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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勃《秋江送別二首》賞析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都接觸過古詩吧,古詩的篇幅可長可短,押韻比較自由靈活,不必拘守對仗、聲律。那么什么樣的古詩才是好的古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王勃《秋江送別》賞析,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王勃《秋江送別》賞析
原文
早是他鄉(xiāng)值早秋,江亭明月帶江流。
已覺逝川傷別念,復看津樹隱離舟。
歸舟歸騎儼成行,江南江北互相望。
誰謂波瀾才一水,已覺山川是兩鄉(xiāng)。
賞析
兩首詩都有趣地運用重復的詞語,表現(xiàn)一種回旋反復的美:第一首開頭兩句的第一字和第六字相同,第二首開頭兩句的第一字與第三字相同。王勃將陸與水相對,這是最普遍持久的對偶之一。
在第一首詩中,詩人已經(jīng)感傷于江水及其對離別的實際意義和象征意義,但是他發(fā)現(xiàn)格外難以忍受的是陸地上的樹,這些樹遮斷了他的視線,使他難于看到離去的朋友。
在第二首詩中,王勃運用了一個十分普通的宮廷轉喻來進行巧妙的議論:“誰說甲是真的(事實上甲是真的),因為乙(巧妙的構思)與甲相矛盾!庇捎陔x別,江水不再是一個小區(qū)域,而成了兩個不同世界的分界線。
譯文:
江面上返鄉(xiāng)的船只來來往往列仿佛列成隊,江邊歸家的車馬熙熙攘攘好像排成行,江水南北兩岸思念的人兒在遙遙地互相眺望。
在依依不舍的離別時刻,誰能說這波濤洶涌的大江僅僅是一條水流呢,由于被江水隔斷,早覺得兩岸的山川已屬不同人的家鄉(xiāng)。
創(chuàng)作背景
唐高宗乾封三年(668),王勃因作《檄英王雞文》而被逐出長安,后南下入蜀。根據(jù)組詩題中“秋江”及第二首詩中“他鄉(xiāng)”字樣,這組詩或作于王勃居蜀時期。
作者簡介
王勃(649—676),唐代詩人,字子安,絳州龍門(今山西河津)人。麟德初應舉及第,曾任虢州參軍。后往海南探父,因溺水,受驚而死。少時即顯露才華,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以文辭齊名,并稱“初唐四杰”。他和盧照鄰等皆企圖改變當時“爭構纖微,競為雕刻”的詩風(見楊炯《王子安集序》)。其詩偏于描寫個人生活,也有少數(shù)抒發(fā)政治感慨、隱寓對豪門世族不滿之作,風格較為清新,但有些詩篇流于華艷。其散文《滕王閣序》頗有名。原有集,已散佚,明人輯有《王子安集》。
王勃生平
早年經(jīng)歷
王勃幼年時就非常聰慧,六歲時便能作詩,且詩文構思巧妙,詞情英邁,被父親的好友杜易簡稱贊為“王氏三株樹”之一,表明了王勃早年就顯示出杰出的文學才能。
九歲時,王勃讀顏師古注的《漢書》后,撰寫了《指瑕》十卷,指出顏師古的著作錯誤之處,表現(xiàn)了王勃早年就博學多才。
十歲時,王勃便飽覽六經(jīng)。
十二歲至十四歲時,王勃跟隨曹元在長安學醫(yī),先后學習了《周易》、《黃帝內(nèi)經(jīng)》、《難經(jīng)》等,對“三才六甲之事,明堂玉匱之數(shù)”有所知曉。
未冠而仕
龍朔三年(663年) 王勃回到家鄉(xiāng),寫《上絳州上官司馬書》等文章,尋找機會,積極入仕。
麟德元年秋(664年), 王勃上書劉祥道,直陳政見,并表明自己積極用世的決心,深得劉祥道贊賞“此神童也!”
麟德二年,王勃通過皇甫常伯向唐高宗獻《乾元殿頌》,借獻“頌”以圖仕進之意甚明。
乾封元年(666年),王勃通過李常伯上《宸游東岳頌》一篇,接著應幽素科試及第,授朝散郎,成為朝廷最年少的命官。之后,才思泉涌,筆端生花,撰《乾元殿頌》,文章綺麗,驚動圣聽;唐高宗見此頌詞,歌功頌德,詞美義壯,乃是未及弱冠的神童所為,驚嘆不已:“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王勃的文名也為之大振,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合稱“初唐四杰”,并推為首位。
禍起《斗雞賦》
王勃當上朝散郎后,經(jīng)主考官的介紹,擔任沛王府修撰,并贏得了沛王李賢的歡心。一次,沛王李賢與英王李哲斗雞,王勃寫了一篇《檄英王雞文》,討伐英王的斗雞,以此為沛王助興。不料此文傳到唐高宗手中,圣顏不悅,讀畢則怒而嘆道:“歪才,歪才!二王斗雞,王勃身為博士,不進行勸誡,反倒作檄文(古代用于征召,曉諭的政府公告或聲討、揭發(fā)罪行等的文書,現(xiàn)在也指戰(zhàn)斗性強的批判,聲討文章),有意虛構,夸大事態(tài),此人應立即逐出王府!碧聘咦谡J為此篇意在挑撥離間,欽命將他逐出長安。于是,王勃被逐。他憑著自己的才情和苦心經(jīng)營剛剛打通的仕途,就這樣毀于一旦。
二次被貶
王勃所遇到的第二次打擊,是在虢州參軍任上殺死自己所匿藏的官奴而犯罪。
咸亨二年(671年)秋冬,王勃從蜀地返回長安參加科選。他的朋友凌季友當時為虢州司法,說虢州藥物豐富,而他知醫(yī)識藥草,便為他在虢州謀得一個參軍之職。就在他任虢州參軍期間,有個叫曹達的官奴犯罪,他將罪犯藏匿起來,后來又怕走漏風聲,便殺死曹達以了其事,結果因此而犯了死罪。幸虧遇大赦,沒有被處死;此事甚為蹊蹺,王勃為什么要保護罪犯曹達,既藏匿保護又怎能將其殺死。據(jù)新舊《唐書》所載,王勃此次被禍,是因情才傲物,為同僚所嫉。官奴曹達事,有人懷疑為同僚設計構陷王勃,或者純屬誣陷,不無道理。這次被禍,雖遇赦未丟掉性命,但宣告了他仕途的終結。
魂歸南海
王勃因殺死官奴曹達,連累了他的父親王福疇,王福疇從雍州司功參軍被貶為交趾縣令,遠謫到南荒之外。這件事對王勃的打擊,遠遠超過對自己的懲罰。王勃為人雖有放浪不羈的一面,但他立身處世的基本原則,卻以儒家的禮法為標尺。王勃在《上百里昌言疏》中表達了對父親的內(nèi)疚心情:“如勃尚何言哉!辱親可謂深矣;誠宜灰身粉骨,以謝君父……今大人上延國譴,遠宰邊邑。出三江而浮五湖,越東甌而渡南海;嗟乎!此勃之罪也,無所逃于天地之間矣!睆闹锌审w會到身為孝子的王勃內(nèi)心強烈的羞愧和自責。
王勃出獄后在家里停留了一年多,這時朝廷宣布恢復他的舊職,他已視宦海為畏途,沒有接受。他在上元二年(675年)的秋天從洛陽出發(fā)沿運河南下,于八月中旬到達淮陰,又從淮陰到楚州,離開楚州,繼續(xù)沿運河南下,入長江后折向西行,到了江寧。
大約在上元三年(676年)春夏,王勃已至交趾王福疇處,見到了他生活窘困的父親。不久后,王勃便踏上歸途。當時正值夏季,南海風急浪高,王勃不幸溺水,驚悸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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