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掛靠協議書修改版
甲 方:合肥永達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安徽省金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公正原則,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一、工程名稱和勞務造價: 長豐縣人武部院區綠化及體檢中心改造裝修施工項目
二、合同目的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上述工程的建筑勞務施工分包項目使用乙方營業及建筑勞務分包資質予以辦理建筑施工備案手續。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向甲方收取勞務服務費人民幣方于本協議簽署后三日內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甲方提供相關建筑勞務分包備案所需的備案資料和手續等,不具體參與甲方的建筑施工。雙方確認因本工程需要,以乙方名義所簽的各班組或工種分包合同無實際法律效果。
3、如甲方需要開具發票,則收取1 %的管理費,稅費甲方自理。該稅管費應于開票前支付乙方。
4、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應盡可能的配合并提供良好的服務。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可以獲取乙方的相關企業資料、資質證書(均為加蓋印章的復印件),予以辦理建筑施工備案手續。
2、該工程所產生的勞務工資均由甲方自行負責支付解決。民工
的上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以及配合政府部門檢查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落實并承擔,乙方完全不參與施工過程中的用工管理。
3、甲方實施的上述工程項目,其具體的`合同、施工、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均由甲方自主辦理,與乙方無關。
4、甲方在建筑施工過程中,若出現安全、質量責任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甲方獨立承擔處理,乙方不承擔一切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如甲方因此給乙方帶來相關訴訟或經濟損失的,則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并向乙方補償相當名譽損失費(每次不低于壹拾萬元的損失費)。
五、其他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如因建設工程施工備案需要,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建筑勞務分包施工合同》,僅作為政府相關部門備案使用,不作為雙方權利義務的約束條款。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并通過達成補充協議解決;未能協商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上述工程完工后失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合肥永達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方:安徽省金正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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