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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3-08-02 13:26:59 制度 我要投稿

        車輛管理制度2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輛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車輛管理制度20篇

          車輛管理制度1

          學校車輛的根本任務是保證學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為教育教學提供及時、優質的服務。本照安全、高效、節約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使用。

          1、主要服務于教育教學,嚴格控制公車私用。未經請示,車輛不得私自外借,駕駛員嚴禁私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2、駕駛員執行出車任務要做到準時準點,避免因個人疏忽耽誤工作。

          二、用車登記。

          1、建立用車登記簿。用車超過半天或執行長途任務時,經請示校長批準后,做好登記,返校后,再做好行車安全方面的記錄。

          2、建立耗油、維修記錄簿。駕駛員要做好日常耗油、維修、保養記錄。

          三、行車安全。

          駕駛員要高度重視行車安全,認真參加有關學習培訓。日常抓好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經常檢查車輛行駛安全狀況,過期設備及時請示更換。

          四、車輛停放。

          夜間、公休日、節假日,車輛應停放在校園內停車場或其他安全指定地點。

          五、車輛維護。

          1、駕駛員要有高度的愛護車輛責任心,注意車輛的維護和保養,按照區有關部門要求,根據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購辦指定廠家維護和保養。

          2、駕駛員要經常對車輛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解決。

          車輛管理制度2

          一、安全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儲運部經理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車輛安全工作,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

          4、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5、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車輛管理制度3

        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經公司研究決定,凡本公司員工私人車輛進入公司,均須先到安保部辦理登記手續,出具相關齊全的資料(駕駛證、行駛證),并領取車輛出入證。未辦理出入證的車輛,門衛執勤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公司。嚴禁在公司內無證駕駛。

          2、由安保部具體辦理相關員工《機動車輛出入證》。請駕駛自備車(摩托車除外)的員工在(2月15日至20日)帶好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到公司安保部辦理相關手續。

          3、汽車停放應按照各單位指定的區域、車位集中停放。嚴禁汽車在車間門口、料場、馬路旁邊、交叉路口、道路轉彎處和其它妨礙交通的'地方停車,同時應服從安保部人員的管理。指定區域為公司辦公樓前、二線辦公樓前和一線辦公樓前。員工的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一律停放在車棚。車棚按員工上下班時間開關,開門時間為一小時,其它時間不予取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有車間主任以上領導簽字的便條,方可放行。

          4、車輛進出公司必須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km/h,禁止鳴號,如因超速行駛發生行車安全事故,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車主應保管好自己車內物品(貴重物品請勿放在車內),并由個人承擔保管責任。

          5、違規停放的員工車輛,一經安保部發現清走并集中管理,車主必須由本單位領導親自帶領,到安保部履行相關手續后方可領回車輛。

          6、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二、外來車輛的停放管理:

          1、上級政府部門的車輛進入公司,必須在警衛室進行登記,取得相關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入。

          2、所有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廠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廠區需要有主任以上領導核準后,告知安保部,由安保部人員監督其車輛的進入及放行,出門時自覺接受檢查。

          3、進出公司時應謹慎駕駛,避免發生碰撞,停放公司內的車輛要鎖好門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一旦發生丟失后果自負。

          4、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5、本制度自20xx年2月xx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4

          為了切實加強警用車輛管理使用,確保警用車輛正常運行,促進公安業務建設,特制定以下八條措施。

          一、縣局所有單位車輛實行固定駕駛員專人駕駛。局機關駕駛員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每年簽訂一次安全管理責任書,其它業務單位安全責任書

          由駕駛員所在單位主要領導負責簽訂。從 20xx年11月1日起 ,所有駕駛員必須持警車準駕證上崗,凡未領取警車準駕證的,一律不得駕駛警車,若發現駕駛警車現象的追究單位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責任。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非警人員和無照人員駕駛,凡發現一次,屬聘用的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處理。若發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負?h局和車輛使用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公務派車。各單位均要實行公務用車、派車制度,自制派車表,局機關公務用車原則上由各單位填寫,駕駛員持派車單到辦公室領取加油單。

          三、定點停放。所有車輛在非工作時間必須停放在車庫或指定位置,嚴禁將車輛停放在飯店酒樓和公共娛樂場所前,未經主管領導批準,駕駛員私自將車開出或將車輛隨意停放在外,發生問題及交通事故的由駕駛員負全責,單位概不承擔責任,發現一次扣發一個月工資的50%,發現第二次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

          四、規范駕駛。嚴禁在非公務期間鳴警笛、亂停亂放、逆行、闖紅燈,如違反要求,一經發現的要在全局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待崗一個月。

          五、定點維修。駕駛員要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衛生,車輛需要維修時,必須提前申報,經核實,由主管領導批準后,持維修單到指定修理點進行維修。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外出執行公務的車輛無法保障行車安全需要維修時,駕駛員必須向車輛主管人員報告同意后,方可在外地維修。

          六、駕駛員要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嚴禁飲酒。未出車在上班時間內,駕駛員不能離開單位,保證隨叫隨到,鑒于公安業務的`特殊性,手機要24小時開機。凡每月累計3次不在崗或一次不在崗貽誤工作的,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

          七、鉆研業務。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駕駛有關知識,不斷提高駕駛水平,嚴禁疲勞駕車、駕駛帶病車、開英雄車、酒后駕車,違者屬聘用駕駛員予以解聘,正式駕駛員予以待崗一個月處理。

          八、責任追究。駕駛員若一年內發生一次一般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給予待崗1個月,負全部責任的,待崗2個月;全年發生兩次一般事故的給予待崗3個月;凡發生重大以上事故,負次要責任的待崗6個月,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予以辭退,一切損失費用自負并追究法律責任。

          車輛管理制度5

          商務局機關辦公用車由辦公室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為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約開支,規范車輛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局領導和局機關各科室工作人員用車需提前與辦公室預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和用車范圍給與合理安排調度。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系。

          七、對不執行本規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范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調查、協調工作,而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金;

          3、去市區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事件;

          4、參加市區兩級黨委、政府會議(駕駛員將參會人員送到會場后,立即返回局機關待命);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車輛管理制度6

          進出校園車輛及閑雜人員的管理細則

          根據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校園安靜,加強對進出車輛及閑雜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細則。

          一、車輛進出管理

          1、因公來校聯系工作的小汽車須停車登記,聽從指揮,限速行駛,依次停放,不得占道,不收停車管理費;

          2、為學校運送物資的車輛,須停車登記,限速行駛,予以放行,不收停車管理費;

          3、各類因私需進校的`車輛,須停車登記,經許可后,交納停車管理費,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不得占道;長期停放在校內過夜的各種車輛,不得停入家屬區內,應停在指定位置(進校方向馬路右邊,即十號樓—校醫院—橋頭),并辦理月票,教職工租用的出租車只登記,不收管理費;

          4、校內物資外運,須停車檢查,出示物資外運手續或由有關部門聯系方可放行;

          5、拖拉機、農用車、垃圾車通過時間:早7:0 0以前,晚6:0 0以后,糞便不得外溢,否則給予10~50元罰款;

          6、空駛的外來出租車不得進入校內,違者給予10~ 50元罰款;

          7、兩輪摩托車進入校仙內必須證件齊全,帶頭盔,不得超載、拖掛,違者給予處罰

          8、違反前四款的各類車輛依照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二、閑雜人員進出管理

          1、因私來校探親訪友人員須在門衛登記;

          2、外來人員進校不得在家屬區大聲喧嘩,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3、外來拾廢收舊人員,除周六和星期天可進入外,其它時間不得入內,進入者須交2元管理費,違者按校園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車輛管理制度7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后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并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務必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等務必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持續良好的技術狀態。

         。ǘ┸囕v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透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透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狀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狀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后車的間距應不小于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于5m,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應不小于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ㄎ澹┓菣C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務必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并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用心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并定期進行審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務必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后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七)獎勵和事故處理的規定

          1、對安全生產和預防交通事故發生、保養車輛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公司給予表揚和獎勵。

          2、廠區內交通事故的處理,本著“四不放過”和“以責論處”的原則,發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辦法、考核外,還要對職責者視事故性質、情節輕重、損失程度,給予批準教育、行政處分或處以罰款。

          3、對公司內交通違章,無故造成車輛損壞者,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可根據違章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書面檢討或罰款處理。

          4、車輛在公司外發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門給予不同形式的處罰者,公司不再重復處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規定給予職責者行政處分或賠償經濟損失。

          5、對公司內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報市勞動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會同處理。

          6、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停車搶救受傷者,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公司外事故報市交通管理機關,公司內事故報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聽侯處理,肇事潛逃者加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車輛管理制度8

          車輛管理的重點是防止車輛亂放及車輛丟失,根據xx農貿市場的地下停車場規劃情況,在車輛管理上面將實施以下管理措施:

         。1)了解業戶車輛情況,實行便捷停放

         。2)實施停車專用車位制度

          (3)地下停車場設減速坡,限制車輛行使速度

          (4)嚴禁外來車輛進入農貿市場內

         。5)根據停車區域情況科學設置足夠的'標識牌和停車設備、設施

          (6)做好車輛管理宣傳工作,發動區內住戶自覺遵守停放規定

          車輛管理制度9

          第一條:車輛的管理權限

          1、局機關所有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供油等統一由局辦公室進行管理,辦公室主任負責組織、協調,分管辦公室領導負責核準;各二層機構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供油等統一由本單位辦公室進行管理,由分管辦公室的副職領導負責核準。

          2、所有的車輛鑰匙由專職駕駛員保管一套,其余分別由局辦公室和各二層機構分管辦公室的副職領導保管,其他任何人員不得自行保管。

          第二條:車輛的停放、保管

          1、所有車輛從購置到報廢全過程的技術資料及有關證照,由專職駕駛員(辦公室)妥善保管。

          2、車輛務必停放在統一的指定地點,因事不能停放在指定地點的,應停放在安全的.停放處。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搞好安全防范,否則后果由駕駛員自負。正常業務用車、重要工作用車、出差用車應按時回到待用,并及時將鑰匙交到辦公室。

          3、出差、下鄉的車輛須由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外單位借用本系統車輛,須經局長批準,且務必由專職駕駛員駕駛,其過橋過路費、油費一般狀況下由借車方負責。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駕駛員或辦公室人員擅自將車借給他人駕駛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4、本系統所有車輛一律實行刷卡加油,用車時由辦公室按實際里程數計劃供油,并進行登記備查,由專職司機按計劃量加油,因特殊狀況,在外加油的須報辦公室登記。每月末由財務人員統計實際用油量與辦公室用油登記狀況進行核對,如出入較大,查明原因并追究職責。

          第三條:車輛調度和使用

          1、出差、下鄉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辦公室根據實際狀況,遵循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公后私的原則,統籌安排。

          2、派車程序:①工作用車,先由經辦人填寫統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車審批表》并由辦公室主任(二層單位由辦公室)簽署意見,報分管辦公室領導審批后,統一進行安排、調度。未經辦公室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②司機務必憑辦公室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單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本系統工作人員如遇突發事件等緊急狀況需要用車的,以書面形式向辦公室申請,經分管辦公室局領導簽字同意后,由辦公室負責安排車輛和駕駛員,油費、過路(橋)等費用由用車人承擔。

          第四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務必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2、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持續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第五條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果斷處理。

          2、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搞好清潔衛生,出車前務必檢查制動、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及時添加更換機油、電瓶液等,保證車況運行良好。

          3、車輛需維修的,專職駕駛員務必先填寫維修報批單,經辦公室核實,報分管辦公室領導審批,如修理費超過1000元的,報主要領導審批。修理時由辦公室人員和專職駕駛員共同討價,由財務人員會同專職駕駛員結算。車輛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經隨車領導和干部證實后方可維修,修理報銷憑證需隨車人員簽字證明,送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領導)審核后,方可報銷。

          4、車輛務必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予報銷。

          車輛管理制度10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為確保三不傷害及生產的正常運行,特制定生產車輛安全使用制度及實施細則。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生產車輛實行設備部生產車輛車隊長負責制,車隊長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生產車輛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督導工作。

          公司指定的專職司機或維修工才能操作和保養車輛。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駕駛員不得違章作業,確保安全生產。

          建立健全車輛維護、檢查制度,確保車輛正常工作。

          二、安全操作規程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章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及安全知識的學習。

          駕駛員添加油時,嚴禁將不同的油液混用,不得亂加油液。

          駕駛員要做到:一不超載超速行車;二不強行超車;三不開冒險車;四不酒后駕車。

          行車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廠內行車不得超過20公里時速。

          三、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駕車前要做到安全檢查,首先檢查輪胎有無虧氣;潤滑油、燃油、冷卻液、剎車油、方向油等是否正常,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要不定期的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和燈光信號。

          駕駛員每周檢查兩次檢查有無三漏現象,消除油、水、氣管接頭等密封面的漏油、漏水、漏氣現象,檢查各緊固件有無松動,潤滑系統。

          做到勤查、勤看、勤發現、勤修理,保證車輛正常運轉,確保萬無一失。

          四、車輛安全管理獎懲實施細則

          人員管理細則

          1)生產車隊隸屬于公司設備部,所屬職工應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考績規定,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如有違規按照相關制度執行。

          2)車隊長負責車輛日常安全管理、車輛調度、制度完善、人員管理考核、車輛運行巡檢、制定維修計劃,督導維修工作等。

          3)車隊長每日填寫工作日志(即:巡檢情況、人員安排、車輛維護、維修登記等),每月底交設備部存檔。

          生產車輛管理通用細則

          1)如發現車輛故障仍繼續運行,隱瞞不報者,罰款50元。

          2)每日經常檢查油位,車輛因缺燃油無法啟動才加油的,每次罰款50元。因缺油(潤滑油、燃油)造成車輛損壞的,按損壞件的20%賠償。

          3)輪胎使用不到三個月爆胎罰款20元;新輪胎使用不到一周爆胎罰款50元。

          4)由公司指定的專職人員才能駕駛車輛;駕駛室內不得有閑人乘坐,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5)駕駛員不得穿拖鞋駕車,隨時檢查剎車系統是否正常,否則罰款50元。

          6)嚴禁酒后駕駛車輛,一經發現罰款100元;第二次開除,扣罰當月工資。

          7)不開超速車,不強行超車,倒車時關注周圍行人或車輛及建筑物,防止事故發生。

          8)上班時做到人不離車,不準帶耳機、不準玩手機,確保安全生產,如有發現,每次罰款50元。

          9)定時、定量的工作項目,非機械和不可抗因素外,逾期或未完成的.,扣發當日工資。

          10)對待客戶司機要和藹、講禮貌,不得謾罵或索要財物,一經發現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開除,扣發當月工資。

          11)非工作性質或公司領導安排,私自將車輛開出廠區或礦區,每次罰款100元。

          12)車輛安全駕駛滿一年未受處罰者,年終給予表彰獎勵。

          13)駕駛員違規受罰者,取消當年評先資格。

          3、裝載機、挖掘機管理專屬細則:

          1)鏟斗內不得站人,一經發現罰款50~100元。

          2)鏟尖損壞兩個以上繼續運行者,一次罰款20元。

          3)鏟料、倒料是車速一定要放慢,嚴禁使用沖擊的方式鏟料,發現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開除并扣除當月工資。

          4、汽車類管理專屬細則

          1)駕駛員不得違章作業,確保安全生產。上尾礦壩的車輛須先行確認壩上道路通暢,無松散砂石方可行車。

          2)每周吹一次空濾,檢查各緊固件是否松動,及時緊固。

          5、車輛維修管理細則

          1)維修方必須保證每日3人編制,負責車輛維護和維修。不足3人造成誤工,每次處罰300~500元。

          2)公司為維修方提供的檢修車間和宿舍屬于公司財產。維修方需確保室內防火、防盜和衛生安全,一并納入公司生活區每周安全衛生檢查體系。

          3)遵循“養修結合,以養為主”的原則,做好日常保養和維修,故意拖延保養、維修工作,扣罰當日承包費。

          4)服從生產車隊長的正確指揮督導,做到隨叫隨到,及時維護維修。

          5)遵守《輪式裝載機使用維護保養制度與操作規程》。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開始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11

          為創建平安校園,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確保學校正常秩序,根據教育部和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對校園內各種車輛的管理作出以下規定(20xx年3月31日教職工代表會討論通過)。

          一、總則

          所有車輛進入校園內,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二、機動車的管理

          校園道路以行人為主,機動車應主動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

          (一)車輛出入

          1、無牌無證的機動車嚴禁入校。

          2、機動車(含摩托車)按指定的門進出。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批準,方可出入。

          3、本校機動車輛進出校門,盡量避開上學、課間、放學高峰時間。

          4、凡來學校參加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辦,安全辦通知門衛放行,并按指定地點停放。

          5、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進出校門時,門衛應主動疏導通道,以確保通行。

          6、其它各種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的查詢,經被問者同意后登記放行,按指定的停車場停放。

          7、車輛載物出門時,必須接受檢查,得到確認后放行。

          8、原則上不是校園施工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二)車輛行駛

          1、各種機動車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不得超車。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

          3、基建、擴建、改建、裝修、維修等工程用車須經校長同意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4、各種機動車輛不得在禁行區域內行駛。

          (三)車輛停放

          1、車輛應按指定地點或區域停放。

          (1)本校教職工車輛上下班時間嚴禁進入校園停放。

          (2)外來車輛停放地點為:南操場。

          2、車輛停放時,須停放整齊,并拉剎、關電路、鎖門窗以確保安全。

          3、外來車輛停放過夜須經批準,一律停放在南操場。

          三、非機動車的管理

          1、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

          2、進入校門時,須下車推行,校園內禁止騎車。

          3、載物出門時經校警檢查后放行。

          4、所有非機動車應在劃定的停車區域有序停放并上鎖,嚴禁亂停亂放。

          四、管理辦法

          1、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有關規定或在校園內造成交通事故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本校教職工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外,學校將給予行政處分。

          2、機動車有下列違規情況之一的,送交相關部門處理。

          (1)無證、無照機動車擅自入校的;

          (2)未經門衛人員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4)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

          3、機動車有下列違規情況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

          (1)不按規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園內練車、鳴笛、試剎車的;

          (3)在校園內超速行駛及超車的;

          (4)在禁行區域內行駛、停放的;

          3、非機動車無證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附則

          1、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如與相關規章制度相,按本規定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校會。

          3、學校車輛管理管理制度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建立校車隨車制度。學校每一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務必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持續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狀況下,違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贌o照駕駛。

         、谖唇浽S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即與管理部門及園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后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狀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資料,司機應單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持續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務必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狀況下,進廠修理(特殊狀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園長人,由園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園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齊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務必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園長、另安排檢修。

          6、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能夠讓學生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持續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務必持有幼兒園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后果自負。

          (3)除學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務必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后勤處按狀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務必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一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持續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必須要遵守交通規則,禮貌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禮貌。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5)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6)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7)如發生事故,應立即按應急預案處理。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禮貌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職責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務必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狀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并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后,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后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并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職責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務必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并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后可將事件告知園長。

          (2)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務必及時報告園長。

          (3)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之后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之后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狀況下,不能夠其接走學生。

          車輛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總則

          為使公司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車輛使用,最真實的反映車輛實際情況,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以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養和維修進行控制,以確保車輛安全、良好的運行狀況以及保養和維修的及時、經濟、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駕駛公務車員工。

          第三條車輛管理

          (1)公司公用車輛的管理、調度、保養、維護、費用核算,以及車輛的證照保管、年審及保險辦理等均統一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所有公用車輛的鑰匙統一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保管或由辦公室指定的車輛管理負責人保管。

         。2)車輛調度實行急事、特事優先使用、先申請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則。盡力保證各部門工作需要及急事急辦者的必要用車。目前公司有三輛公務車,公務車的各類證照由車隊的.直屬上級統一保管,各種稽核事務由車隊上報直屬上級后派人員辦理,車隊隊長負責監管維修、檢驗、清潔等。

         。3)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于事前上報總經辦,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派車。如不按規定辦理申請,禁止派車。

         。4)使用公務車須填寫《用車通知單》,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加郵費、過路費、維修保養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辦公室每

          1月統計整理并不定時抽查,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并給予批評,對不聽勸阻屢次犯錯者應給予處罰,并停止其使用權利。

          第四條車輛使用

          (1)公務車嚴禁私自租借給非本公司人員。公司以外單位或客戶個人借調公司車輛,須由行政辦公室調度,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借用。

         。2)公務車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如司機不在,駕車員必須持有合法駕照。

         。3)使用人于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最后使用人要對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負責。

         。4)駕駛員須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

          (5)駕駛員禁止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罰款(經公司特許者例外)。

         。6)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規、損毀、失竊,由駕駛員賠償損失,并處以罰款。

         。7)駕駛員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盜。

         。8)駕駛員應文明駕車,嚴禁疲勞開車,嚴禁酒后駕車。

         。9)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維護車輛的清潔干凈。惡意破壞車輛機件、外觀者,給予重罰。

         。10)為私人目的借用公務車也須填寫《用車通知單》,注明“私用”,并上報總經辦,經總經理簽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時若發生事故,而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等,全部由使用2人負擔。

         。12)公司車輛修理,須經辦公室核準,并開具《車輛維修單》,明確維修項目,駕駛員憑《車輛維修單》,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廠修理(除特約維修外)。因故未在指定點修理的,應說明正當理由(報銷前應經辦公室核準),否則,不予報銷修理費用。

         。13)車輛修理后,駕駛員應對修理項目作詳細核對,確保無誤后簽證。修理費用由辦公室負責,經總經理和專管員審核后,并報財務室結算。車輛維修謹防小故障大修,無故障送修,以及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14)駕駛員對車輛修理應作合理安排,盡量利用休息日、節假日修車,以確保平時工作用車需要。

          第五條車輛保養事宜

         。1)每輛車行駛滿5000公里須做一次保養,車隊負責對每輛車做詳細記錄,車輛需要保養時車隊隊長須向直屬上級領導申請,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對車輛進行保養。

         。2)車輛的油費報銷和維修費、保養費及清洗費報銷須有相關憑證,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3)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可視情況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元時,應與總經辦聯系請示。

         。4)如由于駕駛員于行駛途中使用不當或者車隊疏于保養,而導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的維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單位與駕駛員或車隊負責人負擔。

          第六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無照駕駛引發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并給予罰款和免職處分。

         。2)私自將車輛租借給他人使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如交通事故),經查明后,由當事人自行承擔,并給予罰款和免職處分。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員承擔。

         。4)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即與公司領導聯絡協商處理。

          (5)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員于公司共同負擔。

          (6)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后共同負擔。

          第七條如有員工違反以上禁止事件,參照《黔西南州嘉瑜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員工獎懲制度》進行處理。第八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九條附配車人員配車規定

          配車人員配車規定為規范配車使用人正確使用其享有的配車權益,明確配車使用人配車使用過程與公司的權利義務,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輛所有權歸公司,配車使用人是屬于享有配置個人用車的公司管理層人員,配車使用人只享有車輛的使用權,在使用車輛過程中必須服從公司管理和車輛的調配。

          配車使用人所配車輛車牌型號為:

          二、配車使用人用車年限按其在公司任命的管理崗位確定,離職或者不再擔任管理職務,所配用車歸還公司。

          公司領導特別授意收回或者調配車輛,配車使用人必須服從。

          三、配車使用人應嚴格按照下列使用規則享用配置車輛:

          1、配車使用人車輛使用過程中,車輛費用劃分:

          1.1屬于沒有業務提成(包括生產部后勤保障車輛)配車使用人配車費用劃分:公司承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車船使用稅,公路交通規費,保險費,油料費,過路費,車輛正常磨損、維修、保養費;配車使用人承擔其它用車產生的費用。

          1.2屬于有業務提成配車使用人配車費用劃分:公司承擔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車船使用稅,公路交通規費,保險費,油料費,過路費;配車使用人承擔車輛維修、保養等其它用車產生的費用。

          1.3配車使用人必須如實報銷過路費和油料費,不得虛報。

          2、每月的最后五日內,必須把車輛開回公司由辦公室進行全面的檢查,并對里程數和車況登記備案,根據里程數審計油料費和過路費報銷情況,如出現明顯超支或虛報現象,公司有權處罰配車使用人。

          3、配車使用人必須愛護所配車輛,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維護及維修。如公司檢查出車況不佳等情況,配車使用人需將配車按流程送至維修廠進行維修,一切費用由配車使用人承擔。如有兩次檢查不合格,公司有權強制將車輛送修理廠進行維修,一切費用由配車使用人承擔。

          4、配車使用人車輛離開公司所在地區范圍之外必須通知公司辦公室,并在出發前檢查車況后方可出行,車輛外出期間如發生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通知保險公司和公司辦公室,以便于及時處理,及時解決,凡在第一時間未通知保險公司而出現后果,所產生的費用一切由配車使用人自負。

          5、配車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損壞車輛GPS功能內外設施,如有發生,公司有權處罰配車使用人。

          6、配車使用人所使用車輛原則上是個人及所屬部門使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配車使用人必須遵守公司相關車輛管理規定及要求。

          7、配車使用人在接車前須認真檢查車況,并與公司相關人員共同填寫《車況交接表》。

          四、違規與事故處理

          1、配車使用人在使用公司配置的車輛時必須遵紀守法,嚴禁做損害公司形象或違法的行為,否則由配車使用人全權承擔責任及損失,并交相關部門處理。

          2、配車使用人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如有違法行為由配車使用人自負,罰款金額公司一律不報銷。

          3、配車使用人要嚴守交通法規,不開英雄車,嚴禁酒后駕車,如有違反,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配車使用人自行承擔。

          4、配車使用人不得將車輛借給與公司無任何業務關系、無隸屬關系的其他人員或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如有違反除收回車輛外,若發生事故、違規、損毀、失竊等一切責任由配車使用人承擔。

          5、配車使用人執行公司任務中發生交通事故,經交警判決,公司根據裁定書鑒定事故責任輕重、主次與配車使用人劃分損失。

          6、配車使用人本身操作失誤而負主要事故責任的,經保險公司所賠付的以外部份,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后共同負擔。

          7、配車使用人本身只負次要責任或連帶責任的,除保險公司所賠付以外部份,其差額由駕駛人員與公司協商后共同負擔。

          8、事故賠償資金可以先由公司全部支付,配車使用人承擔部份在工資中扣除。配車使用人違反交通規則,造成違章罰款,罰款費自理。

          9、未經批準,私自駕車外出,若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10、配車使用人發生交通事故潛逃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報公安機關輯辦。

          11、由于駕駛不慎造成的交通責任事故,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根據交警裁決的我方損失承擔情況,由當事人全額支付修理費。

          五、本規定在配車使用人簽字后,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存檔保管。

          車輛調配發生改變后本規定自行失效。以上未盡事宜另行補充

          配車使用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車輛管理制度13

          為了使車輛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修、保養的`方針,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定車輛維修、保養制度。

          1、車輛司機必須經常對所操作的設備進行例行維修、保養,完成操作供應知的設備維修、保養知識。

          2、車輛司機維修、保養設備,必須做好記錄,對維修、保養的部位、技術和質量負全部責任。

          3、設備維修、保養需要更換配件或總成時,必須以舊換新,經指定人員鑒定后方可領取或購買,因操作不當或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壞要根據情節,按獎罰規定處理。

          4、設備維修、保養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開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車輛司機臨時安排。

          5、車輛由專人操作,未經允許其他人員不得操作,設備發生故障時,要及時排除,不得帶病運行。

          6、設備外觀要經常保持干凈。

          車輛管理制度14

          一、車輛使用管理

          1、按時辦理各項行車手續:

          (1)投保,(2)定期年檢、保養,(3)其他。

          2、對車輛各項手續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或被盜,發生問題應立即向行政部報告,積極補辦,否則,因此出現罰款事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不可避免的處罰除外)

          3、建立車輛檔案,由行政部統一管理,檔案內容包括:

          (1)行車各項手續的復印件;

          (2)車輛使用說明書,購車發票復印件;

          (3)車輛的.運行、維修、保養情況記載;

          (4)駕駛員工作情況記載;

          (5)駕駛員變更情況與交接手續記載。

          4、公司副總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享有用車權,但必須口頭請示總經理。除聯系工作外,一般不安排用車,辦理私事自行解決交通工具。借用公車,承擔油費、過卡費用。

          5、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在工作范圍內,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特殊情況分管領導批準,由行政部根據實際情況,按輕重緩急,合理安排。

          6、看房車原則上用于銷售部,其他工作如需要用車一律填寫派車單,經分管領導批準,由行政部合理安排。

          7、駕駛員變更,發生車輛交接時,接車員要認真檢查車的狀況、性能,詳細作好記錄,辦理車輛交接手續;車輛所配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損壞,當事人負賠償責任。

          8、駕駛員應作好行車記錄,派車單上應填寫用車去向和時間,報銷油料時連同派車單一并交回,否則不予報銷油料。

          9、違章行駛,依照交通安全管理法規,罰款由駕駛員承擔,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報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銷。

          10、因駕駛員責任造成機械事故,發生經濟損失由駕駛員酌情賠償。由各種原因造成的交通部門裁決的罰款,發生經濟損失由責任人酌情賠償。

          二、車輛維修制度

          1、車輛按保修、養護規定,定期更換機油及濾清器芯,按期進行底盤保養和輪軸檢查。遵守養護規定,定期進行三保或大修。

          2、行車發生事故應及時上報,寫出書面材料,對損壞部位、程度及修理費用要詳細記錄。

          3、車上所需物品及各種易損機件的購買,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4、行車前應仔細檢查車輛運行狀況,發現故障及時修理,禁止病車上路。

          5、需維修的車輛,駕駛員應提前申報維修計劃,經審批后,在指定地點修理。

          6、油料和物料消耗,需憑正式發票,先登記后,報公司領導審批,據實報銷。

          7、駕駛員人為的操作不當及例檢不及時,造成機器損壞,原則上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修理費用,金額較大酌情處理。

          8、除特殊情況下,車輛必須在指定的地點檢修、保養。

          車輛管理制度15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陸年四月廿四日,注冊資金為50萬元,經營范圍是塑膠五金模具的技術開發、生產加工、銷售、上門維修,化工原料、化工產品購銷,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譚富華,深圳市喬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購置1輛廂式貨車,駕駛員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ㄒ唬┕景踩a第一負責人譚小軍,職務:經理主要工作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分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度相應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負責人胡佳,職務主管,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現場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為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

          一、貨物裝載

          (一)貨物要堆碼要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ǘ┭b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三)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ㄒ唬┰谶\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ǘ┬熊囘^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一)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ǘ┊斳囕v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三)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四)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1、公司所有運輸車輛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部位,各種機件連接,緊固情況,重點檢查看拉向桿、剎車、輪胎氣壓、輪胎螺絲、燈光等是否正常;

          2、對運行車輛要保持機油、燃油濾清器、電瓶等清潔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氣、漏電等現象發生;

          3、行車中應注意查聽發動機、底盤有無異響,看儀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運輸車輛每五天必須全面檢查一次,安全員向駕駛員詢問車輛在行駛中有無異,F象,對車身、門、窗玻璃、車門、座位、后視鏡等是否良好,檢查輪胎氣壓、胎面有無劃傷、起鼓。輪胎螺絲是否緊固等車輛檢驗。安全員駕駛員在檢車記錄上簽字。

          5、公司所有運行車輛都要嚴格按照《山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執行,實行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理,每運行15000-20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維護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制動、方向等安全部件。每運行12000-15000公里(或3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二級維護車輛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重期制度,車輛二級維護持原技術合格證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線,上線檢測,檢測不合格項目回廠修復,檢測合格后由維修行業管理所在維修卡簽章。二級維護項目,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為主,撤離檢查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前對車輛進行檢測診斷,確定附加小修項目。二級維護作業內容按《新汽車維修制度資料選編》執行。

          6、公司所有運行車輛按上級要求,及時參加交通,交警部門組織的年檢、季檢、月檢。受檢參加前應對車容、車貌、車況進行一次綜合性檢查,以保證檢驗合格。檢驗合格的車輛、交通、交警等部門在有關部門證明上簽章。凡不能參加審驗的和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一律停止使用。

          車輛管理制度16

          1、目的

          為規范學校所轄校園內個人車輛行駛、停放管理,制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學校教職工擁有的汽車、摩托車等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3、職責

          3.1保衛處是本規定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的修訂及監督實施。

          3.2學校個人車輛駕駛員嚴格執行本規定。

          4、文件內容

          4.1.2教師駕駛個人車輛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學校所轄區域。

          4.1.3教師駕駛個人車輛在學校所轄區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km/h。

          4.2.3教師個人車輛停放時,必須停在指定地點,車頭方向一致,停車看齊。

          4.3保衛處不定期地對學校所轄區域車輛停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4處罰亂停亂放的車輛責任人,按學!哆`章處罰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5、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管理要求

          5.1各處室(部門)應將教師私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標管理,作為安全工作關鍵業績考核指標體系和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逐級逐人與私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嚴格私車安全責任目標的考核,并將私車安全責任事故作為責任單位(部門)評先的重要依據。

          5.2私車駕駛人安全宣傳教育和學習培訓

          5.2.1各處室(部門)應加強教師交通安全教育,把本單位有私家車的駕駛人納入本單位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學習培訓范圍,切實做到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不留死角。

          5.2.2各處室(部門)應每年邀請轄區交警大隊為教師講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事故應急救助、違章案例分析等交通安全知識。

          5.2.3各處室部門負責人應采取開例會、印發學習資料的形式,每月組織教師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5.2.4各處室(部門)應在單位的大門口顯要位置應設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語或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固定的安全宣傳專欄,分設“交通安全專欄”,選登交通法律法規、知識、圖片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印發機動車駕駛相關宣傳資料,對廣大員工進行安全宣傳教育教育。

          5.3家庭擁有私車的教師管理

          5.3.1各處室(部門)應對本處室(部門)有駕駛證的員工建立管理臺帳并每年更新1次,認真核對駕駛證編號、類別、取證年限及審驗情況,并報送轄區交警部門。

          5.3.2各處室(部門)要每季度通過交警部門交通違法查詢系統確認員工私車違法行駛記錄、處理情況及駕駛證違章記錄,對有嚴重違法行車行為(一次記滿12分)和1年內累計記滿12分的駕駛人,要列為重點教育對象,進行安全教育。

          5.3.3教師應在本單位安全(部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車輛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并寫出“所使用私車保證按證照齊全,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遵守學校有關私車駕駛管理相關工作要求,如證照不齊、違反交通規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的《承諾書》。

          5.3.4教師學習駕駛畢業取證、增駕、調出、調入,均須主動及時到本單位安全(部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5.3.5駕駛私車的教師應當依法取得并審驗機動車駕駛證,嚴禁無證駕駛,駕駛證丟失后,本人必須及時提出申請,按有關規定辦理補領手續,并報本單位安全(部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5.3.6私車駕駛教師應積極參加交通安全會議、學習、培訓等交通安全方面活動,服從單位管理,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單位的有關交通安全規章制度。

          5.3.7擁有家庭私車的教師對家庭用車負有監督、指導責任,應做好家庭成員交通安全5.4.6教師私車應配備滅火器、三角警示牌、護目鏡等安全用具,摩托車、電瓶車還應配備安全帽、手套和鞋、安全護肘、護腕和護腿等安全護具,在醒目位置安裝安全駕駛警示牌。

          5.4.7教師私車嚴禁掛靠單位,不得隨意借給他人駕駛,嚴禁借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5.4.8私車駕駛人行駛前,應隨身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認真檢查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駕駛摩托車時,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等安全用具,嚴格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違法會車、爭道搶行、闖紅燈、強行超車、逆向行駛以及超員、超速、違章停放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禁穿拖鞋駕駛摩托車;不準在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5.4.9摩托車在高速公路的最高行使速度為80 km/h,城市道路上的最高行駛速度為40km/h,在標線雙向2車道公路上的最高行駛速度為50km/h,在沒有標線雙向2車道公路上的最高行駛速度為40km/h,在通鄉公路的最高行駛速度為30km/h,在通村公路上的最高行駛速度為20km/h,遇有高于或低于上述規定的限速交通標志和路面文字標記時,準許按所示時速行駛。

          5.4.10私車進入單位院落應嚴格執行登記放行制度,服從統一安排,嚴格遵守限速、禁鳴等規定,按規定停放,不得妨礙交通、宣傳櫥窗、消防設施、安全疏散通道,大門附近不準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對車輛采取制動措施,并確認停車安全,以防意外事故。

          5.4.11如發生交通事故,除了應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外,要保護好事發現場,并迅速撥打“122”電話報警。報警要講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和造成的后果。除應先急救傷者及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應立即聯絡單位主管或處理,并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及確認肇事責任。因事故受傷就醫時應向醫務人員講清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并保管好所有的就醫證明材料。

          5.5私車公用管理

          5.5.1學校對私車公用實行派車制度,私車公用車輛調派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基層部門員工摩托車或汽車由本部門負責人派遣。

          5.5.2具備以下條件的員工因公外出,公務車輛調派不足或爭取時效及方便,可以申請使用私車。

          (1)本人或家庭成員合法擁有私車,具有有效的行車證、保險證、尾氣檢測合格證、車輛號牌,并按要求進行機動車相關的證照年審和購買機動車保險(包括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險)。

          (2)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并按規定審驗的;

          (3)無嚴重違法(一次扣滿6分)和責任重大事故肇事記錄;

          5.5.3教師私車公出應事先填具《私車公用申請單》經直屬部門主管核簽,分管領導批準后,到車管部門開具《私車派遣單》,方可私車公出,未按規定辦理派車手續,不得私車公用。

          5.5.4存在以下情況的,一律不準駕駛私車上下班和私車公用。

          (1)未按要求,到本單位車管部門和安監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的;

          (2)不參加單位組織安全學習、培訓等活動,一年達3次的;

          (3)對于一年發生3次以上一般交通事故、等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或次責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

          (4)嚴重違法(一次記滿12分)或1年內累計記滿12分的;

          (5)發生交通事故逃逸或駕駛證被吊銷的.;

          (6)沒有按規定審驗駕駛證、機動車相關的證照年審和購買機動車保險一個月以上的;

          (7)違反單位交通安全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屢教不改、拒絕接受處罰的;

          (8)其他不能駕駛機動車行為的。

          5.5.6員工私車必須按時交納相關規費,車輛一切規費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單位不得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檢費、燃料費、修理費、過路(橋)費、停車費等與車輛有關的費用。

          5.5.7私車公用途中,違反交通法規,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發生的交通事故責任自行承擔。

          5.5.8經批準派出因公外出的私車,本次外出產生的費用經核對后據實給予交通補助費;私用摩托車公用的按月發放交通補助費。

          5.6私車監督檢查

          5.6.1保衛處要對私車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抽查,嚴查違章,避免私車交通事故的發生。

          5.6.2各有私車教師的直管部門應將私車納入部門安全檢查的重要檢查內容,每周檢查1次,及時掌握本單位(部門)駕駛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職工情況。

          5.6.3保衛處人員負責在上下班期間對員工駕駛私車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無牌、無證、不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等行為。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權責令其糾正、并處罰。

          車輛管理制度17

          1、嚴格執行《市政府關于印發無錫市工程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對外來車輛進行認真詢問登記,未經許可不得入內,未戴安全帽的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員嚴禁留宿工地。

          3、施工單位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明確承諾將工程運輸業務發包給有資質和證照齊全的工程運輸單位。

          4、工程運輸業務發包時,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與工程運輸單位必須簽訂道路運輸安全責任書,明確雙方在工程運輸中的安全管理責任及責任追究措施,自覺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依法監管,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5、值班期間要做好交接班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車輛要及時上報。

          6、對所有進出施工現場的車輛,認真做好驗證工作,辦理有關手續。

          7、認真做好門前環境衛生工作,保持清潔。

          車輛管理制度18

          一、目的

          為合理使用汽車,提高汽車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專用車(指:班車和領導用車)。

          (2)公司各項重大活動用車。

          (3)公司相關業務的辦公用車。

          (4)緊急事件用車。

          三、職責

          辦公室設專職專管(車管主任)公司車輛的統一調配、維修工作。

          四、工作程序

          (1)公司所有機動車輛的使用管理均由車管主任負責。辦公室負責辦理各種車務手續及建立機動車檔案。

          (2)公司領導配備專用轎車,原則上由車管主任安排專職駕駛員,并負責車輛的清潔、保養及維護。

          (3)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或組織較大活動用車時,須提前到辦公室填寫《車輛預約單》,車管主任根據情況協調車輛.

          (4)任何人、任何部門未經車管主任同意,嚴禁私自從領導或專職司機手中直接借車使用,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5)為領導配備的專人專車,在日常工作中,除維護好、保持良好的車況外,應聽從領導和車管主任的安排,不得擅自離崗,未經領導和車管主任同意禁止私自駕車外出。

          (6)專車司機要經常關心查看車輛情況,并做好車輛的.清潔衛生,督促車輛的保養,一經發現異常,應立即報修,不得延誤。

          (7)嚴格限制非專職司機駕車外出,如工作需要,必須經車管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則出現一切損失和后果自負。

          (8)由于工作需要,晚上9點之前車輛不能返回公司的,應及時與車管主任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選擇正規停車場就近存放,確保車輛安全.否則車輛出現碰撞、劃傷、被盜等,自行解決。

          (9)公司領導所配專車外借,應通知車管主任,以利于車管主任了解協調車輛使用和管理。

          (10)駕駛員上班不準喝酒,酒后嚴禁駕車。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和違章處罰由本人承擔,公司將嚴肅處理當事人。行車途中不得違反交通法規。車輛不得隨意亂停、亂放,如被抄牌及違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五、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車身光亮,無浮塵、油污、泥水痕跡。

          (2)前后擋風玻璃、輪胎裝飾框清潔完整。

          (3)引擎無浮塵、油污。

          (4)車廂內無浮塵、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套及腳墊平整清潔,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5)車內無異味,車內空氣清新。

          (6)發動機工作良好,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喇叭、雨刷器、后視鏡和燈光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安全有效。

          (7)其它裝置處于無故障狀態,附件齊全。

          (8)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指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9)車輛維修保養時,當次費用在1000元范圍內,由車管主任審批;當次費用超過1000元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

          (10)車輛維修保養時,由車管主任派專職司機到修理廠跟蹤,以保證車輛的維修質量;車輛修好接車時,必須嚴格檢查,核對維修單項目及價格后,方可簽字接車。

          (11)車輛維修保養單必須返回辦公室備查,辦公室建立車輛維修保養檔案,及時組織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

          六、交通事故管理

          (1)因公用車發生交通事故,首先要迅速報告車管主任,根據事故的大小情況,能協商處理的應立即協調解決,不能協商處理的應及時與保險公司和交警隊聯系.

          (2)對由交警出面處理的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撥打報警電話,請交警勘查現場,由交警隊發責任認定書,并開協商會調解處理善后事宜。協商不成,雙方至法院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因私用車發生交通事故、機械事故等應及時通知車管主任,給公司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4)車輛在行駛中發生機械故障,經技術鑒定屬駕駛員操作失誤等原因造成的,由駕駛員負責維修費用。

          (5)車輛正常磨損,非人為的車外形掛傷等狀況的維修費用,由車管主任核查屬實后,由公司據實報銷。

          (7)車輛在外停放,不論是公事還是私事,一旦被盜,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七、車輛費用管理

          (1)公司非專人用車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

          (2)公司車輛修理保養費用由車管主任統一匯總,經財務審核后,公司據實報銷。

          (3)所有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4)當月行車費用,須在最短時間內報銷。

          (5)車輛的年檢、保險、尾氣費由公司支付。

          (6)公司所屬車輛必須在指定1加油站加油,自己做好記錄,無特殊原因未經公司批準,擅自在外加油,公司不予報銷。

          八、私車公用的管理

          (1)公司允許員工私人帶車用于公務、商務及其他需要等。

          (2)對能夠享用公車而自帶車輛的部門經理級(正級,下同)以上人員,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對車輛使用所發生過路過橋費和停車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檢費在取得真實、合法、有效憑證的基礎上,據實報銷;車輛維修統一由指定的修理廠維修。

          (3)對私車公用的部門經理級人員,可自行駕駛車輛,也可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配備司機。

          九、駕駛員管理規定

          (1)在辦公室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業務部門的駕駛服務。

          (2)提倡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注重儀容儀表,端正駕駛作風,注意禮貌禮節。

          (3)憑車管主任通知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4)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檢查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情況,做到安全、準確、可靠,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

          (5)每個月底,根據“當月行駛公里數”、“員工綜合評議”、“當月是否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加班情況”等作為考核指標對駕駛員進行綜合考核,并排出相應的名次,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如當月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則考核一票否決,并從當月考核工資中做出相應的扣除。

          十、獎懲細則

          (1)一年之內未有任何交通違章記錄和未出現交通事故者獎勵1000元。

          (2)不及時維護車況、車容,有損公司形象,有礙工作需要者每次罰款50元。

          (3)不遵守交通規則,交警罰款由責任人承擔。

          (4)酒后駕車者(酒精濃度超規定)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5)費用報銷中的虛假行為扣除虛假報銷的部分后,并按照虛報金額的10倍進行罰款。

          (6)車輛維修中受賄行為按受賄金額的10倍罰款。

          (7)不遵循車輛調度安排,私自出車或私人用車者辭退。

          (8)不按照規定停車地點停放車輛者辭退。

          (9)將車交給無照人員駕駛者,對當事人和責任人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10)車輛事故按責任人應承擔責任大小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20%賠償,經濟損失=交警部門裁定的責任比例×事故實際損失額。

          車輛管理制度19

          為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創建和諧安全文明校園,特制定車輛進出管理規定:

          一、外來車輛(含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下同),未經允許不得入校。

          二、食堂、超市等運送貨物的車輛和施工車輛確需入校的,由機動車輛所服務的部門派相關人員到門衛室填寫《外來機動車輛入校申請》經安全管理員批準,由保安人員辦理車輛登記手續后方可進校。

          三、車輛入校后,機動車輛所服務的.部門必須派本部門人員進行管理,保證車輛在校內遵照學校道路交通指示標志行駛,按學校門崗工作人員指定的λ置停泊。

          四、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x小時x公里),禁止鳴笛。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課間和學生在校園集合、列隊時,不允許任何車輛在校園內行駛,放學時任何車輛不得進出。

          五、機動車出校門時必須將所服務部門填寫的《外來機動車出校回執》交給保安人員并停車接受檢查。

          六、不得在校內學習開車或試剎車,禁止無證或酒后駕駛車輛。校園道路上嚴禁停泊車輛,不得阻塞交通。

          七、本校教職工的個人機動車及學校公車進入校門后,將車輛按規定停放。本校教職工若在校園內反本制度而出現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并按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客運出租車未經允許禁止進入校園。特殊情況可由保安請示安全管理員,經安全管理員批準,填寫《外來機動車輛入校申請》后方可進校。

          九、校門通道禁止停放任何車輛,家長接送孩子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十、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及時放行并指明路徑。

          十一、由學校相關部門組織的有校外人員參加的活動,如果參加活動的車輛較多或者情況特殊,學校組織部門應事前做好預案,將活動時間、地點和車輛情況提前告知安全管理員,并協助安全管理員做好車輛停放的管理工作。

          十二、全校師生騎自行車出入校門口必須下車推行,進入校園后不準騎車。自行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亂停亂放。

          十三、如有υ反學!盾囕v進出校園管理制度》的行為,經勸阻教育不聽者,門衛或相關人員要立即向學校安全管理負責人(或安全管理員)報告,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校師生的安全。

          十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車輛管理制度20

          為加快學校建設步伐,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的科學管理,真正服務于教育教學、教研、會議及業務交流等工作,確保安全行車,保證全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車輛適用范圍

          1、學校行政領導日常公務用車、教師業務學習、培訓、交流等工作用車。

          2、來賓接待及學校重要會務用車。

          3、校長、辦公室主任指派的臨時緊急用車。

          二、車輛調度規定

          1、辦公室為車輛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配,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度,除校長、辦公室主任外,其他單位任何人均無權調度車輛,駕駛員也不得私自答應出車。

          2、派車堅持服務教學,厲行節約的原則,根據工作主次、急緩派車。

          3、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與辦公室預約,由辦公室安排駕駛員出車,否則駕駛員不得出車,出車用途與主任通知不符時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未經辦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隨便派車、出車,否則對當事人和駕駛員以違紀論處,嚴禁私自出車。

          三、車輛保管和維修規定

          1、車輛保管實行一人一車制,駕駛員對該車負有保管責任。

          2、車輛屬學校公共財產,必須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駕駛,確保人員和車輛的安全。

          3、外出停放車輛時盡量選擇比較安全場所,上好排檔鎖,不要在車里明顯位置擺放手機,手包等物品,在確保車輛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離開。

          4、辦公室駕駛員因公差或請假,其所保管的車輛的一切證件及鑰匙,應交由辦公室暫存。

          5、車輛發現故障需要維修的須事先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辦理維修事宜。維修時,駕駛員應在現場督辦。

          6 、在駕車過程中,應保證通訊設備處于良好的狀態,以便在緊急情況下,與學校聯絡。

          7、每次出車前,應查看輪胎情況,觀察儀表盤的各種信號指示燈,如有異常,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聯系修理單位,盡快認定發生問題的部位,及時予以修理,堅決杜絕帶病車上路的現象。

          8、日常情況下,應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現金的方式加油,報銷時必須附上有辦公室主任簽字的有關說明。長途出車可酌情處理。

          9、車輛修理必須到政府采購中心指定的修理廠,辦公室在比較修理質量和價格的基礎上,固定1-2家修理廠負責學校車輛的日常修理。其他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送至固定服務商以外的修理點,否則將自行承擔費用。

          10、車輛不得出借、出租或與其他單位和個人調換使用。各部門之間不允許私下互借車輛,更不允許私自借給學校以外的人員使用。私自借出車輛而發生交通事故,全部費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門的車輛負責人和保管人承擔。

          四、安全管理規定

          1、辦公室負有對本部門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和檢查監督的職責。駕駛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素質,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違章,無事故,優質服務,安全行車。

          2、認真執行例行和定期的維修保養和保潔工作,愛護車輛,保持車況良好。堅持“三檢查”制度,即出車前檢查、行車途中檢查、收車后檢查。

          3、駕駛員要妥善保管車輛行駛證、養路費證等證件,如有丟失,要及時報告,并自行補辦,費用自理。

          五、學校駕駛員工作守則

          1、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2、根據辦公室駕駛員崗位的特點,除出車外,要求駕駛員上班時間原則上必須在工作室內待命。節假日、雙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上班以外時間,駕駛員也應做到隨叫隨到。

          3、服從安排,準時準點出車。值班或工作時間內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車者,事先必須請假。

          4、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駕駛技能,著裝整潔。不允許酒后駕車、疲勞駕車和超過核定時速駕車,確保安全行車無事故。

          5、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車內無雜物,無異味。

          6、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負責辦理年度保險等具體業務

          7、嚴守保密紀律,不插話,不議論,不傳話。

          8、車輛離開本市時,駕駛員應主動告知辦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車輛動態。

          9、實事求是,按規定領取補助,核銷的燃油費、停車、過橋過路等費用必須與承擔的出車任務相符。

          六、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與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員負擔損失,并予以紀律處分。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承擔。

          3、各種車輛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并立即向學校報告,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學校報告。

          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后,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應視責任具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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