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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捕蛇者說》教學設計

        時間:2024-06-29 02:06:54 柳宗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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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捕蛇者說》教學設計

          《捕蛇者說》這篇課文的主要內容是中唐時期的蔣氏三代人寧肯冒死捕蛇也不愿受苛政之害。

        《捕蛇者說》教學設計

          一、教學目標

          1.了解“說”的特點;

          2.理解本文襯托、對比寫法;

          3.掌握本文的詞語;

          4.認識柳宗元同情人民、痛恨苛斂的思想感情。

          二、難點、重點分析

          1.這篇課文可分幾部分?每部分寫了什么?是按什么順序來寫的?

          分析:這篇課文可分三部分。第1段為第1部分,交代捕蛇的緣由。第2~4段,通過與蔣氏的對話揭示賦斂之毒甚于捕蛇。第5段為第三部分,點明“賦斂之毒有甚是蛇”的主旨。全文是按“緣起——訪查——詢問——感情”的順序來寫的。

          2.課文一共寫了幾件事:以哪件事為主?

          分析:本文共寫了兩件事,即捕蛇之危險和賦斂之毒害,以寫后者為主。

          寫賦斂之毒,是通過捕蛇和納稅兩件事的對比,用蛇之毒襯托出來的。兩件事又是主要通過訪問蔣氏得知的。

          3.課文是怎樣運用反襯手法卒章顯志的?

          分析:文章形象介紹“永州之野產異蛇”,“觸草木,盡死;以哨人,無御之者”,但永州人卻“爭奔走焉”,這一矛盾現象,就為讀者設置了一個懸念。接著作者通過一個典型人物的身世經歷,解剖了這一奇怪現象的本質。蔣氏已三代人得到捕蛇的“好處”,但說起來卻“甚戚”;作者建議他免去這種苦差,他卻“汪然出涕”,于是通過他的訴說,我們看到了一幅驚心動魄社會的黑暗圖畫,這是以“捕蛇”來反襯“賦斂之毒”。在蔣氏的談話中也處處運用了反襯手法。如用“斯役(捕蛇)之不幸”反襯“復吾賦之不幸”,用蔣氏“獨存”反襯鄉鄰 “非死則徙”,用自己能“弛然而臥”反襯鄉民之雞犬不寧,用“一歲之犯死者二”反襯鄉鄰的“旦旦有是”等。經過層層反襯鋪墊,作者最后感嘆“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卒章顯志,產生強烈的藝術效果,主題思想也得到了充分體現。

          4.本文寫作特點是什么?

          分析:(1)用對比、襯托手法來突出文章的主題。

          文中寫了毒蛇和賦斂之毒兩方面的內容。而寫毒蛇之毒主要是為了通過對比來突出賦斂之毒的。

          例如,在第1段中,作者著力去寫毒蛇之毒、捕蛇之險,但因獻蛇可以頂替交納租稅,所以永州人就爭相捉毒蛇。通過這一對比,已暗示出“賦斂之毒有甚是蛇”這一主題。

          第4段中,為了說明“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復吾賦之不幸之甚”這一情況,作者又把捕蛇和納稅作了一系列對比。例如:文中寫出鄉鄰們被賦稅逼得走投無路,到處“死者相藉”,而蔣氏卻能“以捕蛇獨存”。鄉鄰們被逼稅的悍吏們責罵騷擾,“嘩然而駭”,被弄得雞犬不寧;而蔣氏尚能“弛然而臥”,“熙熙而樂”,“甘食其土之有”。鄉鄰們遭受折磨熬煎“旦旦有是”,蔣氏“一歲犯死者”僅僅兩次。納稅或者捕蛇,最終都是死路一條,可是蔣氏因捕蛇,可以死在交納租稅的鄉鄰們之后。

          通過具體的對比,有力地突出了“賦斂之毒有甚是蛇”這一主題。

          (2)語言形象、生動,富有表現力。

          課文中對異蛇的形象及劇毒的描寫,對“鄉鄰之生日蹩”的情景的描寫,對悍吏騷擾情況的描寫,對蔣氏感情的發展和變化、內心活動、神情態貌的描寫,都生動傳神。教師在講解這一特點時,可以結合課文具體分析。

          5.《捕蛇者說》難句例解。

          以嚙人,無御之者。

          ①假設而兼有連貫關系的復句。這類復句通常的次序是假設偏句在前,結果在后。

          ②“以”,有人認為用法同“而”,連詞,這里不取。因為從文氣來看,并不通暢。我們以為,或可看成作“用”講的介詞,后面省去“以”的連帶成分“毒牙”一類的東西,也可以用代詞“之”代替“毒牙”等。同樣結構如《論語·憲問》:“以告者過也。”或說同“已”,時間副詞。又如:“其聞之者,吾以除之矣。”(《國語·晉語》)“王以和三晉伐秦,秦必不敢言救宋。”(《戰國縱橫家書·蘇秦謂齊王》)譯文:用(毒牙)咬了人,就沒有能夠抵御它的。

          若毒之乎?

          “毒”,名詞增加了意動用法,一毒之”是“以之為毒”,下文“又安敢毒耶?”就是“又安敢毒之耶?”省去賓語“之”。“毒”作“恨”講,《廣雅·釋言》:“毒,俗也”又如:“死者不毒,奪者不溫。”(《孫臏兵法·行篡》)“如此,則上無私威之毒。”(《韓非子·用人》)或說“毒”作“害”講,參閱下文“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的說明。

          譯文:你把這差事當作災難嗎?

          饑渴而頓路。

          ①因果復句的緊縮形式,“而”表示承接,有人曾經認為因果本身就包含著承接的因素。

          ②“頓”,《說文》:“下首也。”段玉我認為應當是“頓首”,即以頭叩地。引申為“止”為“停”。“踏(b6)”,《說文》:“僵也。”又,“走”部:“道,僵也。”“踏”、“渲”是一個字。《六代論》:“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僵”是向前倒覆,“躇”也是向前倒覆。

          譯文;因為饑餓(到極點),口渴(到極點),就停下來向前面一倒。

          往往而死者相藉也。

          “往往”不同于今天作頻率副詞用的“往往”,而是作“從這里到那里,從那里到這里”講,《說文》:“往,之也。”就是“到”。《陳涉世家》有“卒中往往語”,用法相同。“往往”的后面有連詞“而”連接它后面的動詞“死”,是“往往”作為動詞的句法環境。又,《觀巴黎油畫記》是19世紀作品,文中“往往留象于館”的“往往”,跟今天詞義相同。解釋詞義常常需要踉分析句子結構聯系起來,不能孤立地就詞釋詞。段玉裁注《說文》“毒”字:“往往猶歷歷也。”“相”既不表互指,也不表偏指,而是表示遞相,即“一個接著一個”。又如“父子相繼”,只能是子繼父不能是父繼子。

          譯文:來來往往死掉的,尸體一個壓著一個。

          吾恂恂而起。

          “恂”,《說文》:“信心也。”“恂恂”意思是很有信心。上文說“雖雞狗不得寧焉”,那是由于沒有干捕蛇的事,“捕蛇者”由于有“蛇”,就懷有信心。

          譯文:我滿懷信心地起身。

          募有能捕之者,當其租人。

          ①包孕句。主語“太醫”因承前者,及物動詞“募”的賓語又是假設復句,“有能捕之者”是無主句,“當其租入”的主語“蒞事者”明顯可知,因此省略。

          ②“租人”不當“稅收”講,不是一個詞,《柳河東集》其他地方也不見“租人”。“當其租人”是兼語短語,“租”是兼語,“入”是兼語后面的調語,音義同“納”,亦即“繳納”。有人把“當其租”作為“入”的狀語,恐屬欠妥。“當”前面或可加上介詞結構“以之”。

          譯文:招募有能夠捕到蛇的,就(把蛇)當作那個租稅交給國家。

          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平。

          ①單句,用設問形式表示強烈的感嘆,正面的意思是“不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也”。“孰”,《爾雅·釋信》:“準也。”

          ②“賦”,稅;“斂”,征收。“毒”,一解釋為“厚”,跟本句無關;一解釋為“害人之草往往而生”。“毒”是漫生的害人的草,譯成現代漢語是“毒害”,仍舊是名詞,只是比“毒”的本義引申了一步。又如:“若毒之乎?”“毒”增加意動用法,就是“若以之為毒乎”,也就是“你把這差事當作毒害么”;“又安敢毒耶”,“毒”也增加意動用法,后面省賓語“之”意思是“又怎么敢把這差事當毒害呀”。

          ③“甚”,音義同“善”,也就是“賢”,江蘇泰興方言還讀“善”為?。又如《禮記·內則》:“具二牲,獻其賢者于宗子。”《廣韻·下平聲·一先》:“賢,善也。”又如:“師不必賢子弟子。”(《師說》)“賢”也不是只講品德,而是講條件,“賢”就是“善”,也就是“甚”。“賢”古寫作“?”,《說文介“?”部:“堅也,古文以為‘賢’字。”楊樹達《釋賢》:“人堅則賢……堅乃能耐也。”這樣看來,“甚”作“勝”講并非由于假借,而是由于引申。又,在“是蛇”前面可以加上比較的介詞“放”。或說“甚”是形容詞增加比較性能的用法。

          譯文:誰知道賦稅征收的毒害有比這種蛇更嚴重的呢?

          苛政猛于虎也。

          王引之《經義述聞》認為“苛政”的“政”是“征”字的借用,亦即“繁重的賦稅”,現在還有人據以為說。王氏所說未必可信,因為“苛政”毒害的方面很多,“苛政”只是一個方面。柳宗元所引出于《禮記·檀弓》,王引之講的是《禮記》,那里也應當是“苛政”。訓活學有兩個原則:凡用本字講得通的就不用借字;訓釋某個詞義不但在本句講得通,到了別處也講得通。古籍中用“苛政”的很多,如:“除其苛政。”(《晉書·武帝紀》《北史·周武帝紀》)

          譯文:苛刻的政治比老虎更厲害啊。

          三、教學過程

          (一)作者簡介。

          柳宗元(公元773~819),唐代杰出的文學家。早年曾在朝中作官,政治上有抱負,有理想。唐順宗永貞元年(公元805年),王叔文執掌朝政,采取了一些改革政治的措施,如取消巧立名目的額外賦稅,查辦貪官污吏等等,史稱“永貞革新”。柳宗元積極參加這次革新,是核心人物之一,被任命為禮部員外郎,這年他32歲。這次革新很快就遭到失敗。王叔文被殺,參與者都被懲處,柳宗元被貶為永州(今湖南零陵)司馬。十年后,柳宗元又被貶到更荒遠的柳州(今廣西柳州)任刺史。最后死在柳州,死時才46歲。《捕蛇者說》是柳宗元被貶到永州時寫的。

          “說”,是古代的一種文體。這種文章往往帶有雜文、雜感的性質,或因事發論,或抒發感觸,行文較為自由靈活。“說以感動為先”(李善),文中蘊含著感情,這是“說”的一大特點。《捕蛇者說》中就蘊含著柳宗元當時的悲憤之情。這篇文章在寫法上獨具特色,我們在學習時要注意研究這點。

          (二)教師范讀課文。

          (三)正音。

          嚙(niè)臘(xī)攣(luán)碗(wǎn)瘺(1òu)癘(lì) 當(dàng) 其租入 嗣(sì) 幾(jī)死者數 (shu6)矣蒞(lì) 蹙(cù) 殫(dān) 踣(b6) 死者相藉(jiè)囊(nǎng) 隳(huī) 恂(xún) 缶(fǔu) 謹食(sì)之 熙(xī) 以俟(sì)夫(fú)

          (四)朗讀課文。

          叫三四名同學分別朗讀課文。讀前提出要求:字音正確、句讀分明。讀畢,酌情講評。

          (五)逐段講解課文。

          第1段

          1.全班同學齊讀。

          2.詞句。

          永州①之野產異蛇,黑質①而白章;觸草木,盡死;①以嚙人,無御②之①者。然得②而臘③之②以為餌,可③以已大風、攣碗、瘺、疾,去死肌,殺三蟲。①其始,太醫④以王命聚④之,歲賦②其二,募有能捕⑤之②者,當③其租人。永③之人爭奔走焉。

          ①⑥“之”:的。“異”:奇特。“質”:本體,指蛇身。①“而”:表并列。“章”:彩色花紋。“觸”:接觸。“盡”:全部,都。①“以”:而,如果。“嚙”:咬。“御”:抵御。②“之”:代蛇毒。①“者”:指辦法。“然”:然而。②“而”:如果。“臘”:曬干。③④⑤“之”:代蛇。②③④“以”:用。“為”:作,制成。“餌”:藥餌。“已”使動用法,使……離去,這里意為。“大風”:麻瘋。“攣碗”:手腳不能屈伸的一種病。“瘺”:脖子腫。“癘”:惡瘡。“去”:除去。“死肌”:失去感覺的肌肉,壞死的肌肉。“三蟲”:人體內的寄生蟲。①“其”:指所要述說的事。“太醫”:御醫,皇帝的醫生。“聚”:收聚。“歲”:名詞用作狀語,每年。②“其”:指蛇。“二”:兩次。“募”:征集,召募。②“者”:指人。“當”:當作。③“其”:指能捕捉到蛇的人。“入”:繳納。“人”:民,避諱唐太宗李世民之“民”。“焉”:于此,在這件事上。

          3.內容。

          提問一:第一段的段意如何概括?

          講解:第一段的段意可概括為寫異蛇的劇毒、特殊用途以及永州之民爭相冒死去捕毒蛇以頂替租賦。

          提問二:作者寫這些要說明什么?

          講解:作者寫這些是要說明永州之民的這種遭遇乃是皇帝詔令(“王命”)給帶來的。

          第2段

          l.叫一名同學朗讀。

          2.詞句。

          有蔣氏①者,專其利三世吳。問①之,則日:‘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為②之十二年,幾死②者數矣。’言③之,貌若甚戚③者。

          ①“者”:表停頓,“專”:獨占,享有。“其”:指捕蛇以抵租賦。①“之”:代蔣氏。“則”:卻。“于”:在。“是”:這事。“嗣”:繼承,接續。“為”:做,干。②“之”:代捕蛇以抵租賦這事。“幾”:幾乎,差點兒。②“者”:指“兒死”的情況。“數”:多次。③“之”:代以上說的這些話。“貌”:臉色。“若”:好像。“甚”:很。“戚”:悲哀。③“者”:指其表情。

          3.內容。

          提問一:第2段的段意如何概括?

          講解:這段的段意可概括為寫蔣氏悲哀地敘說他一家三代都干這捕蛇以抵租賦之事的悲慘遭遇。

          提問二:這段首句“有蔣氏者,專其利三世矣”對蔣氏作介紹,是否還有別的意思?

          講解:首句不只對蔣氏作介紹,更在抒發作者內心的悲憤之情,“專其利三世矣”,語中含有強烈的譏諷意味。

          第3段

          1.全班齊讀。

          2.詞句。

          余悲①之,且日:“若毒②之乎?余將告于蒞事者,更若役,復若賦,則何如?”

          “悲”:憐憫。①“之”:代蔣氏。“且”:并且。“若”:你。“毒”:怨恨。②“之”:代捕蛇以抵租賦這事。“將”:打算。“告”:告訴。“于”:及于,給。“蒞事者”:管政事的人,指地方官;“蒞”,臨,統管,治理。“更”(gēng):更換。“役”:差事。“復”:恢復。“則”表連接,那么。“何如”:如何,怎么樣。

          3.內容。

          提問:這段寫什么?

          講解:這段寫作者憐憫,同情蔣氏的不幸,并告訴蔣氏打算用“更役復賦”的辦法為他解除不幸。

          第4段

          1.叫一名同學朗讀本段。

          2.詞句。

          蔣氏大成,汪然出涕曰:“君將哀而生①之乎?則吾斯役②之不幸,未若復吾賦不幸③之甚也。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

          “戚”:悲哀。“汪然”:淚水盈眶的樣子。“涕”:眼淚。“君”:敬稱。“將”:打算。“生”:使動用法,使……活。①“之”:代自己,我。“斯”:這。②③“之”:的。“未若”:不如。“甚”:厲害。“向”:舊時,往昔。“為”:做,干。“病”:苦。這幾句寫蔣氏極為悲哀地回答作者,說如果恢復他的租賦,那么這給他帶來的不幸要遠比捕蛇給他帶來的不幸大得多。

          自吾氏三世居是鄉,積于今六十歲矣,①而鄉鄰之生日蹙,殫其地之出,竭其廬之八,號呼②而轉徒,饑渴③而頓踣,觸風雨,犯寒暑,呼噓毒癘,往往④而死者相藉也。曩與吾祖居者,令其室十無一焉;與吾父居者,令其室十無二三焉,與吾居十二年者,令其室十元四五焉。非死則徙爾。⑤而吾以捕蛇獨存。

          “自”:從。“是”:這。“鄉”:行政區域單位。“積”:累積。“于”:到。“歲”:年。①“而”:表承接,意為在這60年間。“生”:生活。“日蹩”:一年比一天窘迫;“日”,名詞用作狀語;“蹙”,緊迫,減縮。“蟬”:盡。“竭”:窮盡。“號(h?)呼而轉徙”:哭喊著輾轉遷徙;②④“而”:連接狀語與調語。③“而”:因而。“頓”:困厄。“踏”:倒下。“觸”:接觸,冒著。“犯”:觸犯。“呼噓”:呼吸。“毒病”:有毒的疫氣;“癘”,疫病。“往往”:常常。“相藉”:互相壓著;“藉”,坐臥其上。“曩”:往昔,從前。“室”:家。“焉”:語氣詞。“非……則……”;不是……就是……。“徙”:遷徙。“爾”:語氣助詞,罷了。⑤“而”:但是。“以”:因為,由于。“存”:存活。這幾句是蔣氏自述鄉鄰在這60年間“非死則徙”的不幸遭遇,他自己卻由于捕蛇抵賦而存活下來。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①平東西,隳突②乎南北,嘩然①而駭者,①雖雞狗不得寧①焉。吾河仿②而起,視其擊,③而吾蛇尚存,則弛然④而臥。謹食之,時⑤而獻②焉。退③而甘食其土之有,以盡吾齒。蓋一歲之犯死者二③焉;其余,則熙熙①而樂。豈若吾鄉鄰之旦旦有是哉!今②雖死③乎此,比吾鄉鄰之死則已后矣,又安敢毒耶?

          “悍吏”:兇暴的官吏;“悍”,蠻橫。“之”:取消句子獨立性。“叫囂(Xid。)乎東西,隳突乎南北”:互文,意為叫囂隳突乎東西南北;“叫囂”,呼喊喧鬧;①②③“乎”:于,在;“隳突”,沖撞毀壞。“嘩”:吵嚷,喧嘩。①②④⑤?“而”:連接狀語與調語。“駭”:驚擾。“者”:指上述“叫囂……而駭”的騷擾惡行。①②“雖”:即使。“寧”:安寧。①③“焉”:語氣詞,啊。“佝佝”:心有顧慮的樣子。“其擊”:那個瓦罐。③“而”:順連。“弛”:放松。“謹”:謹慎小心。①“食”:飼,喂養。“時”:按時。②“焉”:之,代蛇。“退”:歸家。③“而”:就。“甘”:味美。②“食”:吃。“以”:而。“盡吾齒”:過完我的歲月;“齒”,人的年齡。“蓋”:連詞,承接上文申說原因,沒有實在意義。“犯”:觸犯,冒。“二”:兩次。“熙熙”:快樂的樣子。“豈”:哪里。“若”:像。“旦旦”:天天。“是”:代上句之“犯死”。“已”:已經。“安”:怎么,哪里。“毒”:怨恨。這幾句是蔣氏自述比起鄉鄰們因繳納租賦而受悍吏騷擾蹂躪,天天遭受不幸,他干捕蛇這差事要有“幸”得多,一年中他只需“犯死”兩次,其余時間就可“熙熙而樂”。這些話顯然含著譏刺,含著怨憤。

          3.內容。

          提問:本段主要寫什么?說明什么?(要求各用一句話作答)

          講解:本段主要寫永州之民在朝廷苛賦重壓下“非死則徙”的悲慘遭遇;說明苛賦之害比毒蛇之害更為厲害,更加可怕。

          第5段

          1.全班同學齊讀。

          2.詞句。

          余聞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嘗疑乎是,今①以蔣氏①觀①之,猶信。嗚呼!孰知賦斂②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為③之說,②以俟夫②觀人風者得焉。

          “而”:表承接。“愈”:更加。“苛政”:殘酷的政令。“猛”:兇暴。“于”:比。“乎”:于,對。“是”:代孔子的話。“今”:現在。①“以”:根據。①“觀”:看。①“之”:代孔子之言。“猶”:仍然。“信”:可信。“孰”:誰。“斂”:賦稅。②“之”:的。“毒”:害。“甚”:超過。“故”:因此。“為”:為了。③“之”:代上述之事。“說”:寫此“說”。②“以”:而,表目的。“俟”:等待。“夫”(fú):指示代詞,那。②觀”:考察。“人風”:民風,民情風尚;“人”,避諱唐太宗李世民的“民”,以“人”代之。“得焉”:得到它;“焉”,之。

          3.內容。

          提問:結尾這段寫什么?

          講解:結尾段直接抒情,作者憤慨地譴責其害遠遠超過毒蛇劇毒,比毒蛇之害慘酷得多的重賦苛政,同時言明寫此說的目的。

          寫作特點

          提問:本文為了表情明意,寫作上有什么特點?

          講解:本文寫作上有兩個突出特點:①襯托。寫毒蛇之害以襯托重賦苛政之害。捕蛇以抵賦,蔣氏之祖、父死在這上頭,而蔣氏卻甘愿干此差事,這就令人心澤地看到“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②對比。以其鄉鄰60年來由于苛賦之迫而“非死則徙”的遭遇與蔣氏“以捕蛇獨存”的狀況作對比,觸目驚心地表明“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

          實詞總結(文中只作一種解釋者不列)

          為:①作,制成。“然得而臘之以為餌”。②做,干。“今吾嗣為之十二年”。③為了。“故為之說”。

          已:①離去,意為醫治。“可以已大風”。②已經。“比吾鄉鄰之死則已后矣”。

          賦:①征收。“歲賦其二”。②租賦。“孰知賦斂之毒……”

          瘍:①惡瘡。“可以已……瘺、癘’。②疫病,疫氣。“呼噓毒病”。

          入:①繳納。“當其租人”。②收入。“竭其廬之入”。

          歲:①每年。“歲賦其二”。②年。“積于今六十歲矣”。

          甚:①很。“貌若甚戚者”。②厲害。“末若復吾賦不幸之甚也”。③超過。“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平!”

          若:①好像。“貌若甚戚者”。②你。“若毒之乎?”

          毒:①怨恨。“若毒之乎?”②有毒的。“呼噓毒病”。③害。“孰知賦斂之毒……”

          生:①活,存活。“君將哀而生之乎?”②生活。“而鄉鄰之生日蹙”。

          食:①吃。“退而甘食其土之有”。②引,飼。“謹食之”。

          觀:①看。“今以蔣氏觀之”。②考察。“以俟夫現人風者得焉”。

          虛詞總結

          之:①的。“永州之野產異蛇”。②取消句子獨立性。“悍吏之來吾鄉”。③代詞。“問之,則日”(代人,他)“君將哀而生之乎”(代自己,我)“今吾嗣為之十二年”(代事)“以嚙人,無御之者”(代物,蛇)“言之,貌若甚戚者”(代話語)而:①表并列。“黑質而白章”。②表承接。“退而甘食其土之有”。③并且。“君將哀而生之乎?”④但是,卻。“而吾以捕蛇獨存”。⑤連接狀語和謂語。“號呼而轉徙”。

          以:①而,如果。“以嚙人,無御之者”。②用,拿。“太醫以王命聚之”。③因為。“而吾以捕蛇獨存”。④根據。“今以蔣氏觀之”。⑤表目的。“故為之說,以俟夫現人風者得焉”。

          焉:①兼詞,于此。“永之人爭奔走焉”。②之。“時而獻焉”。③語氣詞。“今其室十無一焉”。

          乎:①嗎。“君將哀而生之乎?”②呢。“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平!”③(句中)于,在。

          “叫囂乎東西”。

          于:①在。“吾祖死于是”。②給。“余將告于蒞事者”。③及于,到。“積于今六十歲矣”。

          ④比。“苛政猛于虎也”。

          【小資料】

          一、柳宗元簡介。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東解(現在山西運城解州鎮)人,世稱柳河東。唐代文學家,和韓愈同是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和奠基人。20歲中進士,25歲又考取博學宏詞科,才學過人。先后在地方與中央任官員,32歲參加王叔文革新集團,任禮部員外郎。改革僅歷時七個月就失敗了,王叔文被殺,柳宗元被貶為邵州(今湖南邵陽市)刺史,走到半路,又被加貶為永州(今湖南永州市)司馬。十年后才被改派到更邊遠更落后的(廣西)柳州當刺史(故又稱柳州),政績顯著。但因長期受壓抑,內心抑郁,健康狀況惡化,病死柳州,年僅47歲。他的詩文稿由劉禹錫編為《柳河東集》。

          二、柳宗元被貶永州經過。

          唐順宗因病,很多事情靠他的老師王叔文出主意。王叔文在朝臣柳宗元、劉禹錫等幫助下,著手自上而下的改革。他們借皇帝的名義下令減免民間對官府的各種舊欠,停止地方官對朝廷的進奉,降低鹽價,取消宮市,任用正直的官員,懲罰大貪腐犯……這些措施立刻遭到頑固派的反對。反對派們聯合起來逼有病的順宗下臺,擁立其長子李純繼位為憲宗。頑固派上臺后,王叔文被殺,柳宗元、劉禹錫等被貶到邊遠荒涼的地方做司馬。改革歷時僅七個月即天折。

          805年柳宗元被貶為永州司馬。那時的永州極荒僻落后,司馬是刺史的助手,有職無權,柳宗元實際上仍被當作罪犯看待的,反動集團還經常對他進行種種無中生有的人身攻擊和政治迫害。柳宗元在永州將近十年,目睹人民的疾苦,眼見官府的腐朽、豪強的剝削,憤而為詩為文,反映人民疾苦。同時,他廣泛鉆研古今典籍,探討哲學、歷史、社會、人生問題,努力著述,積極宣傳進步思想,并與韓愈合作,提倡散文革新(當時稱古文運動),一方面進行理論指導,一方面創作大量優秀的散文作品,樹立良好范例。韓愈與柳宗元是中唐古文運動的導師,他們的作品代表唐代散文的最高成就,對散文發展有著重大的影響。宋代諸家及明清散文家都是沿著韓、柳所指示的散文發展道路前進或直接師承韓柳的作品的,可見他們在中國散文史上的崇高地位。柳宗元在永州還游覽了許多山水,寫了許多精美的山水詩文。他曾寫了一篇《囚山賦》,把環繞四周的連綿不斷的山峰看作囚牢,悲慨自己不能出去。

          三、時代背景。

          蔣氏自述中提到“自吾氏三世居是鄉,積于今六十歲矣,而鄉鄰之生日更”。“六十歲”指唐玄宗天寶中期(746~750)到唐憲宗元和初期(805~810)這一段時間。這時,戰爭頻仍,安史之亂、對吐蕃的戰爭、朱?(cǐ)叛亂等禍亂接連發生,全國稅戶比唐玄宗時期減少四分之三,而兵員卻增加三分之一。朝廷隨意增設稅收官,多立名目,舊稅加新稅,無休無止,民不堪命。盡管在唐德宗時頒布了“兩稅法”(分夏、秋兩次交稅,即課文中說的“歲賦其二”),并明文規定不準另外“加斂一文錢”,但不過是一紙空文,事實上稅外有稅,雖“息兵已久,加稅如初”。人民在重賦逼迫下逃往他鄉,但悍吏仍不放過,“有流亡則攤出(由存留戶共同負擔),已重者愈重”。柳宗元“賦斂之毒有甚是蛇”的論斷是完全符合當時事實的。

          四、《苛政猛于虎》(原文見課本P.230)譯文。

          孔子從泰山旁經過。有個婦女在墳墓上哭,哭得很傷。。孔子靠在車前的橫木上動情地聽,叫子路去問那婦女出了什么事。子路問道:“您這樣痛哭,實在好像有重大的傷心的事情。”那婦女說:“是的。從前我的公公被虎咬死了,而后我的丈夫又被虎咬死了,如今我的兒子也被虎咬死了。”孔子聽了子路的回報后說:“那她為什么不離開這里呢?”子路說:“因為這里沒有兇殘的政令。”孔子說:“你們這些年輕人要記住啊,兇殘的政分比老虎還要兇猛!”

          五、重點內容圖示。

          對比角度

          鄉鄰賦斂之苦

          蔣氏捕蛇之“樂”

          通過對比揭露“賦斂之毒有甚是蛇”這一主題

          一、生存情況

          因賦稅務局而號呼轉徙,饑渴頓踣,死者相藉,十室九空

          以捕蛇獨存

          二、生活狀況

          因賦稅而受悍吏的騷擾,嘩然而騙,雞狗不寧

          弛然而臥 熙熙而樂

          三、危險次數

          旦旦有是

          一歲之犯死者二

          四、死亡先后

          先

          后

          六、譯文。

          永州的郊野生長一種奇特的蛇,黑色的皮質,白色的花紋;它碰到草木,草木都要死掉;如果咬人,沒有什么辦法醫治。然而捕捉到這種蛇,把它曬干用作藥餌,可以用來治愈麻瘋、手腳拳曲、脖腫、惡瘡,消除壞死的肌肉,殺死人體內的寄生蟲。當初,太醫用皇帝的命令征集這種蛇,每年征收兩次,召募能夠捕到這種蛇的人,讓他捕蛇來抵他的租賦。永州的百姓爭著干這差事。

          有個姓蔣的,獨自享受這捕蛇抵賦的好處已有三代人了。我問他,他卻說:“我爺爺死在捕蛇抵賦這差事上,我父親死在這差事上。現在我接著干這差事十二年了,有好幾次差點兒死掉。”他說這些話時,臉色好像很悲哀。

          我憐憫他,并且說道:“你怨恨干這差事嗎?我打算去告訴主管官,讓他更換你的差事,恢復你的租賦,你看怎么樣?”

          他大為悲傷,眼淚汪汪,說道:“您想哀憐我,讓我能夠活下去嗎?那么我告訴您,我干這差事遭受的不幸,是遠不如恢復租賦遭受的不幸的。要是先前我不干這差事,那我早已困苦不堪了。自從我家住在這個地方,三代人到現在,已經六十年了。這六十年間,鄉鄰們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窘迫,他們把田里的出產全部拿出,把家里的收入全部用盡,(也交不夠租賦),只得哭號著輾轉遷徙,饑渴交迫而倒斃在地,頂著狂風暴雨的襲擊,受著嚴寒酷暑的煎熬,呼吸著帶毒的疫氣,常常是死去的人一個壓一個。從前和我爺爺住在一起的人家,現在十戶當中難得有一戶了;和我父親住在一起的人家,現在十戶當中難得有兩三戶了;和我一起住了十二年的人家,現在十戶當中難得有四五戶了。那些人家不是死絕了就是遷走了。聯而我卻由于捕蛇而獨自存活下來。兇暴的官吏來到我們這個地方,四外狂喊亂叫,到處騷擾毀環,氣勢洶洶,驚駭鄉里,就連雞狗都不得安寧啊。我心中惦記,起身看看那瓦罐,蛇還在里面,我又放心躺下了。我小心喂養蛇,到時候把蛇送上去交了差。回家后我有滋有味地吃著田地里長出的東西,來過完我的歲月。一年當中冒死的情況只是兩次;其余時間我就可以快快樂樂地過日子了。哪像我的鄉鄰們天天都有死亡臨頭呢!現在我即使死在這差事上,比起那些死去的鄉鄰已經是要晚了,我怎么敢怨恨這差事呢?”

          我聽了他的話更加痛心。孔子說:“殘酷的政令比猛虎還兇暴。”我曾經懷疑過這話,現在從蔣氏的遭遇來看,孔子的這句話仍然是可信的。唉!誰知道租賦的禍害大大超過這種毒蛇之害的呢!因此,我為這事寫了這篇“說”,以等待那些考察民情的人看到它。

          七、有爭議的問題。

          (一)關于“爭奔走焉”。

          “爭奔走焉”課本注解為“爭著去做(捕蛇)這件事”,照這樣理解便是“永之人”都爭先恐后去捕蛇,也就是說,誰捕了蛇都可以“當其租人”了。其實不然。“爭奔走焉”是指“永之人”爭著向官府謀求捕蛇這一差使說的。理由如下:

          文中開頭一段便交代說:“其始,太醫以王命聚之,……募有能捕之者。”從而可見,捕蛇這一差使是要經過申請應幕而被官府批準方可為之。況且,這一差役名額不是很多,而是一鄉只有一名。因此,蔣氏才能“專其利三世”。士。果人人皆可捕蛇“當其租入”的話,那么,蔣氏還怎能“專其利”呢?況且,文中也明明說過:“若毒之乎?余將告于蒞事者,更若役,復若賦,則何如?”可見這個差使是由官府批準的固定人員來擔承的。因而“爭奔走焉”之所“爭”,應是爭著向官府謀求這一差使,而決不是指的爭著去捕蛇。

          (二)關于“可政”。

          《捕蛇者說》一文中有這樣一句:“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課本對這句的解釋為:苛酷的統治比老虎還要兇啊!

          “顯然,注者是把“苛政”解釋為“苛酷的統治”,就連現行的一些文言注本,如《中學語文文言文譯注》《文言文譯釋》《文言文釋譯》《初中古文譯注》等,也都將“苛政”解釋為“苛酷的統治”,“殘酷苛刻的政治統治”或“殘酷的統治”,這些注釋,既沒有弄清“苛政”的具體意義,也不符合文章的主民看似通)煩,實質上并不準確。

          “苛政猛于虎也”源于《禮記·檀弓下》中的一段文字:

          孔子過泰山側,有婦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聽之。使子路問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

          夫子曰:“何為不去也?”曰:“無苛政。”

          夫子曰:“小子識之,苛政猛于虎也。”

          《辭源》將“苛政”解釋為“繁碎、殘酷的政令”。《辭海》則將它解釋為“煩苛的政令或繁重的賦稅”。既說“政令”,又言“賦稅”,使人不知何者為佳。這樣解釋很不符合“信、雅、達”這一翻譯標準。

          從“苛政”本身的意義來看,“苛”,許慎《說文解字》釋為“小草也。從草,可聲”,可見“苛”的本義只表示“小草”,由這一本義又可引申為“瑣碎、細小、繁榮”等義項,如《后漢書·陳寵傳》:“肅宗初,為尚書。是時承水平故事,吏政尚嚴切,尚書決事率近于重。寵以帝新即位,宜改前苛俗。”“苛俗”即指繁瑣的社會風俗。“苛”當作“繁瑣、細小”之義。

          又如:

          “反形未見,以苛細誅之,臣恐功臣人人自危也。”(《漢書·梨布傳》)

          “去煩弱苛”,(王褒《四子講德論》)

          “(沛公)還軍霸上:召諸縣父老豪杰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

          《漢書·高祖紀》)

          以上各例中的“苛”,均作“繁瑣、細小”講,可見,“苛”的這一義項在古代漢語當中還是極為普遍的。所以,筆者認為,“苛政”的“苛”也應作“繁瑣”理解,這樣更能準確地反映出當時賦稅之多之重。

          “苛政”的“政”也不應解釋為“政治”“統治”或“政令”,從音韻學的角度來看,“政”和“征”同屬上去聲母系統中的“照”母,韻母系統中的“耕”韻,根據主音通假的原則,即古代漢語書面語言里同音或近音的字可以通用和假借,“政”可作“征”的假借字,“征”所表示的意義,在某種程度上,也就是“政”的意義,即“政”和“征”在“賦稅、征用”這一意義上是相同的。在古代漢語中,“政”和“征”相通也是不乏其例的,如:“什一,去關市之政”(《孟子·滕文公下》),“政,讀為征,謂賦稅及接役也,誅求無已則日苛政”(王引之《經義述聞》。又如“均人掌均地政”(《周禮·均人》),鄭玄注:“政,讀為征。地征,謂地守、地職之稅也。”所以,“苛政”即“苛征”,意思是“繁瑣的賦稅”。

          從《捕蛇者說》所反映的內容來看,文章是作者被貶到永州任司馬時寫的,雖然作者在政治上失意,但他仍關心人民疾苦,對于給當時人民帶來深重災難的苛捐雜稅,作者尤為憎恨,《捕蛇者說》正反映了作者這一愛憎分明的思想,盡管永州的“異蛇”是“黑質而白章;觸草木,盡死;以嚙人,無御之者”,然而,“永州之人”卻“爭奔走焉”,唯一的原因是捕蛇可以“當其租人”,可見,為了逃避租稅,人們要冒多大的風險!作者對《禮記》中“苛政猛于虎”一句的引用,正是為了揭露雜捐重稅給人們帶來深重災難這一社會現實。所以,把“苛政”解釋為“繁雜的賦稅”更能具體地反映作者的寫作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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