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條約》的主要內容
1、清政府賠款白銀4.5億兩,以海關收作保
2、清政府拆毀北京至大沽的炮臺,允許帝國主義國家派兵駐扎在北京到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
3、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界內不許中國人居住,由各國派兵保護。
4、清政府保證嚴禁人民參加反帝活動
的官吏,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反帝性質的組織,對反帝運動鎮(zhèn)壓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職,記不敘用”。
5、總理衙門必為外務部,位居六部之首。
影響
列強勒索了巨額賠款,加劇了中國的貧困和經濟衰。煌鈬婈犻L期駐扎在中國的戰(zhàn)略要地,嚴重破壞了中國的主權完整和國防安全;設置特殊性質的使館區(qū),以武力為后盾的公使團,開始凌駕于清政府之上。
19世紀末帝國主義列強激烈爭奪和瓜分中國,造成中國空前嚴重的民族危機。這種危機感促成了人們的覺醒,救亡圖存成了當時最緊迫的要求。
《辛丑條約》的簽訂,不僅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沉重負擔,還損害了國家主權。從此,清政府完全成為了帝國主義統(tǒng)治中國的工具(即“洋人的朝廷”),中國完全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