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jīng)六義
風雅頌
風、雅、頌是按音樂的不同而劃分的。風即十五國風,是各地的音樂曲調(diào),包括周南、召南、邶風、鄘風、衛(wèi)風、王風、鄭風、檜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豳風、陳風、曹風十五部分,共一百六十篇。雅分為大雅和小雅,是朝廷正樂,共一百零五篇,其中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頌分為周頌、魯頌和商頌三個部分,分別有三十一篇、四篇、五篇,為郊廟祭祀之樂。
賦比興
賦、比、興作為《詩經(jīng)》的表現(xiàn)手法,宋代朱熹在《詩集傳》曾有清楚的解釋:“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簡單說來,賦就是直截了當?shù)乇磉_所要陳述的思想感情,如《邶風·擊鼓》所言“執(zhí)子之手,與子偕老”就是很直接,很熱烈地將自己的愛情言表達了出來;再如《衛(wèi)風·氓》幾乎通篇都是運用“賦”的手法,將一個棄婦的怨情毫無保留地訴說出來。比就是打比方拿一件事物來比擬另一件事物,如《衛(wèi)風·碩人》中形容美人是”手如柔荑,膚如凝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