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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煙花爆竹燃放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3-02-15 10:14:40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煙花爆竹燃放的應急預案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煙花爆竹燃放的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煙花爆竹燃放的應急預案

        煙花爆竹燃放的應急預案1

          為全面貫徹執行市人大關于全市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議,落實《臨湘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深入推進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簡稱“全域禁放”,下同),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全域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降噪音、促環保、保安全、樹新風”為全域禁放工作的總目標,本著“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為主、齊抓共管”的思路,堅持宣傳發動再現、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規勸在先、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帶頭執行在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鞏固和提高鄉鎮管理水平,改善和加強集鎮環境,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快建設富裕、文明、秀美、和諧新桃林。

          二、組織領導

          成立桃林鎮全域禁放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彭慶楚任組長,常務副鎮長楊晴、宣傳委員王瑜琪、工會主席李岳才任副組長,城建規劃環保站、安監站、工商所、派出所、農技站、民政辦主要負責人和各村(社區)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域禁放辦”),辦公室設鎮城建規劃環保站,由方國棟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城建站牽頭負責全域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

          三、主要職責分工

          (一)城建規劃環保站:負責全域禁放日常工作落實,包括宣傳、教育、巡查、制止、查處等。負責監測鎮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

          (二)安監站:負責組織檢查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庫(點),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庫(點)的清庫(點)禁售工作,并取消全鎮范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行為。

          (三)派出所:負責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及時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四)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全域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做好非法煙花爆竹的質量鑒定工作。

          (五)民政辦: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六)農技站:協助城建規劃環保站做好除集鎮范圍外村(社區)全域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四、禁放規定

          (一)禁放時間和范圍:從20xx年12月15日起全鎮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種類: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電子炮等。

          (三)處罰和舉報獎勵:單位違規燃放的,對直接責任人或單位負責人處以罰款;個人違規燃放的',對燃放者(或監護人)處以罰款;在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違規燃放的,除對燃放個人(或監護人)進行處罰外,對場所經營責任人處以罰款;對阻礙公安機關依法執行職務,拒不停止燃放、拒絕繳交煙花爆竹,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可依法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凡提供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線索,執法機關依線索查獲違法行為的給舉報人現金獎勵(具體舉報獎勵和罰款由全域禁放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標準負責執行)。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鎮黨委、政府將全域禁放工作成效納入干部崗位考核內容,作為年度考核、評優的重要依據。制定全域禁放工作考核細則,明確獎懲措施。

          2、鎮全域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工作主要措施和管理辦法,組建全域禁放聯合執法大隊,出臺《桃林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和《桃林鎮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制定《致全鎮人民的一封公開信》,《通告》必須張貼到村組、《公開信》必須張貼到戶。

          3、禁放辦安排出動宣傳車廣泛宣傳,做到鎮域全覆蓋,村組必到,制作并在主要街道和人口集中地段懸掛標語橫幅,集鎮至少要有兩塊以上的大型固定宣傳牌。在全鎮中小學開展全域禁放宣傳,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4、召開全域禁放工作動員大會,動員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簽訂承諾書。

          5、安監站負責做好對于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的關停工作,一要送達通知,確保煙花門店主了解知曉全域禁放的政策措施等;二要根據門店證照期限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分步驟予以關停,在12月15前全部關停到位;三要積極聯系外銷,由禁放辦協助聯系外銷,盡量減少煙花爆竹銷售門店的損失。同時各村(社區)要配合安監站做好本村(社區)沒有證照的超市、小賣部等零散煙花爆竹銷售點的排查關停工作。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5月底)

          1、以村(社區)為單位,實行干部帶班、分片包干制,組織鎮村力量巡查勸導,加強對商店、攤點的檢查力度,建立工作臺賬;聯合公安、安監等職能部門,對仍在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沒收,集中統一銷毀,有效落實全域禁放各項措施。

          2、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婚喪喜慶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并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3、向社會公布全域禁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群眾制止、勸阻和檢舉揭發違規行為。鎮里不定期開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報落實情況,對排名末位的村(社區)通報批評,并由組織和紀檢部門問責。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底)

          1、動員和組織村(社區)治安巡邏隊及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村(社區)委會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2、派出、城建、安監等職能部門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和鎮直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桃林良好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全域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站上級部署,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抓好落實。

          (二)加強宣傳引導。各村(社區)和有關單位要迅速行動,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活動。至少設置兩塊或以上大型、固定的禁炮宣傳牌,各村(社區)必須將禁炮工作納入村規民約,《通告》必須張貼到村組、《公開信》必須張貼到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單位黨員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員的教育,組織學習全域禁放相關規定,做模范遵守,并通過他們做好家屬、子女、親友的全域禁放宣傳工作。

          (三)嚴格責任追究。鎮黨委、政府將全域禁放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全域禁放辦要組織明察暗訪,對工作流于形式、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通報批評的單位,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向政府作出書面情況說明;連續兩次通報批評的,由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三次通報批評的,由鎮組織和紀檢部門予以問責。

        煙花爆竹燃放的應急預案2

          根據《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江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府辦發〔2022〕84號)要求,為切實做好全區教育系統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區教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的黔江區教育系統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法治科(安穩辦),由法治科(安穩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校(園)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校(園)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月15日前)。研究制定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落實保障措施。

          (二)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20日)。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各校(園)要發揮“小手牽大手”作用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

          (三)重點管控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2月5日)。在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2日(正月初一)、1月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元宵)等重要時間節點,各校(園)嚴格落實宣傳引導、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四)常態化監管階段(20xx年2月5日后)。各校(園)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總結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常態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確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點、有落實。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校(園)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通過在校門口張貼《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后發),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櫥窗,舉辦宣傳教育活動、發放宣傳資料、主題班會等形式開展宣傳,讓廣大師生自覺遵守《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宣傳教育工作重點突出《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等內容。

          (二)開展隱患排查整治。開展可燃物清理整治,最大限度地將各類消防安全隱患解決在兩節之前。重點對房前屋后、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筑施工工地、外墻裝飾防護網等進行可燃物清理。檢查消防器材配備情況,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暢通。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確定整改責任人及整改時限,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三)加強禁放區域和場所看護。嚴格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設置明顯的禁放限放煙花爆竹警示標志,明確具體人員進行看護,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對不聽勸阻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常態提醒家長,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園)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落實“五個一”工作(即召開一次會議、張貼一份通告、組織一次宣傳、組織一次排查、落實一項看護),保證市教委和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在全區教育系統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強化監督檢查。各校(園)要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落實情況進行自查。區教委將在春節期間定期與不定期進行抽查。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及時報送信息。各校(園)要暢通信息渠道,加強工作聯系,如有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區教委。

          各校(園)于20xx年2月6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煙花爆竹燃放的應急預案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縣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縣政府決定,自即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努力創造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良好生態環境,切實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清新空氣、清潔環境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設富強、文明、宜居縣城。

          二、組織機構

          成立行唐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公安局長張磊任組長,縣大氣辦、縣公安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建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融媒體中心、各鄉鎮、開發區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全面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具體組織落實煙花爆竹禁放措施。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王永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任務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發動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支持配合、自覺遵守;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集中宣傳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7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擴大宣傳覆蓋面,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開展《通告》宣傳,動員引導廣大群眾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覺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8日至20xx年2月5日)

          在集中宣傳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宣傳工作力度不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區域、滾動式的巡邏查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適時適度依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固化階段(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28日)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取得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固化經驗做法,通過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常態化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形成禁放煙花爆竹的長效機制。

          五、任務分工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各鄉鎮、開發區要切實履行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屬地責任,全面扎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宣傳引導、巡邏查控、打擊查處等各項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鄉鎮、開發區主要行政負責人要親自組織研究禁放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全面部署,并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禁放工作進展。二是廣泛宣傳。采取媒體播發、平臺發布、標語條幅、“大喇叭”廣播、入戶發放《告知書》(附件1)等方式,迅速掀起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新高潮。三是強化事前教育。各鄉鎮、開發區要將轄區按照網格化管理落實管控責任,包片(包村)干部要結合村干部摸清各村婚喪戶,提前介入,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四是強化巡查。各鄉鎮、開發區要在春節、初三、初五等重要時間節點,全面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巡邏查控工作。

          (二)縣政府有關部門

          1、縣公安局。查處非法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特別是加大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單位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追究單位負責人的相關責任;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對個人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縣應急局。嚴查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3、縣住建局。督促企業落實禁放規定,嚴禁奠基、封頂等各類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負責禁放區域內各沿街門店的禁放規定落實與查處,在縣城主要街道懸掛禁放宣傳條幅。

          4、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配合禁放工作,對環境進行檢測,并向政府提供相關數據。

          5、縣交通局。加大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督促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公交車公司利用車載電視、滾動屏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標語。

          6、縣民政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教育引導。一是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群眾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二嚴格要求殯儀館辦理殯葬手續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強化殯儀館及其周邊的管理,凡發現在殯儀館周邊燃放煙花爆竹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殯儀館的連帶責任。

          7、縣教育局。組織學生開展以禁放為主題的“小手拉大手”活動,發揮學生的作用,監督家長摒棄陋習,不要燃放煙花爆竹。通過校訊通、微信群等向家長定期下發宣傳短信,教育廣大師生及家長積極遵守。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向各商業娛樂場所、餐飲酒店、沿街商戶宣傳禁放規定,加大對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并與酒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簽訂責任書,確保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超市、小賣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9、縣融媒體中心。負責禁放工作的新聞宣傳工作,組織、督促各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相關法律法規,倡導和教育群眾自覺遵守規定;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積極鼓勵群眾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10、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杜絕任何形式的違法燃放、銷售、儲運煙花爆竹行為,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將縣政府禁放規定傳達到每一名工作人員,在婚喪嫁娶等活動中摒棄燃放煙花爆竹的傳統陋習,帶頭執行我縣禁放規定。

          (三)重點區域、重點時段責任分工

          按照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原則,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將主城區(東環路以西、南環路以北、西環路以東、北環路以南范圍內)以內區域劃分為8個區域(附件2)。

          1、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區域1(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2、縣交通局負責區域2(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區域3(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區域4(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5、縣住建局負責區域5和區域6(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6、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區域7和區域8(具體區域劃分見附件)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禁放督查工作。

          以上責任單位于除夕17時至22時,除夕23時至初一凌晨1時,初一6時至9時,初三7時至11時,初五6時至9時,初八8時至11時,十五晚19時至22時等重點時段,由主管副職帶隊,成立每個責任區不少于4人的巡邏隊,對責任區域進行巡查,巡查情況及照片、視頻實時反饋至大氣攻堅群。

          發現非法燃放行為的,立即教育勸阻,經教育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向公安等部門反映,由轄區公安等部門依據職責分工進行查處。涉及國家工作人員、黨員干部的,同時通報縣紀委,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縣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一把手要親自組織,制定本單位具體工作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全力推進工作開展,做到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務求實效。

          (二)密切配合。各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既講分工,又講合作,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確保完成任務。要加強統籌協調,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搞好督導,嚴格按照要求,強力推進禁放工作開展。

          (三)強化督導。大氣辦要對各有關單位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違法燃放、銷售、儲運、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發生的進行通報,對造成重大影響的,提交縣紀檢監察部門對責任單位一把手和主管責任人進行問責,確保禁放工作取得實效。

        煙花爆竹燃放的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處置煙花爆竹事故,規范應急救援行動,科學有效預防、控制和應對煙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生產安全事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2007〕第493號)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2019〕第708號)

          (6)《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16〕第666號)

          (7)《應急管理部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決定》(應急管理部令〔2019〕第2號)

          (8)《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三屆〕第47號)

          (9)《丹東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試行)》(丹政辦發〔2012〕25號)

          (10)《丹東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丹政發〔2019〕11號)

          (1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基本規范》(AQ/T9007-2019)

          (1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評估規范》(AQ/T9009-2015)等。

          1.3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的性質、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煙花爆竹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為最高級別:

          (1)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Ⅱ級(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Ⅲ級(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Ⅳ級(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振興區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發生的燃燒、爆炸等事故的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職責分明、分工協作,反應及時、運轉高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依靠科學、依法處置。

          1.6應急預案體系

          (1)《振興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是《振興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下級專項應急預案并與之相銜接。

          對下是指導振興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對和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導性文件。

          (2)各鎮(街道)及區直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編制本級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并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

          (3)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單位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本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同時應報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2事故風險辨識評估

          2.1振興區煙花爆竹經營現狀

          煙花爆竹(C、D級)零售店(點)現有長期零售店1家丹東市振興區湯池鎮集賢煙花鞭炮商店;臨時零售點在每年春節期間布設。由于煙花爆竹的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過程易燃易爆、危險性很大。

          2.2事故風險分析

          煙花爆竹在經營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風險:

          (1)儲存危險性

          儲存過程中發生的爆炸事故,主要是經營企業安全管理不規范,人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不執行煙花爆竹運輸、儲存相關規定引起的。

          倉庫中煙花爆竹的碼垛過高、堆垛過大、藏墊不符合要求(如使用水泥條、塊石等墊高材料,容易因摩擦產生火花)等均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事故的發生,其事故引發的主要原因包括七類:

          一是因吸煙、取暖、煙囪飛火等明火直接引爆。

          二是受太陽直射烘烤導致庫房內溫度過高引起。

          三是產品質量不合格,使用了違禁原料,吸濕受潮發生分解,或過于敏感。

          四是遭遇雷擊。

          五是倉庫電氣線路老化、接觸不良、非防爆照明燈具、非防爆開關等導致的電氣火花。

          六是人員在作業中攜帶靜電引起的靜電火花。

          七是煙花爆竹與其他貨品混貯混放。

          (2)搬運危險性

          煙花爆竹在儲運過程中的危險性主要表現為爆炸事故。

          煙花爆竹成品在庫區內的運輸通常采用手推車。在裝卸搬運操作過程中,撞擊、墜落、摩擦、傾斜、重壓、滾動、就地拖拉、投擲等均有可能引起煙花爆竹產品的燃燒爆炸。

          在運輸過程中,運輸工具產生的火花或撞擊、摩擦、墜落、人體產生的靜電等均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發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吸煙、飛火等明火直接引爆。

          二是受太陽直射烘烤導致煙花爆竹溫度過高引爆。

          三是運輸車輛發生碰撞、傾覆時因起火、擠壓、摩擦而引爆。

          四是產品質量不合格,使用了違禁原料,吸濕受潮發生分解,或過于敏感,或在運輸過程中,煙花爆竹因劇烈顛簸發生爆炸。

          五是遭遇雷擊。

          六是煙花爆竹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靜電積聚和人員在作業中攜帶靜電引起的靜電火花。

          七是煙花爆竹與其他貨品混儲混運。

          (3)經營過程危險性

          經銷過程中違法違規操作、管理混亂,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一是經營條件發生變化后,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變更。

          二是銷售人員麻痹大意,對明火火源管控不嚴,未做到嚴禁煙火。

          (4)其他外部因素危險性

          一是庫區周邊其他火災事故可導致的衍生事故。

          二是人為縱火或破壞。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區應急指揮部

          為了有效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振興區成立振興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應急工作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委宣傳部部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必要時,由區長任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分管應急管理工作副區長擔任常務副總指揮。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常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應急管理局相關科室和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負責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應急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行動相關工作。

          3.2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1)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指揮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傳達并貫徹落實丹東市政府有關指示和要求;組織有關隊伍、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救援需要成立相應急工作組,開展有關應急救援行動。

          (2)總指揮

          1)批準啟動或終止區級應急響應。

          2)決策救援方案。

          3)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動。

          4)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5)協調事故救援有關工作。

          6)負責信息發布管理等。

          (3)副總指揮

          協助總指揮完成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協調工作,或受總指揮指派擔任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具體指揮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4)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1)負責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起草區應急指揮部有關文件,組織落實區應急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

          2)組織修訂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并組織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

          3)應急救援信息報送,發布預警、協調和聯絡工作。

          4)承擔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包括:區委宣傳部、區應急管理局、振興區消防救援大隊、市公安局振興分局、市生態環境局振興分局、市自然資源局振興分局、區衛生健康局、區財政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站前街道辦事處、臨江街道辦事處、纖維街道辦事處、永昌街道辦事處、帽盔山街道辦事處、花園街道辦事處、湯池鎮人民政府等。

          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并配合相關職能單位做好新聞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及時掌握情,加強網絡論引導。協調聯系市委網信辦加強輿情監測,對于造謠惑眾的行為,配合公安部門予以打擊。

          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報告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提出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的建議;根據響應級別通知有關單位和應急救援隊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邀請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輔助決策的相關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針對事故情況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配合屬地政府做好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工作,組織、發放受區災群眾生活救濟款物,要善安排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撲滅事故現場的火災,開展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事故搶險救援;配合有關部門清除危險物品、控制爆炸險情等綜合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振興分局:負責事故可能危及區城內的警戒管控和交通疏導工作,維護事故周邊區域社會秩序等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振興分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的周邊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措施的建議。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可能導致的水體、土壤、大氣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處置措施并監督實施。

          市自然資源局振興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地質災害監測、評估等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在事故現場設置臨時醫療急救區,負責對傷員進行分檢及緊急醫療處置,并迅速將需要進一步救治的傷員轉送到指定醫院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現場應急處置所需工作經費。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應急狀態下協調所需應急物資調配,負責全區應急物資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等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配合做好事故現場河流水質監測和污染水域應急處置等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檢驗機構對事故一般設備或特種設備及遺留的產品進行質量檢驗。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轄范圍以外的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協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好事故區內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協調事故單位及搶險傷亡人員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等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恢復道路、橋梁等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屬地鎮(街道)志愿者隊伍參與后勤保障工作和事故災害死亡人員殯葬服務等工作。

          區商務局:協調相關部門儲備的生活必需品適時進行投放,保證市場供應等工作。

          事發地鎮(街道):負責監管屬地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及事故防范,編制、修訂本級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組織協調轄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指揮轄區內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區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和區直有關部門職能,臨時協調調度其他區直部門參與事故救援和相關保障工作。

          3.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現場應急救援需要,由區應急指揮部派出現場救援指揮人員和工作組與事發地鎮(街道)應急指揮部成員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等有關工作。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指派并授權。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現場救援需要設立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應急監測組、醫療救治組、應急救援專家組、后勤保障組、通信與電力組、新聞報道組等工作組。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履行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各工作組職責如下:

          (1)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事發地鎮(街道),事故企業。

          主要職責:組織指揮各類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和處置事故后遺留的危險物品等工作。

          (2)警戒疏散組: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振興分局

          成員單位:事發地鎮(街道),事故企業。

          主要負責:封鎖、警戒、控制、保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維護事故發生單位治安和救援工作秩序疏散轉移現場和周邊受威脅區域人員;開展交通管制,在現場外圍開辟專用通道供應急救援車輛和人員通行;依法控制事故責任人。并負責對危險物品現場的封鎖、警戒等工作。

          (3)應急監測組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振興分局

          成員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振興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監督管理局、事發地鎮(街道)等。

          主要職責:事故現場空氣及水域水質檢測及預警和處置等工作。

          (4)醫療救治組:

          牽頭單位:區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發地鎮(街道),事故企業。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救護車、醫療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等開展傷員及中毒人員急救、轉運、救治和現場衛生防疫工作;組織協調衛生應急藥品、器械等物資調配等工作。

          (5)應急救援專家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區應急管理局根據應急救援任務需要組織成立。

          主要職責:參與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研究分析事故情況演變和救援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等工作。

          (6)后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事發地鎮(街道)

          成員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事故企業。

          主要職責: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聯系、采購、供應、車輛及油料的調配;為救援人員提供食宿場所;為受災人員提供臨時安置場所;現場救援物資和設備存放和保管;開辟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物資暢通及損壞道路搶修,協調相關部門和屬地鎮(街道)志愿者隊伍參與后勤保障工作和事故災害死亡人員殯葬服務等工作。

          (7)通信與電力組

          牽頭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成員單位:事發地鎮(街道)

          主要職責:負責保障事故救援需要的重點電信傳輸線路;協調相關電信運營企業優先恢復由于事故導致中斷的基礎通訊網絡;負責供電設施設備搶修和應急電力供應保障。

          (8)新聞報道組: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事發地鎮(街道),事故企業。

          主要職責:負責及時、準確、正面、客觀發布權威信息;匯集收集相關情;組織開展宣傳報道;做好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工作;做好輿論引導等工作。

          4預防與預警機制

          4.1預防

          各鎮(街道)要對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重點監控企業進行普查,建立風險隱患、救援物資、專家隊伍、避難場所等應急資源信息數據庫。在重大活動、重要時段,制定下達相應預防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政府負責應急管理的部門和主管部門備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儲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充實先進的救援裝備,不斷提高救援隊伍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應急教育培訓,使從業人員熟悉應急措施,掌握防護裝備和救援設備的使用方法,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對突發性災害的應對能力;與當地鎮(街道)及有關部門、社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制定保護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防護措施。

          4.2預警

          4.2.1預警級別

          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預警等級與事故等級一一對應,分為四級,Ⅰ級為最高級別:

          (1)Ⅰ級預警

          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用紅色表示。

          (2)Ⅱ級預警

          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用橙色表示。

          (3)Ⅲ級預警

          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用黃色表示。

          (4)Ⅳ級預警

          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用藍色表示。

          4.2.2預警信息發布

          (1)藍色、黃色預警由區應急指揮部發布;橙色、紅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發布或授權區應急指揮部發布;事故隱患難以控制有擴大趨勢等情況時,提升預警級別,并由相應級別的指揮部進行預警發布。

          (2)預警內容應當包括: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別、預警起始時間、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級別、影響估計、警示事項、預警預防措施及工作要求、發布機關等。

          (3)事故預警決定經區應急指揮部作出并發布,預警公告以電視、廣播、報刊、通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向社會發布。

          (4)解除預警措施。當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已經解除,發布警報的部門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5應急響應

          5.1信息報告

          區應急指揮部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0415-2591848

          (1)事發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同時開展自救和互救。

          (2)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如實報告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3)事發地鎮(街道)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預判級別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并核實有關情況,適時研判、決策和上報。

          (4)事故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報告單位或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

          2)事故單位概況。

          3)事故基本情況。主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簡要經過,事故類型,初步判定的傷亡情況和財產損失,導致事故的初步原因、搶險情況、救護情況,已脫險和受險人群、現場指揮機構及聯系人、聯系方式。

          4)預計事故事態發展情況。

          5)需要支援的項目。

          (5)事故信息報告上報時限:在事故災難發生后15分鐘之內電話報告報,1個小時內書面報告,續報要以書面形式。

          (6)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后,事故企業及時通報事發地周邊區域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應急管理部門應當通報同級有關部門,其他可能引發煙花爆竹事故的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應急管理部門。

          5.2分級響應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等級與事故等級一一對應,由高到低分為Ⅰ級、Ⅱ級、Ⅲ級、V級四級。

          Ⅰ級應急響應:是指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的響應。啟動本預案及下級各預案,響應行動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全力以赴組織和配合救援工作。

          Ⅱ級應急響應:是指發生重大事故災難的響應。啟動本預案及下級各預案,響應行動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全力以赴組織和配合救援工作。

          Ⅲ級應急響應:是指較大事故災難的響應。啟動本預案及下級各預案,響應行動由市應急指揮部或指派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Ⅳ級應急響應:是指一般事故災難的響應。啟動本預案及下級各預案,響應行動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全力以赴組織和配合救援工作。

          在應急響應時,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應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5.3先期處置

          (1)事故企業先期處置。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或險情后,企業要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控制危險源,封鎖危險場所,杜絕盲目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2)事發地鎮(街道)應急響應。煙花爆竹事發地鎮(街道)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相關負責同志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有關應急預案規定,成立事故應急處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代表本級政府履行事故應急處置職責組織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區應急指揮部到達后,鎮(街道)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要立即移交指揮權,并繼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指令或有關企業的請求后,應當及時出動參加事故救援。

          5.4區應急指揮部應急響應

          (1)接到事故報告后,按響應級別啟動本應急預案;立即或委派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

          (2)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明確指揮長、副指揮長,進行現場指揮救援。

          (3)聽取事故現場救援情況的匯報,研究批準現場救援方案。

          (4)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指揮部,請求協調派出專業救援力量實施救援。

          (5)根據現場救援指揮部的建議示,決定應急終止。

          5.5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響應

          (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及有關成員抵達事故現場后,應及時了解事故先期處置和自救情況,組織召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會議,指揮現場救援工作。

          (2)根據事故現場先期處置情況,組織協調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和救援方案,開展救援行動。

          (3)隨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救援方案、救援力量、救援設備設施、救援專家等計劃與要求,保證應急救援方案的順利實施。

          (4)超出救援響應能力時,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支援。

          (5)根據現場救援效果,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終止建議。

          (6)應急終止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現場指揮工作總結,并及時上報區應急指揮部。

          5.6處置措施

          (1)強化救援現場管理。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救援需要和現場實際需要劃定警戒區域,及時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居民和群眾,疏導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必要時,對事故現場實行隔離保護,未經指揮部批準,任何人不準進入。要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應急救援通道暢通。

          (2)科學安全有效施救。現場救援隊伍指揮員應當作為指揮部成員,參與制訂救援方案等重大決策,并根掲救援方案和指揮長命令組織實施救援;在行動前要了解有關危險因素,明確防范措施,科學組織救援,積極搜救遇險人員。遇到突發情況危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時,救援隊伍指揮員有權做出處置決定,迅速帶領救援人員撤出危險區域,并及時報告指揮部。

          (3)以下處置措施僅針對煙花爆竹共性或常見的事故,不可能涵蓋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每種情況;因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存在產品類別、產品級別的差異,其危險性不盡相同,所以經營單位必須根據自己事故風險種類制定相應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容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其事故應急處置措施應遵從“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理念,在滿足救人條件時,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力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恪守人員疏散和初起火撲救的原則,及時將受害者和處于危險境地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事故疏散距離不少于110m,周邊群眾疏散距離不少于150m,設置醒目的警戒線,并派人值守。現場一線處置人員必須配備保護自身安全的設備,如穿著防火服、戴消防頭盜,并視情況配備防護面罩(具)、隔絕式氧氣或空氣呼吸器。

          在煙花爆竹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爆炸事故,可使車輛損壞,央及路人,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立即以電話方式向當地應急指揮部報告,說明情況,同時向出事地點的當地公安部門和消防部門報警。并在車前方及后方設置警戒標志,警示過往車輛不得靠近。

          5.7提級響應

          當事故發展到難以控制和處置時,由區應急指揮部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支援。

          5.8指揮與協調

          (1)事故發生后,事故企業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預案開展企業自救,負責現場自救指揮,同時按規定逐級報告事故。

          (2)事發地鎮(街道)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到達現場后,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接管指揮權,負責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

          (3)區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到達事故現場后接管指揮權;負責現場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若需要,立即啟動區級應急預案。

          (4)當事故發展超出區級救援能力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支援,其派員到達現場后接管指揮權,負責現場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

          5.9信息發布

          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其授權人是事故災難信息發布人,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內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事件情況和政府應對措施,并根據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5.10應急救援暫停和終止

          若救援過程中存在直接威脅救援人員生命安全和極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組織專家充分論證,做出暫停救援的決定;在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專家確認符合繼續施救條件時,再行組織施救。

          事故災難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區應急指揮部,批準后方可撤離,區應急指揮部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事發地鎮(街道)或區直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

          (1)鎮(街道)應當依法做好受影響人員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受影響人員基本生活,并做好受難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2)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加強對現場環境質量的監測工作,指導環衛部門做好事故災難現場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工作

          (3)牽頭處置部門應當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對不能歸還或者損耗的物資,報區應急指揮部審批后,送本級財政部門核準,依照有關規定子以補償。

          (4)對事故災難中的傷亡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子賠付和撫恤。

          (5)區直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按救助資金和物資。

          6.2總結評估

          應急救援結束后,應及時總結評估事故災難應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

          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總結評估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基本情況,接警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各階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經驗和教訓,改進的措施和建議等。

          6.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査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執行。

          7應急保障

          區直有關部門、鎮(街道)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7.1應急隊伍保障

          (1)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統一規劃、布局。

          (2)企業要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事故,依法組建和完善搶險救援隊伍。

          (3)依托消防、公安、醫療衛生公共應急救援力量。

          7.2資金保障

          (1)全區所需事故災難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本級安排部分由區應急管理局提出,經區財政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區財政部門預算。

          緊急情況下,財政部門應當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確保事故災難應急保障資金及時到位。

          (2)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事故災難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確保專款專用。

          (3)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7.3物資保障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建立事故災難應急物資儲備和調配制度,保障應對事故災難的物資供應。

          (1)區發展和改革局具體負責事故災難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范圍做好應急藥品、醫療器械等應急物資的儲備、供應使用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2)對事故應急工作需要而本區緊缺且缺乏生產能力的物資,應當在保證一定數量儲備的基礎上,與上級政府管理部門建立暢通的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便需要時,能夠迅速調入所需物資。

          7.4救援裝備保障

          (1)區直各有關部門和鎮(街道)要加強事故應急救援設施、裝備建設,確保滿足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需要

          (2)應急救援設施、裝備所屬單位要建立嚴格的責任制,確定責任人,加強對有關設施和裝備的日常管理和保養維護,確保能夠隨時投入救援和搶險工作。

          (3)區各級應急機構應將應急救援使用的設備類型、數量、性能、購置或建成時間、使用年限和存放位置,逐級上報區應急指揮部,供全區應急救援査詢和調用。

          7.5醫療衛生保障

          (1)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援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衛生機構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2)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建協調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7.6通信與信息保障

          (1)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信息網,逐步建設安全生產應急專用通信與信息系統。系統應當包括應急預案及應急機制、專業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器材、物資、專家庫等信息和現場信息。

          (2)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建立統一的全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

          (3)在應急狀態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與區應急指揮部之間實現信息雙向傳遞。建立有線與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7.7交通運輸保障

          (1)區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擬定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報區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執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作的優先安排、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2)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聯系市公安局應當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施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道路設施受損時,區交通運輸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

          7.8治安維護保障

          在應急狀態下,聯系公安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

          8監督管理

          8.1預案演練

          (1)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2)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應急管理部門。

          (3)應急預案演練結東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8.2宣傳和培訓

          (1)公眾宣傳教育

          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煙花爆竹事故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2)預案培訓

          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要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8.3監督檢查

          (1)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査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2)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8.4獎勵與責任

          (1)獎勵

          按有關規定,對在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搶險救援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挽救群眾生命。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優秀表現的。

          (2)責任

          區直各相關部門、鎮(街道)單位、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未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教育和培訓,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險救援等行為的,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9附則

          9.1預案定期評估和修訂

          (1)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2)預案修訂

          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1)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3)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6)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9.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和制定。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預案即行廢止。

        煙花爆竹燃放的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保證我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能夠得到及時、高效、有序進行,建立統一指揮、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的應急機制,增強應對我市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708號);

          (5)《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

          (6)《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xx年,國務院令第455號,根據20xx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666號);

          (7)《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

          (8)《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

          (9)《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

          (10)《昆明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規范》;

          (11)《昆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安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

          (13)《煙花爆竹防靜電通用導則》(AQ4115-20xx);

          (14)《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20xx);

          (15)《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xx)。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安寧市轄區內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營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市應急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市政府為主,市委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市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并發揮其作用。

          2.安寧市煙花爆竹行業現狀以及危險性分析

          安寧市轄區不涉及煙花爆竹生產,煙花爆竹行業僅涉及儲存、經營和運輸。現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1家(安寧市煙花爆竹專業經營中心),許可批發經營:煙花類[C級][D級]、爆竹[C級]。主要產品為:爆竹類[C級]、噴花類[C級]、旋轉類[C級]、升空類[C級]、吐珠類[C級]、玩具類[C級]、組合煙花類[C級]、噴花類[D級]、旋轉類[D級]、玩具類[D級]、組合煙花類[D級],經營過程中風險較大的環節主要是煙花爆竹儲存、運輸和裝卸。安寧市應急管理局要求轄區所有煙花爆竹零售企業采用安全倉開展經營,風險較大的環節主要是煙花爆竹儲存和裝卸。

          針對我市煙花爆竹行業的特點,易發生的事故類型有火災和爆炸。

          3.組織體系與職責

          3.1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及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下稱應急處置工作組)。具體成員以及職責分工如下:

          組長:市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成員: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業和科學技術信息化局、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府新聞辦、市財政局、市氣象局、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市消防救援大隊、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書記、主任等部門和單位。

          3.1.1應急處置工作組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2)協調、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外部援助和求助。

          (3)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4)建立現場指揮部、任命現場總指揮。

          (5)協調指揮應急救援所需的應急力量、應急物資和設備設施、信息、專家支持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等。

          (6)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進行判斷、評估,決定預警和響應級別;決定重大應急措施、應急行動;做出重大決策等。

          (7)按權限規定統一對外發布生產安全事故信息。

          (8)按權限決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中止或終止。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3.1.2應急處置工作組各成員具體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安寧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和應急響應終止指令的下達;負責應急處置方案實施、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物資調配、應急擴大和上報、事故信息公開等事項的決定。

          (2)副組長:協助總指揮進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總指揮缺位時代替總指揮全面負責安寧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

          (3)市應急管理局:承擔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職責,負責統籌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接收、核實、匯總、上報事故信息,協調事發地應急管理中心和街道有關部門做好先期處置工作;傳達并督促落實各級領導對事件處置的指示批示,根據現場救援需求聯動有關部門、資源、隊伍參與應急救援,確保救援行動有序開展。

          (4)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領導公安系統承擔事故現場及周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交通管制及疏導工作,保障應急車輛優先通行,避免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5)市工業和科學技術信息化局:協調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安寧分局:負責組織生產安全事故區域的環境監測,及時測定事故現場及可能影響區域有害物質的成分和濃度等數據;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預警,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對環境產生污染的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參與因事故導致環境污染的應急救援、調查工作。

          (7)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做好事故現場交通處置工作,協調工程機械、貨運車輛、客運車輛、化學品運輸車輛參與事故處置,協調高速公路應急車輛快速通行事項。

          (8)市衛生健康局: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轉運、院內救治等工作;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傷員數量及醫療救治情況;提出防止傳染病擴散措施,預防傳染病的爆發。

          (9)市市場監管局:參與制定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參加事故的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并通報調查結果。

          (10)市政府新聞辦:根據應急指揮部授權,提出應急處置工作新聞發布意見建議,負責事故的新聞報道,做好新聞媒體的組織、管理和網絡輿論引導工作。

          (11)市財政局:負責安寧市事故應急資金保障工作,開展資金的績效管理工作。

          (12)市氣象局:負責組織本市行政區域內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為應急指揮部防御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影響提供決策依據。

          (13)市民政局:負責組織遇難人員遺體處置、救濟受災受害群眾等善后工作。

          (14)市總工會:配合協調事故善后處理。

          (15)市消防救援大隊:承擔綜合救援任務,救援遇險和受威脅群眾,配合專業救援隊伍做好基礎性工作,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16)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負責做好專業救援任務。

          (17)市政府辦:配合專業救援隊伍,做好現場專業救援工作,組織本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衛健、宣傳等部門和單位及屬地街道等做好現場協同處置,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8)其他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4.預防與預警機制

          4.1預防和預警措施

          加強對轄區內煙花爆竹企業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煙花爆竹可能引發各類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對氣象、地質等部門或者各級政府發布的預警信息,及時向有關部門傳達并通過各種方式傳達至煙花爆竹行業企業。

          4.2接警與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的1小時內向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報告。

          安寧市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將事故初步情況報安寧市政府辦公室、安寧市政府分管領導,并在30分鐘內報書面報告;接到事故報告的2小時內書面報告昆明市應急管理局。

          安寧市有關部門在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及時通報安寧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報告事故發展后續情況及事故處置相關信息。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使用的報告表樣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所在轄區及行業類別;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影響范圍估計;

          (4)事故類別;

          (5)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6)當前采取的應急措施及處置情況;

          (7)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8)報告人及聯系方式。

          4.3預警的發布和解除

          事故預警決定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發布,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具體承辦。

          可能導致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因素已經消除,由應急處置工作組宣布解除預警。

          其余預警要求按照《安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試行)的規定執行。

          5.應急響應與處置

          5.1分級響應

          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的要求,根據預警的級別響應,啟動相應級別的預案。

          I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特大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省應急廳請求國務院啟動I級響應。在啟動I級響應前,昆明市應急局仍在省應急廳領導下,繼續按Ⅱ級應急響應采取措施。

          Ⅱ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重大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昆明市應急局請求省應急廳啟動Ⅱ級響應。在啟動Ⅱ級響應前,昆明市應急局按Ⅲ級應急響應采取措施。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較大事故,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昆明市應急局接到安寧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后,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Ⅲ級應急救援預案由昆明市應急局制定并實施,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Ⅲ級應急救援措施難以控制事態時,昆明市應急局請求省應急廳啟動Ⅱ級應急預案。

          IV級應急響應:適用于處置一般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由安寧市應急局接企業報告后按照事故報告流程報安寧市政府進行研判,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批準啟動。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IV級應急響應。IV級應急預案(本預案)由安寧市應急局負責制定并實施。IV級應急救援措施難以控制事態時,安寧市應急局應及時請求昆明市應急局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5.2指揮和協調

          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啟動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事發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有關處置預案,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啟動后,市應急局協調指揮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和事發地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安寧市政府制定救援方案和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實施;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單位啟動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5.3先期處置

          5.3.1先期處置要求

          啟動安寧市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綜合應急預案進行響應時,應做好應急救援的相關準備工作,并根據事故具體實際,立即通知相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和保障;指導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并通知事故發生地街道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難鏈。

          5.3.2先期處置內容

          (1)按照具體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詳細的救援、處置方案;

          (2)安排、保障事故救援使用的設備設施,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有效保障;

          (3)指導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首先排除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影響救援的危險因素,并對受傷、被困人員進行施救;

          (4)對安全生產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疏散,并對控制事故現場進行有效管控,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的發生;

          (5)協調事故處置工作。

          5.4現場指揮協調

          各應急救援人員達到事發現場后,根據實際情況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開展以下工作:

          (1)聽取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有關人員報告事故有關情況,并作出有關判斷。

          (2)根據了解的事故具體信息和實際情況,派人進行偵察。

          (3)迅速成立有關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和掌握的實際情況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4)指揮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搶險救援。

          (5)根據救援進展情況,隨時修訂、完善、調整救援緊急措施,并組織救援人員學習領會,嚴格指導按完善救援措施進行科學施救。

          (6)救援結束后,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宣布現場救援工作結束。并做好現場的清理以及恢復工作。

          5.5緊急處置措施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意見和請示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意見的基礎上,應當立即果斷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進行處置,防止事態急劇惡化和傷亡擴大。

          5.6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應急處置工作組根據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及時和有關部門溝通,將事故信息報送進行準確、及時上報,堅決防止歪曲事實的輿論報道。

          5.7應急結束

          一般情況下,當遇險人員全部獲救或遇難人員全部找到,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容易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應急處置工作組確認和組長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才可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才可以撤離現場。

          6.事故善后和調查處置

          6.1善后處置

          應急響應結束后,市政府及事故單位應組織實施善后工作。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及時指導或幫助事故單位開展善后處置:

          (1)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監測,繼續排查隱患。

          (2)事故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和家屬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3)事故責任單位依法對使用應急物資(場所)的所有人給予補償。

          (4)事故責任單位和民政局救濟因事故受災受害群眾,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

          (5)向在事故中致病致殘的人員、死亡人員的家屬和受災受害群眾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6.2調查評估

          6.2.1事故調查

          Ⅳ級(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成立相應事故調查組,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依法對生產安全事故單位進行調查,及時確定事故性質、原因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屬于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主體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批準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Ⅲ級(較大)及以上事故,市政府積極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

          6.2.2應急處置能力評估

          應急結束后,由應急處置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評估和處置結果,總結經驗教訓、積累經驗;并由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過程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責任與獎懲的依據。

          6.3恢復重建

          應急處置工作組及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能職責,組織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事發地街道辦事處、事故單位分別做好死者或受傷人員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必要時,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可設立專門的接待安撫工作小組,妥善組織和處理善后工作。

          7.監督管理

          7.1應急預案宣傳教育與培訓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應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必要時請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須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與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本單位從業人員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7.2應急預案演練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7.3責任與獎懲

          7.3.1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3.2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于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8.附則

          8.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安寧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應急處置工作組辦公室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和提出修改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改本預案,報本級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并抄送市級有關部門。

          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3)預案定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部門應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和更新有關應急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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