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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3-02-02 11:38:15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您帶來的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選27篇),如果能幫助到您,小編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辦公室人員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出現曠工現象及擅自離崗,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節日值班由集團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1天以上的,由副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特殊私事需要中途離崗, 必須向所屬單位負責人請假;待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單位;

          六、公司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應請假,未經批準而不按時上下班的作曠工處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杜絕酒后駕車;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考勤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各級人員都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運營管理部負責,并指定專人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情況。

          3、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監督及審簽,運營管理部負責審核和抽查,審核后的考勤記錄作為公司發放薪金的依據。

          4、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員工請銷假、串休和出差的審批工作,除本制度指定的負責人以外,其他任何人沒有權利進行審批。

          5、公司考勤為指紋考勤,新進員工在入職后當天由負責考勤行政專員為其操作演示。

          二、考勤員的職責

          1、按考勤要求及時認真、真實記錄、檢查考勤情況;

          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3、妥善保管各種考勤(請、休假)憑證和考勤記錄;

          4、每月按時、如實匯總考核結果,經運營主管審核,報總經理簽字后,將考勤結果上報財務。

          三、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5天的工作制度;

          2、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公司員工應按規定時間要求準時上班,不提倡下班后無事在公司長時間逗留。

          四、指紋考勤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實行指紋考勤管理,并以指紋考勤為準;

          五、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的次數之計算,以公司的計薪周期1月為限;

          2、上班10分鐘后30分鐘以內到崗列為遲到,超過40分鐘到中午12點按照實際不到崗時間按日均工資扣除,中午13:00仍不到崗者列為事假一天。以上時間以指紋考勤記錄為準。

          3、遲到一次扣款20元,﹥5次后遲到一次100元。

          4、早退者一律按事假半天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違者按曠工半日論。

          六、曠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以曠工論處:

          1、采取不正當手段,私自涂改、騙取、偽造病假證明;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擅自不到崗或者事畢后不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批準;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4、打架斗毆,違紀違規造成無法上崗,并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

          5、其他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

          6、沒有進行指紋考勤、外出公干沒有填寫“外出登記表”,請事(病)假沒有請假單的情況下,一律按照曠工論處。

          7、曠工一天扣發當日2倍薪金,累計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全部薪金(包括工資、獎金、業績提成等其他保險福利待遇);連續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七、事假

          1、員工因私人原因,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2、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并注明事由及請假天數;

          3、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先請假,可通過電話(短信無效)在第一時間內向直管領導請假并尤其轉告考勤員知曉(僅通知考勤員無效)。返回單位后,要及時當天(隔日無效)補辦請假事宜,并注明補請事假原因,經直管領導及運營部主管簽字確認后交至考勤員;

          4、主管級以上員工請假報總經理審核后交運營部主管處批簽;

          5、如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或者未經主管同意請假者而缺勤的,將按曠工處理。

          6、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部分按2倍扣發薪金。

          八、病假

          1、員工因身體不適請病假或需要住院治療,由醫院開具病休證明(具體說明病因)報分管領導批準(病休天數視具體情況而定);

          2、一年內病假累計不超過10個工作日(每月不超過1天)病假不扣除薪金,請病假者必須要提交醫院醫療證明。累計超過一個月仍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按北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一個月工資,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3、對故意自傷、打架斗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致傷、致殘者醫療期按曠工處理,一切費用自理,公司有權予以除名。

          4、試用期員工不享受帶薪休病假。

          九、串休

          1、非工作日需要出團帶隊的員工,可以得到二天并一天,一天并半天的串休日,

          以帶隊外出執行單為準,一個月內有效,不予累計。

          2、其它職能部門因事務性工作需要周未加班的員工,可以適當調休工作時間以作為周未加班之補償。

          十、員工外出登記表

          因工作需要外出公干(拜訪客戶)銷售人員必須提前在頭一天下班前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并報銷售直管領導審批簽字后交由行政專員統一保存管理,并做為考勤及績效(銷售人員)的依據。從公司出發到返回公司都要以指紋考勤為準,沒有批準外出,又沒有進行指紋考勤,只能按照事假處理。

          十一、出差

          因公外出須詳細填寫《出差申請單》,并經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出。返回公司后持《出差申請單》到考勤員補簽考勤。未經同意擅自公出,視同曠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出差而來不及辦理手續或未能按預計日期返回公司,應通過電話向分管領導申請延長出差時間,在返回公司三日內補辦出差手續,否則不予補簽考勤。

          十二、全勤獎

          為了獎勵表現突出的員工,公司特別設立全勤獎

          1、一個月內不遲到、不早退、不請事(病)假、不倒休、不曠工者為全勤;

          2、全勤獎以月、年為核算單位;

          3、每月全勤人員將額外獲得100元全勤獎,包括正式員工及試用期員工;

          4、每年全勤人員,除每月獲得100元獎勵外,在年底時還將額外獲得500元獎勵;

          十三、年休假

          1、公司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2、年休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

          3、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不享有公司同等其他福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5、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6、公司根據本企業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7、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①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

          ②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③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8、符合休年假條件的員工應提前20個工作日向公司運營部提交休年假的申請(分管領導簽批),并注明具體時間及工作交接事務,并指定工作代理人。否則按照事假處理。

          十四、婚假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公司員工工齡滿1年以上者結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增加獎勵婚假4天;共計婚假7天;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并不在另給予路程假;

          4、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請婚假的員工請提前20個工作日將申請報告(附上結婚證復印件)上報至公司運營部主管,并對自己在婚嫁期間工作作周詳安排,在交接無誤的情況下公司給予批準婚嫁。如不提前申請或工作不能正常交接,公司有權不予批準。

          十五、審批程序

          1、所有請假事宜,經報運營部主管批準后交至行政專員保管;

          2、部門主管不在公司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時,可由上一級主管代為批準。

          十六、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日正式實施;

          2、本制度由運營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一、考勤定義

          1、公司員工如需請假或外出辦事,須填寫請假條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方可生效。

          2、未經準假,工作時間開始1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曠工;

          3、未經準假,工作時間結束前10分鐘內離崗者,視為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超過30分鐘離崗者,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內,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未經批準離開崗位辦理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視為擅離崗位;

          5、每次擅離崗位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擅離崗位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處理。

          6、未經請假或假期滿后未辦理有效的續假手續,沒有準時上班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均納入考勤范圍,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另行通知。

          3、所有員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辦事,外出辦事需填寫請假條,經由總經理或部門主管審批后,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負責考勤的人員每月將員工出勤、請休假、曠工等情況通過考勤表如實反映。經總經理簽字后,此考勤表將作為發放員工工資的依據。

          三、獎懲辦法

          1、員工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情況者,給予全勤獎勵,獎金金額為100元。

          2、全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罰款50元處理。

          3、每月曠工1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5%,曠工2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10% 。月累計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給予解聘處理。

          四、其他違紀處理辦法

          屬如下情況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1、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玩游戲、打撲克麻將、看小說等或干擾他人辦公的,扣發其效益工資。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即在公司執行。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基本定義

          (一)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二)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三)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四)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

          (五)加班:經領導核定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

          (六)請假:經領導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規定

          第四條作息時間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第五條打卡規定

          (一)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臉部識別打卡,工作日內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鐘外打卡,視為遲到、早退。

          (三)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30分鐘,書面警告一次;

          遲到或早退31—60分鐘按半天事假處理,遲到早退60—90分鐘,按一天事假處理,超過9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員工忘記打卡可填寫《補卡申請單》,提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審批未通過或未提交《補卡申請單》按缺勤處理;

          (五)員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人事部歸檔,逾期不辦理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六)遇惡劣天氣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遲到,屬實的,經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處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條全勤獎

          (一)為鼓勵員工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特設立全勤獎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取消當月全勤獎:

          1、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時間超過60分鐘的;

          2、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次數超過5次的;

          3、當月有曠工行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條加班

          (一)公司提倡員工應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

          (二)加班是指員工在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內已保質保量完成

          工作任務后,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完成公司安排的額外工作任務而照常工作的情況;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且得到上級直屬主管

          領導以上的審批同意,未事先審批通過的加班視為無效加班

          (四)員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調休或沖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計加班:

          1、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計加班;

          2、無打卡記錄支撐的加班時間,不計加班;

          3、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的時間,不計加班。

          第八條調休

          (一)調休需堅持先加班后調休原則,員工調休需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級別以上審批;

          (二)調休最小單位按0、5天計算,上午半天與下午半天各計0、5天。

          (三)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調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調休天數。

          (四)員工自行調休的按曠工處理,自行調休超過1天以上,按嚴重違紀處理且立即解除勞動。

          第九條曠工

          (一)凡屬于以下情況,均屬于曠工;

          1、用不正單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者;

          2、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

          4、被公安部門扣留者;

          5、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休息者;

          6、各種請假期滿,無特殊原因逾期未歸者;

          (二)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曠工一律按曠工時間工資的3倍扣除工資。

          (三)月內累計曠工2天,年內累計曠工5天的,為嚴重違紀,給予辭退處理;

          連續曠工3天的,視為單方面與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動離職處理。

          (四)自動離職的人員暫時不結算薪資,給公司帶來損失的,將從薪資中直接扣除,薪資不夠扣除的,公司將保留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各類假期規定

          第十條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須提供醫院證明。

          (二)請病假最小單位為0、5天,病假期間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第十一條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須請事假,由直屬主管及上級領導批準后方能離崗;

          (二)請事假最小單位為1小時,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額,應優先選擇請年休假;

          第十二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數

          1、員工早婚(女20周歲,男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2、員工晚婚(女23周歲,男25周歲)可享受15天婚假;

          3、員工再婚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結婚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間包含

          公休日;

          (四)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1天婚檢假;

          (五)婚假、婚檢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三條喪假

          (一)員工親屬(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

          (二)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

          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一次性使用完;

          (三)喪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四)喪假期間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條計劃生育假

          (一)孕期產檢假

          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產檢假;

          2、孕期產檢假按正常工資發放。

          (二)產假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懷孕滿7個月流產的,享受72天產假;

          7、產假期間按基本工資100%發放;

          (三)陪護假

          1、男員工在配偶產假期間可以享受15天陪護假;

          2、陪護假期間按正常工資發放;

          第十六條年休假

          (一)根據員工在公司連續服務年限來配給相應年休假天數,公司每

          年1有1日配給當年休假天數。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年休假為5天;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年休假為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年休假為15天;

          4、員工不滿1年,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

          為5天,報到日期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為3天;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當年年休假;

          1、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2個月的;

          2、員工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3個月的;

          3、員工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上年度累計請病假超4個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單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資計發;

          (四)年休假按原則要求在配給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給年度休完,可累計跨年度補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計;

          第十七條工傷按

          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法定節假日

          1、春節3天

          2、清明節1天

          3、元旦1天

          4、國慶節3天

          5、勞動節1天

          6、端午節1天

          7、中秋節1天

          第五章請假制度

          第十九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請假、調休需提交紙質的請假申請單;

          (二)員工請假、調休,如困不可預見因素未能及時提交紙質請假申請單,應采取電話請假,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且上班第一天補齊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勤處理;

          第二十條請假審批權限

          (一)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核準;

          (二)員工請假1天以上3天(含)以內,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復核準;

          (三)員工請假3天以上,部門負責人初審、總經理復核、董事長核準;

          第六章彈性上班時間

          第二十一條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過20:30,則第二天上班可以推遲9:30

          第二十二條彈性上班時間必須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記錄,否則不滿足彈性上班時間要求,按遲到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之前發布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的廢止與修改權在公司,解釋權在行政人事部。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1、目的

          根據國家的規定和條例,在維護公司員工的權利,明確員工義務的前提下,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嚴格勞動紀律,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適用范圍

          年齡在60歲以下的所有員工。

          3、考勤管理規定

          ⅰ、工作時間:每周五個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工作時間為6:30小時,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工作時間為6:30小時,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ⅱ、考勤管理制度,遲到細則:

          A:遲到0-10分鐘,忽略。

          B:遲到10-20分鐘,按遲到處理。

          C:遲到20-30分鐘,累積二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D:遲到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注:8:30-9:00考勤管理制度,間接向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ⅲ、早退細則:

          A:即早退0-10分鐘,忽略。

          B:早退10-20分鐘,按早退處理。

          C:早退20-30分鐘,累積二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D: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ⅳ、公出

          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因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級報告,獲得批準以后(填寫公出審請單)再在出勤登記表上登記,否則酌情按早退或曠工處理。(2個小時以內早退,2個小時以上為曠工)

          ⅴ、事、病假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或生病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董事長批準。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董事長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ⅵ、假期

          所有員工均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按國家頒布的法定假日執行。

          4、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因公因私出入都必須到公司辦公室簽到簿上登記(共計4次),員工必須親自登記,幫助他人登記者和接受他人幫助登記者,無論是否遲到都按遲到處理。

          附注:添加劑廠考勤方法:添加劑廠工作人員考勤由直接管理人負責,每月月底將考勤結果交至公司辦公室匯總。

          5、獎勵及處罰

          ⅰ、全勤獎勵辦法

          公司的考勤制度與帶薪假制度相結合,以帶薪假激勵出勤,全勤一天(不遲到不早退)積累0.056天帶薪假(見公式一)。

          ⅱ、遲到處罰

          遲到處罰與帶薪假掛鉤,遲到一次扣除全勤三天積累的帶薪假。帶薪假扣完以后,遲到一次扣除20元/次。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到4次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給予警告。

          ⅲ、曠工處罰

          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口頭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5天者,扣發8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給予書面警告并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含7天),予以辭退。

          ⅳ、病、事假處理:事、病假時間由以往積累的帶薪假抵扣,如帶薪假不足扣除事、病假工資。

          6、考勤登記表每月月底進行匯總。本考勤制度的解釋權交由公司辦公室,請大家全力配合,嚴格執行,互相監督。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時間:

          第一條 實行 天工作制,每周工作 小時。

          第二條 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員,工作時間另行規定,具體工作時間安排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

          第三條 上下班時間 上午 下午

          (二)考勤規定 :

          第一條 員工上、下班考勤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綜合部統計考勤單據輔助考勤。

          第二條 考勤違紀處分

          1、遲到:在規定的上班時間5分鐘后,30分鐘內考勤的,視為遲到。遲到兩次以內部門負責人提出警告,一個月遲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10元,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一個月遲到超過五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早退: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的,視為早退。早退按曠工半日處分,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早退工資。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視為當日曠工,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曠工工資。

          曠工扣款規定: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條 全勤獎勵規定

          1、凡是根據公司作息時間規定,月內上班達全勤者即月內應出勤天數全勤,即可獲得月全勤獎,月內有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行為者,不享受全勤獎,凡是公司正常的統一的放假如停水、停電,其他法定假日、帶薪年假休假、婚假和喪假等均視為正常出勤,不影響全勤獎的考核。

          2、當月提交《離職申請》者次月不計發放全勤獎。

          3、全勤獎每人每月 元,每月同員工工資一起發放。

          第四條 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由部門負責人做好登記。沒有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第五條 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上班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綜合部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員工事先未向綜合部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第六條 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由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外出登記表》向綜合部進行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上班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三)加班管理

          1、定義

          第一條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第二條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第三條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時間,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第一條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

          第二條 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申報加班半天,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員工加班應按規定由部門主管登記加班記錄,無登記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

          第四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在本月或下個月內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第五條 調休時間計算:

          陽光家政托管 合育陽光少年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六條 加班補貼計算:

          1、加班補貼按各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標準。

          4、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15日(工資發放日)。

          第七條 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五)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第一條《加班申請表》在綜合部處領取,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審核簽字批準后有效,加班統計周期為當月加班時間。

          第二條 沒有部門主管登記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主管負責對《加班申請表》進行保管及加班申報。

          第三條 部門負責人負責檢查、復核確認加班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月底匯總交綜合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六)假期規定

          1、事假

          第一條 定義:工作日內,員工辦理除婚、喪、產之外的私人事務,所申請的假期。

          第二條 事假相關規定:

          1)員工需請事假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事假手續,原則上不得事后補辦,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未辦手續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2)員工一個月內請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3)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4)事假期間扣除當日的出勤工資。

          5)事假可用年假或加班沖抵,但不可透支,超過部分按日全額扣發工資。

          6)新員工試用考察期間須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員工如果在試用期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半個月,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2、病假

          第一條 定義: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者,可申請病假。

          第二條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陽光家政托管 合育陽光少年

          第三條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員工每年有五天的帶薪病假,需出據醫生開出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3、婚假

          第一條 定義: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結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請辦理婚假手續。

          第二條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7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條 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第四條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主管、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第五條 婚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4、喪假

          第一條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第二條 實際請假天數超過規定喪假天數的,按事假計算。

          第三條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第四條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5、產假

          第一條 定義:女職工生產時,可向公司申請辦理產假手續。

          第二條 除遵從請假規定外,產假相關規定:

          1、應當根據懷孕女職工的具體情況核減其勞動定額,懷孕女職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獎勵)。女職工經所在單位批準,可以多休產假3個月(減免三年獨生子女費)。

          5、女方生育,其丈夫可享受護理假15天。

          6、已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妊娠不滿4個月的,產假為15天;妊娠4個月以上的產假為30天。

          第三條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第四條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第五條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綜合部備案。

          6、計劃生育假

          第一條 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 3天

          節育手術 5天(男)、15天(女)

          第二條 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第三條 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綜合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7、工傷假

          第一條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經相關部門鑒定,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其醫療費由工傷保險賠償及單位報銷,在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治療時間超過一個月者,按國家相關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二條 員工在核定的工傷假期內其薪資繼續發放,核定的工傷假期結束后,員工應當及時回公司上班,如因傷勢影響其從事原工作的,可由所在部門主管合理安排其他工作,上班期間如仍需要門診治療的,醫務室和所在部門應當予以適當照顧,保證其在上班期間不影響治療。

          8、公司年假

          第一條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第二條 休假期限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年休假 5 天;

          2、參加工作已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 3、參加工作已滿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條 休假安排

          1、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 1 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4、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四條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第五條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主管、綜合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直接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綜合部。

          9、法定假日

          公司規定的法定假日休假嚴格按國家法定假日執行。

          八)請假流程

          第一條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至綜合部備案。

          第二條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綜合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1、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3天內補齊有效證明。

          2、《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綜合部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綜合部保存并通知本人。

          3、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回單位報到當日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4、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九)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十)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綜合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員工行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xx公司全體全職員工的考勤管理。

          第三條 職責劃分

          一、 xxx負責公司考勤管理、監督、檢查、統計匯總工作。

          二、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監督本部門員工考勤規定的落地執行。

          三、財務部負責根據考勤計算薪資。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上班時間為: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1:15,下午12:00—16:30。

          中班:16:00—23:30,

          每周工作六天,周一至周六。

          備注:

          1、xxx作息時間由部門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2、部份特殊崗位(保潔、食堂工作人員等),作息時間可由部門自行制定及報備給綜合部,并考核執行。

          第五條 考勤期間

          一、公司每月考勤期間為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每月工資考核等均以此時間為準。

          二、每月8日前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將各部門請假單、加班單等考勤依據,交綜合部統一匯總給財務部計算工資。

          三、異常考勤、各類假期等統計匯總,由xxx統一匯總,每月10日前報財務部。

          四、各個部門中當月離職人員,需在當月18日前報至xx開展社保及公積金相關事務的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人員當月未出勤,離職單于當月18日之后交至xxx,當月社保及公積金已經結算,而工資不足扣除相關費用,無法及時進行處理,需要進行情況說明。

          第六條 考勤形式

          一、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極個別員工無法指紋打卡的可用紙卡),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未打卡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及綜合部考勤人員說明,無法打卡或打卡出現異常的,須在保安室《打卡異常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否則按缺勤(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二、每月只允許出現二次(含)內因個人原因出現的異常打卡記錄(必須說明合理原因并經部門主管證明),超過的按遲到、早退及曠工處理。

          三、出差及因公外出等,出現的考勤異常情況,請提前至xxx備案,且須經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主管證明。

          第七條 請假審批權限

          一、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

          二、其它員工請假,五天內(含)請假由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或部門負責人)批準;五天以上,由副總經理批準。

          三、一個年度內累計請事假超過20天的,之后的請假統一報副總經理以上審批。

          第八條 請假程序

          一、一般員工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的《請假單》(或OA上填電子版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批準后,交xxx備案;時間在三天以上五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的《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人)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五天以上報經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

          第三章 缺勤管理

          二、部門主管級及以上員工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請假單》(或OA上填電子版請假單),報經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時間在三天以上的須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綜合部備案。

          第九條 遲到、早退、異常考勤

          一、員工上班時間在8:00之后的視為遲到,下班時間在17:00之前的視為早退,包括巡查時發現提前就餐的視為早退處置。

          二、遲到、早退在3分鐘內,月累計次數在2次之內作口頭警告處理,第3次開始,每次扣20元,并作為年終考核依據。

          三、遲到、早退在3—30分鐘,每次扣20元。遲到、早退在30—60分鐘,每次扣40元

          四、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且沒有說明及請假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五、因卡機故障出現的未打卡,經綜合部及部門主管證明視為出勤;

          六、新入職員工允許入職當天沒有打卡記錄(車間學徒視情況可允許三天內無打卡記錄),由部門負責記錄考勤實際情況。

          七、因出差或因公外出造成的異常考勤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上司做出書面說明視為正常出勤。

          八、計件制員工,因沒有工作安排造成的缺勤,按事假手續辦理,此類事假不計入各類考核。

          第十條 曠工

          一、曠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遲到或早退超過六十分鐘(含)且無說明情況及未請假、無故未到崗工作的;未履行請假手續便擅自休假的;請假未獲批準仍擅自休假的;請假期滿后,逾期未歸且未續假的,超出權限審批的請假及未得到審批的自動離職行為等。

          二、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全部工資;

          曠工2天內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的200%扣除,計件人員按社保工資的200%扣除;

          連續曠工3(含)天或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四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 事假

          一、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記作事假,扣除當日薪資。

          二、員工請事假須事先填寫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或OA上電子版請假單),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手續的,須先以口頭或電話的方式報告直接主管并獲同意,事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三、未經同意擅自不來上班的,記為曠工。

          四、請假時間日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算;不足四小時的,以實際小時數計算。

          五、事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節假日。

          六、一個月內事假超過15天,一個年度內事假超過40天,公司有權勸退處理。

          第十二條 病假

          一、員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診就醫及休假),記作病假。

          二、病假規定

          1)病假須附上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就醫證明或病歷(蓋章有效),并填寫《請假申請單》,按請假手續辦理方為有效,否則視為事假或曠工處理,特殊情況下,可先電話溝通,事后2日內補辦手續;

          2)病假起始時間根據病歷與病假證明確定,病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日;

          3)病假工資計發: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

          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三條 公假

          員工經批準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參與政府活動等,在規定時間內記作公假(包括員工經批準參加各級工會等組織的外出活動)視為公假。公假不扣薪(工會組織的福利活動除外),計件制員工公假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四條 婚假

          員工結婚所享有的假期,記作婚假;

          一、已轉正員工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憑結婚證享受婚假3天。

          二、婚假須在結婚登記日六個月內一次性休完。如員工的結婚登記日不在與本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內,則員工無權享用婚假。

          三、婚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四、婚假期間享有工資計發: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五條 慰唁假(喪假)

          一、員工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身故,可享有3天帶薪慰唁假。

          二、其他親屬身故,可享有1天帶薪慰唁假(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六條 產假

          一、產假:已轉正女員工產假為98天(含產前假15天),難產(剖腹產)增加15天,視公司工作安排情況及員工需求經員工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可申請獎勵假30天,產假期內工資按社保相關規定辦理。

          二、護理假:夫妻雙方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的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可享有10天的帶薪護理假(需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規規定)。

          三、產假、護理假休假期間員工享有公司福利待遇。

          四、產假、護理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五、產假、護理假需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規規定,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如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等。

          第十七條 工傷假

          員工因工致傷、致殘,并經指定醫院證明需要休養的,記作工傷假;工傷假處理按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年休假

          一、年休假公司統一安排在生產談季或春節等法定假日一起休,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特殊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按基本工資核算工資。

          二、一個年度內請事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不享受當年年休假(計件制員工因沒有工作安排造成的事假不計算在內)。

          三、公司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員工找借口不休年休假的,不另批年休假及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四、計件制員工年休假工資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及天數,包括:

          ①元旦1天;

          ②春節3天;

          ③清明1天;

          ④五一1天;

          ⑤端午1天;

          ⑥中秋1天;

          ⑦國慶3天。

          共計11天。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發。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倡導8小時工作目標制,不鼓勵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因個人原因沒有及時完成工作任務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計加班。計件制員工、部門主管以上的員工及主要職責為市場開發的員工,因工作崗位性質所限,原則上不計算加班費。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以上批準。

          第二十條 加班申請程序:

          一、員工個人申請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并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公司或部門安排加班的,以公司通知及以部門(車間)負責人安排的加班單為計薪依據。

          二、凡未打卡或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的加班視為個人行為,不做加班計薪依據。

          第二十一條 加班工時計算:每次加班時間應至少在一小時(含)以上,加班工時自下班時間開始后計算,一小時以內的不計為加班。

          第二十二條

          日工資基數=工資/月計薪天數(天),

          小時工資=月工資/月計薪天數*8(小時)。

          第二十三條

          人員出差加班補貼計算如下:

          一、出差人員(銷售人員與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除外)當天回杭,以加班審批單的回杭時間為準。超出下班時間1小時之內不計加班,2—4小時計為半班,4小時以上計為一班。具體加班時間需加班審核人員即部門主管進行跟進核實。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xxx負責制定,修訂時亦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xxx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經公司各部門會議討論通過后,報總經理審批后于xxx年x月x日始執行。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六

          第一條、出勤

          1.工作時間:8:00--12:00

          14:00--18:00

          20:00--22:00(正常加班)

          第二條、打卡

          1.員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2.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

          3.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告訴考勤部,考勤人員會給予補簽

          第三條、事由

          1.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要公司主管批準及可,出差事假等超過3天的需經理批準。

          2.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

          第四條、遲到、早退和曠工

          1.遲到早退線:上班8:15到達,下班5:45以前離開。

          2.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3.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3.2加班管理

          3.2.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3.2.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

          A.現場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凡是未達到月工時標準的,應扣減員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資;對超出月工時標準的,應說明理由,報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審批。

          B.因員工月薪工資中的補貼已包括延時工作補貼,所以延時工作在4小時(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計加班工資。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半天,超過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

          3.3各類假期規定

          3.3.1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3.2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3.3有薪節假日

          法定假日視情況執行。

          臨時調休:臨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方便員工休息或公司辦公方便,由公司統一臨時調換休息時間與工作時間。

          臨時休假:臨時休假指因特別情況,由公司統一臨時通知休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間。

          3.3.4婚假

          3.3.4.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5喪假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3.3.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3.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一、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二、考勤方式及對象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鐘進行打卡考勤。

          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對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三、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并備案。

          四、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2、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5、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后,由本部門文員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后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周六下午。

          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于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報表。

          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9、因公外出當天不能往返的為出差。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初核,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下屬公司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作缺勤處理。

          10、需到國外出差的,出差人員須提前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一式兩份,并附申請報告(說明內容、目的、地點、時間、費用預算等),由集團總經理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

          五、請假流程

          1、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在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在人事部門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2、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3、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總/總監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集團總部經理級(含)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總/總監初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批準。并交人力資源中心備案。

          4、集團總部副總級(含)以上員工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請假報人力資源中心總監審核,集團總經理復核,集團董事長批準。并交人事部門備案。

          5、下屬公司員工請假由部門經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下屬公司總經理批準。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6、員工請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門申請,并附經濟或當地政府相關證明。

          7、凡請假員工,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

          六、缺勤處理

          1、遲到、早退者,5分鐘以內每次扣薪5元,15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薪30元。每個季度考勤有遲到、早退記錄,將不能獲得年度的晉職、晉級資格。

          2、當月忘記打卡超過一次(含)以上,沒有合理理由的;遲到或早退30分鐘(含)以上的;沒有事先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以曠工論。

          3、無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曠工處理,當日曠工0.5-2小時以內的計半天曠工,2-4小時以內的計全天曠工。曠工扣當天工資總數并進行相關的行政處罰,曠工一天扣薪100元,曠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類推。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達四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不計發當月工資,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七、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運作,員工的本職工作應于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實際加班時間應與考勤紀錄相符,加班工資計算以考勤紀錄為準。如有加班考勤紀錄而實際并未加班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扣薪50—100元的處罰。

          3、員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請,詳細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審核,主管(副)總經理/總監批準后交人事部門備案,未經批準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計算加班費。如加班時間與所填報時間不符的,部門經理需在次日上午補填《加班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交人事部門備案。

          4、如確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并經過相關領導審批的,可計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內,公司因為生產、業務等原因要求員工加班的。

          (2)必須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進行物資盤點、對帳或不影響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召開會議的。

          (3)由于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災害,為避免公司財物遭受損失而進行搶救的。

          (4)突發經濟、不屬于正常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而必須通過延時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況不屬于加班: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除司機)在星期日、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延時工作時間。

          3、凡屬正常工作范圍之內,但因個人工作效率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繼續上班的。

          4、因工作需要出經濟社交場合的。

          5、因公差旅期間。

          6、加班時的就餐時間。

          7、市場銷售人員的業務時間。

          8、加班工資計算

          (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及司機)在正常上班時間外(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150%的基本工資。

          (2)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200%的基本工資。

          (3)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員工(除銷售部、銷售訂單部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時間發放300%的基本工資。

          (4)加班時間不足30分鐘者不予計算加班費.

          八、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人力資源中心。

          2、本制度應與相關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戶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并備注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于每周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周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狀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狀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狀況,則計為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后打卡的視為遲到。

          A、在上班時間后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到達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務必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為遲到。

          注: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到達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狀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狀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核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狀況。各部門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周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匯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并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并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帶給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帶給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到達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歷日),最遲應在休假后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后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為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系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根據員工實際狀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能夠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

          A、貼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歷日);申請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能夠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未帶給者按事假進行處理。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后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

          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

          A、女員工休完產假后,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后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系,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后,需要補差工資的,應帶給“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復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夠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原則上不理解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周期:從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歷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歷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義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并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后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并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后應打上班卡。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第十一條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狀況計為出差。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后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第十三條全勤獎勵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用心落實執行。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后,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準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9點到下午6點,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8:00—17:00或10:00—19: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CEO的批準后,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后,方可實施。

          午休為一個小時(11:30 — 2:00之間任選時段)。

          打卡: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C類遲到計算。

          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email給@,人事部會給予補簽。

          公出:

          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遲到早退線:

          上班9:1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10:0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10:00,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遲到細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 9:15— 9:30到,即遲到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 9:31— 9:45到,即遲到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 9:46— 10:00到,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 10:00以后,按曠工一天計

          注:若9:00—11:00間致電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 17:30— 17:45到,即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 17:15— 17:30到,即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 17:00— 17:15到,即早退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 17:00以前,按曠工一天計算。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外地辦事處辦公室經理應統一按附件考勤表匯總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總部人力資源部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管理責任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員工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對員工工作時間內出勤、缺勤進行監督管理與確認,負責對員工假期申請進行如實批示,指定部門考勤對接人(通常為部門通訊員)配合人力行政部進行本部門日常考勤管理,以及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合理處理。

          出勤管理

          員工需對工作時間出勤進行打卡記錄,無故缺失打卡記錄視同缺勤。

          遲到早退定義

          在上班時間開始后打卡的視為遲到,在上班時間結束前打卡的視為早退。

          注:遲到不再設置5min緩沖時間。

          缺勤負激勵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按缺勤時間折算扣除當日出勤工資,最小計算單位為分鐘;遲到或早退達到30分鐘至3個小時視同曠工0。5天;遲到或早退超過3個小時視同曠工1天。

          加班申請

          各部門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內,因公司需要完成工作任務的,可提前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實施加班。

          加班認定

          員工加班須打卡上下班,認定加班時,須有審批通過的加班申請和加班記錄證明,二者同時具備才能認定加班。

          加班調休

          員工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最小計算單位為0。5天。具體調休時間可視實際工作安排而定。員工當年加班產生的可調休天數,須在次年3月1日前調休完畢。

          缺勤管理

          1、曠工1天按2倍工作日出勤工資給予負激勵;

          2、無故遲到或早退年度累計達5次或無故曠工年度累計達到1天的,取消當年所有晉升/調薪機會;

          3、無故連續曠工達到3天或年度累計達5天的,認定為嚴重違反公司。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病、事假規定,或違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一、指紋考勤范圍

          機關部室全體員工。

          二、指紋采集注冊

          1、20xx年2月25日-28日為指紋采集注冊時間,地點:綜合辦erp信息中心。

          2、機關全體員工必須按時進行指紋采集注冊,不按時間采集指紋注冊者(出差人員除外,回廠時及時補采指紋。)自20xx年3月1日起,指紋考勤機不能識別且沒有個人出勤信息的,按曠工處理。

          三、實施辦法

          1、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東廠區辦公樓一樓廳內,一臺安裝在西廠區公寓樓一樓廳內。

          2、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員工上下班按時考勤,以指紋進行上班簽到、下班簽退的考勤制度。

          3、出差、學習及病假、事假等各種休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審批單,經領導批準后,報綜合辦留存備查。否則,按曠工處理。

          4、東、西廠區統一考勤管理

          東、西廠區往來服務人員,按照考勤時所在地點的考勤規則進行考勤,若上班時間臨時到東區或西區往來服務,到達服務地點后在當地補刷指紋一次。

          東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12:00后簽退;

          14:00前簽到;18:00后簽退。

          西區考勤時間:

          8:00前簽到;12:00后簽退;

          13:30前簽到;17:30后簽退。

          5、節假日和班后加班,加班者由所在部門填寫加班審批單,并須刷指紋考勤,按加班時間簽到和簽退。班后加班時,加班者簽退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簽退。

          6、各種考勤及處罰,按有關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執行。

          四、使用注意事項

          1、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應采集兩個指紋,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識別時,可采用另一個手指考勤。

          2、簽到及簽退時,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驗證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3、刷指紋時,若無法正常識別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綜合辦反應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機全天開機,任意時段都可記錄指紋考勤。

          5、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使用方法使用,保持指紋采集窗口的清潔。

          6、考勤機由綜合辦專人管理,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

          五、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實行。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6

          一、目的:

          為倡導高效率地工作,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規范公司各項考勤制度,保證薪資核算有可靠的原始資料。

          二、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員工

          三、打卡管理

          上班時間:9:00-12:0013:30-18:00每周日休1天,月休總4天

          A、在所有工作時間上、下班都必須打卡,考勤以釘釘打卡記錄作為主要依據。

          B、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漏打卡。每人每月有3次補卡機會,需在漏打卡的五天內補卡,過后不再通過補卡,經批準的補卡視同為正常的打卡,沒有補卡或沒有被批準補卡的按缺卡處理。

          C、實際上班及打卡時間晚于規定的上班時間為遲到;實際下班及打卡時間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為早退;工作時間擅自離開本人工作崗位從事非公司安排或必需的工作視為擅離職守。

          D、由于工作的原因在公司外上下班,也要釘釘打卡。請假和休假除外。

          四、外勤打卡

          A、由于特殊情況在工作點外上下班,應正常外勤打卡,并敘述具體情況;如外勤情況與實際不符合,則當曠工處理。

          B、由其它原因產生的外勤打卡在釘釘申請改卡并說明原因。

          五、調班申請

          A、調休須辦理調班手續,須釘釘申請并獲得批準。

          B、未辦妥調班手續,出現考勤異常,視為曠工;

          六、考勤處罰

          所有職員均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如有違反,將給予相應處罰:

          A、遲到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扣款10元一次,遲到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扣款20元一次,遲到超30分鐘,則視為曠工半日.

          B、早退一次扣50元,早退2小時以上視為曠工一日,再扣100元。

          C、無故曠工一天的,扣2天工資。無故曠工3天的,做開除處理。

          D、漏打卡每次扣50元。

          E、扣除一天工資為當月平均每天工資。

          F、以上處罰并項處理。(如早退及不打卡,兩種情況一起處罰。)

          七、請假制度

          1、請假時應事先報備獲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再在釘釘申請(特殊情況應向電話申請,事后補辦相關手續)。

          2、請假分事假、婚假、產假、喪假、病假、工傷假。

          1)病假:員工因普通傷害或疾病無法正常上班者,可請病假。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

          a病假超過2天需出示公立醫院病歷證明和建議休假單,否則以事假論;

          b一年內累計病假不得超過30天,期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可酌情給特別病假,但以2個月為限;

          2)事假:全年事假原則上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請事假按實際天數扣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帶薪3天,超過3天按事假扣薪;未經批準的超過3天按曠工處理。

          4)產假:指轉正后的員工因生育而請的假別。女性生育假期128天帶薪,男性陪護帶薪假期15天。

          a女員工在請產假時必須提供準生證明,大概在產前50天提出.

          b如員工已參保的,產假期間的薪資可由公司按其基本工資標準先行支付,待勞動保障部門報銷完畢再予以補發或抵扣;如員工未參保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予以發放。

          c配偶分娩,可請陪產假,員工需要提交住院單等相關單據作為陪產證明,方可享受15天的有薪假;

          d陪產假為一次性假期,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內。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給假天數3天(外省可加2天路途假),不足部分另請事假。

          7)節假日:指清明、五一勞動節、端午、中秋、國慶、元旦等節日按國家規定放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3、批假權限

          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申請,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未能事后補辦手續由總經理簽字批準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八、外出報備

          1、外出:員工外出必須報備,未報備視為曠工一天處理。

          九、員工出差

          1、應事先填寫《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行政部登記,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執行。

          2、外出人員出差后需每日用外勤軟件簽到,并提交至部門經理及行政部。如遇外勤軟件異常或手機損壞等問題,可直接用微信、QQ、短信、電話形式提交至行政部說明情況。如果有不簽或者漏簽者,按曠工處罰,連續半月以上未簽到者,視為自離。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7

          一、總則

          1、為加強后勤服務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的工作秩序,規范公司考勤考紀制度,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后勤服務總公司(含子公司)全體企編員工。

          二、考勤管理

          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其職責:組織建立公司考勤管理體系,監督檢查和指導公司各部門(中心)的考勤管理實施工作,每月對各部門(中心)上報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和公示。

          2、各部門(中心)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工作的責任人,并落實一名專職或兼職考勤員作為本部門(中心)考勤工作的直接管理人。

          三、考勤職責

          1、考勤原則: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各部門(中心)認真審核填寫《考勤情況匯總表》(附表1),如實記錄本單位員工每月的考勤信息。考勤結果將作為公司審定發放工資與各類津貼、員工轉正、晉升、年度考核與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對發生瞞報、漏報、遲報等現象的部門(中心),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考勤依據:由各部門(中心)根據崗位需要,設定每崗位或工種工作時間,確認到崗時間、實際操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并通知到每個員工。

          3、考勤紀律: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與部門(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無故缺勤。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員工請假單》(附表2)。

          4、考勤周期:周期為自然月。

          5、考勤流程:各部門(中心)在當月末填妥當月考勤表,員工的考勤信息須由本人簽字確認,當月的考勤結果經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統一匯總審核考勤報表并存檔。

          6、考勤公示:各部門(中心)審核完畢的當月考勤表,需及時發布于公司網站“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遇周六、周日和節假日順延)。

          7、考勤復核: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所在部門(中心)提出查詢申請,行政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公司行政部需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保存期一年以上。

          8、考勤細則:各部門(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的實施細則,經分管領導審批后予以實施。

          四、假期規定

          1、每位員工都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2、試用期員工原則上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天,病假累計不得超過6天,如有超過者,視為試用期不合格。

          3、正式員工均享受勞動法規定假期,請假的條件與期限、審批程序與權限、手續材料及相關待遇,詳見附表《員工請假政策信息一覽表》(附表3)。

          4、任何假期都應填寫請假單,說明請假理由和請假起止時間,并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本部門(中心)存檔。

          5、員工必須按規定程序和審批權限或經批準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事后補假單者,應寫明延遲原因及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6、同一部門同一崗位的管理人員工作期間不得同時請假,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五、加班管理

          1、加班原則: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部門(中心)工作需要,部門(中心)負責人應上報《員工加班申請表》(附表4),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否則不作加班處理;因崗位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本部門(中心)負責人審核、報分管領導審批后,視作加班。

          2、加班范圍:公休、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員工按崗位排班要求上班,不作加班處理,不支付加班費(國定節假日除外)。

          3、調休安排: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安排調休(調休當年有效),員工需辦理調休手續。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報本部門(中心)負責人批準,認可加班天數后,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且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若無法調休或無需調休的,由各部門(中心)負責人匯總加班天數,于本月月底前交行政部審核后支付其加班費。

          六、曠工處理

          1、凡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 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2) 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準,擅自未到崗工作的;

          (3) 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期到調整后的崗位工作的;

          (4) 經查明,請假理由不符合實情,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5) 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4次按曠工1天處理;

          (6) 無故不參加公司、部門(中心)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培訓、會議等集體活動2次,按曠工1天處理。

          2、曠工具體處理辦法:

          (1) 曠工一次扣發當日工資的200%工資;

          (2) 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可視為自動離職;

          (3) 對經常曠工的人員,經批評教育無效,公司可給予辭退處理。

          七、附則

          1、本制度有關條文與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有關法律法規為準。

          2、本制度由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由后勤服務總公司負責解釋。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8

          一、本公司除特定人員外,均須于警衛室設置打卡單。

          二、各單位主管應于月終前將下月份本單位工作時間表送人事部備查;人事科收集各單位一級主管管理人員出勤時間表呈總經理核閱。(如非輪班人員,每月工作時間固定者不必再排時間)

          三、如需變更出勤與輪休時間,或補充新進人員出勤時間,應填“出勤時間調整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登記備查。

          四、員工因故延長上班時間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單位領取“加班報告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查核并登記于考勤表上。

          五、員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應填寫“公出單”送單位一級主管核準后,交警衛室登記。

          六、一級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單,但應向上級主管報備,或于辦公室交代去處,聯絡方法,并于警衛室登記,未趕回公司打卡下班,則由人事單位依據警衛室出入登記簿記錄給予簽證。

          七、因公而未打卡,應報備人事單位領取“未打卡證明單”,填寫并經一級主管簽證后轉人事單位登記于考勤表上加蓋公章。

          八、下班忘記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證明單呈一級主管簽證,若舉證有據,單位主管得予簽明,視早退一次處分,若無法舉證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則視未打卡一次處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證明單者一律以曠工論。

          九、人事單位應于每日檢視考勤表,遇異常狀況或違規事情,應即主動簽辦,并與單位主管聯絡。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9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三條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上級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四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上班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 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七條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及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及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第八條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上網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第九條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 規定處理。

          第十條 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第十一條 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 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0

          一、簽到時間要求:

          (一)白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每日簽到2次

          (二)夜班: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

          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日簽到4次

          (三)周六、周日大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

          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班總計簽到5次

          二、注意事項

          (一)全體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簽到時間,違反一次或一次未簽到者,單次罰款50元;

          (二)特別情況:如請假,保安員請假須經班長劉永平批準,班長請假須內保批準;

          (三)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進出入車輛管理制度,發現有未登記或未允許進入人員、車輛,單次罰款50元;

          (四)外來人員、車輛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壞的,保安人員要及時發現,扣留事故責任的人員和車輛,未找到事故責任人的由當班保安對事故負責,找到事故責任人的視情況獎勵50-500元。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1

          一、目的

          近期公司員工遲到現象嚴重,為加強員工的考勤管理,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在職人員。

          三、上班時間

          1、業務部: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45,晚上18:30—20:00

          2、技術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3、行政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

          4、生產部: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45,晚上18:30以后視為加班時間。

          5、股東:即日起公司股東需按時上下班,打卡記錄出勤時間,上班時間與其管轄部門一致。

          四、缺勤處理

          1、業務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2、技術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100元,遲到、早退3次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3、行政部:以其月工資的10%計提全勤,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10%進行處罰,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4、生產部:每月遲到、早退一次者扣發當月全勤獎,遲到、早退3次者除無全勤獎外,按月工資的(除加班工資外)5%進行處罰,每次遲到、早退達到半小時者扣發當月半天工資,遲到、早退達到一小時者扣發當月一天工資。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股東:每遲到、早退一次從月工資中扣發100元,并召開會議向全體員工道歉。

          五、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處罰。

          2、因卡鐘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登記上下班時間。

          3、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者,應事先向總經理匯報,待返回公司后及時找總經理簽卡。

          4、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應及時找其所屬部門經理簽卡,否則做缺勤處理。

          六、假期

          1、假期類別:公司假期分為法定節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

          2、請假流程:員工請假應事先到人事部領取請假單,將填好的請假單交于本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審批,獲批準后交人事部備存。

          3、病假:員工每月可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請病假無全勤獎,需在返崗后出具病假證明,交人事部審核。如未能提供醫院證明,需直接管理人員當面證實,上報總經理審批方能生效。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除無當月全勤獎外,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4、事假:按請假天數扣發當月工資。

          5、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15天有薪假。

          6、喪假:直系親屬享有3天有薪假期,其他親戚1天。

          7、產假: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3天休假,男員工妻子生小孩享受5天照顧妻子有薪假。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2

          第一條為加強考勤管理,規范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周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

          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后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準,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準,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

          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條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嘉祥、汶上三聯商場,嘉祥工業園,參照本規定制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3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綜合辦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公司每天綜合辦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準,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并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邊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給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科長核準。

          2、4-6天由經理(主任)核準。

          3、7天以上由副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依元寶填具請假卡,由主管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物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7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地區特殊情形呈總經理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7小時。

          第四條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五條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六條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八條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九條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十條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第十一條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曠職一天論,并按其情節酌以懲處: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況者;

          3.故意毀損出勤卡者;

          4.偽造出勤卡者;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4

          一、總體規則

          1、所有員工必須上崗簽到,離崗簽退。

          2、按壓指紋時保持身體靜止并正視攝像頭,確保考勤圖像清晰;無考勤圖像者視為未考勤。

          3、考勤依據考勤機顯示時間為準。

          二、考勤類別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考勤分以下二類:

          (一)正常作息崗位

          適用崗位:節假日正常休息崗。

          工作時間:8:30-17:30(午休:11:30-13:30)。

          考勤方式:每個工作日考勤兩次,上午8:30之前按壓指紋不計遲到,下午17:30之后再次按壓指紋不計早退。

          (二)倒班崗位

          適用崗位:白班與夜班交替崗位。

          考勤方式:參照部門自行設定的倒班制度和交接班時間進行考核。

          執行倒班制度的部門,根據倒班制度進行考勤管理,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結束,結合機房門禁記錄及交接班記錄等材料制作倒班員工的考勤記錄并提交至人力資源部。

          三、異常情況的處理

          職工考勤情況異常,無請假手續或《職工考勤情況說明》的,視情況記為遲到、早退或曠工。

          1、遲到: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到崗,記為遲到。

          2、早退: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記為早退。

          3、曠工:員工無故不參加考勤,記為曠工。遲到、早退超過二個小時的,記為曠工半天;遲到、早退超過半個工作日的,記為曠工一天;因個人原因導致當天考勤記錄缺失或不完整,記為曠工一天。

          4、由于天氣等不確定因素造成的考勤異常,由本人當日加以說明,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可視情況酌情處理。

          5、對因出差等特殊情況形成的考勤異常,各部門須填寫《職工考勤情況說明》,并于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提交人力資源部,逾期無效。

          四、串動工作時間的管理

          員工確因工作需要串動工作時間的,需由部門負責人安排,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填寫《加班/串休申請表》,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備案,并按以下方式記錄考勤,未簽到或未簽退不計加班:

          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當天有效簽退后,17:30后須再次簽到,離崗時簽退,按加班計時。

          2、休息日加班:上崗簽到,離崗簽退,按加班計時。

          3、加班2個小時以上,串休半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串休一天。

          五、考勤統計

          員工每月出勤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匯總,統計周期為當月1日至當月30/31日。

          六、獎懲辦法

          1、無遲到、早退記錄且出滿全勤的員工計發全勤獎,每月100元,每季度兌現一次。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公司予以通報批評。遲到、早退累計4次者,扣發績效工資80元;當月遲到、早退每累計達到5次者,記曠工1個工作日。

          3、對曠工者予以通報批評,并視情況扣發績效工資和年終獎:每曠工半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10%;每曠工1個工作日,扣發當月績效工資20%;當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全月績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7個工作日(含)以上,扣發50%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扣發年終獎。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可對曠工員工視情況分別予以警告、記過、降級、轉崗處分。

          4、員工連續曠工達到3個工作日、累計曠工達到10個工作日,可予以留用察看3至6個月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5、員工考勤實行全員全時管理,各部門要按本規定嚴格執行,考勤情況作為職工晉級、獎勵、評優的依據之一,有曠工記錄或累計遲到、早退20次以上者,取消當年晉級、評優資格。

          6、各部門負責人徇私舞弊者,一經發現予以通報批評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降級、停職等處分。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5

          一、制定目的:

          1、促進本公司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的習慣,以增進工作效率;

          2、統一本公司員工出勤標準,以利管理工作之進行。

          二、適用范圍:

          本公司職工的出勤,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

          三、出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1、公司目前實行每天8小時,每周6天工作制。

          2、每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3、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對工作日、上下班時間、班次、就餐時間及工休時間進行調整,員工應予配合。

          (二)打卡管理: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或簽到),無故不打卡(或簽到)者,按曠工處理。

          2、員工對打卡時間有疑問,可向管理員查詢。

          3、工作時間內,如非工作需要,不能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若需要,要得到直屬上司的批準。員工因私事中途外出的,須請假、打卡。

          、不得遲到、早退。凡遲到、早退者,公司有權扣除工資及部分獎勵,并予以處罰。

          (三)一般出勤規定

          1、遲到:是指未履行相關手續而缺勤的行為。

          上班時間前請假的按請假處理,(向管理部和直接上級請假)

          一個月允許有3次10分鐘內的遲到,第4次10分鐘內遲到按遲到處理,扣20元/次;

          遲到超過10分鐘在2小時(含)內的,按遲到處理,扣30元/次;

          遲到超過2小時在4小時(含)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扣40元/次;

          遲到超過4小時以上的,按全天曠工處理,扣80元/次;

          2、早退:是指未履行相關手續而缺勤的行為。

          早退在15分鐘或以內的,扣20元/次;

          早退超過15分鐘在2小時(含)內的,扣40元/次;

          早退超過2小時在4小時(含)內的,扣60元/次;

          早退超過4小時以上的,按全天曠工處理,扣80元/次;

          3、曠工:未經請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均以曠工計。

          曠工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次;

          注: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2次以上,或者6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或2次以上者,公司予以辭退。

          (五)請假規定:

          1、請假需先申請,經管理員同意后方可休假。

          2、請假以半天計,不足半天者按半天計算。

          請事假半天,扣40元/次;

          請事假1天,扣80元/天;以此類推。

          請病假不扣錢,但需有正規醫院開具相關證明,無證明按事假處理。

          3、假超過2天(含),須提前1個星期申請,公司根據其本人的工作狀況及綜合考慮工作安排,決定是否準假;

          4、遇緊急事故不能事先請假的,應及時打電話向管理員請假,待返回工作崗位時補繳相關證明,經批準后可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

          5、未經請假、請假未核準或假期已滿未申請續假而不到勤者,則作曠工處理。

          (六)給假管理

          1、員工請假應先填寫《員工請假單》,由管理員簽批(請假的計算單位是半天)。

          2、事假:須提申請批假,每次不得超過五天,如超過需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方可。但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

          3、病假:員工在告假當天以電話向管理員請假,事后補回請假手續和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計,且病假每年不得超過12天。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6

          第一條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住宿條件

          1、在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帶家屬住宿。

          4、保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于離職日起3天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第四條宿舍設立管理員,其工作任務如下: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

          2、監督值班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關閉門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緊急聯絡人等方面的資料,以備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總務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情節嚴重;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人員;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病重,應及時送醫院并通知其親友。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轉讓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公司主管和總務部門主管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第八條宿舍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處分。

          第九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地上,室內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柜內;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曬;

          8、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后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登記姓名、與員工的關系及進出時間;

          11、夜間最遲應于23時前返回宿舍,否則應向管理人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場所;

          15、房間清潔由住宿人輪流負責;

          16、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床上抽煙;

          18、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第十條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一條住宿員工發生下列情形為之一者,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并呈報其所屬部門和總務部門處理: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酗酣;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持異性或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偷竊行為。

          第十二條住宿者遷出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處理干凈,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員檢查。

          第十三條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為住宿者辦理臨時戶口登記。

          第十四條本制度報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是亦同。

          公司里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7

          第一節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上班時間: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實行單雙排休工作制,9月—2月實行兩單一雙工作制,周末由部門安排值班人員;

          2、銷售類、銷售管理類、電子商務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備案不定時工作制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具體上班班次及時間詳見排班表;

          3、公司聯營專柜員工,由于經營需要派遣至零售賣場工作的員工、須遵守賣場考勤管理規定,如違反賣場考勤管理規定致使公司被處罰或商場開除,公司將做出同等處理。

          第二節考勤規則

          1、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2、打卡規范

          一、公司總部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賣場(專柜)營業員須依照賣場營業時間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于每周一上午統一提交部門直接主管審核,并由本部門內勤集中填報簽卡原因,報送人事行政部經理簽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請單)。否則,均以曠工論處。

          三、專賣店及各賣場人員的考勤由各部門指定考勤人員填寫考勤表并統計,并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寫要求工整、規范。

          四、各部門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對部門經理、相關業務人員及考勤人員各處以每延遲一天10元的罰款,如遇節假日可順延2個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員工上班時間遇遲到時,須打遲到卡,嚴禁不打卡或采取其他變相的方式獲得簽卡(如用換休條沖抵),一經核實,將視為弄虛作假行為,一次性處罰50元/次。

          六、特殊人員須經公司總經理特許批準,并在人事行政部備案后,不做考勤監管,凡是未經總經理特批的崗位人員,不得以其他形式簽卡;部門經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簽卡(只能在《員工異常考勤簽審表》上簽字審核)。

          七、跨部門借調人員做短期工作支持的部門應事先填寫《人員借調單》并作好相關人員的考勤記錄,被借調人員出勤在三天內的,仍由原部門核算并承擔該員工的工資;三天以上的原則上由借調部門負責核算并承擔該員工的工資。

          八、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統一歸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員工考勤異常簽卡須經人事行政部經理簽核有效,各部門須配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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