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國論節(jié)選
原文:齊人未嘗賂秦,終繼五國遷滅,何哉?與嬴而不助五國也。五國既喪,齊亦不免矣。燕趙之君,始有遠(yuǎn)略,能守其土,義不賂秦。是故燕雖小國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
翻譯:齊國不曾賄賂秦國,(可是)最終也隨著五國滅亡了,為什么呢?(是因為齊國)跟秦國交好而不幫助其他五國。五國已經(jīng)滅亡了,齊國也就沒法幸免了。燕國和趙國的國君,當(dāng)初有長遠(yuǎn)的謀略,能夠守住他們的國土,維持正義,不賄賂秦國。因此燕雖然是個小國,卻后來才滅亡,這就是用兵抗秦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