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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魚我所欲也》的整體賞析
引言:《魚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對魚和熊掌之間的抉擇,比喻面對生命和大義之間的選擇,孟子會毅然“舍生而取義者也”。下面是學(xué)習(xí)時間啦,小編整理了《魚我所欲也》的整體賞析,歡迎閱讀!
魚我所欲也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
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么我就只好舍棄魚而選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樣?xùn)|西不能同時都得到的話,那么我就只好舍棄生命而選取大義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事,所以有的災(zāi)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追求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zāi)禍的壞事,什么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種手段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采用;采用某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zāi)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見,他們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事(那就是“不義”),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不過賢人能夠堅持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墒沁汉戎o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著(或踩過)給別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如果見了“萬鐘”的優(yōu)厚俸祿卻不分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yōu)厚的俸祿對我有什么益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走投無路的窮人感激我嗎?先前(有人為了大義)寧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簞食一豆羹),現(xiàn)在(有人)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萬鐘俸祿);先前(有人為了大義)寧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簞食一豆羹),現(xiàn)在(有人)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卻接受了(萬鐘俸祿);先前(有人為了大義)寧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簞食一豆羹),現(xiàn)在(有人)為了熟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萬鐘俸祿)。這種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做嗎?如果這樣做了,這就叫做喪失了本來的思想——義。
賞析
(一) 整體感知
孟子主張人性是善的,他認(rèn)為人生而具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這些“善心”喪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備“仁義禮智”。本文就是從這種理論出發(fā),闡明了義重于生,義重于利和不義可恥的道理。提出“舍生取義”的主張。孟子認(rèn)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義更重要,就會做出各種不義的事情來。他對比了兩種生死觀,贊揚了那些重義輕生、舍生取義的人。斥責(zé)了那些茍且偷生。見利忘義的人。告誡人們要辨別義和利,不要失去“本心”。本文行文流暢,論證嚴(yán)密;引譬設(shè)喻,生動形象;排比鋪陳,氣勢恢弘。體現(xiàn)了《孟子》一書的文筆特點。
(二)學(xué)法引導(dǎo)
讀課文,借助工具書,在理解文句的基礎(chǔ)上,抓住那些表述作者觀點的語句和作者常用的術(shù)語加以分析,以此來剖析作者的“舍生取義”的思想,并逐步培養(yǎng)分析判斷能力。另外,反復(fù)朗讀,加深體會文章的內(nèi)容和文章的氣勢,從而了解孟子善于論辯的特點。
(三)審美鑒賞
生動透徹的修辭美
本文在論說道理的過程中,一個顯著的特點是,綜合運用了多種修辭手法,使說理生動明白、深刻透徹。“舍魚而取熊掌”的比喻,告訴人們擇優(yōu)而取的道理。“一簞食,一豆羹”的比喻,證明“義”重于“生”的論點,突出了主題。生和義的對比中突出了舍生取義之人的高大形象!安皇赤祦碇场迸c“不辯禮義而受萬鐘”的對比,贊揚了舍生取義的精神。排比更是通篇皆是,既有助于逐層深入分析,又能增強(qiáng)文章的氣勢和論辯力量。
(四)、整體把握
本文提出在“生”和“義”不能兼顧的情況下,應(yīng)該舍生取義的觀點,并且進(jìn)一步指出這是每個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義”上有虧的人不過是喪失了他們的“本心”罷了。
本文節(jié)選自《孟子·告子上》!陡孀由稀返闹饕獌(nèi)容是闡明“性善說”,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種子,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氨拘摹辈豢尚∫,因為它們分別是仁義禮智這幾種道德的萌芽形態(tài):“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意近“恭敬”)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義之端也。”人應(yīng)該推求本心,順著“本心”的方向發(fā)展,并將它發(fā)揚光大,從而成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么情況下,人都應(yīng)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guān)頭,人也能經(jīng)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有損于人格的事來。
文章第一段分為三層。
第一層(從開頭到“舍生而取義者也”):提出本文的論點。作者先講一個生活常理,即在魚和熊掌不可以同時得到的情況下,一般要“舍魚而取熊掌”,以這個生活常理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義無法同時兼顧的情況下應(yīng)該“舍生而取義”的結(jié)論,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層(從“生,亦我所欲也”到“是故所惡有甚于死者”):對論點進(jìn)行具體的分析與闡釋。第一層中用比喻論證的方法引出論點,雖然很巧妙,但比喻畢竟不是嚴(yán)密的論證,第二層就直接對論點進(jìn)行較深入的分析與闡釋了。
作者先從正面來講:雖然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是,因為我所喜愛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茍且偷生的事;雖然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是,我所厭惡的東西還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時也不避開它。這里所說的“甚于生者”就是指“義”;所說的“甚于死者”就是“不義”。于是,為了“義”,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義”的事。
接著,作者又從反面來申述觀點: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們厭惡的東西沒有超過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辦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這里隱含的意思是,一旦將愛惜生命和懼怕死亡發(fā)展到極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驗的時候,人的行為就會失去準(zhǔn)則,做出讓人不齒的事情來,最終,人的價值和尊嚴(yán)喪失殆盡。因為暗含了這樣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這兩句話,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層(“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作者進(jìn)一步指出,其實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賢者”才能做到“舍生取義”,是因為“賢者”能夠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運用的是舉例論證法。作者以“一簞食,一豆羹”為例告訴我們,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簞食,一豆羹”,當(dāng)它關(guān)乎生死的時候,也能考驗一個人的品德!昂魻枴薄磅頎枴倍c之,則“行道之人”與“乞人”都不屑受之,這就是人沒有喪失“本心”的表現(xiàn)。
又舉有的人“不辯禮義”地貪求“萬鐘”為例,說明喪失“本心”的表現(xiàn)!耙缓勈常欢垢彪m然比“萬鐘”少得多,可是“弗得則死”,看來更為重要。這里作者又運用了對比論證法,將“一簞食,一豆羹”與“萬鐘”作對比。按財富的數(shù)量說,“萬鐘”自然是多的。但是,“萬鐘”決定的是“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一簞食,一豆羹”決定的卻是生命,自然要比“萬鐘”更重要。通過這種對比,既讓人認(rèn)識到將“禮義”拋到腦后,貪求富貴的行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讓人醒悟到“本心”的喪失是一個漸變的過程,人應(yīng)該時時反省自己才行。
(五)、問題研究
本文的論點是什么?
前面已講過,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講的是每個人都有“本心”,無論在什么情況下,人都應(yīng)該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關(guān)頭,人也能經(jīng)受住考驗;而如果喪失了“本心”,人就會做出虧心事來。其實,僅對本文的結(jié)構(gòu)進(jìn)行一番分析,我們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講每個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簡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義”的觀點,并分別從正面和反面加以闡明。行文至“所惡有甚于死者”,作者對這個觀點的論述就結(jié)束了。緊接著“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提出了新的命題: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賢者”能夠保有它。第2段就是對這個命題的論說和闡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證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辯禮義”接受“萬鐘”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慣有行為,并對此進(jìn)行批評和嘲諷。需要注意的是,作者舉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牽涉生死,而只是富貴與“義”之間的矛盾與對立,所以,它和“舍生取義”的說法沒有什么關(guān)系。從課文整體上看,人應(yīng)該保有“本心”是本文論述的中心!吧嵘×x”的觀點和不受嗟來之食的故事講的都是“本心”賦予人的極大力量,屬正面論證;“不辯禮義”接受“萬鐘”的故事講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恥,屬反面論證。
朱熹說:“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于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于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頃刻不省察于斯焉!(《四書章句集注》)這段概括主旨的話,還是比較恰切的。
鑒賞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dāng)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yīng)該舍生取義。
孟子認(rèn)為自己做了壞事感到恥辱,別人做了壞事感到厭惡,這就是義;義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須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生命而要義。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rèn)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
孟子從三個方面論證了舍生取義的意義。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边@幾句論證說:生命是我珍愛的,但還有比生命更為我所珍愛的(指義),所以不能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為我所厭惡的(指不義),所以有時對禍害(死亡)不愿躲避。這是從正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yīng)該舍生取義。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這幾句論證說:如果沒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來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樣不能用呢!如果沒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那么凡是可以用來避免禍患(死亡)的事情哪樣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這樣下去,人們的行為不是會變得無所不為、卑鄙無恥了嗎?這是從反面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應(yīng)該舍生取義。
其三,“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這幾句論證說:通過這樣的手段(指不正當(dāng)?shù)氖侄危┚涂梢员H,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過這樣的辦法(指不正當(dāng)?shù)霓k法)就可以避免禍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還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愛的(指義),還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指不義);不單是賢人有這種重義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賢人沒有喪失罷了。這是從客觀事實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有人舍生取義。通過論證,文章開頭提出的中心論點就成立了。
為了使這種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著用具體的事例來說明!耙缓勈,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薄昂劇笔枪糯埖膱A形竹籃,“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爾”是大聲呼喝著,“蹴爾”是用腳踢著。這幾句說:只要得到一小筐飯、一小碗湯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餓死,如果是輕蔑地呼喝著叫別人吃,哪怕是饑餓的過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腳踢著給別人吃,那就連乞丐都不屑要了。《禮記·檀弓》有一段故事與此相類似:“齊大饑,黔敖為食于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屨,貿(mào)貿(mào)然來。黔敖左奉食,右執(zhí)飲,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厭惡,所以寧愿餓死也不愿接受別人侮辱性的施舍。連無人認(rèn)識的路人和貧困低賤的乞丐都能這樣做,常人更不用說了。這一事例生動地說明了人們把義看得比生更為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就會舍生取義。
在孟子看來,“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這種重義之心,人人在生與義不可兼得之時都應(yīng)舍生取義。但是,在現(xiàn)實生活中卻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窮困危急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別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寧的環(huán)境中卻見利忘義。
文章第三段對這個問題進(jìn)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會上確實存在“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有人不問合不合禮義而接受萬鐘俸祿呢,萬鐘俸祿對自己有什么好處呢!盀閷m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是為了住房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因為給了所認(rèn)識的窮朋友以好處而使他們對自己感恩戴德嗎?華麗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這些都是身外之物,與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當(dāng)初寧肯餓死也不愿受侮,卻為了這些身外之物而不顧廉恥,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謂失其本心”,孟子認(rèn)為這種人原來也有舍生取義之心,后來因為貪求利祿而喪失了。孟子警告說:“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不辯禮義而受之”的可恥之事應(yīng)該罷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個比較高傲的人,他不肯遷就,不肯趨附權(quán)勢。他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經(jīng)在齊國任客卿,后來因為與齊王的意見不合,便決定辭去齊卿回家,齊王托人挽留孟子,條件是準(zhǔn)備在首都的中心地區(qū)建一座房子給孟子住,并送給孟子萬鐘糧食作為弟子們的生活費用,結(jié)果遭到孟子的嚴(yán)辭拒絕。(《公孫丑下》)可見,孟子在本篇中所說的“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是有所為而發(fā)的,表現(xiàn)了孟子大義凜然的性格和氣概。
從文學(xué)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充沛,感情強(qiáng)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xiàn)了孟子大義凜然的個性,表現(xiàn)了孟子雄辯、善辯的才華。他喜歡使用排比的修辭手法,如:“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本來,這話用一句就可以說完,即“鄉(xiā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來,加強(qiáng)了氣勢,增強(qiáng)了感情,顯示出說話人的義正詞嚴(yán)、理直氣壯。其次,為了把道理說得深入淺出、生動有趣,孟子喜歡使用比喻,本篇以具體的魚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義,以“舍魚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義”,就是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還大量運用了對比的手法,如把魚與熊掌對比,把生與義對比,把重義輕生的人與貪利忘義的人對比,把“鄉(xiāng)為”與“今為”對比,這樣互相比較,道理說得更加清楚,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加強(qiáng)了文章的說服力。
簡析
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jù),對人的生死觀進(jìn)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他從人應(yīng)如何對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與死、利與義、守義與失義等方面,層層深入、正反對比地論證了義重于生,必須舍生取義。還強(qiáng)調(diào)指出“非獨賢者有是心(舍生取義之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人如果經(jīng)不住萬鐘、宮室、妻妾、施恩的誘惑,必然會“失其本心(舍生取義之心)”。
《魚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對魚和熊掌之間的抉擇,比喻面對生命和大義之間的選擇,孟子會毅然“舍生而取義者也”。這當(dāng)中的“義”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謂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惡之心”(按如今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為“廉恥之心”)。因為人只有擁有“羞惡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線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圍所不接納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這樣才能不被“宮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識窮乏者得我”所誘惑,而像“不食嗟來之食”的人一樣,內(nèi)心有一種凜然的“義”。
《魚我所欲也》一文本身的結(jié)構(gòu)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論點應(yīng)當(dāng)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惡有甚于死”的“本心”,“賢者能勿喪耳”。如果把《魚》文分成三段來分析,是不難說明這一觀點的。本文邏輯嚴(yán)密,析理精深,比喻、排比、對比等修辭手法的運用,使語言生動、流暢,氣充詞沛,頗具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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