愛護車輛。

          二、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校車及駕駛員培訓,做好培訓記錄,牢記培訓內(nèi)容,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

          三、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知識培訓,認真學習《校車管理制度》《校車運行應急處理預案》切實領會校車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實質(zhì)精神。

          四、司機必須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熟悉專業(yè)技術和車輛性能,做到安全行車,避免事故發(fā)生。五、嚴格遵守上級下發(fā)的各類校車管理相關文件規(guī)定,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車管理檔案,開展隱患排查。

          六、組織駕駛員和跟車員學習本校校車管理制度,明確各自工作職責,確保接送學生安全無誤。

          校車養(yǎng)護、修理制度

          校車統(tǒng)一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嚴格按照的《關于校車管理制度》執(zhí)行。現(xiàn)就維護修理保養(yǎng)規(guī)定如下:

          一、保養(yǎng)

          (1)各類校車由校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每輛車外部清洗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則每日須清洗,以防生銹。

         。2)校車各項零件設備每半月定期保養(yǎng)一次,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損。

         。3)油料油卡由財務部統(tǒng)一購買,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并帶駕駛員一同加油,填寫清耗登記并由駕駛員簽字。

         。4)每月管理部主管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二、修理

         。1)凡學校校車,除緊急狀況外,需維修應事先向辦公室上報、檢查、核準、備案后,由該校派專人與司機一同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由于駕駛?cè)嘶蚺绍嚾耸褂貌划敾蚴韬霰pB(yǎng)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cè)嘶蚺绍嚾素摀?/p>

          三、保險、年檢

          (1)各類校車的投保作業(yè)統(tǒng)一由學校派專人會同駕駛員一道辦理。

          (2)校車年度檢驗應由學校派專人會同校車司機負責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11

          為規(guī)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平安,避開錯接、漏接狀況的'發(fā)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教師必需在乘車前認真對比乘車名單,與領隊教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shù)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每次車輛動身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情況正常后方可動身。校車定時參與年檢和交管部門規(guī)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全部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情況,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

          三、如有幼兒因特別緣由更改上、下車時光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

          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教師必需在當日記錄中做特殊說明,以免遺漏。

          四、跟車教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需對比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下車的幼兒,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五、跟車教師在跟車結(jié)束前,必需對囫圇車廂舉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六、跟車教師在跟車結(jié)束后,必需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七、催促校車司機必需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guī)章,并避開一切擔心全駕駛的行為。

          八、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泊,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九、提示校車司機必需在幼兒上車坐穩(wěn)后,跟車教師暗示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需展示接送卡。

          十一、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老師提前通知到該車全部跟車人員及司機。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 為加強車輛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大學學校后勤會館現(xiàn)有車輛(面包車)。

          每三條 該車由學校后勤會館辦公室管理。

          第四條 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每周定期對車輛檢查及保養(yǎng),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五條 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tǒng)由會館餐飲部保管,按車建立資料、費用檔案。

          第六條 各部門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妥派車單,總經(jīng)理或餐飲部經(jīng)理簽字;使用人持派車單方可出車。當日不能簽字的,需電話請示,第二天補簽。

          第九條 無餐飲部經(jīng)理、會館總經(jīng)理出具的派車單,司機不能出車。個人私自用車,應予懲處。除補齊各種費用外發(fā)現(xiàn)一次扣當月工資50元,發(fā)現(xiàn)二次扣當月工資200元,并調(diào)離工作崗位或予以除名。

          第十條 各部門派車時,應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ㄒ唬┸囕v為會館購買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

         。ǘ┸囕v不得運載任何與業(yè)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

          (三)車輛行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

         。ㄋ模┸囕v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guī)則,若有違規(guī)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第十一條 司機每日填報行車日報表由餐飲部經(jīng)理簽字后報(辦公室文秘)核算員,由會館核算員核對實際里程數(shù)后,雙方簽字;每月的5日前,由核算員把上個月的行車情況統(tǒng)計后呈報會館領導審核。

          第十二條 行車日報表所載里程數(shù)應與車輛里程表相符,不符數(shù)額應由司機負責繳納差數(shù)里程汽油費。

          第十三條 節(jié)假日或業(yè)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會館總經(jīng)理核準后方可出車。

          第十四條 車輛日常任務結(jié)束后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會館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第十五條 車輛燃油由司機到會館指定地點加油,并填寫車輛燃油報表,經(jīng)會館餐飲部經(jīng)理簽字后方可加油,特殊情況需電話請示,并于第二天上班后補簽。否則,為私自加油,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次扣當月工資500元,以此類推。

          第十六條 車輛需要維修、保養(yǎng)時,一是填寫車輛維修、保養(yǎng)明細表;二是向會館經(jīng)理請示,并說明原因;三是領導同意后,到會館指定的'廠家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四是私自維修車輛,費用自理。

          本辦法經(jīng)呈總經(jīng)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13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車使用管理,節(jié)省支出,削減鋪張,提升辦事效率, 增加平安系數(shù),結(jié)合我校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學校長直接管理校車,由后勤服務中心詳細管理人員負責派車。

          二、小學各部門用車,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務中心填寫出車單,統(tǒng)一支配發(fā)車,合理使用。

          三、小學各部門用車必需按行車路線行駛,中途不得轉(zhuǎn)變路線,不允許以單位出車辦理私人之事。

          四、小學車輛原則不外借,如特別狀況,要經(jīng)小學校長批準,方可派車。

          五、上班時光外因公用車的,必需經(jīng)小學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用車。

          六、節(jié)假日校車必需停在小學內(nèi),特別狀況需要用車必需經(jīng)小學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經(jīng)校長或小學主管領導同意,擅自將校車開出小學的,假如浮現(xiàn)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本人負責。

          八、小學車輛必需在市內(nèi)采取定點加油、定點保養(yǎng)、定點修理、定點購買保險。

          九、司機必需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章。如違章行駛、停放,所有責任由司機自負。

          十、同學外出訓練、競賽等活動,由小學專職司機接送。

          校車照管人員的.管理制度 14

          為了規(guī)范小學管理,嚴格小學出入制度,確保校內(nèi)平安,維護校內(nèi)教導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jié)合我校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小學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小學制定的各項規(guī)則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敬重家長、熱愛同學,使小學門衛(wèi)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小學的良好窗口。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平安,確保師生出入平安。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chǎn)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內(nèi);禁止寵物進入校內(nèi)。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內(nèi)全部人員舉行記下。

          6.雙休節(jié)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內(nèi)人員舉行記下。

          7.仔細做好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fā)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烈相迎;二是做好有關記下。

          2.嚴格執(zhí)行校外人員進出記下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wèi)與小學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作好記下記錄,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光等方能進入小學,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wèi)處舉行注銷記下。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內(nèi),由保安人員接待并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需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的離校證實單方可離校,并保存此單以便日后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小學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暗示讓其減速行駛。并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qū)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需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園。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出校門,憑小學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小學主管領導簽發(fā)的出門單,經(jīng)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yè)務、聯(lián)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xù)。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拜訪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jīng)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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