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號編碼規(guī)則:
學籍號由16位構(gòu)成,其中各位的意義為:省市位(2位)+區(qū)縣(2位)+學校類別(1位)+學校(3位)+學生類別(1位)+屆別(2位)+班(2位)+學生號(2位)+校驗位(1位)。
教委定義省市位和校驗位。
省市位(2位):北京市為:01。
區(qū)縣編號(2位):注:由于北京撤縣改區(qū),區(qū)縣代碼隨之改變。
學校類別(1位):0=小學;1=初中;2=小學、初中并存學校(九年一貫制);3=小學、初中、高中并存學校;4=完中;5=普高;6=職高;7=職普高并存學校。
學校(3位):編碼由各區(qū)縣編制定義。注:這三位是學校編碼的.最后三位,即學校自編代碼。
學生類別(1位):0=小學生,1=初中生,2=普高學生,3=職高學生,4=小學生(借讀生),5=初中生(借讀生),6=高中生(借讀生),7=小學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
屆別(2位):按入學年度后兩位加學年制年度計算,為學生應(yīng)畢業(yè)年度的后兩位。
班(2位)、學號(2位):編碼由各學校編制。
每個階段畢業(yè)后,都會在新學校重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