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get;
vt.忘掉;忘記,忘卻;忽略,疏忽;遺落;
vi.忘記;忽視;遺忘;忘懷;忽略;
第三人稱單數(shù):forgets;現(xiàn)在分詞:forgetting;過去式:forgot;過去分詞:forgotten。
forget的'用法
用法1:forget的基本含義是“忘,忘記”,指由于記憶上的忽略而對某人或某物失去了印象,這種“忘記”可能只是暫時的,也可能是長久的。forget還可表示“疏忽,忽略”。
用法2:forget可用作及物動詞,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用作及物動詞時,后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也可接動名詞、動詞不定式或含有疑問詞的動詞不定式作賓語,還可接由that或疑問詞引導的從句作賓語?捎糜诒粍咏Y構。
用法3:forget接動名詞時意為“做了某事而把它忘記了”; 接動詞不定式用于過去時或完成時時意為“要做而忘記做”; 用于將來時或祈使句時通常用否定式,表示“不要忘記做某事”。